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
A. 磋商是争端双方解决争议的必经程序
B. 上诉机构为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中的常设机构
C. 如败诉方不遵守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申诉方可自行采取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的措施
D. 申诉方在实施报复时,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的程度和范围应与其所受到损害相等
【解析】本题考核WTO 争端解决机制。
选项A 说法正确。磋商是申请设立专家组的前提条件。很多争端通过磋商程序得以解决,磋商是争端解决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必经程序。
选项B 说法正确。上诉机构是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中的常设机构,任何争端方,在专家组报告发布后的60天,都可以向上诉机构提起上诉。
选项C 说法错误。如败诉方不遵守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申诉方可以向争端解决机构申请授权报复,对被诉方中止减让或其他义务,但是申诉方不可以自行采取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的措施。
选项D 说法正确。申诉方拟中止减让或其他义务的程度和范围,应与其所受到的损害相等。
【答案】C
2、甲乙为夫妻,共有一套房屋登记在甲名下。乙瞒着甲向丙借款100万元供个人使用,并将房屋抵押给丙。在签订抵押合同和办理抵押登记时乙冒用甲的名字签字。现甲主张借款和抵押均无效。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 抵押合同无效
B. 借款合同无效
C. 甲对100万元借款应负连带还款义务
D. 甲可请求撤销丙的抵押权
3、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关于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规定,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 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
B. 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
C.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D.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所载明的内容不符的,以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为准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根据《食品安全法》第50条的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的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公布。”可知A 项正确。
根据该法第49条的规定:“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可知B 项正确。
根据该法第48条的规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者对标签、说明书上所载明的内容负责。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容易辨识。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所载明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可知c 项正确,D 项错误。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 项。 4 .美国甲公司以CIF 价格向新加坡乙公司出口一批电缆,甲公司租用韩国货轮“Han —jin ”轮承运,后货物在驶往新加坡途中,在我国领海发生触礁,乙公司与承运人协商后决定
到中国广州海事法院诉讼解决该运输合同争端。根据我国现有规定,选项正确的是:
A. 由于当事人各方均与中国没有实际联系,因此我国法院没有管辖权
B. 若乙公司在中国法院起诉承运人,我国法院可以基于当事人的协议管辖约定行使管辖权
C. 若我国广州海事法院拟受理该案,则在受理之前须报广东省高院,广东省高院认为可以受理,则应报最高院,最高院答复前暂不受理
D. 我国法院受理后,在处理该纠纷时,应适用我国实体法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根据《海事诉讼法》第8条的规定,海事纠纷的当事人都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者组织,当事人书面协议选择中国海事法院管辖的,即使与纠纷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不在中国领域内,中国海事法院对该纠纷也具有管辖权。 A、C 项错误,B 项正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1条,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本案中涉及的是运输合同纠纷,关于运输合同纠纷,当事人也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本题并没有指明当事人在运输合同中是否选择了法律,因此D 项说法过于绝对,错误。
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是“依法治国”。关于“依法治国”,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 依法治国以国家法律体系的健全、完善、规范、系统、协调为必要条件
B. 依法治国依赖于法制完备,法律健全完备了,法治就实现了
C. 依法治国应当树立宪法法律的权威
D. 依法治国的实现,必须以规范和制约公权力为前提,做到职权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是一项浩瀚庞大、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
(1)坚持科学立法,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拖的必要前提。
(2)坚持严格执法,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行敢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一个关键环节,是法治国家对政府行政活动的基本要求。一是要求合法行政。二是要求合理行政。三是要求程序正当。四是要求高效便民。五是要求诚实守信。六是要求权责统一。
(3)坚持公正司沫,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发挥着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保障社会成员合法权益,建立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等重要作用。第一,要坚持司法公正。第二,要实现司法高效。第三,要树立司法权威。
(4)坚持全民守法,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社会成员知法、信法、仔法、用法,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社会基础。
(5)强化监督制缃,构建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社会主义法治是“治官之治”和“治权之治”。要从法律上构建起“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权利制约权力、以道德制约权力”的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以保证执政党的权力阳立法、执法、司法等各种权力的设置和行使始终不偏离我国民主政治的正确轨道。
本题答案为B 。
5、关于西周与宋朝婚姻制度的对比,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 西周时结婚必须通过“六礼”程序完成,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至此婚礼始告完成; 西周时结婚必须实行“同姓不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和“一夫一妻”制,在宋朝时依旧保留
B. 宋律规定“男年十五,女十三以上,并听婚嫁”,对违反成婚年龄的,不准婚嫁; 并严格禁止五服以内的亲属结婚
C. 按照周朝的礼制,女子“有所娶而无所归,不去”; 在宋朝时对这一点稍有变通,规定夫外出3年不归,6年不通问的,准妻改嫁。可见,女子的离婚自由有所扩大
D. 宋律规定,如夫亡,妻“不守志”者,“若改嫁,其现在部曲、奴婢、天宅不得费用”,严格维护家族财产不得转移的固有传统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关于西周和宋朝时期的婚姻制度,应予以重视。在禁止五服以内的亲属婚姻方面,宋朝有所放苋,允许姑舅两姨兄弟姐妹结婚,所以B 项错误。其余选项都是周宋两朝婚姻制度的正确对比,应注意领会。
2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律学家张斐、杜预为《晋律》所作之注与《晋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B. 《宋刑统》将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律条及有关的敕、令、格、式、起、请等条文作为一门,共12篇、213门、502条
C. 大诰是明初的一种特别刑事法规,作为训诫臣民的特别法令颁布天下
D. 清代为了规范国家机关的组织、活动,提高官吏的统治效能,自雍正朝开始编订《大清会典》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大清会典》自康熙年间开始编订,故D 项错误。
6、甲与乙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乙公司收到首期房款后,向甲交付房屋和房屋使用说明书; 收到二期房款后,将房屋过户给甲。”甲交纳首期房款后,乙公司交付房屋但未立即交付房屋使用说明书。甲以此为由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而拒不支付二期房款。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 甲的做法正确,因乙公司未完全履行义务
B. 甲不应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而应行使不安抗辩权,因乙公司有不能交付房屋使用说明书的可能性
C. 甲可主张解除合同,因乙公司未履行义务
D. 甲不能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因甲的付款义务与乙公司交付房屋使用说明书不形成主给付义务对应关系
7、张某和李某设立的甲公司伪造房产证,以优惠价格与乙企业(国有)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骗取钱财。乙企业交付房款后,因甲公司不能交房而始知被骗。关于乙企业可以采取的民事救济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以甲公司实施欺诈损害国家利益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B. 只能请求撤销合同
C. 通过乙企业的主管部门主张合同无效
D. 可以请求撤销合同,也可以不请求撤销合同而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8、甲以23万元的价格将一辆机动车卖给乙。该车因里程表故障显示行驶里程为4万公里,但实际行驶了8万公里,市值为16万元。甲明知有误,却未向乙说明,乙误以为真。乙的下列哪一请求是错误的?
A. 以甲欺诈为由请求法院变更合同,在此情况下法院不得判令撤销合同
B. 请求甲减少价款至16万元
C. 以重大误解为由,致函甲请求撤销合同,合同自该函到达甲时即被撤销
D. 请求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9、关于西周与宋朝婚姻制度的对比,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 西周时结婚必须通过“六礼”程序完成,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
至此婚礼始告完成; 西周时结婚必须实行“同姓不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和“一夫一妻”制,在宋朝时依旧保留
B. 宋律规定“男年十五,女十三以上,并听婚嫁”,对违反成婚年龄的,不准婚嫁; 并严格禁止五服以内的亲属结婚
C. 按照周朝的礼制,女子“有所娶而无所归,不去”; 在宋朝时对这一点稍有变通,规定夫外出3年不归,6年不通问的,准妻改嫁。可见,女子的离婚自由有所扩大
D. 宋律规定,如夫亡,妻“不守志”者,“若改嫁,其现在部曲、奴婢、天宅不得费用”,严格维护家族财产不得转移的固有传统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关于西周和宋朝时期的婚姻制度,应予以重视。在禁止五服以内的亲属婚姻方面,宋朝有所放苋,允许姑舅两姨兄弟姐妹结婚,所以B 项错误。其余选项都是周宋两朝婚姻制度的正确对比,应注意领会。
2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律学家张斐、杜预为《晋律》所作之注与《晋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B. 《宋刑统》将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律条及有关的敕、令、格、式、起、请等条文作为一门,共12篇、213门、502条
C. 大诰是明初的一种特别刑事法规,作为训诫臣民的特别法令颁布天下
D. 清代为了规范国家机关的组织、活动,提高官吏的统治效能,自雍正朝开始编订《大清会典》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大清会典》自康熙年间开始编订,故D 项错误。
10、甲以23万元的价格将一辆机动车卖给乙。该车因里程表故障显示行驶里程为4万公里,但实际行驶了8万公里,市值为16万元。甲明知有误,却未向乙说明,乙误以为真。乙的下列哪一请求是错误的?
A. 以甲欺诈为由请求法院变更合同,在此情况下法院不得判令撤销合同
B. 请求甲减少价款至16万元
C. 以重大误解为由,致函甲请求撤销合同,合同自该函到达甲时即被撤销
D. 请求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11、张某和李某设立的甲公司伪造房产证,以优惠价格与乙企业(国有)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骗取钱财。乙企业交付房款后,因甲公司不能交房而始知被骗。关于乙企业可以采取的民事救济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以甲公司实施欺诈损害国家利益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B. 只能请求撤销合同
C. 通过乙企业的主管部门主张合同无效
D. 可以请求撤销合同,也可以不请求撤销合同而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12、关于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
A. 磋商是争端双方解决争议的必经程序
B. 上诉机构为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中的常设机构
C. 如败诉方不遵守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申诉方可自行采取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的措施
D. 申诉方在实施报复时,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的程度和范围应与其所受到损害相等
【解析】本题考核WTO 争端解决机制。
选项A 说法正确。磋商是申请设立专家组的前提条件。很多争端通过磋商程序得以解决,磋商是争端解决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必经程序。
选项B 说法正确。上诉机构是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中的常设机构,任何争端方,
在专家组报告发布后的60天,都可以向上诉机构提起上诉。
选项C 说法错误。如败诉方不遵守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申诉方可以向争端解决机构申请授权报复,对被诉方中止减让或其他义务,但是申诉方不可以自行采取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的措施。
选项D 说法正确。申诉方拟中止减让或其他义务的程度和范围,应与其所受到的损害相等。
【答案】C
13、在某刑事公诉案件中,如果审判长与案件有利害关系,那么,下列哪些人员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
A. 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B. 被害人的近亲属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C. 被害人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D. 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一
正确答案:CD
解题思路:本题考查刑事诉讼中回避申请权的归属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的规定,只有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才有权要求符合法定回避情形的人员回避,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当事人的近亲属都无权申请回避
1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是“依法治国”。关于“依法治国”,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 依法治国以国家法律体系的健全、完善、规范、系统、协调为必要条件
B. 依法治国依赖于法制完备,法律健全完备了,法治就实现了
C. 依法治国应当树立宪法法律的权威
D. 依法治国的实现,必须以规范和制约公权力为前提,做到职权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是一项浩瀚庞大、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
(1)坚持科学立法,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拖的必要前提。
(2)坚持严格执法,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行敢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一个关键环节,是法治国家对政府行政活动的基本要求。一是要求合法行政。二是要求合理行政。三是要求程序正当。四是要求高效便民。五是要求诚实守信。六是要求权责统一。
(3)坚持公正司沫,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发挥着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保障社会成员合法权益,建立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等重要作用。第一,要坚持司法公正。第二,要实现司法高效。第三,要树立司法权威。
(4)坚持全民守法,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社会成员知法、信法、仔法、用法,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社会基础。
(5)强化监督制缃,构建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社会主义法治是“治官之治”和“治权之治”。要从法律上构建起“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权利制约权力、以道德制约权力”的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以保证执政党的权力阳立法、执法、司法等各种权力的设置和行使始终不偏离我国民主政治的正确轨道。
本题答案为B 。
15、甲以23万元的价格将一辆机动车卖给乙。该车因里程表故障显示行驶里程为4万公里,但实际行驶了8万公里,市值为16万元。甲明知有误,却未向乙说明,乙误以为真。乙的下
列哪一请求是错误的?
A. 以甲欺诈为由请求法院变更合同,在此情况下法院不得判令撤销合同
B. 请求甲减少价款至16万元
C. 以重大误解为由,致函甲请求撤销合同,合同自该函到达甲时即被撤销
D. 请求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16、庭审过程中,被告人赵某指出,公诉人的书记员李某曾在侦查阶段担任鉴定人,并据此要求李某回避。对于赵某的回避申请,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法庭应以不属于法定回避情形为由当庭驳回
B. 法庭应以符合法庭回避情形为由当庭作出回避决定
C. 李某应否回避需提交法院院长决定
D. 李某应否回避需提交检察院检察长决定
正确答案:D
解题思路:《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 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 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 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 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本题符合法定的回避情形,故A 项错误《刑诉解释》第30条规定:"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出庭的检察人员、书记员提出回避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指派该检察人员出庭的人民检察院,由该院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 因此,D 项正确,B 、C 项错误
17、甲县宋某到乙县访亲,因醉酒被乙县公安局扣留24小时。宋某认为乙县公安局的行为违法,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 扣留宋某的行为为行政处罚
B. 甲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C. 乙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D. 宋某的亲戚为本案的第三人
【答案】BC
18、关于回避的复议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一案件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王某是被害人从前的朋友,申请回避,被当庭驳回,被告人不能申请复议
B. 一案件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王某是被害人从前的朋友,申请回避,被当庭驳回,被告人可以申请复议
C. 一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和被害人李某有近亲属关系,被驳回,该被告人不能在恢复庭前申请复议一次
D. 一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和被害人李某有近亲属关系,被驳回,该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不能在恢复庭前申请复议一次
正确答案:A
解题思路:《刑诉解释》第28条规定,被决定回避的人员对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恢复庭审前申请复议一次; 被驳回回避申请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当庭申请复议一次A 项的情形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9条所列情形,应由法庭当庭驳回,并不得申请复议
19、国家禁毒委员会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关于该机构,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单选第40题)
A. 撤销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决定
B. 可以规定行政措施
C. 议定事项经国务院同意,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按各自的职责负责办理
D. 可以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
【答案】C
【解析】选项A 错误。《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选项B 错误,选项C 正确。《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七款规定,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承担跨国务院行政机构的重要业务工作的组织协调任务。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议定的事项,经国务院同意,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办理。在特殊或者紧急的情况下,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可以规定临时性的行政管理措施。 选项D 错误。《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在职能分解的基础上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 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也可以只设立处级内设机构。据此可知,可以设立司、处的机构不包括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
20、甲乙为夫妻,共有一套房屋登记在甲名下。乙瞒着甲向丙借款100万元供个人使用,并将房屋抵押给丙。在签订抵押合同和办理抵押登记时乙冒用甲的名字签字。现甲主张借款和抵押均无效。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 抵押合同无效
B. 借款合同无效
C. 甲对100万元借款应负连带还款义务
D. 甲可请求撤销丙的抵押权
21、合理行政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之一。下列哪些做法体现了合理行政的要求?( )
A. 行政机关在作出重要决定时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
B. 行政机关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
C. 行政机关行使裁量权所采取的措施符合法律目的
D. 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已生效的行政决定
【答案】BC
22、以下属于《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的" 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或接受请客送礼" 的情形有:( )
A. 侦查人员甲与犯罪嫌疑人的表兄在珠宝鉴定行一见如故,欣然接受了其赠送的古字画一幅,后查明其表兄正是受该犯罪嫌疑人委托
B. 审判人员乙在办理一起单位被盗窃的案件中,从该单位低价购进冰箱一台
C. 在一起侵占案中,审判人员丙向尚未聘请辩护人的被告人推荐一名办理该类案件的资深律师
D. 在一起故意杀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案件中,法院为尚未聘请辩护人的被告人推荐一名办理该类案件的资深律师
正确答案:ABC
解题思路:依《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根据这一规定,公安司法人员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 请客送礼" ,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满足回避的条件,故A 项当选另外,为严格这一规定的执行2000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第2条进一步规定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回避:(1)未经批准,私下会见本案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的;(2)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该案件的;(3)
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财物、其他利益,或者要求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报销费用的;(4)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各项活动的;(5)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借款、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或者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购买商品、装修住房以及其他方面给予的好处的注意该《若干规定》适用于审判人员题目中的B 项、C 项分别符合上述的第(5)、(2)项情形,构成回避理由而D 项为法院的指定辩护义务,不属于违规行为
23、下列各案件中,依法不需要回避的是:( )
A. 王某2002年1月辞去在某县人民法院的工作,2003年4月作为被害人某房地产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出庭参加该县人民法院的审理,被告人李某要求王某回避
B. 王某作为检察人员参与了刘某涉嫌盗窃案的审查起诉工作,待王某调到人民法院后,又作为审判人员参与该案的审理,被告人刘某申请王某回避
C. 王某作为合议庭的审判长审理了刘某涉嫌盗窃案,该案件上诉到上一级法院后,上一级法院作出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裁定。由于该法院刑庭人手有限,王某再次参加法庭审判,不再担任审判长,被告人刘某要求王某回避
D. 王某2002年1月辞去在某县人民法院的工作,2005年3月担任其弟弟的辩护人,出庭参加该县人民法院就其弟弟涉嫌盗窃案的审理,被害人李某申请王某回避
正确答案:D
解题思路:本题考查的是任职回避的规定由于《刑事诉讼法》和相关法律对任职回避的规定比较零散,因此容易忽略选项A 中需要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离任后2年内,不能在任何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选项B 中需要回避,同一个人不能在诉讼的不同阶段分别作为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参与刑事诉讼选项C 中需要回避,这是刑事诉讼法关于另行组成合议庭的规定,其实质也是有关回避的问题选项D 中不需要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离任2年后,也不得担任原单位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但要注意,作为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因此,选项D 中,王某作为其弟弟的辩护人参加诉讼是法律所允许的
1、关于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
A. 磋商是争端双方解决争议的必经程序
B. 上诉机构为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中的常设机构
C. 如败诉方不遵守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申诉方可自行采取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的措施
D. 申诉方在实施报复时,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的程度和范围应与其所受到损害相等
【解析】本题考核WTO 争端解决机制。
选项A 说法正确。磋商是申请设立专家组的前提条件。很多争端通过磋商程序得以解决,磋商是争端解决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必经程序。
选项B 说法正确。上诉机构是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中的常设机构,任何争端方,在专家组报告发布后的60天,都可以向上诉机构提起上诉。
选项C 说法错误。如败诉方不遵守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申诉方可以向争端解决机构申请授权报复,对被诉方中止减让或其他义务,但是申诉方不可以自行采取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的措施。
选项D 说法正确。申诉方拟中止减让或其他义务的程度和范围,应与其所受到的损害相等。
【答案】C
2、甲乙为夫妻,共有一套房屋登记在甲名下。乙瞒着甲向丙借款100万元供个人使用,并将房屋抵押给丙。在签订抵押合同和办理抵押登记时乙冒用甲的名字签字。现甲主张借款和抵押均无效。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 抵押合同无效
B. 借款合同无效
C. 甲对100万元借款应负连带还款义务
D. 甲可请求撤销丙的抵押权
3、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关于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规定,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 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
B. 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
C.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D.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所载明的内容不符的,以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为准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根据《食品安全法》第50条的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的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公布。”可知A 项正确。
根据该法第49条的规定:“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可知B 项正确。
根据该法第48条的规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者对标签、说明书上所载明的内容负责。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容易辨识。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所载明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可知c 项正确,D 项错误。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 项。 4 .美国甲公司以CIF 价格向新加坡乙公司出口一批电缆,甲公司租用韩国货轮“Han —jin ”轮承运,后货物在驶往新加坡途中,在我国领海发生触礁,乙公司与承运人协商后决定
到中国广州海事法院诉讼解决该运输合同争端。根据我国现有规定,选项正确的是:
A. 由于当事人各方均与中国没有实际联系,因此我国法院没有管辖权
B. 若乙公司在中国法院起诉承运人,我国法院可以基于当事人的协议管辖约定行使管辖权
C. 若我国广州海事法院拟受理该案,则在受理之前须报广东省高院,广东省高院认为可以受理,则应报最高院,最高院答复前暂不受理
D. 我国法院受理后,在处理该纠纷时,应适用我国实体法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根据《海事诉讼法》第8条的规定,海事纠纷的当事人都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者组织,当事人书面协议选择中国海事法院管辖的,即使与纠纷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不在中国领域内,中国海事法院对该纠纷也具有管辖权。 A、C 项错误,B 项正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1条,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本案中涉及的是运输合同纠纷,关于运输合同纠纷,当事人也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本题并没有指明当事人在运输合同中是否选择了法律,因此D 项说法过于绝对,错误。
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是“依法治国”。关于“依法治国”,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 依法治国以国家法律体系的健全、完善、规范、系统、协调为必要条件
B. 依法治国依赖于法制完备,法律健全完备了,法治就实现了
C. 依法治国应当树立宪法法律的权威
D. 依法治国的实现,必须以规范和制约公权力为前提,做到职权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是一项浩瀚庞大、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
(1)坚持科学立法,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拖的必要前提。
(2)坚持严格执法,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行敢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一个关键环节,是法治国家对政府行政活动的基本要求。一是要求合法行政。二是要求合理行政。三是要求程序正当。四是要求高效便民。五是要求诚实守信。六是要求权责统一。
(3)坚持公正司沫,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发挥着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保障社会成员合法权益,建立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等重要作用。第一,要坚持司法公正。第二,要实现司法高效。第三,要树立司法权威。
(4)坚持全民守法,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社会成员知法、信法、仔法、用法,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社会基础。
(5)强化监督制缃,构建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社会主义法治是“治官之治”和“治权之治”。要从法律上构建起“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权利制约权力、以道德制约权力”的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以保证执政党的权力阳立法、执法、司法等各种权力的设置和行使始终不偏离我国民主政治的正确轨道。
本题答案为B 。
5、关于西周与宋朝婚姻制度的对比,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 西周时结婚必须通过“六礼”程序完成,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至此婚礼始告完成; 西周时结婚必须实行“同姓不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和“一夫一妻”制,在宋朝时依旧保留
B. 宋律规定“男年十五,女十三以上,并听婚嫁”,对违反成婚年龄的,不准婚嫁; 并严格禁止五服以内的亲属结婚
C. 按照周朝的礼制,女子“有所娶而无所归,不去”; 在宋朝时对这一点稍有变通,规定夫外出3年不归,6年不通问的,准妻改嫁。可见,女子的离婚自由有所扩大
D. 宋律规定,如夫亡,妻“不守志”者,“若改嫁,其现在部曲、奴婢、天宅不得费用”,严格维护家族财产不得转移的固有传统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关于西周和宋朝时期的婚姻制度,应予以重视。在禁止五服以内的亲属婚姻方面,宋朝有所放苋,允许姑舅两姨兄弟姐妹结婚,所以B 项错误。其余选项都是周宋两朝婚姻制度的正确对比,应注意领会。
2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律学家张斐、杜预为《晋律》所作之注与《晋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B. 《宋刑统》将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律条及有关的敕、令、格、式、起、请等条文作为一门,共12篇、213门、502条
C. 大诰是明初的一种特别刑事法规,作为训诫臣民的特别法令颁布天下
D. 清代为了规范国家机关的组织、活动,提高官吏的统治效能,自雍正朝开始编订《大清会典》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大清会典》自康熙年间开始编订,故D 项错误。
6、甲与乙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乙公司收到首期房款后,向甲交付房屋和房屋使用说明书; 收到二期房款后,将房屋过户给甲。”甲交纳首期房款后,乙公司交付房屋但未立即交付房屋使用说明书。甲以此为由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而拒不支付二期房款。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 甲的做法正确,因乙公司未完全履行义务
B. 甲不应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而应行使不安抗辩权,因乙公司有不能交付房屋使用说明书的可能性
C. 甲可主张解除合同,因乙公司未履行义务
D. 甲不能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因甲的付款义务与乙公司交付房屋使用说明书不形成主给付义务对应关系
7、张某和李某设立的甲公司伪造房产证,以优惠价格与乙企业(国有)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骗取钱财。乙企业交付房款后,因甲公司不能交房而始知被骗。关于乙企业可以采取的民事救济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以甲公司实施欺诈损害国家利益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B. 只能请求撤销合同
C. 通过乙企业的主管部门主张合同无效
D. 可以请求撤销合同,也可以不请求撤销合同而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8、甲以23万元的价格将一辆机动车卖给乙。该车因里程表故障显示行驶里程为4万公里,但实际行驶了8万公里,市值为16万元。甲明知有误,却未向乙说明,乙误以为真。乙的下列哪一请求是错误的?
A. 以甲欺诈为由请求法院变更合同,在此情况下法院不得判令撤销合同
B. 请求甲减少价款至16万元
C. 以重大误解为由,致函甲请求撤销合同,合同自该函到达甲时即被撤销
D. 请求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9、关于西周与宋朝婚姻制度的对比,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 西周时结婚必须通过“六礼”程序完成,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
至此婚礼始告完成; 西周时结婚必须实行“同姓不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和“一夫一妻”制,在宋朝时依旧保留
B. 宋律规定“男年十五,女十三以上,并听婚嫁”,对违反成婚年龄的,不准婚嫁; 并严格禁止五服以内的亲属结婚
C. 按照周朝的礼制,女子“有所娶而无所归,不去”; 在宋朝时对这一点稍有变通,规定夫外出3年不归,6年不通问的,准妻改嫁。可见,女子的离婚自由有所扩大
D. 宋律规定,如夫亡,妻“不守志”者,“若改嫁,其现在部曲、奴婢、天宅不得费用”,严格维护家族财产不得转移的固有传统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关于西周和宋朝时期的婚姻制度,应予以重视。在禁止五服以内的亲属婚姻方面,宋朝有所放苋,允许姑舅两姨兄弟姐妹结婚,所以B 项错误。其余选项都是周宋两朝婚姻制度的正确对比,应注意领会。
2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律学家张斐、杜预为《晋律》所作之注与《晋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B. 《宋刑统》将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律条及有关的敕、令、格、式、起、请等条文作为一门,共12篇、213门、502条
C. 大诰是明初的一种特别刑事法规,作为训诫臣民的特别法令颁布天下
D. 清代为了规范国家机关的组织、活动,提高官吏的统治效能,自雍正朝开始编订《大清会典》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大清会典》自康熙年间开始编订,故D 项错误。
10、甲以23万元的价格将一辆机动车卖给乙。该车因里程表故障显示行驶里程为4万公里,但实际行驶了8万公里,市值为16万元。甲明知有误,却未向乙说明,乙误以为真。乙的下列哪一请求是错误的?
A. 以甲欺诈为由请求法院变更合同,在此情况下法院不得判令撤销合同
B. 请求甲减少价款至16万元
C. 以重大误解为由,致函甲请求撤销合同,合同自该函到达甲时即被撤销
D. 请求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11、张某和李某设立的甲公司伪造房产证,以优惠价格与乙企业(国有)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骗取钱财。乙企业交付房款后,因甲公司不能交房而始知被骗。关于乙企业可以采取的民事救济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以甲公司实施欺诈损害国家利益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B. 只能请求撤销合同
C. 通过乙企业的主管部门主张合同无效
D. 可以请求撤销合同,也可以不请求撤销合同而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12、关于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
A. 磋商是争端双方解决争议的必经程序
B. 上诉机构为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中的常设机构
C. 如败诉方不遵守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申诉方可自行采取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的措施
D. 申诉方在实施报复时,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的程度和范围应与其所受到损害相等
【解析】本题考核WTO 争端解决机制。
选项A 说法正确。磋商是申请设立专家组的前提条件。很多争端通过磋商程序得以解决,磋商是争端解决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必经程序。
选项B 说法正确。上诉机构是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中的常设机构,任何争端方,
在专家组报告发布后的60天,都可以向上诉机构提起上诉。
选项C 说法错误。如败诉方不遵守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申诉方可以向争端解决机构申请授权报复,对被诉方中止减让或其他义务,但是申诉方不可以自行采取中止减让或中止其他义务的措施。
选项D 说法正确。申诉方拟中止减让或其他义务的程度和范围,应与其所受到的损害相等。
【答案】C
13、在某刑事公诉案件中,如果审判长与案件有利害关系,那么,下列哪些人员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
A. 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B. 被害人的近亲属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C. 被害人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D. 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一
正确答案:CD
解题思路:本题考查刑事诉讼中回避申请权的归属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的规定,只有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才有权要求符合法定回避情形的人员回避,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当事人的近亲属都无权申请回避
1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是“依法治国”。关于“依法治国”,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 依法治国以国家法律体系的健全、完善、规范、系统、协调为必要条件
B. 依法治国依赖于法制完备,法律健全完备了,法治就实现了
C. 依法治国应当树立宪法法律的权威
D. 依法治国的实现,必须以规范和制约公权力为前提,做到职权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是一项浩瀚庞大、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
(1)坚持科学立法,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拖的必要前提。
(2)坚持严格执法,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行敢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一个关键环节,是法治国家对政府行政活动的基本要求。一是要求合法行政。二是要求合理行政。三是要求程序正当。四是要求高效便民。五是要求诚实守信。六是要求权责统一。
(3)坚持公正司沫,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发挥着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保障社会成员合法权益,建立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等重要作用。第一,要坚持司法公正。第二,要实现司法高效。第三,要树立司法权威。
(4)坚持全民守法,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社会成员知法、信法、仔法、用法,是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社会基础。
(5)强化监督制缃,构建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社会主义法治是“治官之治”和“治权之治”。要从法律上构建起“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权利制约权力、以道德制约权力”的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与机制,以保证执政党的权力阳立法、执法、司法等各种权力的设置和行使始终不偏离我国民主政治的正确轨道。
本题答案为B 。
15、甲以23万元的价格将一辆机动车卖给乙。该车因里程表故障显示行驶里程为4万公里,但实际行驶了8万公里,市值为16万元。甲明知有误,却未向乙说明,乙误以为真。乙的下
列哪一请求是错误的?
A. 以甲欺诈为由请求法院变更合同,在此情况下法院不得判令撤销合同
B. 请求甲减少价款至16万元
C. 以重大误解为由,致函甲请求撤销合同,合同自该函到达甲时即被撤销
D. 请求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16、庭审过程中,被告人赵某指出,公诉人的书记员李某曾在侦查阶段担任鉴定人,并据此要求李某回避。对于赵某的回避申请,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法庭应以不属于法定回避情形为由当庭驳回
B. 法庭应以符合法庭回避情形为由当庭作出回避决定
C. 李某应否回避需提交法院院长决定
D. 李某应否回避需提交检察院检察长决定
正确答案:D
解题思路:《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 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 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 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 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本题符合法定的回避情形,故A 项错误《刑诉解释》第30条规定:"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出庭的检察人员、书记员提出回避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指派该检察人员出庭的人民检察院,由该院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 因此,D 项正确,B 、C 项错误
17、甲县宋某到乙县访亲,因醉酒被乙县公安局扣留24小时。宋某认为乙县公安局的行为违法,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 扣留宋某的行为为行政处罚
B. 甲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C. 乙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D. 宋某的亲戚为本案的第三人
【答案】BC
18、关于回避的复议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一案件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王某是被害人从前的朋友,申请回避,被当庭驳回,被告人不能申请复议
B. 一案件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王某是被害人从前的朋友,申请回避,被当庭驳回,被告人可以申请复议
C. 一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和被害人李某有近亲属关系,被驳回,该被告人不能在恢复庭前申请复议一次
D. 一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和被害人李某有近亲属关系,被驳回,该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不能在恢复庭前申请复议一次
正确答案:A
解题思路:《刑诉解释》第28条规定,被决定回避的人员对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恢复庭审前申请复议一次; 被驳回回避申请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当庭申请复议一次A 项的情形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9条所列情形,应由法庭当庭驳回,并不得申请复议
19、国家禁毒委员会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关于该机构,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单选第40题)
A. 撤销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决定
B. 可以规定行政措施
C. 议定事项经国务院同意,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按各自的职责负责办理
D. 可以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
【答案】C
【解析】选项A 错误。《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选项B 错误,选项C 正确。《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七款规定,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承担跨国务院行政机构的重要业务工作的组织协调任务。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议定的事项,经国务院同意,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办理。在特殊或者紧急的情况下,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可以规定临时性的行政管理措施。 选项D 错误。《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在职能分解的基础上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 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也可以只设立处级内设机构。据此可知,可以设立司、处的机构不包括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
20、甲乙为夫妻,共有一套房屋登记在甲名下。乙瞒着甲向丙借款100万元供个人使用,并将房屋抵押给丙。在签订抵押合同和办理抵押登记时乙冒用甲的名字签字。现甲主张借款和抵押均无效。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 抵押合同无效
B. 借款合同无效
C. 甲对100万元借款应负连带还款义务
D. 甲可请求撤销丙的抵押权
21、合理行政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之一。下列哪些做法体现了合理行政的要求?( )
A. 行政机关在作出重要决定时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
B. 行政机关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
C. 行政机关行使裁量权所采取的措施符合法律目的
D. 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已生效的行政决定
【答案】BC
22、以下属于《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的" 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或接受请客送礼" 的情形有:( )
A. 侦查人员甲与犯罪嫌疑人的表兄在珠宝鉴定行一见如故,欣然接受了其赠送的古字画一幅,后查明其表兄正是受该犯罪嫌疑人委托
B. 审判人员乙在办理一起单位被盗窃的案件中,从该单位低价购进冰箱一台
C. 在一起侵占案中,审判人员丙向尚未聘请辩护人的被告人推荐一名办理该类案件的资深律师
D. 在一起故意杀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案件中,法院为尚未聘请辩护人的被告人推荐一名办理该类案件的资深律师
正确答案:ABC
解题思路:依《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根据这一规定,公安司法人员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 请客送礼" ,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满足回避的条件,故A 项当选另外,为严格这一规定的执行2000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第2条进一步规定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回避:(1)未经批准,私下会见本案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的;(2)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该案件的;(3)
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财物、其他利益,或者要求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报销费用的;(4)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各项活动的;(5)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借款、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或者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购买商品、装修住房以及其他方面给予的好处的注意该《若干规定》适用于审判人员题目中的B 项、C 项分别符合上述的第(5)、(2)项情形,构成回避理由而D 项为法院的指定辩护义务,不属于违规行为
23、下列各案件中,依法不需要回避的是:( )
A. 王某2002年1月辞去在某县人民法院的工作,2003年4月作为被害人某房地产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出庭参加该县人民法院的审理,被告人李某要求王某回避
B. 王某作为检察人员参与了刘某涉嫌盗窃案的审查起诉工作,待王某调到人民法院后,又作为审判人员参与该案的审理,被告人刘某申请王某回避
C. 王某作为合议庭的审判长审理了刘某涉嫌盗窃案,该案件上诉到上一级法院后,上一级法院作出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裁定。由于该法院刑庭人手有限,王某再次参加法庭审判,不再担任审判长,被告人刘某要求王某回避
D. 王某2002年1月辞去在某县人民法院的工作,2005年3月担任其弟弟的辩护人,出庭参加该县人民法院就其弟弟涉嫌盗窃案的审理,被害人李某申请王某回避
正确答案:D
解题思路:本题考查的是任职回避的规定由于《刑事诉讼法》和相关法律对任职回避的规定比较零散,因此容易忽略选项A 中需要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离任后2年内,不能在任何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选项B 中需要回避,同一个人不能在诉讼的不同阶段分别作为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参与刑事诉讼选项C 中需要回避,这是刑事诉讼法关于另行组成合议庭的规定,其实质也是有关回避的问题选项D 中不需要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离任2年后,也不得担任原单位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但要注意,作为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因此,选项D 中,王某作为其弟弟的辩护人参加诉讼是法律所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