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高等教育
《形式逻辑》课程考试大纲
一、课程的性质、目的与任务
逻辑学课程是法学专业的基础必修课,本课程的目的与任务是向学生介绍逻辑学的基础知识,学会应用逻辑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通过逻辑训练提高学生的逻辑推理和逻辑分析能力,培养学生用批判性思维的方法思考问题的意识。
二、适用范围
本大纲适用于成人《法学》专业本科学生学士学位课程考试。
三、本课程的基本要求
1、理解逻辑学的研究对象、语言和逻辑的关系。
2、掌握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概念的种类,概念的外延间关系,定义,划分,限制与概括。
3、掌握性质判断的结构,性质判断的种类,性质判断词项的周延性;掌握对当关系推理和变形推理;掌握三段论的定义和结构,重点掌握三段论的规则,了解三段论的非标准形式和省略式。
4、掌握关系判断的对称性与传统性。了解关系三段论。
5、了解模态逻辑的研究对象,掌握模态(必然与可能)判断及其推理。
6、掌握七种基本的复合判断形式,以及由它们构成的复合判断推理形式。
7、理解归纳逻辑定义和归纳与演绎的关系;掌握完全归纳推理、不完全归纳推理、探求因果联系的五种方法和类比推理。
8、理解逻辑基本规律的性质,掌握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的内容;理解逻辑基本规律之间的关系。
9、了解论证的含义和分类,区分证明、反驳,掌握论证的规则和非形式谬误。
四、本课程的教学内容
(一)课堂讲授内容
1、绪论:逻辑学的研究对象、语言与逻辑的关系、学习逻辑的意义。
2、概念:概念概述,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概念的种类,概念的外延间关系,定义,划分,限制与概括。
3、性质判断及其推理:(1)性质判断:性质判断的定义与结构,性质判断的种类,性质判断词项的周延性;(2)直接推理:对当关系直接推理,变形推理;(3)三段论的结构与规则。
4、关系判断及其推理:关系判断。
5、模态判断及其推理:模态逻辑概述,模态(必然与可能)判断及其推理。
6、复合判断:七种基本的复合判断:联言判断、选言判断、不相容选言判断、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必要条件假言判断、充分必要条件假言判断以及负判断。
7、复合判断推理:七种基本判断组成的推理,七种复合判断负判断的等值判断推理。
8、归纳逻辑:归纳逻辑概述,完全归纳推理,不完全归纳推理,探求因果联系的五种方法。
9、逻辑基本规律:逻辑基本规律
概述,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充足理由律。
10、论证:论证概述,证明,反驳,论证规则。
(二)自学内容
1、在认真阅读教材,并完成教材各章后所附的练习题。
2、自学教材中的部分内容:
(1)三段论的省略式。
(2)关系推理。
(3)类比推理。
(4)逻辑基本规律之间的关系。
(5)非形式谬误。
五、教材与说明
(一)建议教材
1、王跃平,朱作俊著:《形式逻辑》,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2000年7月第一版。
2、中国人民大学逻辑教研室编:《逻辑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年5月第1版。
(二)关于建材的说明
本大纲的内容在两本建议教材中都有。所不同的是,在《形式逻辑》中,称为"判断"的概念在《逻辑学》中称为"命题"。以下是 关于"判断"与"命题"的对照表:
《形式逻辑》
《逻辑学》
性质判断
性质命题
复合判断
复合命题
负判断
负命题
联言判断
联言命题
选言或不相容选言判断
选言或不相容选言命题
(充分、必要、充要)假言判断
(充分、必要、充要)假言命题
模态判断
模态命题
中国矿业大学
2005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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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逻辑》学位课程考试大纲 (成人法学本科) 第 1 页 共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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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高等教育
《形式逻辑》课程考试大纲
一、课程的性质、目的与任务
逻辑学课程是法学专业的基础必修课,本课程的目的与任务是向学生介绍逻辑学的基础知识,学会应用逻辑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通过逻辑训练提高学生的逻辑推理和逻辑分析能力,培养学生用批判性思维的方法思考问题的意识。
二、适用范围
本大纲适用于成人《法学》专业本科学生学士学位课程考试。
三、本课程的基本要求
1、理解逻辑学的研究对象、语言和逻辑的关系。
2、掌握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概念的种类,概念的外延间关系,定义,划分,限制与概括。
3、掌握性质判断的结构,性质判断的种类,性质判断词项的周延性;掌握对当关系推理和变形推理;掌握三段论的定义和结构,重点掌握三段论的规则,了解三段论的非标准形式和省略式。
4、掌握关系判断的对称性与传统性。了解关系三段论。
5、了解模态逻辑的研究对象,掌握模态(必然与可能)判断及其推理。
6、掌握七种基本的复合判断形式,以及由它们构成的复合判断推理形式。
7、理解归纳逻辑定义和归纳与演绎的关系;掌握完全归纳推理、不完全归纳推理、探求因果联系的五种方法和类比推理。
8、理解逻辑基本规律的性质,掌握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的内容;理解逻辑基本规律之间的关系。
9、了解论证的含义和分类,区分证明、反驳,掌握论证的规则和非形式谬误。
四、本课程的教学内容
(一)课堂讲授内容
1、绪论:逻辑学的研究对象、语言与逻辑的关系、学习逻辑的意义。
2、概念:概念概述,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概念的种类,概念的外延间关系,定义,划分,限制与概括。
3、性质判断及其推理:(1)性质判断:性质判断的定义与结构,性质判断的种类,性质判断词项的周延性;(2)直接推理:对当关系直接推理,变形推理;(3)三段论的结构与规则。
4、关系判断及其推理:关系判断。
5、模态判断及其推理:模态逻辑概述,模态(必然与可能)判断及其推理。
6、复合判断:七种基本的复合判断:联言判断、选言判断、不相容选言判断、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必要条件假言判断、充分必要条件假言判断以及负判断。
7、复合判断推理:七种基本判断组成的推理,七种复合判断负判断的等值判断推理。
8、归纳逻辑:归纳逻辑概述,完全归纳推理,不完全归纳推理,探求因果联系的五种方法。
9、逻辑基本规律:逻辑基本规律
概述,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充足理由律。
10、论证:论证概述,证明,反驳,论证规则。
(二)自学内容
1、在认真阅读教材,并完成教材各章后所附的练习题。
2、自学教材中的部分内容:
(1)三段论的省略式。
(2)关系推理。
(3)类比推理。
(4)逻辑基本规律之间的关系。
(5)非形式谬误。
五、教材与说明
(一)建议教材
1、王跃平,朱作俊著:《形式逻辑》,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2000年7月第一版。
2、中国人民大学逻辑教研室编:《逻辑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年5月第1版。
(二)关于建材的说明
本大纲的内容在两本建议教材中都有。所不同的是,在《形式逻辑》中,称为"判断"的概念在《逻辑学》中称为"命题"。以下是 关于"判断"与"命题"的对照表:
《形式逻辑》
《逻辑学》
性质判断
性质命题
复合判断
复合命题
负判断
负命题
联言判断
联言命题
选言或不相容选言判断
选言或不相容选言命题
(充分、必要、充要)假言判断
(充分、必要、充要)假言命题
模态判断
模态命题
中国矿业大学
2005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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