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省农业龙头企业实力弱、数量偏少、行业分布不合理、外向能力差、出口带动作用不强,严重制约农业国际化发展。培育龙头企业,加快我省农业国际化发展,需要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尽快形成农业龙头企业规模优势;需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高农业龙头企业核心竞争力;需要优化企业布局,重点发展畜牧业加工;需要运用我省外向型经济和园区经济发展经验,加快“三资”向农业龙头企业集中;需要坚持“走出去”,提高农业龙头企业的外向发展能力。
江苏大学李萍萍教授承担的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江苏农业国际化经营模式和保障机制研究”,分析了我省农业国际化发展的制约因素,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一、我省农业龙头企业实力弱、外向能力差,严重制约农业国际化发展
与沿海主要省份相比,我省农业国际化水平还不高,农产品出口总量较小,增长速度较慢。目前全省农产品出口额约为浙江的1/2,广东的1/3,山东的1/6,也落后于福建和辽宁。2001年以来,我省农产品进出口贸易逆差很大,而且增幅过快,平均增幅为60.8%,2006年贸易逆差达25.3亿美元。农业对外贸易水平较低的状况,与我省农业大省和外贸大省的地位很不相符。
农业国际化进程的缓慢,与全省外向型经济的快速发展形成了鲜明对比。为什么会形成这样一种强烈的反差?研究表明,江苏虽然具有良好的农业基础,具有外向型经济发展的成功经验,但经营主体——农业龙头企业自身实力和外向能力上的严重缺陷,是影响我省农业国际化发展的关键因素,表现为:
1.农业龙头企业尤其是大型农业龙头企业数量偏少
近年来,山东之所以成为农业国际化发展步伐最快的省份,其最重要的成功经验就是农业龙头企业的快速发展壮大,遍布农林牧渔各业,全面渗透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并通过政府的优先扶持,向规模化、集团化方向迅速迈进。与山东省相比,我省农业龙头企业的总量明显偏少,导致其总规模和销售额差距较大。
2005年江苏、山东农业龙头企业的基本情况
江苏省
山东省
龙头企业数(个)
3657
8392
资产总额(亿元)
1126.3
2896.8
销售收入超10亿元龙头企业数(个)
20
30
销售收入(亿元)
1823.2
4521.7
2.农业龙头企业行业分布不合理
以2005年为例,江苏龙头企业中,种植业占29%,园艺业占18%,畜牧业占15%,水产业占8%。同期我省种植业、园艺业、畜牧业和水产业实现出口额分别占全省农产品总出口额的12%、29%、25%和13%。种植业作为土地密集型产业,产品国际竞争力较差,出口能力较低,而园艺业、畜牧业和水产业作为劳动密集型产业,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具有很强的竞争力。但是,目前我省种植业龙头企业较多,而园艺业、畜牧业和水产业龙头企业数量严重不足。
3.农业龙头企业出口能力差,出口带动作用不强
以2005年为例,江苏、山东两省农产品出口额列前30名的农业龙头企业平均规模相近,总出口额与平均出口额却差距甚远。山东出口额1亿美元以上的企业有3家,5000万美元以上有13家,3000万美元以上有30家,而我省出口最多的东海粮油工业(张家港)有限公司出口额仅为2666万美元。可见,我省农业龙头企业外向能力差,外向度较低,境外市场开拓力度较小,对全省农业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较弱。
2005年江苏、山东前30名农业龙头企业出口情况
江苏省
山东省
出口总额(万美元)
43996
161459
占全省农产品出口额的比例(%)
42.2
23.4
平均出口额(万美元)
1466.5
5382.0
年出口1亿美元以上(个)
0
3
年出口5000万美元以上(个)
0
13
年出口3000万美元以上(个)
0
30
二、培育龙头企业,加快我省农业国际化发展
1.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尽快形成农业龙头企业规模优势
农业龙头企业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业国际化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当前我省要依托蔬菜、果品、水产品等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孵化和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形成依托出口基地、有数量、上规模的若干农业龙头企业群。政府应在资金、土地、信贷、税收等方面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如设立龙头企业发展基金,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为农业龙头企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2.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高农业龙头企业核心竞争力
我省涉农科研单位、科研人员和涉农科技成果数量分别占全国的1/10、1/12和1/8,但是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速度较慢、转化率不高。当务之急是要探索农业龙头企业与农业科研单位之间的协作和利益协调机制,探索科研成果推广的激励机制,从根本上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提高农业龙头企业核心竞争力。3.重点培育畜牧业加工等大型龙头企业,优化企业布局
“十一五”期间,我省将园艺、特粮制品、畜禽、水海产品列为四大出口支柱产业,给予优先支持。鉴于近3年我省畜牧业出口增长缓慢、出口形势日趋严峻的实际情况,我省应发挥农业生产水平、劳动成本、农业科技力量等方面的比较优势,围绕特色畜产养殖,加快整合生产企业,重点培育畜牧业加工的大型龙头企业。
4.运用我省外向型经济和园区经济发展经验,加快“三资”向农业龙头企业集中
在办好一年一度江苏农业国际合作洽谈会的基础上,不断开辟农业招商引资的新渠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同时,要合理引导外资投向,注重将外资引向最能发挥资源优势、能较大面积带动区域农业发展的农业龙头企业。要充分利用园区资金集聚和企业孵化效应,一方面鼓励优势产业龙头企业进入园区,另一方面鼓励园区贸易型农产品出口企业加强与农产品基地及加工企业的合作,实现民营资本、工商资本和外商资本向农业龙头企业集中。
5.坚持“走出去”,提高农业龙头企业的外向发展能力
政府要加强农业国际化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工作,通过举办学习班、境外培训等形式,推动农业龙头企业尽快熟悉国际贸易规则和日、欧、美的农产品、食品检验检疫标准,充分利用WTO“绿箱政策”,打破发达国家贸易壁垒;要加强对农业龙头企业标准化生产的指导和监管;要充分利用境外媒体开展对外宣传,组织农产品境外推介会,加大优势特色农产品的促销;省有关部门要加强江苏农业对外合作网、江苏农业龙头企业网、江苏农业商务网的功能整合,形成中、英、日等多语种版面,利用网络平台,加强农业龙头企业的对外宣传与沟通。
摘要 我省农业龙头企业实力弱、数量偏少、行业分布不合理、外向能力差、出口带动作用不强,严重制约农业国际化发展。培育龙头企业,加快我省农业国际化发展,需要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尽快形成农业龙头企业规模优势;需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高农业龙头企业核心竞争力;需要优化企业布局,重点发展畜牧业加工;需要运用我省外向型经济和园区经济发展经验,加快“三资”向农业龙头企业集中;需要坚持“走出去”,提高农业龙头企业的外向发展能力。
江苏大学李萍萍教授承担的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江苏农业国际化经营模式和保障机制研究”,分析了我省农业国际化发展的制约因素,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一、我省农业龙头企业实力弱、外向能力差,严重制约农业国际化发展
与沿海主要省份相比,我省农业国际化水平还不高,农产品出口总量较小,增长速度较慢。目前全省农产品出口额约为浙江的1/2,广东的1/3,山东的1/6,也落后于福建和辽宁。2001年以来,我省农产品进出口贸易逆差很大,而且增幅过快,平均增幅为60.8%,2006年贸易逆差达25.3亿美元。农业对外贸易水平较低的状况,与我省农业大省和外贸大省的地位很不相符。
农业国际化进程的缓慢,与全省外向型经济的快速发展形成了鲜明对比。为什么会形成这样一种强烈的反差?研究表明,江苏虽然具有良好的农业基础,具有外向型经济发展的成功经验,但经营主体——农业龙头企业自身实力和外向能力上的严重缺陷,是影响我省农业国际化发展的关键因素,表现为:
1.农业龙头企业尤其是大型农业龙头企业数量偏少
近年来,山东之所以成为农业国际化发展步伐最快的省份,其最重要的成功经验就是农业龙头企业的快速发展壮大,遍布农林牧渔各业,全面渗透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并通过政府的优先扶持,向规模化、集团化方向迅速迈进。与山东省相比,我省农业龙头企业的总量明显偏少,导致其总规模和销售额差距较大。
2005年江苏、山东农业龙头企业的基本情况
江苏省
山东省
龙头企业数(个)
3657
8392
资产总额(亿元)
1126.3
2896.8
销售收入超10亿元龙头企业数(个)
20
30
销售收入(亿元)
1823.2
4521.7
2.农业龙头企业行业分布不合理
以2005年为例,江苏龙头企业中,种植业占29%,园艺业占18%,畜牧业占15%,水产业占8%。同期我省种植业、园艺业、畜牧业和水产业实现出口额分别占全省农产品总出口额的12%、29%、25%和13%。种植业作为土地密集型产业,产品国际竞争力较差,出口能力较低,而园艺业、畜牧业和水产业作为劳动密集型产业,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具有很强的竞争力。但是,目前我省种植业龙头企业较多,而园艺业、畜牧业和水产业龙头企业数量严重不足。
3.农业龙头企业出口能力差,出口带动作用不强
以2005年为例,江苏、山东两省农产品出口额列前30名的农业龙头企业平均规模相近,总出口额与平均出口额却差距甚远。山东出口额1亿美元以上的企业有3家,5000万美元以上有13家,3000万美元以上有30家,而我省出口最多的东海粮油工业(张家港)有限公司出口额仅为2666万美元。可见,我省农业龙头企业外向能力差,外向度较低,境外市场开拓力度较小,对全省农业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较弱。
2005年江苏、山东前30名农业龙头企业出口情况
江苏省
山东省
出口总额(万美元)
43996
161459
占全省农产品出口额的比例(%)
42.2
23.4
平均出口额(万美元)
1466.5
5382.0
年出口1亿美元以上(个)
0
3
年出口5000万美元以上(个)
0
13
年出口3000万美元以上(个)
0
30
二、培育龙头企业,加快我省农业国际化发展
1.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尽快形成农业龙头企业规模优势
农业龙头企业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业国际化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当前我省要依托蔬菜、果品、水产品等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孵化和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形成依托出口基地、有数量、上规模的若干农业龙头企业群。政府应在资金、土地、信贷、税收等方面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如设立龙头企业发展基金,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为农业龙头企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2.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高农业龙头企业核心竞争力
我省涉农科研单位、科研人员和涉农科技成果数量分别占全国的1/10、1/12和1/8,但是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速度较慢、转化率不高。当务之急是要探索农业龙头企业与农业科研单位之间的协作和利益协调机制,探索科研成果推广的激励机制,从根本上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提高农业龙头企业核心竞争力。3.重点培育畜牧业加工等大型龙头企业,优化企业布局
“十一五”期间,我省将园艺、特粮制品、畜禽、水海产品列为四大出口支柱产业,给予优先支持。鉴于近3年我省畜牧业出口增长缓慢、出口形势日趋严峻的实际情况,我省应发挥农业生产水平、劳动成本、农业科技力量等方面的比较优势,围绕特色畜产养殖,加快整合生产企业,重点培育畜牧业加工的大型龙头企业。
4.运用我省外向型经济和园区经济发展经验,加快“三资”向农业龙头企业集中
在办好一年一度江苏农业国际合作洽谈会的基础上,不断开辟农业招商引资的新渠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同时,要合理引导外资投向,注重将外资引向最能发挥资源优势、能较大面积带动区域农业发展的农业龙头企业。要充分利用园区资金集聚和企业孵化效应,一方面鼓励优势产业龙头企业进入园区,另一方面鼓励园区贸易型农产品出口企业加强与农产品基地及加工企业的合作,实现民营资本、工商资本和外商资本向农业龙头企业集中。
5.坚持“走出去”,提高农业龙头企业的外向发展能力
政府要加强农业国际化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工作,通过举办学习班、境外培训等形式,推动农业龙头企业尽快熟悉国际贸易规则和日、欧、美的农产品、食品检验检疫标准,充分利用WTO“绿箱政策”,打破发达国家贸易壁垒;要加强对农业龙头企业标准化生产的指导和监管;要充分利用境外媒体开展对外宣传,组织农产品境外推介会,加大优势特色农产品的促销;省有关部门要加强江苏农业对外合作网、江苏农业龙头企业网、江苏农业商务网的功能整合,形成中、英、日等多语种版面,利用网络平台,加强农业龙头企业的对外宣传与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