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社会低保的评定标准 2012级行管一班 靳星 [1**********]5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飞速发展,我国的贫富差距与日俱增。国家施行社会低保以缩小贫富之间的差距,缓和社会矛盾达到社会公平。近几年来,国家实施了贫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基础上,有相继建立了医疗救助等社会福利政策。但是,我国社会低保的评定标准并不完善。
一、 社会低保的评定困难 据报道,我国一年有7300万低保流入了1.2万户有钱人手里,北京千万富翁陈五喜开着别克车,老婆拎着十几万元的香包,戴着香港买的大钻戒,八年领低保十万元;洛阳偃师市有7个死人吃低保;山西忻州市十多万人口的忻府区就有164户开着小车领低保;海南儋州市376户低保户中就有134户富人,占三分之一强。这说明基层执行低保政策是多么的混乱。
由此可见,我国大部分地区的社会低保都面临着这些困难,我们的社会低保缺乏有力的监督和审核。城镇低保的申请管理部门不负责任,对社会低保的申请人递交上来的相关材料并未认真审核,更别提深入申请人的家中去实地考察,掌握确实的资料,甚至有些工作人员还会“任人唯亲”,运用公权为自己的亲戚谋福利。
而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人想要骗保呢?首先,居民存款、股票等有价证劵透明度低,调查难度大,故意隐瞒风险小。其次,低保资格的含金量高,取得低保资格可以获得很多附加福利,特别是购买经济适用房、拆迁户回迁购房的丰厚货币补贴、子女的助学金申请等,这些政策极大的刺激了隐瞒骗保的行为的出现。再次,已获得低保资格的人,当其经济发生不稳定的增长后,被取消低保资格后,再次申请十分困难;最后,骗保的行为被发现后付出的代价很小,一旦被发现骗保,除了在道德方面被谴责外,在法律和经济的方面并无损失。
低保的审批一般要经过三个程序。本人提出申请后,先要乡村委会(市民是居委会)盖章同意。过去盖村委会的公章,得开会研究,现在村支书一人就可作主。而申请人先说明上边有关系,由于申请人多是有钱而关系广的人,这个公章唾手可得;这使许多真正需要国家帮助的贫困者没有的到应有的帮助,真正应该吃
低保的人一来拿不起送礼的钱,二来人穷关系少,就是能凑够礼,没关系也办不成,这就是吃低保的多是有钱人的真正原因。
二、关于社会低保的独创性。
在建立农村低保制度中,我国推出了一个十分具有独创性与创新性的制度,那就是在全面摸清农村特困户底数的基础上,决定在未开展农村低保制度的地区建立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在农村低保制度的基础上增加这一制度就是为了确保有更多的贫困者受惠,从而缩小社会贫富差距,达到共同富裕使社会更加和平稳定的发展。
三、社会低保更加科学的地方。
1、 开展低保复查整顿。通过复查整顿的方式,遏制普遍骗保的现象,同时节约社会救助资金,让更多真正需要的人受惠。
2、 确立公示评议环节。严格执行审查程序,公示申请低保对象及赡养关系人的家庭的收入信息,接受群众的监督。确保审查工作公正、公平的开展。
3、 明确举证责任,施行“骗保必究”。被举报人必须拿出证据证明自己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经审查真是可信,即可继续享用低保。反之,取消其低保资格,并且追回其过去领取的社会救助金。这样,就可以避免民政部门取证困难的问题,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同时,要明确责任,这是保证材料真实可信的前提,只有让“谁签字谁负责”才能避免一些部门对权利的滥用,让证明材料真实性的出具人承担责任,就能基本杜绝弄虚作假的现象。
一定程度的公平是实现效率的必要条件,一定程度的公平才能使社会更加和平稳定的发展。每个社会成员拥有的生产要素的数量和质量都不相同,这就意味这收入分配的起点并不相同,即便分配的过程是合理的,分配结果也难以公平。而社会福利的提高和公平的分配是通向公平的途径。国家实行社会低保政策就是为了是贫困的家庭脱离困境,缩小贫富之间的差距,缓和社会矛盾。
浅析我国社会低保的评定标准 2012级行管一班 靳星 [1**********]5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飞速发展,我国的贫富差距与日俱增。国家施行社会低保以缩小贫富之间的差距,缓和社会矛盾达到社会公平。近几年来,国家实施了贫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基础上,有相继建立了医疗救助等社会福利政策。但是,我国社会低保的评定标准并不完善。
一、 社会低保的评定困难 据报道,我国一年有7300万低保流入了1.2万户有钱人手里,北京千万富翁陈五喜开着别克车,老婆拎着十几万元的香包,戴着香港买的大钻戒,八年领低保十万元;洛阳偃师市有7个死人吃低保;山西忻州市十多万人口的忻府区就有164户开着小车领低保;海南儋州市376户低保户中就有134户富人,占三分之一强。这说明基层执行低保政策是多么的混乱。
由此可见,我国大部分地区的社会低保都面临着这些困难,我们的社会低保缺乏有力的监督和审核。城镇低保的申请管理部门不负责任,对社会低保的申请人递交上来的相关材料并未认真审核,更别提深入申请人的家中去实地考察,掌握确实的资料,甚至有些工作人员还会“任人唯亲”,运用公权为自己的亲戚谋福利。
而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人想要骗保呢?首先,居民存款、股票等有价证劵透明度低,调查难度大,故意隐瞒风险小。其次,低保资格的含金量高,取得低保资格可以获得很多附加福利,特别是购买经济适用房、拆迁户回迁购房的丰厚货币补贴、子女的助学金申请等,这些政策极大的刺激了隐瞒骗保的行为的出现。再次,已获得低保资格的人,当其经济发生不稳定的增长后,被取消低保资格后,再次申请十分困难;最后,骗保的行为被发现后付出的代价很小,一旦被发现骗保,除了在道德方面被谴责外,在法律和经济的方面并无损失。
低保的审批一般要经过三个程序。本人提出申请后,先要乡村委会(市民是居委会)盖章同意。过去盖村委会的公章,得开会研究,现在村支书一人就可作主。而申请人先说明上边有关系,由于申请人多是有钱而关系广的人,这个公章唾手可得;这使许多真正需要国家帮助的贫困者没有的到应有的帮助,真正应该吃
低保的人一来拿不起送礼的钱,二来人穷关系少,就是能凑够礼,没关系也办不成,这就是吃低保的多是有钱人的真正原因。
二、关于社会低保的独创性。
在建立农村低保制度中,我国推出了一个十分具有独创性与创新性的制度,那就是在全面摸清农村特困户底数的基础上,决定在未开展农村低保制度的地区建立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在农村低保制度的基础上增加这一制度就是为了确保有更多的贫困者受惠,从而缩小社会贫富差距,达到共同富裕使社会更加和平稳定的发展。
三、社会低保更加科学的地方。
1、 开展低保复查整顿。通过复查整顿的方式,遏制普遍骗保的现象,同时节约社会救助资金,让更多真正需要的人受惠。
2、 确立公示评议环节。严格执行审查程序,公示申请低保对象及赡养关系人的家庭的收入信息,接受群众的监督。确保审查工作公正、公平的开展。
3、 明确举证责任,施行“骗保必究”。被举报人必须拿出证据证明自己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经审查真是可信,即可继续享用低保。反之,取消其低保资格,并且追回其过去领取的社会救助金。这样,就可以避免民政部门取证困难的问题,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同时,要明确责任,这是保证材料真实可信的前提,只有让“谁签字谁负责”才能避免一些部门对权利的滥用,让证明材料真实性的出具人承担责任,就能基本杜绝弄虚作假的现象。
一定程度的公平是实现效率的必要条件,一定程度的公平才能使社会更加和平稳定的发展。每个社会成员拥有的生产要素的数量和质量都不相同,这就意味这收入分配的起点并不相同,即便分配的过程是合理的,分配结果也难以公平。而社会福利的提高和公平的分配是通向公平的途径。国家实行社会低保政策就是为了是贫困的家庭脱离困境,缩小贫富之间的差距,缓和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