卫 生 行 政 执 法 文 书
陈述和申辩笔录
第 页共 页
当事人:
案 由:
陈述申辩人:
承办机关:
承 办 人:
陈述和申辩地点:
陈述和申辩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陈述和申辩内容:
陈述申辩人签名: 卫生监督员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
作用:记录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履行法定程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适用:是对当事人及陈述申辩人陈述事实、理由和申辩内容的记录。除简易、听证程序以外的其他行政处罚案件。
制作:
1、首部:页码—分页、总页码填全;
当事人—填写单位名称、个人姓名等信息同前;
案由:同案件文书
陈述申辩人—是当事人,应填全当事人单位名称、个人姓名等信息同前,是委托人—要出具委托书,填全委托人姓名、性别等身份和联系信息。
承办机关—承办该案件的行政机关。
承办人—承办该案件的监督员姓名。
陈述申辩地点---具体地点。
陈述申辩时间—具体起止时间。
2、正文:
告知事项—不能笼统记录。一般概括为:“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对案件事实、证据、理由享有陈述与申辩权,也有放弃权利,有对承办人员提出回避权利。是否放弃陈述申辩权、是否申请回避。”
承办人提问—记录承办人对案件事实、证据、理由向当事人提问,当事人回答或提出看法意见。
当事人或代理人的陈述申辩内容—要忠实地、全面地记录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性质、证据、情节、处罚轻重等进行陈述辩解的全部内容,尽可能记录原话,如不能记录原话的,记录应当真实反映陈述申辩人原意。要注意清楚当事人提出的新的事实和证据。
当事人委托陈述申辩人的,应当写明受委托的陈述申辩人的姓名、性别、职务、现在工作单位等。受委托的陈述申辩人应当出具当事人的委托书。
3、尾部:当事人签收—陈述申辩人对记录进行复核、补充,修改处当事人按手印,无误后在记录结束处签署:“以上笔录我看过内容属实”并签名+日期;承办人和记录人签名+日期。
注意:1)承办人告知事项和提问回答要分段记录;2)笔录必须2人以上监督员;3)有书面陈述申辩意见附在笔录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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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述和申辩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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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案 由:
陈述申辩人:
承办机关:
承 办 人:
陈述和申辩地点:
陈述和申辩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陈述和申辩内容:
陈述申辩人签名: 卫生监督员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
作用:记录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履行法定程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适用:是对当事人及陈述申辩人陈述事实、理由和申辩内容的记录。除简易、听证程序以外的其他行政处罚案件。
制作:
1、首部:页码—分页、总页码填全;
当事人—填写单位名称、个人姓名等信息同前;
案由:同案件文书
陈述申辩人—是当事人,应填全当事人单位名称、个人姓名等信息同前,是委托人—要出具委托书,填全委托人姓名、性别等身份和联系信息。
承办机关—承办该案件的行政机关。
承办人—承办该案件的监督员姓名。
陈述申辩地点---具体地点。
陈述申辩时间—具体起止时间。
2、正文:
告知事项—不能笼统记录。一般概括为:“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对案件事实、证据、理由享有陈述与申辩权,也有放弃权利,有对承办人员提出回避权利。是否放弃陈述申辩权、是否申请回避。”
承办人提问—记录承办人对案件事实、证据、理由向当事人提问,当事人回答或提出看法意见。
当事人或代理人的陈述申辩内容—要忠实地、全面地记录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性质、证据、情节、处罚轻重等进行陈述辩解的全部内容,尽可能记录原话,如不能记录原话的,记录应当真实反映陈述申辩人原意。要注意清楚当事人提出的新的事实和证据。
当事人委托陈述申辩人的,应当写明受委托的陈述申辩人的姓名、性别、职务、现在工作单位等。受委托的陈述申辩人应当出具当事人的委托书。
3、尾部:当事人签收—陈述申辩人对记录进行复核、补充,修改处当事人按手印,无误后在记录结束处签署:“以上笔录我看过内容属实”并签名+日期;承办人和记录人签名+日期。
注意:1)承办人告知事项和提问回答要分段记录;2)笔录必须2人以上监督员;3)有书面陈述申辩意见附在笔录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