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教学质量监控机制、措施和实施情况7.1.1教学质量监控机制
在教学管理中,实施有效的教学质量监控,是保障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我校在教学改革中,始终将提高教学质量作为专业生存和发展的永恒主题。在教学管理中,实施有效的教学质量监控,并形成了校院系三层次、全方位、全过程的教学质量监控机制。
第一层次是由教学主管副校长、教务处和学校教学督导组参与的校级教学质量监控环节。主要负责在校级层面上为教学质量监控提供政策保证、制度保障、过程规范,以督促、指导教学过程、教学管理与教学改革的实施。教学质量监控措施包括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两种形式。
第二层次是由教学副院长、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和院教学督导小组等参与的学院教学质量监控环节。主要负责在学院层面上指导教学过程、教学管理和教学改革方案的实施和落实;指导专业培养方案制订、教学大纲制订、课程建设、青年教师的培养等专业建设的实施;督促日常教学任务的完成与规范化建设;搜集、分析教师、学生对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层次是由系主任、课群负责人和专业教师参与的专业系教学质量监控环节。主要负责从学生能力培养的角度制定、改进课程体系,调整教学内容,进行教师队伍建设、教材建设,改进教学方法等方面的工作,及时掌握课程的教学进度与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学生的反馈等方面的情况,并加以监督、调控。通信工程专业的监控体系如图7.1-1
所示:
图7.1-1通信工程专业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7.1.2教学质量监控措施
教学质量监控措施的具体阐述如表7.1-1所示。
表7.1-1
序
监控环节
号
监控措施
教学质量监控措施
具体内容
支撑材料7.1-1本科专业培养计划修订工作
1培养方案
每年修订一次培养方案,并根据新制定的
专业培养方案,编写教学大纲
指导意见
支撑材料7.1-2华东交通大学关于加强本科专业建设的实施办法
每学年第二学期的第九周,各学院教学秘
2
培养计划实施
支撑材料7.1-3华东交通大学教学工作基本
书按培养计划和下学年的校历下达下学
规范(修订)
期教学任务
支撑材料7.1-4华东交通大学本科教学督导组工作条例
支撑材料7.1-5华东交通大学各级领导听课
教学督导
制度
支撑材料7.1-6华东交通大学关于期中教学检查的规定
支撑材料7.1-7学生网上评教
3
理论教学
授课质量评价
支撑材料7.1-8信息工程学院学生评教表支撑材料7.1-9“优秀主讲教师”评选办法(2011年修订)
支撑材料7.1-10华东交通大学优秀主讲教师评选办法(试运行)
支撑材料7.1-11华东交通大学关于教学事故
认定和处理的暂行规定
教学事故处理
支撑材料7.1-12华东交通大学关于对优秀主
讲教师违纪处理的规定
支撑材料7.1-13华东交通大学本科实验教学
实验教学管理
管理条例
4
实践环节
支撑材料7.1-14华东交通大学课程设计工作
课程设计工作
细则
支撑材料7.1-15华东交通大学学生实习工作
实习管理
条例
支撑材料7.1-16华东交通大学课程考核管理
5
考试环节
命题、阅卷、过程考核方式、优秀试卷评
办法
选
支撑材料7.1-17考试工作实施细则
支撑材料7.1-18华东交通大学教材管理办法
6
教材建设
教材建设与选用
支撑材料7.1-19华东交通大学教材编写、评估、选用制度
支撑材料7.1-20华东交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
7
毕业设计
毕业设计(论文)进行选题审查、中期抽
工作细则
查,并严格评选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支撑材料7.1-21信息学院毕业设计实施细则支撑材料7.1-22华东交通大学关于教师首次
教师新开课程管理
开课和新开课申报工作的规定
支撑材料7.1-23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
青年教师培养与监管
8
教师队伍建设
支撑材料7.1-24信息工程学院青年教师培养办法
支撑材料7.1-25华东交通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
专业导师实施与监督
支撑材料7.1-26信息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
支撑材料7.1-27华东交通大学教学档案管理办法
9档案管理教学档案的管理
7.1.3教学质量监控的实施情况
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如图7.1-2所示。
图7.1-2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1)课堂教学环节监控的实施
(1)学期初监控
每学期初,学院组织进行教学任务安排和课程表、教案和教材、教学进度安排、实践大纲和教学大纲等准备情况检查。
(2)期中监控
在期中,学校和学院重点监控教学内容、教学秩序、教风和学风、实验教学等情况,并组织学生座谈会、教师座谈会及教学情况调查。
(3)期末监控
在期末,学校和学院督导组通过随机抽查的方式,对考试、课程设计、实习、综合设计、毕业设计等情况进行监控,并组织学生参加学校网上评价及学院教学评价。(见支撑材料7.1-28
至支撑材料7.1-30)
2)实践教学环节监控的实施
根据《华东交通大学关于构建新一轮培养计划中实践教学体系指导意见》中实践教学管理的相关内容,学校和学院充分利用实践教学管理系统的信息化优势,对各个实践教学环节实施有效监控,学校和学院督导组随机进入实验室听课或到校内实习/实训基地现场,检查实验、课程设计、创新实践等实践教学过程,以便能及时发现实践教学各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反馈到相关学院,督导改进。在实习教学过程中,由带队老师参与全过程,并由实习基地相关企业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评价。(见支撑材料7.1-13至支撑材料7.1-15、支撑材料7.1-31)3)考试环节监控的实施
考试是检验学习效果的重要环节,为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制定《华东交通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考试工作实施细则》对考试的命题、考试的过程以及成绩的评定进行监督,并在每学期初,由学校和学院分别对上学期的试卷进行抽查,同时进行优秀试卷的评选。(见
支撑材料7.1-16至支撑材料7.1-17)
(1)考试命题监控
考试命题要求能够覆盖课程大纲的所有主要内容,并能区别不同水平的学生,命题教师完成难度、题量相当的两份试卷由系主任审阅后交考试中心,考试中心任意抽取一份试卷作为考试卷,两份试卷不允许重复,两年内试卷的重复率不得超过15%,对于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实行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统一阅卷教考分离得形式考核。
(2)考试过程监控
考试前,学院组织教师和学生学习考试管理相关规定,明确教师监控职责和学生考场要求,学校教务处负责公共基础课程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安排,学院负责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考试时间和地点的安排,并打印学生考试随机座位安排表。考试中,由学校领导、教务处和学工处负责人、学院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院领导等组成的巡考小组对考试过程进行巡查。
(3)成绩评定监控
课程考试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或五分制、两分制记分。阅卷评分工作须在课程考完后5天内完成,任课教师须将评分结果及时录入“教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成绩录入结束后,要进行试卷分析,包括学生成绩是否符合正态分布、试卷难度、及格率、各分数段人数等各项数据,凡课程成绩出现异常时,任课教师需写出书面报告,写明情况,分析原因提交学院。成绩一经评定,不得更改,若学生对其成绩存疑,可提出书面申请,学院组织教师进行复查,若确有误判,按教学事故处理。4)毕业设计环节监控的实施
毕业设计的监控注重过程管理。从任务书的编写、选题、教师指导过程、学生论文质量、答辩及成绩评定、论文归档等各个环节都实施监控。(见支撑材料7.1-32至支撑材料7.1-34)
(1)毕业设计选题监控
毕业设计选题安排在第七学期第八周,在此之前,由指导老师提交毕业设计任务书,由专业系和学院进行审题,审核通过后方可列入选题计划,然后采用双向选择方式,确定学生选题,题目选定后,中途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内容和更换指导老师。
(2)毕业设计指导监控
课题选定后,学生根据任务书进度安排进行毕业设计,指导老师负责全程对学生进行指导监督,并填写毕业设计指导记录,在毕业设计工作实施过程中,学校与学院在中期、答辩时分别进行集中检查。
(3)毕业设计答辩监控
毕业设计完成后,学院成立答辩委员会,下设若干答辩小组,负责课题的具体答辩工作。答辩前,需要进行论文查重,论文重复率高于50%则直接取消答辩资格,查重合格且经指导老师同意方可进行答辩。答辩成绩由指导老师评分、评阅人评分和答辩评分三部分按4:3:3比例组成。答辩后,按3%-5%比例进行推优,答辩不及格的学生进行二次答辩,答辩仍不及格则延期毕业。
(4)毕业设计归档监控
毕业设答辩结束后,按《华东交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撰写规范》装订成册,交学院存档管理。教务处以监督方式组织校毕业设计专家组,随机抽查毕设工作情况,抽查结果以通知形式反馈给各学院。7.1支撑材料清单
支撑材料7.1-1本科专业培养计划修订工作指导意见
支撑材料7.1-2华东交通大学关于加强本科专业建设的实施办法支撑材料7.1-3华东交通大学教学工作基本规范(修订)支撑材料7.1-4华东交通大学本科教学督导组工作条例
支撑材料7.1-5华东交通大学各级领导听课制度的暂行规定支撑材料7.1-6华东交通大学关于期中教学检查的规定支撑材料7.1-7学生网上评教
支撑材料7.1-8信息学院评教
支撑材料7.1-9“优秀主讲教师”评选办法(2011年修订)
支撑材料7.1-10华东交通大学优秀主讲教师评选办法(试运行)支撑材料7.1-11华东交通大学关于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的暂行规定支撑材料7.1-12华东交通大学关于对优秀主讲教师违纪处理的规定支撑材料7.1-13华东交通大学本科实验教学管理条例支撑材料7.1-14华东交通大学课程设计工作细则支撑材料7.1-15华东交通大学学生实习工作条例支撑材料7.1-16华东交通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支撑材料7.1-17考试工作实施细则
支撑材料7.1-18华东交通大学教材管理办法
支撑材料7.1-19华东交通大学教材编写、评估、选用制度支撑材料7.1-20华东交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工作细则支撑材料7.1-21信息学院毕设
支撑材料7.1-22华东交通大学关于教师首次开课和新开课申报工作的规定支撑材料7.1-23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
支撑材料7.1-24信息工程学院青年教师培养办法
支撑材料7.1-25华东交通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
支撑材料7.1-26信息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支撑材料7.1-27华东交通大学教学档案管理办法
支撑材料7.1-28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工作、全面提升教学质量的决定支撑材料7.1-29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支撑材料7.1-30华东交通大学课堂教学管理办法
支撑材料7.1-31华东交通大学关于构建新一轮培养计划中实践教学体系指导意见支撑材料7.1-32华东交通大学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细则
支撑材料7.1-33华东交通大学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实施办法支撑材料7.1-34学位论文作假处理办法
7.1教学质量监控机制、措施和实施情况7.1.1教学质量监控机制
在教学管理中,实施有效的教学质量监控,是保障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我校在教学改革中,始终将提高教学质量作为专业生存和发展的永恒主题。在教学管理中,实施有效的教学质量监控,并形成了校院系三层次、全方位、全过程的教学质量监控机制。
第一层次是由教学主管副校长、教务处和学校教学督导组参与的校级教学质量监控环节。主要负责在校级层面上为教学质量监控提供政策保证、制度保障、过程规范,以督促、指导教学过程、教学管理与教学改革的实施。教学质量监控措施包括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两种形式。
第二层次是由教学副院长、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和院教学督导小组等参与的学院教学质量监控环节。主要负责在学院层面上指导教学过程、教学管理和教学改革方案的实施和落实;指导专业培养方案制订、教学大纲制订、课程建设、青年教师的培养等专业建设的实施;督促日常教学任务的完成与规范化建设;搜集、分析教师、学生对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层次是由系主任、课群负责人和专业教师参与的专业系教学质量监控环节。主要负责从学生能力培养的角度制定、改进课程体系,调整教学内容,进行教师队伍建设、教材建设,改进教学方法等方面的工作,及时掌握课程的教学进度与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学生的反馈等方面的情况,并加以监督、调控。通信工程专业的监控体系如图7.1-1
所示:
图7.1-1通信工程专业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7.1.2教学质量监控措施
教学质量监控措施的具体阐述如表7.1-1所示。
表7.1-1
序
监控环节
号
监控措施
教学质量监控措施
具体内容
支撑材料7.1-1本科专业培养计划修订工作
1培养方案
每年修订一次培养方案,并根据新制定的
专业培养方案,编写教学大纲
指导意见
支撑材料7.1-2华东交通大学关于加强本科专业建设的实施办法
每学年第二学期的第九周,各学院教学秘
2
培养计划实施
支撑材料7.1-3华东交通大学教学工作基本
书按培养计划和下学年的校历下达下学
规范(修订)
期教学任务
支撑材料7.1-4华东交通大学本科教学督导组工作条例
支撑材料7.1-5华东交通大学各级领导听课
教学督导
制度
支撑材料7.1-6华东交通大学关于期中教学检查的规定
支撑材料7.1-7学生网上评教
3
理论教学
授课质量评价
支撑材料7.1-8信息工程学院学生评教表支撑材料7.1-9“优秀主讲教师”评选办法(2011年修订)
支撑材料7.1-10华东交通大学优秀主讲教师评选办法(试运行)
支撑材料7.1-11华东交通大学关于教学事故
认定和处理的暂行规定
教学事故处理
支撑材料7.1-12华东交通大学关于对优秀主
讲教师违纪处理的规定
支撑材料7.1-13华东交通大学本科实验教学
实验教学管理
管理条例
4
实践环节
支撑材料7.1-14华东交通大学课程设计工作
课程设计工作
细则
支撑材料7.1-15华东交通大学学生实习工作
实习管理
条例
支撑材料7.1-16华东交通大学课程考核管理
5
考试环节
命题、阅卷、过程考核方式、优秀试卷评
办法
选
支撑材料7.1-17考试工作实施细则
支撑材料7.1-18华东交通大学教材管理办法
6
教材建设
教材建设与选用
支撑材料7.1-19华东交通大学教材编写、评估、选用制度
支撑材料7.1-20华东交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
7
毕业设计
毕业设计(论文)进行选题审查、中期抽
工作细则
查,并严格评选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支撑材料7.1-21信息学院毕业设计实施细则支撑材料7.1-22华东交通大学关于教师首次
教师新开课程管理
开课和新开课申报工作的规定
支撑材料7.1-23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
青年教师培养与监管
8
教师队伍建设
支撑材料7.1-24信息工程学院青年教师培养办法
支撑材料7.1-25华东交通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
专业导师实施与监督
支撑材料7.1-26信息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
支撑材料7.1-27华东交通大学教学档案管理办法
9档案管理教学档案的管理
7.1.3教学质量监控的实施情况
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如图7.1-2所示。
图7.1-2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1)课堂教学环节监控的实施
(1)学期初监控
每学期初,学院组织进行教学任务安排和课程表、教案和教材、教学进度安排、实践大纲和教学大纲等准备情况检查。
(2)期中监控
在期中,学校和学院重点监控教学内容、教学秩序、教风和学风、实验教学等情况,并组织学生座谈会、教师座谈会及教学情况调查。
(3)期末监控
在期末,学校和学院督导组通过随机抽查的方式,对考试、课程设计、实习、综合设计、毕业设计等情况进行监控,并组织学生参加学校网上评价及学院教学评价。(见支撑材料7.1-28
至支撑材料7.1-30)
2)实践教学环节监控的实施
根据《华东交通大学关于构建新一轮培养计划中实践教学体系指导意见》中实践教学管理的相关内容,学校和学院充分利用实践教学管理系统的信息化优势,对各个实践教学环节实施有效监控,学校和学院督导组随机进入实验室听课或到校内实习/实训基地现场,检查实验、课程设计、创新实践等实践教学过程,以便能及时发现实践教学各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反馈到相关学院,督导改进。在实习教学过程中,由带队老师参与全过程,并由实习基地相关企业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评价。(见支撑材料7.1-13至支撑材料7.1-15、支撑材料7.1-31)3)考试环节监控的实施
考试是检验学习效果的重要环节,为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制定《华东交通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考试工作实施细则》对考试的命题、考试的过程以及成绩的评定进行监督,并在每学期初,由学校和学院分别对上学期的试卷进行抽查,同时进行优秀试卷的评选。(见
支撑材料7.1-16至支撑材料7.1-17)
(1)考试命题监控
考试命题要求能够覆盖课程大纲的所有主要内容,并能区别不同水平的学生,命题教师完成难度、题量相当的两份试卷由系主任审阅后交考试中心,考试中心任意抽取一份试卷作为考试卷,两份试卷不允许重复,两年内试卷的重复率不得超过15%,对于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实行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统一阅卷教考分离得形式考核。
(2)考试过程监控
考试前,学院组织教师和学生学习考试管理相关规定,明确教师监控职责和学生考场要求,学校教务处负责公共基础课程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安排,学院负责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考试时间和地点的安排,并打印学生考试随机座位安排表。考试中,由学校领导、教务处和学工处负责人、学院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院领导等组成的巡考小组对考试过程进行巡查。
(3)成绩评定监控
课程考试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或五分制、两分制记分。阅卷评分工作须在课程考完后5天内完成,任课教师须将评分结果及时录入“教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成绩录入结束后,要进行试卷分析,包括学生成绩是否符合正态分布、试卷难度、及格率、各分数段人数等各项数据,凡课程成绩出现异常时,任课教师需写出书面报告,写明情况,分析原因提交学院。成绩一经评定,不得更改,若学生对其成绩存疑,可提出书面申请,学院组织教师进行复查,若确有误判,按教学事故处理。4)毕业设计环节监控的实施
毕业设计的监控注重过程管理。从任务书的编写、选题、教师指导过程、学生论文质量、答辩及成绩评定、论文归档等各个环节都实施监控。(见支撑材料7.1-32至支撑材料7.1-34)
(1)毕业设计选题监控
毕业设计选题安排在第七学期第八周,在此之前,由指导老师提交毕业设计任务书,由专业系和学院进行审题,审核通过后方可列入选题计划,然后采用双向选择方式,确定学生选题,题目选定后,中途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内容和更换指导老师。
(2)毕业设计指导监控
课题选定后,学生根据任务书进度安排进行毕业设计,指导老师负责全程对学生进行指导监督,并填写毕业设计指导记录,在毕业设计工作实施过程中,学校与学院在中期、答辩时分别进行集中检查。
(3)毕业设计答辩监控
毕业设计完成后,学院成立答辩委员会,下设若干答辩小组,负责课题的具体答辩工作。答辩前,需要进行论文查重,论文重复率高于50%则直接取消答辩资格,查重合格且经指导老师同意方可进行答辩。答辩成绩由指导老师评分、评阅人评分和答辩评分三部分按4:3:3比例组成。答辩后,按3%-5%比例进行推优,答辩不及格的学生进行二次答辩,答辩仍不及格则延期毕业。
(4)毕业设计归档监控
毕业设答辩结束后,按《华东交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撰写规范》装订成册,交学院存档管理。教务处以监督方式组织校毕业设计专家组,随机抽查毕设工作情况,抽查结果以通知形式反馈给各学院。7.1支撑材料清单
支撑材料7.1-1本科专业培养计划修订工作指导意见
支撑材料7.1-2华东交通大学关于加强本科专业建设的实施办法支撑材料7.1-3华东交通大学教学工作基本规范(修订)支撑材料7.1-4华东交通大学本科教学督导组工作条例
支撑材料7.1-5华东交通大学各级领导听课制度的暂行规定支撑材料7.1-6华东交通大学关于期中教学检查的规定支撑材料7.1-7学生网上评教
支撑材料7.1-8信息学院评教
支撑材料7.1-9“优秀主讲教师”评选办法(2011年修订)
支撑材料7.1-10华东交通大学优秀主讲教师评选办法(试运行)支撑材料7.1-11华东交通大学关于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的暂行规定支撑材料7.1-12华东交通大学关于对优秀主讲教师违纪处理的规定支撑材料7.1-13华东交通大学本科实验教学管理条例支撑材料7.1-14华东交通大学课程设计工作细则支撑材料7.1-15华东交通大学学生实习工作条例支撑材料7.1-16华东交通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支撑材料7.1-17考试工作实施细则
支撑材料7.1-18华东交通大学教材管理办法
支撑材料7.1-19华东交通大学教材编写、评估、选用制度支撑材料7.1-20华东交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工作细则支撑材料7.1-21信息学院毕设
支撑材料7.1-22华东交通大学关于教师首次开课和新开课申报工作的规定支撑材料7.1-23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
支撑材料7.1-24信息工程学院青年教师培养办法
支撑材料7.1-25华东交通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
支撑材料7.1-26信息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支撑材料7.1-27华东交通大学教学档案管理办法
支撑材料7.1-28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工作、全面提升教学质量的决定支撑材料7.1-29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支撑材料7.1-30华东交通大学课堂教学管理办法
支撑材料7.1-31华东交通大学关于构建新一轮培养计划中实践教学体系指导意见支撑材料7.1-32华东交通大学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细则
支撑材料7.1-33华东交通大学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实施办法支撑材料7.1-34学位论文作假处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