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登记规定
一、《旅馆业治安管理条例》规定:
1.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登记。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按规定的项目如实登记。
2.第七条旅客住宿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向旅馆工作人员交验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或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证件。按规定登记住宿。
2)接待旅客住宿,必须设专人查验旅客身份证件,按公安机关规定的项目如实登记,并发给旅客住宿证明。
3)登记材料应按规定妥善保管,满3年后,交当地公安机关统一处理。
4)接待境外旅客住宿,应填写临时住宿登记表,并在24小时内报送主管公安机关。
3.应进行住宿登记的入境人员为:
1)临时来华旅游、探亲、访问、洽谈贸易,进行科技文化交流和从我国过境的外国人,以及进入我国的国际交通工具的乘务人员。
2)短期来大陆探亲、观光、旅游等的港澳台同胞和华侨。
3)定居国外短期回国,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留宿单位或者居民家中的中国公民。
4)已在我国长期定居或者已取得居留证或者临时居留证,离开自己的住所临时外出旅行或者进行其他活动需要住宿的外国人。
5)在驻华外交机构馆舍以外临时住宿的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外国人。
6)外国驻华使领馆、外交领事官员留宿的持普通护照,不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的外国人。
7)入境人员办理临时住宿登记,应当出示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并填写临时住宿登记表。入境人员在中国居民家中住宿,在城镇的必须在抵达24小时内,由留宿人或者本人持住宿人的护照、证件和留宿人的户口簿到当地公安机关申报;在农村的须于72小时内向当地派出所或者户籍办公室申报。对不按规定办理临时住宿登记的入境人员和留宿未持有效护照证件入境人员的有关责任者,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依法给予处罚。
二、登记有效证件及登记内容:
1.国内宾客:
1)有效证件:身份证、中国护照、军官证、士兵证。
2)登记内容:
姓名、性别、民族(填写在国籍一栏)、出生日期、证件种类、证件号码、住址、来去地点、停留事由。
中国护照要登记证件有效期,如过期要先看后几页有无延期。
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要登记工作单位或部队、证件有效期。
2.国外宾客:
1)有效证件:
护照:外交护照、公务护照、普通护照、特别护照、联合国护照、侨民护照、海员护照等
身份证件:回美证(美国)、通行证(法国)、旅行证(英国)、身份证(澳大利亚)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同胞回乡证)
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证(配合本人护照同时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临时居留证(配合本人护照同时使用)。
2)登记内容:
(1)临时住宿登记表共14个项目,用中英文标明。即:英文姓、英文名、中文姓名、性 别、国籍、出生年月、证件种类、证件号码、签证种类、签证有效期、来店时间、离 店时间、接待单位、房号。
(2)填写《临时住宿登记表》填写此表总的要求是:
A.不缺项漏项;
B.字迹要清晰;
C.外文缩写要规范。
(3)登记表中每个项目的填写要领如下:
D.第一项至第三项:姓名(包括英文姓、英文名、中文姓名)。日本人:中文姓名和罗马字母拼音的姓名皆要填写。朝鲜和韩国人:填写英文姓、英文名,有中文姓名的,亦须填上。东南亚国家的客人:填写英文姓名,如其护照上有中文姓名,也要填写。港澳台同胞和华侨填写中文姓名即可。其他国籍的客人:只须填写英文姓,英文名。如护照上没有英文姓名,其本人又不懂英文,接待人员可将客人的姓名译成英文或者中文填上
E.第四项:性别如实填写,男或者女,用英文填写M或者F。
F. 第五项:国籍。根据住宿人所持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身份证件填写国籍。港澳台同胞和华侨填写时,国籍一栏必须分清地区,即香港人填写中国香港,依此类推;其他国家的华侨加注华侨字样。(用中文填写)
G.第六项:出生日期。应按年、月、日填写全。
H.第七项:证件种类。填写住宿人所持有的有效证件。有效证件一般具有使用期未满、签证有效、盖有入境口岸的入境验讫章等条件。(用中文填写)
I.第八项:证件号码填写有效证件号码,不要填写签证号码。
J.第九项:签证种类。下面各种签证,填写时可填汉语拼音字母代码:外交签证—W,公务签证—U,礼遇签证—Y,免办签证—M,定居签证—D,职业签证—Z(要求出示外国人居留证同时登记),学习签证—X,访问签证—F,旅游签证—L,乘务签证—C,过境签证—G,常驻我国的外国记者签证—J1(要求出示外国人居留证同时登记),临时来华采访的外国记者签证—J2,日本、新加坡、港澳台同胞和华侨等无签证或免签证的,在一栏签证种类中填写“M”即可。
K.第十项:签证有效期。写明签证的实际有效期,即有效期至×年×月×日。港澳同胞和华侨在此项目填写证件有效期。台湾同胞在此项目要填上签注日期。日本、新加坡等免签证的为入境日期加15天。
L.第十一项:来店日期。填写住宿日期,切勿填写预定住房的日期。
M.第十二项:离店日期。是客人离开的具体时间,填写×年×月×日,不能填写住宿的天数
N.第十三项:房号。入住的房间号码;若是社会上居民个人接待,则填写户主的地址。
O.第十四项:接待单位。指接待宾客的机关,团体,如旅行社、学校等企事业单位。无接待单位的填写散客。如果个人接待,填写户主姓名。
三、登记要求
1.按要求填写登记单上的所有项目。
2.尽可能了解客人更多的资料,并且完整,准确的录入电脑。
3.遇到可疑或不确定的证件先进行复印,再请示领导。
4.严格落实公安机关制度的住宿登记,申报制度,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机关工作。
5.所有总台工作人员接受当地公安机关的培训,经过严格考核,领取上岗证后方可工
6.严格做到一客一登,决不漏报,错报,不报。
7.公安机关制发的居民身份证和军人通行证,外国人护照,港澳台通行证为有效证件,持其他证件的客人一般不予登记入住。如遇特殊情况,由安保部经理报公安机关后再酌情处理。
8.验证工作必须做到“三清”。证件验清,情况问清,客单填清。
9.验证必须查验防伪标记及有效期,人证合一,遇可疑情况应沉着冷静,不动声色将客人安排在易控制的区域,立即通知监控中心“进客”,实施即时监控,并填写报查单交给安全主管。
10.按公安机关规定时间及时传网申报、户口,并作好记录。
11.及时录入公安机关的协查报告,并开会传达协查内容。
12.客单按入住日期顺序存放三年以上备查。
住宿登记规定
一、《旅馆业治安管理条例》规定:
1.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登记。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按规定的项目如实登记。
2.第七条旅客住宿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向旅馆工作人员交验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或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证件。按规定登记住宿。
2)接待旅客住宿,必须设专人查验旅客身份证件,按公安机关规定的项目如实登记,并发给旅客住宿证明。
3)登记材料应按规定妥善保管,满3年后,交当地公安机关统一处理。
4)接待境外旅客住宿,应填写临时住宿登记表,并在24小时内报送主管公安机关。
3.应进行住宿登记的入境人员为:
1)临时来华旅游、探亲、访问、洽谈贸易,进行科技文化交流和从我国过境的外国人,以及进入我国的国际交通工具的乘务人员。
2)短期来大陆探亲、观光、旅游等的港澳台同胞和华侨。
3)定居国外短期回国,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留宿单位或者居民家中的中国公民。
4)已在我国长期定居或者已取得居留证或者临时居留证,离开自己的住所临时外出旅行或者进行其他活动需要住宿的外国人。
5)在驻华外交机构馆舍以外临时住宿的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外国人。
6)外国驻华使领馆、外交领事官员留宿的持普通护照,不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的外国人。
7)入境人员办理临时住宿登记,应当出示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并填写临时住宿登记表。入境人员在中国居民家中住宿,在城镇的必须在抵达24小时内,由留宿人或者本人持住宿人的护照、证件和留宿人的户口簿到当地公安机关申报;在农村的须于72小时内向当地派出所或者户籍办公室申报。对不按规定办理临时住宿登记的入境人员和留宿未持有效护照证件入境人员的有关责任者,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依法给予处罚。
二、登记有效证件及登记内容:
1.国内宾客:
1)有效证件:身份证、中国护照、军官证、士兵证。
2)登记内容:
姓名、性别、民族(填写在国籍一栏)、出生日期、证件种类、证件号码、住址、来去地点、停留事由。
中国护照要登记证件有效期,如过期要先看后几页有无延期。
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要登记工作单位或部队、证件有效期。
2.国外宾客:
1)有效证件:
护照:外交护照、公务护照、普通护照、特别护照、联合国护照、侨民护照、海员护照等
身份证件:回美证(美国)、通行证(法国)、旅行证(英国)、身份证(澳大利亚)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同胞回乡证)
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证(配合本人护照同时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临时居留证(配合本人护照同时使用)。
2)登记内容:
(1)临时住宿登记表共14个项目,用中英文标明。即:英文姓、英文名、中文姓名、性 别、国籍、出生年月、证件种类、证件号码、签证种类、签证有效期、来店时间、离 店时间、接待单位、房号。
(2)填写《临时住宿登记表》填写此表总的要求是:
A.不缺项漏项;
B.字迹要清晰;
C.外文缩写要规范。
(3)登记表中每个项目的填写要领如下:
D.第一项至第三项:姓名(包括英文姓、英文名、中文姓名)。日本人:中文姓名和罗马字母拼音的姓名皆要填写。朝鲜和韩国人:填写英文姓、英文名,有中文姓名的,亦须填上。东南亚国家的客人:填写英文姓名,如其护照上有中文姓名,也要填写。港澳台同胞和华侨填写中文姓名即可。其他国籍的客人:只须填写英文姓,英文名。如护照上没有英文姓名,其本人又不懂英文,接待人员可将客人的姓名译成英文或者中文填上
E.第四项:性别如实填写,男或者女,用英文填写M或者F。
F. 第五项:国籍。根据住宿人所持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身份证件填写国籍。港澳台同胞和华侨填写时,国籍一栏必须分清地区,即香港人填写中国香港,依此类推;其他国家的华侨加注华侨字样。(用中文填写)
G.第六项:出生日期。应按年、月、日填写全。
H.第七项:证件种类。填写住宿人所持有的有效证件。有效证件一般具有使用期未满、签证有效、盖有入境口岸的入境验讫章等条件。(用中文填写)
I.第八项:证件号码填写有效证件号码,不要填写签证号码。
J.第九项:签证种类。下面各种签证,填写时可填汉语拼音字母代码:外交签证—W,公务签证—U,礼遇签证—Y,免办签证—M,定居签证—D,职业签证—Z(要求出示外国人居留证同时登记),学习签证—X,访问签证—F,旅游签证—L,乘务签证—C,过境签证—G,常驻我国的外国记者签证—J1(要求出示外国人居留证同时登记),临时来华采访的外国记者签证—J2,日本、新加坡、港澳台同胞和华侨等无签证或免签证的,在一栏签证种类中填写“M”即可。
K.第十项:签证有效期。写明签证的实际有效期,即有效期至×年×月×日。港澳同胞和华侨在此项目填写证件有效期。台湾同胞在此项目要填上签注日期。日本、新加坡等免签证的为入境日期加15天。
L.第十一项:来店日期。填写住宿日期,切勿填写预定住房的日期。
M.第十二项:离店日期。是客人离开的具体时间,填写×年×月×日,不能填写住宿的天数
N.第十三项:房号。入住的房间号码;若是社会上居民个人接待,则填写户主的地址。
O.第十四项:接待单位。指接待宾客的机关,团体,如旅行社、学校等企事业单位。无接待单位的填写散客。如果个人接待,填写户主姓名。
三、登记要求
1.按要求填写登记单上的所有项目。
2.尽可能了解客人更多的资料,并且完整,准确的录入电脑。
3.遇到可疑或不确定的证件先进行复印,再请示领导。
4.严格落实公安机关制度的住宿登记,申报制度,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机关工作。
5.所有总台工作人员接受当地公安机关的培训,经过严格考核,领取上岗证后方可工
6.严格做到一客一登,决不漏报,错报,不报。
7.公安机关制发的居民身份证和军人通行证,外国人护照,港澳台通行证为有效证件,持其他证件的客人一般不予登记入住。如遇特殊情况,由安保部经理报公安机关后再酌情处理。
8.验证工作必须做到“三清”。证件验清,情况问清,客单填清。
9.验证必须查验防伪标记及有效期,人证合一,遇可疑情况应沉着冷静,不动声色将客人安排在易控制的区域,立即通知监控中心“进客”,实施即时监控,并填写报查单交给安全主管。
10.按公安机关规定时间及时传网申报、户口,并作好记录。
11.及时录入公安机关的协查报告,并开会传达协查内容。
12.客单按入住日期顺序存放三年以上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