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有制为主体是社会主义根本原则的几个问题

作者:卫兴华

经济改革与发展 1995年01期

   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中,反复强调我国实行改革开放要始终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邓小平同志在全国科技工作会议上的一次讲话中说:“我们采取的所有开放、搞活、改革等方面的政策,目的都是为了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我们允许个体经济发展,还允许中外合资经营和外资独营的企业发展,但是始终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一个公有制占主体,一个共同富裕,这是我们所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在与美国记者华莱士的谈话中再次强调:“我们的制度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邓小平同志把公有制为主体,规定为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之一。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这是对马克思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的坚持和发展。

  

   一、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到邓小平对公有制的重视及其发展

   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必须以生产资料公有制取代私有制。公有制是社会制度的主要经济基础,是共产党人所有运动中的基本问题。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十分重视共产主义运动中的所有制问题。在《共产党宣言》中强调指出;共产党人“在所有这些运动中,他们都特别强调所有制问题,把它作为运动的基本问题”。这说明,现代资产阶级私有制是建筑在阶级对立和一些人对另一些人的剥削上面的生产和产品占有的最后而又最完备的表现。这种所有制关系是“资产阶级及其统治的存在条件。”“从这个意义上说,共产党人可以用一句话把自己的理论概括起来:消灭私有制”。社会主义在消灭资产阶级私有制后建立什么样的所有制呢?回答是“把资本变为属于社会全体成员的公共财产”。马克思、恩格斯设想,未来的建立在生产社会化和发达资本主义基础上的社会主义所有制,是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占有的所有制,也就是社会所有制。但社会所有的具体形式是什么?马、恩认为,在国家存在的条件下,采取国家所有制的形式。《共产党宣言》中指出;“无产阶级将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并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又强调指出;“无产阶级将取得国家政权,并且首先把生产资料变为国家财产。”这里,国家是代表社会掌握生产资料的。因而国家所有是国家消亡前社会所有的一种形式。在马、恩的著作中,社会所有、公有、共有、公共所有等概念是经常通用的。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多处使用“社会公有”概念,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原理》中既讲“共有”,也讲“公有”。他说:“新的社会制度中代替私有制的是“财产共有”。又说:废除私有制,“建立公有经济”①。

   在我国现实社会主义制度中,公有制已成为一个通行的概念。它的内涵实际上扩大了。不仅包括采取国家所有制形式的“全社会占有”,也包括部分劳动群众的集体所有,还包括其他公共所有形式。“公有制”具有明显的与“私有制”相对立的内涵。以公有制为基础,这是社会主义区别于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制度的根本点。恩格斯指出:社会主义与现存资本主义制度的具有决定意义的差别在于“在实行全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组织生产”②。

   消灭私有制,建立公有制,这是消灭一切剥削制度、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决定性基础。在人类历史上,公有制早于社会主义,原始氏族社会中就实行公有制,可见,公有制不等于社会主义。但是又必须明确和肯定:没有公有制或公有制为主体,就没有社会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制度是不可能在私有制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而且,毫无疑义不能把社会主义公有制与以往的公有制等量齐观,也不能把社会主义制度下采取国有形式的公有制与以往社会的皇室经济和国有经济相提并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意指王室所有而非公有。封建社会的皇室经济和资本主义的国有企业,不是我们所说的“公有制”。马克思主义所说的“公有”,是指劳动人民的公有。恩格斯对资本主义的国家和国有经济做过深刻的评论,他说:资本主义“现代国家,不管它的形式如何,本质上都是资本主义的机器,资本家的国家,理想的总资本家。它愈是把更多的生产力据为已有,就愈是成为真正的总资本家,愈是剥削更多的公民。”③恩格斯接着评价了以往社会中国有化的性质,批评了“任何一种国有化,甚至俾斯麦的国有化都是社会主义的”廖论。但有人如果根据恩格斯的这种批评,得出我国现有的国有企业是非社会主义性质的、应当取消的结论,那是对恩格斯的话的原意的误解和颠倒。

   消灭私有制,建立生产资料为全体社会成员所有的公有制,在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看来,是以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为条件的逐步实现的过程。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原理》中回答“能不能一下就把私有制废除呢?”这一问题时说:“不,不能,正象不能一下子就把现有的生产力扩大到为建立公有经济所必要的程度一样。因此,征象显著即将来临的无产阶级革命,只能逐步改造现社会,并且只有在废除私有制所必需的大量生产资料创造出来后才能废除私有制。”

   社会主义的实践证明:现实社会主义的公有制还不能采取全部生产资料归全体社会成员所有的“社会公有”的形式。我国在三大改造以后,曾追求一大、二公、三纯的单一公有制的形式,企图尽早地将部分劳动群众的集体所有制过渡到全民所有制,同时对一切非公有制的经济成分,采取斩尽杀绝的办法,结果损害了生产力的发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邓小平同志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指引下,才逐步认识到,在我国社会主义现阶段,只能也必须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非公有制经济为补充的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所谓公有制为主体,主要体现在国家和集体所有的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及其经济发展的主导作用等方面。不能把主体说成主导。主体,指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等一切公有制经济,应当在资产数量中占优势,这里有个量的比重问题,也不能把主导说成主体。主导,是指对国民经济起一种引导和导向的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国有经济并不一定也不需要在资产数量中占优势。

   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是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的重大发展。邓小平同志一再强调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即使搞市场经济也要使“公有经济始终占主体地位”④。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就是坚持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坚持马克思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坚持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就是从我国实际出发,总结国内外社会主义实践的经验和教训,破除教条主义和本本主义,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

  

   二、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理论依据和意义

   社会主义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并不是从什么道德标准或主观信条出发,而是根据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做出判断的。社会主义之所以强调公有制的重要性,除了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离开公有制就不会有科学社会主义这个根本道理外,还有以下几点:

   (一)建立公有制是为了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历史唯物主义从来不是离开具体历史条件孤立地判断公有制优越于私有制。奴隶制代替原始公社制,是人类历史上的第一个公有制被第一个私有制所代替,这是历史的必然和社会进步。这种私有制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因而优越于原始氏族公社的公有制。封建制的私有制代替奴隶制的私有制,资本主义私有制代替封建制度私有制,都是以一种更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新的私有制代替旧的私有制,因而都推动了社会的进步。当私有制所能容纳的生产力的发展余地还比较广阔时,过早地想要消灭私有制代之以公有制,是不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因而也是难以成功的。资本主义私有制曾促进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其成果远远超过了以往人类历史发展成果的总和,因而资本主义在社会历史上起过很进步的作用。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在肯定资本主义历史进步作用的同时,又从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趋势中,从资本主义内在的矛盾的积累和发展中,揭示了资本主义被社会主义所取代的历史必然性。他们认为“生产社会化不能不导致生产资料变为社会所有,导致“剥夺剥夺者”。他们正是从资本主义私有制与生产社会化的矛盾不利于生产力的继续发展这一基点出发,提出消灭私有制、代之以社会主义公有制这个根本原则的。实行公有制,是为了解放被私有制束缚了的生产力,以促进生产力的更快和更好地发展。恩格斯指出,生产资料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桎梏下解放出来,是生产力不断加速发展的唯一先决条件”⑤。离开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公有制就失去其存在的重要意义。

   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在对外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并存、对内与非公制经济并存的情况下,发挥公有制促进生产力发展的作用,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不仅生产力水平远远高于我们,而且,当代资本主义通过某些有利于其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调整,显示了它仍具有一定的生命力,资本主义私有制还没有完全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桎梏。另一方面,我国的非公有制经济,存在较快发展的有利条件,具有与公有制进行竞争的力量。这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未预见到的。这样,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面对国内外私有制的竞争,就需要在自己的发展中,克服更多的困难,发挥更大的竞争力。

   (二)实行公有制为主体,是为了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逐步实现共同富裕。人类社会经历了几千年的私有制和剥削制度,只有在资本主义将社会生产力推进到一个新的高度以后,才提供了消灭剥削制度,实现共同富裕的物质条件。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指出:“社会占有全部生产资料”和消灭阶级剥削制度,“并不是由于人们认识到阶级的存在同正义,平等等等相矛盾,也不是由于人们希望废除阶级,而是由于具备了一定的新的经济条件。社会分裂为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是以前生产不大发展的必然结果,”因而,“社会阶级的消灭是以生产的高度发展阶段为前提的”⑥。

   同样,实现共同富裕也不是仅从主观愿望出发提出的,而是以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为条件的。恩格斯说: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后,通过发展社会生产,“不仅可能保证一切社会成员有富足的一天比一天充裕的生活,而且还可能保证他们的体力和智力获得充分的自由发展和运用。这种可能性现在第一次出现了”⑦这里事实上涉及到社会主义的目的问题。邓小平同志用“共同富裕”一词来概括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其思想实质同马、恩是一致的。马克思也曾讲过:在新的社会制度中,“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将如此迅速,……生产将以所有人的富裕为目的”⑧。

   (三)实行公有制为主体,才能实现社会生产和整个经济运行的自觉性和计划性。马克思指出,在生产资料的社会公共所有的自由人联合体中,“劳动时间的有计划的分配,调节着各种劳动职能同各种需要的适当比例”⑨。恩格斯也讲:“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⑩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十分重视社会主义制度下社会生产和经济运行的自觉性和计划性,这样才能消除资本主义周期性经济危机对生产力的浪费和破坏。当然,马、恩设想未来社会主义,是消灭商品经济和市场调节的社会,单由计划调节生产和分配。传统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正是排斥市场机制和市场调节作用的体制。实践证明,这种体制尽管在社会主义初期阶段起过积极作用,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其不利于生产力发展的弊端,日益明显。因而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和经济运行,要反计划与市场两种机制很好地结合起来。邓小平同志多次反复强调,计划和市场“两者都是手段,市场也可以为社会主义服务”。党的十四大确定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要在更大程度上和更广的范围内发挥市场调节的积极作用,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不能忽视计划调节机制的作用。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相比,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当也可能具有更高的自觉性和计划性。将计划与市场很好地结合起来,才有利于促进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并有利于把人民的当前利益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结合起来。正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为此提供了可能和必要。

  

   三、公有制为主体与社会主义的本质

   通过以上论述,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与公有制的关系、公有制与生产力的关系,生产力、公有制与消灭剥削、共同富裕的关系的基本思想,从而可以更好地理解邓小平同志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概括的科学性。他说:“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人们常常提问:发展生产力是任何社会都存在的事情;解放生产力是任何新社会制度都起的作用:为什么要将其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呢?我考虑应这样理解:首先,以往社会发展生产力,大都是自发进行的过程。即使新社会制度起解放生产力的作用,也只是一种客观结果,不是其自觉的任务和追求的目标。原始社会的二、三百万年,私有制社会的几千年,直到本世纪二次大战前,社会生产力都是在自发状态中发展的。恩格斯把包括资本主义社会在内的以往社会,称作“生产自发的发展起来的一切社会”(11)。而在社会主义中国,则把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作为自己的根本任务和自觉行为。邓小平同志反复强调社会主义发展生产力的重要性,并把发展生产力作为社会主义的原则之一。他说:“社会主义任务很多,但根本一条就是发展生产力”(12)。

   其次,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这是因为,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也要以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为条件;共同富裕,这是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但没有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就难以完全实现共同富裕。而且只有快速发展生产力,才能显示社会主义的优越性,特别象我国这样起点低,生产力落后的社会主义国家,只有快速发展生产力才能不断缩短与经济发达国家的差距,才能巩固社会主义。因此,可以说,当代社会主义的前途和命运,是与社会主义国家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状况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正因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下的根本任务和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是于社会主义命运攸关的重大问题,也是社会主义的自觉目标与实践,因此它才构成社会主义本质的组成部分。

   邓小平同志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概括中没有提公有制。是否能据此认为,社会主义可以不要公有制为主体呢?或是公有制对社会主义不是重要问题呢?显然不能这样理解。邓小平同志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是一个总的体系,要完整地、科学地、前后联系地去把握它的每个理论和论点。讲社会主义的本质,不是要罗列社会主义的全部特征和原则,而是从其中抽出最本质的要求、任务和目的来。既然讲的是社会主义的本质,不言而喻,“社会主义”这一概念中就包括了公有制为主体的内容。讲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是指在公有制为主体条件下才能实现的根本任务,所要进行的过程;讲消灭剥削和消除两极分化,既要以生产力的发展为条件,又要以公有制的建立为前提,在私有制下必然会产生和存在阶级剥削和两极分化;讲共同富裕,同样要以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和公有制为主体这两个条件的存在为基础。

   实行公有制为主体,是坚持和实现社会主义本质的前提条件。反过来,社会主义本质的坚持和实现又会促进公有制的巩固与发展。二者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

   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到邓小平同志强调公有制或公有制为主体的重要性,从来不是孤立地从公有制自身着眼的。他们更没有孤立地讲公有制只有目的,不是手段;或只是手段,不是目的。公有制的地位和作用,必须同生产力的发展相联系,同社会主义经济关系体系相联系,特别是同社会主义本质相联系,才能得到正确说明。任何手段和目的,都是一种多层次的相对关系。达到目的手段又有两类:一类是必要性手段或唯一手段;一类是随意性手段,即可采取也可不采取,在多种手段中可以随意选择。如果孤立地讲公有制是手段,不是目的,把公有制作为随意性手段,意在否定公有制为主体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否定它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那是不能赞同的。但如果把公有制放在某种相对关系中来考察,在一种关系中它可以是手段——必要的乃至唯一的手段;在另一种关系中它也可以是目的。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的目的,是消灭旧制度,建立公有制为基础或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制度,这时革命是手段,建立包括公有制在内的社会主义制度就是目的;但建立公有制,又是为了更快更好地发展生产力,这里,可以说公有制为必要手段,发展生产力是目的;但建立公有制和发展生产力,又是为了消灭剥削和实现共同富裕,这里前者成为必要手段,后者才是根本目的。

   有必要研究一下恩格斯致布鲁塞尔共产主义通讯委员会的一封信中的有关思想。信中用“最简单的定义”,“说明共产主义是什么”,这个定义就是“财产公有”。这里讲的“共产主义”,实际就是我们现在所讲的社会主义。而财产公有是手段还是目的呢?请看恩格斯信中的说明:“我把共产主义者的宗旨规定如下:(1)维护同资产者利益相反的无产者的利益;(2)用消灭私有制而代之以财产公有的手段来实现这一点;(3)除了进行暴力的革命以外,不承认有实现这些目的的其他手段。”(13)上述共产主义者的三层宗旨中,第一层是根本目的,即维护无产阶级的利益;而为了实现无产者的利益,就必须消灭私有制而代之以公有制,消灭私有制和实行公有制就是“手段”;怎样消灭私有制代之以公有制、维护和实现无产者的利益呢?恩格斯认为唯一的“手段”是暴力革命。这是宗旨的第三个层次。而在第三个层次与前两个层次的关系中,前两个层次即维护无产者的利益和实行财产公有成为“目的”,而暴力革命便是手段。这里,我们不涉及暴力革命的理论是非问题,仅从恩格斯简明论述的共产主义宗旨的三个层次的关系中,来把握公有制从一层关系看是手段,从另一层关系看又是目的的理论逻辑。

   关于手段和目的的关系,我们还可以从《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中把握其有关思想。他说:“我们的改革要达到一个什么目的呢?总的目的是要有利于巩固社会主义制度,有利于巩固党的领导,有利于在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下发展生产力。”(14)这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以公有制为主体)是改革的目的之一,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首先就包括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不改革,僵化的公有制体制是不利于公有制的巩固和发展的。通过巩固公有制,又有利于发展生产力。这时,发展生产力既是改革的目的,也是公有制的目的。邓小平同志事实上还区别了发展生产力的直接目的和最高的目的。直接目的是实现共同富裕;最高目的“是为将来进入共产主义准备基础”(15)。他还说,“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就是要发展生产力。马克思主义的最高目的就是要实现共产主义,而共产主义是建立在生产力高度发展的基础上的”。(16)因此,应从相互联系和动态过程中认识手段与目的及其相互关系问题。

  

   四、改革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搞活和繁荣公有制经济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是坚持社会主义所有制的基本原则。但公有制可以有不同的具体形式。这不仅是指存在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和其他公有制形式,而且是指各种公有制又可以采取不同的实现形式。公有制及其形式搞得好不好,就是看它有无活力,看它能否比非公有制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生产力。只有采取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才能把公有制搞好、搞活。我们进行经济体制改革,要在公有制经济内部建立新的经济体制,首先是要建立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租赁制、承包制、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有限责任公司制等,既是不同的经营方式,也是公有制的不同实现形式。不止于此,还需要探求其他更好的实现形式。《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提出,要在国有企业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这是对国有企业这种公有制实现形式的新的探索。

   社会主义实践证明,公有制的实现形式,还需要借助于市场机制的作用,要把计划机制与市场机制有机地结合起来,才有利于公有制的更好实现。从1984年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到1993年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一直是把改革的侧重点放在搞活和搞好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上,把转变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经营机制作为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这是因为:(1)国有大中型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搞活国有企业,对于我国经济全局和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至关重要,搞活国有企业才能有力地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蓬勃发展;(2)国有企业活力的增强,素质的提高,效益的增进,是发挥它在国民经济中主导作用的重要条件;(3)搞活搞好国有企业才有利于调节社会主义各方面的经济利益关系,保证社会主义整体的和统一的利益的实现;(4)搞活搞好国有企业,才能更充分更有力地显示社会主义经济的优越性,如党的十四大报告中指出的,搞活国有企业“是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和发挥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关键所在”;(5)“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首先应该是企业有充分活力的社会主义”。(《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如果国有企业缺乏活力,搞不好,就不能表明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的成功。

   目前我国国有企业存在不少困难,有些企业缺乏活力,效益低。整个国有企业的亏损面大。如果由此而断定国有企业注定搞不好,没有前途,应当放弃,那是不对的。国有企业的困难不是国有制本身造成的,有历史原因,也有现实原因;有企业外部原因,也有企业内部原因。应对困难形成的原因进行分析和深化改革,以求逐步解决。我们有一批先进的、充满活力和效益很高的国有企业,也有一批经过改革和抓扭亏增盈工作而走出困境,增强了活力的企业。只要从上到下下大决心去抓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去齐心协力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国有企业是可以再展雄风的。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不能通过限制非公有制经济或限制非国有经济的正当发展来实现,而只能通过更好地发展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经济来实现。社会主义国家如果搞不好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经济,任其萎缩和衰落下去,就既无法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也无法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原则。公有制经济的兴衰,是涉及社会主义兴衰的大问题。因此,要坚持社会主义,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就必须首先搞活搞好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这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注释:

   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17、219页。

   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7卷,第443页。

   ④(12)《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49、137页。

   ③(1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318、330页。

   ⑤⑥⑦⑩《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22、321、322、32页。

   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第222页。

   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96页。

   (1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318-319页。

   (14)(15)(16)《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41、157、116页。

作者介绍:卫兴华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系

作者:卫兴华

经济改革与发展 1995年01期

   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中,反复强调我国实行改革开放要始终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邓小平同志在全国科技工作会议上的一次讲话中说:“我们采取的所有开放、搞活、改革等方面的政策,目的都是为了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我们允许个体经济发展,还允许中外合资经营和外资独营的企业发展,但是始终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一个公有制占主体,一个共同富裕,这是我们所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在与美国记者华莱士的谈话中再次强调:“我们的制度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邓小平同志把公有制为主体,规定为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之一。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这是对马克思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的坚持和发展。

  

   一、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到邓小平对公有制的重视及其发展

   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必须以生产资料公有制取代私有制。公有制是社会制度的主要经济基础,是共产党人所有运动中的基本问题。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十分重视共产主义运动中的所有制问题。在《共产党宣言》中强调指出;共产党人“在所有这些运动中,他们都特别强调所有制问题,把它作为运动的基本问题”。这说明,现代资产阶级私有制是建筑在阶级对立和一些人对另一些人的剥削上面的生产和产品占有的最后而又最完备的表现。这种所有制关系是“资产阶级及其统治的存在条件。”“从这个意义上说,共产党人可以用一句话把自己的理论概括起来:消灭私有制”。社会主义在消灭资产阶级私有制后建立什么样的所有制呢?回答是“把资本变为属于社会全体成员的公共财产”。马克思、恩格斯设想,未来的建立在生产社会化和发达资本主义基础上的社会主义所有制,是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占有的所有制,也就是社会所有制。但社会所有的具体形式是什么?马、恩认为,在国家存在的条件下,采取国家所有制的形式。《共产党宣言》中指出;“无产阶级将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并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又强调指出;“无产阶级将取得国家政权,并且首先把生产资料变为国家财产。”这里,国家是代表社会掌握生产资料的。因而国家所有是国家消亡前社会所有的一种形式。在马、恩的著作中,社会所有、公有、共有、公共所有等概念是经常通用的。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多处使用“社会公有”概念,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原理》中既讲“共有”,也讲“公有”。他说:“新的社会制度中代替私有制的是“财产共有”。又说:废除私有制,“建立公有经济”①。

   在我国现实社会主义制度中,公有制已成为一个通行的概念。它的内涵实际上扩大了。不仅包括采取国家所有制形式的“全社会占有”,也包括部分劳动群众的集体所有,还包括其他公共所有形式。“公有制”具有明显的与“私有制”相对立的内涵。以公有制为基础,这是社会主义区别于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制度的根本点。恩格斯指出:社会主义与现存资本主义制度的具有决定意义的差别在于“在实行全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组织生产”②。

   消灭私有制,建立公有制,这是消灭一切剥削制度、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决定性基础。在人类历史上,公有制早于社会主义,原始氏族社会中就实行公有制,可见,公有制不等于社会主义。但是又必须明确和肯定:没有公有制或公有制为主体,就没有社会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制度是不可能在私有制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而且,毫无疑义不能把社会主义公有制与以往的公有制等量齐观,也不能把社会主义制度下采取国有形式的公有制与以往社会的皇室经济和国有经济相提并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意指王室所有而非公有。封建社会的皇室经济和资本主义的国有企业,不是我们所说的“公有制”。马克思主义所说的“公有”,是指劳动人民的公有。恩格斯对资本主义的国家和国有经济做过深刻的评论,他说:资本主义“现代国家,不管它的形式如何,本质上都是资本主义的机器,资本家的国家,理想的总资本家。它愈是把更多的生产力据为已有,就愈是成为真正的总资本家,愈是剥削更多的公民。”③恩格斯接着评价了以往社会中国有化的性质,批评了“任何一种国有化,甚至俾斯麦的国有化都是社会主义的”廖论。但有人如果根据恩格斯的这种批评,得出我国现有的国有企业是非社会主义性质的、应当取消的结论,那是对恩格斯的话的原意的误解和颠倒。

   消灭私有制,建立生产资料为全体社会成员所有的公有制,在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看来,是以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为条件的逐步实现的过程。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原理》中回答“能不能一下就把私有制废除呢?”这一问题时说:“不,不能,正象不能一下子就把现有的生产力扩大到为建立公有经济所必要的程度一样。因此,征象显著即将来临的无产阶级革命,只能逐步改造现社会,并且只有在废除私有制所必需的大量生产资料创造出来后才能废除私有制。”

   社会主义的实践证明:现实社会主义的公有制还不能采取全部生产资料归全体社会成员所有的“社会公有”的形式。我国在三大改造以后,曾追求一大、二公、三纯的单一公有制的形式,企图尽早地将部分劳动群众的集体所有制过渡到全民所有制,同时对一切非公有制的经济成分,采取斩尽杀绝的办法,结果损害了生产力的发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邓小平同志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指引下,才逐步认识到,在我国社会主义现阶段,只能也必须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非公有制经济为补充的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所谓公有制为主体,主要体现在国家和集体所有的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及其经济发展的主导作用等方面。不能把主体说成主导。主体,指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等一切公有制经济,应当在资产数量中占优势,这里有个量的比重问题,也不能把主导说成主体。主导,是指对国民经济起一种引导和导向的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国有经济并不一定也不需要在资产数量中占优势。

   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是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的重大发展。邓小平同志一再强调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即使搞市场经济也要使“公有经济始终占主体地位”④。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就是坚持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坚持马克思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坚持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就是从我国实际出发,总结国内外社会主义实践的经验和教训,破除教条主义和本本主义,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

  

   二、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理论依据和意义

   社会主义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并不是从什么道德标准或主观信条出发,而是根据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做出判断的。社会主义之所以强调公有制的重要性,除了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离开公有制就不会有科学社会主义这个根本道理外,还有以下几点:

   (一)建立公有制是为了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历史唯物主义从来不是离开具体历史条件孤立地判断公有制优越于私有制。奴隶制代替原始公社制,是人类历史上的第一个公有制被第一个私有制所代替,这是历史的必然和社会进步。这种私有制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因而优越于原始氏族公社的公有制。封建制的私有制代替奴隶制的私有制,资本主义私有制代替封建制度私有制,都是以一种更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新的私有制代替旧的私有制,因而都推动了社会的进步。当私有制所能容纳的生产力的发展余地还比较广阔时,过早地想要消灭私有制代之以公有制,是不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因而也是难以成功的。资本主义私有制曾促进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其成果远远超过了以往人类历史发展成果的总和,因而资本主义在社会历史上起过很进步的作用。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在肯定资本主义历史进步作用的同时,又从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趋势中,从资本主义内在的矛盾的积累和发展中,揭示了资本主义被社会主义所取代的历史必然性。他们认为“生产社会化不能不导致生产资料变为社会所有,导致“剥夺剥夺者”。他们正是从资本主义私有制与生产社会化的矛盾不利于生产力的继续发展这一基点出发,提出消灭私有制、代之以社会主义公有制这个根本原则的。实行公有制,是为了解放被私有制束缚了的生产力,以促进生产力的更快和更好地发展。恩格斯指出,生产资料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桎梏下解放出来,是生产力不断加速发展的唯一先决条件”⑤。离开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公有制就失去其存在的重要意义。

   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在对外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并存、对内与非公制经济并存的情况下,发挥公有制促进生产力发展的作用,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不仅生产力水平远远高于我们,而且,当代资本主义通过某些有利于其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调整,显示了它仍具有一定的生命力,资本主义私有制还没有完全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桎梏。另一方面,我国的非公有制经济,存在较快发展的有利条件,具有与公有制进行竞争的力量。这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未预见到的。这样,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面对国内外私有制的竞争,就需要在自己的发展中,克服更多的困难,发挥更大的竞争力。

   (二)实行公有制为主体,是为了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逐步实现共同富裕。人类社会经历了几千年的私有制和剥削制度,只有在资本主义将社会生产力推进到一个新的高度以后,才提供了消灭剥削制度,实现共同富裕的物质条件。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指出:“社会占有全部生产资料”和消灭阶级剥削制度,“并不是由于人们认识到阶级的存在同正义,平等等等相矛盾,也不是由于人们希望废除阶级,而是由于具备了一定的新的经济条件。社会分裂为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是以前生产不大发展的必然结果,”因而,“社会阶级的消灭是以生产的高度发展阶段为前提的”⑥。

   同样,实现共同富裕也不是仅从主观愿望出发提出的,而是以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为条件的。恩格斯说: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后,通过发展社会生产,“不仅可能保证一切社会成员有富足的一天比一天充裕的生活,而且还可能保证他们的体力和智力获得充分的自由发展和运用。这种可能性现在第一次出现了”⑦这里事实上涉及到社会主义的目的问题。邓小平同志用“共同富裕”一词来概括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其思想实质同马、恩是一致的。马克思也曾讲过:在新的社会制度中,“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将如此迅速,……生产将以所有人的富裕为目的”⑧。

   (三)实行公有制为主体,才能实现社会生产和整个经济运行的自觉性和计划性。马克思指出,在生产资料的社会公共所有的自由人联合体中,“劳动时间的有计划的分配,调节着各种劳动职能同各种需要的适当比例”⑨。恩格斯也讲:“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⑩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十分重视社会主义制度下社会生产和经济运行的自觉性和计划性,这样才能消除资本主义周期性经济危机对生产力的浪费和破坏。当然,马、恩设想未来社会主义,是消灭商品经济和市场调节的社会,单由计划调节生产和分配。传统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正是排斥市场机制和市场调节作用的体制。实践证明,这种体制尽管在社会主义初期阶段起过积极作用,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其不利于生产力发展的弊端,日益明显。因而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和经济运行,要反计划与市场两种机制很好地结合起来。邓小平同志多次反复强调,计划和市场“两者都是手段,市场也可以为社会主义服务”。党的十四大确定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要在更大程度上和更广的范围内发挥市场调节的积极作用,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不能忽视计划调节机制的作用。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相比,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当也可能具有更高的自觉性和计划性。将计划与市场很好地结合起来,才有利于促进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并有利于把人民的当前利益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结合起来。正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为此提供了可能和必要。

  

   三、公有制为主体与社会主义的本质

   通过以上论述,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与公有制的关系、公有制与生产力的关系,生产力、公有制与消灭剥削、共同富裕的关系的基本思想,从而可以更好地理解邓小平同志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概括的科学性。他说:“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人们常常提问:发展生产力是任何社会都存在的事情;解放生产力是任何新社会制度都起的作用:为什么要将其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呢?我考虑应这样理解:首先,以往社会发展生产力,大都是自发进行的过程。即使新社会制度起解放生产力的作用,也只是一种客观结果,不是其自觉的任务和追求的目标。原始社会的二、三百万年,私有制社会的几千年,直到本世纪二次大战前,社会生产力都是在自发状态中发展的。恩格斯把包括资本主义社会在内的以往社会,称作“生产自发的发展起来的一切社会”(11)。而在社会主义中国,则把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作为自己的根本任务和自觉行为。邓小平同志反复强调社会主义发展生产力的重要性,并把发展生产力作为社会主义的原则之一。他说:“社会主义任务很多,但根本一条就是发展生产力”(12)。

   其次,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这是因为,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也要以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为条件;共同富裕,这是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但没有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就难以完全实现共同富裕。而且只有快速发展生产力,才能显示社会主义的优越性,特别象我国这样起点低,生产力落后的社会主义国家,只有快速发展生产力才能不断缩短与经济发达国家的差距,才能巩固社会主义。因此,可以说,当代社会主义的前途和命运,是与社会主义国家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状况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正因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下的根本任务和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是于社会主义命运攸关的重大问题,也是社会主义的自觉目标与实践,因此它才构成社会主义本质的组成部分。

   邓小平同志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概括中没有提公有制。是否能据此认为,社会主义可以不要公有制为主体呢?或是公有制对社会主义不是重要问题呢?显然不能这样理解。邓小平同志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是一个总的体系,要完整地、科学地、前后联系地去把握它的每个理论和论点。讲社会主义的本质,不是要罗列社会主义的全部特征和原则,而是从其中抽出最本质的要求、任务和目的来。既然讲的是社会主义的本质,不言而喻,“社会主义”这一概念中就包括了公有制为主体的内容。讲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是指在公有制为主体条件下才能实现的根本任务,所要进行的过程;讲消灭剥削和消除两极分化,既要以生产力的发展为条件,又要以公有制的建立为前提,在私有制下必然会产生和存在阶级剥削和两极分化;讲共同富裕,同样要以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和公有制为主体这两个条件的存在为基础。

   实行公有制为主体,是坚持和实现社会主义本质的前提条件。反过来,社会主义本质的坚持和实现又会促进公有制的巩固与发展。二者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

   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到邓小平同志强调公有制或公有制为主体的重要性,从来不是孤立地从公有制自身着眼的。他们更没有孤立地讲公有制只有目的,不是手段;或只是手段,不是目的。公有制的地位和作用,必须同生产力的发展相联系,同社会主义经济关系体系相联系,特别是同社会主义本质相联系,才能得到正确说明。任何手段和目的,都是一种多层次的相对关系。达到目的手段又有两类:一类是必要性手段或唯一手段;一类是随意性手段,即可采取也可不采取,在多种手段中可以随意选择。如果孤立地讲公有制是手段,不是目的,把公有制作为随意性手段,意在否定公有制为主体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否定它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那是不能赞同的。但如果把公有制放在某种相对关系中来考察,在一种关系中它可以是手段——必要的乃至唯一的手段;在另一种关系中它也可以是目的。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的目的,是消灭旧制度,建立公有制为基础或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制度,这时革命是手段,建立包括公有制在内的社会主义制度就是目的;但建立公有制,又是为了更快更好地发展生产力,这里,可以说公有制为必要手段,发展生产力是目的;但建立公有制和发展生产力,又是为了消灭剥削和实现共同富裕,这里前者成为必要手段,后者才是根本目的。

   有必要研究一下恩格斯致布鲁塞尔共产主义通讯委员会的一封信中的有关思想。信中用“最简单的定义”,“说明共产主义是什么”,这个定义就是“财产公有”。这里讲的“共产主义”,实际就是我们现在所讲的社会主义。而财产公有是手段还是目的呢?请看恩格斯信中的说明:“我把共产主义者的宗旨规定如下:(1)维护同资产者利益相反的无产者的利益;(2)用消灭私有制而代之以财产公有的手段来实现这一点;(3)除了进行暴力的革命以外,不承认有实现这些目的的其他手段。”(13)上述共产主义者的三层宗旨中,第一层是根本目的,即维护无产阶级的利益;而为了实现无产者的利益,就必须消灭私有制而代之以公有制,消灭私有制和实行公有制就是“手段”;怎样消灭私有制代之以公有制、维护和实现无产者的利益呢?恩格斯认为唯一的“手段”是暴力革命。这是宗旨的第三个层次。而在第三个层次与前两个层次的关系中,前两个层次即维护无产者的利益和实行财产公有成为“目的”,而暴力革命便是手段。这里,我们不涉及暴力革命的理论是非问题,仅从恩格斯简明论述的共产主义宗旨的三个层次的关系中,来把握公有制从一层关系看是手段,从另一层关系看又是目的的理论逻辑。

   关于手段和目的的关系,我们还可以从《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中把握其有关思想。他说:“我们的改革要达到一个什么目的呢?总的目的是要有利于巩固社会主义制度,有利于巩固党的领导,有利于在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下发展生产力。”(14)这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以公有制为主体)是改革的目的之一,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首先就包括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不改革,僵化的公有制体制是不利于公有制的巩固和发展的。通过巩固公有制,又有利于发展生产力。这时,发展生产力既是改革的目的,也是公有制的目的。邓小平同志事实上还区别了发展生产力的直接目的和最高的目的。直接目的是实现共同富裕;最高目的“是为将来进入共产主义准备基础”(15)。他还说,“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就是要发展生产力。马克思主义的最高目的就是要实现共产主义,而共产主义是建立在生产力高度发展的基础上的”。(16)因此,应从相互联系和动态过程中认识手段与目的及其相互关系问题。

  

   四、改革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搞活和繁荣公有制经济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是坚持社会主义所有制的基本原则。但公有制可以有不同的具体形式。这不仅是指存在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和其他公有制形式,而且是指各种公有制又可以采取不同的实现形式。公有制及其形式搞得好不好,就是看它有无活力,看它能否比非公有制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生产力。只有采取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才能把公有制搞好、搞活。我们进行经济体制改革,要在公有制经济内部建立新的经济体制,首先是要建立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租赁制、承包制、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有限责任公司制等,既是不同的经营方式,也是公有制的不同实现形式。不止于此,还需要探求其他更好的实现形式。《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提出,要在国有企业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这是对国有企业这种公有制实现形式的新的探索。

   社会主义实践证明,公有制的实现形式,还需要借助于市场机制的作用,要把计划机制与市场机制有机地结合起来,才有利于公有制的更好实现。从1984年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到1993年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一直是把改革的侧重点放在搞活和搞好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上,把转变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经营机制作为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这是因为:(1)国有大中型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搞活国有企业,对于我国经济全局和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至关重要,搞活国有企业才能有力地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蓬勃发展;(2)国有企业活力的增强,素质的提高,效益的增进,是发挥它在国民经济中主导作用的重要条件;(3)搞活搞好国有企业才有利于调节社会主义各方面的经济利益关系,保证社会主义整体的和统一的利益的实现;(4)搞活搞好国有企业,才能更充分更有力地显示社会主义经济的优越性,如党的十四大报告中指出的,搞活国有企业“是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和发挥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关键所在”;(5)“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首先应该是企业有充分活力的社会主义”。(《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如果国有企业缺乏活力,搞不好,就不能表明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的成功。

   目前我国国有企业存在不少困难,有些企业缺乏活力,效益低。整个国有企业的亏损面大。如果由此而断定国有企业注定搞不好,没有前途,应当放弃,那是不对的。国有企业的困难不是国有制本身造成的,有历史原因,也有现实原因;有企业外部原因,也有企业内部原因。应对困难形成的原因进行分析和深化改革,以求逐步解决。我们有一批先进的、充满活力和效益很高的国有企业,也有一批经过改革和抓扭亏增盈工作而走出困境,增强了活力的企业。只要从上到下下大决心去抓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去齐心协力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国有企业是可以再展雄风的。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不能通过限制非公有制经济或限制非国有经济的正当发展来实现,而只能通过更好地发展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经济来实现。社会主义国家如果搞不好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经济,任其萎缩和衰落下去,就既无法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也无法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原则。公有制经济的兴衰,是涉及社会主义兴衰的大问题。因此,要坚持社会主义,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就必须首先搞活搞好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这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注释:

   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17、219页。

   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7卷,第443页。

   ④(12)《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49、137页。

   ③(1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318、330页。

   ⑤⑥⑦⑩《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22、321、322、32页。

   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第222页。

   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96页。

   (1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318-319页。

   (14)(15)(16)《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41、157、116页。

作者介绍:卫兴华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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