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级数学知识点整理第一单元

第一章 有理数

1.1正数和负数

⒈正数和负数的概念

⑴像3,2,1.8℅这样大于0的数叫做正数

根据需要有时在正数前面加上正号“+”,例如:+2,+3,+0.3,+1/7'„. 正数前面的正号“+”,一般省略不写。

⑵像-3,-2,-2.7℅这样在正数前面叫上负号“-”的数叫做负数

负数前面的负号不能省略。

⑶一个数前面的“+”“-”叫做它的符号,“-”读作“负”,如“-3”读作“负三”,“+”读作“正”,如“+2008”读作“正二千零八”

注意:①字母a 可以表示任意数,当a 表示正数时,-a 是负数;当a 表示负数时,-a 是正数;当a 表示0时,-a 仍是0。(如果出判断题为:带正号的数是正数,带负号的数是负数,这种说法是错误的,例如+a,-a就不能做出简单判断)

②正数有时也可以在前面加“+”,有时“+”省略不写。所以省略“+”的正数的符号是正号。

2. 具有相反意义的量

⑴若正数表示某种意义的量,则负数可以表示具有与该正数相反意义的量,比如: ①零上8℃表示为:+8℃

②零下8℃表示为:-8℃

⑵常见的表示具有相反意义的量有:零上和零下、前进和后退、海平面以上和海平面一下、收入和支出、向南和向北、盈利和亏损、升高和下降。

3.0表示的意义

⑴0表示“ 没有”,如教室里有0个人,就是说教室里没有人;

⑵0是正数和负数的分界线,0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如:

水位上升5m 时水位变化记作+5m,

水位下降3m 时水位变化记作-3m ,

0m 表示水位不升不降。

1.2有理数

1.2.1有理数

1. 有理数的概念

⑴正整数、0、负整数统称为整数(0和正整数统称为自然数)

⑵正分数和负分数统称为分数

⑶正整数,0,负整数,正分数,负分数都可以写成分数的形式,这样的数称为有理数。(理解:只有能化成分数的数才是有理数。①Π是无限不循环小数,不能写成分数形式,不是有理数。②有限小数和无限循环小数都可化成分数,都是有理数。)

注意:引入负数以后,奇数和偶数的范围也扩大了,像-2,-4,-6,-8„也是偶数,-1,-3,-5„也是奇数。

2. 有理数的分类

⑴按有理数的意义分类 ⑵按正、负来分 正整数

整数正有理数正分数

有理数

有理数(0不能忽视) 负整数

分数负有理数负分数

总结:①正整数、0统称为非负整数(也叫自然数)

②负整数、0统称为非正整数

③正有理数、0统称为非负有理数

④负有理数、0统称为非正有理数

1.2.2数轴

⒈数轴的概念

规定了原点,正方向,单位长度的直线叫做数轴。

注意:⑴数轴是一条向两端无限延伸的直线;⑵原点、正方向、单位长度是数轴的三要素,三者缺一不可;⑶同一数轴上的单位长度要统一;⑷数轴的三要素都是根据实际需要规定的。

2. 数轴的画法

步骤:⑴画一条直线;

⑵在直线上任意选取一点为原点,并用这点表示零(在原点下边标上“0”);

⑶确定正方向(通常取向右方向为正方向),用箭头表示出来;

⑷选取适当的长度作为单位长度,从原点向右,每隔一个单位长度取一点,依次表示1,2,3,„;从原点向左,每隔一个单位长度取一点,依次表示-1,-2,-3„

3.数轴上的点与有理数的关系

⑴所有的有理数都可以用数轴上的点来表示,正有理数可用原点右边的点表示,负有理数可用原点左边的点表示,0用原点表示。

⑵所有的有理数都可以用数轴上的点表示出来,但数轴上的点不都表示有理数,也就是说,有理数与数轴上的点不是一一对应关系。(如,数轴上的点∏不是有理数)

4. 利用数轴表示两数大小

⑴在数轴上数的大小比较,右边的数总比左边的数大;

⑵正数都大于0,负数都小于0,正数大于负数;

⑶两个负数比较,距离原点远的数比距离原点近的数小。

5. 数轴上特殊的最大(小)数

⑴最小的自然数是0,无最大的自然数;

⑵最小的正整数是1,无最大的正整数;

⑶最大的负整数是-1,无最小的负整数

6.a 可以表示什么数

⑴a>0表示a 是正数;反之,a 是正数,则a>0;

⑵a

⑶a=0表示a 是0;反之,a 是0, ,则a=0

7. 数轴上点的移动规律

根据点的移动,向左移动几个单位长度则减去几,向右移动几个单位长度则加上几,从而得到所需的点的位置。

1.2.3相反数

⒈相反数

只有符号不同的两个数叫做互为相反数,其中一个是另一个的相反数,0的相反数是0。

注意:⑴相反数是成对出现的;⑵相反数只有符号不同,若一个为正,则另一个为负; ⑶0的相反数是它本身;相反数为本身的数是0。

2. 相反数的性质与判定

⑴任何数都有相反数,且只有一个;

⑵0的相反数是0;

⑶互为相反数的两数和为0,和为0的两数互为相反数,即a ,b 互为相反数,则a+b=0

3. 相反数的几何意义

在数轴上与原点距离相等的两点表示的两个数,是互为相反数;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在数轴上的对应点(0除外)在原点两旁,并且与原点的距离相等。0的相反数对应原点;原点表示0的相反数。

说明:在数轴上,表示互为相反数的两个点关于原点对称。

4. 相反数的求法

⑴求一个数的相反数,只要在它的前面添上负号“-”即可求得(如:5的相反数是-5); ⑵求多个数的和或差的相反数是,要用括号括起来再添“-”,然后化简(如;5a+b的相反数是-(5a+b)。化简得-5a-b );

⑶求前面带“-”的单个数,也应先用括号括起来再添“-”,然后化简(如:-5的相反数是-(-5),化简得5)

练习:

求:⑴-a 的相反数; ⑵x+y-1的相反数; ⑶-(-3)的相反数

5. 相反数的表示方法

⑴一般地,数a 的相反数是-a ,其中a 是任意有理数,可以是正数、负数或0。 例如:①当a=7时,-a=-7,-7是7的相反数;

②当a=-5时,-a=-(-5)=5,-5的相反数是5;

③当a=0时,-a=0,0的相反数是0。

所以,当a>0时,-a

当a0(负数的相反数是正数)

当a=0时,-a=0,(0的相反数是0)

⑵相反数的表示方法有如下规律:

①a 的相反数是-a ;

②a-b 的相反数是b-a ;

③a+b的相反数是-a-b 。

说明:任何有理数都有唯一的相反数

6. 多重符号的化简

多重符号的化简规律:“+”号的个数不影响化简的结果,可以直接省略;“-”号的个数决定最后化简结果;即:

“-”的个数是奇数时,结果为负,“-”的个数是偶数时,结果为正。

1.2.4绝对值

⒈绝对值的几何定义

一般地,数轴上表示数a 的点与原点的距离叫做a 的绝对值,记作|a|。

如:在数轴上表示+5的点与原点距离是5,即+5的绝对值是5, 记作|+5|=5;

在数轴上表示-5的点与原点的距离是5,即-5的绝对值是5,记作|-5|=5;

表示0的点与原点的距离是0, 记作|0|=0 。

说明:绝对值为5的数是+5或-5,即|a|=5,则a=5或a=-5

2. 绝对值的代数定义

⑴一个正数的绝对值是它本身;

⑵一个负数的绝对值是它的相反数;

⑶0的绝对值是0.

可用字母表示为:

①如果a>0|,那么|a|=a;

②如果a

③如果a=0,那么|a|=0。 (a>0)(a ≥0)(a>0)

即(a=0) 或或(a

可归纳为①:a ≥0, |a|=a (非负数的绝对值等于本身;绝对值等于本身的数是非负数。)

②a ≤0, |a|=-a (非正数的绝对值等于其相反数;绝对值等于其相反数的数是非正数。)

3. 绝对值的性质

任何一个有理数的绝对值都是非负数,也就是说绝对值具有非负性。所以,a 取任何有理数,都有|a|≥0。即

⑴0的绝对值是0;绝对值是0的数是0. 即:a=0 |a|=0;

⑵一个数的绝对值是非负数,绝对值最小的数是0. 即:|a|≥0;

⑶任何数的绝对值都不小于原数。即:|a|≥a ;

⑷绝对值是相同正数的数有两个,它们互为相反数。即:若|x|=a(a>0),则x=±a ; ⑸互为相反数的两数的绝对值相等。即:|-a|=|a|或若a+b=0,则|a|=|b|;

⑹绝对值相等的两数相等或互为相反数。即:|a|=|b|,则a=b或a=-b;

⑺若几个数的绝对值的和等于0,则这几个数就同时为0。即|a|+|b|=0,则a=0且b=0。 (非负数的常用性质:若几个非负数的和为0,则有且只有这几个非负数同时为0)

4. 有理数大小的比较

⑴利用数轴比较两个数的大小:数轴上的两个数相比较,左边的总比右边的小;

⑵利用绝对值比较两个负数的大小:两个负数比较大小,绝对值大的反而小;异号两数比较大小,正数大于负数。

5. 绝对值的化简

⑴依据绝对值定义

①当a ≥0时, |a|=a ; ②当a ≤0时, |a|=-a

⑵零点法

令绝对值符号内的式子为0,求得字母的值,从而将数轴分为两部分,在每一部分上再进行化简。

例如:化简|x-3|

第一步,取0点,令x-3=0,得x=3;

第二步,取范围,x ≤3和x>3;或x

第三步,在各范围内化简,

解:①当x ≤3时,x-3≤0

∴|x-3|=-(x-3)=-x+3

②当x>3时,x-3>0,

∴|x-3|=x-3。

6. 已知一个数的绝对值,求这个数

一个数a 的绝对值就是数轴上表示数a 的点到原点的距离,一般地,绝对值为同一个正数的有理数有两个,它们互为相反数,绝对值为0的数是0,没有绝对值为负数的数。

7. 利用绝对值来确定整数

利用绝对值来确定整数时,先由绝对值的意义在数轴上找出数的范围,再确定这个范围内的整数。

1.3有理数的加减法

1.3.1有理数的加法

1. 有理数的加法法则

⑴同号两数相加,取相同的符号,并把绝对值相加;

⑵绝对值不相等的异号两数相加,取绝对值较大的加数的符号,并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

⑶互为相反数的两数相加,和为零;

⑷一个数与零相加,仍得这个数。

注意:在进行加法运算时,首先判断两个加数的符号,是同号就用法则一;是异号就用法则二或法则三;是否有0,有0就用法则四。在应用过程中,一定要牢记“先符号,后绝对值”。

2. 有理数加法的运算律

⑴加法交换律:a+b=b+a

⑵加法结合律:(a+b)+c=a+(b+c)

在运用运算律时,一定要根据需要灵活运用,以达到化简的目的,通常有下列规律: ①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先相加——“相反数结合法”;

②符号相同的两个数先相加——“同号结合法”;

③分母相同的数先相加——“同分母结合法”;

④几个数相加得到整数,先相加——“凑整法”;

⑤整数与整数、小数与小数相加——“同形结合法”。

3. 加法性质

一个数加正数后的和比原数大;加负数后的和比原数小;加0后的和等于原数。即: ⑴当b>0时,a+b>a

⑵当b⑶当b=0时,a+b=a

1.3.2有理数的减法

1. 有理数减法法则

减去一个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用字母表示为:a-b=a+(-b)。

注意:①进行减法运算时,首先要弄清减数的符号是“+”还是“-”。

②将有理数减法转化为加法时,要同时改变两个符:一是运算符号由“-”号变成“+”号;另一个是减数的性质符号(即减数变成它的相反数)。如3-(+5)转化成加法后写成3+(-5) ③有理数的减法中被减数和减数不能互换,减法没有交换律和结合律,只有转化为加法以后,才能使用加法的运算律进行计算。

2. 有理数加减法统一成加法的意义

在有理数加减法混合运算中,根据有理数减法法则,可以将减法转化成加法后,再按照加法法则进行计算。

在和式里,通常把各个加数的括号和它前面的加号省略不写,写成省略加号的和的形式。如:

(-8)+(-7)+(-6)+(+5)=-8-7-6+5.

和式的读法:

①按这个式子表示的意义读作“负8、负7、负6、正5的和”

②按运算意义读作“负8减7减6加5”

注意:把几个有理数的和或差写成省略加号和括号的和的形式时,第一步要根据减法法则把减法转化成为加法,第二步才能省略加号和括号。

3. 有理数加减混合运算中运用结合律时的一些技巧:

Ⅰ. 把符号相同的加数相结合(同号结合法)

(-33)-(-18)+(-15)-(+1)+(+23)

原式=-33+(+18)+(-15)+(-1)+(+23) (将减法转换成加法)

=-33+18-15-1+23 (省略加号和括号)

=(-33-15-1)+(18+23) (把符号相同的加数相结合)

=-49+41 (运用加法法则一进行运算)

=-8 (运用加法法则二进行运算)

Ⅱ. 把和为整数的加数相结合 (凑整法)

(+6.6)+(-5.2)-(-3.8)+(-2.6)-(+4.8)

原式=(+6.6)+(-5.2)+(+3.8)+(-2.6)+(-4.8) (将减法转换成加法)

=6.6-5.2+3.8-2.6-4.8 (省略加号和括号)

=(6.6-2.6)+(-5.2-4.8)+3.8 (把和为整数的加数相结合)

=4-10+3.8 (运用加法法则进行运算)

=7.8-10 (把符号相同的加数相结合,并进行运算) =-2.2 (得出结论)

Ⅲ. 把分母相同或便于通分的加数相结合(同分母结合法)

-313217-+-+- 524528

原式=(-321137-)+(-+)+(+-) 552248

1=-1+0- 8

1=-1 8

Ⅳ. 既有小数又有分数的运算要统一后再结合(先统一后结合)

312)+(-3)-(-10)-(+1.25) 483

13121原式=(+)+(+3)+(-3)+(+10)+(-1) 84834

13121=+3-3+10-1 84834

31112=(3-1)+(-3)+10 44883

12=2-3+10 23

1=-3+13 6

1=10 6(+0.125)-(-3

Ⅴ. 把带分数拆分后再结合(先拆分后结合)

1617+10-12+4 5112215

1761原式=(-3+10-12+4)+(-+)+(-) 5151122

411=-1++ 1522

815=-1++ 3030

7- 30-3

Ⅵ. 分组结合

2-3-4+5+6-7-8+9„+66-67-68+69

原式=(2-3-4+5)+(6-7-8+9)+„+(66-67-68+69)

=0

Ⅶ. 先拆项后结合

1.4有理数的乘除法

1.4.1有理数的乘法

1. 有理数的乘法法则

法则一:两数相乘,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乘;(“同号得正,异号得负”专指“两数相乘”的情况,如果因数超过两个,就必须运用法则三)

法则二:任何数同0相乘,都得0;

法则三:几个不是0的数相乘,负因数的个数是偶数时,积是正数;负因数的个数是奇数时,积是负数;

法则四:几个数相乘,如果其中有因数为0, 则积等于0.

2. 倒数

乘积是1的两个数互为倒数,其中一个数叫做另一个数的倒数,用狮子表示为a ·≠0),就是说a 和1=1(a a 111互为倒数,即a 是的倒数,是a 的倒数。 a a a

注意:①0没有倒数

②求假分数或真分数的倒数,只要把这个分数的分子、分母点颠倒位置即可;求带分数的倒数时,先把带分数化为假分数,再把分子、分母颠倒位置。

③正数的倒数是正数,负数的倒数是负数。(求一个数的倒数,不改变这个数的性质) ④倒数等于它本身的数是1或-1, 不包括0。

3. 有理数的乘法运算律

⑴乘法交换律:一般地,有理数乘法中,两个数相乘,交换因数的位置,积相等。即ab=ba

⑵乘法结合律:三个数相乘,先把前两个数相乘,或者先把后两个数相乘,积相等。即(ab)c=a(bc).

⑶乘法分配律:一般地,一个数同两个数的和相乘,等于把这个数分别同这两个数相乘,在把积相加。即a(b+c)=ab+ac

说明:①

第一章 有理数

1.1正数和负数

⒈正数和负数的概念

⑴像3,2,1.8℅这样大于0的数叫做正数

根据需要有时在正数前面加上正号“+”,例如:+2,+3,+0.3,+1/7'„. 正数前面的正号“+”,一般省略不写。

⑵像-3,-2,-2.7℅这样在正数前面叫上负号“-”的数叫做负数

负数前面的负号不能省略。

⑶一个数前面的“+”“-”叫做它的符号,“-”读作“负”,如“-3”读作“负三”,“+”读作“正”,如“+2008”读作“正二千零八”

注意:①字母a 可以表示任意数,当a 表示正数时,-a 是负数;当a 表示负数时,-a 是正数;当a 表示0时,-a 仍是0。(如果出判断题为:带正号的数是正数,带负号的数是负数,这种说法是错误的,例如+a,-a就不能做出简单判断)

②正数有时也可以在前面加“+”,有时“+”省略不写。所以省略“+”的正数的符号是正号。

2. 具有相反意义的量

⑴若正数表示某种意义的量,则负数可以表示具有与该正数相反意义的量,比如: ①零上8℃表示为:+8℃

②零下8℃表示为:-8℃

⑵常见的表示具有相反意义的量有:零上和零下、前进和后退、海平面以上和海平面一下、收入和支出、向南和向北、盈利和亏损、升高和下降。

3.0表示的意义

⑴0表示“ 没有”,如教室里有0个人,就是说教室里没有人;

⑵0是正数和负数的分界线,0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如:

水位上升5m 时水位变化记作+5m,

水位下降3m 时水位变化记作-3m ,

0m 表示水位不升不降。

1.2有理数

1.2.1有理数

1. 有理数的概念

⑴正整数、0、负整数统称为整数(0和正整数统称为自然数)

⑵正分数和负分数统称为分数

⑶正整数,0,负整数,正分数,负分数都可以写成分数的形式,这样的数称为有理数。(理解:只有能化成分数的数才是有理数。①Π是无限不循环小数,不能写成分数形式,不是有理数。②有限小数和无限循环小数都可化成分数,都是有理数。)

注意:引入负数以后,奇数和偶数的范围也扩大了,像-2,-4,-6,-8„也是偶数,-1,-3,-5„也是奇数。

2. 有理数的分类

⑴按有理数的意义分类 ⑵按正、负来分 正整数

整数正有理数正分数

有理数

有理数(0不能忽视) 负整数

分数负有理数负分数

总结:①正整数、0统称为非负整数(也叫自然数)

②负整数、0统称为非正整数

③正有理数、0统称为非负有理数

④负有理数、0统称为非正有理数

1.2.2数轴

⒈数轴的概念

规定了原点,正方向,单位长度的直线叫做数轴。

注意:⑴数轴是一条向两端无限延伸的直线;⑵原点、正方向、单位长度是数轴的三要素,三者缺一不可;⑶同一数轴上的单位长度要统一;⑷数轴的三要素都是根据实际需要规定的。

2. 数轴的画法

步骤:⑴画一条直线;

⑵在直线上任意选取一点为原点,并用这点表示零(在原点下边标上“0”);

⑶确定正方向(通常取向右方向为正方向),用箭头表示出来;

⑷选取适当的长度作为单位长度,从原点向右,每隔一个单位长度取一点,依次表示1,2,3,„;从原点向左,每隔一个单位长度取一点,依次表示-1,-2,-3„

3.数轴上的点与有理数的关系

⑴所有的有理数都可以用数轴上的点来表示,正有理数可用原点右边的点表示,负有理数可用原点左边的点表示,0用原点表示。

⑵所有的有理数都可以用数轴上的点表示出来,但数轴上的点不都表示有理数,也就是说,有理数与数轴上的点不是一一对应关系。(如,数轴上的点∏不是有理数)

4. 利用数轴表示两数大小

⑴在数轴上数的大小比较,右边的数总比左边的数大;

⑵正数都大于0,负数都小于0,正数大于负数;

⑶两个负数比较,距离原点远的数比距离原点近的数小。

5. 数轴上特殊的最大(小)数

⑴最小的自然数是0,无最大的自然数;

⑵最小的正整数是1,无最大的正整数;

⑶最大的负整数是-1,无最小的负整数

6.a 可以表示什么数

⑴a>0表示a 是正数;反之,a 是正数,则a>0;

⑵a

⑶a=0表示a 是0;反之,a 是0, ,则a=0

7. 数轴上点的移动规律

根据点的移动,向左移动几个单位长度则减去几,向右移动几个单位长度则加上几,从而得到所需的点的位置。

1.2.3相反数

⒈相反数

只有符号不同的两个数叫做互为相反数,其中一个是另一个的相反数,0的相反数是0。

注意:⑴相反数是成对出现的;⑵相反数只有符号不同,若一个为正,则另一个为负; ⑶0的相反数是它本身;相反数为本身的数是0。

2. 相反数的性质与判定

⑴任何数都有相反数,且只有一个;

⑵0的相反数是0;

⑶互为相反数的两数和为0,和为0的两数互为相反数,即a ,b 互为相反数,则a+b=0

3. 相反数的几何意义

在数轴上与原点距离相等的两点表示的两个数,是互为相反数;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在数轴上的对应点(0除外)在原点两旁,并且与原点的距离相等。0的相反数对应原点;原点表示0的相反数。

说明:在数轴上,表示互为相反数的两个点关于原点对称。

4. 相反数的求法

⑴求一个数的相反数,只要在它的前面添上负号“-”即可求得(如:5的相反数是-5); ⑵求多个数的和或差的相反数是,要用括号括起来再添“-”,然后化简(如;5a+b的相反数是-(5a+b)。化简得-5a-b );

⑶求前面带“-”的单个数,也应先用括号括起来再添“-”,然后化简(如:-5的相反数是-(-5),化简得5)

练习:

求:⑴-a 的相反数; ⑵x+y-1的相反数; ⑶-(-3)的相反数

5. 相反数的表示方法

⑴一般地,数a 的相反数是-a ,其中a 是任意有理数,可以是正数、负数或0。 例如:①当a=7时,-a=-7,-7是7的相反数;

②当a=-5时,-a=-(-5)=5,-5的相反数是5;

③当a=0时,-a=0,0的相反数是0。

所以,当a>0时,-a

当a0(负数的相反数是正数)

当a=0时,-a=0,(0的相反数是0)

⑵相反数的表示方法有如下规律:

①a 的相反数是-a ;

②a-b 的相反数是b-a ;

③a+b的相反数是-a-b 。

说明:任何有理数都有唯一的相反数

6. 多重符号的化简

多重符号的化简规律:“+”号的个数不影响化简的结果,可以直接省略;“-”号的个数决定最后化简结果;即:

“-”的个数是奇数时,结果为负,“-”的个数是偶数时,结果为正。

1.2.4绝对值

⒈绝对值的几何定义

一般地,数轴上表示数a 的点与原点的距离叫做a 的绝对值,记作|a|。

如:在数轴上表示+5的点与原点距离是5,即+5的绝对值是5, 记作|+5|=5;

在数轴上表示-5的点与原点的距离是5,即-5的绝对值是5,记作|-5|=5;

表示0的点与原点的距离是0, 记作|0|=0 。

说明:绝对值为5的数是+5或-5,即|a|=5,则a=5或a=-5

2. 绝对值的代数定义

⑴一个正数的绝对值是它本身;

⑵一个负数的绝对值是它的相反数;

⑶0的绝对值是0.

可用字母表示为:

①如果a>0|,那么|a|=a;

②如果a

③如果a=0,那么|a|=0。 (a>0)(a ≥0)(a>0)

即(a=0) 或或(a

可归纳为①:a ≥0, |a|=a (非负数的绝对值等于本身;绝对值等于本身的数是非负数。)

②a ≤0, |a|=-a (非正数的绝对值等于其相反数;绝对值等于其相反数的数是非正数。)

3. 绝对值的性质

任何一个有理数的绝对值都是非负数,也就是说绝对值具有非负性。所以,a 取任何有理数,都有|a|≥0。即

⑴0的绝对值是0;绝对值是0的数是0. 即:a=0 |a|=0;

⑵一个数的绝对值是非负数,绝对值最小的数是0. 即:|a|≥0;

⑶任何数的绝对值都不小于原数。即:|a|≥a ;

⑷绝对值是相同正数的数有两个,它们互为相反数。即:若|x|=a(a>0),则x=±a ; ⑸互为相反数的两数的绝对值相等。即:|-a|=|a|或若a+b=0,则|a|=|b|;

⑹绝对值相等的两数相等或互为相反数。即:|a|=|b|,则a=b或a=-b;

⑺若几个数的绝对值的和等于0,则这几个数就同时为0。即|a|+|b|=0,则a=0且b=0。 (非负数的常用性质:若几个非负数的和为0,则有且只有这几个非负数同时为0)

4. 有理数大小的比较

⑴利用数轴比较两个数的大小:数轴上的两个数相比较,左边的总比右边的小;

⑵利用绝对值比较两个负数的大小:两个负数比较大小,绝对值大的反而小;异号两数比较大小,正数大于负数。

5. 绝对值的化简

⑴依据绝对值定义

①当a ≥0时, |a|=a ; ②当a ≤0时, |a|=-a

⑵零点法

令绝对值符号内的式子为0,求得字母的值,从而将数轴分为两部分,在每一部分上再进行化简。

例如:化简|x-3|

第一步,取0点,令x-3=0,得x=3;

第二步,取范围,x ≤3和x>3;或x

第三步,在各范围内化简,

解:①当x ≤3时,x-3≤0

∴|x-3|=-(x-3)=-x+3

②当x>3时,x-3>0,

∴|x-3|=x-3。

6. 已知一个数的绝对值,求这个数

一个数a 的绝对值就是数轴上表示数a 的点到原点的距离,一般地,绝对值为同一个正数的有理数有两个,它们互为相反数,绝对值为0的数是0,没有绝对值为负数的数。

7. 利用绝对值来确定整数

利用绝对值来确定整数时,先由绝对值的意义在数轴上找出数的范围,再确定这个范围内的整数。

1.3有理数的加减法

1.3.1有理数的加法

1. 有理数的加法法则

⑴同号两数相加,取相同的符号,并把绝对值相加;

⑵绝对值不相等的异号两数相加,取绝对值较大的加数的符号,并用较大的绝对值减去较小的绝对值;

⑶互为相反数的两数相加,和为零;

⑷一个数与零相加,仍得这个数。

注意:在进行加法运算时,首先判断两个加数的符号,是同号就用法则一;是异号就用法则二或法则三;是否有0,有0就用法则四。在应用过程中,一定要牢记“先符号,后绝对值”。

2. 有理数加法的运算律

⑴加法交换律:a+b=b+a

⑵加法结合律:(a+b)+c=a+(b+c)

在运用运算律时,一定要根据需要灵活运用,以达到化简的目的,通常有下列规律: ①互为相反数的两个数先相加——“相反数结合法”;

②符号相同的两个数先相加——“同号结合法”;

③分母相同的数先相加——“同分母结合法”;

④几个数相加得到整数,先相加——“凑整法”;

⑤整数与整数、小数与小数相加——“同形结合法”。

3. 加法性质

一个数加正数后的和比原数大;加负数后的和比原数小;加0后的和等于原数。即: ⑴当b>0时,a+b>a

⑵当b⑶当b=0时,a+b=a

1.3.2有理数的减法

1. 有理数减法法则

减去一个数,等于加上这个数的相反数。用字母表示为:a-b=a+(-b)。

注意:①进行减法运算时,首先要弄清减数的符号是“+”还是“-”。

②将有理数减法转化为加法时,要同时改变两个符:一是运算符号由“-”号变成“+”号;另一个是减数的性质符号(即减数变成它的相反数)。如3-(+5)转化成加法后写成3+(-5) ③有理数的减法中被减数和减数不能互换,减法没有交换律和结合律,只有转化为加法以后,才能使用加法的运算律进行计算。

2. 有理数加减法统一成加法的意义

在有理数加减法混合运算中,根据有理数减法法则,可以将减法转化成加法后,再按照加法法则进行计算。

在和式里,通常把各个加数的括号和它前面的加号省略不写,写成省略加号的和的形式。如:

(-8)+(-7)+(-6)+(+5)=-8-7-6+5.

和式的读法:

①按这个式子表示的意义读作“负8、负7、负6、正5的和”

②按运算意义读作“负8减7减6加5”

注意:把几个有理数的和或差写成省略加号和括号的和的形式时,第一步要根据减法法则把减法转化成为加法,第二步才能省略加号和括号。

3. 有理数加减混合运算中运用结合律时的一些技巧:

Ⅰ. 把符号相同的加数相结合(同号结合法)

(-33)-(-18)+(-15)-(+1)+(+23)

原式=-33+(+18)+(-15)+(-1)+(+23) (将减法转换成加法)

=-33+18-15-1+23 (省略加号和括号)

=(-33-15-1)+(18+23) (把符号相同的加数相结合)

=-49+41 (运用加法法则一进行运算)

=-8 (运用加法法则二进行运算)

Ⅱ. 把和为整数的加数相结合 (凑整法)

(+6.6)+(-5.2)-(-3.8)+(-2.6)-(+4.8)

原式=(+6.6)+(-5.2)+(+3.8)+(-2.6)+(-4.8) (将减法转换成加法)

=6.6-5.2+3.8-2.6-4.8 (省略加号和括号)

=(6.6-2.6)+(-5.2-4.8)+3.8 (把和为整数的加数相结合)

=4-10+3.8 (运用加法法则进行运算)

=7.8-10 (把符号相同的加数相结合,并进行运算) =-2.2 (得出结论)

Ⅲ. 把分母相同或便于通分的加数相结合(同分母结合法)

-313217-+-+- 524528

原式=(-321137-)+(-+)+(+-) 552248

1=-1+0- 8

1=-1 8

Ⅳ. 既有小数又有分数的运算要统一后再结合(先统一后结合)

312)+(-3)-(-10)-(+1.25) 483

13121原式=(+)+(+3)+(-3)+(+10)+(-1) 84834

13121=+3-3+10-1 84834

31112=(3-1)+(-3)+10 44883

12=2-3+10 23

1=-3+13 6

1=10 6(+0.125)-(-3

Ⅴ. 把带分数拆分后再结合(先拆分后结合)

1617+10-12+4 5112215

1761原式=(-3+10-12+4)+(-+)+(-) 5151122

411=-1++ 1522

815=-1++ 3030

7- 30-3

Ⅵ. 分组结合

2-3-4+5+6-7-8+9„+66-67-68+69

原式=(2-3-4+5)+(6-7-8+9)+„+(66-67-68+69)

=0

Ⅶ. 先拆项后结合

1.4有理数的乘除法

1.4.1有理数的乘法

1. 有理数的乘法法则

法则一:两数相乘,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乘;(“同号得正,异号得负”专指“两数相乘”的情况,如果因数超过两个,就必须运用法则三)

法则二:任何数同0相乘,都得0;

法则三:几个不是0的数相乘,负因数的个数是偶数时,积是正数;负因数的个数是奇数时,积是负数;

法则四:几个数相乘,如果其中有因数为0, 则积等于0.

2. 倒数

乘积是1的两个数互为倒数,其中一个数叫做另一个数的倒数,用狮子表示为a ·≠0),就是说a 和1=1(a a 111互为倒数,即a 是的倒数,是a 的倒数。 a a a

注意:①0没有倒数

②求假分数或真分数的倒数,只要把这个分数的分子、分母点颠倒位置即可;求带分数的倒数时,先把带分数化为假分数,再把分子、分母颠倒位置。

③正数的倒数是正数,负数的倒数是负数。(求一个数的倒数,不改变这个数的性质) ④倒数等于它本身的数是1或-1, 不包括0。

3. 有理数的乘法运算律

⑴乘法交换律:一般地,有理数乘法中,两个数相乘,交换因数的位置,积相等。即ab=ba

⑵乘法结合律:三个数相乘,先把前两个数相乘,或者先把后两个数相乘,积相等。即(ab)c=a(bc).

⑶乘法分配律:一般地,一个数同两个数的和相乘,等于把这个数分别同这两个数相乘,在把积相加。即a(b+c)=ab+ac

说明: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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