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参保时按工资比例额缴费却按职称(高级)增加养老金到底是什么道理?

编号:建议34686号

建议主题:参保按工资比例额缴费,却按职称(高级)增加养老金是什么道理?

建议类别:民生类

建议人: 锈螺钉 政治面貌:群众

提交时间:2013-06-10 15:43:29

内容: 社保参保时按工资比例额缴费却按职称(高级)增加养老金到底是什么道理?

国家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精神,随着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和物价水平的提高连续多年给退休人员增加了养老金,这是好事。但在执行中的一些政策却不能不让人产生焦虑。职称本来是聘用制的,评聘是分开的,已经退休不在岗了还给增加比普通退休人员多几倍的养老金,难道是又被人社部聘用了?即使聘用了也远远超过了在岗职工的级差(比如中级和副高)。记得2005年(大约)增加养老金时,人社部的一位女官员在回答央视记者提问为什么给副高人员额外多加时,答复是考虑到他们读书影响了一些工龄。这里却不说评高是分系列的,有的系列根本不要高学历,还有许多是在职期间读的书,评高后已经加了薪。计算养老金时已经算在内了。再额外多加就让人费解了,可是多年来一直如此“额外",,这两年更加离谱了,在享受正常增加数额之外还多给“倾斜”了相当于工龄工资300多倍的钱,这是否侵占了非高级职称参保人的利益。《社会保险法》的立法原则明确指出“公平和效率相适应,权利和义务相适应。”都是退休人员效率谈不上了,交钱时按相同的比例交,加钱时却如此额外大幅增加,想置普通退休职工于何地。 权利和义务对等吗?

退休双轨制已经造成了严重的社会收入分配不公,现在又在企业退休这条轨上弄出了个“双轨制”,只给一部分人大幅增加,岂不更加不公平了。因为收入多少是相对的,不光是高级退休人员养老金和事业退休人员退休金差距大,同样非高级职称退休人员和事业单位的同级钱数差别也是相当大的,怎么就单独给一部分人接轨而置其他大多数人于不顾,难道就是因为这普通大多数是社会最底层没有话语权,可以随意欺负吗。何况参保时交费都是按相同比例交的,增加养老金时却搞出了个所谓倾斜,这是权利和义务相适应吗?普通退休职工经过这两个双轨的碾压,已经频临社会最贫困边缘了,这还是保护弱势群体吗?

中国形容公平有句老话叫:“一碗水端平”。你这一倾斜(不!已经不是倾斜了,比如每人发了一瓶水,你又给一部分人额外多发三瓶,这还叫倾斜吗?再说这里倾斜一词根本就是一个模糊用词,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才弄出一个“倾斜”糊弄人,)是根据社保法的那一条倾斜的?一碗水有意不端平“倾斜”还能公平吗?如此下去,是缩小了社会财富分配的差距还是加大了两极分化?不言自明。它符合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精神和立法原则吗?而这种不顾普通退休职工利益的再分配政策是依据什么制定的。根本就是对从生产第一线上退下来的广大职工的蔑视和歧视。简直让人匪夷所思,不寒而栗,感到绝望了。

强烈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进行调研,看看到底有多少普通退休职工虽经十几年的养老金调整,生活水平非但没有提高,却因再分配不公而逐年下降的。重新调整制定出既符合社会保险法又能保证普通退休职工权益的公平公正的接轨政策。并弥补他们因收入再分配不公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还其应有的体面和尊严。

建议:目前实行的增加养老金的政策,既违反了人大通过的“社会保险法”权利和义务相适应的立法原则也违反了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的原则,更不符合职称聘任制的政策。建议有关部门进行调研,重新依法制定出保证全体退休职工利益的新的调整养老金的办法,还普通退休职工以公道和尊严。

编号:建议34686号

建议主题:参保按工资比例额缴费,却按职称(高级)增加养老金是什么道理?

建议类别:民生类

建议人: 锈螺钉 政治面貌:群众

提交时间:2013-06-10 15:43:29

内容: 社保参保时按工资比例额缴费却按职称(高级)增加养老金到底是什么道理?

国家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精神,随着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和物价水平的提高连续多年给退休人员增加了养老金,这是好事。但在执行中的一些政策却不能不让人产生焦虑。职称本来是聘用制的,评聘是分开的,已经退休不在岗了还给增加比普通退休人员多几倍的养老金,难道是又被人社部聘用了?即使聘用了也远远超过了在岗职工的级差(比如中级和副高)。记得2005年(大约)增加养老金时,人社部的一位女官员在回答央视记者提问为什么给副高人员额外多加时,答复是考虑到他们读书影响了一些工龄。这里却不说评高是分系列的,有的系列根本不要高学历,还有许多是在职期间读的书,评高后已经加了薪。计算养老金时已经算在内了。再额外多加就让人费解了,可是多年来一直如此“额外",,这两年更加离谱了,在享受正常增加数额之外还多给“倾斜”了相当于工龄工资300多倍的钱,这是否侵占了非高级职称参保人的利益。《社会保险法》的立法原则明确指出“公平和效率相适应,权利和义务相适应。”都是退休人员效率谈不上了,交钱时按相同的比例交,加钱时却如此额外大幅增加,想置普通退休职工于何地。 权利和义务对等吗?

退休双轨制已经造成了严重的社会收入分配不公,现在又在企业退休这条轨上弄出了个“双轨制”,只给一部分人大幅增加,岂不更加不公平了。因为收入多少是相对的,不光是高级退休人员养老金和事业退休人员退休金差距大,同样非高级职称退休人员和事业单位的同级钱数差别也是相当大的,怎么就单独给一部分人接轨而置其他大多数人于不顾,难道就是因为这普通大多数是社会最底层没有话语权,可以随意欺负吗。何况参保时交费都是按相同比例交的,增加养老金时却搞出了个所谓倾斜,这是权利和义务相适应吗?普通退休职工经过这两个双轨的碾压,已经频临社会最贫困边缘了,这还是保护弱势群体吗?

中国形容公平有句老话叫:“一碗水端平”。你这一倾斜(不!已经不是倾斜了,比如每人发了一瓶水,你又给一部分人额外多发三瓶,这还叫倾斜吗?再说这里倾斜一词根本就是一个模糊用词,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才弄出一个“倾斜”糊弄人,)是根据社保法的那一条倾斜的?一碗水有意不端平“倾斜”还能公平吗?如此下去,是缩小了社会财富分配的差距还是加大了两极分化?不言自明。它符合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精神和立法原则吗?而这种不顾普通退休职工利益的再分配政策是依据什么制定的。根本就是对从生产第一线上退下来的广大职工的蔑视和歧视。简直让人匪夷所思,不寒而栗,感到绝望了。

强烈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进行调研,看看到底有多少普通退休职工虽经十几年的养老金调整,生活水平非但没有提高,却因再分配不公而逐年下降的。重新调整制定出既符合社会保险法又能保证普通退休职工权益的公平公正的接轨政策。并弥补他们因收入再分配不公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还其应有的体面和尊严。

建议:目前实行的增加养老金的政策,既违反了人大通过的“社会保险法”权利和义务相适应的立法原则也违反了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的原则,更不符合职称聘任制的政策。建议有关部门进行调研,重新依法制定出保证全体退休职工利益的新的调整养老金的办法,还普通退休职工以公道和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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