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建立公平公正收入分配体系的现实意义

作者:黄世贤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07年09期

  收入分配问题“是政治经济学的主要问题”(李嘉图),涉及经济、社会和政治问题。改革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社会收入分配体系,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关系到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必须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

  一、政治意义

  公平公正是政治哲学最为核心的概念,意味着权利的平等、分配的合理、机会的均等和司法的公正,反映了社会的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其他利益在全体社会成员之间合理而平等的分配。胡锦涛同志在中共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中,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公平问题提出了新的重要看法:“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涉及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马克思指出,“正确理解的利益是整个道德的基础”[1],收入分配揭示了一定社会制度下各经济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因而,“收入分配的变化是发展进程中最具有政治意义的方面”(阿瑟·刘易斯)。

  (一)建立公平公正的收入分配体系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

  马克思通过分析资本主义的雇佣劳动本质,揭示了资本主义制度的“症结”就在于收入分配的不合理。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为实现“自主劳动”创造了前提。自主劳动,是劳动的发生由劳动者自主、劳动的成果为劳动者自有的一种社会劳动,收入分配上与雇佣劳动的重大差别就在于:“是现有的生产资料作为资本同工人相对立,从而它们只有在工人必须为他们的雇主增加剩余价值和剩余产品的情况下才能被工人所使用,是这些生产资料使用他们工人,还是工人作为主体使用生产资料这个客体来为自己生产财富。”[2] 社会主义社会人的劳动的性质和意义得到根本改变,实现了人们生产资料占有上的平等,这种生产资料占有上的平等,决定了劳动者之间的关系是等量劳动相交换的关系,它所体现出的收入分配具有如下特征:在任何一个时点上,都应该在社会的全体人民之间比较公平地分配社会的收入和财富。即,全部社会价值必须是由大多数社会成员共享;每个人得到的收入与他(或她)对国民生产总值所作的贡献相等。这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之一。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原则是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最终目标是为了实现共同富裕,以共同富裕为目标的社会主义社会在收入分配上不应差距过大,更不能搞两极分化。二十多年前,邓小平提出“让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而先富起来的基本目标是带领大家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实现共同富裕的途径和手段是每个人按照其劳动贡献大小获取相应的收入,使各阶层群众“各尽所能、各得其所”。

  (二)建立公平公正的收入分配体系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

  公平公正的分配制度,是执政党执政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执政活动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的重要前提和基础。一个公平公正的分配制度,必然是一个大多数社会成员都受益、人民安居乐业和充满创造力的社会,人民群众就会对执政党执政充满希望,并自觉自愿地为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作出贡献。中国共产党自建立至今,一直把追求社会公平与公正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而努力实践,并向世界庄严宣告:它领导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运动”,其目的是要“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当改革出现利益调整的时候,提出“最根本的是要不断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此,必须“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在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基础上,使人民群众不断获得切实的经济、政治、文化利益”。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理论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鲜明地提出“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则具体强调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加大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在一个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进入1000美元到3000美元的关键时候,当收入分配不公已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焦点,新的历史方位和历史责任对中国共产党执政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党要保持先进性,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就必须努力实现人民群众企盼社会公平公正的愿望,把建立公平公正的收入分配体系作为我们党关注和追求的执政目标和价值取向。

  二、社会意义

  公平公正是一定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下的具体的价值标准和判断。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价值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建立一个公平的社会分配秩序制度。

  (一)建立公平公正的收入分配体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

  一个和谐社会的主流意识是民主、法制、公平、正义、平等、共享、文明进步和协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协调推进、和谐发展的目标。党的十六大把“社会更加和谐”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提出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全新理念,明确“要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和谐发展”是人类社会长期追求并为之奋斗的美好理想。和者,和睦也,有和衷共济之意;谐者,相合也,有协调、无抵触、无冲突之意。社会是否公平,有无正义,是能否实现社会和谐的一个关键。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只有遵循公平正义的原则,遏制和消除不公平、非正义的社会现象,才能取得社会各个阶层的认同和拥护,使出台的各项法令、政策和措施获得最广泛的社会支持,社会才能平安稳定发展。缪尔达尔在谈到经济均等化和经济进步之间是否存在冲突时认为,社会的平等与经济的平等连在一起,两者的关系是相互的,互为因果。我国作为一个处于经济体制转轨时期的国家,社会矛盾明显增多。而社会矛盾主要表现为社会的利益差别和利益矛盾。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表的研究报告显示:目前中国贫富悬殊已经达到了第二严重的“黄灯”警戒水平,今后五年之内,贫富悬殊即将恶化到“红灯”危险水平。有关人士警示说:如果中国政府在今后几年内仍“找不到”结束两极分化的有效途径,2010年之后,贫富悬殊必然会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因此,政府能否建立一个有效的社会收入分配体系,不仅关系到对未来风险的控制,也关系到小康社会的全面实现。在如何消除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上,我国有人过分相信“大蛋糕论”,认为蛋糕做大了,贫穷问题、收入分配不公问题、财富分配不公问题等等,都会自然得到解决。然而,只要蛋糕的比例不变,不管蛋糕多大,富人和穷人分到的蛋糕相对份额就不会有任何变化,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仍然存在。我们所要确立的公平公正观念,仍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是一定阶段下人民群众可以接受和容忍的价值取向。

  (二)建立公平公正的收入分配体系是一个成熟的商业社会的标志

  经济发展本身就是一种合乎人性、合乎人格自由的道德进步。市场经济是一种等价交换的经济,交换的等价性也就是交换双方的平等性。正是从这个意义上,马克思认为“商品是天生的平等派”。因而,经济伦理具有促成合理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功能价值。建立公平公正的收入分配体系,就是要保证在完善的市场机制下资源配置的“目的合理性”和“价值合理性”。目的合理性强调的是经济行为必须符合主体的功利目的,价值合理性则要求经济行为同时追求伦理上的“纯粹信仰”[3]。对于造成收入分配差别和利益矛盾的主要是劳动力资源所有权差异、资本资源所有权差异和权力资源所有权差异。基于年龄、健康、体力、智慧或心灵以及继承、运气和资本积累性质的劳动力资源和资本资源所有权不同而产生的不同收入阶层间的收入分配格局,人们有一定的承受能力。具备现实的社会经济条件和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重视和关心弱势群体和社会最底层群众的生产生活,保障他们的生存权,防止不平等现象加剧,以确保上一代人遭遇的不平等不至于延续到后代人,一般不会引起剧烈的社会动荡。对于权力资源所有权差异所获得的社会财富大于劳动力资源所有权差异和资本资源所有权差异所能获得的社会财富,如一些人对于公共权力和其他公共资源的垄断,一些人凭借其掌握公共权力的便利条件实施对他人权利和资源的压制和掠夺以及社会资源的不公正分配等等,势必成为社会不安定的根源,也是最容易诱发妒忌心理和社会动荡混乱的方面。因此,在承认人与人的自然差异的基础上,建立起一套公平的分配机制,就可以缓解由于人的自然差异和不平等而产生的不和谐并进而促进社会和谐因素的生成。而对于非规范收入造成的收入差距就必须建立既公平又公正的分配机制。公正是一个大的范畴,包括公平和正义两个方面,它否定除本人天赋和后天自身条件之外的任何特权。通过建立公平公正的分配制度来“重建改革共识”,把公平公正作为协调社会各个阶层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是社会具有凝聚力、向心力和感召力的重要源泉,是一个健全的社会所应包含的商业本质。

  三、经济意义

  如上所述,社会主义最基本的价值观是公平公正,社会主义社会又应是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社会。衡量一种分配制度是否合理,除了公平或“作为公平的正义”(罗尔斯)的原则外,还有效率原则。因此,如何分清提高经济效率和减少个人收入分配的不公平这两种目标之间的区别,是我们在建立公平公正的收入分配体系中必须解决的问题。

  (一)建立公平公正的收入分配体系是追求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目前,就“效率与公平”的关系上影响较大的观点就是“为了效率就要牺牲某些平等,并且,为了平等就要牺牲某些效率。”[4] 供给学派的某些代表人物甚至宣称“供给学派不关心经济均等问题”,注重的只是经济效率。其理由主要是,收入均等措施会影响资源的优化配置,扼杀人们的工作愿望和创造热情,引致自由经济的道德危机。

  效率和公平是密切相关而不可分的,把效率与公平两种目标分开,硬要在二者之间进行选择是错误的。分配是生产和消费的中间环节,在生产和消费之间起着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经济效率的变化会引起收入分配的变化,收入分配的变化也会引起经济效率的变化。相对于效率的变化,收入的变化对社会福利更具有意义。通常意义上,政府进行资源配置的目标有两个,一是体现效率,将资源分配给那些能够更大效率的利用资源的地区、部门、企业等,以便实现更大的收益。二是追求公平,充分调动劳动者和生产资料所有者的生产经营积极性,从而保证整个经济效率的提高。现实生活中,在效率与公平两者中,一项公共政策的选择往往有可能会存在这样一种情况,即某一特定的政策同时会有利于这两个目标的实现。例如,当失业现象很严重时,政府为减少失业而采取的财政、金融政策在正常情况下就会对达到这两种目标都有好处。

  (二)建立公平公正的收入分配体系是促进效率的充分条件

  如果说经济效率是社会福利达到最大化的必要条件,而公平分配则是社会福利达到最大化的充分条件。资源的优化性原则是“获取较多利益”,达到“两害相较求其轻;两利相较求其大”,所有的稀缺资源都应该用于生产一些迫切需要的物品,不仅如此,还应该按照充分有效的方式运用稀缺资源。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实际消费在不同时点上的社会成员之间进行的分配,必须获得最值得期望的结果。消费需求不足正在严重制约我国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一方面,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富者收入大于支出,贫者没有消费能力。当前,我国占储蓄账户总数20%的高收入阶层,其存款占总储蓄额的60%以上;占全国总人口39%的城镇居民,拥有82%的储蓄存款。而户均储蓄存款最少的20%家庭仅分别拥有1.2%。分配不均通过总需求来影响效率的机制在于:富人的大部分收入是用于储蓄,而穷人的收入主要用于消费,如果收入分配过于向高收入阶层倾斜,就会使整个社会的积累过多,而总消费需求不足,最终必然导致社会总需求小于总供给的生产过剩局面;另一方面,我国消费市场供大于求的总量矛盾呈现日益加剧的趋势,去年在商务部监测的84种纺织品服装中,86.9%的商品供过于求;73种家用电器中,87.7%的商品供过于求;19种五金电料商品全部供过于求。深层分析,所谓我国的“供过于求”并不是均衡市场下的供给大于需求,而是结构失衡下的供给与需求的不对称,其实就是物品和服务流量在不同阶段不同地区存在失衡。在许多大中城市近乎饱和的家电消费,在农村则是严重消费不足,农村家电消费水平整体落后城市十年以上。另外,收入分配公平是促进劳动者积极性发挥的重要因素。收入分配不均影响低收入者对人力资本的投资,进而影响了经济增长的质量。市场经济本身要求用市场来配置资源,资源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物质资源,而物质资源主要通过人力资源来发挥作用,人力资源的关键又在于劳动者积极性的发挥。劳动者从自身的利益出发,不仅关心其收入的绝对值,而且还关心其收入的相对值,会对自己的收入作一番纵向的历史比较和横向的社会比较,一旦发现不合理、不公平就会产生消极情绪,他们将以较低的社会生产率进行报复,总产量和总效用量将会下降。

  (三)建立公平公正的收入分配体系体现了效率与公平更高层次的矛盾体

  效率与公平既是统一的又是对立的。就其矛盾的方面看,在市场经济规律作用下,重视效率,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但很难保证收入分配结果的公平性,而收入差距过分扩大,又势必引发和激化社会矛盾,从而影响到效率的提高;要限制收入差距过分扩大,实现收入分配某种程度的均等化,则又会在一定程度上修正甚至扭曲市场法则的作用,导致效率的损失,并最终影响公平的实现。平等和效率都是值得追求的目标,具有同等的重要性。只讲效率不讲平等,或先讲效率后讲平等,都同样是错误的。我国市场机制不健全是导致不同收入阶层之间收入分配不公平的根本问题。我国劳动力资源所有权差异、资本资源所有权差异形成的收入分配不公其实是二元经济结构、公共产品短缺和社会保障机制滞后等综合因素的结果。至于权力资源所有权差异,是由于在社会体制转轨时,体制惯性、思维惯性、模式惯性的存在而出现的“看不见的脚”和“看不见的手”交织的状态。在转型初期,一般会出现一种体制真空,即旧的制度不起作用了,但新的制度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或难以发挥作用,市场处于无序状态。一些人依靠掌握的垄断性的强制权力和信息优势,形成权力个体获得非生产性利润。在公平公正的收入分配体系那里,效率与公平是一对更高层次的矛盾体,它关系着财富总量增加与社会整合有序之间的优化配置,关系到发展在时间序列与空间分布之间的有机耦合。

  综上所述,就其效率与公平对立统一角度看,公平分配和经济效率应该不会发生矛盾,而是相互促进的。一方面,效率为实现公平提供物质基础,只有通过提高效率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人们才能从根本上去实现分配的公平;另一方面,公平又是提高效率的前提,只有收入分配公平合理,才能充分调动劳动者和生产资料所有者的生产经营积极性,从而保证整个经济效率的提高。

作者介绍:黄世贤,中共江西省委党校,江西 南昌 330003 黄世贤,中共江西省委党校经济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作者:黄世贤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07年09期

  收入分配问题“是政治经济学的主要问题”(李嘉图),涉及经济、社会和政治问题。改革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社会收入分配体系,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关系到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必须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

  一、政治意义

  公平公正是政治哲学最为核心的概念,意味着权利的平等、分配的合理、机会的均等和司法的公正,反映了社会的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其他利益在全体社会成员之间合理而平等的分配。胡锦涛同志在中共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中,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公平问题提出了新的重要看法:“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涉及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马克思指出,“正确理解的利益是整个道德的基础”[1],收入分配揭示了一定社会制度下各经济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因而,“收入分配的变化是发展进程中最具有政治意义的方面”(阿瑟·刘易斯)。

  (一)建立公平公正的收入分配体系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

  马克思通过分析资本主义的雇佣劳动本质,揭示了资本主义制度的“症结”就在于收入分配的不合理。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为实现“自主劳动”创造了前提。自主劳动,是劳动的发生由劳动者自主、劳动的成果为劳动者自有的一种社会劳动,收入分配上与雇佣劳动的重大差别就在于:“是现有的生产资料作为资本同工人相对立,从而它们只有在工人必须为他们的雇主增加剩余价值和剩余产品的情况下才能被工人所使用,是这些生产资料使用他们工人,还是工人作为主体使用生产资料这个客体来为自己生产财富。”[2] 社会主义社会人的劳动的性质和意义得到根本改变,实现了人们生产资料占有上的平等,这种生产资料占有上的平等,决定了劳动者之间的关系是等量劳动相交换的关系,它所体现出的收入分配具有如下特征:在任何一个时点上,都应该在社会的全体人民之间比较公平地分配社会的收入和财富。即,全部社会价值必须是由大多数社会成员共享;每个人得到的收入与他(或她)对国民生产总值所作的贡献相等。这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之一。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原则是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最终目标是为了实现共同富裕,以共同富裕为目标的社会主义社会在收入分配上不应差距过大,更不能搞两极分化。二十多年前,邓小平提出“让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而先富起来的基本目标是带领大家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实现共同富裕的途径和手段是每个人按照其劳动贡献大小获取相应的收入,使各阶层群众“各尽所能、各得其所”。

  (二)建立公平公正的收入分配体系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

  公平公正的分配制度,是执政党执政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执政活动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的重要前提和基础。一个公平公正的分配制度,必然是一个大多数社会成员都受益、人民安居乐业和充满创造力的社会,人民群众就会对执政党执政充满希望,并自觉自愿地为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作出贡献。中国共产党自建立至今,一直把追求社会公平与公正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而努力实践,并向世界庄严宣告:它领导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运动”,其目的是要“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当改革出现利益调整的时候,提出“最根本的是要不断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此,必须“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在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基础上,使人民群众不断获得切实的经济、政治、文化利益”。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理论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鲜明地提出“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则具体强调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加大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在一个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进入1000美元到3000美元的关键时候,当收入分配不公已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焦点,新的历史方位和历史责任对中国共产党执政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党要保持先进性,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就必须努力实现人民群众企盼社会公平公正的愿望,把建立公平公正的收入分配体系作为我们党关注和追求的执政目标和价值取向。

  二、社会意义

  公平公正是一定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下的具体的价值标准和判断。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价值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建立一个公平的社会分配秩序制度。

  (一)建立公平公正的收入分配体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

  一个和谐社会的主流意识是民主、法制、公平、正义、平等、共享、文明进步和协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协调推进、和谐发展的目标。党的十六大把“社会更加和谐”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提出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全新理念,明确“要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和谐发展”是人类社会长期追求并为之奋斗的美好理想。和者,和睦也,有和衷共济之意;谐者,相合也,有协调、无抵触、无冲突之意。社会是否公平,有无正义,是能否实现社会和谐的一个关键。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只有遵循公平正义的原则,遏制和消除不公平、非正义的社会现象,才能取得社会各个阶层的认同和拥护,使出台的各项法令、政策和措施获得最广泛的社会支持,社会才能平安稳定发展。缪尔达尔在谈到经济均等化和经济进步之间是否存在冲突时认为,社会的平等与经济的平等连在一起,两者的关系是相互的,互为因果。我国作为一个处于经济体制转轨时期的国家,社会矛盾明显增多。而社会矛盾主要表现为社会的利益差别和利益矛盾。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表的研究报告显示:目前中国贫富悬殊已经达到了第二严重的“黄灯”警戒水平,今后五年之内,贫富悬殊即将恶化到“红灯”危险水平。有关人士警示说:如果中国政府在今后几年内仍“找不到”结束两极分化的有效途径,2010年之后,贫富悬殊必然会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因此,政府能否建立一个有效的社会收入分配体系,不仅关系到对未来风险的控制,也关系到小康社会的全面实现。在如何消除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上,我国有人过分相信“大蛋糕论”,认为蛋糕做大了,贫穷问题、收入分配不公问题、财富分配不公问题等等,都会自然得到解决。然而,只要蛋糕的比例不变,不管蛋糕多大,富人和穷人分到的蛋糕相对份额就不会有任何变化,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仍然存在。我们所要确立的公平公正观念,仍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是一定阶段下人民群众可以接受和容忍的价值取向。

  (二)建立公平公正的收入分配体系是一个成熟的商业社会的标志

  经济发展本身就是一种合乎人性、合乎人格自由的道德进步。市场经济是一种等价交换的经济,交换的等价性也就是交换双方的平等性。正是从这个意义上,马克思认为“商品是天生的平等派”。因而,经济伦理具有促成合理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功能价值。建立公平公正的收入分配体系,就是要保证在完善的市场机制下资源配置的“目的合理性”和“价值合理性”。目的合理性强调的是经济行为必须符合主体的功利目的,价值合理性则要求经济行为同时追求伦理上的“纯粹信仰”[3]。对于造成收入分配差别和利益矛盾的主要是劳动力资源所有权差异、资本资源所有权差异和权力资源所有权差异。基于年龄、健康、体力、智慧或心灵以及继承、运气和资本积累性质的劳动力资源和资本资源所有权不同而产生的不同收入阶层间的收入分配格局,人们有一定的承受能力。具备现实的社会经济条件和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重视和关心弱势群体和社会最底层群众的生产生活,保障他们的生存权,防止不平等现象加剧,以确保上一代人遭遇的不平等不至于延续到后代人,一般不会引起剧烈的社会动荡。对于权力资源所有权差异所获得的社会财富大于劳动力资源所有权差异和资本资源所有权差异所能获得的社会财富,如一些人对于公共权力和其他公共资源的垄断,一些人凭借其掌握公共权力的便利条件实施对他人权利和资源的压制和掠夺以及社会资源的不公正分配等等,势必成为社会不安定的根源,也是最容易诱发妒忌心理和社会动荡混乱的方面。因此,在承认人与人的自然差异的基础上,建立起一套公平的分配机制,就可以缓解由于人的自然差异和不平等而产生的不和谐并进而促进社会和谐因素的生成。而对于非规范收入造成的收入差距就必须建立既公平又公正的分配机制。公正是一个大的范畴,包括公平和正义两个方面,它否定除本人天赋和后天自身条件之外的任何特权。通过建立公平公正的分配制度来“重建改革共识”,把公平公正作为协调社会各个阶层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是社会具有凝聚力、向心力和感召力的重要源泉,是一个健全的社会所应包含的商业本质。

  三、经济意义

  如上所述,社会主义最基本的价值观是公平公正,社会主义社会又应是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社会。衡量一种分配制度是否合理,除了公平或“作为公平的正义”(罗尔斯)的原则外,还有效率原则。因此,如何分清提高经济效率和减少个人收入分配的不公平这两种目标之间的区别,是我们在建立公平公正的收入分配体系中必须解决的问题。

  (一)建立公平公正的收入分配体系是追求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目前,就“效率与公平”的关系上影响较大的观点就是“为了效率就要牺牲某些平等,并且,为了平等就要牺牲某些效率。”[4] 供给学派的某些代表人物甚至宣称“供给学派不关心经济均等问题”,注重的只是经济效率。其理由主要是,收入均等措施会影响资源的优化配置,扼杀人们的工作愿望和创造热情,引致自由经济的道德危机。

  效率和公平是密切相关而不可分的,把效率与公平两种目标分开,硬要在二者之间进行选择是错误的。分配是生产和消费的中间环节,在生产和消费之间起着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经济效率的变化会引起收入分配的变化,收入分配的变化也会引起经济效率的变化。相对于效率的变化,收入的变化对社会福利更具有意义。通常意义上,政府进行资源配置的目标有两个,一是体现效率,将资源分配给那些能够更大效率的利用资源的地区、部门、企业等,以便实现更大的收益。二是追求公平,充分调动劳动者和生产资料所有者的生产经营积极性,从而保证整个经济效率的提高。现实生活中,在效率与公平两者中,一项公共政策的选择往往有可能会存在这样一种情况,即某一特定的政策同时会有利于这两个目标的实现。例如,当失业现象很严重时,政府为减少失业而采取的财政、金融政策在正常情况下就会对达到这两种目标都有好处。

  (二)建立公平公正的收入分配体系是促进效率的充分条件

  如果说经济效率是社会福利达到最大化的必要条件,而公平分配则是社会福利达到最大化的充分条件。资源的优化性原则是“获取较多利益”,达到“两害相较求其轻;两利相较求其大”,所有的稀缺资源都应该用于生产一些迫切需要的物品,不仅如此,还应该按照充分有效的方式运用稀缺资源。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实际消费在不同时点上的社会成员之间进行的分配,必须获得最值得期望的结果。消费需求不足正在严重制约我国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一方面,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富者收入大于支出,贫者没有消费能力。当前,我国占储蓄账户总数20%的高收入阶层,其存款占总储蓄额的60%以上;占全国总人口39%的城镇居民,拥有82%的储蓄存款。而户均储蓄存款最少的20%家庭仅分别拥有1.2%。分配不均通过总需求来影响效率的机制在于:富人的大部分收入是用于储蓄,而穷人的收入主要用于消费,如果收入分配过于向高收入阶层倾斜,就会使整个社会的积累过多,而总消费需求不足,最终必然导致社会总需求小于总供给的生产过剩局面;另一方面,我国消费市场供大于求的总量矛盾呈现日益加剧的趋势,去年在商务部监测的84种纺织品服装中,86.9%的商品供过于求;73种家用电器中,87.7%的商品供过于求;19种五金电料商品全部供过于求。深层分析,所谓我国的“供过于求”并不是均衡市场下的供给大于需求,而是结构失衡下的供给与需求的不对称,其实就是物品和服务流量在不同阶段不同地区存在失衡。在许多大中城市近乎饱和的家电消费,在农村则是严重消费不足,农村家电消费水平整体落后城市十年以上。另外,收入分配公平是促进劳动者积极性发挥的重要因素。收入分配不均影响低收入者对人力资本的投资,进而影响了经济增长的质量。市场经济本身要求用市场来配置资源,资源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物质资源,而物质资源主要通过人力资源来发挥作用,人力资源的关键又在于劳动者积极性的发挥。劳动者从自身的利益出发,不仅关心其收入的绝对值,而且还关心其收入的相对值,会对自己的收入作一番纵向的历史比较和横向的社会比较,一旦发现不合理、不公平就会产生消极情绪,他们将以较低的社会生产率进行报复,总产量和总效用量将会下降。

  (三)建立公平公正的收入分配体系体现了效率与公平更高层次的矛盾体

  效率与公平既是统一的又是对立的。就其矛盾的方面看,在市场经济规律作用下,重视效率,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但很难保证收入分配结果的公平性,而收入差距过分扩大,又势必引发和激化社会矛盾,从而影响到效率的提高;要限制收入差距过分扩大,实现收入分配某种程度的均等化,则又会在一定程度上修正甚至扭曲市场法则的作用,导致效率的损失,并最终影响公平的实现。平等和效率都是值得追求的目标,具有同等的重要性。只讲效率不讲平等,或先讲效率后讲平等,都同样是错误的。我国市场机制不健全是导致不同收入阶层之间收入分配不公平的根本问题。我国劳动力资源所有权差异、资本资源所有权差异形成的收入分配不公其实是二元经济结构、公共产品短缺和社会保障机制滞后等综合因素的结果。至于权力资源所有权差异,是由于在社会体制转轨时,体制惯性、思维惯性、模式惯性的存在而出现的“看不见的脚”和“看不见的手”交织的状态。在转型初期,一般会出现一种体制真空,即旧的制度不起作用了,但新的制度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或难以发挥作用,市场处于无序状态。一些人依靠掌握的垄断性的强制权力和信息优势,形成权力个体获得非生产性利润。在公平公正的收入分配体系那里,效率与公平是一对更高层次的矛盾体,它关系着财富总量增加与社会整合有序之间的优化配置,关系到发展在时间序列与空间分布之间的有机耦合。

  综上所述,就其效率与公平对立统一角度看,公平分配和经济效率应该不会发生矛盾,而是相互促进的。一方面,效率为实现公平提供物质基础,只有通过提高效率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人们才能从根本上去实现分配的公平;另一方面,公平又是提高效率的前提,只有收入分配公平合理,才能充分调动劳动者和生产资料所有者的生产经营积极性,从而保证整个经济效率的提高。

作者介绍:黄世贤,中共江西省委党校,江西 南昌 330003 黄世贤,中共江西省委党校经济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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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正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建设的着力点 作者:陈延斌 时间:2013-07-15 浏览次数:4701 次 公平正义是古今中外志士仁人孜孜以求的社会理想,体现这种追求的公正观,不仅成为引领人类社会进步的价值观念,而且也是整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的价值理念.探讨这一问题,对于落实十八大 ...

  • 公共资源开发推动GDP增长下的收入分配问题研究
  • [摘要] 基于非私有的公共资源开发利用带来的收入差距拉大,是当前我国一些以公共资源开发推动经济发展为主的地区面临的一个难题.要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要求我们必须消除因收入差距扩大而带来的种种风险,采取多种措施缩小收入差距,保证收入分配的公平与公正. [关键词]公共资源 收入分配 收入差距 党的十七大 ...

  • _正义论_对我国社会福利制度的启示
  • "正义论"对我国社会福利制度的启示 钟海燕 (西南民族大学社科部, 四川成都 610041) 摘要:本文主要从分配层面探讨罗尔斯的正义论对我国社会福利制度的启示.现代社会主义社会面临公平与效率的现实选择, 面对中国出现的收入差距扩大的问题, 要实现社会主义的相对平等, 应根据罗尔 ...

  • 申论范文大全
  • 申论范文大全 习近平:加快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 建设节约型社会,是缓解我国当前资源瓶颈制约的有效途径.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建立资源节约型国民经济体系和资源节约型社会.胡锦涛总书记在北京参观建设节约型社会展览会时再次强调指出: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节约 ...

  • 大学生党课心得体会
  •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之一.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加强制度建设,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社 ...

  • 浅述社会公平正义的现状及制度保障
  • [内容提要]:公平和正义,是千百年来人类不懈追求的一种美好社会理想和愿望,是人类社会共同的向往和追求.也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政治主张和价值追求,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历史任务.本文将从公平正义的内涵.社会公平正义的现状.如何通过制度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三个方面进行了有益的 ...

  • 中国民生问题的形成原因及对策分析
  • 构建和谐社会党政干部论坛 中国民生问题的形成原因及对策分析 ○黄展涛 近年来,中国经济社会虽然获得飞速发展,但民生问题却也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日益凸显,房价.教育公平.能源安全.生态环境.扶贫减贫,下岗失业,社会保障体系,收入分配,城乡差距,三农问题等等,这一系列民生问题的应对与解决关系着能否真正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