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工作调研报告
近年来,徐沟镇党委、政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直各计生业务部门的大力指导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了人口与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基本情况
徐沟镇现辖28村一社区,49432人,2013共出生457人,其中一孩252人,二孩90人,多孩3人,当年违反计划生育144人,出生率 常住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达90.6%,流动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达62.3%。落实计划生育手术268例,其中上环99例,取环5例,人工流产24例,避孕及时率达100%。完成“二女户结扎”任务数9例。流动人口办证率达100%,流入人口验证率达100%。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人口计生任务。
二、面临的问题
(一) 控制违法生育的任务仍然艰巨。一是群众生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之间存在较大差距。通过座谈了解,计划生育工作发展到现在,人们的生育观念发生了一定变化,但“一个孩子嫌少、两个孩子正好、生个男孩养老”的旧传统生育观念仍未彻底改变。我镇普遍农村中多数群众仍希望生育2个及以上的孩子,而且有男孩。二是一男孩户、二女户、
未婚青年、不符合省《条例》照顾二胎条件人员违法生育欲望强烈。首先,一男孩户和二女户是违法生育的主要人群。由于传统旧生育观念的影响,多数一男孩户想要2个孩子,二女户想生男孩,如果管理措施稍一弱化,这部分人便想方设法超生,达到自己的生育目的。其次,不符合省《条例》照顾二胎条件的人员想方设法超生。主要是一方初婚、另一方再婚,一方农业、另一方非农业的家庭。特别是再婚家庭一般把再生育一个孩子作为维系新组建家庭的纽带,为了达到稳定新组建家庭的目的,想方设法超生。另外,农村出现了达到法定婚龄不登记先生育、不登记先举行婚礼、不够法定婚龄违法生育的三种苗头性问题,且呈蔓延趋势。三是违法生育手段多样。主要表现在,有的通过假离婚、假迁户口达到违法生育的目的;有的一方农业、另一方非农业的家庭,通过迁移户口、弄虚作假办理非转农骗取二胎生育计划;有的以外出打工为由,在流动中违法生育;有的通过冒名顶替进站,逃避管理违法生育;个别村干部包庇亲属违法生育。
(二) 个别村干部抓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不强。通过调研了解,目前个别村干部普遍存在不想抓、不愿抓、不敢抓的思想,工作主动性不强。不想抓,是由于受村委会三年换届的影响,个别村干部怕落选、丢位子。不愿抓,
是由于世代均在一个村子里居住,撕不开情面,放不开手脚,怕得罪人,得罪一个超生户,便得罪一个家族,怕形成世仇,对自己和后代不好。个别村干部为了村委换届当选,私下口头承诺了一些超生户的不合法要求。
(三)流动人口管理存在漏洞。一是流动人口漏管现象严重。多数育龄妇女外出嫌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手续麻烦、不好回函,便采取不与村打招呼、不办证、不签合同等方式私自外出。加之村级经常性工作不到位,对流动人口的动态信息不能及时掌握,极易造成这部分人漏管。二是假回函现象严重。有的育龄群众通过黑市办假回函;有的通过亲属在外地冒名顶替查体办回函;有的不择手段获取流入地流动人口空白回函单,自己填写孕、育、节育情况,寄回流出地。三是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反馈信息有时与实际不符。有的流入地在查体程序、人员身份确认上不规范,有的查体结果不真实。
(四)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不够及时。从调研了解的情况,归纳应落实而未落实长效节育措施育龄人群大致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观望型,对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不积极,不主动,存在能拖就拖,实在拖不过去再落实也不迟的思想。二是对抗型,有违法生育动机,拒不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
三是患病不适应型,育龄群众身体患有不适手术的各种疾病。四是流动型,有的已婚育龄妇女外出前查体有环,但外出后私自取环;有的常年在外打工的已婚育龄妇女,由于受现居住地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不严格的影响,落实难度较大。
(五)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度大。一是对“经济困难型”处理难兑现。这种人越穷越生,越生越穷,家里经济十分困难,对其经济处罚往往难以兑现。二是对“流动型”违法生育的处罚不好执行。这部分人常年在外逃避,找不到人,无法强制执行。
三、对策和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保持计划生育舆论的高压态势。立足于既逐步转变群众的婚育观念,又确保舆论的高压态势,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人口学校开课学习、印发宣传材料、粉刷固定标语、广播喇叭定时宣传和组装宣传车等形式,全面宣传中央《决定》、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和计划生育“一法三规一条例”,营造浓厚的舆论声势。要创新宣传载体,加大媒体宣传,借助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实现人口计生信息“村村通”,做到广播上有声、电视上有像、网络上有影、报刊上有专栏,实现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立体化、全覆盖,让群众切实了解国情、懂
得政策、增强历史责任感。同时,要与育龄群众算好经济对比账,算好多生育一个孩子,抚育子女的成本,引导群众自觉选择少生优生。
(二)强化管理措施,坚决遏制违法生育。一是抓住查访、普查、节育措施“三个关键”,做好控制违法生育的前沿性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好计划生育邻村联合集中办公工作,努力将村查访落到实处。按照“一孩首选放环、二孩首选结扎”的原则,切实抓好已婚育龄妇女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及时落实,筑牢控制违法生育的第一道防线。二是加大违法生育当事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是惩处违法生育,特别是农村违法生育的重要措施,是教育、警示、震慑广大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有效手段。三是强化村干部责任。全面实行村级计划生育风险抵押金制度,严格落实责任,明确奖罚政策,增强村干部的责任感和压力感。建立健全考核奖惩体制,对近年来出现违法生育瞒漏报的或出现当年度违法生育的,进行责任追究。
(三)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人口性别平衡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出生人口性别比过高,持续时间过长,必然会影响社会稳定、家庭幸福和长远发展。从治标的措施来讲,主要是提高外控力,重点强化三项措施:一是卫生、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口计生部门之间密切协作,加强对B超和流引产药物的监管,发现违规违纪行为的,从严处理处罚。建议,加大对全县卫生医疗保健机构、个体诊所开展B超配备的调查摸底活动,托清底子,并查验B超购买、使用审批手续,对无批准手续的,予以没收。二是要加强孕期随访服务,及时掌握持证、册育龄妇女的孕情,杜绝正常怀孕情况下私自终止妊娠的行为。对持证私自终止妊娠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是二胎的坚决不再批准其生育。三是建立有奖举报制度,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终止妊娠“两非”案件。一经查实,对直接责任人一律开除公职,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责任。从治本的措施来讲,主要是增强内动力,一是加强宣传教育,转变群众的生育观念。二是强化利益导向。对农村独女户、双女户家庭在宅基地划分、子女入托、升学、就业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在扶贫开发、慈善救助、生育关怀、贴息贷款、劳务输出、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倾斜扶持,在城乡低保、新型合作医疗、社会救助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依法保护妇女的宅基地、房屋、财产继承权和土地承包权、使用权、受益权,让女儿户得到更多的实惠。推广在新农合中免除双女户家庭应
缴费用。三是逐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推动由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转变,切实解除群众的后顾之忧。
(五) 实行分类管理,加强流出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一是季节工。这部分人多数走不远、打工时间短,有时 白天在外打工,晚上回家居住。根据这种情况,可以实行以进站结果顶替回函。二是长期外出务工人员。外出前要严把发证关、合同关、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关“三个关口”,做到流出一个,手续完备一个、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一个、放心一个。三是对已婚育龄妇女流出相对集中的地区。继续实行“跟踪式”服务。四是对县内流动的已婚育龄妇女。落实现居住地“托管”措施,纳入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管理。 对各乡镇在计划生育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管理方面创新的经验和做法,及时予以总结、推广。
(六) 加强乡镇、村计生队伍建设。一是加强乡镇计生队伍建设。对乡镇计生工作人员,理顺编制,按照乡镇规模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工作人员。采取公开考聘、聘用等方式,充实乡镇计生服务站技术服务人员,解决乡镇计生工作人员长期在一个地方工作,不能打破情面、不便放手开展工作的问题。二是配齐配强村计生专职人员。按照“年轻化、知识化、女性化、职业化”四化标准,配齐村计生专职人员,鼓
励有条件的村从医学院校毕业生中选聘村计生人员,逐步实现村计生专职人员的职业化。三是严格落实村计生专职人员的工资待遇。
计生工作调研报告
近年来,徐沟镇党委、政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直各计生业务部门的大力指导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了人口与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基本情况
徐沟镇现辖28村一社区,49432人,2013共出生457人,其中一孩252人,二孩90人,多孩3人,当年违反计划生育144人,出生率 常住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达90.6%,流动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达62.3%。落实计划生育手术268例,其中上环99例,取环5例,人工流产24例,避孕及时率达100%。完成“二女户结扎”任务数9例。流动人口办证率达100%,流入人口验证率达100%。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人口计生任务。
二、面临的问题
(一) 控制违法生育的任务仍然艰巨。一是群众生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之间存在较大差距。通过座谈了解,计划生育工作发展到现在,人们的生育观念发生了一定变化,但“一个孩子嫌少、两个孩子正好、生个男孩养老”的旧传统生育观念仍未彻底改变。我镇普遍农村中多数群众仍希望生育2个及以上的孩子,而且有男孩。二是一男孩户、二女户、
未婚青年、不符合省《条例》照顾二胎条件人员违法生育欲望强烈。首先,一男孩户和二女户是违法生育的主要人群。由于传统旧生育观念的影响,多数一男孩户想要2个孩子,二女户想生男孩,如果管理措施稍一弱化,这部分人便想方设法超生,达到自己的生育目的。其次,不符合省《条例》照顾二胎条件的人员想方设法超生。主要是一方初婚、另一方再婚,一方农业、另一方非农业的家庭。特别是再婚家庭一般把再生育一个孩子作为维系新组建家庭的纽带,为了达到稳定新组建家庭的目的,想方设法超生。另外,农村出现了达到法定婚龄不登记先生育、不登记先举行婚礼、不够法定婚龄违法生育的三种苗头性问题,且呈蔓延趋势。三是违法生育手段多样。主要表现在,有的通过假离婚、假迁户口达到违法生育的目的;有的一方农业、另一方非农业的家庭,通过迁移户口、弄虚作假办理非转农骗取二胎生育计划;有的以外出打工为由,在流动中违法生育;有的通过冒名顶替进站,逃避管理违法生育;个别村干部包庇亲属违法生育。
(二) 个别村干部抓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不强。通过调研了解,目前个别村干部普遍存在不想抓、不愿抓、不敢抓的思想,工作主动性不强。不想抓,是由于受村委会三年换届的影响,个别村干部怕落选、丢位子。不愿抓,
是由于世代均在一个村子里居住,撕不开情面,放不开手脚,怕得罪人,得罪一个超生户,便得罪一个家族,怕形成世仇,对自己和后代不好。个别村干部为了村委换届当选,私下口头承诺了一些超生户的不合法要求。
(三)流动人口管理存在漏洞。一是流动人口漏管现象严重。多数育龄妇女外出嫌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手续麻烦、不好回函,便采取不与村打招呼、不办证、不签合同等方式私自外出。加之村级经常性工作不到位,对流动人口的动态信息不能及时掌握,极易造成这部分人漏管。二是假回函现象严重。有的育龄群众通过黑市办假回函;有的通过亲属在外地冒名顶替查体办回函;有的不择手段获取流入地流动人口空白回函单,自己填写孕、育、节育情况,寄回流出地。三是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反馈信息有时与实际不符。有的流入地在查体程序、人员身份确认上不规范,有的查体结果不真实。
(四)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不够及时。从调研了解的情况,归纳应落实而未落实长效节育措施育龄人群大致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观望型,对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不积极,不主动,存在能拖就拖,实在拖不过去再落实也不迟的思想。二是对抗型,有违法生育动机,拒不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
三是患病不适应型,育龄群众身体患有不适手术的各种疾病。四是流动型,有的已婚育龄妇女外出前查体有环,但外出后私自取环;有的常年在外打工的已婚育龄妇女,由于受现居住地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不严格的影响,落实难度较大。
(五)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度大。一是对“经济困难型”处理难兑现。这种人越穷越生,越生越穷,家里经济十分困难,对其经济处罚往往难以兑现。二是对“流动型”违法生育的处罚不好执行。这部分人常年在外逃避,找不到人,无法强制执行。
三、对策和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保持计划生育舆论的高压态势。立足于既逐步转变群众的婚育观念,又确保舆论的高压态势,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人口学校开课学习、印发宣传材料、粉刷固定标语、广播喇叭定时宣传和组装宣传车等形式,全面宣传中央《决定》、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和计划生育“一法三规一条例”,营造浓厚的舆论声势。要创新宣传载体,加大媒体宣传,借助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实现人口计生信息“村村通”,做到广播上有声、电视上有像、网络上有影、报刊上有专栏,实现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立体化、全覆盖,让群众切实了解国情、懂
得政策、增强历史责任感。同时,要与育龄群众算好经济对比账,算好多生育一个孩子,抚育子女的成本,引导群众自觉选择少生优生。
(二)强化管理措施,坚决遏制违法生育。一是抓住查访、普查、节育措施“三个关键”,做好控制违法生育的前沿性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好计划生育邻村联合集中办公工作,努力将村查访落到实处。按照“一孩首选放环、二孩首选结扎”的原则,切实抓好已婚育龄妇女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及时落实,筑牢控制违法生育的第一道防线。二是加大违法生育当事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是惩处违法生育,特别是农村违法生育的重要措施,是教育、警示、震慑广大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有效手段。三是强化村干部责任。全面实行村级计划生育风险抵押金制度,严格落实责任,明确奖罚政策,增强村干部的责任感和压力感。建立健全考核奖惩体制,对近年来出现违法生育瞒漏报的或出现当年度违法生育的,进行责任追究。
(三)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人口性别平衡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出生人口性别比过高,持续时间过长,必然会影响社会稳定、家庭幸福和长远发展。从治标的措施来讲,主要是提高外控力,重点强化三项措施:一是卫生、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口计生部门之间密切协作,加强对B超和流引产药物的监管,发现违规违纪行为的,从严处理处罚。建议,加大对全县卫生医疗保健机构、个体诊所开展B超配备的调查摸底活动,托清底子,并查验B超购买、使用审批手续,对无批准手续的,予以没收。二是要加强孕期随访服务,及时掌握持证、册育龄妇女的孕情,杜绝正常怀孕情况下私自终止妊娠的行为。对持证私自终止妊娠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是二胎的坚决不再批准其生育。三是建立有奖举报制度,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终止妊娠“两非”案件。一经查实,对直接责任人一律开除公职,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责任。从治本的措施来讲,主要是增强内动力,一是加强宣传教育,转变群众的生育观念。二是强化利益导向。对农村独女户、双女户家庭在宅基地划分、子女入托、升学、就业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在扶贫开发、慈善救助、生育关怀、贴息贷款、劳务输出、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倾斜扶持,在城乡低保、新型合作医疗、社会救助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依法保护妇女的宅基地、房屋、财产继承权和土地承包权、使用权、受益权,让女儿户得到更多的实惠。推广在新农合中免除双女户家庭应
缴费用。三是逐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推动由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转变,切实解除群众的后顾之忧。
(五) 实行分类管理,加强流出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一是季节工。这部分人多数走不远、打工时间短,有时 白天在外打工,晚上回家居住。根据这种情况,可以实行以进站结果顶替回函。二是长期外出务工人员。外出前要严把发证关、合同关、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关“三个关口”,做到流出一个,手续完备一个、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一个、放心一个。三是对已婚育龄妇女流出相对集中的地区。继续实行“跟踪式”服务。四是对县内流动的已婚育龄妇女。落实现居住地“托管”措施,纳入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管理。 对各乡镇在计划生育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管理方面创新的经验和做法,及时予以总结、推广。
(六) 加强乡镇、村计生队伍建设。一是加强乡镇计生队伍建设。对乡镇计生工作人员,理顺编制,按照乡镇规模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工作人员。采取公开考聘、聘用等方式,充实乡镇计生服务站技术服务人员,解决乡镇计生工作人员长期在一个地方工作,不能打破情面、不便放手开展工作的问题。二是配齐配强村计生专职人员。按照“年轻化、知识化、女性化、职业化”四化标准,配齐村计生专职人员,鼓
励有条件的村从医学院校毕业生中选聘村计生人员,逐步实现村计生专职人员的职业化。三是严格落实村计生专职人员的工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