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古代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的演变
(1) 含义:君主专制指国家政权统治形式,君主掌握最高权力,臣下必须服从君主;中央集权指国家政权分配形式,国家权力(军、政、财大权)集于中央,地方必须服从中央。核心在于:皇帝控制国家核心人事大权,地方和中央必须绝对服从皇帝。
(2)发展历程:秦朝建立→两汉巩固→隋唐完善→北宋加强→元朝新发展→明空前强化→清到顶峰。 ⑶两对矛盾
中国古代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演变始终围绕两对矛盾展开,即:一是地方与中央权力的矛盾;二 是集中到中央的权力由谁来掌握。一方面,西汉的七国之乱、东汉末的军阀割据、唐朝的安史之乱和五代 十国的割据局面,都是由于地方权力过大,中央对地方失去控制而形成的。另一方面,相权、宦官专权、 外戚专权等现象,从本质上讲都是君主专制质变的产物,也是危及皇权专制的重要因素。
最能体现国家机器特征的是两种机构:官吏和军队。官吏任免权和军权是国家权力中最基本的,这两 个权力能否集中到中央是中央集权和地方割据的关键。
⑷中国古代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历史作用
①加强君主权力。秦始皇确立皇权至上的专制制度:从两汉到唐朝,王国、豪强、士族、节度使都曾 是威胁中央集权和皇权的大问题;宋太祖在加强中央集权的同时强化了皇权;明清时期封建专制制度空前加强。
②加强思想控制。秦始皇的焚书坑儒,汉武帝的独尊儒术,明清的八股取士,清朝的文字狱。从控制 对象的范围看、是由镇压反对派儒生,到控制官吏选拔,再到控制和镇压全体汉族地主与人民。
③中央机构。秦始皇时期三公九卿;隋唐时期三省六部制;明清时期废丞相,设内阁,增设军机处, 中央机构的设立和职权完全服从于专制君权的需要。
④官吏选拔制度。秦汉时期官吏由皇帝任免,魏晋南北朝时期由士族世袭,隋唐时期实行科举制,明 清时期八股取士。
⑤对地方的控制。秦汉时期的郡县制,王国问题的解决,士族势力的消亡,藩镇割据势力的强大与解 决。北宋削弱地方势力,元朝实行行省制,明朝设三司,清朝设军机处直接控制地方的官吏。
(5)历史评价:
A、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建立于封建经济基础之上,与中国的封建生产方式相适应。
B、它促进了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发展,巩固了国家统一。
C、为封建经济发展创造了条件,也有利于民族融合。
D、同时。它也是造成历代封建王朝中后期腐败的根源。
2.明清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统治的强化和封建制度的衰落
(一)明朝建立后,为加强君主专制:
(1)对中央和地方官制进行了调整。
①废丞相制、中书省,权分六部。明承元制,在中央设中书省,总管全国大政。置左右丞相,专决政务,统率百官,对皇帝负责。朱元璋鉴于丞相和中书省权力过大,便借“胡惟庸案”,废中书省和丞相制。分相权于六部,六部尚书直接对皇帝负责。自此,秦汉以来沿袭一千多年的宰相制度被彻底废除了,君主专制空前加强。
②明成祖时进一步调整中央机构,正式设内阁(文渊阁、武英殿、文华殿),强化皇权。
③改革中央军事统帅制度。改大都督府为五军都督府,与兵部分掌统兵权和调兵权,相互制约,最高军权由皇帝操纵。
④废行省,设三司。明承元制,在地方设行中书省,总管一省军、政、财、司法大权。后来明太祖颇感其职权太大,无法控制,遂于1376年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其区划大致相当于行中书省。全国共13个,设左右布政司各一人,负责一省的民政和财政,是中央派往地方的代表。另设“提刑按察使司”管刑法,“都指挥使司”掌管军队,三者合称“三司”。三司分立,互不统属,权归中央有关部门。
(2)颁行《大明律》,极力维护皇帝专权。
(3)设立厂卫特务机构。厂卫制度的设置是明朝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加强最突出的表现之一。“锦衣卫”设于明太祖时,东厂设于明成祖时,西厂设于明宪宗时。锦衣卫和东厂、西厂都是特务部门,专门从事保卫皇帝的侦缉活动,逮捕、审讯、刑杀均不通过政府的司法部门,直接对皇帝负责。
二者性质和任务相近,但又有不同。其一,锦衣卫是军队。明朝的军事制度是卫、所两级制。卫是军队的一级编制。锦衣卫原为侍卫仪仗的上直军。洪武十五年,明太祖将其改为“锦衣卫”,包括有12卫,约五六万人。而东厂、西厂则不是军队性质的组织,可以说是纯粹的特务组织。其二,锦衣卫的长官一般都由外戚或功臣担任。明太祖不许宦官干预朝政。而东厂、西厂则由太监统领。其三,厂、卫不是并行的,卫在厂的监督之下。
⑷八股取士(命题、答题、文体)、大兴文字狱,实行思想控制和文化专制。
⑸分封诸王,拱卫王室,抵御蒙元残余势力。
丞相制的废除和厂卫制度的设置,是明朝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加强最突出的表现。前者最终解决了君权与相权的矛盾;后者表明皇帝对臣属的信任度进一步降低,对大臣的防范力度加大,皇权空前强化。
(二)清朝空前强化中央集权:
⑴清承明制。清初在中央设内阁,置六部,同时保留由满洲贵族组成的议政王大臣会议。议政王大臣会议权力凌驾于内阁、六部之上,凡军国大事都由其决定,皇权受到限制。
⑵从议政王大臣会议到军机处。康熙帝时设南书房,形成内阁、议政王大臣会议、南书房相互制约,最后集权于皇帝的机制。雍正帝时为适应西北用兵,特设军机处,挑选亲信满汉官员充任。军国大事全由皇帝裁决,军机大臣只是跪受笔录,然后负责传达给中央各部和地方官员执行从而使中央六部长官和地方军政首脑都直接听从皇帝指挥,六部、内阁、议政王大臣会议名存实亡(乾隆时撤销),封建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统治达到顶峰。
⑶大兴文字狱。压制汉族民族反抗意识,树立清朝统治权威,强化中央专制集权。
军机处的设置和大兴文字狱是清朝中央专制集权的最突出表现。
(三)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在明清时期的作用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在中国封建社会不同时期起着不同作用。具体说,在封建社会早期和中期主要 起进步作用,在封建社会晚期主要起消极乃至反动作用。
进步作用主要体现在:
(1)在一定范围内维护了国家的统一,有利于对外交往和抵御外族入侵;
(2)创造了和平稳定的环境,有利于组织大规模水利工程发展生产;
(3)推动先进的生产技术和文化在较广阔范围内的传播,如北宋政府推广占城稻。西汉前期中央集权制 度的巩固,隋唐时期中央集权制度的完善,北宋时期中央集权制度的强化比较突出地发挥了上述进步作用。 消极作用主要表现在:
(1)经济上束缚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阻碍资本主义萌芽发展。
(2)政治上,空前强化的专制统治使人民毫无政治地位和言论自由。
(3)思想上,专制统治制度使读书人只知埋头攻读经书,不去钻研有关国计民生的真才实学,严重阻碍 科学发展。文化专制更使得许多知识分子不敢过问政治,反封建的民主思想被绝对禁止。
(四)封建制度的衰落
⑴明清时期封建统治者强化中央集权,其核心是皇权加强,从而形成高度强化的君主专制制度。 ⑵明清时期中央集权进一步强化,在当时仍具有进步意义,对粉碎内部的分裂叛乱和外敌入侵,巩固 统一多民族国家起了重要作用。
⑶明清强化君主专制中央集权是封建制度渐趋衰落的表现,表明常规统治措施已无法维护正常的封建统治秩序,只得靠强化皇权(绝对化)、特务统治、文字狱等加强对臣僚及人民的镇压和思想控制。
⑷这些措施违背历史潮流,极端腐朽反动;同时作为上层建筑,它所维护的是正处于崩溃中的旧统治基础,表现出更大的消极作用。
这一切表明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进步性逐渐减弱,日趋走向衰落。
1、中国古代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的演变
(1) 含义:君主专制指国家政权统治形式,君主掌握最高权力,臣下必须服从君主;中央集权指国家政权分配形式,国家权力(军、政、财大权)集于中央,地方必须服从中央。核心在于:皇帝控制国家核心人事大权,地方和中央必须绝对服从皇帝。
(2)发展历程:秦朝建立→两汉巩固→隋唐完善→北宋加强→元朝新发展→明空前强化→清到顶峰。 ⑶两对矛盾
中国古代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演变始终围绕两对矛盾展开,即:一是地方与中央权力的矛盾;二 是集中到中央的权力由谁来掌握。一方面,西汉的七国之乱、东汉末的军阀割据、唐朝的安史之乱和五代 十国的割据局面,都是由于地方权力过大,中央对地方失去控制而形成的。另一方面,相权、宦官专权、 外戚专权等现象,从本质上讲都是君主专制质变的产物,也是危及皇权专制的重要因素。
最能体现国家机器特征的是两种机构:官吏和军队。官吏任免权和军权是国家权力中最基本的,这两 个权力能否集中到中央是中央集权和地方割据的关键。
⑷中国古代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历史作用
①加强君主权力。秦始皇确立皇权至上的专制制度:从两汉到唐朝,王国、豪强、士族、节度使都曾 是威胁中央集权和皇权的大问题;宋太祖在加强中央集权的同时强化了皇权;明清时期封建专制制度空前加强。
②加强思想控制。秦始皇的焚书坑儒,汉武帝的独尊儒术,明清的八股取士,清朝的文字狱。从控制 对象的范围看、是由镇压反对派儒生,到控制官吏选拔,再到控制和镇压全体汉族地主与人民。
③中央机构。秦始皇时期三公九卿;隋唐时期三省六部制;明清时期废丞相,设内阁,增设军机处, 中央机构的设立和职权完全服从于专制君权的需要。
④官吏选拔制度。秦汉时期官吏由皇帝任免,魏晋南北朝时期由士族世袭,隋唐时期实行科举制,明 清时期八股取士。
⑤对地方的控制。秦汉时期的郡县制,王国问题的解决,士族势力的消亡,藩镇割据势力的强大与解 决。北宋削弱地方势力,元朝实行行省制,明朝设三司,清朝设军机处直接控制地方的官吏。
(5)历史评价:
A、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建立于封建经济基础之上,与中国的封建生产方式相适应。
B、它促进了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发展,巩固了国家统一。
C、为封建经济发展创造了条件,也有利于民族融合。
D、同时。它也是造成历代封建王朝中后期腐败的根源。
2.明清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统治的强化和封建制度的衰落
(一)明朝建立后,为加强君主专制:
(1)对中央和地方官制进行了调整。
①废丞相制、中书省,权分六部。明承元制,在中央设中书省,总管全国大政。置左右丞相,专决政务,统率百官,对皇帝负责。朱元璋鉴于丞相和中书省权力过大,便借“胡惟庸案”,废中书省和丞相制。分相权于六部,六部尚书直接对皇帝负责。自此,秦汉以来沿袭一千多年的宰相制度被彻底废除了,君主专制空前加强。
②明成祖时进一步调整中央机构,正式设内阁(文渊阁、武英殿、文华殿),强化皇权。
③改革中央军事统帅制度。改大都督府为五军都督府,与兵部分掌统兵权和调兵权,相互制约,最高军权由皇帝操纵。
④废行省,设三司。明承元制,在地方设行中书省,总管一省军、政、财、司法大权。后来明太祖颇感其职权太大,无法控制,遂于1376年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其区划大致相当于行中书省。全国共13个,设左右布政司各一人,负责一省的民政和财政,是中央派往地方的代表。另设“提刑按察使司”管刑法,“都指挥使司”掌管军队,三者合称“三司”。三司分立,互不统属,权归中央有关部门。
(2)颁行《大明律》,极力维护皇帝专权。
(3)设立厂卫特务机构。厂卫制度的设置是明朝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加强最突出的表现之一。“锦衣卫”设于明太祖时,东厂设于明成祖时,西厂设于明宪宗时。锦衣卫和东厂、西厂都是特务部门,专门从事保卫皇帝的侦缉活动,逮捕、审讯、刑杀均不通过政府的司法部门,直接对皇帝负责。
二者性质和任务相近,但又有不同。其一,锦衣卫是军队。明朝的军事制度是卫、所两级制。卫是军队的一级编制。锦衣卫原为侍卫仪仗的上直军。洪武十五年,明太祖将其改为“锦衣卫”,包括有12卫,约五六万人。而东厂、西厂则不是军队性质的组织,可以说是纯粹的特务组织。其二,锦衣卫的长官一般都由外戚或功臣担任。明太祖不许宦官干预朝政。而东厂、西厂则由太监统领。其三,厂、卫不是并行的,卫在厂的监督之下。
⑷八股取士(命题、答题、文体)、大兴文字狱,实行思想控制和文化专制。
⑸分封诸王,拱卫王室,抵御蒙元残余势力。
丞相制的废除和厂卫制度的设置,是明朝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加强最突出的表现。前者最终解决了君权与相权的矛盾;后者表明皇帝对臣属的信任度进一步降低,对大臣的防范力度加大,皇权空前强化。
(二)清朝空前强化中央集权:
⑴清承明制。清初在中央设内阁,置六部,同时保留由满洲贵族组成的议政王大臣会议。议政王大臣会议权力凌驾于内阁、六部之上,凡军国大事都由其决定,皇权受到限制。
⑵从议政王大臣会议到军机处。康熙帝时设南书房,形成内阁、议政王大臣会议、南书房相互制约,最后集权于皇帝的机制。雍正帝时为适应西北用兵,特设军机处,挑选亲信满汉官员充任。军国大事全由皇帝裁决,军机大臣只是跪受笔录,然后负责传达给中央各部和地方官员执行从而使中央六部长官和地方军政首脑都直接听从皇帝指挥,六部、内阁、议政王大臣会议名存实亡(乾隆时撤销),封建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统治达到顶峰。
⑶大兴文字狱。压制汉族民族反抗意识,树立清朝统治权威,强化中央专制集权。
军机处的设置和大兴文字狱是清朝中央专制集权的最突出表现。
(三)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在明清时期的作用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在中国封建社会不同时期起着不同作用。具体说,在封建社会早期和中期主要 起进步作用,在封建社会晚期主要起消极乃至反动作用。
进步作用主要体现在:
(1)在一定范围内维护了国家的统一,有利于对外交往和抵御外族入侵;
(2)创造了和平稳定的环境,有利于组织大规模水利工程发展生产;
(3)推动先进的生产技术和文化在较广阔范围内的传播,如北宋政府推广占城稻。西汉前期中央集权制 度的巩固,隋唐时期中央集权制度的完善,北宋时期中央集权制度的强化比较突出地发挥了上述进步作用。 消极作用主要表现在:
(1)经济上束缚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阻碍资本主义萌芽发展。
(2)政治上,空前强化的专制统治使人民毫无政治地位和言论自由。
(3)思想上,专制统治制度使读书人只知埋头攻读经书,不去钻研有关国计民生的真才实学,严重阻碍 科学发展。文化专制更使得许多知识分子不敢过问政治,反封建的民主思想被绝对禁止。
(四)封建制度的衰落
⑴明清时期封建统治者强化中央集权,其核心是皇权加强,从而形成高度强化的君主专制制度。 ⑵明清时期中央集权进一步强化,在当时仍具有进步意义,对粉碎内部的分裂叛乱和外敌入侵,巩固 统一多民族国家起了重要作用。
⑶明清强化君主专制中央集权是封建制度渐趋衰落的表现,表明常规统治措施已无法维护正常的封建统治秩序,只得靠强化皇权(绝对化)、特务统治、文字狱等加强对臣僚及人民的镇压和思想控制。
⑷这些措施违背历史潮流,极端腐朽反动;同时作为上层建筑,它所维护的是正处于崩溃中的旧统治基础,表现出更大的消极作用。
这一切表明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进步性逐渐减弱,日趋走向衰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