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1、范围
为了对重大水质突发事故进行有效的控制与处理,最大限度减少事故的影响和损失,特制定本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本预案适用于岑溪市供水系统下各水厂及供水管网发生重大水质事故应急处理。
本预案中的重大水质事故,是指供水和生产过程中,发生恶性水源污染及投毒事件等重大水质事件。 2、基本情况
我市中心城区现有水厂三个:一水厂、二水厂和樟木水厂,合计设计生产能力4.7万吨/日,供水人口10万人,实际正常需水量2.2万吨/日。一水厂水源为赤水水库,设计生产能力为2.2万吨/日,实际日产水量1.9万吨/日;二水厂水源为义昌江,设计生产能力2万吨/日,实际日产水量1.6万吨/日;樟木水厂水源为义昌江支流樟木河,设计生产能力0.5万吨/日。全市供水管网长度(DN100mm以上) 达80公里。 3、危险源目标 3.1 危险目标应包括:
a) 各水厂岸边上游1000m ,下游100m 水域。 b) 水厂制水构筑物开敞部位。 c) 维修安装管道开口处。 d) 其他。
3.2 重大水质事故存在的危险性
3.2.1 水源水质严重超标,现有工艺不能处理,会造成用户损失或危及生命。 3.2.2 出厂水水质严重超标,会造成用户损失或危及生命。 3.3 危险性原因
3.3.1 水源上游发生危险化学品进入水体或人为的投毒事件。 3.3.2 在枯水期河水自净能力下降,水源污染严重。 3.3.3 在水处理过程及供水输配过程发生投毒事件。 3.3.4 作业人员违规操作或操作不当,造成水质严重超标。 3.3.5 水处理构筑物效率下降,严重影响水质。 4、重大水质事故应急处理机构组成 4.1 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沈红梅
副组长:莫宝雄 莫丕浩 陈东飞
组 员:李振虎 莫海强 甘福桂 覃龙标 李勇明 刘庆清 黄宏文
刘 泗 覃立旺 刘广新 李镜全 李 凤
4.2 抢险救援突击队成员
抢险救援突击队队长由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应包括业务骨干、精通岗位技术操作等人员。 5、职责
5.1 领导小组职责
a) 负责指挥、组织供水的生产和调度。 b) 负责启动本预案,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c) 负责组织事故调查,保护有关证据材料。
d) 对事故作出初步鉴定,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5.2 抢险救援突击队职责
a) 负责发生在厂区及水源保护区内的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b) 生产技术股抢险救援突击队负责供水管网抢险救援工作。 c) 配合做好事故的调查和处置工作。 6、应急装备与设施
保证应急用的运输车辆,各抢险队应配置以下抢险装备,并保持其处于正常状态。
7、事故应急处理 7.1 报警和通讯
7.1.1 发现或得知事故现象的公司人员要马上向所属部门领导报警,如果是投毒案件要同时向公安部门报警。
7.1.2 部门领导在接到报警后按预案要求及时报告事故处理领导小组。 7.1.3 事故处理领导小组迅速通知各有关部门赶赴工作岗位,根据事故类别及时向主管部门、公安、防疫、环保等上级领导报告。
7.1.4 报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a) 事故发生时间、地点。
b) 事故类别:投毒、原水严重污染危及人体健康。 7.2 现场抢险
7.2.1 厂区及水源保护区
1) 当发生下列水质事件之一时,由事件发现部门的责任人(厂值班组长、运行人员和化验员及化验室负责人) 立即通知水厂各岗位停止供水。
a) 氰化物检验呈阳性。
b) 监控点鱼类不明原因群体死亡。 c) 致命毒理学指标超出规定标准。
2) 水源保护区内发现大批鱼类或其他水生动物死亡,发现人员应立即通知当班人员停止抽水。
7.2.2 供水管网(包括二次供水设施)
生产技术股要迅速组织人员赶到事发现场,切断涉及到的用户的供水,并做好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的工作。 7.3 应急处理方案
事故处理领导小组赶赴事发水厂或现场,指挥和组织事故的进一步处理及相关增援工作。
7.3.1 了解现场情况,确定是否扩大停供水区域。 7.3.2 加强水质监测、化验力量:
7.3.2.1 水厂应在各生产控制点采集水样,送中心化验室进行相关毒理检验,并根据情况安排相应毒理检测。
7.3.2.2 供水营业股根据事发地点管网的走向,采集可能受到污染的水样,送化验室进行相关毒理检验。
7.3.2.3 化验室人员迅速对各水样进行监测化验,及时向事故处理领导小组报告监测结果。
7.3.3 指挥调度供水,减少损失。
7.3.4 评审分析水质情况,采取措施消除危害,恢复供水。 7.4 事故救援
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应与上级领导、卫生防疫、环保等部门保持联系,根据情况需要,要求社会力量增援,如发布危险警报、进入危险区域、协作监测、清洗消毒等。 8、事故善后处理
在消除事故危险,恢复正常供水后,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应组织有关部门及时评估事故所造成的损害,总结经验教训,完善事故的预防、预警机制,提高应急抢险的能力。 8.1 训练和演习
定期组织进行训练和演习,列入各部门年度职工培训计划实施。 8.2 预案的评估和修改
8.2.1 在实践和演习中提高指挥水平,由市水利局组织对预案进一步修改完善。 8.2.2 本预案应符合国家现行法规和标准,年度总结时对预案进行评审,以适应情况变化。
二00六年元月四日
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1、范围
为了对重大水质突发事故进行有效的控制与处理,最大限度减少事故的影响和损失,特制定本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本预案适用于岑溪市供水系统下各水厂及供水管网发生重大水质事故应急处理。
本预案中的重大水质事故,是指供水和生产过程中,发生恶性水源污染及投毒事件等重大水质事件。 2、基本情况
我市中心城区现有水厂三个:一水厂、二水厂和樟木水厂,合计设计生产能力4.7万吨/日,供水人口10万人,实际正常需水量2.2万吨/日。一水厂水源为赤水水库,设计生产能力为2.2万吨/日,实际日产水量1.9万吨/日;二水厂水源为义昌江,设计生产能力2万吨/日,实际日产水量1.6万吨/日;樟木水厂水源为义昌江支流樟木河,设计生产能力0.5万吨/日。全市供水管网长度(DN100mm以上) 达80公里。 3、危险源目标 3.1 危险目标应包括:
a) 各水厂岸边上游1000m ,下游100m 水域。 b) 水厂制水构筑物开敞部位。 c) 维修安装管道开口处。 d) 其他。
3.2 重大水质事故存在的危险性
3.2.1 水源水质严重超标,现有工艺不能处理,会造成用户损失或危及生命。 3.2.2 出厂水水质严重超标,会造成用户损失或危及生命。 3.3 危险性原因
3.3.1 水源上游发生危险化学品进入水体或人为的投毒事件。 3.3.2 在枯水期河水自净能力下降,水源污染严重。 3.3.3 在水处理过程及供水输配过程发生投毒事件。 3.3.4 作业人员违规操作或操作不当,造成水质严重超标。 3.3.5 水处理构筑物效率下降,严重影响水质。 4、重大水质事故应急处理机构组成 4.1 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沈红梅
副组长:莫宝雄 莫丕浩 陈东飞
组 员:李振虎 莫海强 甘福桂 覃龙标 李勇明 刘庆清 黄宏文
刘 泗 覃立旺 刘广新 李镜全 李 凤
4.2 抢险救援突击队成员
抢险救援突击队队长由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应包括业务骨干、精通岗位技术操作等人员。 5、职责
5.1 领导小组职责
a) 负责指挥、组织供水的生产和调度。 b) 负责启动本预案,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c) 负责组织事故调查,保护有关证据材料。
d) 对事故作出初步鉴定,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5.2 抢险救援突击队职责
a) 负责发生在厂区及水源保护区内的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b) 生产技术股抢险救援突击队负责供水管网抢险救援工作。 c) 配合做好事故的调查和处置工作。 6、应急装备与设施
保证应急用的运输车辆,各抢险队应配置以下抢险装备,并保持其处于正常状态。
7、事故应急处理 7.1 报警和通讯
7.1.1 发现或得知事故现象的公司人员要马上向所属部门领导报警,如果是投毒案件要同时向公安部门报警。
7.1.2 部门领导在接到报警后按预案要求及时报告事故处理领导小组。 7.1.3 事故处理领导小组迅速通知各有关部门赶赴工作岗位,根据事故类别及时向主管部门、公安、防疫、环保等上级领导报告。
7.1.4 报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a) 事故发生时间、地点。
b) 事故类别:投毒、原水严重污染危及人体健康。 7.2 现场抢险
7.2.1 厂区及水源保护区
1) 当发生下列水质事件之一时,由事件发现部门的责任人(厂值班组长、运行人员和化验员及化验室负责人) 立即通知水厂各岗位停止供水。
a) 氰化物检验呈阳性。
b) 监控点鱼类不明原因群体死亡。 c) 致命毒理学指标超出规定标准。
2) 水源保护区内发现大批鱼类或其他水生动物死亡,发现人员应立即通知当班人员停止抽水。
7.2.2 供水管网(包括二次供水设施)
生产技术股要迅速组织人员赶到事发现场,切断涉及到的用户的供水,并做好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的工作。 7.3 应急处理方案
事故处理领导小组赶赴事发水厂或现场,指挥和组织事故的进一步处理及相关增援工作。
7.3.1 了解现场情况,确定是否扩大停供水区域。 7.3.2 加强水质监测、化验力量:
7.3.2.1 水厂应在各生产控制点采集水样,送中心化验室进行相关毒理检验,并根据情况安排相应毒理检测。
7.3.2.2 供水营业股根据事发地点管网的走向,采集可能受到污染的水样,送化验室进行相关毒理检验。
7.3.2.3 化验室人员迅速对各水样进行监测化验,及时向事故处理领导小组报告监测结果。
7.3.3 指挥调度供水,减少损失。
7.3.4 评审分析水质情况,采取措施消除危害,恢复供水。 7.4 事故救援
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应与上级领导、卫生防疫、环保等部门保持联系,根据情况需要,要求社会力量增援,如发布危险警报、进入危险区域、协作监测、清洗消毒等。 8、事故善后处理
在消除事故危险,恢复正常供水后,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应组织有关部门及时评估事故所造成的损害,总结经验教训,完善事故的预防、预警机制,提高应急抢险的能力。 8.1 训练和演习
定期组织进行训练和演习,列入各部门年度职工培训计划实施。 8.2 预案的评估和修改
8.2.1 在实践和演习中提高指挥水平,由市水利局组织对预案进一步修改完善。 8.2.2 本预案应符合国家现行法规和标准,年度总结时对预案进行评审,以适应情况变化。
二00六年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