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条约对第三国的效力--以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为例

▲ 制占缸金   2 1 041・( 下)  

◆法

研 学 

试论条究对约三国第的力效

以 国刑事际法院辖管权 例 为张

 

昊 要 条约的相对摘 性,是 项基一的国际法原本。则根《 维据也条纳法约约》 公规定的 ,条仅约缔对国约有律效力法,非经  第三同国意, 条约第三对国没法有 律效力随。着际国刑事法院的建立 关于国,际事刑法院非缔对约国 管的权辖问就一题  直受着国饱社际会的议。本争试文国以刑际事法的管辖权为院角视, 析条浅约对三国第效的的相关问力。题 

键关词 约的 相条对 性国 家主权原 则 国际 刑 法院事 辖管权 作 简者介:张 昊 北,京理工大学学院法 2 , 01 2级 际国法硕学士究生, 研究方研: 向际国织组, 国法际刑。   中图法分 类号: D 9 9 文 献 标识 : 码 A  文章编 号 : 10 0 9 - 05 9 2(2 104 )1 0 0 1-- 0  4

条 是 约国 际法的最主 要渊 之 一源 , 也是确定 、 编 和纂发展   国约的相 应原则— —“约 定对 第三者既 无损 , 也无 ” 。益 。基 国家 于际

法的主要工 …具, 是也 国家之间进 行国际 政 、治经济 作合的重要 主 权原则, 国际社 中,会 每 个国都是家 平 的等际国主 体法, 因 此 不

工具 。1 9 6 9年 《 也纳维 约条法公 约 (》以 简下 称《条 约法 公约 )》第  存 在一 个 超家国立的法机 进 构 行际立国法 任,何 国立 法程序际  

都条2 第 1款 1 第 项条将约定义 为 : “国 间所 缔结 而 以国家 法 为际  能不 将法 律规则 加强于不 同 意的 少数 国 家 。  此 ,因基于 述 原上  之 国准际 书协 面, 定不论 载其于 项单一独文 或两项书 以上 互相有  则的要 求,条约 不能对 第 三国 加施义 , 务时同也 能不为 三 第创国 

关之

书文 ,内亦不 其特论 定名 如称 何。 ”随着 科 技学术 的发 展, 国 设  利权。  

间 的际政 治 经、 交往济 日益 繁频 ,条约 的量数也 日俱增与。据 学 从法  律 角度 的 ,讲 则原上条 只对 缔约 约国发生法律 效 , 力而 

统计 ,“ 在,现 一 大个 国与其他 家国 结缔的 条约的 目, 数平均   每对 条 约的缔非约 国( 第三 )国没有 法 效 力律, 不即为其创 义务设或 

天不止 个 。一” 。 截至 2 00 6年 0 月, 1 《 联合 条约国集 》一 出共 版  了利权。 《 条约法公 约》 第3 条4规定 : “条 非约经第三 同意国, 不为  2 20 余0卷 等,级 的条 约达4 3 1 6 7个 作为 条约 的。约 缔, 当然国有 

该 创国 设义务或 权利 ”。 。由 于 文本 切视 入角 篇幅、 限所 的原 , 因   义务 去遵守条约 的规 定 , 履 行应相的 义务 。  

因此仅论述 约对条第 三国施 加义务 的律 法效力 ,对 条约为 三国第

 

然 而随着 大量条 约的产 生, 出 现这 样了种 一现 :象一 些约  创设权 利条的 情暂且 忽形略不谈 (因为然权虽利 与义务是 一 相组 对 将 本 约 条的非 约 国缔 第(三 国) 以不 同 形的 式纳入 规其制 的 围范  的概念 , 通 但情 况下 常 条 ,对 第约 国三加施 务义的 况 更情 容引易 

, 为第内 国创 三权 设利 义或 务那么。 这 些, 约对条第三 国 法的律  起 当 事 国争议的) 。  效如力何 ,是 一个 值得探 讨的 问 题2。0 0 年27月 《 国 刑 事际 法院

 

在国际 司法 实 践当 中 ,也 确定 了“ 条约约不束第 国”的原三 

规约 》 ( 下简以称 《 约》 规) 式 正生 , 效依据该 《 约》规规定, 国 刑际事   则。“ 在帕尔 斯马岛仲 裁案 ”中, 瑞士籍独任 仲员 裁科斯 ・ 马胡 伯 院作法 为常 性设的 际刑国 司事法 机将 对严构 重的 国刑际事犯  

罪(

M ax u H ̄ r)就 条约 能对不 三第国 加义施务 问 明确题认地为 :“ 很 

使行管辖 权 这 为今, 后 惩治国 犯际起罪到 了 相当 要重的 作 用 但。  明 ,显不 对 于 论条约 该正的确 解释样 ,怎就 条 不 能约释解 对独 为

 ●

国刑 事法 际成 立之院初, 国际社 会 ,特 是别 《 约》 的非规缔 约国   立第三 国的的利权 进 处 行…分 西班 …牙 与第三国 结缔的 承认 其

便 对 国于际刑事法院 声所 称有 的具辖管权就提 出 了强烈 质 疑 它,  对菲律 宾有主 享的权条约不 能约 束 兰荷。 常设 国际 法 在 1院9 2 3  

认 为们, 据 《 根 规约 中》关相 规 定 ,国刑际 事法 对院于非缔 约行 国 年关 于加利 里亚东 (案 Ea s t en r  Ca re l a   i a C e s ) 发 咨表 询见意 称 就国 “ 

使 管 权辖 ,是 对“ 约相对性条原 ”则的违 反 , 本质上 ,是 对 一主国权  际 盟联约 盟会 员 的而言 国 ,应 遵 守约盟条款的义 务。 但对 会非员 

的犯侵 。本 文从即际刑国法院事管的辖权切入为,点 析浅约对条 国而言 不 受 盟,拘约 束 ”。 院在该 1 9 2年6关 上西 里西亚 于德的国  ●

 第三 国效 力的问题 。  一

利益些 (C e tr ai n   Ge rm na I n t e re st is n U  pp er  Sil e si

) 案 称 中 :“波 兰 因  是第不一 世 界次战大 停协 战定 的当事国 便,没有援 引该协 的 

定、

根据

惯习 际国 法,条 约对 第三国 没有法 律效 力  

条 约 不 束第拘三国” 是项一 老古的国际 习惯法 规则 , 常被 它权 利 。 ”  外 另 ,国 法 院际在审理 以 邦联德国为 一方 , 丹 以麦和兰  称为荷“ 条约相 对 力效原 ”则 。该原起则源 于古代国 内法 中关 于契 为另 一方 , 在海北大陆 划 架 问界题发 生端争的判 决书 中 ,也确 

2认9  

{ }I J  善▲  金

◆法学 究研

 了 条一约 对第般 三 国没 有法律约 力。 在 国束际 司法实践 中, 有 很 

1 04 ・ 1 下)  (

习 国际惯 的重要法 特之一 征就是 它有具普 约束 力, 遍转变  为

, 而如何界  多 与述 上似 类的案 类似例 情的 形, 因我此们可 清以楚地 看 到,  无习 惯际法国规 则 的约规 定 条当然 以可 束约三第 。国 论是根据 惯国习际法 ,是还 有强具制约 束 的力成文国 际法 (《 约条 定 一项 规 则是否属 于 习 惯际法 呢?国   公约》法 ), 或是 际国例判 ,都承 “认条约不 约束第 国”三 一原这 ,则 

这一 是点 毋置庸 疑的  。根 据 国法际院 1 9 6 年 9月 2 2日0发布 的 关北于 大海陆 架 判 

书 决中 及到涉 如适何用 91 58 《年 内日瓦大 架公陆约 第6 条》 定 规

二、在一定情况 ,下 条约会对第国三创义设务和权 利

第对国(三 国德)的适 问用题中 我,们可看以出一条项约规的则要 

正如文 章 一第 分 部所述 ,一 般情 况 ,下条 约对 于第 三国不具 想取  得际国 习惯法 的地 , 必须 具备 以位下 个四件条: ( 1) 条“ 包约含

 法有 律束 约力然 。 而 ,着随 国 际社会的 发展 ,这一 公认的 则原受  着 一 项 这 样的规 则 : 这是一般 际国法 整体一 的部分 ,如 同其他  一

到了 战 挑 。在现代条 约实践 中,确 实些 有约条为 特定的 所有 或的 般  际国法 习惯或 际 法规 国,则它 动自 地联邦 共对 国(和 指 德)国  

第具 三国课 加务 义 , 特 是在别维持国际和平 安全 的范 围和更内是   如有 约力 , 束而不取 决于其 直接 或 间接的 特别 同 。意” ( )2参 加条约 

此。

从《  条约 公法 约》的规 中可 以定看 , 出实 上 , 际公约 关条 约  的于国 很 家多并 具有代表性 ,括包其 定规受到影响 的国家 : ( 3 )该 规 

对第三 效力 的规国定主 以要三第国的 同意前提 , 为包括 第为三   国在则国 际实践 被上 许多

国家 或国际组 通 过织的协 承议认 : ( 4 )条

 

设定义 务的 约条 第(三 书国面 接) 和受为 第三 赋国予 利权的 条约 约规 则通 形成的 过间时然 虽不长 ,太但要 过经一 时定被众 间多 国  ( 推 )定 意同 ,非条除 约的定 已规演经变 为成认公 的习法惯 规 则。  家 可 。认 癣。除 之此 外 ,一 些 国在际交 往中, 被 大数多 家所 国接受、  

具体 言而, 在《条 法 约 约公》 之, 下条约对第 三国产生 法律 束 力约  可 认基 的原本则也可 以被 视为 有 具习 国际法惯的性质 。“ 客制观

主 有 要下 以几种情形 。据根《 条 法 约公》约第3 5条和 3 6 条 的 规度 ” 条 约设 立的( 关如 于非军事 化、中立化 国或 化 际条的约 等)   定, 也第三 国 () 方 以可承 条 约所规定担 的义 或享务受 约 中的条权利;  应被 视为具 有 “ 普世性 的效”力, 因 第三 此国义有 去务 守遵。  据根 《条约法 约》公 3第 8条 规定的 ,条约 载 规所则成为 国际 习  惯对 第 国三 法有律 力效。

 不难看 出 ,

上 关述 一项于 规则是否已经 有 习惯具国际 法 质性  的 定 确的标 , 准是十分模 糊 , 且 不 容易 操作 。的 条《 约法公 》约 中   出这样 作规的 定, 在某 程种度上 对是 三第国主权 的侵 。在 《犯  规

( 一

) 条对第三国约设创义 

据 《根条 法公 约》约 第 3 5 条规 : 定 如 果“ 约缔约 国有条意以条 约》 当中  予赋国际 事刑法 对院非缔约 的国管辖权 ,也正将是 些 

一之约 一规项 作定为 定一项确 务之义方 , 且该法项 务 经义第三 一  国际人道 主国 义法 原则的, 《 联 合 国宪章 》 《 日内瓦 、公约》等具 有 总  

书面以 明接 示,受 则该第 国即三因项 规此定而 有负义务 。 由” 这一  论性、 高 度概括性的 际国 文法视件 习惯 国为际 , 法从而 予赋国际  规定 可看以出, 在 种 这情形下 条,对 第三约 国产 生力 ,效是基于   第事法刑一院“ 种遍普辖管权”。 接来下 ,本文合结 《约规》的具体 规 

三 国的 同意,即 条 约事当国与第 三 国达成 附属协 (议c o ll at e r a1 . 定  ,对国 刑 际法事院 第三对 国管辖权 与的条 相约 性 对则原的冲 a  gr e e m en t ,) 在式 形要上求 下两以 点: 一 是条约 当事国 有意为   第 突 ,做 一 步进探究  

三 。创国设 项一 义务; 是第二三国必 须 以 面 形书 明确接 式受。因  、三 《 规约 》对 于 际 刑国法事 对非缔院 约 国 管辖权 相 关规的

定  根 《 据罗马 规 约 可》 看以出, 国 际事刑法 在 院定情 况 一下 , 可

此, 过 这种通形式 为三第 创 设国 务义 ,本质上 与 三第 国加入一 项  

条约无异 , 因此 对,《于 条约 公法约 第3 》条 5的规定 , 际社国 会争  对以非 缔 约国 国 的民使行 管 辖权具体  地 讲,就 是 国刑事际法 院 

不 议 大 。 

在特

定件 条 下 对, 由定特的 际罪行 国特 和的被 定构告成的特 刑 定 事案件进 行 查调、起 诉、审 判和 判决的权力 《。 规 约》 言、序第 1  条

( 二

)条规定因约成为习法惯则对第三而产生国律法效 力

条《法约 公约 第》38 条规 : 定“ 约条所载规 则由 于际 国习惯   而及以 第 2 系统编地 规 了定国际 法院事刑辖 管 的性权 质 、 院法行使  第对 国有 约三力束。 ” 这条规定说 明 :当条 的约规定形 成 国习际惯  管 权辖 的 行范 围罪 、管辖权 属的时效力 、 行 使辖权管 的 决条先 、件

 就 时对会 第 国发三 约束生 力。  

管辖

权启的动 方 式以案及件 的接可受性 等 题问。

 

国际 习惯, 亦称 国 惯际 例 , 国家是 在 际国往交 中, 对同一 问 题

关于行使管权辖的 决条先,件《 规 》 约第十条二 第2 规款:  

所 取采相的同 的行 动过长经期 实践渐 逐形式一种 具 有束拘 力、不  “于第对三十条 1第项或 第项的3况情 ,如果下一个列多或国个  文 成的 行为规则 , 际上实被 国所各接受 并 被认 为有法律 效 。  

3力0  

是本规家约约国或缔依第三照接款了受本法管院权,辖 本法即院  

▲ 剔 

▲ 尊  2 金0 14・ 1( 下)  

可以行使管权: (辖 1 ) 有关为在行其内发境生的家国 如果:犯发罪 

法 研 学究

1 6 世 纪中期 国政 法 家、治 法学家  。 博丹在其 名《著 共 论 

在生 舶船或 飞 器上行 该, 舶船 飞行或器的注册 国: ( 2) 犯被罪告 人 国》  , 中次首 系统阐释出 首 次的统系地 论 述了 国家主权 ” 的“概 。   念的 籍国国 。” 由可 此见, 只 要一 情个 发 势在缔生约 对国发 在 其境生 在 此  后“ 主权” 之词 一即获得 广了地泛接 受 , 成为并国际法 中的  核

内或

在本注国的册舶船飞行器上或 ,并通过十三第条的种两形式 心 概念。所 谓 家主国权 , 是指 国家有具独立 自主地 处理自 的己 对 启动管权,辖 么那论无罪犯被人告的国国籍否是是《规约 》的 缔约  和内 对外事 务的 高权 力 最对 。内最 是的 , 高对外 是立 独 。的   而条约

的对相效力 原则 ” 也 根是 蒂 固深

与传 统 际法中国 。可 以 的方 国,际刑 事 院法 将都具 有 对该案 的管权辖 。 行在 使管 辖权的先 “

 

决条件这一 点上 涉及 到, 了对非缔约 国 法的 效力 问律题  。

, “ 条说 的约相 对力效原 则 ”存的在 ,在 长间时的 际交国往 中,之为

 关

行 于使辖 权管 方的式, 《 约规》第 十 条三第 项2作出这样 的  维护 “国家 权” 起 到 了主至关 要 重的用 作。  

定: (规 2 )安全 事理会 根 据 联《 合 宪国 章 》 七章第 事 ,行向 检察 官提  

着 随学技科 的术发展 , 国际治 、 政 经济往 交 的益频 日 繁, 在国

 交 显

示一 项或 多项犯 已罪经 生发的情 势 。”本 条规定可 以说 是 对  际 会 当社 中 , 产 生越 了越来 多的条约, 国组 际织 数 量也的 急增 剧

际国 刑事法 管 院辖 权使 的方式行作 出了大 范围 的 充 ,扩因为 众 , , 国际加法中的很 多 基础、 核 心 概的念 也 ,受到 了击冲, 亦是或 说所 周 知 ,今 当际社国会 , 中绝大 多数 的 主权 家国 都是 合联国的  成 有 发展 。所1 9 98 《 年罗马 规约》 通的过 和 际国刑 法 院事 建的就立 员 ,国 而 联合国安 理 又负有会 持维 际 和平国 与安 全的 责任 联合,  疑 无传 统对 际国法中 家国 主权 原则 成 构了巨大的冲 和挑击 战。  安理国会 具有 认 一 项定情势 是否危 机到 际或 地国 区安全 的情势  不可

否认 , 《 罗 马 规》和约I C是冷C 结束 后战国际 政治格  局

具有 干 预的利权 , 只 要情 势该 生在发联合国 员 成。国 么只那要联  变 并呈转现 多级化趋势 的产 物 , 是 大 中广小 国 家对反大 政国治  合和国 安理 会 定一项认 势情及危到 际 国安和全和 , 平并 相关 将势情  世界 强 的权正 呼义 声反的 映,是 国际 社会为加强 国 合际作以更  有 提交国 刑 际法事 院, 那 么无被论控犯 罪发生 地是否 是 缔 约国 ,或  效 地治最惩严重 的 国际犯罪的 一次努 ,力是 国际会 社法 治化 、 民 被 犯罪人控 的籍 国是国否是 约缔 国 国,刑事 法院际都将通过 这   种化主进 程 中的 一里程个 碑 。 同时  , 在国 际会社当 中 ,国际组织的  途 径, 行 使 对该情 势管的辖 。权   作 也用 益日化深, 国际组 织 在 护维世 安全与界 和上 平作用的在  

于 关受理 性 可题问, 《 规 》 约规定 了 几 种案件 具不可受 理性的  去几的十年中得到显也, 现如联在合框架下的国集体安全度在 

制又如 前南刑 事法 、 庭 旺达卢 刑 形 情依。 规约 《》第l 7 条规

定 案: 正件 由一个享 管 有权辖 的国   家护 维域 区定 稳起 上 了积到 作极用,

进 调行查 或控 诉 ,件案 经已享过 有辖权管 国的家的 调查且该 国 已   事 法庭 以及国际 刑事 院的成 立,法以 及 立成以来所进行 的司 活 

法 对 国际 人法道和国际 人 权 法护 ,维 对国 罪 行的际 惩与治震慑 ,  出决定不做对有关 人 员进 行指控, 有 人 关 员因被 控已 的诉为行得 动

,到

审 判,案 件 未严尚重到 由国际刑 事 院法取 采一 步行进动 , 则  国 作其用 也不容忽视 。   刑际事法 不 应受 院该理 案类 。同时件 对上 述情也 作形 出例外了

 但 此 与同时,我们 应不忽视 国际 法的本质 。 当 今的国际 社

的规 定 , 即:  如果 个一案件 一国 愿意 或不 能不 实进切行调 查或  会起, 仍 然处 于一种 无政 府 状 态 可 以,清 楚看地 出 一, 条切 约的缔  ,诉 国际刑事 法 可院以认 定案该具有 可理受性。 在《 规约》 十七  第结, 一切 国际组织的 生 ,产都 是各 国个 际主法体 间为了追 求 身自  条对中“ 不愿意 ” 的 形 作情 了认定标出 。准从 《规约 第》 十 条可七  益进 利博 行弈 最, 趋终 平衡于 产物的 在 这 样的 现 实前面, 更  应 际主权原 则”国 的肯定 ,反 对这对 ~原 则“ 相对作 ”化   的以 出, 首先 看, 际刑国 法院 承事本 国认优先 对件进 行案管 ,辖 果如 当坚  对“持按

照 正 当、 公 的程 正 序 并足 ,以惩罚那些违 国 际反道法 的人国际 解 释 。   行,罪 么那法 院将 对 该案 不行进 干预 。 次,其 《 规》 约 又赋 予了  近国 年 些 在,国 际社会 当 中常常 现这出 样 的些一 条 , 试约图以

  际事 法刑院 补性充 辖管 ,权 上述 即件条得 不 到满足时 法,院 以 可 依据 国 际成 法 文中一 总论性 些、 概 性 括的规 定 如,: “ 《 联 合宪 

国第二 条第

款: 本 6织在组 持维际国和平及 安全之必要 范围 ,  内 除排其 本国国 内 的辖 , 管定认一 个情势 或 件 具有案可受 理 性。 可 章》

 理性的问题与先前受到的行提管使辖权先决条件 的 行、管辖权使  应证保会员国遵行第 非条2中所规的定一原则些 等”, 来大扩 其实

这 些条现约 “的合 法性 。”笔者认 为 , 这 种趋  的 方等 问题式本 质上从 讲是互一相 的 。致 都是 际国刑事 法院对一 自身 的适用范 ,围个案 件 管辖、 审 判必的 条要件和途径 。 因此综 上所 述, 从《规 》约 势 是十分 危险 的 ,长此以往 ,国 际会 极社有 可能变回 沌混无序 ,

  的 多条 款处看来, 都对 非 约缔 创国 设 义了务 。  

强 食 。肉  ( 下 转 第 5页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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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占 I金 

◆轧 法制 园 地 /

2 01 4l・ (下 ) 

具体如 何对适用、 程序和条件 做等出明 具确体的 规 定, 导致 们  我案件” 。述 文件上 就审 已起诉查 段阶刑 事和 解的 处做 了 明确的  理在 践过 实 中, 程能慢 慢只 摸 , 索 逐步 索 探 在。 查阶侦 , 段又 可以分 规 定 检, 察关在具 机的体刑 事和解 过 中按程照最 高的检 规定行执 为

逮捕前和逮 捕之 两个后 阶 , 段者 认笔两为 阶段个 该应都 以可适

 即 可  

用。 只 不过 在逮是捕 后之, 如果 再适 用和解程 的序 应 ,邀当 检请 ( 三 审判 阶段 ) 察 机关的侦 查监 督部 门, 是 但不是作 主 持为 人的份 。 身批在捕 之  至 审于判阶 段, 则括 包庭审 前及以 庭中审两 具 体部个 分 。在  前 的刑 事 解程和 ,笔者 则认序 为没 有必 要请邀 检察 机关派员参   庭审 前, 可 人由 民 院法组织 告被 及被 人害 人方双进行 和解 ,检   与察,但是在 和 程序 结解束 之 后 如果 ,认为不 需要 逮或 者移 捕交  机检 关派 参员与整 个 程 ,过 查审解 协 和 议的真实 性及实际 履行情   机关 察审起 诉 , 应查将 当相 关书文 交检递察 机 进关 审查行 案 。备   况,如果确 达实成 解和议协, 取得 被害人并 解 的谅, 可 由检察以 机 二() 审起诉 阶查段 关 决 撤定回起诉 , 再相作 不 起诉对或 建议侦查机关 撤案 的理 处, 

在审 查诉 阶段起进 刑事行 和 程序 ,解稍 有 点微杂 ,复涉 到 及反 之 ,则 续继审 判程 。如 果序 在庭 阶审段 , 法由 官当庭 持和主 解 情 的有况 点 。多先 首,如 果公诉人经 过审 查后 发现 ,件案情 节比 成 功的, 由检 机察关 督监核 ,实 视 具 体履情行 决况定是否 择期二  较轻 , 造微成 的后果较小 , 涉到及的犯 嫌罪疑人 未 为年人成 者或  开次 ,庭对 行 履情进况行 查 , 并审最 终由法 据院此 处被判告人 免  

校 学在 ,生 考虑到 未其来发展 等题问, 可以 退 回公安机关另 案 处  于刑事处 罚 、刑缓 或给 相应予 从轻的、 减 轻 罚处 。  ,理不 于给至 事当 人下留“ 污点” , 毕 他们 以后竟的 人道生 还很路  四) 执(行 段阶  长 其。 次 ,对于 情案比 前种一 微有稍点 复杂的 , 诉部 门公 可以做

宣 判后 , 施 害在人服刑 期间 如果 被与人害达成 解协和议并  积 可认定 为以 害施表 现积 人极的 服刑 表现 , 可 以

作 出不起诉 定的决 ,根有据关规定出不做起决定 诉 可 。最是根  后履极行 协 议的 据 ,案情 ,过 经刑和解事 序之程后 仍,需要 向法院起 诉的, 可将 双以 为法 是否 准予 院刑减 以减 刑幅度 及的依 据 。 在 个阶这段 ,监 管狱  具在 体 调解的 程过中 , 应 邀 当方 事 人达当 的刑 事和 解协议成 随 卷案一并 移交法 院 审查最。 高 理  门起部 主要 到调停的 的人地 位 人。 检 察民在 院20 1 年 3月8份新发布 的 《 人民检 察办理 不起院诉  请检 察院派 驻监 狱的 监所检察部 门派 员全 程参 与 , 并给适 予的 时 案件质量 标准( 行) 试》中 也确规定明:“ 未 年成罪嫌疑犯、 人年老  指导 监和 。

犯督嫌疑罪,人 主观性恶较小 社会危害不大的; 因、友亲 邻里及、 同

彻落 贯实严 相宽济 刑的 政事 策, 是刑事司 自法身发展 律规的 

同 事之 纠问引 纷的发 轻微犯罪中 的 罪嫌 犯人 ,疑 认 罪悔 过 、赔  在 内要 , 也求 是建设社 主会 义和谐社 的必然 要会 求 而, 构建刑事 礼 道歉、 积 极赔偿 损失并 到得被害人谅 或解 者方双达 成和解 并切  解 制度 更是和题 中应有之义 。 作为依 法行使 诉公 权 职检 察的机

实 履, 社会行害不大危的, }依I 《 f关有事刑律和司法解释法规定  关 , 的具在体 执行的过 程中 ,~方 面 要严格 按照《 刑事 诉讼 法 和》  不有需 要判 刑处罚或者免 除 罚刑的 ,检 经委察员 会讨 论决定 可,以 关  件 的要文 , 依求 法 依规进 、调行 , 解另一方面 也要注 参 与意程 

防止过分 入介  。作 出 不诉 决起定, 建法 议从院轻、 减 轻 罚处或建议公 安关撤 机  销度,

上接 (第 31 )页

 

在 国际刑法事建立之初,其管辖权院问题饱受就争议。美   图将意 该院法的刑 事管 辖权及扩世 界上的 每~人个 和个地方每。

 国、中国等 国 之家 所以有 没加入其 中 , 其最中重要 的 因原是 就  担样这 来一, 无疑 是对缔非约 主国权 的 种侵一犯 。因 , 基于 上述  心法此院 的管辖权对 国主本 权的削弱 。 就 今 的当际法而 言国, 错 综  原 因 笔者, 认 , 为以 际国事法 院 刑的辖权 为管例, 在 当 国际今社 

杂国际的政治和际关国系等因素其对着重有大的响影 ,在这样 会 , 然仍 定坚地 护维 条 约 “的相对 性” 这一 国 际法的基 本原则, 对  现实的前,面试 图建立个一有瑕疵没国际的法机构, 司非常是 不该 原则 作严解格 释, 使 国 主权家得到 充 地分保 障 。国际事刑法院

 

实 的。现无 度限地扩大 条 约的适 用围 范 ,削弱 家国的 权 ,主对 于 的 发 展,  需要 自身其的不 完善 ,断也 应当受到 整个 国际会社  的

际国社会 而言 , 无疑 是难灾 性 的 。  大环 境和现行 国际法 的制约 。  

注释: 

尽管 每国个际织组的生, 产都是国对于家自 身权的一主定 

度程 的上 让渡 ,也 不可 否认 , 国在社 际当 会中 使国际, 发法其应 有挥

的 作用的 重 要径 途一 即是之建立一 些 理 的、想有 的效际国织组 , 

朱文奇、 ①李 强际围条约法 京 q 1北 人民大学国 版出 社 2 0 0  8

②浩李 条培约法概论北 : 京律法出版社 1 .98 8  ③  逼 杨成铭 条对搪约三国的力及其最新效展 北发京理工大学学报 社(会学版)科 20 01

  8( )

  特别 有公是信 力国际 性的的 司机构法。 然 现 实是残而 酷的, 新  

④【世茨】 詹宁斯 、瓦.茨王铁崖 等: 译本奥 海国法(际 第 册1 分册) 北2京 : , 国百人科仝 转 出 版 1社9 98  ⑨铁崖王、 { 盘H ¨萱编 困际法 资选料编 京北: 泌I I律j 版社 9 81 2 

⑥I s lan d   f o P al m asC ase ,i n R ep or t s foI n t e r an t io n al Ar bit r a l A wa r ds( 1 9 4 9), V ol  I I , Un tie d  aN i o t n s. p  8 2 4,p   8 50 引 自转 朱:奇文 、李: 强际条圈约 北京法l l } 1围人民 学出大版 2社 0 8  

纪来以 国,社际的会势有呈形现 日益复的趋杂, 基势于经济 政 

治、 、文化、 宗 教、 历史 等等因 素 冲的突不 ,断 因,此坚 持国 家权主   原则、 族民 自原 决对则于 国 社会 际平与和稳定 的用 作,要 远 比 试 

图 ⑦义  雄时 困际 法 北 台:三 民局书1 9 7 转弓 I9 :自杨 成铭条约对 第i 困 的效力发 其 最新发  北展理 I京: 学大报 学(社 科学版会 ) 20 l0 (8 )   ⑨

求 丈奇, 强 李M国  条 约 法北京中国人民大 学版社出2 0 0 8    庆⑩, 海划 条爽约剥三第(国方) 的法 效律 法力研学 2 究 00 ( 14)  

建立

一理些化的、 想切实际不的际国司机法重要构许多 。在现阶  段看来 《,规 约 赋予》国刑事际院的法辖管权范的过围大 如果,依

照 同样  的原 理,任 何 个政 府两 以联合可 起来建一个 刑事立法院并

@ 健刘沦 困际刑法事院辖管 权国家与主权 法律学科 20 0 ( 4 5 .

第8 页5 ∞用 鲠生 际 法( 册) 上京: 商北印书务馆 198 1   ⑥杰徐 际围 事法刑规约与院条约对相 效原力 法学则论评1 9 9 9 ( 2  )

⑩S ee   iWl l i am    L K e t zia u t   T h e  U n tie d  S att e s  a n d t  h e  In t er n at i noa l   C r m ii na  l C o u tr  In t re.  

n a t i noa l  r iC min al   L aw A  t f e r  o Rem :o n c Cer n s   r F m oU     S  AM il it ray   P r e s e p e t  v i , ea L w n d a C on . 

mpe o rar y r opb le ms  V ol  64 ,i W t e n ,r 20 0 1 关晶: 试析【  断  事刑院管法权辖与第 陶j的关系  l  陶刑杂志法2 0 0I ( 5 )  

▲ 制占缸金   2 1 041・( 下)  

◆法

研 学 

试论条究对约三国第的力效

以 国刑事际法院辖管权 例 为张

 

昊 要 条约的相对摘 性,是 项基一的国际法原本。则根《 维据也条纳法约约》 公规定的 ,条仅约缔对国约有律效力法,非经  第三同国意, 条约第三对国没法有 律效力随。着际国刑事法院的建立 关于国,际事刑法院非缔对约国 管的权辖问就一题  直受着国饱社际会的议。本争试文国以刑际事法的管辖权为院角视, 析条浅约对三国第效的的相关问力。题 

键关词 约的 相条对 性国 家主权原 则 国际 刑 法院事 辖管权 作 简者介:张 昊 北,京理工大学学院法 2 , 01 2级 际国法硕学士究生, 研究方研: 向际国织组, 国法际刑。   中图法分 类号: D 9 9 文 献 标识 : 码 A  文章编 号 : 10 0 9 - 05 9 2(2 104 )1 0 0 1-- 0  4

条 是 约国 际法的最主 要渊 之 一源 , 也是确定 、 编 和纂发展   国约的相 应原则— —“约 定对 第三者既 无损 , 也无 ” 。益 。基 国家 于际

法的主要工 …具, 是也 国家之间进 行国际 政 、治经济 作合的重要 主 权原则, 国际社 中,会 每 个国都是家 平 的等际国主 体法, 因 此 不

工具 。1 9 6 9年 《 也纳维 约条法公 约 (》以 简下 称《条 约法 公约 )》第  存 在一 个 超家国立的法机 进 构 行际立国法 任,何 国立 法程序际  

都条2 第 1款 1 第 项条将约定义 为 : “国 间所 缔结 而 以国家 法 为际  能不 将法 律规则 加强于不 同 意的 少数 国 家 。  此 ,因基于 述 原上  之 国准际 书协 面, 定不论 载其于 项单一独文 或两项书 以上 互相有  则的要 求,条约 不能对 第 三国 加施义 , 务时同也 能不为 三 第创国 

关之

书文 ,内亦不 其特论 定名 如称 何。 ”随着 科 技学术 的发 展, 国 设  利权。  

间 的际政 治 经、 交往济 日益 繁频 ,条约 的量数也 日俱增与。据 学 从法  律 角度 的 ,讲 则原上条 只对 缔约 约国发生法律 效 , 力而 

统计 ,“ 在,现 一 大个 国与其他 家国 结缔的 条约的 目, 数平均   每对 条 约的缔非约 国( 第三 )国没有 法 效 力律, 不即为其创 义务设或 

天不止 个 。一” 。 截至 2 00 6年 0 月, 1 《 联合 条约国集 》一 出共 版  了利权。 《 条约法公 约》 第3 条4规定 : “条 非约经第三 同意国, 不为  2 20 余0卷 等,级 的条 约达4 3 1 6 7个 作为 条约 的。约 缔, 当然国有 

该 创国 设义务或 权利 ”。 。由 于 文本 切视 入角 篇幅、 限所 的原 , 因   义务 去遵守条约 的规 定 , 履 行应相的 义务 。  

因此仅论述 约对条第 三国施 加义务 的律 法效力 ,对 条约为 三国第

 

然 而随着 大量条 约的产 生, 出 现这 样了种 一现 :象一 些约  创设权 利条的 情暂且 忽形略不谈 (因为然权虽利 与义务是 一 相组 对 将 本 约 条的非 约 国缔 第(三 国) 以不 同 形的 式纳入 规其制 的 围范  的概念 , 通 但情 况下 常 条 ,对 第约 国三加施 务义的 况 更情 容引易 

, 为第内 国创 三权 设利 义或 务那么。 这 些, 约对条第三 国 法的律  起 当 事 国争议的) 。  效如力何 ,是 一个 值得探 讨的 问 题2。0 0 年27月 《 国 刑 事际 法院

 

在国际 司法 实 践当 中 ,也 确定 了“ 条约约不束第 国”的原三 

规约 》 ( 下简以称 《 约》 规) 式 正生 , 效依据该 《 约》规规定, 国 刑际事   则。“ 在帕尔 斯马岛仲 裁案 ”中, 瑞士籍独任 仲员 裁科斯 ・ 马胡 伯 院作法 为常 性设的 际刑国 司事法 机将 对严构 重的 国刑际事犯  

罪(

M ax u H ̄ r)就 条约 能对不 三第国 加义施务 问 明确题认地为 :“ 很 

使行管辖 权 这 为今, 后 惩治国 犯际起罪到 了 相当 要重的 作 用 但。  明 ,显不 对 于 论条约 该正的确 解释样 ,怎就 条 不 能约释解 对独 为

 ●

国刑 事法 际成 立之院初, 国际社 会 ,特 是别 《 约》 的非规缔 约国   立第三 国的的利权 进 处 行…分 西班 …牙 与第三国 结缔的 承认 其

便 对 国于际刑事法院 声所 称有 的具辖管权就提 出 了强烈 质 疑 它,  对菲律 宾有主 享的权条约不 能约 束 兰荷。 常设 国际 法 在 1院9 2 3  

认 为们, 据 《 根 规约 中》关相 规 定 ,国刑际 事法 对院于非缔 约行 国 年关 于加利 里亚东 (案 Ea s t en r  Ca re l a   i a C e s ) 发 咨表 询见意 称 就国 “ 

使 管 权辖 ,是 对“ 约相对性条原 ”则的违 反 , 本质上 ,是 对 一主国权  际 盟联约 盟会 员 的而言 国 ,应 遵 守约盟条款的义 务。 但对 会非员 

的犯侵 。本 文从即际刑国法院事管的辖权切入为,点 析浅约对条 国而言 不 受 盟,拘约 束 ”。 院在该 1 9 2年6关 上西 里西亚 于德的国  ●

 第三 国效 力的问题 。  一

利益些 (C e tr ai n   Ge rm na I n t e re st is n U  pp er  Sil e si

) 案 称 中 :“波 兰 因  是第不一 世 界次战大 停协 战定 的当事国 便,没有援 引该协 的 

定、

根据

惯习 际国 法,条 约对 第三国 没有法 律效 力  

条 约 不 束第拘三国” 是项一 老古的国际 习惯法 规则 , 常被 它权 利 。 ”  外 另 ,国 法 院际在审理 以 邦联德国为 一方 , 丹 以麦和兰  称为荷“ 条约相 对 力效原 ”则 。该原起则源 于古代国 内法 中关 于契 为另 一方 , 在海北大陆 划 架 问界题发 生端争的判 决书 中 ,也确 

2认9  

{ }I J  善▲  金

◆法学 究研

 了 条一约 对第般 三 国没 有法律约 力。 在 国束际 司法实践 中, 有 很 

1 04 ・ 1 下)  (

习 国际惯 的重要法 特之一 征就是 它有具普 约束 力, 遍转变  为

, 而如何界  多 与述 上似 类的案 类似例 情的 形, 因我此们可 清以楚地 看 到,  无习 惯际法国规 则 的约规 定 条当然 以可 束约三第 。国 论是根据 惯国习际法 ,是还 有强具制约 束 的力成文国 际法 (《 约条 定 一项 规 则是否属 于 习 惯际法 呢?国   公约》法 ), 或是 际国例判 ,都承 “认条约不 约束第 国”三 一原这 ,则 

这一 是点 毋置庸 疑的  。根 据 国法际院 1 9 6 年 9月 2 2日0发布 的 关北于 大海陆 架 判 

书 决中 及到涉 如适何用 91 58 《年 内日瓦大 架公陆约 第6 条》 定 规

二、在一定情况 ,下 条约会对第国三创义设务和权 利

第对国(三 国德)的适 问用题中 我,们可看以出一条项约规的则要 

正如文 章 一第 分 部所述 ,一 般情 况 ,下条 约对 于第 三国不具 想取  得际国 习惯法 的地 , 必须 具备 以位下 个四件条: ( 1) 条“ 包约含

 法有 律束 约力然 。 而 ,着随 国 际社会的 发展 ,这一 公认的 则原受  着 一 项 这 样的规 则 : 这是一般 际国法 整体一 的部分 ,如 同其他  一

到了 战 挑 。在现代条 约实践 中,确 实些 有约条为 特定的 所有 或的 般  际国法 习惯或 际 法规 国,则它 动自 地联邦 共对 国(和 指 德)国  

第具 三国课 加务 义 , 特 是在别维持国际和平 安全 的范 围和更内是   如有 约力 , 束而不取 决于其 直接 或 间接的 特别 同 。意” ( )2参 加条约 

此。

从《  条约 公法 约》的规 中可 以定看 , 出实 上 , 际公约 关条 约  的于国 很 家多并 具有代表性 ,括包其 定规受到影响 的国家 : ( 3 )该 规 

对第三 效力 的规国定主 以要三第国的 同意前提 , 为包括 第为三   国在则国 际实践 被上 许多

国家 或国际组 通 过织的协 承议认 : ( 4 )条

 

设定义 务的 约条 第(三 书国面 接) 和受为 第三 赋国予 利权的 条约 约规 则通 形成的 过间时然 虽不长 ,太但要 过经一 时定被众 间多 国  ( 推 )定 意同 ,非条除 约的定 已规演经变 为成认公 的习法惯 规 则。  家 可 。认 癣。除 之此 外 ,一 些 国在际交 往中, 被 大数多 家所 国接受、  

具体 言而, 在《条 法 约 约公》 之, 下条约对第 三国产生 法律 束 力约  可 认基 的原本则也可 以被 视为 有 具习 国际法惯的性质 。“ 客制观

主 有 要下 以几种情形 。据根《 条 法 约公》约第3 5条和 3 6 条 的 规度 ” 条 约设 立的( 关如 于非军事 化、中立化 国或 化 际条的约 等)   定, 也第三 国 () 方 以可承 条 约所规定担 的义 或享务受 约 中的条权利;  应被 视为具 有 “ 普世性 的效”力, 因 第三 此国义有 去务 守遵。  据根 《条约法 约》公 3第 8条 规定的 ,条约 载 规所则成为 国际 习  惯对 第 国三 法有律 力效。

 不难看 出 ,

上 关述 一项于 规则是否已经 有 习惯具国际 法 质性  的 定 确的标 , 准是十分模 糊 , 且 不 容易 操作 。的 条《 约法公 》约 中   出这样 作规的 定, 在某 程种度上 对是 三第国主权 的侵 。在 《犯  规

( 一

) 条对第三国约设创义 

据 《根条 法公 约》约 第 3 5 条规 : 定 如 果“ 约缔约 国有条意以条 约》 当中  予赋国际 事刑法 对院非缔约 的国管辖权 ,也正将是 些 

一之约 一规项 作定为 定一项确 务之义方 , 且该法项 务 经义第三 一  国际人道 主国 义法 原则的, 《 联 合 国宪章 》 《 日内瓦 、公约》等具 有 总  

书面以 明接 示,受 则该第 国即三因项 规此定而 有负义务 。 由” 这一  论性、 高 度概括性的 际国 文法视件 习惯 国为际 , 法从而 予赋国际  规定 可看以出, 在 种 这情形下 条,对 第三约 国产 生力 ,效是基于   第事法刑一院“ 种遍普辖管权”。 接来下 ,本文合结 《约规》的具体 规 

三 国的 同意,即 条 约事当国与第 三 国达成 附属协 (议c o ll at e r a1 . 定  ,对国 刑 际法事院 第三对 国管辖权 与的条 相约 性 对则原的冲 a  gr e e m en t ,) 在式 形要上求 下两以 点: 一 是条约 当事国 有意为   第 突 ,做 一 步进探究  

三 。创国设 项一 义务; 是第二三国必 须 以 面 形书 明确接 式受。因  、三 《 规约 》对 于 际 刑国法事 对非缔院 约 国 管辖权 相 关规的

定  根 《 据罗马 规 约 可》 看以出, 国 际事刑法 在 院定情 况 一下 , 可

此, 过 这种通形式 为三第 创 设国 务义 ,本质上 与 三第 国加入一 项  

条约无异 , 因此 对,《于 条约 公法约 第3 》条 5的规定 , 际社国 会争  对以非 缔 约国 国 的民使行 管 辖权具体  地 讲,就 是 国刑事际法 院 

不 议 大 。 

在特

定件 条 下 对, 由定特的 际罪行 国特 和的被 定构告成的特 刑 定 事案件进 行 查调、起 诉、审 判和 判决的权力 《。 规 约》 言、序第 1  条

( 二

)条规定因约成为习法惯则对第三而产生国律法效 力

条《法约 公约 第》38 条规 : 定“ 约条所载规 则由 于际 国习惯   而及以 第 2 系统编地 规 了定国际 法院事刑辖 管 的性权 质 、 院法行使  第对 国有 约三力束。 ” 这条规定说 明 :当条 的约规定形 成 国习际惯  管 权辖 的 行范 围罪 、管辖权 属的时效力 、 行 使辖权管 的 决条先 、件

 就 时对会 第 国发三 约束生 力。  

管辖

权启的动 方 式以案及件 的接可受性 等 题问。

 

国际 习惯, 亦称 国 惯际 例 , 国家是 在 际国往交 中, 对同一 问 题

关于行使管权辖的 决条先,件《 规 》 约第十条二 第2 规款:  

所 取采相的同 的行 动过长经期 实践渐 逐形式一种 具 有束拘 力、不  “于第对三十条 1第项或 第项的3况情 ,如果下一个列多或国个  文 成的 行为规则 , 际上实被 国所各接受 并 被认 为有法律 效 。  

3力0  

是本规家约约国或缔依第三照接款了受本法管院权,辖 本法即院  

▲ 剔 

▲ 尊  2 金0 14・ 1( 下)  

可以行使管权: (辖 1 ) 有关为在行其内发境生的家国 如果:犯发罪 

法 研 学究

1 6 世 纪中期 国政 法 家、治 法学家  。 博丹在其 名《著 共 论 

在生 舶船或 飞 器上行 该, 舶船 飞行或器的注册 国: ( 2) 犯被罪告 人 国》  , 中次首 系统阐释出 首 次的统系地 论 述了 国家主权 ” 的“概 。   念的 籍国国 。” 由可 此见, 只 要一 情个 发 势在缔生约 对国发 在 其境生 在 此  后“ 主权” 之词 一即获得 广了地泛接 受 , 成为并国际法 中的  核

内或

在本注国的册舶船飞行器上或 ,并通过十三第条的种两形式 心 概念。所 谓 家主国权 , 是指 国家有具独立 自主地 处理自 的己 对 启动管权,辖 么那论无罪犯被人告的国国籍否是是《规约 》的 缔约  和内 对外事 务的 高权 力 最对 。内最 是的 , 高对外 是立 独 。的   而条约

的对相效力 原则 ” 也 根是 蒂 固深

与传 统 际法中国 。可 以 的方 国,际刑 事 院法 将都具 有 对该案 的管权辖 。 行在 使管 辖权的先 “

 

决条件这一 点上 涉及 到, 了对非缔约 国 法的 效力 问律题  。

, “ 条说 的约相 对力效原 则 ”存的在 ,在 长间时的 际交国往 中,之为

 关

行 于使辖 权管 方的式, 《 约规》第 十 条三第 项2作出这样 的  维护 “国家 权” 起 到 了主至关 要 重的用 作。  

定: (规 2 )安全 事理会 根 据 联《 合 宪国 章 》 七章第 事 ,行向 检察 官提  

着 随学技科 的术发展 , 国际治 、 政 经济往 交 的益频 日 繁, 在国

 交 显

示一 项或 多项犯 已罪经 生发的情 势 。”本 条规定可 以说 是 对  际 会 当社 中 , 产 生越 了越来 多的条约, 国组 际织 数 量也的 急增 剧

际国 刑事法 管 院辖 权使 的方式行作 出了大 范围 的 充 ,扩因为 众 , , 国际加法中的很 多 基础、 核 心 概的念 也 ,受到 了击冲, 亦是或 说所 周 知 ,今 当际社国会 , 中绝大 多数 的 主权 家国 都是 合联国的  成 有 发展 。所1 9 98 《 年罗马 规约》 通的过 和 际国刑 法 院事 建的就立 员 ,国 而 联合国安 理 又负有会 持维 际 和平国 与安 全的 责任 联合,  疑 无传 统对 际国法中 家国 主权 原则 成 构了巨大的冲 和挑击 战。  安理国会 具有 认 一 项定情势 是否危 机到 际或 地国 区安全 的情势  不可

否认 , 《 罗 马 规》和约I C是冷C 结束 后战国际 政治格  局

具有 干 预的利权 , 只 要情 势该 生在发联合国 员 成。国 么只那要联  变 并呈转现 多级化趋势 的产 物 , 是 大 中广小 国 家对反大 政国治  合和国 安理 会 定一项认 势情及危到 际 国安和全和 , 平并 相关 将势情  世界 强 的权正 呼义 声反的 映,是 国际 社会为加强 国 合际作以更  有 提交国 刑 际法事 院, 那 么无被论控犯 罪发生 地是否 是 缔 约国 ,或  效 地治最惩严重 的 国际犯罪的 一次努 ,力是 国际会 社法 治化 、 民 被 犯罪人控 的籍 国是国否是 约缔 国 国,刑事 法院际都将通过 这   种化主进 程 中的 一里程个 碑 。 同时  , 在国 际会社当 中 ,国际组织的  途 径, 行 使 对该情 势管的辖 。权   作 也用 益日化深, 国际组 织 在 护维世 安全与界 和上 平作用的在  

于 关受理 性 可题问, 《 规 》 约规定 了 几 种案件 具不可受 理性的  去几的十年中得到显也, 现如联在合框架下的国集体安全度在 

制又如 前南刑 事法 、 庭 旺达卢 刑 形 情依。 规约 《》第l 7 条规

定 案: 正件 由一个享 管 有权辖 的国   家护 维域 区定 稳起 上 了积到 作极用,

进 调行查 或控 诉 ,件案 经已享过 有辖权管 国的家的 调查且该 国 已   事 法庭 以及国际 刑事 院的成 立,法以 及 立成以来所进行 的司 活 

法 对 国际 人法道和国际 人 权 法护 ,维 对国 罪 行的际 惩与治震慑 ,  出决定不做对有关 人 员进 行指控, 有 人 关 员因被 控已 的诉为行得 动

,到

审 判,案 件 未严尚重到 由国际刑 事 院法取 采一 步行进动 , 则  国 作其用 也不容忽视 。   刑际事法 不 应受 院该理 案类 。同时件 对上 述情也 作形 出例外了

 但 此 与同时,我们 应不忽视 国际 法的本质 。 当 今的国际 社

的规 定 , 即:  如果 个一案件 一国 愿意 或不 能不 实进切行调 查或  会起, 仍 然处 于一种 无政 府 状 态 可 以,清 楚看地 出 一, 条切 约的缔  ,诉 国际刑事 法 可院以认 定案该具有 可理受性。 在《 规约》 十七  第结, 一切 国际组织的 生 ,产都 是各 国个 际主法体 间为了追 求 身自  条对中“ 不愿意 ” 的 形 作情 了认定标出 。准从 《规约 第》 十 条可七  益进 利博 行弈 最, 趋终 平衡于 产物的 在 这 样的 现 实前面, 更  应 际主权原 则”国 的肯定 ,反 对这对 ~原 则“ 相对作 ”化   的以 出, 首先 看, 际刑国 法院 承事本 国认优先 对件进 行案管 ,辖 果如 当坚  对“持按

照 正 当、 公 的程 正 序 并足 ,以惩罚那些违 国 际反道法 的人国际 解 释 。   行,罪 么那法 院将 对 该案 不行进 干预 。 次,其 《 规》 约 又赋 予了  近国 年 些 在,国 际社会 当 中常常 现这出 样 的些一 条 , 试约图以

  际事 法刑院 补性充 辖管 ,权 上述 即件条得 不 到满足时 法,院 以 可 依据 国 际成 法 文中一 总论性 些、 概 性 括的规 定 如,: “ 《 联 合宪 

国第二 条第

款: 本 6织在组 持维际国和平及 安全之必要 范围 ,  内 除排其 本国国 内 的辖 , 管定认一 个情势 或 件 具有案可受 理 性。 可 章》

 理性的问题与先前受到的行提管使辖权先决条件 的 行、管辖权使  应证保会员国遵行第 非条2中所规的定一原则些 等”, 来大扩 其实

这 些条现约 “的合 法性 。”笔者认 为 , 这 种趋  的 方等 问题式本 质上从 讲是互一相 的 。致 都是 际国刑事 法院对一 自身 的适用范 ,围个案 件 管辖、 审 判必的 条要件和途径 。 因此综 上所 述, 从《规 》约 势 是十分 危险 的 ,长此以往 ,国 际会 极社有 可能变回 沌混无序 ,

  的 多条 款处看来, 都对 非 约缔 创国 设 义了务 。  

强 食 。肉  ( 下 转 第 5页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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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占 I金 

◆轧 法制 园 地 /

2 01 4l・ (下 ) 

具体如 何对适用、 程序和条件 做等出明 具确体的 规 定, 导致 们  我案件” 。述 文件上 就审 已起诉查 段阶刑 事和 解的 处做 了 明确的  理在 践过 实 中, 程能慢 慢只 摸 , 索 逐步 索 探 在。 查阶侦 , 段又 可以分 规 定 检, 察关在具 机的体刑 事和解 过 中按程照最 高的检 规定行执 为

逮捕前和逮 捕之 两个后 阶 , 段者 认笔两为 阶段个 该应都 以可适

 即 可  

用。 只 不过 在逮是捕 后之, 如果 再适 用和解程 的序 应 ,邀当 检请 ( 三 审判 阶段 ) 察 机关的侦 查监 督部 门, 是 但不是作 主 持为 人的份 。 身批在捕 之  至 审于判阶 段, 则括 包庭审 前及以 庭中审两 具 体部个 分 。在  前 的刑 事 解程和 ,笔者 则认序 为没 有必 要请邀 检察 机关派员参   庭审 前, 可 人由 民 院法组织 告被 及被 人害 人方双进行 和解 ,检   与察,但是在 和 程序 结解束 之 后 如果 ,认为不 需要 逮或 者移 捕交  机检 关派 参员与整 个 程 ,过 查审解 协 和 议的真实 性及实际 履行情   机关 察审起 诉 , 应查将 当相 关书文 交检递察 机 进关 审查行 案 。备   况,如果确 达实成 解和议协, 取得 被害人并 解 的谅, 可 由检察以 机 二() 审起诉 阶查段 关 决 撤定回起诉 , 再相作 不 起诉对或 建议侦查机关 撤案 的理 处, 

在审 查诉 阶段起进 刑事行 和 程序 ,解稍 有 点微杂 ,复涉 到 及反 之 ,则 续继审 判程 。如 果序 在庭 阶审段 , 法由 官当庭 持和主 解 情 的有况 点 。多先 首,如 果公诉人经 过审 查后 发现 ,件案情 节比 成 功的, 由检 机察关 督监核 ,实 视 具 体履情行 决况定是否 择期二  较轻 , 造微成 的后果较小 , 涉到及的犯 嫌罪疑人 未 为年人成 者或  开次 ,庭对 行 履情进况行 查 , 并审最 终由法 据院此 处被判告人 免  

校 学在 ,生 考虑到 未其来发展 等题问, 可以 退 回公安机关另 案 处  于刑事处 罚 、刑缓 或给 相应予 从轻的、 减 轻 罚处 。  ,理不 于给至 事当 人下留“ 污点” , 毕 他们 以后竟的 人道生 还很路  四) 执(行 段阶  长 其。 次 ,对于 情案比 前种一 微有稍点 复杂的 , 诉部 门公 可以做

宣 判后 , 施 害在人服刑 期间 如果 被与人害达成 解协和议并  积 可认定 为以 害施表 现积 人极的 服刑 表现 , 可 以

作 出不起诉 定的决 ,根有据关规定出不做起决定 诉 可 。最是根  后履极行 协 议的 据 ,案情 ,过 经刑和解事 序之程后 仍,需要 向法院起 诉的, 可将 双以 为法 是否 准予 院刑减 以减 刑幅度 及的依 据 。 在 个阶这段 ,监 管狱  具在 体 调解的 程过中 , 应 邀 当方 事 人达当 的刑 事和 解协议成 随 卷案一并 移交法 院 审查最。 高 理  门起部 主要 到调停的 的人地 位 人。 检 察民在 院20 1 年 3月8份新发布 的 《 人民检 察办理 不起院诉  请检 察院派 驻监 狱的 监所检察部 门派 员全 程参 与 , 并给适 予的 时 案件质量 标准( 行) 试》中 也确规定明:“ 未 年成罪嫌疑犯、 人年老  指导 监和 。

犯督嫌疑罪,人 主观性恶较小 社会危害不大的; 因、友亲 邻里及、 同

彻落 贯实严 相宽济 刑的 政事 策, 是刑事司 自法身发展 律规的 

同 事之 纠问引 纷的发 轻微犯罪中 的 罪嫌 犯人 ,疑 认 罪悔 过 、赔  在 内要 , 也求 是建设社 主会 义和谐社 的必然 要会 求 而, 构建刑事 礼 道歉、 积 极赔偿 损失并 到得被害人谅 或解 者方双达 成和解 并切  解 制度 更是和题 中应有之义 。 作为依 法行使 诉公 权 职检 察的机

实 履, 社会行害不大危的, }依I 《 f关有事刑律和司法解释法规定  关 , 的具在体 执行的过 程中 ,~方 面 要严格 按照《 刑事 诉讼 法 和》  不有需 要判 刑处罚或者免 除 罚刑的 ,检 经委察员 会讨 论决定 可,以 关  件 的要文 , 依求 法 依规进 、调行 , 解另一方面 也要注 参 与意程 

防止过分 入介  。作 出 不诉 决起定, 建法 议从院轻、 减 轻 罚处或建议公 安关撤 机  销度,

上接 (第 31 )页

 

在 国际刑法事建立之初,其管辖权院问题饱受就争议。美   图将意 该院法的刑 事管 辖权及扩世 界上的 每~人个 和个地方每。

 国、中国等 国 之家 所以有 没加入其 中 , 其最中重要 的 因原是 就  担样这 来一, 无疑 是对缔非约 主国权 的 种侵一犯 。因 , 基于 上述  心法此院 的管辖权对 国主本 权的削弱 。 就 今 的当际法而 言国, 错 综  原 因 笔者, 认 , 为以 际国事法 院 刑的辖权 为管例, 在 当 国际今社 

杂国际的政治和际关国系等因素其对着重有大的响影 ,在这样 会 , 然仍 定坚地 护维 条 约 “的相对 性” 这一 国 际法的基 本原则, 对  现实的前,面试 图建立个一有瑕疵没国际的法机构, 司非常是 不该 原则 作严解格 释, 使 国 主权家得到 充 地分保 障 。国际事刑法院

 

实 的。现无 度限地扩大 条 约的适 用围 范 ,削弱 家国的 权 ,主对 于 的 发 展,  需要 自身其的不 完善 ,断也 应当受到 整个 国际会社  的

际国社会 而言 , 无疑 是难灾 性 的 。  大环 境和现行 国际法 的制约 。  

注释: 

尽管 每国个际织组的生, 产都是国对于家自 身权的一主定 

度程 的上 让渡 ,也 不可 否认 , 国在社 际当 会中 使国际, 发法其应 有挥

的 作用的 重 要径 途一 即是之建立一 些 理 的、想有 的效际国织组 , 

朱文奇、 ①李 强际围条约法 京 q 1北 人民大学国 版出 社 2 0 0  8

②浩李 条培约法概论北 : 京律法出版社 1 .98 8  ③  逼 杨成铭 条对搪约三国的力及其最新效展 北发京理工大学学报 社(会学版)科 20 01

  8( )

  特别 有公是信 力国际 性的的 司机构法。 然 现 实是残而 酷的, 新  

④【世茨】 詹宁斯 、瓦.茨王铁崖 等: 译本奥 海国法(际 第 册1 分册) 北2京 : , 国百人科仝 转 出 版 1社9 98  ⑨铁崖王、 { 盘H ¨萱编 困际法 资选料编 京北: 泌I I律j 版社 9 81 2 

⑥I s lan d   f o P al m asC ase ,i n R ep or t s foI n t e r an t io n al Ar bit r a l A wa r ds( 1 9 4 9), V ol  I I , Un tie d  aN i o t n s. p  8 2 4,p   8 50 引 自转 朱:奇文 、李: 强际条圈约 北京法l l } 1围人民 学出大版 2社 0 8  

纪来以 国,社际的会势有呈形现 日益复的趋杂, 基势于经济 政 

治、 、文化、 宗 教、 历史 等等因 素 冲的突不 ,断 因,此坚 持国 家权主   原则、 族民 自原 决对则于 国 社会 际平与和稳定 的用 作,要 远 比 试 

图 ⑦义  雄时 困际 法 北 台:三 民局书1 9 7 转弓 I9 :自杨 成铭条约对 第i 困 的效力发 其 最新发  北展理 I京: 学大报 学(社 科学版会 ) 20 l0 (8 )   ⑨

求 丈奇, 强 李M国  条 约 法北京中国人民大 学版社出2 0 0 8    庆⑩, 海划 条爽约剥三第(国方) 的法 效律 法力研学 2 究 00 ( 14)  

建立

一理些化的、 想切实际不的际国司机法重要构许多 。在现阶  段看来 《,规 约 赋予》国刑事际院的法辖管权范的过围大 如果,依

照 同样  的原 理,任 何 个政 府两 以联合可 起来建一个 刑事立法院并

@ 健刘沦 困际刑法事院辖管 权国家与主权 法律学科 20 0 ( 4 5 .

第8 页5 ∞用 鲠生 际 法( 册) 上京: 商北印书务馆 198 1   ⑥杰徐 际围 事法刑规约与院条约对相 效原力 法学则论评1 9 9 9 ( 2  )

⑩S ee   iWl l i am    L K e t zia u t   T h e  U n tie d  S att e s  a n d t  h e  In t er n at i noa l   C r m ii na  l C o u tr  In t re.  

n a t i noa l  r iC min al   L aw A  t f e r  o Rem :o n c Cer n s   r F m oU     S  AM il it ray   P r e s e p e t  v i , ea L w n d a C on . 

mpe o rar y r opb le ms  V ol  64 ,i W t e n ,r 20 0 1 关晶: 试析【  断  事刑院管法权辖与第 陶j的关系  l  陶刑杂志法2 0 0I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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