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黑代号"8·22"

  “黑老大”胡志全招揽社会无业人员、刑满释放人员长期盘踞四川省绵阳市,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发展和壮大组织势力,千方百计逃避法律制裁。面对胡志全一伙的种种劣迹,绵阳市公安局在四川省公安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成立“8.22”专案组开展全面侦查,经历一年多的较量,足迹遍布全国14个省市,调查群众600多人,形成案卷50余卷300多万字的涉案证据材料,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21人,查明胡志全团伙涉及10类罪名21起刑事案件,依法扣押和限制交易400余万元的涉案资产,彻底铲除了严重影响绵阳社会经济发展的这颗巨大的“毒瘤”。   2013年11月22日,法院对以胡志全为首的团伙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其中胡志全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合同诈骗罪、抽逃出资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90万元。   严查线索:专案代号“8・22”   2011年8月22日晚,四川省绵阳市公安局指挥大楼会议室灯火通明,市局刑侦支队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侦查员正在向副市长、市公安局长任建民和分管该市刑侦工作的副局长苏杰汇报前期开展秘密调查的情况。   任建民听完汇报,凝望着窗外的美丽夜景思考着……几分钟后,他转过身来掷地有声地说道:“这伙人极有可能是集多种违法犯罪于一体的黑恶势力,他们的行为严重影响了绵阳社会治安,必须立即组织专案班子展开更加细致的侦查……”   当天深夜,市局决定抓住胡志全因涉嫌经济犯罪被羁押的契机,成立代号为“8・22”的专案组,彻查胡志全团伙涉嫌黑恶犯罪问题。   侦查员多次提到的胡志全,绰号“小胡娃”,早在1989年,时年15岁的他便因抢劫犯罪被遂宁市中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2003年因犯故意杀人罪被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其实早在两年前,绵阳市公安局就接到关于胡志全涉嫌黑恶犯罪的线索,刑侦支队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开展了长时间秘密调查工作,对匿名举报的内容有所核实,但由于一些案件的受害人不知去向,找到的部分知情人也不愿向警方提供有价值的线索。同时,胡志全遇事一般不亲自动手,也不过多地出现在公共场所,他多次变换住处并告诫手下遇事要低调,以防被公安机关抓住把柄,警方调查因此未能取得大的进展。   专案组成立后,决定采取秘密调查与外围走访相结合,公安侦查与发动群众检举揭发相结合的方法,既开展由案到人的常规调查,也注重由人到案、由案到案的串并,尽可能多地拓展线索和涉案人员,搜集固定证据,尽快取得突破。   迎难而上:   重重黑幕被层层揭开   冰山一角已经浮出了水面,红与黑的较量就此展开,参战民警备感责任和压力。通过一段时间的艰辛工作,一个现实问题还是摆在了专案组面前:一些受害人面对民警的调查避而不见,或是说一半留一半,还有人干脆选择沉默。还有一些企业老板,在受到胡志全等人侵害后,碍于面子,抱着蚀财免灾的心理,不愿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胡志全一伙巨大的非法影响力和作案的隐蔽性,让侦查工作举步维艰。   专案组在工作中了解到一名叫王德才(化名)的男子,曾经是身家过千万的老板,在欠下胡志全的高利贷后,多次被非法拘禁、殴打和当众凌辱,目前栖身于浙江省金华市的一家小餐馆打工。为了打开突破口,专案组长王万涛多次找到王德才的父亲嘘寒问暖,促膝谈心,最终让老人对公安机关产生了信任和依赖。远在他乡的王德才得知消息深受感动,主动给专案组打电话表示想回来,但苦于没有路费。王万涛立即掏出500元通过王家汇过去。王德才虽然离开绵阳已达四年之久,仍然心有余悸,他返回绵阳后四处躲藏观察了很久才现身。见到公安民警,王德才内心多年的压抑再也无法忍受,他声泪俱下地控诉胡志全等人的罪恶――   2006年上半年,王德才经营的企业遇到资金困难,经人介绍认识了胡志全。胡志全以可以帮忙申请贷款为由骗取信任,诱使王德才分几次从胡志全处借到38万元现金。时间不久,胡志全以无法获取贷款,要求王德才立即归还借款。此时,王德才的资金全部被占用,暂时无力归还。2006年5月,胡志全带着手下,将王德才非法拘禁在绵阳城区一家商务酒店客房长达三天,并以对方不按时还债为由“罚款”62万元。王德才被迫写下本金加“罚款”共计100万元的借条。被放后,王德才随即向朋友借了20万元现金还给胡志全。后来,王德才又多次遭到胡志全一伙的非法拘禁、威胁、殴打和侮辱,他想尽办法四处筹借80万元交给胡志全,才得以脱身。王德才因此债务缠身,其经营的企业一蹶不振,他被迫放弃老板身份,带着家人远走浙江金华谋生……   正是专案组这种滴水穿石般的人性化工作,赢得了许多受害人和群众的信任,一些知情人开始主动反映情况,提供线索,使专案工作的局面逐渐打开,案件线索越来越多。“8・22”专案终于在困境中闯出一条道路。经过数月秘密侦查,胡志全团伙的基本特点已初见端倪……   不思悔改:   “小胡娃”领着喽�“闯江湖”   2004年,第二次刑满释放的胡志全有了自己的长远计划,要想出人头地,就得有自己的人,自己的势力,让“小胡娃”的名声在社会上打响。胡志全先期发展了几名遂宁同乡和刑满释放人员跟着自己“闯江湖”,几人也拜胡志全为“老大”。借着其逐渐在绵阳形成的名声,胡志全又陆续拉拢、网罗和招募了多名社会无业人员加入自己的团伙。   为了解决活动经费,自2004年起,胡志全便带着一帮“小弟”在绵阳城区一些宾馆、茶楼秘密开设赌场,通过组织赌局、抽头放水等非法活动大肆聚敛钱财。   后来,胡志全等人又通过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及插手采砂淘金等行业,大量积累发展资金,达到相当的经济规模之后,再利用这些资金招募成员,发展壮大犯罪组织,鼓噪组织名声,从而能进一步在民间及商业借贷中,迫使受害人支付大量利息和放弃巨额利益,为组织逐步壮大、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积累资金。经过数年的发展,胡志全团伙逐渐形成了以胡志全为首,陈某、李某、赵某等人为第二层次骨干成员,谢某、段某、魏某、兰某等人为第三层次成员的黑恶组织。   据专案组民警介绍,胡志全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其形成、发展和壮大的过程中,呈现出明显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和非法控制特征。胡志全组织骨干成员固定、层次分明、组织结构严密,同时千方百计让违法犯罪活动披上合法外衣。   为了达到对成员的全面控制,胡志全严格规定成员之间做事情不准互相打听,也不准私下相互往来。听胡志全的话,办事卖力的成员就会被组织重视和重用,反之不守规矩就要被组织“区别对待”,谁故意破坏规矩,就会受到严厉的惩罚,甚至会被开除。胡志全还规定,所有成员都要经得起“考验”,一旦被公安机关抓获,绝对不能“乱讲话”。成员集中统一食宿,绝对听从安排,接受“老大”的统一指挥调度。对胡志全必须尊敬,有外人在场称呼“胡老板”,没有外人在场就称呼“胡哥”“老大”……胡志全还要求,为组织做事要尽心尽力,做事以恐吓、威胁为主,避免把事情闹大,引起公安机关注意。为组织出力而被抓判刑的,组织就会给予特别帮助和特别的待遇。   为了快速在社会上混出“名气”,胡志全带领手下采取开枪威胁、寻衅滋事等方式,造影响、打声威。2006年6月29日,胡志全安排骨干赵某携带仿制式手枪,开枪恐吓与之有矛盾的受害人杨某。赵某冲进杨某经营的自动麻将机门市内,探知谁是杨某之后,掏出手枪开了一枪后逃走。胡志全随即安排手下将手枪取走,并让赵某外出躲藏避风头。   2006年夏的一天,胡志全等人违反绵阳市一家四星级涉外酒店的住宿规定,酒店方拒绝给他们续房,便有意准备聚集人员起哄闹事。滋事的前一天,胡志全专门召集手下到其住处商量闹事计划和召集的人员等细节。在胡志全指示下,骨干成员各自邀约数十名无业人员于第二天在酒店大厅聚集,连续起哄闹事,干扰酒店经营和公众秩序,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影响该酒店正常经营活动近四个小时,迫使酒店改变决定给胡志全续卡续房,并不得不按照胡志全的无理要求将当值大堂经理调离。   胡志全团伙名气逐渐壮大,许多人谈之色变,忍气吞声不敢得罪这伙人。为了避免遭到公安机关打击,胡志全利用该组织在社会上的影响力对受害人进行威胁,通过所谓的“谈判”“协商”等形式破坏经济秩序、社会秩序,攫取经济利益。   同时,胡志全还吸纳高级金融管理人员出谋划策,让该组织从“混迹江湖”向经济领域过渡发展,并聘请法律顾问进行指点,让一些不法活动以合同、借条、协议、谅解书等方式转化为经济纠纷、治安案件。   斗智斗勇:   黑恶组织最终土崩瓦解   2011年12月9日,专案组联合多警种实施合成作战,展开集中抓捕收网行动,案侦工作由秘密侦查阶段全面转入了与胡志全团伙的公开正面交锋。   经过36小时的连续奋战,专案组先后将胡志全团伙骨干成员陈某、李某、赵某等人抓获归案。   “我长屁股就是用来坐牢房的,你们警察就不要费劲了,什么都别想问出来……”面对民警的审讯,反侦查、抗审讯能力极强的团伙骨干气焰十分嚣张,不仅以“零口供”对抗警方,甚至威胁办案民警,扬言“判不到死刑就有仇必报”。   胡志全团伙还四处寄发所谓的“举报信”,诬陷参战民警,企图干扰案侦工作的深入推进。就在民警对该团伙骨干成员住宅依法进行搜查时,还发现多封没有寄出的“举报信”。与此同时,一些人还赤裸裸地威胁专案组领导。在侦破“8・22”专案过程中,胡志全家人也多次组织人员以跳楼、下跪、哭闹等方式威胁办案人员,干扰执法,以此反制、阻挠侦查工作正常展开。   在这场红与黑的较量中,绵阳市公安局除恶务尽的决心坚决不动摇,请示将专案由省公安厅、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绵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兴春十分肯定专案工作,要求一定要把案子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为绵阳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保驾护航。绵阳市检察院也提前介入专案,与公安机关并肩作战。   2011年12月29日,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确定“8・22”专案为双挂牌督办案件,同时上报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专案进行了双挂牌督办。   2011年4月,因为涉嫌合同诈骗、抽逃注册资本罪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胡志全曾多次被刑事处罚,具有极强的反侦查意识。在羁押期间,他仍然抱着侥幸心理,对其他犯罪事实闭口不谈。   负责专案指挥的苏杰果断决定改变策略,亲自带领专案民警加大查找受害人的力度,同时组织警力将漏网的胡志全团伙第三层次成员刘某、谢某、魏某等人一举抓捕归案。针对这些人涉案相对不多,参战民警对他们多次进行法律讲解,不断开展政策攻心。此举效果十分明显,审讯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一些普通成员开始交代问题,隐身幕后的胡志全终于被推上前台。   按照查清个案支撑打击有组织犯罪的要求,专案民警发扬连续作战精神,先后赶赴新疆、内蒙古、广东、广西、北京、上海等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四川各市调查取证,收集了大量的证据,使胡志全组织实施的“ 敲诈勒索唐某案”“寻衅滋事殴打董某某案”“故意伤害徐某案”等一大批严重刑事案件浮出水面。   “这伙歹徒简直不是人!”申华盛向民警控诉了发生在2009年8月那件不堪回首的事。当年8月26日,胡志全与申华盛所在公司老板发生纠纷后,指使手下窜至该公司滋事,并武力控制时任办公室主任的申华盛,对他进行言语威胁,强令脱光衣服扇耳光、皮带抽打,施暴过程长达数十分钟。后来,这伙人抢走申华盛520元现金扬长而去。遍体鳞伤的申华盛就医后,造成心理障碍,变卖了绵阳的房产,背井离乡远走成都避祸,从此不敢回到绵阳。   专案组同时查明骨干成员李某十分崇拜胡志全,效法他以绵阳御营坝作为势力范围,网罗十余人组成“地下出警队”,既接受了胡志全直接指挥,又为李某名下的多处电子游戏赌博场所维护秩序,提供毒品、催收欠账。同时还受他人雇请出面“扎场子”,实施了多起违法犯罪行为。   为打消犯罪嫌疑人的侥幸心理,动摇其对抗心理,在省公安厅的协调下,胡志全等五人被异地分开羁押,切断他们与外界的一切联系。   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精明的猎手!2012年7月,在大量的铁证面前,胡志全“绝不向公安机关低头”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先后交代了其涉嫌多宗违法犯罪的事实。该团伙的七名骨干成员也纷纷现出原形,对所参与的犯罪活动分别作了供述,他们的供述相互交叉印证了专案组掌握的犯罪事实。   多行不义必自毙。2013年5月6日,由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的以胡志全为首的团伙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一案,在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于11月22日公开宣判,2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刑罚。其中该组织头目胡志全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合同诈骗罪、抽逃出资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90万元;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中其他成员,因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等罪名,分别被判处二十年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10万元至1万元不等罚金。   编辑:黄灵 [email protected]

  “黑老大”胡志全招揽社会无业人员、刑满释放人员长期盘踞四川省绵阳市,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发展和壮大组织势力,千方百计逃避法律制裁。面对胡志全一伙的种种劣迹,绵阳市公安局在四川省公安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成立“8.22”专案组开展全面侦查,经历一年多的较量,足迹遍布全国14个省市,调查群众600多人,形成案卷50余卷300多万字的涉案证据材料,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21人,查明胡志全团伙涉及10类罪名21起刑事案件,依法扣押和限制交易400余万元的涉案资产,彻底铲除了严重影响绵阳社会经济发展的这颗巨大的“毒瘤”。   2013年11月22日,法院对以胡志全为首的团伙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其中胡志全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合同诈骗罪、抽逃出资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90万元。   严查线索:专案代号“8・22”   2011年8月22日晚,四川省绵阳市公安局指挥大楼会议室灯火通明,市局刑侦支队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侦查员正在向副市长、市公安局长任建民和分管该市刑侦工作的副局长苏杰汇报前期开展秘密调查的情况。   任建民听完汇报,凝望着窗外的美丽夜景思考着……几分钟后,他转过身来掷地有声地说道:“这伙人极有可能是集多种违法犯罪于一体的黑恶势力,他们的行为严重影响了绵阳社会治安,必须立即组织专案班子展开更加细致的侦查……”   当天深夜,市局决定抓住胡志全因涉嫌经济犯罪被羁押的契机,成立代号为“8・22”的专案组,彻查胡志全团伙涉嫌黑恶犯罪问题。   侦查员多次提到的胡志全,绰号“小胡娃”,早在1989年,时年15岁的他便因抢劫犯罪被遂宁市中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2003年因犯故意杀人罪被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其实早在两年前,绵阳市公安局就接到关于胡志全涉嫌黑恶犯罪的线索,刑侦支队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开展了长时间秘密调查工作,对匿名举报的内容有所核实,但由于一些案件的受害人不知去向,找到的部分知情人也不愿向警方提供有价值的线索。同时,胡志全遇事一般不亲自动手,也不过多地出现在公共场所,他多次变换住处并告诫手下遇事要低调,以防被公安机关抓住把柄,警方调查因此未能取得大的进展。   专案组成立后,决定采取秘密调查与外围走访相结合,公安侦查与发动群众检举揭发相结合的方法,既开展由案到人的常规调查,也注重由人到案、由案到案的串并,尽可能多地拓展线索和涉案人员,搜集固定证据,尽快取得突破。   迎难而上:   重重黑幕被层层揭开   冰山一角已经浮出了水面,红与黑的较量就此展开,参战民警备感责任和压力。通过一段时间的艰辛工作,一个现实问题还是摆在了专案组面前:一些受害人面对民警的调查避而不见,或是说一半留一半,还有人干脆选择沉默。还有一些企业老板,在受到胡志全等人侵害后,碍于面子,抱着蚀财免灾的心理,不愿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胡志全一伙巨大的非法影响力和作案的隐蔽性,让侦查工作举步维艰。   专案组在工作中了解到一名叫王德才(化名)的男子,曾经是身家过千万的老板,在欠下胡志全的高利贷后,多次被非法拘禁、殴打和当众凌辱,目前栖身于浙江省金华市的一家小餐馆打工。为了打开突破口,专案组长王万涛多次找到王德才的父亲嘘寒问暖,促膝谈心,最终让老人对公安机关产生了信任和依赖。远在他乡的王德才得知消息深受感动,主动给专案组打电话表示想回来,但苦于没有路费。王万涛立即掏出500元通过王家汇过去。王德才虽然离开绵阳已达四年之久,仍然心有余悸,他返回绵阳后四处躲藏观察了很久才现身。见到公安民警,王德才内心多年的压抑再也无法忍受,他声泪俱下地控诉胡志全等人的罪恶――   2006年上半年,王德才经营的企业遇到资金困难,经人介绍认识了胡志全。胡志全以可以帮忙申请贷款为由骗取信任,诱使王德才分几次从胡志全处借到38万元现金。时间不久,胡志全以无法获取贷款,要求王德才立即归还借款。此时,王德才的资金全部被占用,暂时无力归还。2006年5月,胡志全带着手下,将王德才非法拘禁在绵阳城区一家商务酒店客房长达三天,并以对方不按时还债为由“罚款”62万元。王德才被迫写下本金加“罚款”共计100万元的借条。被放后,王德才随即向朋友借了20万元现金还给胡志全。后来,王德才又多次遭到胡志全一伙的非法拘禁、威胁、殴打和侮辱,他想尽办法四处筹借80万元交给胡志全,才得以脱身。王德才因此债务缠身,其经营的企业一蹶不振,他被迫放弃老板身份,带着家人远走浙江金华谋生……   正是专案组这种滴水穿石般的人性化工作,赢得了许多受害人和群众的信任,一些知情人开始主动反映情况,提供线索,使专案工作的局面逐渐打开,案件线索越来越多。“8・22”专案终于在困境中闯出一条道路。经过数月秘密侦查,胡志全团伙的基本特点已初见端倪……   不思悔改:   “小胡娃”领着喽�“闯江湖”   2004年,第二次刑满释放的胡志全有了自己的长远计划,要想出人头地,就得有自己的人,自己的势力,让“小胡娃”的名声在社会上打响。胡志全先期发展了几名遂宁同乡和刑满释放人员跟着自己“闯江湖”,几人也拜胡志全为“老大”。借着其逐渐在绵阳形成的名声,胡志全又陆续拉拢、网罗和招募了多名社会无业人员加入自己的团伙。   为了解决活动经费,自2004年起,胡志全便带着一帮“小弟”在绵阳城区一些宾馆、茶楼秘密开设赌场,通过组织赌局、抽头放水等非法活动大肆聚敛钱财。   后来,胡志全等人又通过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及插手采砂淘金等行业,大量积累发展资金,达到相当的经济规模之后,再利用这些资金招募成员,发展壮大犯罪组织,鼓噪组织名声,从而能进一步在民间及商业借贷中,迫使受害人支付大量利息和放弃巨额利益,为组织逐步壮大、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积累资金。经过数年的发展,胡志全团伙逐渐形成了以胡志全为首,陈某、李某、赵某等人为第二层次骨干成员,谢某、段某、魏某、兰某等人为第三层次成员的黑恶组织。   据专案组民警介绍,胡志全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其形成、发展和壮大的过程中,呈现出明显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和非法控制特征。胡志全组织骨干成员固定、层次分明、组织结构严密,同时千方百计让违法犯罪活动披上合法外衣。   为了达到对成员的全面控制,胡志全严格规定成员之间做事情不准互相打听,也不准私下相互往来。听胡志全的话,办事卖力的成员就会被组织重视和重用,反之不守规矩就要被组织“区别对待”,谁故意破坏规矩,就会受到严厉的惩罚,甚至会被开除。胡志全还规定,所有成员都要经得起“考验”,一旦被公安机关抓获,绝对不能“乱讲话”。成员集中统一食宿,绝对听从安排,接受“老大”的统一指挥调度。对胡志全必须尊敬,有外人在场称呼“胡老板”,没有外人在场就称呼“胡哥”“老大”……胡志全还要求,为组织做事要尽心尽力,做事以恐吓、威胁为主,避免把事情闹大,引起公安机关注意。为组织出力而被抓判刑的,组织就会给予特别帮助和特别的待遇。   为了快速在社会上混出“名气”,胡志全带领手下采取开枪威胁、寻衅滋事等方式,造影响、打声威。2006年6月29日,胡志全安排骨干赵某携带仿制式手枪,开枪恐吓与之有矛盾的受害人杨某。赵某冲进杨某经营的自动麻将机门市内,探知谁是杨某之后,掏出手枪开了一枪后逃走。胡志全随即安排手下将手枪取走,并让赵某外出躲藏避风头。   2006年夏的一天,胡志全等人违反绵阳市一家四星级涉外酒店的住宿规定,酒店方拒绝给他们续房,便有意准备聚集人员起哄闹事。滋事的前一天,胡志全专门召集手下到其住处商量闹事计划和召集的人员等细节。在胡志全指示下,骨干成员各自邀约数十名无业人员于第二天在酒店大厅聚集,连续起哄闹事,干扰酒店经营和公众秩序,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影响该酒店正常经营活动近四个小时,迫使酒店改变决定给胡志全续卡续房,并不得不按照胡志全的无理要求将当值大堂经理调离。   胡志全团伙名气逐渐壮大,许多人谈之色变,忍气吞声不敢得罪这伙人。为了避免遭到公安机关打击,胡志全利用该组织在社会上的影响力对受害人进行威胁,通过所谓的“谈判”“协商”等形式破坏经济秩序、社会秩序,攫取经济利益。   同时,胡志全还吸纳高级金融管理人员出谋划策,让该组织从“混迹江湖”向经济领域过渡发展,并聘请法律顾问进行指点,让一些不法活动以合同、借条、协议、谅解书等方式转化为经济纠纷、治安案件。   斗智斗勇:   黑恶组织最终土崩瓦解   2011年12月9日,专案组联合多警种实施合成作战,展开集中抓捕收网行动,案侦工作由秘密侦查阶段全面转入了与胡志全团伙的公开正面交锋。   经过36小时的连续奋战,专案组先后将胡志全团伙骨干成员陈某、李某、赵某等人抓获归案。   “我长屁股就是用来坐牢房的,你们警察就不要费劲了,什么都别想问出来……”面对民警的审讯,反侦查、抗审讯能力极强的团伙骨干气焰十分嚣张,不仅以“零口供”对抗警方,甚至威胁办案民警,扬言“判不到死刑就有仇必报”。   胡志全团伙还四处寄发所谓的“举报信”,诬陷参战民警,企图干扰案侦工作的深入推进。就在民警对该团伙骨干成员住宅依法进行搜查时,还发现多封没有寄出的“举报信”。与此同时,一些人还赤裸裸地威胁专案组领导。在侦破“8・22”专案过程中,胡志全家人也多次组织人员以跳楼、下跪、哭闹等方式威胁办案人员,干扰执法,以此反制、阻挠侦查工作正常展开。   在这场红与黑的较量中,绵阳市公安局除恶务尽的决心坚决不动摇,请示将专案由省公安厅、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绵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兴春十分肯定专案工作,要求一定要把案子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为绵阳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保驾护航。绵阳市检察院也提前介入专案,与公安机关并肩作战。   2011年12月29日,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确定“8・22”专案为双挂牌督办案件,同时上报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专案进行了双挂牌督办。   2011年4月,因为涉嫌合同诈骗、抽逃注册资本罪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胡志全曾多次被刑事处罚,具有极强的反侦查意识。在羁押期间,他仍然抱着侥幸心理,对其他犯罪事实闭口不谈。   负责专案指挥的苏杰果断决定改变策略,亲自带领专案民警加大查找受害人的力度,同时组织警力将漏网的胡志全团伙第三层次成员刘某、谢某、魏某等人一举抓捕归案。针对这些人涉案相对不多,参战民警对他们多次进行法律讲解,不断开展政策攻心。此举效果十分明显,审讯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一些普通成员开始交代问题,隐身幕后的胡志全终于被推上前台。   按照查清个案支撑打击有组织犯罪的要求,专案民警发扬连续作战精神,先后赶赴新疆、内蒙古、广东、广西、北京、上海等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四川各市调查取证,收集了大量的证据,使胡志全组织实施的“ 敲诈勒索唐某案”“寻衅滋事殴打董某某案”“故意伤害徐某案”等一大批严重刑事案件浮出水面。   “这伙歹徒简直不是人!”申华盛向民警控诉了发生在2009年8月那件不堪回首的事。当年8月26日,胡志全与申华盛所在公司老板发生纠纷后,指使手下窜至该公司滋事,并武力控制时任办公室主任的申华盛,对他进行言语威胁,强令脱光衣服扇耳光、皮带抽打,施暴过程长达数十分钟。后来,这伙人抢走申华盛520元现金扬长而去。遍体鳞伤的申华盛就医后,造成心理障碍,变卖了绵阳的房产,背井离乡远走成都避祸,从此不敢回到绵阳。   专案组同时查明骨干成员李某十分崇拜胡志全,效法他以绵阳御营坝作为势力范围,网罗十余人组成“地下出警队”,既接受了胡志全直接指挥,又为李某名下的多处电子游戏赌博场所维护秩序,提供毒品、催收欠账。同时还受他人雇请出面“扎场子”,实施了多起违法犯罪行为。   为打消犯罪嫌疑人的侥幸心理,动摇其对抗心理,在省公安厅的协调下,胡志全等五人被异地分开羁押,切断他们与外界的一切联系。   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精明的猎手!2012年7月,在大量的铁证面前,胡志全“绝不向公安机关低头”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先后交代了其涉嫌多宗违法犯罪的事实。该团伙的七名骨干成员也纷纷现出原形,对所参与的犯罪活动分别作了供述,他们的供述相互交叉印证了专案组掌握的犯罪事实。   多行不义必自毙。2013年5月6日,由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的以胡志全为首的团伙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一案,在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于11月22日公开宣判,2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刑罚。其中该组织头目胡志全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合同诈骗罪、抽逃出资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90万元;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中其他成员,因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等罪名,分别被判处二十年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10万元至1万元不等罚金。   编辑:黄灵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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