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奖惩条例
1 目的
1.1 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1.2 本条例规定了员工奖惩的目的、适用范围、原则、部门职责、奖惩标准及程序,着力于强化员工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2 适用范围
2.1本条例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与实习员工)。 2.2 本条例适用于公司注明以及未注明奖惩条款的各项规章制度。 3 术语和定义
直接责任人:直接违规违纪者。
直接管理责任者:直接上级(主管级人员或部长、主任级人员)。
间接管理责任者:间接上级(部长、车间主任,还可追溯到公司级领导)。 4 管理流程 无
5 工作要求 5.1职责分工
5.1.1人力资源部负责对本条例的维护,并负责相应的人力资源管理情况通报
5.1.2综合管理部负责对目标、行政、安全、综合等相关情况通报,对于企业重要事项的公示可以采用快报的形式。
5.1.3质量工程部负责对与质量工作有关事件(包括进货检验、生产过程检验、试验及实验、成品检验等)进行通报。
5.1.4计调中心负责对与生产管理有关事件(包括计划、设备、工装、作业现场6S)进行通报。 5.1.5技术管理部负责对项目研发、技术资料管理、工艺文件执行情况的通报。
5.1.6财务部、资金中心、成控部、物流部负责对归口管理过程的异常情况进行统计,报综合部督查室进行通报。
5.1.7信息中心负责对公司网络管理通报。 5.1.8各车间负责本区域内异常情况的各类通报。 5.1.9公司相关领导负责审核提交的奖惩建议。 5.2奖惩原则
5.2.1教育为主:惩罚不是目的,关键在于教育当事人认识到问题根源所在,并防止当事人再次发生同样的过失。
5.2.2举一反三:处罚原则上都应通报相关员工,以达到惩前毖后的作用。 5.2.3一视同仁:同样的过失,不同的人受到的处罚原则上应一致。 5.2.4严格兑现:一旦对责任者决定处理通报,必须严格执行。
5.2.5遵守法纪:对于严重过失的责任人,触及刑法的,应当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3 考核类别 5.3.1经济考核。 5.3.2教育考核。 5.4考核标准
5.4.1经济考核标准
5.4.1.1经济考核按各部门与公司签订的《年度目标计划责任书》执行。
5.4.1.2根据公司发展和管理的需要,经总经理批准,考核和奖励可不受本文规定限制。 5.4.1.3其它考核详见《员工考核条列》。
5.4.2教育考核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分别予以以下教育考核: 5.4.2.1通报批评、警告、记过、留厂察看或开除等
5.5考核一般要求
5.5.1如违反条款两条以上,可以合并处罚。
5.5.2对于同一条款连续违反三次及以上,可对直接责任人加倍处罚,同时追溯直接管理责任。 5.5.3如造成财物损失的,可在考核之后提出赔偿损失,其中主要责任承担赔偿金额的70%,次要责任承担赔偿金额的30%。 5.6奖惩条例
5.6.1详见附录A《员工奖励条例》 5.6.2公司级奖励经部门领导审核,报常务副总经理或以上领导批准。500元(含)以下的考核,由部门领导/车间主任审核,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大于500元的由部门领导/车间主任审核,常务副总审定,总经理批准。
5.6.3 各车间的奖励经各课课长审核,报车间主任及以上领导批准。100元(含)以下的考核,由各课课长审核,车间主任批准。100元以上500元(含)内的考核,由车间主任审核,常务副总批准。大于500元的由车间主任审核,常务副总审定,总经理批准。
5.6.4质量奖励基金的来源:公司内部考核的全部金额;公司对供方质量索赔50%的金额(在线索赔) ;总裁特批纳入质量基金的费用。各车间可建立内部质量奖励基金,其内部考核金额返80%作为基金的来源,由综合管理部督查室建立对应的台账,该款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其它用途。
5.6.5如对考核有异议,由申诉人将申诉要求以及证据等资料报集团督导部,由集团督导部组织复核,复核结果由总经理批准。如再有异议,由总经理裁决。并按总经理的意见执行。 5.6.6所有的奖惩记录由相关处罚实施部门保存1年。 6相关文件
6.1员工奖励条例 6.2员工考核条例 7相关记录
7.1******通报(奖惩通报格式)
7.2******快报(企业重要事项的公示)
1、1-14项为质量奖励条款,资金来源为质量奖励基金;对于非质量奖励条款(15-39项)的资金来源不为质量奖励基金。
2、在线检测发现零部件不可用的奖励,原则上不超过20元/次。
3、不在以上项目的奖励,可参照《在线索赔管理办法》等相关条款进行奖励。
附件B: 员工考核条例
备注:
1.如违反以上条款两条以上,可以合并处罚。
2.如有损失,则主要责任承担70%,次要责任承担30%。
3.对于公司当期重点工作并规定有奖惩办法的按其办法执行。
4.如发生的事件为本条例中未提到的,参照相关条款进行。无参照条款的视情节轻重处罚10-200元。
员工奖惩条例
1 目的
1.1 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1.2 本条例规定了员工奖惩的目的、适用范围、原则、部门职责、奖惩标准及程序,着力于强化员工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2 适用范围
2.1本条例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与实习员工)。 2.2 本条例适用于公司注明以及未注明奖惩条款的各项规章制度。 3 术语和定义
直接责任人:直接违规违纪者。
直接管理责任者:直接上级(主管级人员或部长、主任级人员)。
间接管理责任者:间接上级(部长、车间主任,还可追溯到公司级领导)。 4 管理流程 无
5 工作要求 5.1职责分工
5.1.1人力资源部负责对本条例的维护,并负责相应的人力资源管理情况通报
5.1.2综合管理部负责对目标、行政、安全、综合等相关情况通报,对于企业重要事项的公示可以采用快报的形式。
5.1.3质量工程部负责对与质量工作有关事件(包括进货检验、生产过程检验、试验及实验、成品检验等)进行通报。
5.1.4计调中心负责对与生产管理有关事件(包括计划、设备、工装、作业现场6S)进行通报。 5.1.5技术管理部负责对项目研发、技术资料管理、工艺文件执行情况的通报。
5.1.6财务部、资金中心、成控部、物流部负责对归口管理过程的异常情况进行统计,报综合部督查室进行通报。
5.1.7信息中心负责对公司网络管理通报。 5.1.8各车间负责本区域内异常情况的各类通报。 5.1.9公司相关领导负责审核提交的奖惩建议。 5.2奖惩原则
5.2.1教育为主:惩罚不是目的,关键在于教育当事人认识到问题根源所在,并防止当事人再次发生同样的过失。
5.2.2举一反三:处罚原则上都应通报相关员工,以达到惩前毖后的作用。 5.2.3一视同仁:同样的过失,不同的人受到的处罚原则上应一致。 5.2.4严格兑现:一旦对责任者决定处理通报,必须严格执行。
5.2.5遵守法纪:对于严重过失的责任人,触及刑法的,应当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3 考核类别 5.3.1经济考核。 5.3.2教育考核。 5.4考核标准
5.4.1经济考核标准
5.4.1.1经济考核按各部门与公司签订的《年度目标计划责任书》执行。
5.4.1.2根据公司发展和管理的需要,经总经理批准,考核和奖励可不受本文规定限制。 5.4.1.3其它考核详见《员工考核条列》。
5.4.2教育考核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分别予以以下教育考核: 5.4.2.1通报批评、警告、记过、留厂察看或开除等
5.5考核一般要求
5.5.1如违反条款两条以上,可以合并处罚。
5.5.2对于同一条款连续违反三次及以上,可对直接责任人加倍处罚,同时追溯直接管理责任。 5.5.3如造成财物损失的,可在考核之后提出赔偿损失,其中主要责任承担赔偿金额的70%,次要责任承担赔偿金额的30%。 5.6奖惩条例
5.6.1详见附录A《员工奖励条例》 5.6.2公司级奖励经部门领导审核,报常务副总经理或以上领导批准。500元(含)以下的考核,由部门领导/车间主任审核,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大于500元的由部门领导/车间主任审核,常务副总审定,总经理批准。
5.6.3 各车间的奖励经各课课长审核,报车间主任及以上领导批准。100元(含)以下的考核,由各课课长审核,车间主任批准。100元以上500元(含)内的考核,由车间主任审核,常务副总批准。大于500元的由车间主任审核,常务副总审定,总经理批准。
5.6.4质量奖励基金的来源:公司内部考核的全部金额;公司对供方质量索赔50%的金额(在线索赔) ;总裁特批纳入质量基金的费用。各车间可建立内部质量奖励基金,其内部考核金额返80%作为基金的来源,由综合管理部督查室建立对应的台账,该款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其它用途。
5.6.5如对考核有异议,由申诉人将申诉要求以及证据等资料报集团督导部,由集团督导部组织复核,复核结果由总经理批准。如再有异议,由总经理裁决。并按总经理的意见执行。 5.6.6所有的奖惩记录由相关处罚实施部门保存1年。 6相关文件
6.1员工奖励条例 6.2员工考核条例 7相关记录
7.1******通报(奖惩通报格式)
7.2******快报(企业重要事项的公示)
1、1-14项为质量奖励条款,资金来源为质量奖励基金;对于非质量奖励条款(15-39项)的资金来源不为质量奖励基金。
2、在线检测发现零部件不可用的奖励,原则上不超过20元/次。
3、不在以上项目的奖励,可参照《在线索赔管理办法》等相关条款进行奖励。
附件B: 员工考核条例
备注:
1.如违反以上条款两条以上,可以合并处罚。
2.如有损失,则主要责任承担70%,次要责任承担30%。
3.对于公司当期重点工作并规定有奖惩办法的按其办法执行。
4.如发生的事件为本条例中未提到的,参照相关条款进行。无参照条款的视情节轻重处罚10-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