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浙江省义务教育精品课程
申 报 表
课程名称 开发学校 实施时间 负 责 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 二○一六年 月 日
附件2: 浙江省义务教育精品课程申报汇总表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浙江省义务教育精品课程申报微课程制作规范与要求
根据《浙江省基础教育微课程建设规范(试行)》要求,本次精品课程征集活动申报材料中的微课程制作规范和要求具体如下:
一、微课程概念
本次送交的微课程是指针对本次申报精品课程的某一知识或主题、以微视频为主要载体、具有相对完整结构的微型课程资源。微课程以满足学习者自主学习为主。
二、微课程资源要素
本次送交微课程以微视频为主。每个微视频具有相对完整的结构,并重点解决一个问题,而微视频之间则由内在知识体系关联,紧紧围绕选题系统化设计开发。每个微视频时长为3~8分钟(最长不超过10分钟),视频格式为flv 或rmvb 格式。命名格式为“课程名称+微课名称”。
每个微课程视频须有1个作品说明,文件格式为WORD 格式。在作品说明中需注明该视频的设计意图、对应教学内容、明确适用场合或时机、预期使用效果等,以帮助学生快速而有效地了解学习内容,掌握学习方法。命名格式为“微课名称+作品说明”。
三、技术要求
本次开发的微课程可以采用视频拍摄、屏幕录制、多媒体软件合成或综合运用以上多种方式进行制作,制作完成的微课程应符合网络在线学习要求。主要技术要求如下:
1. 视频要求
全课程图像同步性能稳定,色还原正常,无失帧,无抖动跳跃,无色闪。课程制作完成后,提供FLV 格式文件,比特率为500kbps 。
2. 声音要求
声音清晰无明显失真,无交流声或其他杂音,音量适中,前后一致,无明显起伏,声音与画面同步。
3. 分辨率要求
所有微视频分辨率以不变形、无压缩、清晰可见为基本要求,建议采用16:9模式。
其中,视频制作类:分辨率一般为设定为720*576(4:3)或1280*720(16:9)。录屏制作类:参照录制所用电脑的最佳分辨率。多媒体软件合成类:分辨率一般为设定为800*600,1024*768(4:3)或者1028×576(16:9)。
4. 片头要求
每个微视频片头需呈现申报课程名称、微课程名称、主讲人姓名、单位、制作单位等相关信息。
附件1:
浙江省义务教育精品课程
申 报 表
课程名称 开发学校 实施时间 负 责 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 二○一六年 月 日
附件2: 浙江省义务教育精品课程申报汇总表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浙江省义务教育精品课程申报微课程制作规范与要求
根据《浙江省基础教育微课程建设规范(试行)》要求,本次精品课程征集活动申报材料中的微课程制作规范和要求具体如下:
一、微课程概念
本次送交的微课程是指针对本次申报精品课程的某一知识或主题、以微视频为主要载体、具有相对完整结构的微型课程资源。微课程以满足学习者自主学习为主。
二、微课程资源要素
本次送交微课程以微视频为主。每个微视频具有相对完整的结构,并重点解决一个问题,而微视频之间则由内在知识体系关联,紧紧围绕选题系统化设计开发。每个微视频时长为3~8分钟(最长不超过10分钟),视频格式为flv 或rmvb 格式。命名格式为“课程名称+微课名称”。
每个微课程视频须有1个作品说明,文件格式为WORD 格式。在作品说明中需注明该视频的设计意图、对应教学内容、明确适用场合或时机、预期使用效果等,以帮助学生快速而有效地了解学习内容,掌握学习方法。命名格式为“微课名称+作品说明”。
三、技术要求
本次开发的微课程可以采用视频拍摄、屏幕录制、多媒体软件合成或综合运用以上多种方式进行制作,制作完成的微课程应符合网络在线学习要求。主要技术要求如下:
1. 视频要求
全课程图像同步性能稳定,色还原正常,无失帧,无抖动跳跃,无色闪。课程制作完成后,提供FLV 格式文件,比特率为500kbps 。
2. 声音要求
声音清晰无明显失真,无交流声或其他杂音,音量适中,前后一致,无明显起伏,声音与画面同步。
3. 分辨率要求
所有微视频分辨率以不变形、无压缩、清晰可见为基本要求,建议采用16:9模式。
其中,视频制作类:分辨率一般为设定为720*576(4:3)或1280*720(16:9)。录屏制作类:参照录制所用电脑的最佳分辨率。多媒体软件合成类:分辨率一般为设定为800*600,1024*768(4:3)或者1028×576(16:9)。
4. 片头要求
每个微视频片头需呈现申报课程名称、微课程名称、主讲人姓名、单位、制作单位等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