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
考核评估实施办法
一、样点的确定。根据《山东省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考核评估意见》要求,拟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考核评估样点。掌握的原则是:所辖县(市、区)9个以上的市,抽查3个县(市、区),所辖县(市、区)8个以下的市,抽查2个县(市、区),并从抽中的县(市、区)中随机抽取2%左右的村,对终端接收站点进行考核评估。被考核评估的单位一律安排在出发前确定。 二、考核评估组织及程序。省远程办成立考核评估委员会,由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郭建昌同志任主任。下设考核评估工作组,由省远程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和有关市远教中心相关人员组成。根据考核评估样点的层次和数量,每个考核评估工作组分为若干个工作小组,分别对市、县(市、区)和接收站点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然后以市为单位进行汇总。具体程序是: 1、对市、县(市、区)的考核评估:先听取市、县(市、区)关于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学、用”情况汇报(不超过30分钟);然后查看有关文件和档案资料,提出需要解答的相关问题;最后进行实地考察。
2、对站点的考核评估:先听取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关于远程教育“管、学、用”情况简要介绍(口头汇报,不超过10分钟);再听取党员和群众代表谈学习收获体会(一般每个站点5-6人);然后请党员群众代表填写问卷调查表(每个站点问卷调查一般不少于10人,其中党员代表60%,群众代表40%)。同时,对行政村站点有关制度和文件进行查阅,对设备配置、运行、管理员操作、节目预告及接收情况等进行察看和检测。在抽查村时尽可能多接触一般党员群众,除了座谈和问卷调查外,还可直接入户,听取党员群众对远程教育的意见、建议。乡镇有关情况随同所辖的行
政村一并检查,只需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不单独汇报和实地考察。
三、汇总计分。市、县(市、区)的考核评估得分为:所抽查县(市、区)得分的平均值与市级得分之和除2;站点考核评估得分为:各站点考核评估的平均值。两项分数之和即为该市的考核评估得分。
四、结果反馈。每个市考核评估结束后,考核评估工作组起草被考核评估市的书面反馈意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需要加强和改进的意见、建议,经省委组织部领导审核后,由省远程办考核评估委员会统一反馈。 五、其他相关要求
1、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全国远程办和省委组织部、省远程办有关指示和文件要求,坚持标准,严格工作程序,严密组织,规范操作,不搞照顾,不降低标准,不图省事、走过场。
2、实事求是,讲求实效。考核评估要从实际出发,广泛听取党员干部群众意见,认真查阅有关文件资料,灵活运用多种方式,了解掌握真实情况,把要考核评估的指标查准、查实,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
3、团结协作,密切配合。考核评估工作小组内部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每个成员要增强整体意识,顾全大局,相互支持,做到分工不分家,认真做好考核评估工作。
4、严格纪律,维护形象。严守中央、省委有关廉政纪律和规定,抽查基层单位时,各县(市、区)只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带路,不准其他人员陪同,不搞边界迎送,不得接收任何礼品,食宿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远程教育考核评估终端接收站点部分
山东省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
考核评估实施办法
一、样点的确定。根据《山东省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考核评估意见》要求,拟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考核评估样点。掌握的原则是:所辖县(市、区)9个以上的市,抽查3个县(市、区),所辖县(市、区)8个以下的市,抽查2个县(市、区),并从抽中的县(市、区)中随机抽取2%左右的村,对终端接收站点进行考核评估。被考核评估的单位一律安排在出发前确定。 二、考核评估组织及程序。省远程办成立考核评估委员会,由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郭建昌同志任主任。下设考核评估工作组,由省远程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和有关市远教中心相关人员组成。根据考核评估样点的层次和数量,每个考核评估工作组分为若干个工作小组,分别对市、县(市、区)和接收站点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然后以市为单位进行汇总。具体程序是: 1、对市、县(市、区)的考核评估:先听取市、县(市、区)关于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学、用”情况汇报(不超过30分钟);然后查看有关文件和档案资料,提出需要解答的相关问题;最后进行实地考察。
2、对站点的考核评估:先听取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关于远程教育“管、学、用”情况简要介绍(口头汇报,不超过10分钟);再听取党员和群众代表谈学习收获体会(一般每个站点5-6人);然后请党员群众代表填写问卷调查表(每个站点问卷调查一般不少于10人,其中党员代表60%,群众代表40%)。同时,对行政村站点有关制度和文件进行查阅,对设备配置、运行、管理员操作、节目预告及接收情况等进行察看和检测。在抽查村时尽可能多接触一般党员群众,除了座谈和问卷调查外,还可直接入户,听取党员群众对远程教育的意见、建议。乡镇有关情况随同所辖的行
政村一并检查,只需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不单独汇报和实地考察。
三、汇总计分。市、县(市、区)的考核评估得分为:所抽查县(市、区)得分的平均值与市级得分之和除2;站点考核评估得分为:各站点考核评估的平均值。两项分数之和即为该市的考核评估得分。
四、结果反馈。每个市考核评估结束后,考核评估工作组起草被考核评估市的书面反馈意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需要加强和改进的意见、建议,经省委组织部领导审核后,由省远程办考核评估委员会统一反馈。 五、其他相关要求
1、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全国远程办和省委组织部、省远程办有关指示和文件要求,坚持标准,严格工作程序,严密组织,规范操作,不搞照顾,不降低标准,不图省事、走过场。
2、实事求是,讲求实效。考核评估要从实际出发,广泛听取党员干部群众意见,认真查阅有关文件资料,灵活运用多种方式,了解掌握真实情况,把要考核评估的指标查准、查实,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
3、团结协作,密切配合。考核评估工作小组内部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每个成员要增强整体意识,顾全大局,相互支持,做到分工不分家,认真做好考核评估工作。
4、严格纪律,维护形象。严守中央、省委有关廉政纪律和规定,抽查基层单位时,各县(市、区)只安排一名工作人员带路,不准其他人员陪同,不搞边界迎送,不得接收任何礼品,食宿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远程教育考核评估终端接收站点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