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储蓄管理

浅析基层邮政储蓄管理的

问题及措施

学院:

班级:

姓名:苏月

学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于2007年3月6日正式成立,是在改革邮政储蓄管理体制的基础上组建的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承继原国家邮政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经营的邮政金融业务及因此而形成的资产和负债,并将继续从事原经营范围和业务许可文件批准/核准的业务。经过22年的发展,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已在广大公众中树立了社会知名、百姓信赖的业务品牌,所提供的基础金融服务已经深入人心,成为重要的零售金融机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将继续依托邮政网络优势,按照公司治理架构和商业银行管理要求,不断丰富业务品种,不断拓宽营销渠道,不断完善服务功能,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全面、更便捷的基础金融服务,打造成为一家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营运安全、功能齐全、竞争力强的现代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官方网站

随着近几年来国内外各大商业银行的规模扩大,社会上各大商业银行的不断发展,银行经营、管理、服务各个方面的竞争与合作越来越紧密,银行之间的竞争也随市场化的发展不断加剧。如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激烈竞争的的大背景下崭露头角,如何在复杂的社会形势下提高邮政储蓄业务的全面覆盖性和公共服务水平,如何加强邮政储蓄行业内部人员的业务素质教育和专业服务水平,应该引起我们的关注。

近年来,由于体制不顺、职能交叉、职责不清,邮政储蓄银行市县级分支机构成立后管理工作出现责权约束失衡,操作风险难以防控等问题。

据了解,各市县及邮政储蓄银行设立后,在政策职能运行,行政实施方面有很多问题:

一、 业务人员冗杂重复。

根据“人随业务走、人随岗位走、人随网点走”的原则,邮政储蓄一类支行全体人员和二类支行行长划归到邮政储蓄银行。二类支行除行长以外人员和代理网点工作人员仍留在邮政企业,邮储业务从业人员由邮政储蓄银行和邮政公司两部分人员组成;根据规定,邮储银行经其邮政集团授权之后,采取“一个机构两个职能”的做法,对外称为邮政储蓄银行,但在邮政企业内部保留原邮政储汇部门的职能,负责对自营网点和邮政代理网点的金融业务进行统一指导与管理。这样就造成了很多职能的重复冲突,划归不清。

二、 管理职能交叉重复。

根据职责分工规定,邮储银行有权对邮政代理网点统一进行业务指导与管理,而邮政企业则根据自身需要从业务、财务部门抽调部分人员组成金融业务管理部,负责对邮政代理网点员工进行管理、培训与考核,并落实邮政代理金融业务的发展、管理和市场拓展建设等工作。

三、 财务管理交叉。

全部邮政金融业务收入列为邮储银行收入,其中邮政企业代理网点所形成的收入,要以适当形式由邮储银行支付给邮政企业。县市级邮储银行分支机构不设立专职的财务部门(市分行虽设有财务部门但至今仍未开帐),人员工资、网点装修改造等费用开支仍由邮政企业统一管理和支配。这就导致邮政储蓄的资金周转调用方面不方便,效率低下。

在我看来,以上这些问题都是由于我们内部宏观管理职能不能有效地解决我们现有的实际问题所导致的。要解决这些问题,一方面需要不断提高我们管理人员的素质水平,在社会上吸纳一批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对管理人员实时进行专业管理知识培训。另一方面,从客观条件来说,需要改变我们的机构设置状况,削减一些不必要的机构,同时增加一些必要的业务部门。

从邮政储蓄的管理权责是否对称来看,由于内部管理风险而引发的一系列风险与隐患也值得我们注意:

一、邮政储蓄银行市县级分支机构对邮政代理网点的业务管理力度小、手段弱。

根据规定,邮政储蓄银行成立后,要对邮政代理网点的金融业务进行指导,并对邮政代理网点人员情况、开展业务情况和资金安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违规行为提出处罚意见。但由于邮储银行分支机构仅拥有一类支行人员和二级支行行长人事管理权,其他业务人员仍由邮政部门负责管理,权、责、利既不对等,也不明确,这种形式上的管理权不具有强制性,不仅不利于机构、人员和业务的统一协调管理,也给监管稽查带来难题,造成职责不清,责任不明,无法步调一致,最终导致监管稽核意见难以跟进落实,风险管控措施难以执行到位。

二、银行代理业务人员道德风险难以防控。

虽然分设方案规定,邮储银行负责制定邮政代理从业人员任职资格条件、人员配备标准、培训要求和考核标准,负责对邮政代理从业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提出撤换建议,但邮政储蓄银行市分行并不设立独立党委,而是归在同级邮政一个党委的领导下,且邮储银行市县分支行行长仅是市、县级邮政公司党委的一个成员,这就使邮储银行一定程度上难对邮政企业的管理与人事安排提出反对意见,从而使相关代理机构人员安排等管理职责的执行力大打折扣。因没有直接的人员任免权,没有直接的监督和约束手段,只能建议,同时也得考虑邮政公司领导的意向和面子问题,自然对代理机构人员和负责监督难以到位。同时,因人员数量的限制,很多邮储代理网点的从业人员是从邮政汇兑、报刊发行等传统邮政业务中分流出来的,没有接受过金融业务知识的系统学习,也从未经过全面的金融业务培训,对金融法规和金融业务不熟悉,不但在执行金融法规上缺乏连续性,而且还要按邮政企业的需要统一调配和使用,银行对代理网点从业人员的道德风险掌控难度大,极易加大金融业务案件的风险隐患。

三、只管事不管人,操作风险难防控。

由于邮储银行支行只有行长一人的人事关系划归邮储银行,其他人员和代理网点的人员均为邮政公司员工或劳务人员,只管事不管人,管理体制颇显不顺。况且邮政公司内部目前已经成立金融业务管理部,负责对邮政代理网点和人员的管理工作。这样,不但邮政储蓄银行二类支行行长对其员工的管理不顺手,邮储银行对代理网点的业务管理也显不顺顺畅。两个部门的监督与管理,对邮政储蓄员工和代理网点来说相当于有两个婆婆,不可避免地造成一定程度上的都管与都不管。同时,两个单位都有对邮政代理网点的管理权,虽说有一定的职责不同,但邮储银行不是直管单位,无论是管理力度,还是管理手段和管理效果都没有邮政公司的金融管理部强,且二者在经营理念、风险防范上会发生磨擦和冲突,既影响管理效果,也导致代理机构风险管控职责无法真正落实,员工操作风险难以防控。如邮政储蓄银行分设后,现金管理归储蓄银行负责,然而,金库的产权却属于邮政局,安全保卫、现金押运人员仍然属于邮政局的职工,其工资奖金、福利待遇等均由邮政局控制,在工作中造成了现金管理与安全保卫的脱节,银行对安全保卫、现金押运人员的控制力减弱,工作的主动权减小,对银行现金安全形成了一定的风险隐患。调查还发现,有些邮政企业管理工作人员已经划分到邮储银行任职四个多月,不再担任邮政局方面的相关职务,但其个人印章等并没有收回或进行必要的清理,仍在邮政企业使用。不出现案件则没有什么,但若出现违规或案件,相关责任由谁来承担就不好区分。

四、财务收支不独立,邮政储蓄权责分开,但管理上无法随之变化。

对于成立不久的邮政储蓄银行来说,为了开展对公业务,大部分营业网点需要设施改造,同时还需开展银行业务宣传等工作,费用开支较大,但由于财务管理工作尚未独立,仍捆在原邮政局一同管理和核算,财务收支被动不主动,“分家不管家”,极大限制了邮政储蓄银行业务工作开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这种财务管理办法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邮政储蓄银行初期发展需要,增加了基层邮储银行改造陈旧落后网点的难度,成为邮储银行成立后最为棘手的焦点问题之一。

五、混岗作业问题突出,授权达不到管理要求。

授权,是指商业银行对其所属业务职能部门、分支机构和关键业务岗位开展业务权限的具体规定,商业银行业务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以及关键业务岗位应在授予的权限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严禁越权从事业务活动。调查发现,目前邮政储蓄银行支行和邮政代理网点由于人员短缺因素的限制,混岗工作问题突出。如在一些基层的邮政代理网点,从业人员只有3-4人,支局长即是邮政业务负责人,也是邮储业务负责人,即要管理邮政业务,又要对邮储负责,因此很难达到银行业务授权的管理要求。且因业务量少,人员不足,部分基层网点根本无法对邮政和邮储代理业务人员进行合理划分,只能混岗作业,使授权管理制度很难达到规定要求。

六、部分基层邮政储蓄网点设施不完备,难以适应银行业务发展的需要。 为节约资源,提高效率,市县级邮政储蓄银行成立后,要继续依托原有的机构网点开展经营工作,不允许擅自购买房屋或进行工程建设。但在邮政业务向金融业务转型过程中,业务发展对网点设施的要求标准却在不断提高,因此很多旧的营业网点设施只能开办邮政储蓄业务,不能适应即将开展的对公业务,更不能满足邮政储蓄银行的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在目前,这一现状尚不能得到根本的解决。

初涉市场的邮政储蓄银行如何有效防范邮储银行这个新设机构的风险管理工作,是当前各级监管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但由于邮政储蓄银行分设后仍存在职责定位不清、风险管控措施不实等一系列现实问题急待加以解决,因此有必要建议从体制改革、人员培养、内控建设等方面入手,落实必要的管控措施,推进邮储银行改革工作,提高邮政储蓄银行的工作效率和市场竞争力,努力把邮储银行建设成功能齐全、管理先进、服务一流的现代化商业银行。 一、明确责任,分工合理,推动邮储银行改革的平稳有秩序发展。

邮政储蓄银行改革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一件大事,事关经济金融和稳健运行和平稳发展。首先,要在保持邮储银行和邮储业务代理机构相对独立的前提下,明确划分各自的职能和管理责任,完善业务代理关系,理顺管理体制,真正实现邮政与银行人、财、物分家到位,责权划分到位,机构和业务管理到位。如合理划分事权,明确机构、人员、资金的风险管控职责和范围,稳步推进邮政储蓄专业分帐核算工作;恰当分配财权,让邮政储蓄银行能够及时根据需要尽快做好网点改造、固定资产的购建、业务宣传等工作。其次,尽快制定和出台邮储业务代理机构的监管制度,明确邮储银行对代理机构的管理权限和范围,构筑畅通的信息交流渠道,及时传递组建改革工作中的信息动态,反映组建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和矛盾,落实解决措施,确保邮储改革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第三,要搞好邮政部门和储蓄银行之间的协调工作,推动邮储业务良性发展。坚持谁的机构谁负责的原则,仍然由邮政部门负责管理的邮政网点,储蓄银行要与邮政部门签订业务代理协议,明确双方责任。一旦出现问题,能够

做到责任清楚,查处到位。

二、通过各种形式大量招纳和充实人才,提高员工队伍素质。

银行发展目标的实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才的开发和使用。邮储银行基层分支机构分设后,面临着员工业务技能和金融知识匮乏,能力相对低下等现实情况,因此着力提高员工业务素质和各基层银行领导班子知识结构建设是迫在眉捷的。首先,要有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培养适应现代经济发展需要的现代金融人才,改善金融员工的知识结构组成。其次,应根据实际需要,通过招聘应届优秀大学生等方式增加专业人才,提高员工队伍整体素质。第三,招聘其它专业银行具有丰富管理经验的高级管理者。这部分人员有丰富的工作阅历,能在最短时间内进入工作角色,可为邮储银行有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第四,聘用金融机构精简下来的优秀人员。这部分人员基层经验丰富,可以带动和培养邮储银行员工尽快熟悉和掌握银行业务技能和相关法律规定,提高邮储银行员工的综合素质,及时适应邮储银行业务发展的需要。

三、着力强化监督工作建设,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和化解机制。

在邮政储蓄银行组建初期,首先要致力于监督机构建设和稽查队伍建设,并以电子稽查系统为依托,以常规检查为基础,以专项检查为重点,以突击检查为辅助,加大业务检查、稽核检查的深度和广度。在常规检查中,要注重点面结合,检查内容和频次不得少于上级行的统一要求;在专项检查中,要突出重点,紧紧抓住制度建设和落实、资金管理业务等关键环节,进行深入的检查,并进行跟踪,促进整改;在突击检查中,要结合实际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现场稽查。通过检查和思想教育改变从业人员思想麻痹、风险意识淡薄的现状,提高其对风险的识别和防控能力。其次,要健全风险管理组织机制,培养从业员工良好的操守。银行业机构操作风险和违规案件,都是由机构内部人员的不当行为,甚至是不良行为造成的。因此,邮储银行在成立之初,一定要赋予分支行风险管理部门一定的管理权限,从组织上保证风险监管与控制的畅通与高效性。要确立最高标准的职业操守和价值准则,完善各专业内控管理办法和规则,规范各项业务操作程序。要明确员工行为准则等合规指南,明确哪些行为是允许、鼓励的;哪些行为是绝对不能接受、不能容忍的,是机构所禁止的,促使银行员工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实现全员主动合规,形成良好的合规文化氛围。第三,要严格落实案件防范工作责任制,从事后检查向过程监督延伸,努力从制度和操作源头遏制案件的发生。加强对基层支局、代理网点等重点部位、重点人员的监督管理;深入开展员工行为评价,严密监控排查出的高风险人员,严厉打击各类职业犯罪;抓好支行专职检查员、分行专业管理部门、监督中心以及稽核部的日常检查监督和重点稽核,努力把每一项业务过程、操作环节、经营行为都置于严格的制度约束和监督之下,将各种违规行为和案件隐患都消灭在萌芽状态。第四,要建立基层机构负责人的轮岗、强制休假和离岗审计制度,严格规范客户经理和基层负责人日常操作程序。建立科学的干部考评机制,通过考评及时发现和纠正机构负责人在业务发展和管理行为上的偏差;加强对基层营业网点负责人离任、责任审计工作,提高基层营业网点内部风险控制效果和营业网点负责人内部控制尽职能力,促进营业网点规范内部控制和依法合规经营,及时消除内部监守自盗、重大违规和外部欺诈隐患。

四、加强内控制度建设,细化操作环节,建设流程银行。

首先,邮政储蓄银行各分支机构要对以往内控制度进行整理,结合银行成立后的经营特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业务操作流程。内控制度不但要渗透到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和岗位,而且要使任何决策或操作均有据可查,力求内控制度体系具有完整性、统一性,并努力使其规范化、科学化。其次,开办新业务要保证做到“内控优

先”。随着业务种类的增加,小额信贷、基金、各项中间业务的开办,给邮政储蓄内控管理带来新的课题。因此必须树立“内控优先”理念,及时对各项新开发业务的潜在风险要进行计算和评估,提出风险防范措施,确保银行经营和业务发展平稳运行。第三,要确立合理的绩效考核体系,充分调动全体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和科学合理的薪酬制度,不能简单地定指标、下任务,粗放地管理。要把工资、奖金甚至福利与个人的业绩挂钩,以体现“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的绩效激励机制,营造积极向上的氛围,使业绩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其应有效能。

邮政部门与储蓄部门是我国不可缺少的银行金融部门,其改革事关经济业务、金融业务的平稳发展。在改革的过程中不但要看到市场因素等一系列客观因素,也要从内部管理制度,内部机构设置等主观方面分析,努力把邮政储蓄银行建设成为功能齐全、管理先进、服务一流的现代化商业银行。

浅析基层邮政储蓄管理的

问题及措施

学院:

班级:

姓名:苏月

学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于2007年3月6日正式成立,是在改革邮政储蓄管理体制的基础上组建的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承继原国家邮政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经营的邮政金融业务及因此而形成的资产和负债,并将继续从事原经营范围和业务许可文件批准/核准的业务。经过22年的发展,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已在广大公众中树立了社会知名、百姓信赖的业务品牌,所提供的基础金融服务已经深入人心,成为重要的零售金融机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将继续依托邮政网络优势,按照公司治理架构和商业银行管理要求,不断丰富业务品种,不断拓宽营销渠道,不断完善服务功能,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全面、更便捷的基础金融服务,打造成为一家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营运安全、功能齐全、竞争力强的现代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官方网站

随着近几年来国内外各大商业银行的规模扩大,社会上各大商业银行的不断发展,银行经营、管理、服务各个方面的竞争与合作越来越紧密,银行之间的竞争也随市场化的发展不断加剧。如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激烈竞争的的大背景下崭露头角,如何在复杂的社会形势下提高邮政储蓄业务的全面覆盖性和公共服务水平,如何加强邮政储蓄行业内部人员的业务素质教育和专业服务水平,应该引起我们的关注。

近年来,由于体制不顺、职能交叉、职责不清,邮政储蓄银行市县级分支机构成立后管理工作出现责权约束失衡,操作风险难以防控等问题。

据了解,各市县及邮政储蓄银行设立后,在政策职能运行,行政实施方面有很多问题:

一、 业务人员冗杂重复。

根据“人随业务走、人随岗位走、人随网点走”的原则,邮政储蓄一类支行全体人员和二类支行行长划归到邮政储蓄银行。二类支行除行长以外人员和代理网点工作人员仍留在邮政企业,邮储业务从业人员由邮政储蓄银行和邮政公司两部分人员组成;根据规定,邮储银行经其邮政集团授权之后,采取“一个机构两个职能”的做法,对外称为邮政储蓄银行,但在邮政企业内部保留原邮政储汇部门的职能,负责对自营网点和邮政代理网点的金融业务进行统一指导与管理。这样就造成了很多职能的重复冲突,划归不清。

二、 管理职能交叉重复。

根据职责分工规定,邮储银行有权对邮政代理网点统一进行业务指导与管理,而邮政企业则根据自身需要从业务、财务部门抽调部分人员组成金融业务管理部,负责对邮政代理网点员工进行管理、培训与考核,并落实邮政代理金融业务的发展、管理和市场拓展建设等工作。

三、 财务管理交叉。

全部邮政金融业务收入列为邮储银行收入,其中邮政企业代理网点所形成的收入,要以适当形式由邮储银行支付给邮政企业。县市级邮储银行分支机构不设立专职的财务部门(市分行虽设有财务部门但至今仍未开帐),人员工资、网点装修改造等费用开支仍由邮政企业统一管理和支配。这就导致邮政储蓄的资金周转调用方面不方便,效率低下。

在我看来,以上这些问题都是由于我们内部宏观管理职能不能有效地解决我们现有的实际问题所导致的。要解决这些问题,一方面需要不断提高我们管理人员的素质水平,在社会上吸纳一批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对管理人员实时进行专业管理知识培训。另一方面,从客观条件来说,需要改变我们的机构设置状况,削减一些不必要的机构,同时增加一些必要的业务部门。

从邮政储蓄的管理权责是否对称来看,由于内部管理风险而引发的一系列风险与隐患也值得我们注意:

一、邮政储蓄银行市县级分支机构对邮政代理网点的业务管理力度小、手段弱。

根据规定,邮政储蓄银行成立后,要对邮政代理网点的金融业务进行指导,并对邮政代理网点人员情况、开展业务情况和资金安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违规行为提出处罚意见。但由于邮储银行分支机构仅拥有一类支行人员和二级支行行长人事管理权,其他业务人员仍由邮政部门负责管理,权、责、利既不对等,也不明确,这种形式上的管理权不具有强制性,不仅不利于机构、人员和业务的统一协调管理,也给监管稽查带来难题,造成职责不清,责任不明,无法步调一致,最终导致监管稽核意见难以跟进落实,风险管控措施难以执行到位。

二、银行代理业务人员道德风险难以防控。

虽然分设方案规定,邮储银行负责制定邮政代理从业人员任职资格条件、人员配备标准、培训要求和考核标准,负责对邮政代理从业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提出撤换建议,但邮政储蓄银行市分行并不设立独立党委,而是归在同级邮政一个党委的领导下,且邮储银行市县分支行行长仅是市、县级邮政公司党委的一个成员,这就使邮储银行一定程度上难对邮政企业的管理与人事安排提出反对意见,从而使相关代理机构人员安排等管理职责的执行力大打折扣。因没有直接的人员任免权,没有直接的监督和约束手段,只能建议,同时也得考虑邮政公司领导的意向和面子问题,自然对代理机构人员和负责监督难以到位。同时,因人员数量的限制,很多邮储代理网点的从业人员是从邮政汇兑、报刊发行等传统邮政业务中分流出来的,没有接受过金融业务知识的系统学习,也从未经过全面的金融业务培训,对金融法规和金融业务不熟悉,不但在执行金融法规上缺乏连续性,而且还要按邮政企业的需要统一调配和使用,银行对代理网点从业人员的道德风险掌控难度大,极易加大金融业务案件的风险隐患。

三、只管事不管人,操作风险难防控。

由于邮储银行支行只有行长一人的人事关系划归邮储银行,其他人员和代理网点的人员均为邮政公司员工或劳务人员,只管事不管人,管理体制颇显不顺。况且邮政公司内部目前已经成立金融业务管理部,负责对邮政代理网点和人员的管理工作。这样,不但邮政储蓄银行二类支行行长对其员工的管理不顺手,邮储银行对代理网点的业务管理也显不顺顺畅。两个部门的监督与管理,对邮政储蓄员工和代理网点来说相当于有两个婆婆,不可避免地造成一定程度上的都管与都不管。同时,两个单位都有对邮政代理网点的管理权,虽说有一定的职责不同,但邮储银行不是直管单位,无论是管理力度,还是管理手段和管理效果都没有邮政公司的金融管理部强,且二者在经营理念、风险防范上会发生磨擦和冲突,既影响管理效果,也导致代理机构风险管控职责无法真正落实,员工操作风险难以防控。如邮政储蓄银行分设后,现金管理归储蓄银行负责,然而,金库的产权却属于邮政局,安全保卫、现金押运人员仍然属于邮政局的职工,其工资奖金、福利待遇等均由邮政局控制,在工作中造成了现金管理与安全保卫的脱节,银行对安全保卫、现金押运人员的控制力减弱,工作的主动权减小,对银行现金安全形成了一定的风险隐患。调查还发现,有些邮政企业管理工作人员已经划分到邮储银行任职四个多月,不再担任邮政局方面的相关职务,但其个人印章等并没有收回或进行必要的清理,仍在邮政企业使用。不出现案件则没有什么,但若出现违规或案件,相关责任由谁来承担就不好区分。

四、财务收支不独立,邮政储蓄权责分开,但管理上无法随之变化。

对于成立不久的邮政储蓄银行来说,为了开展对公业务,大部分营业网点需要设施改造,同时还需开展银行业务宣传等工作,费用开支较大,但由于财务管理工作尚未独立,仍捆在原邮政局一同管理和核算,财务收支被动不主动,“分家不管家”,极大限制了邮政储蓄银行业务工作开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这种财务管理办法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邮政储蓄银行初期发展需要,增加了基层邮储银行改造陈旧落后网点的难度,成为邮储银行成立后最为棘手的焦点问题之一。

五、混岗作业问题突出,授权达不到管理要求。

授权,是指商业银行对其所属业务职能部门、分支机构和关键业务岗位开展业务权限的具体规定,商业银行业务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以及关键业务岗位应在授予的权限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严禁越权从事业务活动。调查发现,目前邮政储蓄银行支行和邮政代理网点由于人员短缺因素的限制,混岗工作问题突出。如在一些基层的邮政代理网点,从业人员只有3-4人,支局长即是邮政业务负责人,也是邮储业务负责人,即要管理邮政业务,又要对邮储负责,因此很难达到银行业务授权的管理要求。且因业务量少,人员不足,部分基层网点根本无法对邮政和邮储代理业务人员进行合理划分,只能混岗作业,使授权管理制度很难达到规定要求。

六、部分基层邮政储蓄网点设施不完备,难以适应银行业务发展的需要。 为节约资源,提高效率,市县级邮政储蓄银行成立后,要继续依托原有的机构网点开展经营工作,不允许擅自购买房屋或进行工程建设。但在邮政业务向金融业务转型过程中,业务发展对网点设施的要求标准却在不断提高,因此很多旧的营业网点设施只能开办邮政储蓄业务,不能适应即将开展的对公业务,更不能满足邮政储蓄银行的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在目前,这一现状尚不能得到根本的解决。

初涉市场的邮政储蓄银行如何有效防范邮储银行这个新设机构的风险管理工作,是当前各级监管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但由于邮政储蓄银行分设后仍存在职责定位不清、风险管控措施不实等一系列现实问题急待加以解决,因此有必要建议从体制改革、人员培养、内控建设等方面入手,落实必要的管控措施,推进邮储银行改革工作,提高邮政储蓄银行的工作效率和市场竞争力,努力把邮储银行建设成功能齐全、管理先进、服务一流的现代化商业银行。 一、明确责任,分工合理,推动邮储银行改革的平稳有秩序发展。

邮政储蓄银行改革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一件大事,事关经济金融和稳健运行和平稳发展。首先,要在保持邮储银行和邮储业务代理机构相对独立的前提下,明确划分各自的职能和管理责任,完善业务代理关系,理顺管理体制,真正实现邮政与银行人、财、物分家到位,责权划分到位,机构和业务管理到位。如合理划分事权,明确机构、人员、资金的风险管控职责和范围,稳步推进邮政储蓄专业分帐核算工作;恰当分配财权,让邮政储蓄银行能够及时根据需要尽快做好网点改造、固定资产的购建、业务宣传等工作。其次,尽快制定和出台邮储业务代理机构的监管制度,明确邮储银行对代理机构的管理权限和范围,构筑畅通的信息交流渠道,及时传递组建改革工作中的信息动态,反映组建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和矛盾,落实解决措施,确保邮储改革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第三,要搞好邮政部门和储蓄银行之间的协调工作,推动邮储业务良性发展。坚持谁的机构谁负责的原则,仍然由邮政部门负责管理的邮政网点,储蓄银行要与邮政部门签订业务代理协议,明确双方责任。一旦出现问题,能够

做到责任清楚,查处到位。

二、通过各种形式大量招纳和充实人才,提高员工队伍素质。

银行发展目标的实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才的开发和使用。邮储银行基层分支机构分设后,面临着员工业务技能和金融知识匮乏,能力相对低下等现实情况,因此着力提高员工业务素质和各基层银行领导班子知识结构建设是迫在眉捷的。首先,要有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培养适应现代经济发展需要的现代金融人才,改善金融员工的知识结构组成。其次,应根据实际需要,通过招聘应届优秀大学生等方式增加专业人才,提高员工队伍整体素质。第三,招聘其它专业银行具有丰富管理经验的高级管理者。这部分人员有丰富的工作阅历,能在最短时间内进入工作角色,可为邮储银行有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第四,聘用金融机构精简下来的优秀人员。这部分人员基层经验丰富,可以带动和培养邮储银行员工尽快熟悉和掌握银行业务技能和相关法律规定,提高邮储银行员工的综合素质,及时适应邮储银行业务发展的需要。

三、着力强化监督工作建设,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和化解机制。

在邮政储蓄银行组建初期,首先要致力于监督机构建设和稽查队伍建设,并以电子稽查系统为依托,以常规检查为基础,以专项检查为重点,以突击检查为辅助,加大业务检查、稽核检查的深度和广度。在常规检查中,要注重点面结合,检查内容和频次不得少于上级行的统一要求;在专项检查中,要突出重点,紧紧抓住制度建设和落实、资金管理业务等关键环节,进行深入的检查,并进行跟踪,促进整改;在突击检查中,要结合实际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现场稽查。通过检查和思想教育改变从业人员思想麻痹、风险意识淡薄的现状,提高其对风险的识别和防控能力。其次,要健全风险管理组织机制,培养从业员工良好的操守。银行业机构操作风险和违规案件,都是由机构内部人员的不当行为,甚至是不良行为造成的。因此,邮储银行在成立之初,一定要赋予分支行风险管理部门一定的管理权限,从组织上保证风险监管与控制的畅通与高效性。要确立最高标准的职业操守和价值准则,完善各专业内控管理办法和规则,规范各项业务操作程序。要明确员工行为准则等合规指南,明确哪些行为是允许、鼓励的;哪些行为是绝对不能接受、不能容忍的,是机构所禁止的,促使银行员工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实现全员主动合规,形成良好的合规文化氛围。第三,要严格落实案件防范工作责任制,从事后检查向过程监督延伸,努力从制度和操作源头遏制案件的发生。加强对基层支局、代理网点等重点部位、重点人员的监督管理;深入开展员工行为评价,严密监控排查出的高风险人员,严厉打击各类职业犯罪;抓好支行专职检查员、分行专业管理部门、监督中心以及稽核部的日常检查监督和重点稽核,努力把每一项业务过程、操作环节、经营行为都置于严格的制度约束和监督之下,将各种违规行为和案件隐患都消灭在萌芽状态。第四,要建立基层机构负责人的轮岗、强制休假和离岗审计制度,严格规范客户经理和基层负责人日常操作程序。建立科学的干部考评机制,通过考评及时发现和纠正机构负责人在业务发展和管理行为上的偏差;加强对基层营业网点负责人离任、责任审计工作,提高基层营业网点内部风险控制效果和营业网点负责人内部控制尽职能力,促进营业网点规范内部控制和依法合规经营,及时消除内部监守自盗、重大违规和外部欺诈隐患。

四、加强内控制度建设,细化操作环节,建设流程银行。

首先,邮政储蓄银行各分支机构要对以往内控制度进行整理,结合银行成立后的经营特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业务操作流程。内控制度不但要渗透到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和岗位,而且要使任何决策或操作均有据可查,力求内控制度体系具有完整性、统一性,并努力使其规范化、科学化。其次,开办新业务要保证做到“内控优

先”。随着业务种类的增加,小额信贷、基金、各项中间业务的开办,给邮政储蓄内控管理带来新的课题。因此必须树立“内控优先”理念,及时对各项新开发业务的潜在风险要进行计算和评估,提出风险防范措施,确保银行经营和业务发展平稳运行。第三,要确立合理的绩效考核体系,充分调动全体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和科学合理的薪酬制度,不能简单地定指标、下任务,粗放地管理。要把工资、奖金甚至福利与个人的业绩挂钩,以体现“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的绩效激励机制,营造积极向上的氛围,使业绩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其应有效能。

邮政部门与储蓄部门是我国不可缺少的银行金融部门,其改革事关经济业务、金融业务的平稳发展。在改革的过程中不但要看到市场因素等一系列客观因素,也要从内部管理制度,内部机构设置等主观方面分析,努力把邮政储蓄银行建设成为功能齐全、管理先进、服务一流的现代化商业银行。


相关内容

  • 20-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09-10
  •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1986年12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2009年4月2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邮政设施 第三章 邮政服务 第四章 邮政资费 第五章 损失赔偿 第六章 快递业务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 ...

  • 天津市邮政业管理办法
  • 津政令第 33 号 天津市邮政业管理办法 <天津市邮政业管理办法>已于2010年12月28日经市人民政 府第6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市长 黄兴国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天津市邮政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邮政普遍服务,加强对邮政市场的监 ...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综合经营战略
  • 我国的邮政储蓄于1986年恢复开办,至2007年末存款规模已经达到1.7万亿元,成为继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之后的第五大金融机构.2007年,邮政储蓄机构正式改制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成为一家全国性.全牌照的商业银行.作为一家资产规模超过万亿的金融机构,邮政储蓄银行未来的发展模式将对我国金融体 ...

  • 邮政储蓄银行成立与发展
  • 邮政储蓄银行成立的机遇与挑战 目 录 一.邮政储蓄银行总体经营状况···································1 二邮政银行存在的问题 三.建议与策略····················································5 (一) 调整心态 ...

  • 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处理办法]的通知
  • 国家邮政局 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处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处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 现将修订后的<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处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处理办法 二○一 ...

  • 中国邮政:打造文化软实力助推企业转型升级
  • 近些年来,企业文化越来越成为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内驱动力.作为新时期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提升核心竞争力的战略举措,中国邮政企业文化体系建设紧贴邮政企业实际,立足传承优良文化,着眼未来发展要求,采用科学开放的研究方法,注重顶层设计.内涵建 ...

  • 邮政储蓄银行高管人员任职资格考试案例分析
  • 案例分析 案例一: 某地监管局在非现场监管中发现当地的一家商业银行未按照规定提供不良贷款监测报表及报告,监管部门组织了对该行信贷业务的现场检查,该行在检查中没有积极配合,并提供了虚假的报表资料. (1)依据银监法,对该银行不按照规定提供报表.报告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2)对于该银行不配合现场检查,提 ...

  • 0918浅谈邮政储蓄银行的现状与发展前景
  • 内容摘要 邮政储蓄银行是由原来的邮政储蓄变身而来,期间经历了一段很长的发展历程.邮政储蓄是面向居民个人.依托邮政网点资源办理的零售金融业务.我国邮政储蓄业务自1986年恢复开办以来,对聚集社会闲散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建设发挥起了积极作用.二十年来,邮政储蓄业务迅猛发展,已成为我国金融业中一支不可忽视的 ...

  • 安徽邮政管理局
  • 第三节 安徽邮政管理局 民国24年(1935年)5月21日,奉交通部训令,自7月1日起,将苏皖邮区仍划为江苏.安徽两邮区,怀宁(今安庆市)一等邮局改为安徽邮政管理局.新任署安徽邮区邮务长克气格(丹麦人),会计长王良骏(原怀宁一等甲级局局长). 安徽邮政管理局局长之下设置秘书处.会计处.内地事务处.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