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监理规划

云南电力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20kV普吉-上峰送电线路工程项目监理部

二○○二年十二月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220kV普吉-上峰送电线路工程

线路走经:线路途经昆明市西山区的马街镇、黑林铺镇。

1.2线路简况:

220kV普吉~上峰送电线路工程,线路总长13.5公里.线路普吉变至昭宗变为双回路架设,长度为12.4公里,杆号为AN1~AN30,计30基铁塔;特种基础施工工程AN1-AN3、BN1、BN5-BN12塔基;锚杆静压桩:AN1-AN3、BN1、BN6、BN7塔基为锚杆静压桩,桩长8-17米,预制桩单桩长200×200×3000-6000;人工挖孔灌注桩:BN5、BN8-BN12塔基为人工挖孔灌注桩,桩身直径为φ800-φ1000,桩长

6.1-9.3米;线路昭宗变至上峰变侧采用同塔四回路架设,长度约

1.6公里,杆号为BN1~BN11,计12基铁塔(改线加1基—

BN8+1).220kV普吉-上峰送电线路工程由A、B两回组成:1)A回为220KV双回路架设部分,由220kV普吉变电站出线构架至AN30(110kV昭宗变电站附近)总长11.447km;2)B回为四回路

(BN3-BN12,杆塔上部为220kV双回路部分,下部为110kV双回路部分)及110kV双回路(BN1-BN12)混合架设部分,线路由220kV上峰变电站220kV及110kV出线构架到110kV昭宗变电站附近,110kV部分在BN12处接至昭宗Ⅰ回N3号塔,部分线路长度为1.594 km;220kV部分在BN12处接至本工程A回AN30塔,线路长度为1. 269km. 建设单位:云南省电力建设公司

设计单位:云南电力设计院

监理单位:云南电力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运行单位:昆明供电局

施工单位:云南送变电工程公司

2.监理工作依据

2.1 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定的工程项目监理合同;

2.2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定的合同(设计、施工、调试及设备等)及有关附件;

2.3 本工程的设计文件;

2.4 施工过程中有关文件(设计修改通知单、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以及交底纪要、工程联系单、协调会会议纪要及有关工程技术商定条款等);

2.5 国家及国家电力公司颁布的规程、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电力工程监理规定;

2.6 上级机关颁布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2.7 建设单位及上级单位对工程项目所发的文件;

2.8 原电力工业部《输变电工程投产达标考核评定办法(试行)》; 其它有关文件。

3.监理范围和目标

3.1 监理范围:对设计范围内的施工阶段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控制为主要内容的监理工作。

3.2 监理目标:

质量目标:工程质量达标投产,创国优。

工程施工质量合格率100%,优良品率大于95%。

进度目标:控制在承包合同所规定的工期内,尽可能满足提前投运的要

求。

投资目标:控制在批准概算的总投资范围内。

安全目标:安全无事故工程。

4. 监理工作内容及职责

4.1 工程施工阶段:

4.1.1 参加施工图会审和交底,提出监理意见;

4.1.2参与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质保体系、施工措施和

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4.1.3 参与检查验收工作;

4.1.4 核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件和设备质量情况;

4.1.5 参与或组织工程调度、协调会。深入现场了解施工质量、进度和

安全情况,监督施工单位严格履行合同和执行工程技术标准;

4.1.6 检查工程施工质量和参与线路调试,并做好验收签证工作;

4.1.7 核查工程进度和投资使用情况,审查、核签施工单位的基建统计

报表,签署工程付款凭证,参加工程结算审核;

4.1.8 对有关本工程进行的专题科技试验的技术方案及费用提出意见,

参加成果鉴定,对新技术、新材料在工程中的应用提出监理意见;

4.1.9 对重大设计变更提出意见;

4.1.10 参与工程重大技术、质量、安全问题的处理;

4.1.11 协助处理工程变更、索赔及违约事宜;

4.1.12 协助整理合同文件;

4.1.13 建立监理文件档案,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提交技术资料和竣工图,

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技术资料、竣工图等的正确性与完整性;

4.1.14 检查启动投运条件。

4.2 试运行阶段:

4.2.1 检查和记录设备运行情况,及时督促做好消缺工作;

4.2.2 负责检查工程总体情况,评定分项工程质量,督促施工单位消除

工程缺陷及未完成未完事项;

4.3 竣工验收及交付生产阶段:

4.3.1 协助作好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及交付生产的各项准备工作;

4.3.2 参与竣工验收及移交生产的有关工作;

4.4 参与复核工程决算,提出监理意见。

5. 主要监理措施

5.1 关于质量控制:

5.1.1 在工程材料及成品的采购、加工中,做好供方资质审核及到货检

验工作;

5.1.2 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提供以下资料,由监理单位进行核定认

可:

5.1.2.1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包括技术、安全、质保等措施)以

及施工进度计划;

5.1.2.2 施工组织机构及人员的配备、分工(包括现场的管理体系)、

主要机具、设备数量及技术条件;

5.1.2.3 现行施工技术管理制度;

5.1.2.4 材料及成品检验制度及其管理程序;

5.1.2.5 现行质量管理制度及其保证体系;

5.1.2.6 分包单位的资质;

5.1.2.7 本工程材料试验单位名称及资质;

5.1.2.8 非建设单位提供的设备、主要安装器材供应或加工单位的名称

及资质;

5.1.3 严格执行对隐蔽工程验收的制度,对重要施工项目,关键工序进

行全过程跟踪和旁站监理。

5.1.4 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方案的确认

施工单位应在工程施工前十五天将工程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施工方案、技术措施提交项目总监理师确认。

5.1.5 关于签发工程质量不合格项目的监理通知单以及停工通知单

对于发现不按图施工或操作出现质量问题时,监理工程师一般以口头形式向施工负责人提出整改要求,如整改不力或拖延改正时,将签发监理通知书,书面通知整改,必要时由总监理师签发停工通知单。

5.1.6 对施工人员更换的要求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管理混乱和工程质量下降,对于施工单位中很不称职的施工人员,总监理师可向施工单位提出更换人员要求。

5.1.7 在监理人员进入工地后,邀请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商定工程检查验收项目表,按项目表进行工程验收签证;同时,商定验收程序(三级)。严格执行分项工程的复核签证,未经复验签证一律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5.1.8 协助整理合同文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技术档案资料的整理和完善。施工单位应设专人负责工程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按有关规定收集、整理工程档案资料。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将本工程的档案全部内容目录列表报监理方,经核准后及时积累和整理。

工程竣工时施工单位应将完善的工程档案交监理方审核后报送建设单位。资料不齐,工程不得正式验收。

5.2 关于进度控制:

5.2.1 及时协调、检查、督促施工图交付进度,确保设计按计划进行。

5.2.2 督促、协调材料供应进度应与工期要求相衔接。

5.2.3 根据总的进度要求,核定施工总进度计划及月度施工进度计划。工程拖后要分析原因,提出对策,进行协调以实现总工期目标。

5.3 关于投资控制:

5.3.1鼓励施工单位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和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以节约投资、提高质量、加快进度,按工程实际进度核签工程付款凭证,但对于不符合质量规定要求的工程项目,不得签署工程付款凭证。

5.3.2督促各方面履约并定期召开协调会,发现问题互通信息,及时联系解决。

5.3.3合同管理:检查工程有关合同的合法性、规范性、完整性与有效性,定期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提出监理意见。

5.3.4信息管理:督促施工技术档案资料完整、准确。做好监理资料的积累和整理,建立信息档案及工程有关文件的存储系统,做好工程竣工监理工作总结。

5.4安全控制措施

5.4.1 督促施工单位认真执行《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

5.4.2 检查施工单位是否通过上级安全监察部门的安全生产资质审查,

并得到认可。

5.4.3 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强调其企业法人是

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明确各级职能部门及生产全员对实现安全

生产的责任,做到一环不漏。

5.4.4 要求施工单位针对本工程设置安全控制点,并就其能否覆盖施工

全过程提出监理意见。

5.4.5 加强现场巡查,对施工单位在履行合同中的安全目标时,施工现

场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纠正意见,直至下达停工令。

5.4.6 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安全培训、教育制度,要求生产全员都经过安

全培训、考核,人人持证上岗。特殊作业人员,除须经本企业的安全审查外,还需按规定取得上级安全监察部门核发的《安全操作合格证》。

5.4.7 现场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与培训的记录资料。

5.4.8 督促施工单位建立项目安全检查制度,要求承包商明确检查目的、

内容、形式、处理等,监理部将不定期地检查其安全检查的实施情况及检查记录。

5.4.9 监理部将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安全大检

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和需整改的问题报项目主管部门及工程各参建单位。

5.4.10 督促施工单位正确对待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5.4.11 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制定文明施工管理规划,并于

开工前报监理单位备查。

6. 监理组织

项目监理部组织机构图

7.附件

7.1 项目各级监理人员责任制 附件1

7.2 监理人员工作守则 附件2

7.3 施工质量监理制度 附件3

8.其它

按本规划要求,落实各专业监理人员的责任后,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

项目各级监理人员责任制

1.总监理师

总监理师是监理公司驻220kV个旧铝厂外供电工程工地现场的全权代表,全面负责和领导监理组织,完成监理合同确定的各项任务。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标准和公司制定的制度、办法、监理人员守则以及公司与建设单位签定的监理合同。

2)根据监理合同的内容要求,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审核各专业监理组编制的监理实施细则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建立监理部投资、质量、进度控制和合同、信息管理体系、以及组建监理部班子,明确分工职责,编制、协调和组织实施各项管理制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与协调,并进行定期检查与考核。

4)组织或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施工、招标等工作。

5)审核确认施工分包单位资质(本工程不允许施工分包)。

6)组织编制综合进度计划大纲、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和年、季度施工进度计划,审批施工单位编报的施工作业计划。

7)审批主要单项、单位工程开工报告、暂停施工通知单和建立备忘录,签署监理部对外发出的文件、报表、请示、报告,审签分部试运完成后的中间验收和竣工报告。

8)主持召开施工协调会议,签发会议纪要。

9)组织监理人员参加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审查主要单项、单位工程和关键部位工程施工技术措施。

10)审批一般质量事故处理措施;参与调查与处理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纠纷、争议。

11)组织监理人员会同制造厂家和建设单位审查设备材料缺陷处理措施方案和重要缺陷处理后的复验。

12)审签概预算审查意见;审签为建设单位起草的合同草稿,并对施工单位起草的合同草稿提出审查意见。

13)审签工程承包价款结算签证,并对违约索赔提出审查意见。

14)定期向监理公司和建设单位汇报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等情况,遇到重要问题及时向监理公司和建设单位汇报。

15)主持监理工作例会,定期组织监理人员学习、交流、总结工作,不断提高人员素质和工作水平,并按监理公司制度制定监理人员的考核和奖惩办法。

16)主持编写项目监理工作总结;审核、签署项目监理档案资料。

17)完成监理公司交办的各项任务及监理公司、监理部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工作。

2.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和组织下,完成分管的监理工作,并组织和指导监理员的工作。

1)制定本专业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参加编制进度计划和审查施工单位编报的施工作业计划,参加本专业的施工图纸会审和交底,监督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随时掌握工程动态,协调处理一般施工组织、施工技术问题,对涉及专业之间、单位之间的重要配合问题和重大技术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3)负责对施工总平面和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与管理,并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4)对一般分部工程、全部分项工程及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验收签证,参加分部试运完成后的中间检查验收和竣工验收。

5)对用于工程的材料、构件、加工件等的出厂合格证明及现场检验报告进行复核签证,必要时进行抽检或复验。

6)处理一般质量问题,参加审查事故处理措施和进行处理后的复验。

7)参加主要塔材开箱检查、安装解体检查,作好运行状况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8)参加设备材料缺陷处理措施的审查和处理后的复验。

9)参加主要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和关键部位工程施工技术措施方案审

查,并监督实施。

10)发现不按规程、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使用不合格材料、安装不合

格品的应立即制止,必要时填写和签发暂停施工通知单。

11)审查工程价款结算中有关已完工程数量和质量,提出审查意见。

12)及时准确地做好监理日志的记录,定期提出工程动态分析报告,重

要问题及时汇报。

13)编写本专业月、年监理工作报告、总结,负责并整理与本专业有关

的监理档案资料。

14)完成总监理师交办的和监理公司制度规定的其他工作。

3. 计经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1)熟悉掌握有关技经法律、法规、标准、定额;监理实施细则和项目

监理部制定的制度,严守公司颁发的监理人员工作守则。

2)审查分管专业的概预算,提出审查意见,参加综合概预算的审查。

3)审查工程价款结算申请中采用的价格、费用计算、金额与己完工程

量是否一致,提出审查意见。

4)参加招标、评标工作。

5)起草施工合同草稿或审查由承包单位提出的合同稿,提出审查意见。

6)及时准确地做好监理日志的记录,定期提出工程动态分析报告。

重要问题及时报告。

7)编写本专业月、年监理工作报告和工作总结,负责并整理与本专业

有关的监理档案资料。

8)完成项目监理部规定的其他工作。

4. 监理员职责

1)协助专业监理工程师工作。

2)学习掌握并执行有关专业的规程、规范、标准、图纸、监理实施细

则和监理公司制定的制度,严守公司颁发的监理人员工作守则。

3)认真执行本专业监理实施细则,负责分项工程检查验收并签证。

4)完成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件2

云南电力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人员工作守则

一、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令,认真学习和贯彻有关电力

建设监理的政策、法规,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二、 按照“以法律为准绳,合同为核心”的原则,严格执行监理合同和

监理工作计划;尊重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意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依法维护合同各方的正当权益。

三、发扬“团结、奋进、探索、创业”的企业精神,树立良好企业形象。

四、严格遵守“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职业道德,认真实行监理回

避制,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准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五、坚持”严、勤、细、实”的工作作风,对工作严肃认真、谦虚谨慎、

实事求是、一丝不苟。

六、尊重同志,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共同进步。

七、尊重领导,服从安排,大事事前请示,小事事后报告。

八、发扬“乐其业、尽其职、负其责、精其术、竭其力”的敬业精神,努

力学习监理知识,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监理业务水平。

附件3

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制度

一. 总则

1.1.工程施工阶段是工程质量控制中的重要阶段,是将质量目标付诸

实施的阶段。质量控制的目标是:保证工程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和设

计的要求及合同的规定。所提供的全部技术和质量文件能满足今后工程

运行、维护的要求。

1.2.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应依据国家、国家电力公司颁布的施工规程、

规范、质量标准、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检验和评定标准;本工程设计图纸、

文件、制造厂家说明书和技术规定;合同文件中有关条款。

1.3.在工程施工监理中最重要的是充分调动承包工程的施工单位的积

极性,发挥其质量保证体系作用,达到施工质量予控的目的,把质量问

题尽可能消除在施工过程中,从而有效地控制施工质量。

1.4 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包含了从投入资源的质量控制开始,经过对施

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到完成工程验收为止的全过程的质量监理,为此监理

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建立质量监督系统,以进行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1.5.具体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监理工作内容由建设单位在监理合同授

权范围内确定。

二.设计交底与施工图会审

2.1图纸是施工的依据。设计交底与施工图会审是施工现场对质量控制

的一项重要措施。监理单位在施工图到达现场之后应事先详细阅读,并

在正式开工前2~5天,组织有关单位参加设计交底和施工图会审会议。

2.2.设计交底的主要内容包括:

1.工程内容、施工范围、工程特点和设计意图;

2.总平面布置图和各专业设计的规模及配合要求;

3.结构计算特点和注意事项;

4.主要和辅助设备选择依据,采用特殊材料的要求;

5.重大设计技术方案,采用的重大技术革新项目及科研项目成果。

6.主要质量标准和工艺质量要求;

7. 其它有关设计的注意事项。

2.3 施工图会审是一项重要的技术管理工作。施工图会审的目的是使施工人员了解工程规模、结构特点和施工要求,领会设计意图,熟悉设计内容,明确质量标准和特殊的操作要求。

2.4 施工图纸会审的要点是审查图纸的完整性和正确性,解决有关矛盾和问题及图纸能否满足生产运行安全经济的要求和检修作业的合理需要。

2.5图纸会审中发现的差错或不合理,需要修改的内容,应由设计单位发出修改通知或由监理单位把更改意见写入交底会审记录发至施工单位作为施工依据。

三.材料设备的质量控制

3.1监理单位必须对工程项目所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的产品合格证、质保书、技术说明书等质量证明文件以及按规定抽检的试验报告,进行认真核查,不合格者不允许使用。

对施工单位自行采购的原材料、装置性材料、加工件等,监理单位应加强监督检查。

监理单位对于承制半成品、构配件制造厂的资质状况、合同文件进行审核并应实地考察。并对采购件的质量进行检查,不合格者不准使用。

3.2 设备质量控制

监理单位根据建设单位委托业务的具体情况代表或协助建设单位进行设备管理和设备质量控制,其主要内容为:

1)前期主要应从审查设备清册,订货清册,代办协议,建立设备管理制度等方面做好监理工作。

2)在订货过程中主要从择优选择制造厂、合同评审、供方分包厂及协作厂的控制,以及制造过程中制造厂质量体系运行情况和质量监造实地检验产品质量的情况进行控制。

3)工程中拟采用的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新技术必须进行技术鉴定,无技术鉴定资料不得用于工程中。

四.关于施工装备、工艺措施和人员的控制

4.1监理单位应对施工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施工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其技术性能报告,安装后的性能检验书,应与所承担的工程项目相适应,其完好率、维修能力、备件状况、数量、类型也应与工程规模、施工强度相适应。

4.2开工之前十五天,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将单项工程施工措施报送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从时间的安排、机械配置、施工方法和外部条件诸方面进行审查,予先找出可能导致质量问题的因素,提出监理单位意见通知施工单位。

4.3监理单位应认真查验试验报告,必要时采取抽样试验方式对其试验成果加以核查。

4.4施工有关人员配置,特别是特殊工种、试验、检验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五.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理

5.1 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应建立起工序质量控制和质量管理点,结合工程特点从关键的分部、分项工程部位、薄弱环节、质量通病、采用新结构、新技术设计项目建立起质量管理点。

5.2 监理人员抓住重大工序交接的环节,按有关验收规程规定检查验收,才能转入下一工序施工。隐蔽工程、停工待检点、见证点等重要工序作业还应组织监督检查活动。

5.3 监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经常在现场进行巡视和监督,重要工序应进行旁站监理,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5.4 对于重大设计变更,监理人员根据事前规定的设计修改权限,审查设计修改的审批是否完备,对其他有关专业是否有影响。对重大设计变更还要参加讨论,并提出监理意见。

5.5 监理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现场会议,及时分析通报工程质量状况,并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对完成的分项、分部工程,按规定进行验评。

六.工程质量检验记录

工程项目试验检测工作是现场质量管理的重要手段,监理单位除对施工单位的设备人员认真审核外,对于检验记录、试验报告等进行审核,对照标准要求,经常检查和审查。

七、工程报表

7.1 工程开工之前监理单位应确定施工单位定期上报月、季报表。

7.2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提供的报表进行核查,审定其准确性。

八 .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移交

8.1分部、分项工程验评、移交的依据:

8.1.1国家、国家电力公司颁布的《电力建设施工验收技术规范》、《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施工规程、规范、质量标准;

8.1.2合同文件中有关条款;

8.1.3设计图纸、文件及设计变更通知,以及有关会议纪要;

8.1.4厂家产品说明书、安装说明书及技术规范等。

8.2监理单位在开工之前根据国家电力公司颁布的标准,拟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项目划分表、明确验评范围,如单位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便于控制、鉴定和检查施工中各个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

8.3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检验和评定按分项、分部、单位工程依次进行,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优良”两级,不合格的不予验收。

8.4根据目前情况,监理单位在进行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评工作中应邀请运行单位、设计单位等共同进行,以利今后的投产运行。

8.5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的技术记录、质量记录进行审核,验证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对于厂家的“确认通知”和有关说明书予以注意,一般应尊重制造厂的意见。

九.质量事故

9.1 监理单位对于施工单位不严格按施工规范和安全规程进行施工,如不纠正则可能对工程质量造成影响时,监理单位应发出“违规通知”,严重的发出“黄牌警告”,以提醒施工单位按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从而保证工程质量。

9.2 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监理单位应立即到达现场,视事故情况、无必要停工可提出处理意见进行修补后继续施工。严重的事故不停工有可能造成损失时,监理单位可发出停工令要求施工暂停。

9.3查明事故原因,制定处理方案,经监理单位认可后,施工单位方可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220kV普吉-上峰送电线路工程

线路走经:线路途经昆明市西山区的马街镇、黑林铺镇。

1.2线路简况:

220kV普吉~上峰送电线路工程,线路总长13.5公里.线路普吉变至昭宗变为双回路架设,长度为12.4公里,杆号为AN1~AN30,计30基铁塔;特种基础施工工程AN1-AN3、BN1、BN5-BN12塔基;锚杆静压桩:AN1-AN3、BN1、BN6、BN7塔基为锚杆静压桩,桩长8-17米,预制桩单桩长200×200×3000-6000;人工挖孔灌注桩:BN5、BN8-BN12塔基为人工挖孔灌注桩,桩身直径为φ800-φ1000,桩长6.1-9.3米;线路昭宗变至上峰变侧采用同塔四回路架设,长度约1.6公里,杆号为BN1~BN11,计12基铁塔(改线加1基—BN8+1).220kV普吉-上峰送电线路工程由A、B两回组成:1)A回为220KV双回路架设部分,由220kV普吉变电站出线构架至AN30(110kV昭宗变电站附近)总长11.447km;2)B回为四回路(BN3-BN12,杆塔上部为220kV双回路部分,下部为110kV双回路部分)及110kV双回路(BN1-BN12)混合架设部分,线路由220kV上峰变电站220kV及110kV出线构架到110kV昭宗变电站附

近,110kV部分在BN12处接至昭宗Ⅰ回N3号塔,部分线路长度为

1.594 km;220kV部分在BN12处接至本工程A回AN30塔,线路长度为1. 269km.

建设单位:云南省电力建设公司

设计单位:云南电力设计院

监理单位:云南电力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运行单位:昆明供电局

施工单位:云南送变电工程公司

2.监理工作依据

2.1 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定的工程项目监理合同;

2.2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定的合同(设计、施工、调试及设备等)及有关附件;

2.3 本工程的设计文件;

2.4 施工过程中有关文件(设计修改通知单、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以及交底纪要、工程联系单、协调会会议纪要及有关工程技术商定条款等);

2.5 国家及国家电力公司颁布的规程、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电力工程监理规定;

2.6 上级机关颁布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2.7 建设单位及上级单位对工程项目所发的文件;

2.8 原电力工业部《输变电工程投产达标考核评定办法(试行)》; 其它有关文件。

3.监理范围和目标

3.1 监理范围:对设计范围内的施工阶段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控制为主要内容的监理工作。

3.2 监理目标:

质量目标:工程质量达标投产,创国优。

工程施工质量合格率100%,优良品率大于95%。

进度目标:控制在承包合同所规定的工期内,尽可能满足提前投运的

要求。

投资目标:控制在批准概算的总投资范围内。

安全目标:安全无事故工程。

4. 监理工作内容及职责

4.1 工程施工阶段:

4.1.1 参加施工图会审和交底,提出监理意见;

4.1.2参与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质保体系、施工措施

和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4.1.3 参与检查验收工作;

4.1.4 核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件和设备质量情况;

4.1.5 参与或组织工程调度、协调会。深入现场了解施工质量、进度

和安全情况,监督施工单位严格履行合同和执行工程技术标准;

4.1.6 检查工程施工质量和参与线路调试,并做好验收签证工作;

4.1.7 核查工程进度和投资使用情况,审查、核签施工单位的基建统

计报表,签署工程付款凭证,参加工程结算审核;

4.1.8 对有关本工程进行的专题科技试验的技术方案及费用提出意

见,参加成果鉴定,对新技术、新材料在工程中的应用提出监理意见;

4.1.9 对重大设计变更提出意见;

4.1.10 参与工程重大技术、质量、安全问题的处理;

4.1.11 协助处理工程变更、索赔及违约事宜;

4.1.12 协助整理合同文件;

4.1.13 建立监理文件档案,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提交技术资料和竣工

图,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技术资料、竣工图等的正确性与完整性;

4.1.14 检查启动投运条件。

4.2 试运行阶段:

4.2.1 检查和记录设备运行情况,及时督促做好消缺工作;

4.2.2 负责检查工程总体情况,评定分项工程质量,督促施工单位消

除工程缺陷及未完成未完事项;

4.3 竣工验收及交付生产阶段:

4.3.1 协助作好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及交付生产的各项准备工作;

4.3.2 参与竣工验收及移交生产的有关工作;

4.4 参与复核工程决算,提出监理意见。

5. 主要监理措施

5.1 关于质量控制:

5.1.1 在工程材料及成品的采购、加工中,做好供方资质审核及到货

检验工作;

5.1.2 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提供以下资料,由监理单位进行核定认

可:

5.1.2.1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包括技术、安全、质保等措施)

以及施工进度计划;

5.1.2.2 施工组织机构及人员的配备、分工(包括现场的管理体系)、

主要机具、设备数量及技术条件;

5.1.2.3 现行施工技术管理制度;

5.1.2.4 材料及成品检验制度及其管理程序;

5.1.2.5 现行质量管理制度及其保证体系;

5.1.2.6 分包单位的资质;

5.1.2.7 本工程材料试验单位名称及资质;

5.1.2.8 非建设单位提供的设备、主要安装器材供应或加工单位的名

称及资质;

5.1.3 严格执行对隐蔽工程验收的制度,对重要施工项目,关键工序

进行全过程跟踪和旁站监理。

5.1.4 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方案的确认

施工单位应在工程施工前十五天将工程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施工方案、技术措施提交项目总监理师确认。

5.1.5 关于签发工程质量不合格项目的监理通知单以及停工通知单

对于发现不按图施工或操作出现质量问题时,监理工程师一般以口头形式向施工负责人提出整改要求,如整改不力或拖延改正时,将签发监理通知书,书面通知整改,必要时由总监理师签发停工通知单。

5.1.6 对施工人员更换的要求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管理混乱和工程质量下降,对于施工单位中很不称职的施工人员,总监理师可向施工单位提出更换人员要求。

5.1.7 在监理人员进入工地后,邀请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商定工程检查验收项目表,按项目表进行工程验收签证;同时,商定验收程序(三级)。严格执行分项工程的复核签证,未经复验签证一律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5.1.8 协助整理合同文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技术档案资料的整理和完善。施工单位应设专人负责工程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按有关规定收集、整理工程档案资料。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将本工程的档案全部内容目录列表报监理方,经核准后及时积累和整理。

工程竣工时施工单位应将完善的工程档案交监理方审核后报送建设单位。资料不齐,工程不得正式验收。

5.2 关于进度控制:

5.2.1 及时协调、检查、督促施工图交付进度,确保设计按计划进行。

5.2.2 督促、协调材料供应进度应与工期要求相衔接。

5.2.3 根据总的进度要求,核定施工总进度计划及月度施工进度计划。工程拖后要分析原因,提出对策,进行协调以实现总工期目标。

5.3 关于投资控制:

5.3.1鼓励施工单位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和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以节约投资、提高质量、加快进度,按工程实际进度核签工程付款凭证,但对于不符合质量规定要求的工程项目,不得签署工程付款凭证。

5.3.2督促各方面履约并定期召开协调会,发现问题互通信息,及时联系解决。

5.3.3合同管理:检查工程有关合同的合法性、规范性、完整性与有效性,定期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提出监理意见。

5.3.4信息管理:督促施工技术档案资料完整、准确。做好监理资料的积累和整理,建立信息档案及工程有关文件的存储系统,做好工程竣工监理工作总结。

5.4安全控制措施

5.4.1 督促施工单位认真执行《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

5.4.2 检查施工单位是否通过上级安全监察部门的安全生产资质审

查,并得到认可。

5.4.3 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强调其企业法人

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明确各级职能部门及生产全员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责任,做到一环不漏。

5.4.4 要求施工单位针对本工程设置安全控制点,并就其能否覆盖施

工全过程提出监理意见。

5.4.5 加强现场巡查,对施工单位在履行合同中的安全目标时,施工

现场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纠正意见,直至下达停工令。

5.4.6 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安全培训、教育制度,要求生产全员都经过

安全培训、考核,人人持证上岗。特殊作业人员,除须经本企业的安全审查外,还需按规定取得上级安全监察部门核发的《安全操作合格证》。

5.4.7 现场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与培训的记录资料。

5.4.8 督促施工单位建立项目安全检查制度,要求承包商明确检查目

的、内容、形式、处理等,监理部将不定期地检查其安全检查的实施情况及检查记录。

5.4.9 监理部将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安全大检

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和需整改的问题报项目主管部门及工程各参建单位。

5.4.10 督促施工单位正确对待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5.4.11 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制定文明施工管理规划,并

于开工前报监理单位备查。

6. 监理组织

项目监理部组织机构图

7.附件

7.1 项目各级监理人员责任制 附件1

7.2 监理人员工作守则 附件2

7.3 施工质量监理制度 附件3

8.其它

按本规划要求,落实各专业监理人员的责任后,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

项目各级监理人员责任制

1.总监理师

总监理师是监理公司驻220kV个旧铝厂外供电工程工地现场的全权代表,全面负责和领导监理组织,完成监理合同确定的各项任务。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标准和公司制定的制度、办法、监理人员守则以及公司与建设单位签定的监理合同。

2)根据监理合同的内容要求,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审核各专业监理组编制的监理实施细则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建立监理部投资、质量、进度控制和合同、信息管理体系、以及组建监理部班子,明确分工职责,编制、协调和组织实施各项管理制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与协调,并进行定期检查与考核。

4)组织或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施工、招标等工作。

5)审核确认施工分包单位资质(本工程不允许施工分包)。

6)组织编制综合进度计划大纲、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和年、季度施工进度计划,审批施工单位编报的施工作业计划。

7)审批主要单项、单位工程开工报告、暂停施工通知单和建立备忘录,签署监理部对外发出的文件、报表、请示、报告,审签分部试运完成后的中间验收和竣工报告。

8)主持召开施工协调会议,签发会议纪要。

9)组织监理人员参加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审查主要单项、单位工程和关键部位工程施工技术措施。

10)审批一般质量事故处理措施;参与调查与处理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纠纷、争议。

11)组织监理人员会同制造厂家和建设单位审查设备材料缺陷处理措施方案和重要缺陷处理后的复验。

12)审签概预算审查意见;审签为建设单位起草的合同草稿,并对施工单位起草的合同草稿提出审查意见。

13)审签工程承包价款结算签证,并对违约索赔提出审查意见。

14)定期向监理公司和建设单位汇报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等情况,遇到重要问题及时向监理公司和建设单位汇报。

15)主持监理工作例会,定期组织监理人员学习、交流、总结工作,不断提高人员素质和工作水平,并按监理公司制度制定监理人员的考核和奖惩办法。

16)主持编写项目监理工作总结;审核、签署项目监理档案资料。

17)完成监理公司交办的各项任务及监理公司、监理部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工作。

2.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和组织下,完成分管的监理工作,并组织和指导监理员的工作。

1)制定本专业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参加编制进度计划和审查施工单位编报的施工作业计划,参加本专业的施工图纸会审和交底,监督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随时掌握工程动态,协调处理一般施工组织、施工技术问题,对涉及专业之间、单位之间的重要配合问题和重大技术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3)负责对施工总平面和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与管理,并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4)对一般分部工程、全部分项工程及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验收签证,参加分部试运完成后的中间检查验收和竣工验收。

5)对用于工程的材料、构件、加工件等的出厂合格证明及现场检验报告进行复核签证,必要时进行抽检或复验。

6)处理一般质量问题,参加审查事故处理措施和进行处理后的复验。

7)参加主要塔材开箱检查、安装解体检查,作好运行状况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8)参加设备材料缺陷处理措施的审查和处理后的复验。

9)参加主要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和关键部位工程施工技术措施方案审查,并监督实施。

10)发现不按规程、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使用不合格材料、安装不合格品的应立即制止,必要时填写和签发暂停施工通知单。

11)审查工程价款结算中有关已完工程数量和质量,提出审查意见。

12)及时准确地做好监理日志的记录,定期提出工程动态分析报告,

重要问题及时汇报。

13)编写本专业月、年监理工作报告、总结,负责并整理与本专业有

关的监理档案资料。

14)完成总监理师交办的和监理公司制度规定的其他工作。

3. 计经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1)熟悉掌握有关技经法律、法规、标准、定额;监理实施细则和项

目监理部制定的制度,严守公司颁发的监理人员工作守则。

2)审查分管专业的概预算,提出审查意见,参加综合概预算的审查。

3)审查工程价款结算申请中采用的价格、费用计算、金额与己完工

程量是否一致,提出审查意见。

4)参加招标、评标工作。

5)起草施工合同草稿或审查由承包单位提出的合同稿,提出审查意

见。

6)及时准确地做好监理日志的记录,定期提出工程动态分析报告。

重要问题及时报告。

7)编写本专业月、年监理工作报告和工作总结,负责并整理与本专

业有关的监理档案资料。

8)完成项目监理部规定的其他工作。

4. 监理员职责

1)协助专业监理工程师工作。

2)学习掌握并执行有关专业的规程、规范、标准、图纸、监理实施

细则和监理公司制定的制度,严守公司颁发的监理人员工作守则。

3)认真执行本专业监理实施细则,负责分项工程检查验收并签证。

4)完成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件2

云南电力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人员工作守则

一、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令,认真学习和贯彻有关电

力建设监理的政策、法规,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二、 按照“以法律为准绳,合同为核心”的原则,严格执行监理合同

和监理工作计划;尊重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意见,坚持原则。秉公办

事。依法维护合同各方的正当权益。

三、发扬“团结、奋进、探索、创业”的企业精神,树立良好企业形象。

四、严格遵守“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职业道德,认真实行监理

回避制,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准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五、坚持”严、勤、细、实”的工作作风,对工作严肃认真、谦虚谨慎、

实事求是、一丝不苟。

六、尊重同志,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共同进步。

七、尊重领导,服从安排,大事事前请示,小事事后报告。

八、发扬“乐其业、尽其职、负其责、精其术、竭其力”的敬业精神,

努力学习监理知识,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监理业务水平。

附件3

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制度

一. 总则

1.1.工程施工阶段是工程质量控制中的重要阶段,是将质量目标付

诸实施的阶段。质量控制的目标是:保证工程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

和设计的要求及合同的规定。所提供的全部技术和质量文件能满足今

后工程运行、维护的要求。

1.2.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应依据国家、国家电力公司颁布的施工规程、

规范、质量标准、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检验和评定标准;本工程设计图

纸、文件、制造厂家说明书和技术规定;合同文件中有关条款。

1.3.在工程施工监理中最重要的是充分调动承包工程的施工单位的

积极性,发挥其质量保证体系作用,达到施工质量予控的目的,把质

量问题尽可能消除在施工过程中,从而有效地控制施工质量。

1.4 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包含了从投入资源的质量控制开始,经过对

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到完成工程验收为止的全过程的质量监理,为此

监理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建立质量监督系统,以进行施工全过程的质量

控制。

1.5.具体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监理工作内容由建设单位在监理合同

授权范围内确定。

二.设计交底与施工图会审

2.1图纸是施工的依据。设计交底与施工图会审是施工现场对质量

控制的一项重要措施。监理单位在施工图到达现场之后应事先详细阅

读,并在正式开工前2~5天,组织有关单位参加设计交底和施工图会审会议。

2.2.设计交底的主要内容包括:

1.工程内容、施工范围、工程特点和设计意图;

2.总平面布置图和各专业设计的规模及配合要求;

3.结构计算特点和注意事项;

4.主要和辅助设备选择依据,采用特殊材料的要求;

5.重大设计技术方案,采用的重大技术革新项目及科研项目成果。

6.主要质量标准和工艺质量要求;

7. 其它有关设计的注意事项。

2.3 施工图会审是一项重要的技术管理工作。施工图会审的目的是使施工人员了解工程规模、结构特点和施工要求,领会设计意图,熟悉设计内容,明确质量标准和特殊的操作要求。

2.4 施工图纸会审的要点是审查图纸的完整性和正确性,解决有关矛盾和问题及图纸能否满足生产运行安全经济的要求和检修作业的合理需要。

2.5图纸会审中发现的差错或不合理,需要修改的内容,应由设计单位发出修改通知或由监理单位把更改意见写入交底会审记录发至施工单位作为施工依据。

三.材料设备的质量控制

3.1监理单位必须对工程项目所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的产品合格证、质保书、技术说明书等质量证明文件以及按规定抽检的试验报告,进行认真核查,不合格者不允许使用。

对施工单位自行采购的原材料、装置性材料、加工件等,监理单位应加强监督检查。

监理单位对于承制半成品、构配件制造厂的资质状况、合同文件进行审核并应实地考察。并对采购件的质量进行检查,不合格者不准使用。

3.2 设备质量控制

监理单位根据建设单位委托业务的具体情况代表或协助建设单位进行设备管理和设备质量控制,其主要内容为:

1)前期主要应从审查设备清册,订货清册,代办协议,建立设备管理制度等方面做好监理工作。

2)在订货过程中主要从择优选择制造厂、合同评审、供方分包厂及协作厂的控制,以及制造过程中制造厂质量体系运行情况和质量监造实地检验产品质量的情况进行控制。

3)工程中拟采用的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新技术必须进行技术鉴定,无技术鉴定资料不得用于工程中。

四.关于施工装备、工艺措施和人员的控制

4.1监理单位应对施工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施工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其技术性能报告,安装后的性能检验书,应与所承担的工程项目相适

应,其完好率、维修能力、备件状况、数量、类型也应与工程规模、施工强度相适应。

4.2开工之前十五天,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将单项工程施工措施报送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从时间的安排、机械配置、施工方法和外部条件诸方面进行审查,予先找出可能导致质量问题的因素,提出监理单位意见通知施工单位。

4.3监理单位应认真查验试验报告,必要时采取抽样试验方式对其试验成果加以核查。

4.4施工有关人员配置,特别是特殊工种、试验、检验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五.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理

5.1 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应建立起工序质量控制和质量管理点,结合工程特点从关键的分部、分项工程部位、薄弱环节、质量通病、采用新结构、新技术设计项目建立起质量管理点。

5.2 监理人员抓住重大工序交接的环节,按有关验收规程规定检查验收,才能转入下一工序施工。隐蔽工程、停工待检点、见证点等重要工序作业还应组织监督检查活动。

5.3 监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经常在现场进行巡视和监督,重要工序应进行旁站监理,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5.4 对于重大设计变更,监理人员根据事前规定的设计修改权限,审查设计修改的审批是否完备,对其他有关专业是否有影响。对重大设计变更还要参加讨论,并提出监理意见。

5.5 监理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现场会议,及时分析通报工程质量状况,并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对完成的分项、分部工程,按规定进行验评。

六.工程质量检验记录

工程项目试验检测工作是现场质量管理的重要手段,监理单位除对施工单位的设备人员认真审核外,对于检验记录、试验报告等进行审核,对照标准要求,经常检查和审查。

七、工程报表

7.1 工程开工之前监理单位应确定施工单位定期上报月、季报表。

7.2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提供的报表进行核查,审定其准确性。

八 .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移交

8.1分部、分项工程验评、移交的依据:

8.1.1国家、国家电力公司颁布的《电力建设施工验收技术规范》、《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施工规程、规范、质量标准;

8.1.2合同文件中有关条款;

8.1.3设计图纸、文件及设计变更通知,以及有关会议纪要;

8.1.4厂家产品说明书、安装说明书及技术规范等。

8.2监理单位在开工之前根据国家电力公司颁布的标准,拟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项目划分表、明确验评范围,如单位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便于控制、鉴定和检查施工中各个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

8.3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检验和评定按分项、分部、单位工程依次进行,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优良”两级,不合格的不予验收。

8.4根据目前情况,监理单位在进行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评工作中应邀请运行单位、设计单位等共同进行,以利今后的投产运行。

8.5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的技术记录、质量记录进行审核,验证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对于厂家的“确认通知”和有关说明书予以注意,一般应尊重制造厂的意见。

九.质量事故

9.1 监理单位对于施工单位不严格按施工规范和安全规程进行施工,如不纠正则可能对工程质量造成影响时,监理单位应发出“违规通知”,严重的发出“黄牌警告”,以提醒施工单位按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从而保证工程质量。

9.2 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监理单位应立即到达现场,视事故情况、无必要停工可提出处理意见进行修补后继续施工。严重的事故不停工有可能造成损失时,监理单位可发出停工令要求施工暂停。

9.3查明事故原因,制定处理方案,经监理单位认可后,施工单位方可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

云南电力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20kV普吉-上峰送电线路工程项目监理部

二○○二年十二月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220kV普吉-上峰送电线路工程

线路走经:线路途经昆明市西山区的马街镇、黑林铺镇。

1.2线路简况:

220kV普吉~上峰送电线路工程,线路总长13.5公里.线路普吉变至昭宗变为双回路架设,长度为12.4公里,杆号为AN1~AN30,计30基铁塔;特种基础施工工程AN1-AN3、BN1、BN5-BN12塔基;锚杆静压桩:AN1-AN3、BN1、BN6、BN7塔基为锚杆静压桩,桩长8-17米,预制桩单桩长200×200×3000-6000;人工挖孔灌注桩:BN5、BN8-BN12塔基为人工挖孔灌注桩,桩身直径为φ800-φ1000,桩长

6.1-9.3米;线路昭宗变至上峰变侧采用同塔四回路架设,长度约

1.6公里,杆号为BN1~BN11,计12基铁塔(改线加1基—

BN8+1).220kV普吉-上峰送电线路工程由A、B两回组成:1)A回为220KV双回路架设部分,由220kV普吉变电站出线构架至AN30(110kV昭宗变电站附近)总长11.447km;2)B回为四回路

(BN3-BN12,杆塔上部为220kV双回路部分,下部为110kV双回路部分)及110kV双回路(BN1-BN12)混合架设部分,线路由220kV上峰变电站220kV及110kV出线构架到110kV昭宗变电站附近,110kV部分在BN12处接至昭宗Ⅰ回N3号塔,部分线路长度为1.594 km;220kV部分在BN12处接至本工程A回AN30塔,线路长度为1. 269km. 建设单位:云南省电力建设公司

设计单位:云南电力设计院

监理单位:云南电力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运行单位:昆明供电局

施工单位:云南送变电工程公司

2.监理工作依据

2.1 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定的工程项目监理合同;

2.2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定的合同(设计、施工、调试及设备等)及有关附件;

2.3 本工程的设计文件;

2.4 施工过程中有关文件(设计修改通知单、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以及交底纪要、工程联系单、协调会会议纪要及有关工程技术商定条款等);

2.5 国家及国家电力公司颁布的规程、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电力工程监理规定;

2.6 上级机关颁布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2.7 建设单位及上级单位对工程项目所发的文件;

2.8 原电力工业部《输变电工程投产达标考核评定办法(试行)》; 其它有关文件。

3.监理范围和目标

3.1 监理范围:对设计范围内的施工阶段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控制为主要内容的监理工作。

3.2 监理目标:

质量目标:工程质量达标投产,创国优。

工程施工质量合格率100%,优良品率大于95%。

进度目标:控制在承包合同所规定的工期内,尽可能满足提前投运的要

求。

投资目标:控制在批准概算的总投资范围内。

安全目标:安全无事故工程。

4. 监理工作内容及职责

4.1 工程施工阶段:

4.1.1 参加施工图会审和交底,提出监理意见;

4.1.2参与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质保体系、施工措施和

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4.1.3 参与检查验收工作;

4.1.4 核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件和设备质量情况;

4.1.5 参与或组织工程调度、协调会。深入现场了解施工质量、进度和

安全情况,监督施工单位严格履行合同和执行工程技术标准;

4.1.6 检查工程施工质量和参与线路调试,并做好验收签证工作;

4.1.7 核查工程进度和投资使用情况,审查、核签施工单位的基建统计

报表,签署工程付款凭证,参加工程结算审核;

4.1.8 对有关本工程进行的专题科技试验的技术方案及费用提出意见,

参加成果鉴定,对新技术、新材料在工程中的应用提出监理意见;

4.1.9 对重大设计变更提出意见;

4.1.10 参与工程重大技术、质量、安全问题的处理;

4.1.11 协助处理工程变更、索赔及违约事宜;

4.1.12 协助整理合同文件;

4.1.13 建立监理文件档案,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提交技术资料和竣工图,

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技术资料、竣工图等的正确性与完整性;

4.1.14 检查启动投运条件。

4.2 试运行阶段:

4.2.1 检查和记录设备运行情况,及时督促做好消缺工作;

4.2.2 负责检查工程总体情况,评定分项工程质量,督促施工单位消除

工程缺陷及未完成未完事项;

4.3 竣工验收及交付生产阶段:

4.3.1 协助作好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及交付生产的各项准备工作;

4.3.2 参与竣工验收及移交生产的有关工作;

4.4 参与复核工程决算,提出监理意见。

5. 主要监理措施

5.1 关于质量控制:

5.1.1 在工程材料及成品的采购、加工中,做好供方资质审核及到货检

验工作;

5.1.2 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提供以下资料,由监理单位进行核定认

可:

5.1.2.1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包括技术、安全、质保等措施)以

及施工进度计划;

5.1.2.2 施工组织机构及人员的配备、分工(包括现场的管理体系)、

主要机具、设备数量及技术条件;

5.1.2.3 现行施工技术管理制度;

5.1.2.4 材料及成品检验制度及其管理程序;

5.1.2.5 现行质量管理制度及其保证体系;

5.1.2.6 分包单位的资质;

5.1.2.7 本工程材料试验单位名称及资质;

5.1.2.8 非建设单位提供的设备、主要安装器材供应或加工单位的名称

及资质;

5.1.3 严格执行对隐蔽工程验收的制度,对重要施工项目,关键工序进

行全过程跟踪和旁站监理。

5.1.4 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方案的确认

施工单位应在工程施工前十五天将工程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施工方案、技术措施提交项目总监理师确认。

5.1.5 关于签发工程质量不合格项目的监理通知单以及停工通知单

对于发现不按图施工或操作出现质量问题时,监理工程师一般以口头形式向施工负责人提出整改要求,如整改不力或拖延改正时,将签发监理通知书,书面通知整改,必要时由总监理师签发停工通知单。

5.1.6 对施工人员更换的要求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管理混乱和工程质量下降,对于施工单位中很不称职的施工人员,总监理师可向施工单位提出更换人员要求。

5.1.7 在监理人员进入工地后,邀请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商定工程检查验收项目表,按项目表进行工程验收签证;同时,商定验收程序(三级)。严格执行分项工程的复核签证,未经复验签证一律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5.1.8 协助整理合同文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技术档案资料的整理和完善。施工单位应设专人负责工程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按有关规定收集、整理工程档案资料。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将本工程的档案全部内容目录列表报监理方,经核准后及时积累和整理。

工程竣工时施工单位应将完善的工程档案交监理方审核后报送建设单位。资料不齐,工程不得正式验收。

5.2 关于进度控制:

5.2.1 及时协调、检查、督促施工图交付进度,确保设计按计划进行。

5.2.2 督促、协调材料供应进度应与工期要求相衔接。

5.2.3 根据总的进度要求,核定施工总进度计划及月度施工进度计划。工程拖后要分析原因,提出对策,进行协调以实现总工期目标。

5.3 关于投资控制:

5.3.1鼓励施工单位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和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以节约投资、提高质量、加快进度,按工程实际进度核签工程付款凭证,但对于不符合质量规定要求的工程项目,不得签署工程付款凭证。

5.3.2督促各方面履约并定期召开协调会,发现问题互通信息,及时联系解决。

5.3.3合同管理:检查工程有关合同的合法性、规范性、完整性与有效性,定期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提出监理意见。

5.3.4信息管理:督促施工技术档案资料完整、准确。做好监理资料的积累和整理,建立信息档案及工程有关文件的存储系统,做好工程竣工监理工作总结。

5.4安全控制措施

5.4.1 督促施工单位认真执行《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

5.4.2 检查施工单位是否通过上级安全监察部门的安全生产资质审查,

并得到认可。

5.4.3 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强调其企业法人是

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明确各级职能部门及生产全员对实现安全

生产的责任,做到一环不漏。

5.4.4 要求施工单位针对本工程设置安全控制点,并就其能否覆盖施工

全过程提出监理意见。

5.4.5 加强现场巡查,对施工单位在履行合同中的安全目标时,施工现

场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纠正意见,直至下达停工令。

5.4.6 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安全培训、教育制度,要求生产全员都经过安

全培训、考核,人人持证上岗。特殊作业人员,除须经本企业的安全审查外,还需按规定取得上级安全监察部门核发的《安全操作合格证》。

5.4.7 现场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与培训的记录资料。

5.4.8 督促施工单位建立项目安全检查制度,要求承包商明确检查目的、

内容、形式、处理等,监理部将不定期地检查其安全检查的实施情况及检查记录。

5.4.9 监理部将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安全大检

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和需整改的问题报项目主管部门及工程各参建单位。

5.4.10 督促施工单位正确对待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5.4.11 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制定文明施工管理规划,并于

开工前报监理单位备查。

6. 监理组织

项目监理部组织机构图

7.附件

7.1 项目各级监理人员责任制 附件1

7.2 监理人员工作守则 附件2

7.3 施工质量监理制度 附件3

8.其它

按本规划要求,落实各专业监理人员的责任后,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

项目各级监理人员责任制

1.总监理师

总监理师是监理公司驻220kV个旧铝厂外供电工程工地现场的全权代表,全面负责和领导监理组织,完成监理合同确定的各项任务。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标准和公司制定的制度、办法、监理人员守则以及公司与建设单位签定的监理合同。

2)根据监理合同的内容要求,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审核各专业监理组编制的监理实施细则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建立监理部投资、质量、进度控制和合同、信息管理体系、以及组建监理部班子,明确分工职责,编制、协调和组织实施各项管理制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与协调,并进行定期检查与考核。

4)组织或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施工、招标等工作。

5)审核确认施工分包单位资质(本工程不允许施工分包)。

6)组织编制综合进度计划大纲、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和年、季度施工进度计划,审批施工单位编报的施工作业计划。

7)审批主要单项、单位工程开工报告、暂停施工通知单和建立备忘录,签署监理部对外发出的文件、报表、请示、报告,审签分部试运完成后的中间验收和竣工报告。

8)主持召开施工协调会议,签发会议纪要。

9)组织监理人员参加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审查主要单项、单位工程和关键部位工程施工技术措施。

10)审批一般质量事故处理措施;参与调查与处理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纠纷、争议。

11)组织监理人员会同制造厂家和建设单位审查设备材料缺陷处理措施方案和重要缺陷处理后的复验。

12)审签概预算审查意见;审签为建设单位起草的合同草稿,并对施工单位起草的合同草稿提出审查意见。

13)审签工程承包价款结算签证,并对违约索赔提出审查意见。

14)定期向监理公司和建设单位汇报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等情况,遇到重要问题及时向监理公司和建设单位汇报。

15)主持监理工作例会,定期组织监理人员学习、交流、总结工作,不断提高人员素质和工作水平,并按监理公司制度制定监理人员的考核和奖惩办法。

16)主持编写项目监理工作总结;审核、签署项目监理档案资料。

17)完成监理公司交办的各项任务及监理公司、监理部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工作。

2.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和组织下,完成分管的监理工作,并组织和指导监理员的工作。

1)制定本专业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参加编制进度计划和审查施工单位编报的施工作业计划,参加本专业的施工图纸会审和交底,监督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随时掌握工程动态,协调处理一般施工组织、施工技术问题,对涉及专业之间、单位之间的重要配合问题和重大技术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3)负责对施工总平面和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与管理,并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4)对一般分部工程、全部分项工程及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验收签证,参加分部试运完成后的中间检查验收和竣工验收。

5)对用于工程的材料、构件、加工件等的出厂合格证明及现场检验报告进行复核签证,必要时进行抽检或复验。

6)处理一般质量问题,参加审查事故处理措施和进行处理后的复验。

7)参加主要塔材开箱检查、安装解体检查,作好运行状况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8)参加设备材料缺陷处理措施的审查和处理后的复验。

9)参加主要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和关键部位工程施工技术措施方案审

查,并监督实施。

10)发现不按规程、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使用不合格材料、安装不合

格品的应立即制止,必要时填写和签发暂停施工通知单。

11)审查工程价款结算中有关已完工程数量和质量,提出审查意见。

12)及时准确地做好监理日志的记录,定期提出工程动态分析报告,重

要问题及时汇报。

13)编写本专业月、年监理工作报告、总结,负责并整理与本专业有关

的监理档案资料。

14)完成总监理师交办的和监理公司制度规定的其他工作。

3. 计经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1)熟悉掌握有关技经法律、法规、标准、定额;监理实施细则和项目

监理部制定的制度,严守公司颁发的监理人员工作守则。

2)审查分管专业的概预算,提出审查意见,参加综合概预算的审查。

3)审查工程价款结算申请中采用的价格、费用计算、金额与己完工程

量是否一致,提出审查意见。

4)参加招标、评标工作。

5)起草施工合同草稿或审查由承包单位提出的合同稿,提出审查意见。

6)及时准确地做好监理日志的记录,定期提出工程动态分析报告。

重要问题及时报告。

7)编写本专业月、年监理工作报告和工作总结,负责并整理与本专业

有关的监理档案资料。

8)完成项目监理部规定的其他工作。

4. 监理员职责

1)协助专业监理工程师工作。

2)学习掌握并执行有关专业的规程、规范、标准、图纸、监理实施细

则和监理公司制定的制度,严守公司颁发的监理人员工作守则。

3)认真执行本专业监理实施细则,负责分项工程检查验收并签证。

4)完成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件2

云南电力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人员工作守则

一、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令,认真学习和贯彻有关电力

建设监理的政策、法规,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二、 按照“以法律为准绳,合同为核心”的原则,严格执行监理合同和

监理工作计划;尊重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意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依法维护合同各方的正当权益。

三、发扬“团结、奋进、探索、创业”的企业精神,树立良好企业形象。

四、严格遵守“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职业道德,认真实行监理回

避制,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准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五、坚持”严、勤、细、实”的工作作风,对工作严肃认真、谦虚谨慎、

实事求是、一丝不苟。

六、尊重同志,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共同进步。

七、尊重领导,服从安排,大事事前请示,小事事后报告。

八、发扬“乐其业、尽其职、负其责、精其术、竭其力”的敬业精神,努

力学习监理知识,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监理业务水平。

附件3

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制度

一. 总则

1.1.工程施工阶段是工程质量控制中的重要阶段,是将质量目标付诸

实施的阶段。质量控制的目标是:保证工程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和设

计的要求及合同的规定。所提供的全部技术和质量文件能满足今后工程

运行、维护的要求。

1.2.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应依据国家、国家电力公司颁布的施工规程、

规范、质量标准、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检验和评定标准;本工程设计图纸、

文件、制造厂家说明书和技术规定;合同文件中有关条款。

1.3.在工程施工监理中最重要的是充分调动承包工程的施工单位的积

极性,发挥其质量保证体系作用,达到施工质量予控的目的,把质量问

题尽可能消除在施工过程中,从而有效地控制施工质量。

1.4 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包含了从投入资源的质量控制开始,经过对施

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到完成工程验收为止的全过程的质量监理,为此监理

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建立质量监督系统,以进行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1.5.具体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监理工作内容由建设单位在监理合同授

权范围内确定。

二.设计交底与施工图会审

2.1图纸是施工的依据。设计交底与施工图会审是施工现场对质量控制

的一项重要措施。监理单位在施工图到达现场之后应事先详细阅读,并

在正式开工前2~5天,组织有关单位参加设计交底和施工图会审会议。

2.2.设计交底的主要内容包括:

1.工程内容、施工范围、工程特点和设计意图;

2.总平面布置图和各专业设计的规模及配合要求;

3.结构计算特点和注意事项;

4.主要和辅助设备选择依据,采用特殊材料的要求;

5.重大设计技术方案,采用的重大技术革新项目及科研项目成果。

6.主要质量标准和工艺质量要求;

7. 其它有关设计的注意事项。

2.3 施工图会审是一项重要的技术管理工作。施工图会审的目的是使施工人员了解工程规模、结构特点和施工要求,领会设计意图,熟悉设计内容,明确质量标准和特殊的操作要求。

2.4 施工图纸会审的要点是审查图纸的完整性和正确性,解决有关矛盾和问题及图纸能否满足生产运行安全经济的要求和检修作业的合理需要。

2.5图纸会审中发现的差错或不合理,需要修改的内容,应由设计单位发出修改通知或由监理单位把更改意见写入交底会审记录发至施工单位作为施工依据。

三.材料设备的质量控制

3.1监理单位必须对工程项目所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的产品合格证、质保书、技术说明书等质量证明文件以及按规定抽检的试验报告,进行认真核查,不合格者不允许使用。

对施工单位自行采购的原材料、装置性材料、加工件等,监理单位应加强监督检查。

监理单位对于承制半成品、构配件制造厂的资质状况、合同文件进行审核并应实地考察。并对采购件的质量进行检查,不合格者不准使用。

3.2 设备质量控制

监理单位根据建设单位委托业务的具体情况代表或协助建设单位进行设备管理和设备质量控制,其主要内容为:

1)前期主要应从审查设备清册,订货清册,代办协议,建立设备管理制度等方面做好监理工作。

2)在订货过程中主要从择优选择制造厂、合同评审、供方分包厂及协作厂的控制,以及制造过程中制造厂质量体系运行情况和质量监造实地检验产品质量的情况进行控制。

3)工程中拟采用的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新技术必须进行技术鉴定,无技术鉴定资料不得用于工程中。

四.关于施工装备、工艺措施和人员的控制

4.1监理单位应对施工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施工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其技术性能报告,安装后的性能检验书,应与所承担的工程项目相适应,其完好率、维修能力、备件状况、数量、类型也应与工程规模、施工强度相适应。

4.2开工之前十五天,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将单项工程施工措施报送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从时间的安排、机械配置、施工方法和外部条件诸方面进行审查,予先找出可能导致质量问题的因素,提出监理单位意见通知施工单位。

4.3监理单位应认真查验试验报告,必要时采取抽样试验方式对其试验成果加以核查。

4.4施工有关人员配置,特别是特殊工种、试验、检验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五.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理

5.1 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应建立起工序质量控制和质量管理点,结合工程特点从关键的分部、分项工程部位、薄弱环节、质量通病、采用新结构、新技术设计项目建立起质量管理点。

5.2 监理人员抓住重大工序交接的环节,按有关验收规程规定检查验收,才能转入下一工序施工。隐蔽工程、停工待检点、见证点等重要工序作业还应组织监督检查活动。

5.3 监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经常在现场进行巡视和监督,重要工序应进行旁站监理,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5.4 对于重大设计变更,监理人员根据事前规定的设计修改权限,审查设计修改的审批是否完备,对其他有关专业是否有影响。对重大设计变更还要参加讨论,并提出监理意见。

5.5 监理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现场会议,及时分析通报工程质量状况,并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对完成的分项、分部工程,按规定进行验评。

六.工程质量检验记录

工程项目试验检测工作是现场质量管理的重要手段,监理单位除对施工单位的设备人员认真审核外,对于检验记录、试验报告等进行审核,对照标准要求,经常检查和审查。

七、工程报表

7.1 工程开工之前监理单位应确定施工单位定期上报月、季报表。

7.2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提供的报表进行核查,审定其准确性。

八 .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移交

8.1分部、分项工程验评、移交的依据:

8.1.1国家、国家电力公司颁布的《电力建设施工验收技术规范》、《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施工规程、规范、质量标准;

8.1.2合同文件中有关条款;

8.1.3设计图纸、文件及设计变更通知,以及有关会议纪要;

8.1.4厂家产品说明书、安装说明书及技术规范等。

8.2监理单位在开工之前根据国家电力公司颁布的标准,拟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项目划分表、明确验评范围,如单位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便于控制、鉴定和检查施工中各个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

8.3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检验和评定按分项、分部、单位工程依次进行,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优良”两级,不合格的不予验收。

8.4根据目前情况,监理单位在进行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评工作中应邀请运行单位、设计单位等共同进行,以利今后的投产运行。

8.5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的技术记录、质量记录进行审核,验证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对于厂家的“确认通知”和有关说明书予以注意,一般应尊重制造厂的意见。

九.质量事故

9.1 监理单位对于施工单位不严格按施工规范和安全规程进行施工,如不纠正则可能对工程质量造成影响时,监理单位应发出“违规通知”,严重的发出“黄牌警告”,以提醒施工单位按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从而保证工程质量。

9.2 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监理单位应立即到达现场,视事故情况、无必要停工可提出处理意见进行修补后继续施工。严重的事故不停工有可能造成损失时,监理单位可发出停工令要求施工暂停。

9.3查明事故原因,制定处理方案,经监理单位认可后,施工单位方可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220kV普吉-上峰送电线路工程

线路走经:线路途经昆明市西山区的马街镇、黑林铺镇。

1.2线路简况:

220kV普吉~上峰送电线路工程,线路总长13.5公里.线路普吉变至昭宗变为双回路架设,长度为12.4公里,杆号为AN1~AN30,计30基铁塔;特种基础施工工程AN1-AN3、BN1、BN5-BN12塔基;锚杆静压桩:AN1-AN3、BN1、BN6、BN7塔基为锚杆静压桩,桩长8-17米,预制桩单桩长200×200×3000-6000;人工挖孔灌注桩:BN5、BN8-BN12塔基为人工挖孔灌注桩,桩身直径为φ800-φ1000,桩长6.1-9.3米;线路昭宗变至上峰变侧采用同塔四回路架设,长度约1.6公里,杆号为BN1~BN11,计12基铁塔(改线加1基—BN8+1).220kV普吉-上峰送电线路工程由A、B两回组成:1)A回为220KV双回路架设部分,由220kV普吉变电站出线构架至AN30(110kV昭宗变电站附近)总长11.447km;2)B回为四回路(BN3-BN12,杆塔上部为220kV双回路部分,下部为110kV双回路部分)及110kV双回路(BN1-BN12)混合架设部分,线路由220kV上峰变电站220kV及110kV出线构架到110kV昭宗变电站附

近,110kV部分在BN12处接至昭宗Ⅰ回N3号塔,部分线路长度为

1.594 km;220kV部分在BN12处接至本工程A回AN30塔,线路长度为1. 269km.

建设单位:云南省电力建设公司

设计单位:云南电力设计院

监理单位:云南电力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运行单位:昆明供电局

施工单位:云南送变电工程公司

2.监理工作依据

2.1 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定的工程项目监理合同;

2.2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定的合同(设计、施工、调试及设备等)及有关附件;

2.3 本工程的设计文件;

2.4 施工过程中有关文件(设计修改通知单、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以及交底纪要、工程联系单、协调会会议纪要及有关工程技术商定条款等);

2.5 国家及国家电力公司颁布的规程、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电力工程监理规定;

2.6 上级机关颁布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2.7 建设单位及上级单位对工程项目所发的文件;

2.8 原电力工业部《输变电工程投产达标考核评定办法(试行)》; 其它有关文件。

3.监理范围和目标

3.1 监理范围:对设计范围内的施工阶段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控制为主要内容的监理工作。

3.2 监理目标:

质量目标:工程质量达标投产,创国优。

工程施工质量合格率100%,优良品率大于95%。

进度目标:控制在承包合同所规定的工期内,尽可能满足提前投运的

要求。

投资目标:控制在批准概算的总投资范围内。

安全目标:安全无事故工程。

4. 监理工作内容及职责

4.1 工程施工阶段:

4.1.1 参加施工图会审和交底,提出监理意见;

4.1.2参与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质保体系、施工措施

和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4.1.3 参与检查验收工作;

4.1.4 核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件和设备质量情况;

4.1.5 参与或组织工程调度、协调会。深入现场了解施工质量、进度

和安全情况,监督施工单位严格履行合同和执行工程技术标准;

4.1.6 检查工程施工质量和参与线路调试,并做好验收签证工作;

4.1.7 核查工程进度和投资使用情况,审查、核签施工单位的基建统

计报表,签署工程付款凭证,参加工程结算审核;

4.1.8 对有关本工程进行的专题科技试验的技术方案及费用提出意

见,参加成果鉴定,对新技术、新材料在工程中的应用提出监理意见;

4.1.9 对重大设计变更提出意见;

4.1.10 参与工程重大技术、质量、安全问题的处理;

4.1.11 协助处理工程变更、索赔及违约事宜;

4.1.12 协助整理合同文件;

4.1.13 建立监理文件档案,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提交技术资料和竣工

图,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技术资料、竣工图等的正确性与完整性;

4.1.14 检查启动投运条件。

4.2 试运行阶段:

4.2.1 检查和记录设备运行情况,及时督促做好消缺工作;

4.2.2 负责检查工程总体情况,评定分项工程质量,督促施工单位消

除工程缺陷及未完成未完事项;

4.3 竣工验收及交付生产阶段:

4.3.1 协助作好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及交付生产的各项准备工作;

4.3.2 参与竣工验收及移交生产的有关工作;

4.4 参与复核工程决算,提出监理意见。

5. 主要监理措施

5.1 关于质量控制:

5.1.1 在工程材料及成品的采购、加工中,做好供方资质审核及到货

检验工作;

5.1.2 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提供以下资料,由监理单位进行核定认

可:

5.1.2.1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包括技术、安全、质保等措施)

以及施工进度计划;

5.1.2.2 施工组织机构及人员的配备、分工(包括现场的管理体系)、

主要机具、设备数量及技术条件;

5.1.2.3 现行施工技术管理制度;

5.1.2.4 材料及成品检验制度及其管理程序;

5.1.2.5 现行质量管理制度及其保证体系;

5.1.2.6 分包单位的资质;

5.1.2.7 本工程材料试验单位名称及资质;

5.1.2.8 非建设单位提供的设备、主要安装器材供应或加工单位的名

称及资质;

5.1.3 严格执行对隐蔽工程验收的制度,对重要施工项目,关键工序

进行全过程跟踪和旁站监理。

5.1.4 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方案的确认

施工单位应在工程施工前十五天将工程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施工方案、技术措施提交项目总监理师确认。

5.1.5 关于签发工程质量不合格项目的监理通知单以及停工通知单

对于发现不按图施工或操作出现质量问题时,监理工程师一般以口头形式向施工负责人提出整改要求,如整改不力或拖延改正时,将签发监理通知书,书面通知整改,必要时由总监理师签发停工通知单。

5.1.6 对施工人员更换的要求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管理混乱和工程质量下降,对于施工单位中很不称职的施工人员,总监理师可向施工单位提出更换人员要求。

5.1.7 在监理人员进入工地后,邀请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商定工程检查验收项目表,按项目表进行工程验收签证;同时,商定验收程序(三级)。严格执行分项工程的复核签证,未经复验签证一律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5.1.8 协助整理合同文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技术档案资料的整理和完善。施工单位应设专人负责工程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并按有关规定收集、整理工程档案资料。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将本工程的档案全部内容目录列表报监理方,经核准后及时积累和整理。

工程竣工时施工单位应将完善的工程档案交监理方审核后报送建设单位。资料不齐,工程不得正式验收。

5.2 关于进度控制:

5.2.1 及时协调、检查、督促施工图交付进度,确保设计按计划进行。

5.2.2 督促、协调材料供应进度应与工期要求相衔接。

5.2.3 根据总的进度要求,核定施工总进度计划及月度施工进度计划。工程拖后要分析原因,提出对策,进行协调以实现总工期目标。

5.3 关于投资控制:

5.3.1鼓励施工单位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和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以节约投资、提高质量、加快进度,按工程实际进度核签工程付款凭证,但对于不符合质量规定要求的工程项目,不得签署工程付款凭证。

5.3.2督促各方面履约并定期召开协调会,发现问题互通信息,及时联系解决。

5.3.3合同管理:检查工程有关合同的合法性、规范性、完整性与有效性,定期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提出监理意见。

5.3.4信息管理:督促施工技术档案资料完整、准确。做好监理资料的积累和整理,建立信息档案及工程有关文件的存储系统,做好工程竣工监理工作总结。

5.4安全控制措施

5.4.1 督促施工单位认真执行《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

5.4.2 检查施工单位是否通过上级安全监察部门的安全生产资质审

查,并得到认可。

5.4.3 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强调其企业法人

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明确各级职能部门及生产全员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责任,做到一环不漏。

5.4.4 要求施工单位针对本工程设置安全控制点,并就其能否覆盖施

工全过程提出监理意见。

5.4.5 加强现场巡查,对施工单位在履行合同中的安全目标时,施工

现场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纠正意见,直至下达停工令。

5.4.6 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安全培训、教育制度,要求生产全员都经过

安全培训、考核,人人持证上岗。特殊作业人员,除须经本企业的安全审查外,还需按规定取得上级安全监察部门核发的《安全操作合格证》。

5.4.7 现场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与培训的记录资料。

5.4.8 督促施工单位建立项目安全检查制度,要求承包商明确检查目

的、内容、形式、处理等,监理部将不定期地检查其安全检查的实施情况及检查记录。

5.4.9 监理部将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安全大检

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和需整改的问题报项目主管部门及工程各参建单位。

5.4.10 督促施工单位正确对待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5.4.11 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制定文明施工管理规划,并

于开工前报监理单位备查。

6. 监理组织

项目监理部组织机构图

7.附件

7.1 项目各级监理人员责任制 附件1

7.2 监理人员工作守则 附件2

7.3 施工质量监理制度 附件3

8.其它

按本规划要求,落实各专业监理人员的责任后,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

项目各级监理人员责任制

1.总监理师

总监理师是监理公司驻220kV个旧铝厂外供电工程工地现场的全权代表,全面负责和领导监理组织,完成监理合同确定的各项任务。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标准和公司制定的制度、办法、监理人员守则以及公司与建设单位签定的监理合同。

2)根据监理合同的内容要求,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审核各专业监理组编制的监理实施细则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建立监理部投资、质量、进度控制和合同、信息管理体系、以及组建监理部班子,明确分工职责,编制、协调和组织实施各项管理制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与协调,并进行定期检查与考核。

4)组织或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施工、招标等工作。

5)审核确认施工分包单位资质(本工程不允许施工分包)。

6)组织编制综合进度计划大纲、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和年、季度施工进度计划,审批施工单位编报的施工作业计划。

7)审批主要单项、单位工程开工报告、暂停施工通知单和建立备忘录,签署监理部对外发出的文件、报表、请示、报告,审签分部试运完成后的中间验收和竣工报告。

8)主持召开施工协调会议,签发会议纪要。

9)组织监理人员参加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审查主要单项、单位工程和关键部位工程施工技术措施。

10)审批一般质量事故处理措施;参与调查与处理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纠纷、争议。

11)组织监理人员会同制造厂家和建设单位审查设备材料缺陷处理措施方案和重要缺陷处理后的复验。

12)审签概预算审查意见;审签为建设单位起草的合同草稿,并对施工单位起草的合同草稿提出审查意见。

13)审签工程承包价款结算签证,并对违约索赔提出审查意见。

14)定期向监理公司和建设单位汇报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等情况,遇到重要问题及时向监理公司和建设单位汇报。

15)主持监理工作例会,定期组织监理人员学习、交流、总结工作,不断提高人员素质和工作水平,并按监理公司制度制定监理人员的考核和奖惩办法。

16)主持编写项目监理工作总结;审核、签署项目监理档案资料。

17)完成监理公司交办的各项任务及监理公司、监理部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工作。

2.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和组织下,完成分管的监理工作,并组织和指导监理员的工作。

1)制定本专业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参加编制进度计划和审查施工单位编报的施工作业计划,参加本专业的施工图纸会审和交底,监督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随时掌握工程动态,协调处理一般施工组织、施工技术问题,对涉及专业之间、单位之间的重要配合问题和重大技术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3)负责对施工总平面和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与管理,并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4)对一般分部工程、全部分项工程及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验收签证,参加分部试运完成后的中间检查验收和竣工验收。

5)对用于工程的材料、构件、加工件等的出厂合格证明及现场检验报告进行复核签证,必要时进行抽检或复验。

6)处理一般质量问题,参加审查事故处理措施和进行处理后的复验。

7)参加主要塔材开箱检查、安装解体检查,作好运行状况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8)参加设备材料缺陷处理措施的审查和处理后的复验。

9)参加主要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和关键部位工程施工技术措施方案审查,并监督实施。

10)发现不按规程、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使用不合格材料、安装不合格品的应立即制止,必要时填写和签发暂停施工通知单。

11)审查工程价款结算中有关已完工程数量和质量,提出审查意见。

12)及时准确地做好监理日志的记录,定期提出工程动态分析报告,

重要问题及时汇报。

13)编写本专业月、年监理工作报告、总结,负责并整理与本专业有

关的监理档案资料。

14)完成总监理师交办的和监理公司制度规定的其他工作。

3. 计经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1)熟悉掌握有关技经法律、法规、标准、定额;监理实施细则和项

目监理部制定的制度,严守公司颁发的监理人员工作守则。

2)审查分管专业的概预算,提出审查意见,参加综合概预算的审查。

3)审查工程价款结算申请中采用的价格、费用计算、金额与己完工

程量是否一致,提出审查意见。

4)参加招标、评标工作。

5)起草施工合同草稿或审查由承包单位提出的合同稿,提出审查意

见。

6)及时准确地做好监理日志的记录,定期提出工程动态分析报告。

重要问题及时报告。

7)编写本专业月、年监理工作报告和工作总结,负责并整理与本专

业有关的监理档案资料。

8)完成项目监理部规定的其他工作。

4. 监理员职责

1)协助专业监理工程师工作。

2)学习掌握并执行有关专业的规程、规范、标准、图纸、监理实施

细则和监理公司制定的制度,严守公司颁发的监理人员工作守则。

3)认真执行本专业监理实施细则,负责分项工程检查验收并签证。

4)完成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件2

云南电力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人员工作守则

一、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令,认真学习和贯彻有关电

力建设监理的政策、法规,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二、 按照“以法律为准绳,合同为核心”的原则,严格执行监理合同

和监理工作计划;尊重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意见,坚持原则。秉公办

事。依法维护合同各方的正当权益。

三、发扬“团结、奋进、探索、创业”的企业精神,树立良好企业形象。

四、严格遵守“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职业道德,认真实行监理

回避制,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准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五、坚持”严、勤、细、实”的工作作风,对工作严肃认真、谦虚谨慎、

实事求是、一丝不苟。

六、尊重同志,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共同进步。

七、尊重领导,服从安排,大事事前请示,小事事后报告。

八、发扬“乐其业、尽其职、负其责、精其术、竭其力”的敬业精神,

努力学习监理知识,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监理业务水平。

附件3

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制度

一. 总则

1.1.工程施工阶段是工程质量控制中的重要阶段,是将质量目标付

诸实施的阶段。质量控制的目标是:保证工程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

和设计的要求及合同的规定。所提供的全部技术和质量文件能满足今

后工程运行、维护的要求。

1.2.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应依据国家、国家电力公司颁布的施工规程、

规范、质量标准、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检验和评定标准;本工程设计图

纸、文件、制造厂家说明书和技术规定;合同文件中有关条款。

1.3.在工程施工监理中最重要的是充分调动承包工程的施工单位的

积极性,发挥其质量保证体系作用,达到施工质量予控的目的,把质

量问题尽可能消除在施工过程中,从而有效地控制施工质量。

1.4 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包含了从投入资源的质量控制开始,经过对

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到完成工程验收为止的全过程的质量监理,为此

监理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建立质量监督系统,以进行施工全过程的质量

控制。

1.5.具体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监理工作内容由建设单位在监理合同

授权范围内确定。

二.设计交底与施工图会审

2.1图纸是施工的依据。设计交底与施工图会审是施工现场对质量

控制的一项重要措施。监理单位在施工图到达现场之后应事先详细阅

读,并在正式开工前2~5天,组织有关单位参加设计交底和施工图会审会议。

2.2.设计交底的主要内容包括:

1.工程内容、施工范围、工程特点和设计意图;

2.总平面布置图和各专业设计的规模及配合要求;

3.结构计算特点和注意事项;

4.主要和辅助设备选择依据,采用特殊材料的要求;

5.重大设计技术方案,采用的重大技术革新项目及科研项目成果。

6.主要质量标准和工艺质量要求;

7. 其它有关设计的注意事项。

2.3 施工图会审是一项重要的技术管理工作。施工图会审的目的是使施工人员了解工程规模、结构特点和施工要求,领会设计意图,熟悉设计内容,明确质量标准和特殊的操作要求。

2.4 施工图纸会审的要点是审查图纸的完整性和正确性,解决有关矛盾和问题及图纸能否满足生产运行安全经济的要求和检修作业的合理需要。

2.5图纸会审中发现的差错或不合理,需要修改的内容,应由设计单位发出修改通知或由监理单位把更改意见写入交底会审记录发至施工单位作为施工依据。

三.材料设备的质量控制

3.1监理单位必须对工程项目所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的产品合格证、质保书、技术说明书等质量证明文件以及按规定抽检的试验报告,进行认真核查,不合格者不允许使用。

对施工单位自行采购的原材料、装置性材料、加工件等,监理单位应加强监督检查。

监理单位对于承制半成品、构配件制造厂的资质状况、合同文件进行审核并应实地考察。并对采购件的质量进行检查,不合格者不准使用。

3.2 设备质量控制

监理单位根据建设单位委托业务的具体情况代表或协助建设单位进行设备管理和设备质量控制,其主要内容为:

1)前期主要应从审查设备清册,订货清册,代办协议,建立设备管理制度等方面做好监理工作。

2)在订货过程中主要从择优选择制造厂、合同评审、供方分包厂及协作厂的控制,以及制造过程中制造厂质量体系运行情况和质量监造实地检验产品质量的情况进行控制。

3)工程中拟采用的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新技术必须进行技术鉴定,无技术鉴定资料不得用于工程中。

四.关于施工装备、工艺措施和人员的控制

4.1监理单位应对施工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施工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其技术性能报告,安装后的性能检验书,应与所承担的工程项目相适

应,其完好率、维修能力、备件状况、数量、类型也应与工程规模、施工强度相适应。

4.2开工之前十五天,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将单项工程施工措施报送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从时间的安排、机械配置、施工方法和外部条件诸方面进行审查,予先找出可能导致质量问题的因素,提出监理单位意见通知施工单位。

4.3监理单位应认真查验试验报告,必要时采取抽样试验方式对其试验成果加以核查。

4.4施工有关人员配置,特别是特殊工种、试验、检验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五.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理

5.1 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应建立起工序质量控制和质量管理点,结合工程特点从关键的分部、分项工程部位、薄弱环节、质量通病、采用新结构、新技术设计项目建立起质量管理点。

5.2 监理人员抓住重大工序交接的环节,按有关验收规程规定检查验收,才能转入下一工序施工。隐蔽工程、停工待检点、见证点等重要工序作业还应组织监督检查活动。

5.3 监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经常在现场进行巡视和监督,重要工序应进行旁站监理,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5.4 对于重大设计变更,监理人员根据事前规定的设计修改权限,审查设计修改的审批是否完备,对其他有关专业是否有影响。对重大设计变更还要参加讨论,并提出监理意见。

5.5 监理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现场会议,及时分析通报工程质量状况,并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对完成的分项、分部工程,按规定进行验评。

六.工程质量检验记录

工程项目试验检测工作是现场质量管理的重要手段,监理单位除对施工单位的设备人员认真审核外,对于检验记录、试验报告等进行审核,对照标准要求,经常检查和审查。

七、工程报表

7.1 工程开工之前监理单位应确定施工单位定期上报月、季报表。

7.2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提供的报表进行核查,审定其准确性。

八 .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移交

8.1分部、分项工程验评、移交的依据:

8.1.1国家、国家电力公司颁布的《电力建设施工验收技术规范》、《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施工规程、规范、质量标准;

8.1.2合同文件中有关条款;

8.1.3设计图纸、文件及设计变更通知,以及有关会议纪要;

8.1.4厂家产品说明书、安装说明书及技术规范等。

8.2监理单位在开工之前根据国家电力公司颁布的标准,拟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项目划分表、明确验评范围,如单位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便于控制、鉴定和检查施工中各个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

8.3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检验和评定按分项、分部、单位工程依次进行,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优良”两级,不合格的不予验收。

8.4根据目前情况,监理单位在进行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评工作中应邀请运行单位、设计单位等共同进行,以利今后的投产运行。

8.5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的技术记录、质量记录进行审核,验证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对于厂家的“确认通知”和有关说明书予以注意,一般应尊重制造厂的意见。

九.质量事故

9.1 监理单位对于施工单位不严格按施工规范和安全规程进行施工,如不纠正则可能对工程质量造成影响时,监理单位应发出“违规通知”,严重的发出“黄牌警告”,以提醒施工单位按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从而保证工程质量。

9.2 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监理单位应立即到达现场,视事故情况、无必要停工可提出处理意见进行修补后继续施工。严重的事故不停工有可能造成损失时,监理单位可发出停工令要求施工暂停。

9.3查明事故原因,制定处理方案,经监理单位认可后,施工单位方可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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