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政函﹝2007﹞167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
榆林市煤炭资源整合实施方案的批复
榆林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请求审批我市煤炭资源融合实施方案的请示》(榆政字﹝2007﹞5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市上报的《榆林市煤炭资源整合实施方案》。同意你市经过资源整合,地方煤矿由389个减少到,减少121个,减少31.1%;生产能力由2435万吨/年提高到,单井规模提高到30.05万吨/年,汰。其中:
(一)神木县:原则同意神木县经资源整合,地方煤矿由200个减少到139个,减少61个(其中减少39个,关闭22个),减少30.5%,其中111个煤矿参与整合,共设置72个整合区;生产能力由整合前的1242万吨/年提高到3995万吨/年,单井平均生产规模提高到28.7万吨/年。
1. 同意神木县大柳塔镇乌兰色太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等54个煤矿进行资源整合,设置37个整合区(见附表1-1)。
2. 原则同意神木县大柳塔镇考考赖沟煤矿等38个煤矿进行资源整合,设置20个整合区(见附表1-2)。这些整合区应与所在井田矿权人进行协商后,按照批准的整合方案实施。其中郝家壕(Z9)、双庙梁(Z11)、冯塔(Z34)、东尔盖沟(Z35)等4个整合区资源储量与生产规模不匹配,应适当调整其生产规模。
3. 原则同意神木县孙家岔镇刘石畔村阴湾煤矿等5个地方煤矿采用置换的方式参与整合,设置4个整合区(见附表1-3)。
4. 神榆路煤矿整合区(Z59)范围因跨入国家规划的凉水井井田范围,应将跨入的部分退出。为了合理布局,优化资源配置,对乌兰色太村办煤矿整合区(Z4)、水井渠煤矿整合区(Z6)、炭窑沟煤矿整合区(Z17)、老张沟煤矿整合区(Z44)、孙营岔一矿整合区(Z45)、柳沟煤矿整合区(Z51)、曹庄煤矿整合区(Z52)、柳沟村联办煤矿整合区(Z53)、马连湾村办煤矿整合区(Z72)、崖窑峁煤矿整合区(Z73)范围予以调整,调整后拐点坐标见附
第 1 页 共 19 页
表1-4。
5. 上榆树峁煤矿整合区(Z57)因涉及国家规划的凉水井井田范围,不符合矿权设置方案,不进行整合。
6 . 原则同意神木县大柳塔镇苏家壕煤矿等65个煤矿通过技改或解决供电双回路提升生产能力,对仍达不到6万吨/年以上(含6万吨/年,下同)的矿山,将于2008年底前予以淘汰。
7. 同意神木县对大柳塔镇北大渠煤矿等22个煤矿于2007年底前关闭的方案。(二)府谷县:个减少到,减少减少36.4%,其中产能力由整合前的模提高到31.5万吨1. 同意府谷县大昌汗乡柳树渠煤矿等合,设置24个整合区(见附表2. 原则同意府谷县大昌汗乡张三沟煤矿等源整合,设置9田矿权人进行协商后,按照批准的整合方案实施。3. 为了大规模整体开发“三道沟井田、郭家湾井田、袁家梁井田”等三个规划井田,解决历史形成的布局不合理的问题,原则同意将三个井田内的府谷县大昌汗乡金水煤矿等矿采用搬迁、置换的方式参与整合,设置2-3)。其中位于三道沟西整合区的,要求在三道沟主采煤层开发前开采完毕。
4. 原则同意石窑店井田内府谷县老高川乡木房沟煤矿等煤矿进行资源整合。考虑到石窑店整合区涉及府谷和神木两县,应在两县充分协商后,实施整合。5. 依据神府新民煤矿区矿权设置方案,应将常胜煤矿整合区(Z24)跨入三道沟井田的部分退出,将东门沟、东门峁煤矿并入大石岩煤矿整合区(虑闫家渠一矿等七个煤矿的地质条件和开采现状,矿(Z30)、闫家渠一矿(沟煤矿七一井口(标见附表2-4。
6. 原则同意府谷县老高川乡西耳煤矿等
原则同意府谷县经资源整合,48个(其中整合减少98个煤矿参与整合,共设置815万吨/年提高到/年。
Z37)。为了合理布局,优化资源配置,考Z51Z54)、等整合区范围予以调整。调整后拐点坐第 2 页地方煤矿由47年,关闭49个整合区;生,单井平均规42个煤矿进行资源整2-1)。
13个煤矿进行资2-2)。这些整合区应与所在井
1510个整合区(见附表
应对孤山镇二Z52)、京府八尺30年煤矿通过技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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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1个),4个个整合区(见附表个地方煤)、石庙焉二矿( 共
或解决供电双回路提升生产能力,对仍达不到6万吨/年以上(含6万吨/年,下同)的矿山,将于2008年底前予以淘汰。
7. 原则同意设置府谷县田家寨等5个区块,采用招拍挂方式出让矿权。具体工作由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安排。
8. 同意府谷县对府谷县新民镇中圪达六矿于2007年底前关闭的方案。
(三)榆阳区:原则同意榆阳区常兴煤矿等8个煤矿整合边角资源的方案,整合后仍保留地方煤矿前的186万吨/年提高到/年。
1. 同意榆阳区常兴煤矿等整合区(见附表32. 依据榆横矿区矿权设置方案,原则同意七山煤矿整合区(Z8)融合其东北部边角资源,家梁井田的部分划出(调整后范围见附表3. 常乐堡矿井整合区(整合。
4. 同意设置榆阳区海流滩等矿权。具体工作由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安排。(四)横山县:原则同意横山县经资源整合地方煤矿由个减少到,减少整合,共设置13个整合区;生产能力由整合前的高到678万吨/年,单井平均规模提高到1. 同意横山县波罗镇槐树峁煤矿等设置8个整合区(见附表2. 原则同意横山县殿市镇钱石磕煤矿等合,设置3个整合区(见附表权人进行协商后,按本方案实施整合。3. 为了合理布局,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利用边角资源,将横山县王家沟、雷阳畔、强兴庄等煤矿进行整合,设置(见附表4-3)。
4. 原则同意横山县波罗镇二石磕煤矿等解决供电双回路提升生产能力,对仍达不到万吨/年,下同)的矿山,将于5. 同意设置横山县韩岔区块,采用招拍挂方式出让矿权。具
,生产能力由整合699万吨/年,单井规模提高到7个矿井进行资源整合,设置同时应将该矿跨入国家规划的郝3)。
Z3)因涉及已设立的探矿权,不进行2个区块,采用招拍挂方式出让8个(减少26.6%),其中30.8万吨12个煤矿进行资源整合,4-1)。
6个煤矿进行资源整4-2)。这些整合区应与所在井田矿
9个煤矿通过技改或6万吨2008年底前予以淘汰。第 3 页 共 19 页
36.8万吨7个
3021个煤矿参与170万吨/年提/年。
2个整合区/年以上(含6
)。
体工作由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安排。
(五)鉴于米脂、子洲两县煤层赋存较薄,不宜建设(改扩建)较大规划矿井,同意米脂县2个煤矿整合区为1个生产能力的煤矿(见附表5)。同意子洲县6个煤矿整合区为个生产能力9万吨/年的煤矿(见附表6)。
二、原则同意方案确定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榆林市是我省重要的能源化工基地,生态环境十分脆弱。因此,要按照方案确定的目标,加大资源开发力度,采用机械化开采,淘汰落后采煤方法,提高矿山规模和资源利用水平。同时,要加大地下水的保护力度,做到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并举,促使当地经济稳定地、健康地发展。
三、凡批准后整合区涉及已设置矿权范围的,整合主体与矿权人协商后,按照批准的整合方案实施。同时矿权人应当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整合区内资源勘查程度达不支要求的,应补做地勘工作。
四、凡列入整合的对象,拒不参加整合的或经储量检测后资源枯竭的,一律予以关闭。要切实加强管理,防止“假整合”,坚决打击借整合之机,进行炒卖、炒买矿产资源或采矿权。凡因整合而扩大矿区范围的,在采矿权价款未处置前,其采矿权一律不得转让。
五、榆林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办发﹝2006﹞108号和陕政发﹝2006﹞39号文件要求,规范操作,积极稳妥、依法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工作。
六、榆林市人民政府要组织各县政府按照各县编制的整合实施方案和本批复的要求,加强领导,落实监管责任,认真做好资源整合工作,对列入整合区的矿山,自本批复下发后,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整合。
在资源整合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可向省政府或省国土资源厅反映。
附件:榆林市煤炭资源整合一览表。
二OO 七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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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榆林市煤炭资源整合一览表
神木县 附表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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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县内年产60万吨2座,年产45万吨28座, 年产30万吨16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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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煤炭资源整合一览表
府谷县 附表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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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县内年产90万吨5座,年产60万吨9座,年产45万吨14座, 年产30万吨15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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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煤炭资源整合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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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煤炭资源整合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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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煤炭资源整合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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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煤炭资源整合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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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政函﹝2007﹞167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
榆林市煤炭资源整合实施方案的批复
榆林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请求审批我市煤炭资源融合实施方案的请示》(榆政字﹝2007﹞5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市上报的《榆林市煤炭资源整合实施方案》。同意你市经过资源整合,地方煤矿由389个减少到,减少121个,减少31.1%;生产能力由2435万吨/年提高到,单井规模提高到30.05万吨/年,汰。其中:
(一)神木县:原则同意神木县经资源整合,地方煤矿由200个减少到139个,减少61个(其中减少39个,关闭22个),减少30.5%,其中111个煤矿参与整合,共设置72个整合区;生产能力由整合前的1242万吨/年提高到3995万吨/年,单井平均生产规模提高到28.7万吨/年。
1. 同意神木县大柳塔镇乌兰色太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等54个煤矿进行资源整合,设置37个整合区(见附表1-1)。
2. 原则同意神木县大柳塔镇考考赖沟煤矿等38个煤矿进行资源整合,设置20个整合区(见附表1-2)。这些整合区应与所在井田矿权人进行协商后,按照批准的整合方案实施。其中郝家壕(Z9)、双庙梁(Z11)、冯塔(Z34)、东尔盖沟(Z35)等4个整合区资源储量与生产规模不匹配,应适当调整其生产规模。
3. 原则同意神木县孙家岔镇刘石畔村阴湾煤矿等5个地方煤矿采用置换的方式参与整合,设置4个整合区(见附表1-3)。
4. 神榆路煤矿整合区(Z59)范围因跨入国家规划的凉水井井田范围,应将跨入的部分退出。为了合理布局,优化资源配置,对乌兰色太村办煤矿整合区(Z4)、水井渠煤矿整合区(Z6)、炭窑沟煤矿整合区(Z17)、老张沟煤矿整合区(Z44)、孙营岔一矿整合区(Z45)、柳沟煤矿整合区(Z51)、曹庄煤矿整合区(Z52)、柳沟村联办煤矿整合区(Z53)、马连湾村办煤矿整合区(Z72)、崖窑峁煤矿整合区(Z73)范围予以调整,调整后拐点坐标见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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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4。
5. 上榆树峁煤矿整合区(Z57)因涉及国家规划的凉水井井田范围,不符合矿权设置方案,不进行整合。
6 . 原则同意神木县大柳塔镇苏家壕煤矿等65个煤矿通过技改或解决供电双回路提升生产能力,对仍达不到6万吨/年以上(含6万吨/年,下同)的矿山,将于2008年底前予以淘汰。
7. 同意神木县对大柳塔镇北大渠煤矿等22个煤矿于2007年底前关闭的方案。(二)府谷县:个减少到,减少减少36.4%,其中产能力由整合前的模提高到31.5万吨1. 同意府谷县大昌汗乡柳树渠煤矿等合,设置24个整合区(见附表2. 原则同意府谷县大昌汗乡张三沟煤矿等源整合,设置9田矿权人进行协商后,按照批准的整合方案实施。3. 为了大规模整体开发“三道沟井田、郭家湾井田、袁家梁井田”等三个规划井田,解决历史形成的布局不合理的问题,原则同意将三个井田内的府谷县大昌汗乡金水煤矿等矿采用搬迁、置换的方式参与整合,设置2-3)。其中位于三道沟西整合区的,要求在三道沟主采煤层开发前开采完毕。
4. 原则同意石窑店井田内府谷县老高川乡木房沟煤矿等煤矿进行资源整合。考虑到石窑店整合区涉及府谷和神木两县,应在两县充分协商后,实施整合。5. 依据神府新民煤矿区矿权设置方案,应将常胜煤矿整合区(Z24)跨入三道沟井田的部分退出,将东门沟、东门峁煤矿并入大石岩煤矿整合区(虑闫家渠一矿等七个煤矿的地质条件和开采现状,矿(Z30)、闫家渠一矿(沟煤矿七一井口(标见附表2-4。
6. 原则同意府谷县老高川乡西耳煤矿等
原则同意府谷县经资源整合,48个(其中整合减少98个煤矿参与整合,共设置815万吨/年提高到/年。
Z37)。为了合理布局,优化资源配置,考Z51Z54)、等整合区范围予以调整。调整后拐点坐第 2 页地方煤矿由47年,关闭49个整合区;生,单井平均规42个煤矿进行资源整2-1)。
13个煤矿进行资2-2)。这些整合区应与所在井
1510个整合区(见附表
应对孤山镇二Z52)、京府八尺30年煤矿通过技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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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1个),4个个整合区(见附表个地方煤)、石庙焉二矿( 共
或解决供电双回路提升生产能力,对仍达不到6万吨/年以上(含6万吨/年,下同)的矿山,将于2008年底前予以淘汰。
7. 原则同意设置府谷县田家寨等5个区块,采用招拍挂方式出让矿权。具体工作由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安排。
8. 同意府谷县对府谷县新民镇中圪达六矿于2007年底前关闭的方案。
(三)榆阳区:原则同意榆阳区常兴煤矿等8个煤矿整合边角资源的方案,整合后仍保留地方煤矿前的186万吨/年提高到/年。
1. 同意榆阳区常兴煤矿等整合区(见附表32. 依据榆横矿区矿权设置方案,原则同意七山煤矿整合区(Z8)融合其东北部边角资源,家梁井田的部分划出(调整后范围见附表3. 常乐堡矿井整合区(整合。
4. 同意设置榆阳区海流滩等矿权。具体工作由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安排。(四)横山县:原则同意横山县经资源整合地方煤矿由个减少到,减少整合,共设置13个整合区;生产能力由整合前的高到678万吨/年,单井平均规模提高到1. 同意横山县波罗镇槐树峁煤矿等设置8个整合区(见附表2. 原则同意横山县殿市镇钱石磕煤矿等合,设置3个整合区(见附表权人进行协商后,按本方案实施整合。3. 为了合理布局,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利用边角资源,将横山县王家沟、雷阳畔、强兴庄等煤矿进行整合,设置(见附表4-3)。
4. 原则同意横山县波罗镇二石磕煤矿等解决供电双回路提升生产能力,对仍达不到万吨/年,下同)的矿山,将于5. 同意设置横山县韩岔区块,采用招拍挂方式出让矿权。具
,生产能力由整合699万吨/年,单井规模提高到7个矿井进行资源整合,设置同时应将该矿跨入国家规划的郝3)。
Z3)因涉及已设立的探矿权,不进行2个区块,采用招拍挂方式出让8个(减少26.6%),其中30.8万吨12个煤矿进行资源整合,4-1)。
6个煤矿进行资源整4-2)。这些整合区应与所在井田矿
9个煤矿通过技改或6万吨2008年底前予以淘汰。第 3 页 共 19 页
36.8万吨7个
3021个煤矿参与170万吨/年提/年。
2个整合区/年以上(含6
)。
体工作由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安排。
(五)鉴于米脂、子洲两县煤层赋存较薄,不宜建设(改扩建)较大规划矿井,同意米脂县2个煤矿整合区为1个生产能力的煤矿(见附表5)。同意子洲县6个煤矿整合区为个生产能力9万吨/年的煤矿(见附表6)。
二、原则同意方案确定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榆林市是我省重要的能源化工基地,生态环境十分脆弱。因此,要按照方案确定的目标,加大资源开发力度,采用机械化开采,淘汰落后采煤方法,提高矿山规模和资源利用水平。同时,要加大地下水的保护力度,做到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并举,促使当地经济稳定地、健康地发展。
三、凡批准后整合区涉及已设置矿权范围的,整合主体与矿权人协商后,按照批准的整合方案实施。同时矿权人应当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整合区内资源勘查程度达不支要求的,应补做地勘工作。
四、凡列入整合的对象,拒不参加整合的或经储量检测后资源枯竭的,一律予以关闭。要切实加强管理,防止“假整合”,坚决打击借整合之机,进行炒卖、炒买矿产资源或采矿权。凡因整合而扩大矿区范围的,在采矿权价款未处置前,其采矿权一律不得转让。
五、榆林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办发﹝2006﹞108号和陕政发﹝2006﹞39号文件要求,规范操作,积极稳妥、依法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工作。
六、榆林市人民政府要组织各县政府按照各县编制的整合实施方案和本批复的要求,加强领导,落实监管责任,认真做好资源整合工作,对列入整合区的矿山,自本批复下发后,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整合。
在资源整合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可向省政府或省国土资源厅反映。
附件:榆林市煤炭资源整合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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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榆林市煤炭资源整合一览表
神木县 附表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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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页 共 1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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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县内年产60万吨2座,年产45万吨28座, 年产30万吨16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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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县 附表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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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县内年产90万吨5座,年产60万吨9座,年产45万吨14座, 年产30万吨15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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