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项目办工作制度

基建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度

1总则:

1.1 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方针、政策、法规,严格执行基建程序,组织开展医院的基本建设工作。

1.2 加强基建队伍与人才建设,积极培训干部,提高基建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选择懂业务、懂技术、事业心责任心强、作风正、干劲足、能吃苦、廉洁奉公的同志从事基建工作,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

2项目建设程序及审批和执行制度:

2.1 建设程序是指建设项目从立项、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整个过程中的工作次序。

2.2 根据本院基本建设需要和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政策规定,提出拟建建设项目,请具有符合国家规定资质的相关单位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定、批复。

2.3基本建设前期管理: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好规划、消防、环保、人防、等职能部门的申报审批工作。

2.4根据招投标法及相关规定,组织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招标。

2.5组织编制概(预)算报有关部门审批。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建设项目要求,办理有关工程报建手续。

2.6 进行工程招投标工作,优选施工队伍,签订施工合同,委托质量监督,申请开工建设。

2.97 工程竣工后,编制竣工图、竣工决算报告,报有关部门审批,组织竣工验收,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建立健全工程技术档案。

3建设项目设计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要按建筑工程的等级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资格的设计单位编制设计文件。委托设计时,应按照国家或当地有关工程设计招投标办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定设计单位,并根据有关规定签订委托设计合同,不得委托无证单位或个人进行设计。

3.1 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设计规范,严格以上级审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依据,结合医院特殊要求,认真听取专业用户意见,及时沟通设计与用户之间的信息,采用先进技术,合理确定设计标准。对节约用地、节约能源、布局合理、结构安全、建筑防火、环境保护等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技术措施,努力达到设计方案的最优化。

3.2 建设项目设计一般可分为三个阶段,即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

3.3 初步设计的内容包括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部署、设备选型、主要建筑物、构筑物和公用设施、建筑规模、总占地面积、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建设工期、总概算等。初步设计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

3.4 施工图设计是建设项目最后设计阶段。应把初步设计中确定的设计原则和建设方案,根据建筑安装工程的需要进一步具体化、精确化,以图样和文字加以确定。在设计内容上要求切合实际,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4招投标管理制度:

4.1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及我院招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度。

4.2 公开招标应由政府招投标管理部门、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全过程参与、监督。

4.3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选定中标人。

5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5.1 根据各行业建筑项目的需要,依据《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规定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分别与有关单位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材料设备供应合同及其它有关合同,共同完成建设任务。

5.2 各种工程合同文本应使用国家工商局及建设部制定的统

一版本。合同内容应符合实际情况,措词准确严谨,并经公证部门公证认可。

5.3 工程合同内容应包括工程名称、范围、内容和施工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工程质量、工期要求、取费标准及优惠条件,材料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式及质量标准,资金的拨付形式和结算方式及奖惩条件等。

6工程概(预)算、决算编制制度:

6.1 概(预)算是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

概(预)算应全面完整地反映建设项目自开工至建成的各单位工程造价,是控制和确定建设项目造价,编制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签订建筑安装工程合同和办理工程结算的依据。

6.2 概(预)算审查的主要内容:

a 按定额计算规则确定工程量计算范围、核实工程量;

b 以定额综合项目的内容为依据,防止随意套项、增项、重项、生项;

c 正确套用定额单位估价表,审查定额单价和材料价差;

d 核实取费标准及其适用范围。

6.3 工程决算是反映基本建设项目实际造价和投资效果的文

件,是办理交付使用资产的依据,是全面考核工程建设计划、概(预)算的执行情况,分析投资效果的依据。所有项目竣工后都要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编制竣工决算,并填写施工图预(预)算审查表。我院重大项目实行第三方审计。

6.4 决算审查的主要内容:

a 以经过审查的施工预算为基础,审查因设计变更增减的工程量,核实全部工程量;

b 核实套用定额和单位估价表;

c 核实材料用量、材差和调价系数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适用时限;

d 核实取费计算基础、适用范围;

e 核实自供设备、材料价格以及提供设施等折价扣工程款;

f 按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质量和工期要求执行奖惩办法;

g 按规定比例扣留质量保证金。

7工程施工管理:

7.1 施工管理中必须认真做好施工组织和技术管理工作,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工程施工程序。

7.2 组建施工管理班子。根据工程规模大小、工期长短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并明确分工;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和安全。

8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8.1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按照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

的要求监督检查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依据是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技术标准、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材料代用单、施工组织设计、有关技术文件和会议记录等。

8.2 施工过程中,必须坚持按图施工的原则,规范操作规程,坚持建筑材料和预制构件、配件使用前的检验制度,监督检查每道工序、工种的质量。

8.3 监督检查的主要任务:熟悉施工图纸和各种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技术标准等。重点检查隐蔽工程和主要建筑结构,并按施工图纸和评定标准分段验收,合格后才能转入下道工序施工。参加给排水、暖通、电气和设备安装的试压、试水、试运转。

9建设工期管理制度

9.1 努力缩短建设工期,提高投资效益,在定额工期的基础上,要把工程规模的大小、难易程度,同当地的气候条件、施工现场及定额规定的工期情况结合起来考虑,经过甲、乙双方反复协商并征得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认可,确定一个切实可行的合同工期。

9.2 认真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计划进度表。审查施工单位在人力、物力的投人及组织管理上的措施是否能保证工期。建设单位应协助和监督日、周、月度工程计划的按期实现。

10工程价款及工程进度款管理制度:

10.1 控制和掌握工程款的拨付、工程价款结算与支付,应依据施工合同、施工预算、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期等因素和有关规定办理。

10.2 工程价款的结算,采取按实结算方式,工程价款的拨付,应按工程进度分阶段结算付款。

10.3 坚持 “先审后付”的原则。在付款之前,必须对施工队伍所报工程迸度产值进行审核,扣除甲方所供材料、设备款后,余款按约定的百分比拨付施工单位。防止拨付过头款,造成竣工结算被动。拨款程序为:监理—基建项目办—造价控制—院领导—财务科—支付款项。

11工程材料管理制度:

做好所供建筑材料、器材设备、装饰、装璜材料及委托加工材料、成品半成品的采购、加工、运输、保管工作。严格各项验收手续,严把产品质量的验收关,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避免损失、浪费。

12竣工验收制度:

12.1 竣工验收的依据和范围: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和设备技术说明书、现行施工验收规范以及主管部门有关审批、修改、调整文件并按文件规定的内容所建成的建筑产品,达到合同要求,符合验收标准,应及时组织验收。

12.2 验收程序:

a 初步验收: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基础上,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质监等部门就工程内容对照验收规范进行初验,对不符合要求的部位、部件提出修整意见,并协助、督促设计、施工单位完成各自负责的竣工图及有关竣工资料的编制,并报送质监部门校核,确定正式验收日期;

b 正式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质监等单位参加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凡施工中有设计变更的要及时修改或补充。

12.3 验收合格的工程,竣工图及全部竣工资料经质监部门校核、审定、签认合格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办理竣工验收证书,并由参加验收的单位和部门签字盖章。不合格的工程,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限期返修直至保证结构安全,不影响使用功能。经设计和质监部门签证同意交付使用的方可办理竣工手续,否则,不准交付使用。

12.4 工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建设单位应组织力量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结算。按规定留足工程质量保修金。

13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13.1 工程技术档案是工程建设、工程质量检查、交付使用后管理、工程维护和改建、 扩建的重要依据。建设单位应自工程项目准备阶段起,即应按有关规定的要求,做好建设项目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13.2 档案主要内容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报告及批文、征

地批文、投资计划批文、环境评价批复、文物勘探批复 工程地质勘探、地震安全评价书、设计任务书、规划、方案、施工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规划许可证、招投标文件、开工报告、原材料、构件及设备产品合格证、出厂证明、质鉴书等、隐蔽工程及变更记录、设备试验记录、竣工验收报告、全部竣工图、概算、预算、竣工决算、工程质量评审材料、竣工验收证书,以及其它有留存价值的文件、资料。

13.3 编制工程技术档案资料,使用单位及施工企业留存并报相关主管部门。

基建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度

1总则:

1.1 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方针、政策、法规,严格执行基建程序,组织开展医院的基本建设工作。

1.2 加强基建队伍与人才建设,积极培训干部,提高基建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选择懂业务、懂技术、事业心责任心强、作风正、干劲足、能吃苦、廉洁奉公的同志从事基建工作,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

2项目建设程序及审批和执行制度:

2.1 建设程序是指建设项目从立项、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整个过程中的工作次序。

2.2 根据本院基本建设需要和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政策规定,提出拟建建设项目,请具有符合国家规定资质的相关单位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定、批复。

2.3基本建设前期管理: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好规划、消防、环保、人防、等职能部门的申报审批工作。

2.4根据招投标法及相关规定,组织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招标。

2.5组织编制概(预)算报有关部门审批。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建设项目要求,办理有关工程报建手续。

2.6 进行工程招投标工作,优选施工队伍,签订施工合同,委托质量监督,申请开工建设。

2.97 工程竣工后,编制竣工图、竣工决算报告,报有关部门审批,组织竣工验收,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建立健全工程技术档案。

3建设项目设计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要按建筑工程的等级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资格的设计单位编制设计文件。委托设计时,应按照国家或当地有关工程设计招投标办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定设计单位,并根据有关规定签订委托设计合同,不得委托无证单位或个人进行设计。

3.1 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设计规范,严格以上级审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依据,结合医院特殊要求,认真听取专业用户意见,及时沟通设计与用户之间的信息,采用先进技术,合理确定设计标准。对节约用地、节约能源、布局合理、结构安全、建筑防火、环境保护等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技术措施,努力达到设计方案的最优化。

3.2 建设项目设计一般可分为三个阶段,即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

3.3 初步设计的内容包括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部署、设备选型、主要建筑物、构筑物和公用设施、建筑规模、总占地面积、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建设工期、总概算等。初步设计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

3.4 施工图设计是建设项目最后设计阶段。应把初步设计中确定的设计原则和建设方案,根据建筑安装工程的需要进一步具体化、精确化,以图样和文字加以确定。在设计内容上要求切合实际,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4招投标管理制度:

4.1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及我院招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度。

4.2 公开招标应由政府招投标管理部门、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全过程参与、监督。

4.3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选定中标人。

5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5.1 根据各行业建筑项目的需要,依据《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规定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分别与有关单位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材料设备供应合同及其它有关合同,共同完成建设任务。

5.2 各种工程合同文本应使用国家工商局及建设部制定的统

一版本。合同内容应符合实际情况,措词准确严谨,并经公证部门公证认可。

5.3 工程合同内容应包括工程名称、范围、内容和施工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工程质量、工期要求、取费标准及优惠条件,材料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式及质量标准,资金的拨付形式和结算方式及奖惩条件等。

6工程概(预)算、决算编制制度:

6.1 概(预)算是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

概(预)算应全面完整地反映建设项目自开工至建成的各单位工程造价,是控制和确定建设项目造价,编制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签订建筑安装工程合同和办理工程结算的依据。

6.2 概(预)算审查的主要内容:

a 按定额计算规则确定工程量计算范围、核实工程量;

b 以定额综合项目的内容为依据,防止随意套项、增项、重项、生项;

c 正确套用定额单位估价表,审查定额单价和材料价差;

d 核实取费标准及其适用范围。

6.3 工程决算是反映基本建设项目实际造价和投资效果的文

件,是办理交付使用资产的依据,是全面考核工程建设计划、概(预)算的执行情况,分析投资效果的依据。所有项目竣工后都要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编制竣工决算,并填写施工图预(预)算审查表。我院重大项目实行第三方审计。

6.4 决算审查的主要内容:

a 以经过审查的施工预算为基础,审查因设计变更增减的工程量,核实全部工程量;

b 核实套用定额和单位估价表;

c 核实材料用量、材差和调价系数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适用时限;

d 核实取费计算基础、适用范围;

e 核实自供设备、材料价格以及提供设施等折价扣工程款;

f 按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质量和工期要求执行奖惩办法;

g 按规定比例扣留质量保证金。

7工程施工管理:

7.1 施工管理中必须认真做好施工组织和技术管理工作,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工程施工程序。

7.2 组建施工管理班子。根据工程规模大小、工期长短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并明确分工;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和安全。

8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8.1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按照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

的要求监督检查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依据是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技术标准、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材料代用单、施工组织设计、有关技术文件和会议记录等。

8.2 施工过程中,必须坚持按图施工的原则,规范操作规程,坚持建筑材料和预制构件、配件使用前的检验制度,监督检查每道工序、工种的质量。

8.3 监督检查的主要任务:熟悉施工图纸和各种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技术标准等。重点检查隐蔽工程和主要建筑结构,并按施工图纸和评定标准分段验收,合格后才能转入下道工序施工。参加给排水、暖通、电气和设备安装的试压、试水、试运转。

9建设工期管理制度

9.1 努力缩短建设工期,提高投资效益,在定额工期的基础上,要把工程规模的大小、难易程度,同当地的气候条件、施工现场及定额规定的工期情况结合起来考虑,经过甲、乙双方反复协商并征得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认可,确定一个切实可行的合同工期。

9.2 认真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计划进度表。审查施工单位在人力、物力的投人及组织管理上的措施是否能保证工期。建设单位应协助和监督日、周、月度工程计划的按期实现。

10工程价款及工程进度款管理制度:

10.1 控制和掌握工程款的拨付、工程价款结算与支付,应依据施工合同、施工预算、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期等因素和有关规定办理。

10.2 工程价款的结算,采取按实结算方式,工程价款的拨付,应按工程进度分阶段结算付款。

10.3 坚持 “先审后付”的原则。在付款之前,必须对施工队伍所报工程迸度产值进行审核,扣除甲方所供材料、设备款后,余款按约定的百分比拨付施工单位。防止拨付过头款,造成竣工结算被动。拨款程序为:监理—基建项目办—造价控制—院领导—财务科—支付款项。

11工程材料管理制度:

做好所供建筑材料、器材设备、装饰、装璜材料及委托加工材料、成品半成品的采购、加工、运输、保管工作。严格各项验收手续,严把产品质量的验收关,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避免损失、浪费。

12竣工验收制度:

12.1 竣工验收的依据和范围: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和设备技术说明书、现行施工验收规范以及主管部门有关审批、修改、调整文件并按文件规定的内容所建成的建筑产品,达到合同要求,符合验收标准,应及时组织验收。

12.2 验收程序:

a 初步验收: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基础上,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质监等部门就工程内容对照验收规范进行初验,对不符合要求的部位、部件提出修整意见,并协助、督促设计、施工单位完成各自负责的竣工图及有关竣工资料的编制,并报送质监部门校核,确定正式验收日期;

b 正式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质监等单位参加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凡施工中有设计变更的要及时修改或补充。

12.3 验收合格的工程,竣工图及全部竣工资料经质监部门校核、审定、签认合格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办理竣工验收证书,并由参加验收的单位和部门签字盖章。不合格的工程,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限期返修直至保证结构安全,不影响使用功能。经设计和质监部门签证同意交付使用的方可办理竣工手续,否则,不准交付使用。

12.4 工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建设单位应组织力量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结算。按规定留足工程质量保修金。

13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13.1 工程技术档案是工程建设、工程质量检查、交付使用后管理、工程维护和改建、 扩建的重要依据。建设单位应自工程项目准备阶段起,即应按有关规定的要求,做好建设项目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13.2 档案主要内容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报告及批文、征

地批文、投资计划批文、环境评价批复、文物勘探批复 工程地质勘探、地震安全评价书、设计任务书、规划、方案、施工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规划许可证、招投标文件、开工报告、原材料、构件及设备产品合格证、出厂证明、质鉴书等、隐蔽工程及变更记录、设备试验记录、竣工验收报告、全部竣工图、概算、预算、竣工决算、工程质量评审材料、竣工验收证书,以及其它有留存价值的文件、资料。

13.3 编制工程技术档案资料,使用单位及施工企业留存并报相关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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