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便利银行及个人的外汇业务操作,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分别为每人每年等值5

个人年度总额内的结汇和购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经常项目项下按本细则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办理,资本项目项下按本细则“资本

第三条 个人所购外汇,可以汇出境外、存入本人外汇储蓄账户,或按照有关规定携带出境。

第四条 个人年度总额内购汇、结汇,可以委托其直系亲属代为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

第五条

第六条 各外汇指定银行(以下简称银行)应按照本细则规定对个人外汇业务进行真

银行应通过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个人结售汇系统)办理个人购汇和结

第七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外汇局)负责对个人外汇业务进行

第二章

第八条

第九条

(一)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办理对外贸易购付汇、收结汇应通过本人的外汇结算账户

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取得个人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执业证明,并按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备案登记,取得对外贸易经

(二)个体工商户委托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办理进口的,本人凭其与代理企业签定的进口代理合同或协议购汇,所购外汇通过本人的外汇结算账户直接划转至代理企业经

个体工商户委托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办理出口的,可通过本人的外汇结算账户收汇、结汇。结汇凭与代理企业签订的出口代理合同或协议、代理企业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办理。代理企业将个体工商户名称、账号以及核销规定的其他材料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备后,

(三)境外个人旅游购物贸易方式项下的结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个人旅游购物

第十条 境内个人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结汇超过年度总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一)捐赠:经公证的捐赠协议或合同。捐赠须符

(二)赡家款: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或经公证的赡养关系证明、境外给付人相关收入证

(三)遗产继承收入:遗产继承法律文书或公证书;

(四)保险外汇收入:保险合同及保险经营机构的付款证明。投保外汇保险须符合国

(五)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收入:付款证明、协议或合同;

(八)境外投资收益: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证明文件、利润分配决议或红利支付书或其他收益证明;

第十一条 境外个人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结汇超过年度总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

上述结汇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应将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直接划转至交易对方的

第十二条 境内个人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购汇超过年度总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

第十三条 境外个人经常项目合法人民币收入购汇及未用完的人民币兑回,按以下规

(一)在境内取得的经常项目合法人民币收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相

(二)原兑换未用完的人民币兑回外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原兑换水单办理,原兑换水单的兑回有效期为自兑换日起24个月;对于当日累计兑换不超过等值500美元(含)以及离境前在境内关外场所当日累计不超过等值1000美元(含)的兑换,可凭本人有效身

第十四条

外汇储蓄账户内外汇汇出境外当日累计等值5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

手持外币现钞汇出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经常项目项下有交易额的真实性凭证、经海关签章的《中华人

第十五条

(二)手持外币现钞汇出,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还应提供经海关签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办理。

第三章

第十六条 境内个人对外直接投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所需外汇经所在地外汇局

境内个人及因经济利益关系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境外个人,在境外设立或控制特殊目的公司并返程投资的,所涉外汇收支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

第十七条 境内个人可以使用外汇或人民币,并通过银行、基金管理公司等合格境内

第十八条 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认股期权计划等所涉外汇业务,

境内个人出售员工持股计划、认股期权计划等项下股票以及分红所得外汇收入,汇回所属公司或境内代理机构开立的境内专用外汇账户后,可以结汇,也可以划入员工个人的

第十九条 境内个人向境内经批准经营外汇保险业务的保险经营机构支付外汇保费,

境内个人作为保险受益人所获外汇保险项下赔偿或给付的保险金,可以存入本人外汇

第二十条 移居境外的境内个人将其取得合法移民身份前境内财产对外转移以及外国公民依法继承境内遗产的对外转移,按《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

第二十一条 境外个人在境内买卖商品房及通过股权转让等并购境内房地产企业所涉外汇管理,按《国家外汇管理局 建设部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

第二十二条 境外个人可按相关规定投资境内B股;投资其他境内发行和流通的各类金融产品,应通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办理。

第二十三条

根据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进程,逐步放开对境内个人向境外提供贷款、借用外债、提供对外担保以及直接参与境外商品期货和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管理,具

第四章

第二十四条 外汇局按账户主体类别和交易性质对个人外汇账户进行管理。银行为个人开立外汇账户,应区分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账户按交易性质分为外汇结算账户、外汇储蓄账户、资本项目账户。

第二十五条 外汇结算账户是指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个体工商户按照规定开立的用以办理经常项目项下经营性外汇收支的账户。其开立、使用和关闭按机构账户进行管理。

第二十六条 个人在银行开立外汇储蓄账户应当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所开立账户户名应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记载的姓名一致。

第二十七条 个人开立外国投资者投资专用账户、特殊目的公司专用账户及投资并购专用账户等资本项目外汇账户及账户内资金的境内划转、汇出境

第二十八条

(二)个人与其直系亲属账户间的资金划转,凭双方有效身份证件、直系亲属关系证

(三)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账户间的资金划转按跨境交易进行管理。

第二十九条 本人外汇结算账户与外汇储蓄账户间资金可以划转,但外汇储蓄账户向

第三十条 个人提取外币现钞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的,可以在银行直接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提钞用途证明等材料向银行所在地外汇局事前报备。银行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经外汇局签章的《提取外币现钞备案表》(附1)

第三十一条 个人向外汇储蓄账户存入外币现钞,当日累计等值5000美元以下(含)的,可以在银行直接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海关签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在银行办理。银行应在相关单据上标注存款银行名称、存款金额及存款日期。

第五章

第三十二条 具有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并已接入和使用个人结售汇系统的银行,直接

第三十三条 各银行总行及分支机构申请接入个人结售汇系统,应满足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接入条件(附2),具备经培训的技术人员和业务操作人员,并能维护系

第三十四条 银行应按规定填写个人结售汇系统银行网点信息登记表,向外汇局提出

第三十五条 除以下情况外,银行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都应纳入个人结售汇系统:

(二)通过银行柜台尾零结汇、转利息结汇等小于等值100美元(含100美元)的结

第三十六条

(一)通过个人结售汇系统查询个人结售汇情况;

(四)通过个人结售汇系统打印“结汇/ 第三十七条 外汇局负责对辖内银行业务操作的规范性、业务数据录入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等进行考核和检查。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个人委托其直系亲属代为办理年度总额内的购汇、结汇,应分别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的授权书、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其他情况代办的,除

直系亲属指父母、子女、配偶。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指能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簿、

第三十九条 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及本细则规定的,外汇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没有明确规定的,对银行和个人应分别处以人民币3万元和1000元以下的

第四十条 本细则由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 本细则自2007年 2月1日起施行。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便利银行及个人的外汇业务操作,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分别为每人每年等值5

个人年度总额内的结汇和购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经常项目项下按本细则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办理,资本项目项下按本细则“资本

第三条 个人所购外汇,可以汇出境外、存入本人外汇储蓄账户,或按照有关规定携带出境。

第四条 个人年度总额内购汇、结汇,可以委托其直系亲属代为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

第五条

第六条 各外汇指定银行(以下简称银行)应按照本细则规定对个人外汇业务进行真

银行应通过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个人结售汇系统)办理个人购汇和结

第七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外汇局)负责对个人外汇业务进行

第二章

第八条

第九条

(一)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办理对外贸易购付汇、收结汇应通过本人的外汇结算账户

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取得个人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执业证明,并按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备案登记,取得对外贸易经

(二)个体工商户委托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办理进口的,本人凭其与代理企业签定的进口代理合同或协议购汇,所购外汇通过本人的外汇结算账户直接划转至代理企业经

个体工商户委托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办理出口的,可通过本人的外汇结算账户收汇、结汇。结汇凭与代理企业签订的出口代理合同或协议、代理企业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办理。代理企业将个体工商户名称、账号以及核销规定的其他材料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备后,

(三)境外个人旅游购物贸易方式项下的结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个人旅游购物

第十条 境内个人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结汇超过年度总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一)捐赠:经公证的捐赠协议或合同。捐赠须符

(二)赡家款: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或经公证的赡养关系证明、境外给付人相关收入证

(三)遗产继承收入:遗产继承法律文书或公证书;

(四)保险外汇收入:保险合同及保险经营机构的付款证明。投保外汇保险须符合国

(五)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收入:付款证明、协议或合同;

(八)境外投资收益: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证明文件、利润分配决议或红利支付书或其他收益证明;

第十一条 境外个人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结汇超过年度总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

上述结汇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应将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直接划转至交易对方的

第十二条 境内个人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购汇超过年度总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

第十三条 境外个人经常项目合法人民币收入购汇及未用完的人民币兑回,按以下规

(一)在境内取得的经常项目合法人民币收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相

(二)原兑换未用完的人民币兑回外汇,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原兑换水单办理,原兑换水单的兑回有效期为自兑换日起24个月;对于当日累计兑换不超过等值500美元(含)以及离境前在境内关外场所当日累计不超过等值1000美元(含)的兑换,可凭本人有效身

第十四条

外汇储蓄账户内外汇汇出境外当日累计等值5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

手持外币现钞汇出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经常项目项下有交易额的真实性凭证、经海关签章的《中华人

第十五条

(二)手持外币现钞汇出,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还应提供经海关签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办理。

第三章

第十六条 境内个人对外直接投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所需外汇经所在地外汇局

境内个人及因经济利益关系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境外个人,在境外设立或控制特殊目的公司并返程投资的,所涉外汇收支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

第十七条 境内个人可以使用外汇或人民币,并通过银行、基金管理公司等合格境内

第十八条 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认股期权计划等所涉外汇业务,

境内个人出售员工持股计划、认股期权计划等项下股票以及分红所得外汇收入,汇回所属公司或境内代理机构开立的境内专用外汇账户后,可以结汇,也可以划入员工个人的

第十九条 境内个人向境内经批准经营外汇保险业务的保险经营机构支付外汇保费,

境内个人作为保险受益人所获外汇保险项下赔偿或给付的保险金,可以存入本人外汇

第二十条 移居境外的境内个人将其取得合法移民身份前境内财产对外转移以及外国公民依法继承境内遗产的对外转移,按《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

第二十一条 境外个人在境内买卖商品房及通过股权转让等并购境内房地产企业所涉外汇管理,按《国家外汇管理局 建设部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

第二十二条 境外个人可按相关规定投资境内B股;投资其他境内发行和流通的各类金融产品,应通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办理。

第二十三条

根据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进程,逐步放开对境内个人向境外提供贷款、借用外债、提供对外担保以及直接参与境外商品期货和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管理,具

第四章

第二十四条 外汇局按账户主体类别和交易性质对个人外汇账户进行管理。银行为个人开立外汇账户,应区分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账户按交易性质分为外汇结算账户、外汇储蓄账户、资本项目账户。

第二十五条 外汇结算账户是指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个体工商户按照规定开立的用以办理经常项目项下经营性外汇收支的账户。其开立、使用和关闭按机构账户进行管理。

第二十六条 个人在银行开立外汇储蓄账户应当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所开立账户户名应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记载的姓名一致。

第二十七条 个人开立外国投资者投资专用账户、特殊目的公司专用账户及投资并购专用账户等资本项目外汇账户及账户内资金的境内划转、汇出境

第二十八条

(二)个人与其直系亲属账户间的资金划转,凭双方有效身份证件、直系亲属关系证

(三)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账户间的资金划转按跨境交易进行管理。

第二十九条 本人外汇结算账户与外汇储蓄账户间资金可以划转,但外汇储蓄账户向

第三十条 个人提取外币现钞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的,可以在银行直接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提钞用途证明等材料向银行所在地外汇局事前报备。银行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经外汇局签章的《提取外币现钞备案表》(附1)

第三十一条 个人向外汇储蓄账户存入外币现钞,当日累计等值5000美元以下(含)的,可以在银行直接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海关签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在银行办理。银行应在相关单据上标注存款银行名称、存款金额及存款日期。

第五章

第三十二条 具有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并已接入和使用个人结售汇系统的银行,直接

第三十三条 各银行总行及分支机构申请接入个人结售汇系统,应满足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接入条件(附2),具备经培训的技术人员和业务操作人员,并能维护系

第三十四条 银行应按规定填写个人结售汇系统银行网点信息登记表,向外汇局提出

第三十五条 除以下情况外,银行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都应纳入个人结售汇系统:

(二)通过银行柜台尾零结汇、转利息结汇等小于等值100美元(含100美元)的结

第三十六条

(一)通过个人结售汇系统查询个人结售汇情况;

(四)通过个人结售汇系统打印“结汇/ 第三十七条 外汇局负责对辖内银行业务操作的规范性、业务数据录入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等进行考核和检查。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个人委托其直系亲属代为办理年度总额内的购汇、结汇,应分别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的授权书、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其他情况代办的,除

直系亲属指父母、子女、配偶。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指能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簿、

第三十九条 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及本细则规定的,外汇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没有明确规定的,对银行和个人应分别处以人民币3万元和1000元以下的

第四十条 本细则由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 本细则自2007年 2月1日起施行。


相关内容

  • 私人合法财产可向境外转移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7日09:12 南方都市报 央行12月1日起实施<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 私人合法财产可向境外转移 个人财产对外转移行为包括两类:一是移民财产转移:二是继承财产转移 转移须向移民原户籍所在地或被继承人生前户籍所 ...

  •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广州亚运会和亚残运会期间境外个人购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广州亚运会和亚残运会期间境外个人购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 为便利第16届亚运会和广州2010年亚洲残疾人运动会(以下简称广州亚运会和亚残运会)期间境外个人办理购汇业务, ...

  • 外汇违规案例参考
  • 外汇违规案例 近年来,伴随着国内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五个转变"的推进,外管局通过简政放权,逐步清理外汇法规,近几年已陆续废止了700多个外汇文件,进而逐步从规则性监管向原则性监管转变.然而,简政放权加"展业三原则"的要求,表面上看虽然便利了银企双方的业务办理, ...

  •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全文
  • 中国人民银行29日对外发布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个人外汇管理办法>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全文如下: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便利个人外汇收支,简化业务手续,规范外汇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 ...

  • 外汇管理法律制度
  • 外汇管理法律制度 外汇管理基本理论 一.外汇与外汇管理概念 •(一)外汇概念 •外汇是指下列以外币表示的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一)外币现钞,包括纸币.铸币: 二)外币支付凭证或者支付工具,包括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银行卡等:三)外币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四)特别提款权:五)其他外汇资 ...

  • [外债统计监测实施细则]
  • 目录 [隐藏] 1 概述 2 第一章 总 则 3 第二章 外债登记 4 第三章 帐户管理和信息反馈 5 第四章 偿还审核 6 第五章 附 则 [编辑] 概述 <外债统计监测实施细则> Detailed Rule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Provisional ...

  • 境内个人境外直接投资简析
  • ?作者:君合律师事务所 何芳 赵鹏丽 配图:巩军 国务院于2014年5月8日下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新国九条"),规定"稳步开放境外个人直接投资境内资本市场,有序推进境内个人直接投资境外资本市场".国家发改委于20 ...

  • 烟草专卖稽查员个人总结
  • 转眼间,我与xx分行已经携手走过第三个年头,也经历了第二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回首过去的一年里,我欣喜的看到自己与xx分行共同成长. 2012年5月22日,我行正式成立国际业务部.2012年是不平常的一年,今年截至2012年11月底,收付汇量完成济南分行下达的全年计划的168%,国际业务中间业务收入完成 ...

  • 银行国际业务部个人工作总结
  • 转眼间,我与xx分行已经携手走过第三个年头,也经历了第二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回首过去的一年里,我欣喜的看到自己与xx分行共同成长。 2012年5月22日,我行正式成立国际业务部。2012年是不平常的一年,今年截至2012年11月底,收付汇量完成济南分行下达的全年计划的168%,国际业务中间业务收入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