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人口老龄化情况的调研报告

人口老龄化是21世纪社会发展面临的一个严峻挑战。截至2011年底,我市老年人口已达53.85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3.64%,比去年增加0.3 个百分点。其中,80岁以上老年人口7.8万人,占老年人口比重比去年同期增长1.5个百分点。如何面对迅猛而来的人口老龄化,已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焦点问题。近日,市委政研室联合市老龄办对我市人口老龄化及老龄事业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我市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主要做法

近年来,我市老龄工作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方针,在“六个体系”(养老保障服务体系、老年人照料服务体系、老年人权益保障体系、老年文化体育活动和教育体系、老龄产业体系、老有所为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老龄事业得到全面发展,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老龄工作。老龄问题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诸多领域,是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长治久安的一个重大社会问题。市委、市政府一直十分关注老龄事业的发展,把老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发展规划,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等文件,对老龄工作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提出明确要求,为老龄工作开展提供了政策支持。与此同时,老龄工作还被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围,组织领导得到进一步加强,推动了老龄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养老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全市企业养老保险实行财政兜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部纳入养老保险范围,稳定、规范的养老基金筹措长效机制全面建立,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目前,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46.34万人,比“十五”末增长35%;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 11.21万人,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从“十五”末的月人均670元,提高到“十一五”末的1248.1元,全市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全部领取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初步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多元化筹资机制基本形成,新农保参保人数达138.38万人,新农合参保人数达259万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完善,我市有19549名“五保”老人、1.3万城镇老年人纳入低保。截至目前,全市新农保、新农合、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初步实现了“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三)为老服务网络不断健全。一是机构养老服务快速发展。大力兴办公立养老机构,XX市社会福利中心、XX市老年服务中心等7处大型养老服务机构先后开工建设并投入使用。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各级投入敬老院建设资金达1.9亿元,目前共有乡镇敬老院68个,床位15474张,集中供养“五保”老人 13273人,集中供养率达到83%以上。鼓励发展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现有民办养老服务机构23家,床位2155张。二是老年人活动场所不断增加。全市 64个乡镇(街道)全部建立老年人活动中心和老年学校,城镇已建老年文体活动场所85处,社区建立老年人活动中心432处,村居建立老年活动场所1948 处。三是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成立市级各类老年文体组织40个,区(市)级老年文体组织80个,每个村居均建立了老工委。成立了枣庄老年文化艺术协会和老年音乐家协会,老年文体组织不断发展壮大。

(四)老年人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一是深入开展“老年人关怀工程”。工程实施以来,老年优待救助范围不断扩大,老年人优待标准在原有基础上有了新的提高和突破,发放制度不断规范,共救助老年人4000余人,发放救助资金180余万元,养老志愿服务者达到2000人。二是大力实施“银龄安康工程”。共有 34.7万人次老年人参加,保费累计达到360万元,参保老年人出险1547人次,理赔金额达到306.8万元,为老年人构筑了又一道健康保障安全网。三是积极设立老年人法律援助联络组织。全市区(市)以上老年法律援助机构12个,乡镇(街道)老年法律服务网点79个。各级法院继续推行涉老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优先救助的制度。目前已有6773名老年人获得司法救助或法律援助,审结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案件2159件,减免诉讼费34.3万元、律师费194.2万元。

二、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全社会的重视程度尚不够高。社会各方面对老龄化面临的严峻形势认识不足,没有将养老问题放到提高老年人生存生活质量、促进家庭团结和睦、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来重视。目前,我市人口老龄化正处于加速时期,老年人口规模迅速扩大。随之而来的养老问题日益突出,牵涉面越来越广,养老需求明显增加,对社会养老的依赖日益增强。另一方面的现实是,老年人的养老需求不能得到有效满足,为老服务资源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问题逐渐显现。面对水平高、速度快的人口老龄化形势,必须尽快建立起系统解决养老问题的长效机制,任何延误都有可能错失时机,使问题积重难返。

(二)养老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由于缺乏系统的政策引导,养老服务产业的投资主体相对单一,资金保障基本上来源于政府,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社会化养老的制度和政策不足,市场运作机制尚未真正形成,导致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缓慢。再加上养老服务机构的公益性、微利性,难以吸引更多以赢利为目的的资本投入。《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等,都要求加大对社会福利事业的扶持力度,在征地和税收、城市建设和公用事业收费等方面应给予优惠和扶持。但由于配套措施相对滞后,优惠政策往往难以落到实处。另外,民办养老机构从申报、立项、注册到审批等相关环节,也缺乏统一规范的制度化管理。

(三)老龄化城乡倒置逐步加剧。2011年底,全市78.6%的老年人口生活在农村,农村人口中老年人口比例达16%,农村老龄化水平远远高于城镇,而经济发展程度却大大低于城镇。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将有更多的农村青壮年向城镇流动,农村老龄人口将会进一步增加。而我市农村保障体系建设滞后,保障覆盖面小,保障水平低,保障能力也较弱。城乡医疗资源配置不均衡,农村卫生保障体系不健全,农村老年人健康较难得到有效保障。与此同时,文化娱乐条件也严重不足,农村老年人文化生活相对单调,这都为老龄事业统筹发展带来了现实困难。

(四)城市发展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社会保障的规模,保障范围愈广、规模愈大,所需财力愈多。我市在转型前是传统的资源型城市,由于以往实行“重生产、轻生活”的方针,城市建设速度比较缓慢,第三产业没有形成规模,综合服务功能较弱。而计划经济年代企业效益长期被转移出去,直接导致养老保险金无积累,社会养老保障结构范围窄、层次低、规模小,养老保障压力较大。特别是我市国有大中型企业比较集中,在国企改革和破产中离退休人员多、老职工多、下岗职工多,家庭经济能力不足,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养老保险基金短缺、扩面无力和个人商业养老保险难以发展的困境。

三、对策建议

老龄人口曾为国家、社会和家庭做出重要贡献,尤其是为地方经济建设献出了青春和健康。党委和政府有责任给予更多的关心和支持,让他们的晚年生活更加幸福。统筹推进城乡老龄事业发展,让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关系到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枣庄发展的长远大计,是重大的民生和民心工程,对于加快城市转型、建设“幸福新枣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具体工作中应做到以下六点。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老龄工作。面对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和越来越来繁重的老龄工作任务,政府在解决这一事关中心和大局的重大经济社会问题上,始终起着举足轻重的主导作用。各级党委、政府都应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问题,用产业化、社会化的运行机制推进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业发展。应进一步加强领导,把老龄事业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确保老龄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同步提高。应建立健全老龄工作责任制和目标考评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确保老龄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应加强机构建设,为开展老龄工作提供组织保障;老龄委成员单位和社会各界要根据职责分工主动协调服务,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老龄事业的发展。

(二)健全保障体系,提升服务水平。做好当前老龄工作,健全完善养老保障体系是基础。一是巩固家庭养老功能。家庭养老作为传统的养老模式,是应对当前社会养老发展滞后现状,确保“老有所养”的一种直接有效的供养方式。应通过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等方式,建立多种形式的激励和监督机制,用道德规范和社会力量协调代际关系,促使子女自觉履行赡养义务。二是加大基本保险工作力度。城镇职工退休金的水平应与物价指数、在职职工工资等挂钩,切实体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大力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认真落实有关减免政策,适当提高医疗费报销比例。积极推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逐步提高城乡老年人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确保他们享有基本医疗保障。三是健全完善贫困老年人救助制度。适时调整最低生活保障线和“五保”供养标准,逐步缩小城乡保障差距。健全救助贫困老年人工作长效机制,突出对高龄老人和特困老人的优待照顾。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缓解城乡生活困难老年人的医疗困难。

(三)完善服务网络,协调城乡发展。解决我市老龄化城乡倒置严重的问题,当前应突出加强设施建设。一是完善老年福利设施建设。切实抓好敬老院设施的建设、改造,完善设施功能,满足服务需求,提高服务水平。加快农村“五保”老人集中供养进程,确保有入住敬老院意愿的“五保”老人“应进全进”。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建养老机构。对于社会力量、民间资金投资兴建和改造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按照相关政策给予适当补贴。对于民办养老机构收住城镇“三无”老人的,按相关政策给予供养补贴。二是加强老年服务设施建设。把老年设施、场所建设列入城乡建设规划,城乡建设和改造、住宅小区建设等项目,应配套一定数量的老年服务设施和活动场所。整合社会养老服务资源,加快老年服务设施建设速度。城乡闲置的厂房、宾馆、校舍等,有条件的可改建成老年活动场所;现有文化、体育、医疗、教育等设施,不分归属和性质,凡是具备条件的,应向老年人优惠或免费开放。三是大力推进社区养老服务建设。建立和完善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依托社区服务中心和为老服务站,完善社区老年人日托服务设施,为老年人的日间照料提供场所。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公立卫生院,为老年人看病就医、防疫保健、康复护理等提供方便。

(四)发展老龄产业,满足养老需求。养老产业作为一项朝阳产业,对于解决养老资源紧张、社会养老服务供求矛盾突出及社会保障压力空前等问题具有重要意义。一是着力培育现代老年产业体系。老年产业应坚持福利化和商业化同步发展的路子,在满足老年人基本物质、医疗需求及服务的同时,引导企业大力开发老年食品、服饰、教育及服务市场。二是利用现有社会资源发展养老产业。引导大企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到养老服务业发展上来。鼓励支持房地产商开发建设老年公寓,享受同行业同等优惠政策。鼓励大型商业企业在人口较多社区设立便民服务店,方便老年人购物,减轻老年人出行压力。三是支持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养老产业。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原则,鼓励和支持单位和个人参与养老服务业。要重视相关民办公助政策体系建设,把养老产业发展作为本地区招商引资的重要内容,积极引进和利用外资,建立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参与养老产业发展的新格局。

(五)制定鼓励政策,开发老年人才。进一步健全完善支持老有所为的政策和措施,有效发挥低龄健康老年人的作用。积极探索实行富有弹性的退休制度,让低龄健康老年人中的高级专家和经济社会高级管理人员及有一技之长的能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继续发挥作用。按照积极老龄化的方针,充分发挥老年人的优势和特长,鼓励、支持老年人充分发挥其在教育下一代、参与社区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方面的作用。推广“以老助老”结对照顾活动,组织低龄老人照顾高龄、患病、空巢老人,建立结对照顾档案进行规范管理。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的作用,有条件的人才中介机构和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应把老年人才纳入服务范围,为老年知识分子和具有特殊技能的老年人才参与经济社会发展搭建平台,积极探索实现“老有所为”的新途径。

(六)弘扬传统美德,营造良好氛围。一是进行广泛、深入和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新闻媒体、互联网等宣传媒介的作用,大力开展老龄化形势、老龄工作方针政策、老年法律法规和敬老传统美德宣传教育,动员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到老龄事业中来。二是加强司法保护和法律服务工作。严厉打击不赡养老人甚至虐待老人的恶劣行为,对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的要绳之以法,发挥法律的震慑作用和典型案例的教育作用,形成尊老敬老的良好风气和浓厚氛围。三是建立多种形式的激励和监督机制。发挥舆论、基层组织和单位的作用,宣传尊老敬老养老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强化敬老意识,促使子女自觉履行赡养义务。

人口老龄化是21世纪社会发展面临的一个严峻挑战。截至2011年底,我市老年人口已达53.85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3.64%,比去年增加0.3 个百分点。其中,80岁以上老年人口7.8万人,占老年人口比重比去年同期增长1.5个百分点。如何面对迅猛而来的人口老龄化,已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焦点问题。近日,市委政研室联合市老龄办对我市人口老龄化及老龄事业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我市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主要做法

近年来,我市老龄工作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方针,在“六个体系”(养老保障服务体系、老年人照料服务体系、老年人权益保障体系、老年文化体育活动和教育体系、老龄产业体系、老有所为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老龄事业得到全面发展,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老龄工作。老龄问题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诸多领域,是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长治久安的一个重大社会问题。市委、市政府一直十分关注老龄事业的发展,把老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发展规划,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等文件,对老龄工作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提出明确要求,为老龄工作开展提供了政策支持。与此同时,老龄工作还被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围,组织领导得到进一步加强,推动了老龄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养老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全市企业养老保险实行财政兜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部纳入养老保险范围,稳定、规范的养老基金筹措长效机制全面建立,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目前,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46.34万人,比“十五”末增长35%;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 11.21万人,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从“十五”末的月人均670元,提高到“十一五”末的1248.1元,全市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全部领取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初步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多元化筹资机制基本形成,新农保参保人数达138.38万人,新农合参保人数达259万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完善,我市有19549名“五保”老人、1.3万城镇老年人纳入低保。截至目前,全市新农保、新农合、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初步实现了“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三)为老服务网络不断健全。一是机构养老服务快速发展。大力兴办公立养老机构,XX市社会福利中心、XX市老年服务中心等7处大型养老服务机构先后开工建设并投入使用。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各级投入敬老院建设资金达1.9亿元,目前共有乡镇敬老院68个,床位15474张,集中供养“五保”老人 13273人,集中供养率达到83%以上。鼓励发展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现有民办养老服务机构23家,床位2155张。二是老年人活动场所不断增加。全市 64个乡镇(街道)全部建立老年人活动中心和老年学校,城镇已建老年文体活动场所85处,社区建立老年人活动中心432处,村居建立老年活动场所1948 处。三是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成立市级各类老年文体组织40个,区(市)级老年文体组织80个,每个村居均建立了老工委。成立了枣庄老年文化艺术协会和老年音乐家协会,老年文体组织不断发展壮大。

(四)老年人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一是深入开展“老年人关怀工程”。工程实施以来,老年优待救助范围不断扩大,老年人优待标准在原有基础上有了新的提高和突破,发放制度不断规范,共救助老年人4000余人,发放救助资金180余万元,养老志愿服务者达到2000人。二是大力实施“银龄安康工程”。共有 34.7万人次老年人参加,保费累计达到360万元,参保老年人出险1547人次,理赔金额达到306.8万元,为老年人构筑了又一道健康保障安全网。三是积极设立老年人法律援助联络组织。全市区(市)以上老年法律援助机构12个,乡镇(街道)老年法律服务网点79个。各级法院继续推行涉老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优先救助的制度。目前已有6773名老年人获得司法救助或法律援助,审结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案件2159件,减免诉讼费34.3万元、律师费194.2万元。

二、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全社会的重视程度尚不够高。社会各方面对老龄化面临的严峻形势认识不足,没有将养老问题放到提高老年人生存生活质量、促进家庭团结和睦、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来重视。目前,我市人口老龄化正处于加速时期,老年人口规模迅速扩大。随之而来的养老问题日益突出,牵涉面越来越广,养老需求明显增加,对社会养老的依赖日益增强。另一方面的现实是,老年人的养老需求不能得到有效满足,为老服务资源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问题逐渐显现。面对水平高、速度快的人口老龄化形势,必须尽快建立起系统解决养老问题的长效机制,任何延误都有可能错失时机,使问题积重难返。

(二)养老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由于缺乏系统的政策引导,养老服务产业的投资主体相对单一,资金保障基本上来源于政府,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社会化养老的制度和政策不足,市场运作机制尚未真正形成,导致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缓慢。再加上养老服务机构的公益性、微利性,难以吸引更多以赢利为目的的资本投入。《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等,都要求加大对社会福利事业的扶持力度,在征地和税收、城市建设和公用事业收费等方面应给予优惠和扶持。但由于配套措施相对滞后,优惠政策往往难以落到实处。另外,民办养老机构从申报、立项、注册到审批等相关环节,也缺乏统一规范的制度化管理。

(三)老龄化城乡倒置逐步加剧。2011年底,全市78.6%的老年人口生活在农村,农村人口中老年人口比例达16%,农村老龄化水平远远高于城镇,而经济发展程度却大大低于城镇。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将有更多的农村青壮年向城镇流动,农村老龄人口将会进一步增加。而我市农村保障体系建设滞后,保障覆盖面小,保障水平低,保障能力也较弱。城乡医疗资源配置不均衡,农村卫生保障体系不健全,农村老年人健康较难得到有效保障。与此同时,文化娱乐条件也严重不足,农村老年人文化生活相对单调,这都为老龄事业统筹发展带来了现实困难。

(四)城市发展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社会保障的规模,保障范围愈广、规模愈大,所需财力愈多。我市在转型前是传统的资源型城市,由于以往实行“重生产、轻生活”的方针,城市建设速度比较缓慢,第三产业没有形成规模,综合服务功能较弱。而计划经济年代企业效益长期被转移出去,直接导致养老保险金无积累,社会养老保障结构范围窄、层次低、规模小,养老保障压力较大。特别是我市国有大中型企业比较集中,在国企改革和破产中离退休人员多、老职工多、下岗职工多,家庭经济能力不足,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养老保险基金短缺、扩面无力和个人商业养老保险难以发展的困境。

三、对策建议

老龄人口曾为国家、社会和家庭做出重要贡献,尤其是为地方经济建设献出了青春和健康。党委和政府有责任给予更多的关心和支持,让他们的晚年生活更加幸福。统筹推进城乡老龄事业发展,让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关系到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枣庄发展的长远大计,是重大的民生和民心工程,对于加快城市转型、建设“幸福新枣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具体工作中应做到以下六点。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老龄工作。面对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和越来越来繁重的老龄工作任务,政府在解决这一事关中心和大局的重大经济社会问题上,始终起着举足轻重的主导作用。各级党委、政府都应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问题,用产业化、社会化的运行机制推进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业发展。应进一步加强领导,把老龄事业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确保老龄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同步提高。应建立健全老龄工作责任制和目标考评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确保老龄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应加强机构建设,为开展老龄工作提供组织保障;老龄委成员单位和社会各界要根据职责分工主动协调服务,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老龄事业的发展。

(二)健全保障体系,提升服务水平。做好当前老龄工作,健全完善养老保障体系是基础。一是巩固家庭养老功能。家庭养老作为传统的养老模式,是应对当前社会养老发展滞后现状,确保“老有所养”的一种直接有效的供养方式。应通过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等方式,建立多种形式的激励和监督机制,用道德规范和社会力量协调代际关系,促使子女自觉履行赡养义务。二是加大基本保险工作力度。城镇职工退休金的水平应与物价指数、在职职工工资等挂钩,切实体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大力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认真落实有关减免政策,适当提高医疗费报销比例。积极推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逐步提高城乡老年人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确保他们享有基本医疗保障。三是健全完善贫困老年人救助制度。适时调整最低生活保障线和“五保”供养标准,逐步缩小城乡保障差距。健全救助贫困老年人工作长效机制,突出对高龄老人和特困老人的优待照顾。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缓解城乡生活困难老年人的医疗困难。

(三)完善服务网络,协调城乡发展。解决我市老龄化城乡倒置严重的问题,当前应突出加强设施建设。一是完善老年福利设施建设。切实抓好敬老院设施的建设、改造,完善设施功能,满足服务需求,提高服务水平。加快农村“五保”老人集中供养进程,确保有入住敬老院意愿的“五保”老人“应进全进”。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建养老机构。对于社会力量、民间资金投资兴建和改造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按照相关政策给予适当补贴。对于民办养老机构收住城镇“三无”老人的,按相关政策给予供养补贴。二是加强老年服务设施建设。把老年设施、场所建设列入城乡建设规划,城乡建设和改造、住宅小区建设等项目,应配套一定数量的老年服务设施和活动场所。整合社会养老服务资源,加快老年服务设施建设速度。城乡闲置的厂房、宾馆、校舍等,有条件的可改建成老年活动场所;现有文化、体育、医疗、教育等设施,不分归属和性质,凡是具备条件的,应向老年人优惠或免费开放。三是大力推进社区养老服务建设。建立和完善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依托社区服务中心和为老服务站,完善社区老年人日托服务设施,为老年人的日间照料提供场所。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公立卫生院,为老年人看病就医、防疫保健、康复护理等提供方便。

(四)发展老龄产业,满足养老需求。养老产业作为一项朝阳产业,对于解决养老资源紧张、社会养老服务供求矛盾突出及社会保障压力空前等问题具有重要意义。一是着力培育现代老年产业体系。老年产业应坚持福利化和商业化同步发展的路子,在满足老年人基本物质、医疗需求及服务的同时,引导企业大力开发老年食品、服饰、教育及服务市场。二是利用现有社会资源发展养老产业。引导大企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到养老服务业发展上来。鼓励支持房地产商开发建设老年公寓,享受同行业同等优惠政策。鼓励大型商业企业在人口较多社区设立便民服务店,方便老年人购物,减轻老年人出行压力。三是支持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养老产业。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原则,鼓励和支持单位和个人参与养老服务业。要重视相关民办公助政策体系建设,把养老产业发展作为本地区招商引资的重要内容,积极引进和利用外资,建立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参与养老产业发展的新格局。

(五)制定鼓励政策,开发老年人才。进一步健全完善支持老有所为的政策和措施,有效发挥低龄健康老年人的作用。积极探索实行富有弹性的退休制度,让低龄健康老年人中的高级专家和经济社会高级管理人员及有一技之长的能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继续发挥作用。按照积极老龄化的方针,充分发挥老年人的优势和特长,鼓励、支持老年人充分发挥其在教育下一代、参与社区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方面的作用。推广“以老助老”结对照顾活动,组织低龄老人照顾高龄、患病、空巢老人,建立结对照顾档案进行规范管理。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的作用,有条件的人才中介机构和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应把老年人才纳入服务范围,为老年知识分子和具有特殊技能的老年人才参与经济社会发展搭建平台,积极探索实现“老有所为”的新途径。

(六)弘扬传统美德,营造良好氛围。一是进行广泛、深入和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新闻媒体、互联网等宣传媒介的作用,大力开展老龄化形势、老龄工作方针政策、老年法律法规和敬老传统美德宣传教育,动员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到老龄事业中来。二是加强司法保护和法律服务工作。严厉打击不赡养老人甚至虐待老人的恶劣行为,对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的要绳之以法,发挥法律的震慑作用和典型案例的教育作用,形成尊老敬老的良好风气和浓厚氛围。三是建立多种形式的激励和监督机制。发挥舆论、基层组织和单位的作用,宣传尊老敬老养老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强化敬老意识,促使子女自觉履行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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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李玉荣王海光 中共党史研究 2011年01期 [中图分类号]F120.3:D631.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3-3815(2010)-09-0045-10 新中国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是在全面引进苏联计划经济体制,实行重工业优先发展的国家工业化战略中逐步建立起来的,与统购统销有着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