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优惠政策

企业改制重组契税优惠延长解读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公布《关于延长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通知表明,自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对于企业改制重组所涉及的契税优惠政策,我国将把其执行期限延长3年。此前《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4号的执行时间已于2005年底到期。这次,有关部门为了继续支持企业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决定对企业改制重组涉及的契税政策,继续按照原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执行期限为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那么我国在契税政策方面作过哪些重要调整?财税〔2003〕184号文件对企业改制重组涉及的契税政策作了哪些规定,其延长优惠3年的目的是什么呢?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曾在2001年10月下发了《关于企业改革中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61号),为企业各种改组改制中涉及的契税政策给予了明确,并对国有、集体企业经批准改建成全体职工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等改制重组行为涉及的契税给予免税优惠。财税〔2001〕161号文件由于规定的优惠对象比较有限,而且在随着经济活动的发展,能带给企业的税收优惠大打折扣。 为了支持企业的改制重组,不增加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的税收负担,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003年8月又下发了财税〔2003〕184号文件,对企业改制重组所涉及的契税政策进行了调整。调整的重点内容包括:

企业公司制改造。非公司制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含国有独资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对改建后的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非公司制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以其部分资产与他人组建新公司,且该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在新设公司中所占股份超过50%的,对新设公司承受该国有独资企业(公司)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企业股权重组。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企业上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

国有、集体企业实施“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由职工买断企业产权,或向其职工转让部分产权,或者通过其职工投资增资扩股;将原企业改造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对改造后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承受原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企业合并。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依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改建为一个企业,对其合并后的企业承受原合并各方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企业分立。企业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资主体相问的企业,对派生方、新设方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不征收契税。

企业出售。国有、集体企业出售,被出售企业法人予以注销,并且买受人妥善安置原企业30%以上职工的,对其承受所购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减半征收契税;全部安置原

企业职工的,免征契税。

企业关闭、破产。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关闭、破产后,债权人(包括关闭、破产企业职工)承受关闭、破产企业上地、房屋权属以抵偿债务的,免征契税;对非债权人承受关闭、破产企业上地、房屋权属,几妥善安置原企业30%以上职工的,减半征收契税;全部安置原企业职工的,免征契税。

所谓“妥善安置原企业职工”,是指国有、集体企业买受人或关闭、破产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承受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原企业职工进行合理补偿,并与被安置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的劳动用工合同,以及按照《劳动法》落买相关政策。

其他。经国务院批准实施债权转股权的企业,对债权转股权后新设立的公司承受原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政府主管部门对国有资产进行行政性调整和划转过程中发生的土地、房屋权属转移,不征收契税。

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无偿划转,不征收契税。

在财税〔2003〕184文件执行过程中,对企业改制重组支持的效果十分明显,但该政策已经于2005年底到期,考虑到各地企业改制重组的任务还比较重,而且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并没有对地方的财政收入产生重大影响,为继续支持企业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财税〔2003〕184号文件对企业改制重组的契税优惠规定继续执行,延长3年。

2008年内蒙古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不实行平行志愿实行网报志愿 显示左栏

教育部今年鼓励各省、市、自治区采取平行志愿投档。从我区实际出发,经研究我区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各志愿和高职高专批第一

志愿后的各志愿实行网上分段多次公开填报志愿(以下简称网报志愿)。

网报志愿与平行志愿的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进一步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降低新生报到流失率。

我区实行的网报志愿实际上就是考生网上实时在线填报志愿。与平行志愿相比网报志愿有以下三点好处:

一、考生网报志愿知晓的动态信息量是考生填报平行志愿无法知晓的,即考生网报志愿时可以从网上实时查询知晓以下动态信息:1、按院校招生计划1:1比例和一定比例当前投档最低分和报考人数;2、考生在网报志愿后所报院校分专业当前报考人数及按1:1比例各专业投档最低分;3、本人在所报院校中的排序位次;4、考生未报志愿的其他院校的分院校、分专业当前报考人数。

二、由于平行志愿是在相对静态下一次性征集考生志愿,考生填报第二及以后的志愿时无法预测招生学校的剩余招生计划。由于网报志愿是在相对动态下多次填报志愿,考生填报第二及以后的志愿时可以从网上查询知晓招生学校的剩余招生计划。

三、考生填报平行志愿后不得修改所报志愿。考生网报志愿时可以根据网上提供的动态信息、本人实际、学校招生章程规定的专业要求和录取规则在规定时间内修改自己的志愿。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醒有关部门和广大考生在网报志愿期间注意以下几点:

一、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各高级中等学校负有为本校考生网上报名、网上分批多次公开填报、补报志愿、网上查询信息提供无偿服务的职责。各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有为本旗县区社会考生网上报名、网上分批多次公开填报、补报志愿、网上查询信息提供有偿服务的职责。通信管理局协调各承担相关网络服务的电信运营公司对高级中等学校和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上网提供技术支持和优质服务。

二、所有考生在网报志愿前都要按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制作的《2008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培训视频教材》接受统一培训。

三、由于考生档案是按招生计划一定比例超计划投档,加之考生是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等原因,经网报志愿符合招生院校投档比例内分数要求已经投档的考生未必能全部录取。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下发了《关于做好2008年网上填报志愿有关事宜的通知》(内蒙教招考信发[2008]9号文件),公布了《2008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实施办法》

(以下简称《网报志愿实施办法》),明确了今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具体实施细则。 文件要求各地要做好我区今年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的准备工作。各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要建设好考生服务中心,负责社会考生网报志愿;各中学负责在校生网报志愿,在网报志愿期间要按批次、按分数段对考生实施分组管理。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要做好考生网报志愿的管理及服务工作,做到满足本科二批上线考生每人一台上网电脑的实际需要,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考生都能顺利进行网

上填报志愿。

根据《网报志愿实施办法》,我区今年普通高校招生网报志愿工作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需要考生和

社会周知。

一、我区网报志愿三大特点

1.实时在线填报。2008年我区实施的网上填报志愿,是实时在线的网上填报。这种填报方式使信息更加透明,主要表现在考生不但知道自己所报的志愿,还可以知道有哪些考生和自己报考了同一所院校,真正做到知己知彼。考生在填报志愿过程中可随时查询本人在所报院校中的排名,通过比对该校招生计划数,可以较准确地判断是否修改志愿。此外,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将每隔一到两个小时公布一次各学校、各专业当前报考人数及按一定比例投档预计分数。考生可根据这些信息,以及学

校的招生专业要求和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规则不断修改志愿,直到满意为止。

这种填报模式基本可使考生在报志愿时就知道自己能否被该高校录取,极大地提高了志愿命中率。

2.分时分段结束。为保证网络畅通无阻,今年网上填报志愿将根据考生分数,分时分段结束填报志愿。即在每一次网报志愿过程中,不同分数段的考生填报志愿结束时间不同,相对高分段考生先结束,相对低分段考生后结束。考生一定要清楚自己所在分数段的网报志愿具体结束时间,在规定时间

内修改所报志愿。

3.填报与修改志愿两大环节。每一次网报志愿都分为填报志愿和修改志愿两个环节,这两个环节

以两个时间段进行划分。

第一是填报志愿环节。所有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在这一环节完成初次填报志愿,超过这一时间段将错过本次网上填报志愿。此外,已经填报又临时改变主意不想再报志愿的考生须在此环节删除志愿。也就是说,在该环节内,考生可以完成以下三个内容:必须完成初次填报志愿;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

否放弃本次填报志愿(即删除志愿);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志愿。

第二是修改志愿环节。在该时间段内,只允许经过第一环节的考生修改志愿(可多次修改),而不

能新填报志愿、也不能删除志愿。考生不要等到最后修改志愿,以免由于特殊原因造成延误。

二、网报志愿的范围、时间,以及通知考生的具体方式

7月12日开始本科一批第一次网报志愿,7月18日开始本科二批第一次网报志愿,7月25日开始本科三批第一次网报志愿,以上各批次后续志愿随录取进度另行通知;高职高专批网上填报第二志愿

及后续志愿随录取进度通知考生;9月25日至29日网上填报专科补录志愿。

每一次网报志愿的具体时间,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通过以下三种方式通知考生:一是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网上填报志愿专栏”公告通知考生;二是通过内蒙古电视台蒙汉语卫视频道屏幕滚动字幕通知考生;三是通过10628833短信平台群发短信。请考生在网报志愿期间确保手机开机,

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相关信息。

三、所有考生要接受网报志愿培训,并于6月25日参加网报志愿模拟演练

《关于做好2008年网上填报志愿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各中学和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加强对考生

网报志愿的培训,并做好考生网报志愿模拟演练工作。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制作了《2008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网上填报志愿视频培训教材》,所有考生必须在6月25日前观看学习该教材。通过学习该教材,考生可以知道网报志愿程序有哪些功能、供查询和浏览的信息有哪些,每一步应该如何操作,以及考生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教材通过举例说明和具体演示可以使考生一目了然,做到心中有数。在校生由所在中学负责培训;社会

考生由旗县区招生机构负责培训。

为使考生实际掌握网报志愿具体操作规程,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于6月25日上午举行网上填报志愿模拟演练。网报志愿模拟演练使用本科一批非定向招生计划。模拟演练的网址与真正网报志愿网址相同。演练结束后考生网报演练志愿数据将全部清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要求所有考生不论分数高低都要参加模拟演练。演练的目的就是为考生提供一个具体操作的平台,熟悉网报志愿步

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考生在正式网报志愿时能顺利进行填报。

四、有关网报志愿的几点注意事项

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醒考生和家长,应密切关注网上填报志愿的时间,对于牧区或家离学校较远的考生来说,更要注意及时接收相关信息,不要错过网上填报志愿。考生须自己填报志愿,不得委托或代替他人填报。如忘记密码,应本人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查询。 据了解,考生网报志愿期间,可选择向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提交两项申请。一是准备补习的考生提交不再填报志愿的书面申请;二是网上填报志愿后,可选择是否打印《志愿确认表》并进行签字确

认。

凡网上填报志愿且被录取的本科考生,应于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未报到者,本年度不得再改录其他高校,其信息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提供给下一年该考生报考的院校。 此外,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还提倡所有在校生应在学校填报志愿,社会考生应在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设

置的考生服务中心填报志愿,以便集中应对突发事件

企业改制重组契税优惠延长解读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公布《关于延长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通知表明,自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对于企业改制重组所涉及的契税优惠政策,我国将把其执行期限延长3年。此前《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4号的执行时间已于2005年底到期。这次,有关部门为了继续支持企业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决定对企业改制重组涉及的契税政策,继续按照原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执行期限为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那么我国在契税政策方面作过哪些重要调整?财税〔2003〕184号文件对企业改制重组涉及的契税政策作了哪些规定,其延长优惠3年的目的是什么呢?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曾在2001年10月下发了《关于企业改革中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61号),为企业各种改组改制中涉及的契税政策给予了明确,并对国有、集体企业经批准改建成全体职工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等改制重组行为涉及的契税给予免税优惠。财税〔2001〕161号文件由于规定的优惠对象比较有限,而且在随着经济活动的发展,能带给企业的税收优惠大打折扣。 为了支持企业的改制重组,不增加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的税收负担,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003年8月又下发了财税〔2003〕184号文件,对企业改制重组所涉及的契税政策进行了调整。调整的重点内容包括:

企业公司制改造。非公司制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含国有独资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对改建后的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非公司制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以其部分资产与他人组建新公司,且该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在新设公司中所占股份超过50%的,对新设公司承受该国有独资企业(公司)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企业股权重组。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企业上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

国有、集体企业实施“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由职工买断企业产权,或向其职工转让部分产权,或者通过其职工投资增资扩股;将原企业改造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对改造后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承受原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企业合并。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依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改建为一个企业,对其合并后的企业承受原合并各方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企业分立。企业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资主体相问的企业,对派生方、新设方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不征收契税。

企业出售。国有、集体企业出售,被出售企业法人予以注销,并且买受人妥善安置原企业30%以上职工的,对其承受所购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减半征收契税;全部安置原

企业职工的,免征契税。

企业关闭、破产。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关闭、破产后,债权人(包括关闭、破产企业职工)承受关闭、破产企业上地、房屋权属以抵偿债务的,免征契税;对非债权人承受关闭、破产企业上地、房屋权属,几妥善安置原企业30%以上职工的,减半征收契税;全部安置原企业职工的,免征契税。

所谓“妥善安置原企业职工”,是指国有、集体企业买受人或关闭、破产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承受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原企业职工进行合理补偿,并与被安置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的劳动用工合同,以及按照《劳动法》落买相关政策。

其他。经国务院批准实施债权转股权的企业,对债权转股权后新设立的公司承受原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政府主管部门对国有资产进行行政性调整和划转过程中发生的土地、房屋权属转移,不征收契税。

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无偿划转,不征收契税。

在财税〔2003〕184文件执行过程中,对企业改制重组支持的效果十分明显,但该政策已经于2005年底到期,考虑到各地企业改制重组的任务还比较重,而且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并没有对地方的财政收入产生重大影响,为继续支持企业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财税〔2003〕184号文件对企业改制重组的契税优惠规定继续执行,延长3年。

2008年内蒙古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不实行平行志愿实行网报志愿 显示左栏

教育部今年鼓励各省、市、自治区采取平行志愿投档。从我区实际出发,经研究我区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各志愿和高职高专批第一

志愿后的各志愿实行网上分段多次公开填报志愿(以下简称网报志愿)。

网报志愿与平行志愿的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进一步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降低新生报到流失率。

我区实行的网报志愿实际上就是考生网上实时在线填报志愿。与平行志愿相比网报志愿有以下三点好处:

一、考生网报志愿知晓的动态信息量是考生填报平行志愿无法知晓的,即考生网报志愿时可以从网上实时查询知晓以下动态信息:1、按院校招生计划1:1比例和一定比例当前投档最低分和报考人数;2、考生在网报志愿后所报院校分专业当前报考人数及按1:1比例各专业投档最低分;3、本人在所报院校中的排序位次;4、考生未报志愿的其他院校的分院校、分专业当前报考人数。

二、由于平行志愿是在相对静态下一次性征集考生志愿,考生填报第二及以后的志愿时无法预测招生学校的剩余招生计划。由于网报志愿是在相对动态下多次填报志愿,考生填报第二及以后的志愿时可以从网上查询知晓招生学校的剩余招生计划。

三、考生填报平行志愿后不得修改所报志愿。考生网报志愿时可以根据网上提供的动态信息、本人实际、学校招生章程规定的专业要求和录取规则在规定时间内修改自己的志愿。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醒有关部门和广大考生在网报志愿期间注意以下几点:

一、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各高级中等学校负有为本校考生网上报名、网上分批多次公开填报、补报志愿、网上查询信息提供无偿服务的职责。各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有为本旗县区社会考生网上报名、网上分批多次公开填报、补报志愿、网上查询信息提供有偿服务的职责。通信管理局协调各承担相关网络服务的电信运营公司对高级中等学校和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上网提供技术支持和优质服务。

二、所有考生在网报志愿前都要按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制作的《2008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培训视频教材》接受统一培训。

三、由于考生档案是按招生计划一定比例超计划投档,加之考生是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等原因,经网报志愿符合招生院校投档比例内分数要求已经投档的考生未必能全部录取。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下发了《关于做好2008年网上填报志愿有关事宜的通知》(内蒙教招考信发[2008]9号文件),公布了《2008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实施办法》

(以下简称《网报志愿实施办法》),明确了今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具体实施细则。 文件要求各地要做好我区今年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的准备工作。各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要建设好考生服务中心,负责社会考生网报志愿;各中学负责在校生网报志愿,在网报志愿期间要按批次、按分数段对考生实施分组管理。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要做好考生网报志愿的管理及服务工作,做到满足本科二批上线考生每人一台上网电脑的实际需要,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考生都能顺利进行网

上填报志愿。

根据《网报志愿实施办法》,我区今年普通高校招生网报志愿工作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需要考生和

社会周知。

一、我区网报志愿三大特点

1.实时在线填报。2008年我区实施的网上填报志愿,是实时在线的网上填报。这种填报方式使信息更加透明,主要表现在考生不但知道自己所报的志愿,还可以知道有哪些考生和自己报考了同一所院校,真正做到知己知彼。考生在填报志愿过程中可随时查询本人在所报院校中的排名,通过比对该校招生计划数,可以较准确地判断是否修改志愿。此外,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将每隔一到两个小时公布一次各学校、各专业当前报考人数及按一定比例投档预计分数。考生可根据这些信息,以及学

校的招生专业要求和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规则不断修改志愿,直到满意为止。

这种填报模式基本可使考生在报志愿时就知道自己能否被该高校录取,极大地提高了志愿命中率。

2.分时分段结束。为保证网络畅通无阻,今年网上填报志愿将根据考生分数,分时分段结束填报志愿。即在每一次网报志愿过程中,不同分数段的考生填报志愿结束时间不同,相对高分段考生先结束,相对低分段考生后结束。考生一定要清楚自己所在分数段的网报志愿具体结束时间,在规定时间

内修改所报志愿。

3.填报与修改志愿两大环节。每一次网报志愿都分为填报志愿和修改志愿两个环节,这两个环节

以两个时间段进行划分。

第一是填报志愿环节。所有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在这一环节完成初次填报志愿,超过这一时间段将错过本次网上填报志愿。此外,已经填报又临时改变主意不想再报志愿的考生须在此环节删除志愿。也就是说,在该环节内,考生可以完成以下三个内容:必须完成初次填报志愿;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

否放弃本次填报志愿(即删除志愿);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志愿。

第二是修改志愿环节。在该时间段内,只允许经过第一环节的考生修改志愿(可多次修改),而不

能新填报志愿、也不能删除志愿。考生不要等到最后修改志愿,以免由于特殊原因造成延误。

二、网报志愿的范围、时间,以及通知考生的具体方式

7月12日开始本科一批第一次网报志愿,7月18日开始本科二批第一次网报志愿,7月25日开始本科三批第一次网报志愿,以上各批次后续志愿随录取进度另行通知;高职高专批网上填报第二志愿

及后续志愿随录取进度通知考生;9月25日至29日网上填报专科补录志愿。

每一次网报志愿的具体时间,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通过以下三种方式通知考生:一是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网上填报志愿专栏”公告通知考生;二是通过内蒙古电视台蒙汉语卫视频道屏幕滚动字幕通知考生;三是通过10628833短信平台群发短信。请考生在网报志愿期间确保手机开机,

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相关信息。

三、所有考生要接受网报志愿培训,并于6月25日参加网报志愿模拟演练

《关于做好2008年网上填报志愿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各中学和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加强对考生

网报志愿的培训,并做好考生网报志愿模拟演练工作。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制作了《2008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网上填报志愿视频培训教材》,所有考生必须在6月25日前观看学习该教材。通过学习该教材,考生可以知道网报志愿程序有哪些功能、供查询和浏览的信息有哪些,每一步应该如何操作,以及考生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教材通过举例说明和具体演示可以使考生一目了然,做到心中有数。在校生由所在中学负责培训;社会

考生由旗县区招生机构负责培训。

为使考生实际掌握网报志愿具体操作规程,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于6月25日上午举行网上填报志愿模拟演练。网报志愿模拟演练使用本科一批非定向招生计划。模拟演练的网址与真正网报志愿网址相同。演练结束后考生网报演练志愿数据将全部清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要求所有考生不论分数高低都要参加模拟演练。演练的目的就是为考生提供一个具体操作的平台,熟悉网报志愿步

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考生在正式网报志愿时能顺利进行填报。

四、有关网报志愿的几点注意事项

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醒考生和家长,应密切关注网上填报志愿的时间,对于牧区或家离学校较远的考生来说,更要注意及时接收相关信息,不要错过网上填报志愿。考生须自己填报志愿,不得委托或代替他人填报。如忘记密码,应本人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查询。 据了解,考生网报志愿期间,可选择向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提交两项申请。一是准备补习的考生提交不再填报志愿的书面申请;二是网上填报志愿后,可选择是否打印《志愿确认表》并进行签字确

认。

凡网上填报志愿且被录取的本科考生,应于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未报到者,本年度不得再改录其他高校,其信息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提供给下一年该考生报考的院校。 此外,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还提倡所有在校生应在学校填报志愿,社会考生应在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设

置的考生服务中心填报志愿,以便集中应对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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