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竣工文件编制管理办法

二十六 竣工文件编制办法

(一) 总 则

第一条 竣工文件系指在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如实反映施工过程和建设项目实体状况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资料、图纸、录音、录像、照片等。

第二条 铁路基本建设工程竣工文件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历史记录,它反映各种地下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隐蔽工程状况,是工程竣工验收、进行技术总结、日常运用、养护维修和今后改建、扩建的依据,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使科技档案积累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竣工文件编制质量达标并及时归档,根据铁道部《关于发布和的通知》(办档[1986]6号)、铁道部《关于发布的通知》(铁建设[2001]117号)以及铁道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办档

[2002]8号),特制定本办法。工程竣工文件不符合本办法要求的,不能验收交工,财务部门不得办理结算手续。

第三条 各施工单位要认真履行投标承诺与合同中关于竣工文件编制的有关条款、规定,加强对竣工文件编制和交接的管理。各施工单位的总工程师应将此项工作纳入职责范围,作为施工全工程技术管理的重要内容。工程竣工文件是否达到质量标准,列为优质工程评比条件之一。竣工文件资料的积累、形成要随着工程施工进度同步进行,准确、真实地反映工程施工中的技术状态。各项目部要有专人负责竣工文件编制、组织、检查工作,下属队级单位要指定专(兼)职人员收集、整理原始资料。

第四条 监理单位应依据监理委托合同(协议)在施工中负责监督、检

查施工单位及时整理竣工文件和竣工验收资料,并按规定检查竣工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负责向建设单位提交其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五条 各施工单位项目部不定期督促、检查下级单位整理竣工文件和竣工资料;分部工程完工后,监理单位检查、指导分部工程竣工文件资料的质量和完整性;单位工程完工后,项目部应及时按本办法整理竣工文件资料,建指将检查和指导全部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凡竣工资料不符合本办法的,建指将不予以验工计价。

(二) 竣工文件的编制

第六条 建设项目前期档案(包括:项目建议任务书、立项文件、投资计划文件、报建文件、招标投标文件、建设用地文件、建设许可证文件、各类合同、各类会议纪要、施工设计文件等)由成都铁路局达州建设指挥部负责编制。

第七条 各标段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档案资料由各施工单位负责编制,各类建交表按单位工程进入竣工文件最后由项目部分专业以标段汇总。各施工单位要统一做好所属标段竣工文件编制、分工、汇总和移交工作。

第八条 同一单位工程由两个及以上施工单位施工的,由工程量大的一方负责编制最后的竣工文件,其他方应负责将相关资料按照竣工文件编制要求准备完善后交由工程量大的一方统一编制,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九条 竣工文件的组成与内容

一、 进部档案馆内容

根据铁道部办档[2002]8号文要求,凡支线、特大桥、大桥均应进铁道部档案馆。其内容包括:

1、验收证书、建交表和工程技术总结。

2、竣工图

(1)、线路平面图、纵断面图、平、纵断面缩图、铁路用地总平面图。由负责线路铺架施工的单位绘制。

(2)特大桥和大桥的平面图、立面图、桥址平面图、梁部和墩台结构图(梁采用标准图时,只在目录中注明标准图号和编制单位,不必附图)。

(3)、进部的竣工图,施工单位必须绘制腊底图,竣工图绘制完成、质量合格后,交建指(不必交蓝图),由建指统一交成都铁路局档案馆转交铁道部档案馆。

3、光盘。

二、 由建设指挥部负责编制档案的组成内容

1、文书档案:有关工程管理的文件、纪要、安排、总结、简报及各类统计报表等。

2、会计档案:会计凭证、帐簿、报表。

3、声像档案:有关工程开工、竣工、领导视察、优质工程、样板工程、重大活动的照片、图片以及刻录的DVD光盘、画册。

4、科技档案:全线施工设计图(含变更设计)工程招标(中标)的标书、与施工单位及路外单位签订的协议、委托书、合同,工程验收的会议纪要,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往来文件,建指关于全线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合线环保评价书整个项目的竣工验收证书、全线的建交诸表(1-28)、全线工程总结、全线的线路平面缩图、全线的线路纵断面图缩图及全线工程数量汇总表。

5、电子档案:全线建交诸表光盘、声像档案光盘及全线线路平、纵断面缩图光盘,光盘必须采用铜质光盘。

二、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的竣工档案组成内容

竣工资料及竣工图、工程照片、电子档案。

三、凡在城市范围内施工的建设项目,按当地城市建设档案馆要求编制城市建设档案,内容包括:

1、地下管线径路图和竣工验收证书。

2、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铁路线路、桥梁、隧道总平面布置图、桥梁平面、立面竣工图、线路、隧道的纵断面图和标准横断面图及有关说明。

3、报送城市建设档案馆的竣工文件均提供复印件。

四、竣工文件按综合、线路、路基、桥梁、涵洞、隧道、站场、机务、车辆、给水排水、通信、信号、电力、房建、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铁路用地等专业编制。

(一)、综合。凡各专业不能包括进去的,均可收集纳入综合部分内。主要有:

1、标段的开工报告。

2、标段的工程总结(两套、一套交路局档案馆,一套交建指)。

3、标段的竣工验收报告。

4、标段的承包合同、施工企业执照、资质证明、招标文件。

5、工程管理中的来往文件(包括与本工程有关部、二院、建指、地方政府、路局等来往文件)。

6、施工、竣工验收会议纪要。

7、标段工程竣工数量汇总表(含施工设计、变更数量与结算数量相符,应包括竣工财产移交表所需的固资名称、单位和数量)。

8、竣工资产移交表(铁财[2002]92号).

9、工程概、预、决算等。

10、工程事故处理意见(包括事故调查资料、上级批复和处理结果)

11、竣工图册及清册

(1)、竣工申报表(铁验表-1)

(2)、初验申报表(铁验表-2)

(3)、初验专业小组记录表(铁验表-3)

(4)、正式验收申报表(铁验表-4)

(5)、竣工验收交接记录表(铁验表-5)

(6)、概算与决算支出对照表(决算附表-1)

(7)、主要材料及人工消耗统计表(决算附表二)

(8)、设计与竣工主要工程数量及投资对照表(决算附表三)

(9)、铁路建设项目剩余工程数量及投资表(决算附表四)

(10)、整个建设项目的施工技术总结

(11)、工程技术条件表(建交-1)

(12)、车站表(建交-2)

(13)、桥梁表(建交-8)

(14)、旅客天桥、地道表(建交-10)

(15)、涵洞表(建交-11)

(16)、隧道及明洞表(建交-12)

(17)、房屋总清册(建交-17)

(18)、消防、环保、安全、医药卫生空调设备表(建交-26)

(19)、工程照片及说明(一册)交路局。

(20)、线路平、纵断面图、车站平面布置图。

(21)、电子文档,主要有采用CAD2004绘制的图纸、拍摄的承包合同段内工程开工、施工、竣工验收、开通典礼、重大事件的录像。

(二)、单位工程主要内容有

1、开工报告。

2、工程施工小结。

3、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4、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

5、工程竣工数量表、建交表。

6、工程检查证及附件。

7、施工记录及附件。

8、土壤、水质试验资料(工程用水与生活用水是同样水源,其水质试验记录仅一份只能放一个地点,其他用此水的资料可以用扫描打印的方法代替,并在备考表中说明原件在何处工点竣工文件即可)。

9、材料、构件、设备(大型设备)变更设计及出厂证明书。

10、检查记录(检查试验报告)。

11、变更设计及附件(包括文件、图纸)。

12、100米以上(含100米)的大桥、3公里以上(含3公里)隧道、编组站、二等站以上的站场,1000平方米以上房屋的施工组织设计。

13、鉴定报告:轨道、桥梁试验报告、岩溶整治的详细资料。

14、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特殊地质、重点难点的科技攻关项目的资料齐全、完整。

15、工程照片(一般工程4张、其他工程6-8张、特大桥12张)

16、竣工图。

17、产品合格证。

18、工程日志。

19、备查资料:

(1)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只限站前工程、站后工程作为竣工文件)

(2)试验卡片及检查试验卡片。

(3)材料(半成品)出厂合格证材料、试验记录(厂家提供)。

(4)施工日志原件(只要一份交基层站段,去掉金属物、空白页,按序直接装订成册,每册内容用铅笔编写张页号,封面按8号文件封面打印后再贴上)。

五、铁路征购土地、拆迁补偿等原始凭证原件,归入地亩档案。

第十条 施工单位的各单项工程技术负责人要按照各专业竣工文件编制内容,随时做好图纸修改、资料收集和积累工作,注意收集施工中采用的新工艺、新材料、特殊地质、重点难点的科技攻关项目、地下建筑、地下管线、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以及工程隐蔽部位的资料,并应根据变更设计的要求,及时修改施工图、填写工程日志,做到准确、符合实际。各专业竣工图的编制主要内容有:

一、 线路

竣工图包括:线路实施平面图,线路纵断面图、线路实施平面、纵断面缩图。正、站线分开绘制线路竣工图。

1、 线路实施平面图

根据线路竣工测量资料、参照平面设计图,绘制竣工图,比例与原设计图一样。图上应增添整公里、半公里的统一里程和百米标。特大桥、大桥、中桥、小桥及跨线桥、涵洞的中心里程、隧道及明洞起止统一里程,车站中心里程、水准点和曲线起终点的统一里程。

2、线路实施纵断面图

根据线路竣工资料绘制,比例同原设计图一样,里程标注按平面图办理。竣工的水准基点应按规定设置编号,并绘制于图上。

3、实施平面、纵断面缩图

根据曲线、坡度、车站、统一里程及施工里程、桥梁、涵渠、隧道等竣工资料绘制,比例同原设计图一样,加注轨顶高程及竖曲线的半径和要素。

二、 路基

竣工图包括:路基横断面图、抗滑桩的立面、剖面、平面及钢筋布置图。

1、路基土石方工程:路基横断面图,按车站和区间的设计里程划分分别绘制竣工图。路基横断面图按设计图的间距绘制,必要时可加绘断面。

2、路基被桥隧建筑物中断处,要注明建筑物的起讫里程和名称,但不标注中心里程,桥梁要加注孔跨,涵洞、隧道及立交桥等建筑物应在相应的横断面上(横断面间)注明其中心里程、孔跨(长度、宽度)及名称。

3、有挡护建筑物的地段,按施工设计(含变更设计)的段落位置及实际情况,在相应的断面图上绘出建筑物轮廓尺寸图;挡墙、护墙、抗滑桩、锚索桩等应分工点绘制竣工图正面图、代表性断面大样图及文字说明(含滤层情况、抗滑桩施工记录)。

4、为绘算方便,新绘制的横断面图采用计算机绘制,比例采用1:200。绘制顺序:自左到右,由上至下,中桩位置要上下对齐,里程、填挖高度、路肩高程、路基左右侧宽度、土石分界线、填挖面积、A类填料及路堑换填面积等均应标注,使用图例代号均参照设计图办理。

5、设计图边坡绘制细虚线,实际竣工线绘制粗实线,设计边坡线与实作线路相同时,绘实线。出碴马口土石方数量列入正线土石方内,绘制时可一并绘于路基横断面图上,数量分开计列。

6、机械填筑路基,在规范或鉴定意见允许加宽范围内的数量可计算为工程竣工数量。

7、桥梁分界里程在设计图上有规定者,按设计里程计算,无规定者按H+0.2m计算之(H为桥台高度)

8、路基附属工程

排水系统:包括区间与站场的排水沟、天沟、截水沟、排水槽、急流槽、缓流井、路基侧沟、吊沟、挡水捻等,以一个区间、车站为单元分段绘制竣工图。参照用地及排水系统总平面图。

9、绘制各种排水工程的平面位置里程、断面及圬工种类,同时标出大、中、小桥、涵渠及整、半公里的统一里程位置,若排水沟远离路基,图上无明显显示时,可另行绘制附于平面图之后作为附页,但应注明与铁路线相应的平面关系。

10、路基加固与防护工程:包括砂柱、砂井、盲沟、换填、反压马道等按原设计(含变更设计)图形式,分工点绘制竣工图。锚索、锚索桩、锚固桩等应附竣工正面图。

11、挡土墙工程:挡土墙、锚杆挡墙等按设计图形式按工点绘制竣工图。

三、 桥梁

凡施工图有修改,应重新绘制竣工图。其竣工图包括:桥址平面图、桥梁总布置图(平、侧、立面图)、梁部结构、墩台基础结构,地质、水文、河床、剖面图,墩台结构立面、剖面、平面及钢筋布置图。

1、特大、大、中、小桥等均以工点为单位绘制竣工图,桥梁设计图中有台尾挡护墙时,挡护墙详图应绘制于桥梁竣工图内。

2、桥梁竣工图地面线一般不重新测绘,但实际地面线与设计地面线差别较大,影响挖基数量及基础埋置深度时,应重新绘制,若因施工变化较大,有河床加固处理时,应绘制沿桥梁中线的竣工地面线。

3、基坑开挖断面可不绘入竣工图内,但应一并附入基坑检查证,并注明实际开挖后的地质情况(地质分界线、倾角、岩性等)。

4、护岸、护坡、锥体护坡、桥台尾截水盲沟、检查台阶应详细的绘在总图内,必要时另绘附图。

5、梁部与墩台结构图,采用标准图和通用图者,只在附注内注明采用标准图号或通用图号,在竣工图上只绘制轮廓尺寸,不绘制细部结构;若改变标准设计,通用设计或为个别设计时,按照设计图样式绘制细部结构竣工图。

6、特大桥、大桥、中桥工程竣工图,应绘有带地形(1:500)的桥址平面图。

四、 涵渠

其竣工图包括:涵渠平面纵剖图、横断面和进出口立面图。

1、圆管、拱涵、箱涵、渡槽、明渠、倒虹吸管及正式设计的农田灌溉水管等以工点为单位绘制竣工图。

2、涵渠平面、纵剖面、横断面和进出口立面、进出口河床、变化断面要绘制出详细尺寸,所有水沟要注明沟底高程或沟深。

3、图中需要注明涵渠中心施工和统一里程,上下游涵身长度,总长度和分节长度,路肩标高,路基宽度,流水面坡度和标高等,基础厚度和各部建筑材料的名称及圬工规格,基底地质情况和特殊地基处理情况,文字无法说明时,应另加附图,锥体护坡及进出口河床铺砌要绘入平剖面图上,形成整体,斜交涵洞进出口各部尺寸绘出坐标。

4、基坑开挖和回填断面用计算机绘制,并注明实际开挖后的地质情况(地质分界线、倾角、岩性等)附入基坑检查证,不另绘竣工图。

五、隧道

竣工图包括:进出口洞门图、隧道平面图、洞身纵、横断面图、洞身结构及钢筋布置图,地质平面、剖面图、开挖及衬砌断面、防水、排水、通风、辅助坑道、电缆、照明图。

1、隧道(含明洞、棚洞及泄水洞)以工点为单位绘制竣工图,竣工图按照实际情况参照原设计式样绘制。隧道开挖后的实际地质情况、水文情况及衬砌背后回填情况应在图中详细显示和注明。

2、进出口洞门图,按照实际情况参照原设计式样绘制。洞门端墙、翼墙(含挡墙)背后的回填情况,翼墙(含挡墙)与端墙的连接情况,洞门附属设备如检查梯、洞门名牌、号标、仰坡开挖及防护、盲沟、天沟、吊沟、侧沟等均应在图中显示。

洞口挡护墙原设计列入隧道设计图中,其详细图亦应绘于隧道竣工图内,进、出口洞门应绘制1:500的地形平面图和洞口排水系统。

3、洞身纵断面图、参照原设计图式样绘制,图中应显示开挖后的实际地质情况、水文情况、围岩类别、衬砌类型及建筑材料、施工方法、线路平面及洞室位置(大、小避车洞、绝缘梯车洞、电缆余长腔等)和辅助坑道与线路中线平面几何关系,衬砌断面加宽、线路纵向坡度、进出口施工和统一里程等,并附必要的说明。

4、洞身横断面图,一般直线地段每50米,曲线地段每10米绘一个,衬砌断面变化应有断面图,在坍方地段应加密断面,横断面比例尺为1:100。

横断面应显示下述情况:

(1)开挖轮廓、衬砌类型、衬砌厚度和建筑材料及圬工等级、衬砌各部尺寸等,同一围岩类别衬砌类型的地段,只在一个断面上注明即可,但应加注起止里程。

(2)实际超挖回填情况,回填材料及圬工等级。

(3)渗、漏、鼓、涌水地段的处理情况,瓦斯逸出形式、逸出量及 处理情况,衬砌封闭后瓦斯逸出隧道情况。

(4)坍方或溶洞地段的实测断面,溶洞与隧道的位置关系,地质及处理情况。

(5)复合式衬砌地段,初期支护的锚杆、挂网规格和布置,喷射混凝土的等级和厚度,现场监控量测的资料、二次衬砌的施工时间、厚度和混凝土等级。

(6)特殊设计的衬砌断面,按设计和实施情况绘制断面图。

(7)衬砌开裂、嵌补、更换处理情况要具备下列资料:裂纹平面展示图;嵌补代表断面图,注明嵌补材料及等级;裂缝发生、发展及嵌补后的观测记录;更换衬砌断面及更换衬砌后的观测资料。

(8)辅助坑道(平行坑道、斜井、竖井、横洞等)的平面、纵断面、地质情况、支护情况、保留或利用等应详细绘入竣工图中。

(9)通风设施的土建部份应在竣工图中显示。

(10)原设计有隧道地形平面图的应附地形平面图。

六、站场(包括站台、旅客天桥、地道、围墙、栅栏、通站道路) 竣工图包含:车站线路实施平面图、纵断面图、旅客天桥、地道竣工图、车站股道布置图、车站总布置图(包括车站房屋建筑、线路、编组场、驼峰设备、调车布置、给水管线、通信信号等车、机、工、电、辆及其它群众性设备布置图,车站用地地界,房屋应编号,且与房屋清册相对照)。

1、车站平面布置图,须新绘蜡底图。参照施工设计平面图的图幅、内容、并根据施工实况修正路肩线、坡脚和堑顶线、用地界线、取弃土坑线,工程数量表按施工数量填绘。

2、车站平面布置图轨道部份,由铺架单位参照设计按铺设实施实情况绘制,移交线下施工单位汇总。

七、信号

竣工图:包括信号设备布置图、轨道电路及电缆径路图(电缆接线盒及电缆拐角,应图示并加说明)、联锁图表或进路表,大站电气集中及计算机联锁应附使用说明、信号结构图及信号配线图(站内与区间)。

八、通信

竣工图:包括通信网图;通信回线运用图;电线路径路平面图(含电缆);机械设备平面图及配线图。比照施工设计图的内容绘制竣工图。

九、电力

竣工图包括:车站电线路平面布置图、路径图(含电缆);发、变、配电所外部电源系统图;主接线图;室内外平面布置图;配电装置断面图;二次接线定型图和安装图等。比照施工设计图的内容绘制竣工图。

十、给排水

竣工图包括:给排水总布置图、管路平纵断面图、管路布置图及机械配置图、给排水房屋、水源堤坝平断面图。在管路的平面布置图中应绘制结点详图、堤坝的平断面图中注明长度、标高和管径。比照施工设计和机械安装图绘制竣工图。

十一、机务段设备

竣工图包括:机务段及折返段平面布置图(含房屋、轨道、道路、建筑物、给排水系统、消火栓等)、机械平面布置图、主要车间管路平面图(含风、水、汽管路图)、机务段及折返段竣工图(含机车库、辅助车间、锅炉房、机械安装的平面图及断面图)油库及管路平面布置图。应绘制一张总平面图,表明建筑物与车站房屋的关系,把名称、数量、标准图号列表显

示。

十二、车辆设备

竣工图包括:红外线轴温探测系统,探测网网络传输示意图,红外线轴温探测站位置等,根据竣工实际,比照设计文件绘制。

第十条 预可研、可研、各阶段设计文件由铁道第二勘测设计院按照铁道部《铁路科学技术档案进馆范围》(81铁办53号)和《关于档案进馆的通知》(84铁办字382号)、成都铁路局档案馆和建指要求负责编制。

第十二条 监理监督档案由监理单位负责编制。主要包括监理档案和监督档案(监督文件及建设指挥部委托其他单位做的检测试验报告)。监理单位根据GB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TB10402-2003《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以及铁施监1-30,铁监施1-19,铁监业1-5等表格编制。其组成内容主要有:

一、见证取样台帐;

二、施工合同及委托监理合同;

三、监理单位的资质、监理工程师上岗证;

四、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

五、分包单位报审表;

六、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纪要;

七、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八、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及工程暂停令;

九、测量核检资料;

十、工程进度计划;

十一、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

十二、工程的计量单位和工程款支付证书;

十三、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及工作联系单;

十四、报验申请表;

十五、会议纪要及来往函件;

十六、监理日记(一式两份可打印交路局档案馆一份,自己留一份)。 十七、监理月报,施工阶段的监理月报应包括以下内容:

1、本月工程概况及工程形象进度。

2、工程进度(包括本月实际完成情况及计划进度比较;对进度完成情况及采取措施效果分析)。

3、工程质量(包括本月工程质量情况分析、采取工程质量措施及效果)

4、工程计量与工程支付(包括工程量审核情况,工程款审批情况及月支付情况,工程款支付情况分析,本月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5、合同其他事项的处理情况(包括工程变更、工程延期费用索赔)。

6、本月监理工作小结(包括对本月进度、质量、工程款支付等方面情况的综合评价,本月监理工作情况,有关本工程的意见和建议,下月监理工作的重点)。

7、质量缺陷与事故处理文件。

8、索赔文件资料。

9、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

10、工程项目施工阶段质量评估报告等专题报告。

11、监理工作总结,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结束时,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的监理总结包括以下内容:

①工程概况;②监理组织结构、监理人员和投入的监理设施;③监理合同履行情况;④监理工作成效;⑤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和

建议。

第十三条 消防工程竣工档案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根据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等要求,按以下内容编制及组卷。

一、容纳旅客400人以上(含400人)站房、站场、机务、工务、车务段段机关、牵引变电所(含开闭所)、行车公寓、机务折返段、车辆整备所、长大隧道(平导坑)等的消防工程单独组卷。

二、各小站消防工程单独组卷,放入相应房建工程卷内。

三、铁路消防工程竣工资料应包括:

1、开工报告;

2、施工小结;

3、消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4、工程数量表;

5、本单位工程的建交表(建交-26);

6、工程检查证及附件(铁程检1、2、3、43、44、45、47);

7、施工记录及附件;

(1)各项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2)各项设备、仪器、材料试验记录。

8、变更设计、建议的记录(不含竣工图、施工小结表达的情况)

9、公安消防机构对消防工程出具的防火设计审核意见书;

10、火灾自动探测、报警、控制器等设备产品、型号资料、防火封堵工程所用产品资料。

11、灭火剂“七氟丙烷”“气容胶”生产厂家及产品资料。

12、各车站及隧道安装的防火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生产厂家及产品资料。

13、各车站配置的小型手提、推车灭火器、消防水泵生产厂家及产品资料。

14、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消防隐蔽工程的现场监理、监督记录资料。

15、变更设计(包括文件、图纸)。

16、消防工程检测机构资质证明及消防工程检测意见书。

17、施工、竣工、现场工程核对会议纪要。

18、公安消防机构出具的消防工程验收意见书。

19、工程照片(每张照片应做说明)。

20、各消防工程应绘制消防管网,走向竣工图,并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的消防工程设计施工图。

21、工程日志。

第十四条 电子档案组成内容

铁路建设工程电子档案分为:文本文件、CAD图样文件和各类表格文件。

一、文本文件的内容:

1、100米以上的大桥、3公里以上的隧道、编组站、二等站以上的站场,1000平方米以上的生产房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单位)

2、标段工程总结

3、全线工程总结

4、以标段为单位拍摄的工程照片、工程录像

二、CAD图样文件的内容:

1、线路平面、纵断面竣工图

2、站场平面布置竣工图、100米以上的大桥桥址平面布置竣工图、大桥总平面布置竣工图、桥梁墩台及基础竣工图,3公里以上的隧道纵断面

竣工图、隧道洞口平面及纵断面竣工图、隧道平面竣工图(施工单位)。

3、全线平面布置竣工图、纵断面布置竣工图、全线平纵断面不知竣工缩图。(建设指挥部)

4、排水系统平面竣工图

5、铁路用地平面竣工图

三、表格文件

1、建交诸表:各施工单位建交表一律加盖公章,除按规定放入本专业竣工文件内,另交建指一份,由建指汇总,装订成册移交部、局档案馆。

2、隧道雷达检测记录

3、各标段工程数量汇总表

4、信号联锁试验记录

(三) 竣工文件的整理与质量要求

第十五条 竣工文件按文件材料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合理组成保管单位。

一、先区分专业、然后按单项工程组成若干个保管单位(即盒),一盒为一个保管单位。

二、铁路通信、信号、电力、给水排水、电气化、房建、铁路用地、小桥及涵洞专业,分别按站与区间分别编制组成保管单位。凡一个区间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施工时,由工程量大的一方负责组成保管单位,但其他方应负责将相关资料按照竣工文件编制要求准备完善后交由工程量大的一方统一组成保管单位,并办理交接手续。

三、各专业组成保管单位(卷)的方法

1、综合:按竣工验收报告,验收证书,竣工验收记录表,竣工验收铁

验表1-5,决算附表一~四,施工技术总结,建交表,施工中来往文电、协议、合同文本;照片(底片)、录音、录像,工程质量检验报告,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表等八个部分组成保管单位。

(1)、竣工验收报告(验收证书、验收记录表)包括初验、铁道部、国家组织的总验收报告(不包括单项工程的验收报告)

(2)、竣工验收铁验表1-5,决算附表一~四、建交表按本办法的附表格式执行。

(3)、施工技术总结是指一个建设项目总的施工技术总结。

(4)、施工中来往的文电、协议、合同文本按内容和保管期限分别组成保管单位。

(5)、施工中形成的声像档案按铁道部办公厅《声像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办档[1993]14号)要求组成保管单位。

(6)、各单项工程验收报告可在固定资产移交后按专业集中装订成册。

2、线路:按线路综合、线上、其它三个部分组成保管单位。

(1)、线路综合:分别按线路平纵断面缩图、线路平面图、线路纵断面图、详细工程地质图、纵断面图和施工资料(包括施工小结、建交表)等五个部分组卷。

(2)线上:将施工资料装订成册,组成若干卷。

(3)其它:将有关施工资料集中装订成册,组成若干卷。

3、路基:按路基及路基附属两个部分组成保管单位。

(1)路基:按检查证等施工资料、横断面图、路基个别设计竣工图等三个部分组卷。路基夯实度试验记录,单独组成保管单位(只需1份)。

(2)路基附属:工程数量小的可将施工管段内的若干项单项工程组在一起,工程数量大的可按路基排水、路基加固、防护和路基环境保护工程

分别组卷。

4、桥梁

(1)、特大、大、中桥按座组卷,将施工资料、图纸分别组成保管单位(施工资料、图纸少的也可合并组卷)。施工资料按墩台顺序集中组卷。钻孔桩施工资料按根、墩台顺序集中组卷。

(2)、小桥按区间组卷,(一个区间以甲、乙两站中心里程为界)各自按里程先后排列,并将施工资料和图纸分开组卷。

5、涵洞:按区间组卷,方法与小桥相同。

6、隧道:按座组卷, 将施工资料和图纸分开组卷。

7、站场:按站组卷,将站场平、横断面图、站场设备分别组卷,如小站将站内道路、栅栏、站台、风雨棚等组在一起,如大站按站场设备分别组卷,然后按施工资料、图纸组成保管单位。

8、机务、车辆:按土建和动力机械设备分别组成保管单位。

9、给水、排水:先区分给水、排水,每个给水站包括水源井、泵房、水塔、给水管路等按文件材料、图纸分别组成保管单位,排水系统单独组成保管单位。

10、通信:按干线通信线路、通信站、地区及站场通信、无线通信、车站客运管理信息系统等五个部分组成保管单位,电缆径路按设计区段组卷。

11、信号:按电锁器联锁、电气集中联锁、驼峰信号、区间信号、调度集中或调度监督、其他信号六个部分分别组成保管单位,站场与区间分开组卷(区间为甲站出站信号机至乙站进站信号机为界),所有区间信号可集中组卷。

12、电力:首先按区间和站场分别组成保管单位,然后按发、变、配

电所、站内电力线路、供电线路、动力配线,室内外照明、自动控制六个部分分别组卷。

13、房建:按小站和地区房屋两种情况组卷。

(1)、小站房屋不分归属单位,将机、车、工、电、辆房屋组在一起,将施工资料和图纸分开组成保管单位。

(2)、地区房屋按站、段、厂、院分别组卷,大单位再按生产、生活、办公、福利等用途分开组卷。

14、铁路用地:按站、区间、零置地分别组成保管单位,征地资料如

车站与区间不能分开时,可将资料集中组在车站内。

15、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文件材料单独组卷,图纸组入各专业内。

第十六条 组成保管单位应考虑运营(建设)单位的维修管辖范围以及

行政区域的划分,不是一个单位管辖的工程不能组成一个保管单位。

第十七条 竣工文件组成保管单位时,应分别对施工资料、工程日志进

行整理装订成册,对图纸进行折叠,案卷要编张号。

第十八条 组成保管单位时,可视文件图纸的多少(文字材料装订厚度

不能超过20mm),又可组成若干个保管单位。一个盒子装一卷(除涵洞和挡墙外)。如果该单项工程竣工文件较少,可将文字材料装订成册,图纸散装在后。一盒内均是图纸时,全部散装在盒子里,加上封底封面和卷内目录。

第十九条 卷内张页号的编制。

一、一个保管单位内按施工资料、工程日志、图纸的先后顺序排列,

统一编一个张号,不是一个保管单位的,不能连续编张号。

二、张号从施工资料的内容开始,统一用阿拉伯数字,采用铅笔从1

起编,卷内目录、备考表、扉页、封面均不编号。

三、卷内张号的位置: 卷内施工资料及工程日志在每一张的右上角(双

面字页编一个张号);图纸在图标的右上方。

四、照片在卷内的张数,粘贴在白纸上的仅算白纸张数,每张白纸粘

贴两张照片并作说明,张页号一律采用软铅笔书写。

五、一个保管单位内如有图纸,且本身有张号,可不必另行编张号,

如图纸与施工资料放在一个盒内,不管图纸是否有目录,应统一编张号。

六、竣工文件封底、封面、卷内目录、盒子均按铁道部办档(86)号

文件办理。档案盒面字样、除期限、密级及卷背不填写外,其余采用软铅笔填写。

第二十条 竣工图应正确反映竣工工程隐蔽部位的处理情况和工程地

质、水文地质情况;对各部建筑尺寸、建筑材料和建筑标高标注明确清晰,关键部位应附放大样图,变更设计应纳入竣工图;根据竣工图能够详细了解工程全貌及其具体建筑位置;准确计算出全部工程数量;运营期间,对养护维修起到参考作用。

第二十一条 各工点竣工图,应完工一处绘制一处,绘图软件统一采用

CAD2004绘制。施工队在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向项目部交出竣工图及全部成型的竣工资料,项目部应组织力量及时编制、审核好全部文件。

第二十二条 图幅按以下标准图幅选用,如果图幅需要加长,按1/8的

模数延长(420×1/8)。

C 10

第二十三条 图标按以下样式采用。位置如上图所示

一、主管工程师栏应由施工队主管工程师签认,项目负责人栏应由施

工队负责人或项目部总工程师签认,项目经理栏应由项目部经理签认,监理工程师栏应由驻队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复核栏应由项目部工程技术部长签认,禁止一人签认完以上各栏。如果单位工程系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施工,图标中需签认各栏均需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签认。图标各栏均应在

腊底图上签认填写,严禁在蓝图上签认填写。

二、图中仅有一个比例尺,比例尺栏内填写该比例尺,如图中采用了两个以上的比例尺,比例尺栏内应填写“如图”。

三、图号可按原施工设计图各专业图号编排,但需将施工设计图图号中“施”字改为“竣”字。

1、路基、挡墙、涵渠、房屋、通信等以标段为一个单元,统一顺里程增加方向编号。

2、桥梁、隧道按全线统一图号编号。

3、车站布置图编号按全线统一图号编号。

4、信号图图号按全线统一图号编号。

第二十四条 角标位置如图幅中所示,半径为7.5mm。如果同专业存在多张横断面图时,第一张图和最后一张图同时有图标和角标,中间仅采用角标。用分数式样表示该图为第几张分张数和总张数,其中分子表示分张数,分母表示总张数。

第二十五条 竣工图中要求线条反差良好,字迹清晰。竣工图图例、线条和线型采用、字体、字号必须符合CAD制图规范及相关规范要求。竣工图说明应采用标准专业的竣工语言。挡土墙与路基附属分开绘制,单独组卷,每个挡土墙为一卷。各专业竣工图应一并将主要工程数量列表于图上。

第二十六条 竣工文件折叠成手风琴式,规格为297×210mm,不留装订线,图标和角标外露。为使图标外露,叠图时应从图标处往后叠。

第二十七条 竣工底图和蜡底图分别以编制单位卷成卷,装入底图筒内或平放在底图柜内,并贴上封套,封套上应注明:项目名称、图名、里程或地点、张数等。

第二十八条 文字材料必须采用单面复写纸、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书写

或采用黑色色带针式、喷墨打印机打印,严禁使用激光打印机打印。字体、字号符合文字材料档案要求。

第二十九条 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检查记录、检验批、试验报告、原材料出厂合格证等原始记录,按工程项目和内容分别放在平时立卷盒内,以防文字资料的散失和损坏。

第三十条 工程总结由项目部负责编写,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合同起止里程,沿线的基本情况及工程概况。

二、工程的重要性,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在路网规划中

的位置。

三、主要技术标准。

四、主要工程数量。

五、工程特征及施工概况、推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

的情况(含接受任务经过、地方政府的领导和支持情况)。

六、开工与竣工日期。

七、重大的设计变更情况、重大的事故情况及处理方法结

果,降低造价情况,标段完成的总造价与概算比。

八、经验与教训。

九、形成日期(盖章)。

第三十一条 施工小结是单位工程的历史记载,要如实反映竣工图上不能反映的内容。按工点单独编写,一般房屋分片编写,重点病害工程分工点编写。主要内容有:

一、开竣工日期。

二、施工方法。

三、施工组织和使用的施工工具。

四、施工过程遇到的重大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处理结果和测试情况。

五、变更设计的原因、情况及次数。

六、病害处理情况及处理后观测记录和平面示意图。

七、建筑材料、试验结果和圬工检查试验试压情况及桩

基无损检测情况。

八、隧道压浆效果、净空测量结果及隧道漏水情况和衬砌无损检测情况。

九、工程评价(合格、不合格)

十、工程有无病害或遗留问题,若存在病害及遗留问题要注明病害类型及程度以及何类遗留问题;若无病害或遗留问题,应在小结中注明该工程无病害或遗留问题。

十一、其他需说明的情况(如:针对对口交验中提出的各项问题已逐项进行了整改无问题)

第三十二条 工程日志记载的主要内容为每个单位工程开工日期、气温、气候等情况,各部位、工序开工及完工日期,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措施、施工负责人及技术人员在关健工序向施工人员交待的情况及施工注意事项、地质水文变化情况、采用爆破施工时眼孔数量及装药量及调整情况、有无坍孔情况、砼灌注方式、参加隐蔽工程检查人员姓名及检查情况等。严禁工程日志以记“流水帐”方式书写和留下空白页。

第三十三条 工程日志薄是施工过程质量、安全控制的具体表现,施工技术人员必须严肃认真按时填写各工点的工程日志薄。各标段应加强这项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工作。

第三十四条 工程数量及汇总表

一、 工程数量的计算

1、工程细目必须与验工细目相同。

2、涵洞侵占填方体积可不计算;桥台缺口土石方计入桥梁附

属工程;隧道边墙计算时,应扣除避车洞、花边墙所侵占的体积。

3、土石方以立方米为单位,小数点以后四舍五入。

4、圬工以立方米为单位,分部位和建筑材料及圬工等级,取小数点后一位,一位以后四舍五入,如为整数时,小数点后应写为“0”。

5、其它以概预算所列单位为计算单位, 取小数点后一位,一位以后四舍五入,如为整数时,小数点后应写为“0”。

6、工程数量计算单应书写清晰、工整,按工点、工号分开装订成册。

二、 工程数量汇总表

1、按工点填写工程竣工数量表。

2、房屋应按站填写工程竣工数量表。

3、各专业竣工数量汇总表应包括铁道部发布的《铁路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结算和交付使用资产编制办法》所需的固定名称、单位和数量(铁财[2002]92号文)。

第三十五条 表格统一采用建交表1-28、质统1-80、铁程检1-47,新验标表格(先采用检验批,其内容不够时,采用铁程建表补充完善)采用A4幅面。表格统一采用打印机打印,结论手签写。

第三十六条 每一个保管单位,均应填写卷内目录,以揭示每一个案卷内容。

1、卷内目录“名称”栏第一格应填写本卷单项工程名称,案卷标题级单位工程的统一里程。

2、将盒内每份施工资料、工程日志、图纸的内容逐项登在卷内目录“名称”栏第二格以后各格内,文件、图纸标题填写全称。卷内目录“张次”

栏内只需填该内容的首页号,不必填起、止号,但终件填起止号(如最后一项内容只有一张是50号,也要填上50~50)。

3、文件、图纸如有编号的(即文件号、图号),应在卷内目录的“图号或文件号”栏内填写清楚。

第三十七条 竣工文件软封面采用计算机套打格式;封底用钢笔填写,字迹工整;卷内目录全部采用计算机打印。(字体仿宋、4号字)

第三十八条 竣工文件文字材料纸张必须是50克(含50克)以上的优质白纸,统一采用A4幅面。

第三十九条 案卷装钉时,必须去除金属物、空白页,采用四针装订法,蝴蝶结打在封底。最后印刷厂(书装)盒内摆放顺序如下

一、 文件字材料装钉成册,图纸散放在后的情况,按以下

顺序摆放

1、封面

2、卷内目录

3、文字材料

4、照片

5、封底

6、竣工图

二、竣工文件多卷装在一盒,按里程顺序从小到大摆放。每卷装订顺序同上。

三、全为竣工图情况,按以下顺序摆放

1、封面

2、卷内目录

3、竣工图(不装订)

4、封底

第四十条 档案移交目录与档案移交封面,均采用计算机打印。移交目录编号应与档案盒背脊上方和正面右上角标注编号(该编号应统一)相同,以便今后对照移交。

(四) 地亩档案编制及整理

第四十一条 地亩档案的组成内容。

一、铁路基本建设工程用地小结和竣工文件的编制说明。应包括的内容:

1、铁路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工程名称、设计单位名称、施工单位名称、开(竣)工日期等。

2、铁路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和拆迁工作基本情况。包括建设用地总数量,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划拨国有土地、回收铁路既有土地数量,各种地类(如耕地、菜园、鱼塘、果林等数量)以及各类用地在各行政区情况。

3、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问题处理的情况。

4、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

二、铁路基本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1、国家发改委、铁道部有关建设项目任务书、可行性研究的批准文件。

2、其它设计、审查文件。

三、铁路基本建设用地申请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文件。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国家基本建设征(拨)用土地呈报表》。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 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签章的建设项目征地图(应与《国家基本建设征(拨)用土地呈报表》相配套)。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与铁路建设主管部门联合签发的有关建设用地和工程拆迁的文件(包括纪要、通知、函、电报、协议、

报告等)。

4、地方人民政府逐级请示上报和批复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文件和资料。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选址意见书》。

6、压覆矿产资源和地质灾害评估报告。

7、政府林业、水利、文物、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

四、基本建设工程征用、划拨、回收和以其他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土地及青苗补偿和拆迁建筑物、构筑物协议书。

1、协议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

2、协议书必须写明铁路基本建设工程建设用地的种类、被拆迁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附作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约期限、地点、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

五、铁路建设用地、青苗及拆迁建筑物补偿清册(建交-6), 应加盖区或县、镇或乡、村的公章,并有收款单位、个人签字盖章。

六、铁路建设项目补充耕地及交纳开垦费清册(建交-28), 应加盖区或县、镇或乡、村的公章。

七、收(付)款凭证。收款凭证指收到建设、施工单位付出各钟款项的单位所开具的收款收票。付款凭证指是银行出具的由建设、施工单位用转帐、信汇等方式付出各种款项凭证的留存联。

八、铁路用地界桩表(建交-7), 应加盖区或县国土局、镇或乡、村的公章。

九、统一里程施工里程对照表(建交-5)。

十、铁路用地平面图。分区间和站场(区间与站场分界点为远方信号机,两者各延长50m),依据铁路建设项目征地图,结合铁路建设项目建设

用地情况,绘制建设用地竣工平面图。

1、比例尺选用1:2000,比照设计图绘制(坐标方格,图幅四角附近的坐标方格网应标注国家坐标系统坐标值;等高线只绘10m粗线,与线路平行的等高线和管线可不标绘;等高线在靠近地界线约4—6mm处应终结,且在封闭地界内不应存在等高线),要求标绘市、县(区)、乡(镇)、村各级行政境界线,标注市、县(区)、乡(镇)、村名称。

2、标绘铁路用地界线,既有线改造应标绘原铁路用地界线和本次施工用地界线。

3、标绘界桩点,标注界桩点坐标。标注铁路线路中心线至铁路用地界线的垂直距离和竣工里程(采用分数表示,分母表示竣工里程,分子表示界桩点至线路中心的垂直距离),地界附近建筑、道路等全貌、地物及全部铁路设施应标注清楚。正线线路中心线上整里程处(公里处、半公里处)要标明里程;前进方向右侧标施工里程,前进方向左侧标统一里程,同时简要显示百米标。

4、每一县(区)境内土地要求计列用地总数(亩)和分类数,注明所属乡(镇)的名称、土地面积、土地类别。在一个乡(镇)与另一个乡(镇)的分界处加盖两乡(镇)政府的公章。图纸尾页要有征地清册表。两张图纸连接处加盖地方国土部门骑缝章。

5、车站用地总平面图:要求站内线路(包括进站公路)、房屋等全部设备按比例标示齐全,并注明用地边界。标注车站中心施工里程和统一里程。图纸由县政府土地局、乡(镇)盖章。

6、图幅长度超过1米,应在图中适当位置加盖印章。

7、竣工图封面应盖国土局公章。

十一、铁路用地平面图底图须加盖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印章。

十二、建设用地完税证明或免交凭证。占用税完税证明或免税通知单,应由当地人民政府税务机关出具手续完备、具有法律效力的原始文件。

十三、铁路建设项目用地、拆迁及各项补偿完结结案表(建交-27)。结案表由建设、施工单位,原权属所有者、当地县(市)人民政府和土地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后加盖公章

十四、《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清册。

第四十二条 地亩档案装钉顺序及整理要求

一、装钉顺序

1.封面

2.卷内目录

3.建设用地小结和竣工文件的编制说明

4.基本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5.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及办理农用地转用的审批手续。

6.基本建设工程征用、划拨、回收和以其他方式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及青苗补偿和拆迁建筑物、构筑物协议书。

7.基本建设工程征用、划拨、回收和以其他方式依法取得使用权土地及青苗补偿和拆迁建筑物、构筑物清册。

8.收(付)款凭证。

9.建设用地界桩表。

10.耕地占用税完税证明或免税通知单。

11.结案表。

12.备考表。

二、整理要求

1、铁路基本建设工程建设用地竣工文件应做到分类清楚、编目明确、

标题准确、书写工整、编号有序、周边整齐、装订美观。

2、建设用地竣工文件不得使用圆珠笔、蓝色或双面复写纸。图件不得使用复印件。

3、铁路基本建设工程建设用地竣工平面图、铁路基本建设工程建设用地竣工平面图底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图、国有土地使用证不与其他施工文件一起装订。

4、竣工文件装订时,应剔除易锈物(大头针、回行针、订书针等),纸张破裂应用胶水修补,不得用透明胶带和用浆糊等易霉物粘贴。

5、竣工文件应按竣工里程的前后顺序排列,难以按里程顺序排列,可按站序或时间先后排列。

6、用地界应为封闭细实线,所有铁路工程构筑物(隧道天沟、桥、路基侧沟、涵洞进出口端头、永久性房屋等)均不得超出界外。

7、竣工图(用地图)要求折成297×210mm,图标外露。

(五) 附则

第四十三条 竣工文件按科技档案案卷移交目录顺序装入木箱,木箱规格750mm×500mm×470mm,双开门,也可采用铁皮档案柜并标注箱内竣工文件内容。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由成都铁路局达州建设指挥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实行。

二十六 竣工文件编制办法

(一) 总 则

第一条 竣工文件系指在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如实反映施工过程和建设项目实体状况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资料、图纸、录音、录像、照片等。

第二条 铁路基本建设工程竣工文件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历史记录,它反映各种地下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隐蔽工程状况,是工程竣工验收、进行技术总结、日常运用、养护维修和今后改建、扩建的依据,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使科技档案积累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竣工文件编制质量达标并及时归档,根据铁道部《关于发布和的通知》(办档[1986]6号)、铁道部《关于发布的通知》(铁建设[2001]117号)以及铁道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办档

[2002]8号),特制定本办法。工程竣工文件不符合本办法要求的,不能验收交工,财务部门不得办理结算手续。

第三条 各施工单位要认真履行投标承诺与合同中关于竣工文件编制的有关条款、规定,加强对竣工文件编制和交接的管理。各施工单位的总工程师应将此项工作纳入职责范围,作为施工全工程技术管理的重要内容。工程竣工文件是否达到质量标准,列为优质工程评比条件之一。竣工文件资料的积累、形成要随着工程施工进度同步进行,准确、真实地反映工程施工中的技术状态。各项目部要有专人负责竣工文件编制、组织、检查工作,下属队级单位要指定专(兼)职人员收集、整理原始资料。

第四条 监理单位应依据监理委托合同(协议)在施工中负责监督、检

查施工单位及时整理竣工文件和竣工验收资料,并按规定检查竣工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负责向建设单位提交其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五条 各施工单位项目部不定期督促、检查下级单位整理竣工文件和竣工资料;分部工程完工后,监理单位检查、指导分部工程竣工文件资料的质量和完整性;单位工程完工后,项目部应及时按本办法整理竣工文件资料,建指将检查和指导全部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凡竣工资料不符合本办法的,建指将不予以验工计价。

(二) 竣工文件的编制

第六条 建设项目前期档案(包括:项目建议任务书、立项文件、投资计划文件、报建文件、招标投标文件、建设用地文件、建设许可证文件、各类合同、各类会议纪要、施工设计文件等)由成都铁路局达州建设指挥部负责编制。

第七条 各标段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档案资料由各施工单位负责编制,各类建交表按单位工程进入竣工文件最后由项目部分专业以标段汇总。各施工单位要统一做好所属标段竣工文件编制、分工、汇总和移交工作。

第八条 同一单位工程由两个及以上施工单位施工的,由工程量大的一方负责编制最后的竣工文件,其他方应负责将相关资料按照竣工文件编制要求准备完善后交由工程量大的一方统一编制,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九条 竣工文件的组成与内容

一、 进部档案馆内容

根据铁道部办档[2002]8号文要求,凡支线、特大桥、大桥均应进铁道部档案馆。其内容包括:

1、验收证书、建交表和工程技术总结。

2、竣工图

(1)、线路平面图、纵断面图、平、纵断面缩图、铁路用地总平面图。由负责线路铺架施工的单位绘制。

(2)特大桥和大桥的平面图、立面图、桥址平面图、梁部和墩台结构图(梁采用标准图时,只在目录中注明标准图号和编制单位,不必附图)。

(3)、进部的竣工图,施工单位必须绘制腊底图,竣工图绘制完成、质量合格后,交建指(不必交蓝图),由建指统一交成都铁路局档案馆转交铁道部档案馆。

3、光盘。

二、 由建设指挥部负责编制档案的组成内容

1、文书档案:有关工程管理的文件、纪要、安排、总结、简报及各类统计报表等。

2、会计档案:会计凭证、帐簿、报表。

3、声像档案:有关工程开工、竣工、领导视察、优质工程、样板工程、重大活动的照片、图片以及刻录的DVD光盘、画册。

4、科技档案:全线施工设计图(含变更设计)工程招标(中标)的标书、与施工单位及路外单位签订的协议、委托书、合同,工程验收的会议纪要,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往来文件,建指关于全线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合线环保评价书整个项目的竣工验收证书、全线的建交诸表(1-28)、全线工程总结、全线的线路平面缩图、全线的线路纵断面图缩图及全线工程数量汇总表。

5、电子档案:全线建交诸表光盘、声像档案光盘及全线线路平、纵断面缩图光盘,光盘必须采用铜质光盘。

二、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的竣工档案组成内容

竣工资料及竣工图、工程照片、电子档案。

三、凡在城市范围内施工的建设项目,按当地城市建设档案馆要求编制城市建设档案,内容包括:

1、地下管线径路图和竣工验收证书。

2、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铁路线路、桥梁、隧道总平面布置图、桥梁平面、立面竣工图、线路、隧道的纵断面图和标准横断面图及有关说明。

3、报送城市建设档案馆的竣工文件均提供复印件。

四、竣工文件按综合、线路、路基、桥梁、涵洞、隧道、站场、机务、车辆、给水排水、通信、信号、电力、房建、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铁路用地等专业编制。

(一)、综合。凡各专业不能包括进去的,均可收集纳入综合部分内。主要有:

1、标段的开工报告。

2、标段的工程总结(两套、一套交路局档案馆,一套交建指)。

3、标段的竣工验收报告。

4、标段的承包合同、施工企业执照、资质证明、招标文件。

5、工程管理中的来往文件(包括与本工程有关部、二院、建指、地方政府、路局等来往文件)。

6、施工、竣工验收会议纪要。

7、标段工程竣工数量汇总表(含施工设计、变更数量与结算数量相符,应包括竣工财产移交表所需的固资名称、单位和数量)。

8、竣工资产移交表(铁财[2002]92号).

9、工程概、预、决算等。

10、工程事故处理意见(包括事故调查资料、上级批复和处理结果)

11、竣工图册及清册

(1)、竣工申报表(铁验表-1)

(2)、初验申报表(铁验表-2)

(3)、初验专业小组记录表(铁验表-3)

(4)、正式验收申报表(铁验表-4)

(5)、竣工验收交接记录表(铁验表-5)

(6)、概算与决算支出对照表(决算附表-1)

(7)、主要材料及人工消耗统计表(决算附表二)

(8)、设计与竣工主要工程数量及投资对照表(决算附表三)

(9)、铁路建设项目剩余工程数量及投资表(决算附表四)

(10)、整个建设项目的施工技术总结

(11)、工程技术条件表(建交-1)

(12)、车站表(建交-2)

(13)、桥梁表(建交-8)

(14)、旅客天桥、地道表(建交-10)

(15)、涵洞表(建交-11)

(16)、隧道及明洞表(建交-12)

(17)、房屋总清册(建交-17)

(18)、消防、环保、安全、医药卫生空调设备表(建交-26)

(19)、工程照片及说明(一册)交路局。

(20)、线路平、纵断面图、车站平面布置图。

(21)、电子文档,主要有采用CAD2004绘制的图纸、拍摄的承包合同段内工程开工、施工、竣工验收、开通典礼、重大事件的录像。

(二)、单位工程主要内容有

1、开工报告。

2、工程施工小结。

3、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4、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

5、工程竣工数量表、建交表。

6、工程检查证及附件。

7、施工记录及附件。

8、土壤、水质试验资料(工程用水与生活用水是同样水源,其水质试验记录仅一份只能放一个地点,其他用此水的资料可以用扫描打印的方法代替,并在备考表中说明原件在何处工点竣工文件即可)。

9、材料、构件、设备(大型设备)变更设计及出厂证明书。

10、检查记录(检查试验报告)。

11、变更设计及附件(包括文件、图纸)。

12、100米以上(含100米)的大桥、3公里以上(含3公里)隧道、编组站、二等站以上的站场,1000平方米以上房屋的施工组织设计。

13、鉴定报告:轨道、桥梁试验报告、岩溶整治的详细资料。

14、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特殊地质、重点难点的科技攻关项目的资料齐全、完整。

15、工程照片(一般工程4张、其他工程6-8张、特大桥12张)

16、竣工图。

17、产品合格证。

18、工程日志。

19、备查资料:

(1)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只限站前工程、站后工程作为竣工文件)

(2)试验卡片及检查试验卡片。

(3)材料(半成品)出厂合格证材料、试验记录(厂家提供)。

(4)施工日志原件(只要一份交基层站段,去掉金属物、空白页,按序直接装订成册,每册内容用铅笔编写张页号,封面按8号文件封面打印后再贴上)。

五、铁路征购土地、拆迁补偿等原始凭证原件,归入地亩档案。

第十条 施工单位的各单项工程技术负责人要按照各专业竣工文件编制内容,随时做好图纸修改、资料收集和积累工作,注意收集施工中采用的新工艺、新材料、特殊地质、重点难点的科技攻关项目、地下建筑、地下管线、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以及工程隐蔽部位的资料,并应根据变更设计的要求,及时修改施工图、填写工程日志,做到准确、符合实际。各专业竣工图的编制主要内容有:

一、 线路

竣工图包括:线路实施平面图,线路纵断面图、线路实施平面、纵断面缩图。正、站线分开绘制线路竣工图。

1、 线路实施平面图

根据线路竣工测量资料、参照平面设计图,绘制竣工图,比例与原设计图一样。图上应增添整公里、半公里的统一里程和百米标。特大桥、大桥、中桥、小桥及跨线桥、涵洞的中心里程、隧道及明洞起止统一里程,车站中心里程、水准点和曲线起终点的统一里程。

2、线路实施纵断面图

根据线路竣工资料绘制,比例同原设计图一样,里程标注按平面图办理。竣工的水准基点应按规定设置编号,并绘制于图上。

3、实施平面、纵断面缩图

根据曲线、坡度、车站、统一里程及施工里程、桥梁、涵渠、隧道等竣工资料绘制,比例同原设计图一样,加注轨顶高程及竖曲线的半径和要素。

二、 路基

竣工图包括:路基横断面图、抗滑桩的立面、剖面、平面及钢筋布置图。

1、路基土石方工程:路基横断面图,按车站和区间的设计里程划分分别绘制竣工图。路基横断面图按设计图的间距绘制,必要时可加绘断面。

2、路基被桥隧建筑物中断处,要注明建筑物的起讫里程和名称,但不标注中心里程,桥梁要加注孔跨,涵洞、隧道及立交桥等建筑物应在相应的横断面上(横断面间)注明其中心里程、孔跨(长度、宽度)及名称。

3、有挡护建筑物的地段,按施工设计(含变更设计)的段落位置及实际情况,在相应的断面图上绘出建筑物轮廓尺寸图;挡墙、护墙、抗滑桩、锚索桩等应分工点绘制竣工图正面图、代表性断面大样图及文字说明(含滤层情况、抗滑桩施工记录)。

4、为绘算方便,新绘制的横断面图采用计算机绘制,比例采用1:200。绘制顺序:自左到右,由上至下,中桩位置要上下对齐,里程、填挖高度、路肩高程、路基左右侧宽度、土石分界线、填挖面积、A类填料及路堑换填面积等均应标注,使用图例代号均参照设计图办理。

5、设计图边坡绘制细虚线,实际竣工线绘制粗实线,设计边坡线与实作线路相同时,绘实线。出碴马口土石方数量列入正线土石方内,绘制时可一并绘于路基横断面图上,数量分开计列。

6、机械填筑路基,在规范或鉴定意见允许加宽范围内的数量可计算为工程竣工数量。

7、桥梁分界里程在设计图上有规定者,按设计里程计算,无规定者按H+0.2m计算之(H为桥台高度)

8、路基附属工程

排水系统:包括区间与站场的排水沟、天沟、截水沟、排水槽、急流槽、缓流井、路基侧沟、吊沟、挡水捻等,以一个区间、车站为单元分段绘制竣工图。参照用地及排水系统总平面图。

9、绘制各种排水工程的平面位置里程、断面及圬工种类,同时标出大、中、小桥、涵渠及整、半公里的统一里程位置,若排水沟远离路基,图上无明显显示时,可另行绘制附于平面图之后作为附页,但应注明与铁路线相应的平面关系。

10、路基加固与防护工程:包括砂柱、砂井、盲沟、换填、反压马道等按原设计(含变更设计)图形式,分工点绘制竣工图。锚索、锚索桩、锚固桩等应附竣工正面图。

11、挡土墙工程:挡土墙、锚杆挡墙等按设计图形式按工点绘制竣工图。

三、 桥梁

凡施工图有修改,应重新绘制竣工图。其竣工图包括:桥址平面图、桥梁总布置图(平、侧、立面图)、梁部结构、墩台基础结构,地质、水文、河床、剖面图,墩台结构立面、剖面、平面及钢筋布置图。

1、特大、大、中、小桥等均以工点为单位绘制竣工图,桥梁设计图中有台尾挡护墙时,挡护墙详图应绘制于桥梁竣工图内。

2、桥梁竣工图地面线一般不重新测绘,但实际地面线与设计地面线差别较大,影响挖基数量及基础埋置深度时,应重新绘制,若因施工变化较大,有河床加固处理时,应绘制沿桥梁中线的竣工地面线。

3、基坑开挖断面可不绘入竣工图内,但应一并附入基坑检查证,并注明实际开挖后的地质情况(地质分界线、倾角、岩性等)。

4、护岸、护坡、锥体护坡、桥台尾截水盲沟、检查台阶应详细的绘在总图内,必要时另绘附图。

5、梁部与墩台结构图,采用标准图和通用图者,只在附注内注明采用标准图号或通用图号,在竣工图上只绘制轮廓尺寸,不绘制细部结构;若改变标准设计,通用设计或为个别设计时,按照设计图样式绘制细部结构竣工图。

6、特大桥、大桥、中桥工程竣工图,应绘有带地形(1:500)的桥址平面图。

四、 涵渠

其竣工图包括:涵渠平面纵剖图、横断面和进出口立面图。

1、圆管、拱涵、箱涵、渡槽、明渠、倒虹吸管及正式设计的农田灌溉水管等以工点为单位绘制竣工图。

2、涵渠平面、纵剖面、横断面和进出口立面、进出口河床、变化断面要绘制出详细尺寸,所有水沟要注明沟底高程或沟深。

3、图中需要注明涵渠中心施工和统一里程,上下游涵身长度,总长度和分节长度,路肩标高,路基宽度,流水面坡度和标高等,基础厚度和各部建筑材料的名称及圬工规格,基底地质情况和特殊地基处理情况,文字无法说明时,应另加附图,锥体护坡及进出口河床铺砌要绘入平剖面图上,形成整体,斜交涵洞进出口各部尺寸绘出坐标。

4、基坑开挖和回填断面用计算机绘制,并注明实际开挖后的地质情况(地质分界线、倾角、岩性等)附入基坑检查证,不另绘竣工图。

五、隧道

竣工图包括:进出口洞门图、隧道平面图、洞身纵、横断面图、洞身结构及钢筋布置图,地质平面、剖面图、开挖及衬砌断面、防水、排水、通风、辅助坑道、电缆、照明图。

1、隧道(含明洞、棚洞及泄水洞)以工点为单位绘制竣工图,竣工图按照实际情况参照原设计式样绘制。隧道开挖后的实际地质情况、水文情况及衬砌背后回填情况应在图中详细显示和注明。

2、进出口洞门图,按照实际情况参照原设计式样绘制。洞门端墙、翼墙(含挡墙)背后的回填情况,翼墙(含挡墙)与端墙的连接情况,洞门附属设备如检查梯、洞门名牌、号标、仰坡开挖及防护、盲沟、天沟、吊沟、侧沟等均应在图中显示。

洞口挡护墙原设计列入隧道设计图中,其详细图亦应绘于隧道竣工图内,进、出口洞门应绘制1:500的地形平面图和洞口排水系统。

3、洞身纵断面图、参照原设计图式样绘制,图中应显示开挖后的实际地质情况、水文情况、围岩类别、衬砌类型及建筑材料、施工方法、线路平面及洞室位置(大、小避车洞、绝缘梯车洞、电缆余长腔等)和辅助坑道与线路中线平面几何关系,衬砌断面加宽、线路纵向坡度、进出口施工和统一里程等,并附必要的说明。

4、洞身横断面图,一般直线地段每50米,曲线地段每10米绘一个,衬砌断面变化应有断面图,在坍方地段应加密断面,横断面比例尺为1:100。

横断面应显示下述情况:

(1)开挖轮廓、衬砌类型、衬砌厚度和建筑材料及圬工等级、衬砌各部尺寸等,同一围岩类别衬砌类型的地段,只在一个断面上注明即可,但应加注起止里程。

(2)实际超挖回填情况,回填材料及圬工等级。

(3)渗、漏、鼓、涌水地段的处理情况,瓦斯逸出形式、逸出量及 处理情况,衬砌封闭后瓦斯逸出隧道情况。

(4)坍方或溶洞地段的实测断面,溶洞与隧道的位置关系,地质及处理情况。

(5)复合式衬砌地段,初期支护的锚杆、挂网规格和布置,喷射混凝土的等级和厚度,现场监控量测的资料、二次衬砌的施工时间、厚度和混凝土等级。

(6)特殊设计的衬砌断面,按设计和实施情况绘制断面图。

(7)衬砌开裂、嵌补、更换处理情况要具备下列资料:裂纹平面展示图;嵌补代表断面图,注明嵌补材料及等级;裂缝发生、发展及嵌补后的观测记录;更换衬砌断面及更换衬砌后的观测资料。

(8)辅助坑道(平行坑道、斜井、竖井、横洞等)的平面、纵断面、地质情况、支护情况、保留或利用等应详细绘入竣工图中。

(9)通风设施的土建部份应在竣工图中显示。

(10)原设计有隧道地形平面图的应附地形平面图。

六、站场(包括站台、旅客天桥、地道、围墙、栅栏、通站道路) 竣工图包含:车站线路实施平面图、纵断面图、旅客天桥、地道竣工图、车站股道布置图、车站总布置图(包括车站房屋建筑、线路、编组场、驼峰设备、调车布置、给水管线、通信信号等车、机、工、电、辆及其它群众性设备布置图,车站用地地界,房屋应编号,且与房屋清册相对照)。

1、车站平面布置图,须新绘蜡底图。参照施工设计平面图的图幅、内容、并根据施工实况修正路肩线、坡脚和堑顶线、用地界线、取弃土坑线,工程数量表按施工数量填绘。

2、车站平面布置图轨道部份,由铺架单位参照设计按铺设实施实情况绘制,移交线下施工单位汇总。

七、信号

竣工图:包括信号设备布置图、轨道电路及电缆径路图(电缆接线盒及电缆拐角,应图示并加说明)、联锁图表或进路表,大站电气集中及计算机联锁应附使用说明、信号结构图及信号配线图(站内与区间)。

八、通信

竣工图:包括通信网图;通信回线运用图;电线路径路平面图(含电缆);机械设备平面图及配线图。比照施工设计图的内容绘制竣工图。

九、电力

竣工图包括:车站电线路平面布置图、路径图(含电缆);发、变、配电所外部电源系统图;主接线图;室内外平面布置图;配电装置断面图;二次接线定型图和安装图等。比照施工设计图的内容绘制竣工图。

十、给排水

竣工图包括:给排水总布置图、管路平纵断面图、管路布置图及机械配置图、给排水房屋、水源堤坝平断面图。在管路的平面布置图中应绘制结点详图、堤坝的平断面图中注明长度、标高和管径。比照施工设计和机械安装图绘制竣工图。

十一、机务段设备

竣工图包括:机务段及折返段平面布置图(含房屋、轨道、道路、建筑物、给排水系统、消火栓等)、机械平面布置图、主要车间管路平面图(含风、水、汽管路图)、机务段及折返段竣工图(含机车库、辅助车间、锅炉房、机械安装的平面图及断面图)油库及管路平面布置图。应绘制一张总平面图,表明建筑物与车站房屋的关系,把名称、数量、标准图号列表显

示。

十二、车辆设备

竣工图包括:红外线轴温探测系统,探测网网络传输示意图,红外线轴温探测站位置等,根据竣工实际,比照设计文件绘制。

第十条 预可研、可研、各阶段设计文件由铁道第二勘测设计院按照铁道部《铁路科学技术档案进馆范围》(81铁办53号)和《关于档案进馆的通知》(84铁办字382号)、成都铁路局档案馆和建指要求负责编制。

第十二条 监理监督档案由监理单位负责编制。主要包括监理档案和监督档案(监督文件及建设指挥部委托其他单位做的检测试验报告)。监理单位根据GB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TB10402-2003《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以及铁施监1-30,铁监施1-19,铁监业1-5等表格编制。其组成内容主要有:

一、见证取样台帐;

二、施工合同及委托监理合同;

三、监理单位的资质、监理工程师上岗证;

四、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

五、分包单位报审表;

六、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纪要;

七、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八、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及工程暂停令;

九、测量核检资料;

十、工程进度计划;

十一、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

十二、工程的计量单位和工程款支付证书;

十三、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及工作联系单;

十四、报验申请表;

十五、会议纪要及来往函件;

十六、监理日记(一式两份可打印交路局档案馆一份,自己留一份)。 十七、监理月报,施工阶段的监理月报应包括以下内容:

1、本月工程概况及工程形象进度。

2、工程进度(包括本月实际完成情况及计划进度比较;对进度完成情况及采取措施效果分析)。

3、工程质量(包括本月工程质量情况分析、采取工程质量措施及效果)

4、工程计量与工程支付(包括工程量审核情况,工程款审批情况及月支付情况,工程款支付情况分析,本月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5、合同其他事项的处理情况(包括工程变更、工程延期费用索赔)。

6、本月监理工作小结(包括对本月进度、质量、工程款支付等方面情况的综合评价,本月监理工作情况,有关本工程的意见和建议,下月监理工作的重点)。

7、质量缺陷与事故处理文件。

8、索赔文件资料。

9、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

10、工程项目施工阶段质量评估报告等专题报告。

11、监理工作总结,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结束时,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的监理总结包括以下内容:

①工程概况;②监理组织结构、监理人员和投入的监理设施;③监理合同履行情况;④监理工作成效;⑤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和

建议。

第十三条 消防工程竣工档案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根据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等要求,按以下内容编制及组卷。

一、容纳旅客400人以上(含400人)站房、站场、机务、工务、车务段段机关、牵引变电所(含开闭所)、行车公寓、机务折返段、车辆整备所、长大隧道(平导坑)等的消防工程单独组卷。

二、各小站消防工程单独组卷,放入相应房建工程卷内。

三、铁路消防工程竣工资料应包括:

1、开工报告;

2、施工小结;

3、消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4、工程数量表;

5、本单位工程的建交表(建交-26);

6、工程检查证及附件(铁程检1、2、3、43、44、45、47);

7、施工记录及附件;

(1)各项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2)各项设备、仪器、材料试验记录。

8、变更设计、建议的记录(不含竣工图、施工小结表达的情况)

9、公安消防机构对消防工程出具的防火设计审核意见书;

10、火灾自动探测、报警、控制器等设备产品、型号资料、防火封堵工程所用产品资料。

11、灭火剂“七氟丙烷”“气容胶”生产厂家及产品资料。

12、各车站及隧道安装的防火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生产厂家及产品资料。

13、各车站配置的小型手提、推车灭火器、消防水泵生产厂家及产品资料。

14、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消防隐蔽工程的现场监理、监督记录资料。

15、变更设计(包括文件、图纸)。

16、消防工程检测机构资质证明及消防工程检测意见书。

17、施工、竣工、现场工程核对会议纪要。

18、公安消防机构出具的消防工程验收意见书。

19、工程照片(每张照片应做说明)。

20、各消防工程应绘制消防管网,走向竣工图,并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的消防工程设计施工图。

21、工程日志。

第十四条 电子档案组成内容

铁路建设工程电子档案分为:文本文件、CAD图样文件和各类表格文件。

一、文本文件的内容:

1、100米以上的大桥、3公里以上的隧道、编组站、二等站以上的站场,1000平方米以上的生产房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单位)

2、标段工程总结

3、全线工程总结

4、以标段为单位拍摄的工程照片、工程录像

二、CAD图样文件的内容:

1、线路平面、纵断面竣工图

2、站场平面布置竣工图、100米以上的大桥桥址平面布置竣工图、大桥总平面布置竣工图、桥梁墩台及基础竣工图,3公里以上的隧道纵断面

竣工图、隧道洞口平面及纵断面竣工图、隧道平面竣工图(施工单位)。

3、全线平面布置竣工图、纵断面布置竣工图、全线平纵断面不知竣工缩图。(建设指挥部)

4、排水系统平面竣工图

5、铁路用地平面竣工图

三、表格文件

1、建交诸表:各施工单位建交表一律加盖公章,除按规定放入本专业竣工文件内,另交建指一份,由建指汇总,装订成册移交部、局档案馆。

2、隧道雷达检测记录

3、各标段工程数量汇总表

4、信号联锁试验记录

(三) 竣工文件的整理与质量要求

第十五条 竣工文件按文件材料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合理组成保管单位。

一、先区分专业、然后按单项工程组成若干个保管单位(即盒),一盒为一个保管单位。

二、铁路通信、信号、电力、给水排水、电气化、房建、铁路用地、小桥及涵洞专业,分别按站与区间分别编制组成保管单位。凡一个区间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施工时,由工程量大的一方负责组成保管单位,但其他方应负责将相关资料按照竣工文件编制要求准备完善后交由工程量大的一方统一组成保管单位,并办理交接手续。

三、各专业组成保管单位(卷)的方法

1、综合:按竣工验收报告,验收证书,竣工验收记录表,竣工验收铁

验表1-5,决算附表一~四,施工技术总结,建交表,施工中来往文电、协议、合同文本;照片(底片)、录音、录像,工程质量检验报告,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表等八个部分组成保管单位。

(1)、竣工验收报告(验收证书、验收记录表)包括初验、铁道部、国家组织的总验收报告(不包括单项工程的验收报告)

(2)、竣工验收铁验表1-5,决算附表一~四、建交表按本办法的附表格式执行。

(3)、施工技术总结是指一个建设项目总的施工技术总结。

(4)、施工中来往的文电、协议、合同文本按内容和保管期限分别组成保管单位。

(5)、施工中形成的声像档案按铁道部办公厅《声像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办档[1993]14号)要求组成保管单位。

(6)、各单项工程验收报告可在固定资产移交后按专业集中装订成册。

2、线路:按线路综合、线上、其它三个部分组成保管单位。

(1)、线路综合:分别按线路平纵断面缩图、线路平面图、线路纵断面图、详细工程地质图、纵断面图和施工资料(包括施工小结、建交表)等五个部分组卷。

(2)线上:将施工资料装订成册,组成若干卷。

(3)其它:将有关施工资料集中装订成册,组成若干卷。

3、路基:按路基及路基附属两个部分组成保管单位。

(1)路基:按检查证等施工资料、横断面图、路基个别设计竣工图等三个部分组卷。路基夯实度试验记录,单独组成保管单位(只需1份)。

(2)路基附属:工程数量小的可将施工管段内的若干项单项工程组在一起,工程数量大的可按路基排水、路基加固、防护和路基环境保护工程

分别组卷。

4、桥梁

(1)、特大、大、中桥按座组卷,将施工资料、图纸分别组成保管单位(施工资料、图纸少的也可合并组卷)。施工资料按墩台顺序集中组卷。钻孔桩施工资料按根、墩台顺序集中组卷。

(2)、小桥按区间组卷,(一个区间以甲、乙两站中心里程为界)各自按里程先后排列,并将施工资料和图纸分开组卷。

5、涵洞:按区间组卷,方法与小桥相同。

6、隧道:按座组卷, 将施工资料和图纸分开组卷。

7、站场:按站组卷,将站场平、横断面图、站场设备分别组卷,如小站将站内道路、栅栏、站台、风雨棚等组在一起,如大站按站场设备分别组卷,然后按施工资料、图纸组成保管单位。

8、机务、车辆:按土建和动力机械设备分别组成保管单位。

9、给水、排水:先区分给水、排水,每个给水站包括水源井、泵房、水塔、给水管路等按文件材料、图纸分别组成保管单位,排水系统单独组成保管单位。

10、通信:按干线通信线路、通信站、地区及站场通信、无线通信、车站客运管理信息系统等五个部分组成保管单位,电缆径路按设计区段组卷。

11、信号:按电锁器联锁、电气集中联锁、驼峰信号、区间信号、调度集中或调度监督、其他信号六个部分分别组成保管单位,站场与区间分开组卷(区间为甲站出站信号机至乙站进站信号机为界),所有区间信号可集中组卷。

12、电力:首先按区间和站场分别组成保管单位,然后按发、变、配

电所、站内电力线路、供电线路、动力配线,室内外照明、自动控制六个部分分别组卷。

13、房建:按小站和地区房屋两种情况组卷。

(1)、小站房屋不分归属单位,将机、车、工、电、辆房屋组在一起,将施工资料和图纸分开组成保管单位。

(2)、地区房屋按站、段、厂、院分别组卷,大单位再按生产、生活、办公、福利等用途分开组卷。

14、铁路用地:按站、区间、零置地分别组成保管单位,征地资料如

车站与区间不能分开时,可将资料集中组在车站内。

15、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文件材料单独组卷,图纸组入各专业内。

第十六条 组成保管单位应考虑运营(建设)单位的维修管辖范围以及

行政区域的划分,不是一个单位管辖的工程不能组成一个保管单位。

第十七条 竣工文件组成保管单位时,应分别对施工资料、工程日志进

行整理装订成册,对图纸进行折叠,案卷要编张号。

第十八条 组成保管单位时,可视文件图纸的多少(文字材料装订厚度

不能超过20mm),又可组成若干个保管单位。一个盒子装一卷(除涵洞和挡墙外)。如果该单项工程竣工文件较少,可将文字材料装订成册,图纸散装在后。一盒内均是图纸时,全部散装在盒子里,加上封底封面和卷内目录。

第十九条 卷内张页号的编制。

一、一个保管单位内按施工资料、工程日志、图纸的先后顺序排列,

统一编一个张号,不是一个保管单位的,不能连续编张号。

二、张号从施工资料的内容开始,统一用阿拉伯数字,采用铅笔从1

起编,卷内目录、备考表、扉页、封面均不编号。

三、卷内张号的位置: 卷内施工资料及工程日志在每一张的右上角(双

面字页编一个张号);图纸在图标的右上方。

四、照片在卷内的张数,粘贴在白纸上的仅算白纸张数,每张白纸粘

贴两张照片并作说明,张页号一律采用软铅笔书写。

五、一个保管单位内如有图纸,且本身有张号,可不必另行编张号,

如图纸与施工资料放在一个盒内,不管图纸是否有目录,应统一编张号。

六、竣工文件封底、封面、卷内目录、盒子均按铁道部办档(86)号

文件办理。档案盒面字样、除期限、密级及卷背不填写外,其余采用软铅笔填写。

第二十条 竣工图应正确反映竣工工程隐蔽部位的处理情况和工程地

质、水文地质情况;对各部建筑尺寸、建筑材料和建筑标高标注明确清晰,关键部位应附放大样图,变更设计应纳入竣工图;根据竣工图能够详细了解工程全貌及其具体建筑位置;准确计算出全部工程数量;运营期间,对养护维修起到参考作用。

第二十一条 各工点竣工图,应完工一处绘制一处,绘图软件统一采用

CAD2004绘制。施工队在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向项目部交出竣工图及全部成型的竣工资料,项目部应组织力量及时编制、审核好全部文件。

第二十二条 图幅按以下标准图幅选用,如果图幅需要加长,按1/8的

模数延长(420×1/8)。

C 10

第二十三条 图标按以下样式采用。位置如上图所示

一、主管工程师栏应由施工队主管工程师签认,项目负责人栏应由施

工队负责人或项目部总工程师签认,项目经理栏应由项目部经理签认,监理工程师栏应由驻队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复核栏应由项目部工程技术部长签认,禁止一人签认完以上各栏。如果单位工程系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施工,图标中需签认各栏均需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签认。图标各栏均应在

腊底图上签认填写,严禁在蓝图上签认填写。

二、图中仅有一个比例尺,比例尺栏内填写该比例尺,如图中采用了两个以上的比例尺,比例尺栏内应填写“如图”。

三、图号可按原施工设计图各专业图号编排,但需将施工设计图图号中“施”字改为“竣”字。

1、路基、挡墙、涵渠、房屋、通信等以标段为一个单元,统一顺里程增加方向编号。

2、桥梁、隧道按全线统一图号编号。

3、车站布置图编号按全线统一图号编号。

4、信号图图号按全线统一图号编号。

第二十四条 角标位置如图幅中所示,半径为7.5mm。如果同专业存在多张横断面图时,第一张图和最后一张图同时有图标和角标,中间仅采用角标。用分数式样表示该图为第几张分张数和总张数,其中分子表示分张数,分母表示总张数。

第二十五条 竣工图中要求线条反差良好,字迹清晰。竣工图图例、线条和线型采用、字体、字号必须符合CAD制图规范及相关规范要求。竣工图说明应采用标准专业的竣工语言。挡土墙与路基附属分开绘制,单独组卷,每个挡土墙为一卷。各专业竣工图应一并将主要工程数量列表于图上。

第二十六条 竣工文件折叠成手风琴式,规格为297×210mm,不留装订线,图标和角标外露。为使图标外露,叠图时应从图标处往后叠。

第二十七条 竣工底图和蜡底图分别以编制单位卷成卷,装入底图筒内或平放在底图柜内,并贴上封套,封套上应注明:项目名称、图名、里程或地点、张数等。

第二十八条 文字材料必须采用单面复写纸、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书写

或采用黑色色带针式、喷墨打印机打印,严禁使用激光打印机打印。字体、字号符合文字材料档案要求。

第二十九条 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检查记录、检验批、试验报告、原材料出厂合格证等原始记录,按工程项目和内容分别放在平时立卷盒内,以防文字资料的散失和损坏。

第三十条 工程总结由项目部负责编写,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合同起止里程,沿线的基本情况及工程概况。

二、工程的重要性,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在路网规划中

的位置。

三、主要技术标准。

四、主要工程数量。

五、工程特征及施工概况、推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

的情况(含接受任务经过、地方政府的领导和支持情况)。

六、开工与竣工日期。

七、重大的设计变更情况、重大的事故情况及处理方法结

果,降低造价情况,标段完成的总造价与概算比。

八、经验与教训。

九、形成日期(盖章)。

第三十一条 施工小结是单位工程的历史记载,要如实反映竣工图上不能反映的内容。按工点单独编写,一般房屋分片编写,重点病害工程分工点编写。主要内容有:

一、开竣工日期。

二、施工方法。

三、施工组织和使用的施工工具。

四、施工过程遇到的重大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处理结果和测试情况。

五、变更设计的原因、情况及次数。

六、病害处理情况及处理后观测记录和平面示意图。

七、建筑材料、试验结果和圬工检查试验试压情况及桩

基无损检测情况。

八、隧道压浆效果、净空测量结果及隧道漏水情况和衬砌无损检测情况。

九、工程评价(合格、不合格)

十、工程有无病害或遗留问题,若存在病害及遗留问题要注明病害类型及程度以及何类遗留问题;若无病害或遗留问题,应在小结中注明该工程无病害或遗留问题。

十一、其他需说明的情况(如:针对对口交验中提出的各项问题已逐项进行了整改无问题)

第三十二条 工程日志记载的主要内容为每个单位工程开工日期、气温、气候等情况,各部位、工序开工及完工日期,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措施、施工负责人及技术人员在关健工序向施工人员交待的情况及施工注意事项、地质水文变化情况、采用爆破施工时眼孔数量及装药量及调整情况、有无坍孔情况、砼灌注方式、参加隐蔽工程检查人员姓名及检查情况等。严禁工程日志以记“流水帐”方式书写和留下空白页。

第三十三条 工程日志薄是施工过程质量、安全控制的具体表现,施工技术人员必须严肃认真按时填写各工点的工程日志薄。各标段应加强这项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工作。

第三十四条 工程数量及汇总表

一、 工程数量的计算

1、工程细目必须与验工细目相同。

2、涵洞侵占填方体积可不计算;桥台缺口土石方计入桥梁附

属工程;隧道边墙计算时,应扣除避车洞、花边墙所侵占的体积。

3、土石方以立方米为单位,小数点以后四舍五入。

4、圬工以立方米为单位,分部位和建筑材料及圬工等级,取小数点后一位,一位以后四舍五入,如为整数时,小数点后应写为“0”。

5、其它以概预算所列单位为计算单位, 取小数点后一位,一位以后四舍五入,如为整数时,小数点后应写为“0”。

6、工程数量计算单应书写清晰、工整,按工点、工号分开装订成册。

二、 工程数量汇总表

1、按工点填写工程竣工数量表。

2、房屋应按站填写工程竣工数量表。

3、各专业竣工数量汇总表应包括铁道部发布的《铁路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结算和交付使用资产编制办法》所需的固定名称、单位和数量(铁财[2002]92号文)。

第三十五条 表格统一采用建交表1-28、质统1-80、铁程检1-47,新验标表格(先采用检验批,其内容不够时,采用铁程建表补充完善)采用A4幅面。表格统一采用打印机打印,结论手签写。

第三十六条 每一个保管单位,均应填写卷内目录,以揭示每一个案卷内容。

1、卷内目录“名称”栏第一格应填写本卷单项工程名称,案卷标题级单位工程的统一里程。

2、将盒内每份施工资料、工程日志、图纸的内容逐项登在卷内目录“名称”栏第二格以后各格内,文件、图纸标题填写全称。卷内目录“张次”

栏内只需填该内容的首页号,不必填起、止号,但终件填起止号(如最后一项内容只有一张是50号,也要填上50~50)。

3、文件、图纸如有编号的(即文件号、图号),应在卷内目录的“图号或文件号”栏内填写清楚。

第三十七条 竣工文件软封面采用计算机套打格式;封底用钢笔填写,字迹工整;卷内目录全部采用计算机打印。(字体仿宋、4号字)

第三十八条 竣工文件文字材料纸张必须是50克(含50克)以上的优质白纸,统一采用A4幅面。

第三十九条 案卷装钉时,必须去除金属物、空白页,采用四针装订法,蝴蝶结打在封底。最后印刷厂(书装)盒内摆放顺序如下

一、 文件字材料装钉成册,图纸散放在后的情况,按以下

顺序摆放

1、封面

2、卷内目录

3、文字材料

4、照片

5、封底

6、竣工图

二、竣工文件多卷装在一盒,按里程顺序从小到大摆放。每卷装订顺序同上。

三、全为竣工图情况,按以下顺序摆放

1、封面

2、卷内目录

3、竣工图(不装订)

4、封底

第四十条 档案移交目录与档案移交封面,均采用计算机打印。移交目录编号应与档案盒背脊上方和正面右上角标注编号(该编号应统一)相同,以便今后对照移交。

(四) 地亩档案编制及整理

第四十一条 地亩档案的组成内容。

一、铁路基本建设工程用地小结和竣工文件的编制说明。应包括的内容:

1、铁路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工程名称、设计单位名称、施工单位名称、开(竣)工日期等。

2、铁路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和拆迁工作基本情况。包括建设用地总数量,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划拨国有土地、回收铁路既有土地数量,各种地类(如耕地、菜园、鱼塘、果林等数量)以及各类用地在各行政区情况。

3、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问题处理的情况。

4、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

二、铁路基本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1、国家发改委、铁道部有关建设项目任务书、可行性研究的批准文件。

2、其它设计、审查文件。

三、铁路基本建设用地申请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文件。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国家基本建设征(拨)用土地呈报表》。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 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签章的建设项目征地图(应与《国家基本建设征(拨)用土地呈报表》相配套)。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与铁路建设主管部门联合签发的有关建设用地和工程拆迁的文件(包括纪要、通知、函、电报、协议、

报告等)。

4、地方人民政府逐级请示上报和批复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文件和资料。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选址意见书》。

6、压覆矿产资源和地质灾害评估报告。

7、政府林业、水利、文物、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

四、基本建设工程征用、划拨、回收和以其他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土地及青苗补偿和拆迁建筑物、构筑物协议书。

1、协议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

2、协议书必须写明铁路基本建设工程建设用地的种类、被拆迁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附作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约期限、地点、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

五、铁路建设用地、青苗及拆迁建筑物补偿清册(建交-6), 应加盖区或县、镇或乡、村的公章,并有收款单位、个人签字盖章。

六、铁路建设项目补充耕地及交纳开垦费清册(建交-28), 应加盖区或县、镇或乡、村的公章。

七、收(付)款凭证。收款凭证指收到建设、施工单位付出各钟款项的单位所开具的收款收票。付款凭证指是银行出具的由建设、施工单位用转帐、信汇等方式付出各种款项凭证的留存联。

八、铁路用地界桩表(建交-7), 应加盖区或县国土局、镇或乡、村的公章。

九、统一里程施工里程对照表(建交-5)。

十、铁路用地平面图。分区间和站场(区间与站场分界点为远方信号机,两者各延长50m),依据铁路建设项目征地图,结合铁路建设项目建设

用地情况,绘制建设用地竣工平面图。

1、比例尺选用1:2000,比照设计图绘制(坐标方格,图幅四角附近的坐标方格网应标注国家坐标系统坐标值;等高线只绘10m粗线,与线路平行的等高线和管线可不标绘;等高线在靠近地界线约4—6mm处应终结,且在封闭地界内不应存在等高线),要求标绘市、县(区)、乡(镇)、村各级行政境界线,标注市、县(区)、乡(镇)、村名称。

2、标绘铁路用地界线,既有线改造应标绘原铁路用地界线和本次施工用地界线。

3、标绘界桩点,标注界桩点坐标。标注铁路线路中心线至铁路用地界线的垂直距离和竣工里程(采用分数表示,分母表示竣工里程,分子表示界桩点至线路中心的垂直距离),地界附近建筑、道路等全貌、地物及全部铁路设施应标注清楚。正线线路中心线上整里程处(公里处、半公里处)要标明里程;前进方向右侧标施工里程,前进方向左侧标统一里程,同时简要显示百米标。

4、每一县(区)境内土地要求计列用地总数(亩)和分类数,注明所属乡(镇)的名称、土地面积、土地类别。在一个乡(镇)与另一个乡(镇)的分界处加盖两乡(镇)政府的公章。图纸尾页要有征地清册表。两张图纸连接处加盖地方国土部门骑缝章。

5、车站用地总平面图:要求站内线路(包括进站公路)、房屋等全部设备按比例标示齐全,并注明用地边界。标注车站中心施工里程和统一里程。图纸由县政府土地局、乡(镇)盖章。

6、图幅长度超过1米,应在图中适当位置加盖印章。

7、竣工图封面应盖国土局公章。

十一、铁路用地平面图底图须加盖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印章。

十二、建设用地完税证明或免交凭证。占用税完税证明或免税通知单,应由当地人民政府税务机关出具手续完备、具有法律效力的原始文件。

十三、铁路建设项目用地、拆迁及各项补偿完结结案表(建交-27)。结案表由建设、施工单位,原权属所有者、当地县(市)人民政府和土地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后加盖公章

十四、《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清册。

第四十二条 地亩档案装钉顺序及整理要求

一、装钉顺序

1.封面

2.卷内目录

3.建设用地小结和竣工文件的编制说明

4.基本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5.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及办理农用地转用的审批手续。

6.基本建设工程征用、划拨、回收和以其他方式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及青苗补偿和拆迁建筑物、构筑物协议书。

7.基本建设工程征用、划拨、回收和以其他方式依法取得使用权土地及青苗补偿和拆迁建筑物、构筑物清册。

8.收(付)款凭证。

9.建设用地界桩表。

10.耕地占用税完税证明或免税通知单。

11.结案表。

12.备考表。

二、整理要求

1、铁路基本建设工程建设用地竣工文件应做到分类清楚、编目明确、

标题准确、书写工整、编号有序、周边整齐、装订美观。

2、建设用地竣工文件不得使用圆珠笔、蓝色或双面复写纸。图件不得使用复印件。

3、铁路基本建设工程建设用地竣工平面图、铁路基本建设工程建设用地竣工平面图底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图、国有土地使用证不与其他施工文件一起装订。

4、竣工文件装订时,应剔除易锈物(大头针、回行针、订书针等),纸张破裂应用胶水修补,不得用透明胶带和用浆糊等易霉物粘贴。

5、竣工文件应按竣工里程的前后顺序排列,难以按里程顺序排列,可按站序或时间先后排列。

6、用地界应为封闭细实线,所有铁路工程构筑物(隧道天沟、桥、路基侧沟、涵洞进出口端头、永久性房屋等)均不得超出界外。

7、竣工图(用地图)要求折成297×210mm,图标外露。

(五) 附则

第四十三条 竣工文件按科技档案案卷移交目录顺序装入木箱,木箱规格750mm×500mm×470mm,双开门,也可采用铁皮档案柜并标注箱内竣工文件内容。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由成都铁路局达州建设指挥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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