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技术师范学院东方学院
心理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协会全称:江苏技术师范学院东方学院心理协会。英文译名为,Jiangsu Teachers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Dongfang College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
第二条 协会性质:本协会是在校团委,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老师的支持和指导下,由全校有志于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帮助大学生提高心理健康水平的青年大学生组成的群众性的学生社团组织 。
第三条 协会宗旨:关注心理健康,发挥理论性社团的优势,积极开展活动,丰富大学生业余文化生活,帮助广大同学认识自我,处理人际关系,调整心理状态,不断提高心理素质,使之成为朝气蓬勃,健康向上的新一代大学生。
第四条 协会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会员开展以心理知识为主的多重方式的学习活动。
(二)开展有关心理健康知识教育和宣传普及工作。
(三)组织开展以大学生心理健康为主题的学习,并与其它“兄弟”学院的类似心理协会社团组织进行学习交流。
(四)积极完成东方学院社团联合会安排的任务。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一条 本协会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该机构由协会全体会员组成。
第二条 本协会下属三个部门,分别是:信息部、策划部、宣传部。各会员自愿加入任何一个部门。
第三条 本协会有一名指导老师,并设会长、副会长各一名。各部门设部长、副部长各一名。各个部门领导者及其正副部长都由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第四条 会员入会条件:
(一)拥护并自觉遵守协会的章程及各项管理制度。
(二)热爱心理知识,积极参加协会的活动。
(三)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尊师重教。
(四)德智体发展良好。
第五条 会员入会程序:
(一)采取自愿报名方式,填写报名表。
(二)由各部正副部长对报名者进行面试,选取符合条件的同学,最后由正副会长
审议通过。
第六条 会员退出协会:
(一)会员自愿填写退出协会的申请书递给各部门部长,写明真实原因,经会长同意,将被视为其退出协会组织。
(二)会员违反协会的规章制度,经会长同意,将被视为自动退出协会组织。
第七条 会员权力:
(一)入会、退会、言论自由。
(二)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参加会内各项活动及监督工作,参加社团事务讨论,对社团工作提出建议的权力。
(三)优先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优先接受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老师的指导。
(四)会员有权自推为优秀干事,首要条件是德智体成绩优秀(需出示任意形式的证明)。
第八条 会员义务:
(一)遵守心理协会的章程及其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协会决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协会交代的任务。积极参加协会所开展的各项活动。
(二)维护心理协会的团结和声誉。
(三)尊敬师长,尊重协会内具有领导职责的同学,团结协会成员,勤奋学习。
(四)主动对社团提出批评与建议。
第九条 部长权力:
(一)根据各部门的优势,各部部长分摊因某项或几项活动,会长交代下的任务。
(二)各部部长收发各部会员的文书资料,并给予检查和更正。
(三)各部部长把自己手下的任务分配到该部会员,并指导和监督他们保质、保量、
按时完成任务。
(四)部长帮助会长举荐各部门的优秀干事,一学期推荐一次,每次推荐人数待定。
(五)正副部长共同商讨并决定工作任务的如何实施,布置,然后由副部长进行实
施下去,副部长要将结果汇报给正部长,正部长进行整合,最终递交给会长。在例会上,各部正部长进行工作汇报的发言。
(六)副部长负责协会各项会议、活动的消息通知工作。
第十条 部长义务:
(一)部长有义务监督协会里任何一个会员的工作学习状况,并给予他们适当的帮
助,各部长积极挖掘协会里各会员的才能并给予他们锻炼的机会。
(二)部长要积极调节协会内人际交往关系,若会员间出现矛盾,要进行妥善的处
理,并且尽早的向会长 提出。
(三)各部部长在协会各种会议、活动期间,有义务维护协会内会员的纪律,确保
会议、活动的顺利进行。
(四)副部长更主要是协助正部长的工作,最终决策在正部长手上。
(五)采用轮流制(轮流顺序为信息部、策划部、宣传部),每次开例会,正副部长
都需上台演讲,演讲内容需具有娱乐性和心理学知识,部长也有权指定部门内某一会员进行演讲。演讲稿由演讲者准备,交由正副部长讨论审查,最终由正部长确定内容。
第十一条 会长的权力:
(一)领导各部门的日常工作,主持工作例会。
(二)确定本协会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三)监督各部门工作,对各部门各会员的工作进行考评。
(四)负责社团重大活动的筹备和组织。
(五)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各方支
持。
(六)负责向院社团联合会,院团委定期汇报工作,沟通性息。
(七)主持召开会员大会。
第十二条 会长义务:
(一)在社团联合会中,会长应为协会谋求更多的权益,积极保护协会的权益。
(二)副会长协助正会长处理日常工作,根据正会长的指示,做好分工负责的各项
工作,并把工作总结汇报给正会长。最终决策在正会长手上,副会长负责实施。
(三)会长不在时,副会长代理正会长的工作,并把工作结果适时的汇报到正会长。
(四)召开例会前,正副会长都要事先写好发言稿,由正会长进行整合,在召开例
会时,正会长首先发言,再由副会长进行补充发言。
第十三条 部门职能:
(一)信息部
1.准时上交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和总结,并严抓落实。
2.负责协会的各部门的工作计划和总结以及其他活动的记录等资料的整理。
3.负责协会各种会议的组织和记录及其各种会议、活动的会员签到工作。
4.负责会员资料管理和财务管理。所有资料最终交由正部长存档保存。
5.协助宣传部会员出各类的宣传资料,为其提供专业信息。
6.确认活动主题,以供给协会各部门策划活动。
7.负责每次活动新闻稿的撰写。
8.关注校内外各种有关心理协会特色的网站,为会员收集实时有用的信息,为协会内部各种活动提供便利。
(二)策划部
1. 准时上交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和总结,并严抓落实。
2.负责协会内活动的策划和组织。
3.协会各部有责任就一个活动出策划方案,策划部整合所有策划方案,确定
活动主题,确定最后的活动方案。
4.组织整个活动的开展,有责任推荐活动的参加者。
5.部长负责最终的决策。
(三)宣传部
1.准时上交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和总结,并严抓落实。
2.负责本协会重大活动的宣传,以及各活动的人事通知。
3.负责协会宣传栏的宣传及维护活动等。
4.负责协会校内校外的形象宣传。
5.积极在校内校外为活动的顺利开展拉赞助。
6.负责协会各种活动的场地选择和申请并负责的后续的沟通工作,及其对场地的布置,清理。
第三章 经费管理
第一条 经费来源:
(一)院社团联合会资助
(二)协会自行出去拉赞助
(三)协会全体会员筹资
第二条 协会经费由信息部管理,信息部负责开支的记录,发票存档管理。
第四章 协会制度
第一条 协会各会员有义务保持每次的例会场地整洁,爱护学校公物。
第二条 各部长或会长发出通知消息,各被通知者需实时回复
第三条 每次例会,各会员不得迟到,不得无故缺席。有事找各自所在部的副部长请假。
第四条 每次例会,各部副部长负责会员的签到,会后把签到结果交由信息部副部长整合处理,信息部副部长把每次例会签到结果交由信息部正部长存档保存。
第五条 若会员无故缺席各项例会超过三次,当被视为自动退出协会。当会员请假次数超过五次,各部部长及其会长将用一个月时间审察该名会员,若该名会员表现不佳,将取消其的心理协会会员的资格。
第六条 若某部长无故缺席各项例会超过三次,或者其请假次数超过五次,各部部长及其会长将用一个月时间审察该名部长,若该名会员表现不佳,将其的心理协会部长降为普通会员,或者直接取消其的心理协会会员的资格。
第七条 若会员因参加心理协会主办或承办的各类活动而不能准时上课时,会员有权向所在部的部长索要请假条,该会员首先提交请假申请单,写明请假原因,在哪个时间段请假,该会员所在的班级、姓名、学号。最后部长核实后交由会长去团委处签章。
第五章 附则
第一条 本章程的编写、修订、确认及实施由会员代表大会决定。东方学院社团联合会参与审核。
第二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东方学院心理协会
第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效。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东方学院
心理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协会全称:江苏技术师范学院东方学院心理协会。英文译名为,Jiangsu Teachers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Dongfang College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
第二条 协会性质:本协会是在校团委,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老师的支持和指导下,由全校有志于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帮助大学生提高心理健康水平的青年大学生组成的群众性的学生社团组织 。
第三条 协会宗旨:关注心理健康,发挥理论性社团的优势,积极开展活动,丰富大学生业余文化生活,帮助广大同学认识自我,处理人际关系,调整心理状态,不断提高心理素质,使之成为朝气蓬勃,健康向上的新一代大学生。
第四条 协会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会员开展以心理知识为主的多重方式的学习活动。
(二)开展有关心理健康知识教育和宣传普及工作。
(三)组织开展以大学生心理健康为主题的学习,并与其它“兄弟”学院的类似心理协会社团组织进行学习交流。
(四)积极完成东方学院社团联合会安排的任务。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一条 本协会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该机构由协会全体会员组成。
第二条 本协会下属三个部门,分别是:信息部、策划部、宣传部。各会员自愿加入任何一个部门。
第三条 本协会有一名指导老师,并设会长、副会长各一名。各部门设部长、副部长各一名。各个部门领导者及其正副部长都由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第四条 会员入会条件:
(一)拥护并自觉遵守协会的章程及各项管理制度。
(二)热爱心理知识,积极参加协会的活动。
(三)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尊师重教。
(四)德智体发展良好。
第五条 会员入会程序:
(一)采取自愿报名方式,填写报名表。
(二)由各部正副部长对报名者进行面试,选取符合条件的同学,最后由正副会长
审议通过。
第六条 会员退出协会:
(一)会员自愿填写退出协会的申请书递给各部门部长,写明真实原因,经会长同意,将被视为其退出协会组织。
(二)会员违反协会的规章制度,经会长同意,将被视为自动退出协会组织。
第七条 会员权力:
(一)入会、退会、言论自由。
(二)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参加会内各项活动及监督工作,参加社团事务讨论,对社团工作提出建议的权力。
(三)优先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优先接受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老师的指导。
(四)会员有权自推为优秀干事,首要条件是德智体成绩优秀(需出示任意形式的证明)。
第八条 会员义务:
(一)遵守心理协会的章程及其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协会决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协会交代的任务。积极参加协会所开展的各项活动。
(二)维护心理协会的团结和声誉。
(三)尊敬师长,尊重协会内具有领导职责的同学,团结协会成员,勤奋学习。
(四)主动对社团提出批评与建议。
第九条 部长权力:
(一)根据各部门的优势,各部部长分摊因某项或几项活动,会长交代下的任务。
(二)各部部长收发各部会员的文书资料,并给予检查和更正。
(三)各部部长把自己手下的任务分配到该部会员,并指导和监督他们保质、保量、
按时完成任务。
(四)部长帮助会长举荐各部门的优秀干事,一学期推荐一次,每次推荐人数待定。
(五)正副部长共同商讨并决定工作任务的如何实施,布置,然后由副部长进行实
施下去,副部长要将结果汇报给正部长,正部长进行整合,最终递交给会长。在例会上,各部正部长进行工作汇报的发言。
(六)副部长负责协会各项会议、活动的消息通知工作。
第十条 部长义务:
(一)部长有义务监督协会里任何一个会员的工作学习状况,并给予他们适当的帮
助,各部长积极挖掘协会里各会员的才能并给予他们锻炼的机会。
(二)部长要积极调节协会内人际交往关系,若会员间出现矛盾,要进行妥善的处
理,并且尽早的向会长 提出。
(三)各部部长在协会各种会议、活动期间,有义务维护协会内会员的纪律,确保
会议、活动的顺利进行。
(四)副部长更主要是协助正部长的工作,最终决策在正部长手上。
(五)采用轮流制(轮流顺序为信息部、策划部、宣传部),每次开例会,正副部长
都需上台演讲,演讲内容需具有娱乐性和心理学知识,部长也有权指定部门内某一会员进行演讲。演讲稿由演讲者准备,交由正副部长讨论审查,最终由正部长确定内容。
第十一条 会长的权力:
(一)领导各部门的日常工作,主持工作例会。
(二)确定本协会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三)监督各部门工作,对各部门各会员的工作进行考评。
(四)负责社团重大活动的筹备和组织。
(五)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关系,争取各方支
持。
(六)负责向院社团联合会,院团委定期汇报工作,沟通性息。
(七)主持召开会员大会。
第十二条 会长义务:
(一)在社团联合会中,会长应为协会谋求更多的权益,积极保护协会的权益。
(二)副会长协助正会长处理日常工作,根据正会长的指示,做好分工负责的各项
工作,并把工作总结汇报给正会长。最终决策在正会长手上,副会长负责实施。
(三)会长不在时,副会长代理正会长的工作,并把工作结果适时的汇报到正会长。
(四)召开例会前,正副会长都要事先写好发言稿,由正会长进行整合,在召开例
会时,正会长首先发言,再由副会长进行补充发言。
第十三条 部门职能:
(一)信息部
1.准时上交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和总结,并严抓落实。
2.负责协会的各部门的工作计划和总结以及其他活动的记录等资料的整理。
3.负责协会各种会议的组织和记录及其各种会议、活动的会员签到工作。
4.负责会员资料管理和财务管理。所有资料最终交由正部长存档保存。
5.协助宣传部会员出各类的宣传资料,为其提供专业信息。
6.确认活动主题,以供给协会各部门策划活动。
7.负责每次活动新闻稿的撰写。
8.关注校内外各种有关心理协会特色的网站,为会员收集实时有用的信息,为协会内部各种活动提供便利。
(二)策划部
1. 准时上交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和总结,并严抓落实。
2.负责协会内活动的策划和组织。
3.协会各部有责任就一个活动出策划方案,策划部整合所有策划方案,确定
活动主题,确定最后的活动方案。
4.组织整个活动的开展,有责任推荐活动的参加者。
5.部长负责最终的决策。
(三)宣传部
1.准时上交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和总结,并严抓落实。
2.负责本协会重大活动的宣传,以及各活动的人事通知。
3.负责协会宣传栏的宣传及维护活动等。
4.负责协会校内校外的形象宣传。
5.积极在校内校外为活动的顺利开展拉赞助。
6.负责协会各种活动的场地选择和申请并负责的后续的沟通工作,及其对场地的布置,清理。
第三章 经费管理
第一条 经费来源:
(一)院社团联合会资助
(二)协会自行出去拉赞助
(三)协会全体会员筹资
第二条 协会经费由信息部管理,信息部负责开支的记录,发票存档管理。
第四章 协会制度
第一条 协会各会员有义务保持每次的例会场地整洁,爱护学校公物。
第二条 各部长或会长发出通知消息,各被通知者需实时回复
第三条 每次例会,各会员不得迟到,不得无故缺席。有事找各自所在部的副部长请假。
第四条 每次例会,各部副部长负责会员的签到,会后把签到结果交由信息部副部长整合处理,信息部副部长把每次例会签到结果交由信息部正部长存档保存。
第五条 若会员无故缺席各项例会超过三次,当被视为自动退出协会。当会员请假次数超过五次,各部部长及其会长将用一个月时间审察该名会员,若该名会员表现不佳,将取消其的心理协会会员的资格。
第六条 若某部长无故缺席各项例会超过三次,或者其请假次数超过五次,各部部长及其会长将用一个月时间审察该名部长,若该名会员表现不佳,将其的心理协会部长降为普通会员,或者直接取消其的心理协会会员的资格。
第七条 若会员因参加心理协会主办或承办的各类活动而不能准时上课时,会员有权向所在部的部长索要请假条,该会员首先提交请假申请单,写明请假原因,在哪个时间段请假,该会员所在的班级、姓名、学号。最后部长核实后交由会长去团委处签章。
第五章 附则
第一条 本章程的编写、修订、确认及实施由会员代表大会决定。东方学院社团联合会参与审核。
第二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东方学院心理协会
第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