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质技监稽函„2010‟22号
关于印发新疆质监系统质量提升服务
进万企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地、州、市及米东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质量提升服务进万企”活动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新疆质监系统“质量提升服务进万企”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监督稽查处联系人:谭利文、蒋海瑜
联系电话:0991- 2818750、2811493(传真)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O一O年五月二十四日
新疆质监系统质量提升服务进万企
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总局《关于在全国质检系统开展“质量提升”活动的意见》及自治区局印发的“新疆质监系统质量提升活动实施方案”活动安排。为提升质监系统服务企业工作质量,进一步推动企业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促进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自治区局制定了关于质监系统开展“质量提升服务进万企”活动实施方案,请各地结合当地实际,认真予以落实,以确保“质量提升服务进万企”活动的顺利进行。
一、工作目标
按照区局“质量提升活动实施方案”中关于开展“质量服务进万企”活动安排及要求。改革创新质量服务进企业举措,把服务企业与服务民生结合起来,紧密结合当地实际,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产品,通过组织管理、技术人员进企业开展质量提升服务,组织专家解读产品质量知识。督促和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引导社会科学、安全消费。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免费培训服务。各地局要结合当地企业实际,组织管理人员和技术机构进企业开展有关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宣讲、产品标准、检验技术以及企业检验人员的宣贯和培训,帮助
企业建立产品质量控制,产品质量检验制度,完善企业检测体系等内容的免费培训服务。
(二)帮助企业分析问题。针对企业近两年在国家监督抽查、自治区统检和各地定期监督检验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帮助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分析研究,提出整改意见,指导企业改进和完善质量管理,产品质量、标准、计量保障体系。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必备的检验条件,帮助企业提高检验水平,规范企业的自检行为。对没有检验能力的企业,根据企业需要,提供检验服务。帮助企业严把产品出厂检验关,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针对一些区域性、行业性的产品质量问题,召开质量分析会(要求各地局组织召开专题质量分析会次数不得少于一次),帮助企业加强产品质量控制,严防产品质量问题发生。
(三)解读质量安全知识。针对一些社会关注的热点产品,结合国家监督抽查和地方监督抽查的重点产品,国家总局及自治区局将组织有关专家,通过各类媒体对产品的质量特性、质量安全指标、易产生的缺陷及其质量鉴别、选购和安全使用等方面的常识向企业和广大消费者进行解读,帮助企业梳理产品质量控制的关键点,提高消费者科学、安全消费的意识和能力。总局将在中国质量报、中国国门时报开辟“百名专家解读百种产品质量知识”专栏,刊登全国各地专家解读有关产品质量知识内容。请各地局注意收集和向群众进行宣传。
三、组织实施
(一)时间安排。各单位要在2010年11月20日前完成“质量提升服务进万企”活动的各项任务。5月20日为自治区局“质量提升服务进万企”活动统一启动时间。
(二)任务分工。
1.服务企业:各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对本辖区内企业组织开展质量提升服务活动。根据国家总局分配我局开展质量提升活动服务企业数不少于280家的任务要求,确定各地开展质量提升活动服务企业数:伊犁州、乌鲁木齐市、昌吉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则上不少于35家企业;喀什地区、巴州、阿克苏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则上不少于28家企业;塔成地区、阿勒泰地区、和田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则上不少于20家企业;哈密地区、吐鲁番地区、石河子市、克拉玛依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则上不少于15家企业;克州、米东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则上不少于10家企业;图木舒克市、阿拉尔市、五家渠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可结合当地实际,确定开展质量提升活动服务企业数量,原则上不少于3家企业。自治区质检院协助乌鲁木齐市局做好技术服务工作。
2.解读产品质量知识:总局监督司和自治区局负责组织专家解读产品质量知识有关工作,按照国家总局要求,自治区局将根据新疆实际,确定质量知识解读活动的专家人选和产品。制定《专家解读产品质量知识计划表》报送总局监督司,经监督司研究和统筹协调后,确定我局承担的具体解读任务。并向总局监督司报送《专家解读产品质量知识信息表》,国家总局将统一在门户网站
和中国质量报、中国国门时报刊登我局开展专家解读产品质量知识信息。
(三)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及时报送“质量提升服务进万企”活动的工作信息(提供电子版),要求每月中旬上报一次。自治区局将定期通报各地活动情况,并在“新质信”网站刊登,对各地报送的好的作法和经验将上报国家总局,总局将选摘有关内容在国家网站和其他中央媒体上予以刊登。希望各地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并于6月25日、11月18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和活动情况总结,同时填报《“质量提升服务进万企”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及电子版。重大活动、好的工作作法、典型经验请及时上报区局监督稽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服务意识。“质量提升服务进万企”活动是质量提升活动中一项重要工作,要求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充分动员,主管领导要亲自挂帅,密切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实施方案和具体的工作分工,积极组织地县两级质监工作部门,充分发挥技术机构的专家、骨干作用,增强服务意识,工作责任要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服务企业的形式要多样、内容要丰富,通过活动真正让企业感觉到质监人为企业质量提升服务尽心尽责的感受。
(二)不走过场,注重服务实效。“质量提升服务进万企”活动要注重服务的效果,在服务过程中要创新工作思路,出实招、
求实效,在落实活动主要内容的基础上,一定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充实服务内容,做到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通过形式多样的服务,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主动联系,加强舆论宣传。各地要主动联系新闻媒体,充分利用报刊、网络、广播、电视等手段加大宣传力度,对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以及取得的成果要及时报道,营造全社会关注质量、重视质量、提升质量的良好氛围。为创造良好开局,各地可结合实际举行“质量提升服务进万企”活动启动仪式。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国家总局和自治区局将组织人员适时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必要的督查和跟踪报道。
附件:“质量提升服务进万企”活动情况统计表
附件:
“质量提升服务进万企”活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主题词: 质量监督 服务 企业 方案 通知
抄 送:国家质检总局监督司,自治区质检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0年5月24日印发 录入:蒋海瑜 校对: 蒋海瑜
新质技监稽函„2010‟22号
关于印发新疆质监系统质量提升服务
进万企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地、州、市及米东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质量提升服务进万企”活动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新疆质监系统“质量提升服务进万企”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监督稽查处联系人:谭利文、蒋海瑜
联系电话:0991- 2818750、2811493(传真)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O一O年五月二十四日
新疆质监系统质量提升服务进万企
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总局《关于在全国质检系统开展“质量提升”活动的意见》及自治区局印发的“新疆质监系统质量提升活动实施方案”活动安排。为提升质监系统服务企业工作质量,进一步推动企业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促进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自治区局制定了关于质监系统开展“质量提升服务进万企”活动实施方案,请各地结合当地实际,认真予以落实,以确保“质量提升服务进万企”活动的顺利进行。
一、工作目标
按照区局“质量提升活动实施方案”中关于开展“质量服务进万企”活动安排及要求。改革创新质量服务进企业举措,把服务企业与服务民生结合起来,紧密结合当地实际,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产品,通过组织管理、技术人员进企业开展质量提升服务,组织专家解读产品质量知识。督促和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引导社会科学、安全消费。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免费培训服务。各地局要结合当地企业实际,组织管理人员和技术机构进企业开展有关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宣讲、产品标准、检验技术以及企业检验人员的宣贯和培训,帮助
企业建立产品质量控制,产品质量检验制度,完善企业检测体系等内容的免费培训服务。
(二)帮助企业分析问题。针对企业近两年在国家监督抽查、自治区统检和各地定期监督检验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帮助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分析研究,提出整改意见,指导企业改进和完善质量管理,产品质量、标准、计量保障体系。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必备的检验条件,帮助企业提高检验水平,规范企业的自检行为。对没有检验能力的企业,根据企业需要,提供检验服务。帮助企业严把产品出厂检验关,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针对一些区域性、行业性的产品质量问题,召开质量分析会(要求各地局组织召开专题质量分析会次数不得少于一次),帮助企业加强产品质量控制,严防产品质量问题发生。
(三)解读质量安全知识。针对一些社会关注的热点产品,结合国家监督抽查和地方监督抽查的重点产品,国家总局及自治区局将组织有关专家,通过各类媒体对产品的质量特性、质量安全指标、易产生的缺陷及其质量鉴别、选购和安全使用等方面的常识向企业和广大消费者进行解读,帮助企业梳理产品质量控制的关键点,提高消费者科学、安全消费的意识和能力。总局将在中国质量报、中国国门时报开辟“百名专家解读百种产品质量知识”专栏,刊登全国各地专家解读有关产品质量知识内容。请各地局注意收集和向群众进行宣传。
三、组织实施
(一)时间安排。各单位要在2010年11月20日前完成“质量提升服务进万企”活动的各项任务。5月20日为自治区局“质量提升服务进万企”活动统一启动时间。
(二)任务分工。
1.服务企业:各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对本辖区内企业组织开展质量提升服务活动。根据国家总局分配我局开展质量提升活动服务企业数不少于280家的任务要求,确定各地开展质量提升活动服务企业数:伊犁州、乌鲁木齐市、昌吉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则上不少于35家企业;喀什地区、巴州、阿克苏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则上不少于28家企业;塔成地区、阿勒泰地区、和田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则上不少于20家企业;哈密地区、吐鲁番地区、石河子市、克拉玛依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则上不少于15家企业;克州、米东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则上不少于10家企业;图木舒克市、阿拉尔市、五家渠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可结合当地实际,确定开展质量提升活动服务企业数量,原则上不少于3家企业。自治区质检院协助乌鲁木齐市局做好技术服务工作。
2.解读产品质量知识:总局监督司和自治区局负责组织专家解读产品质量知识有关工作,按照国家总局要求,自治区局将根据新疆实际,确定质量知识解读活动的专家人选和产品。制定《专家解读产品质量知识计划表》报送总局监督司,经监督司研究和统筹协调后,确定我局承担的具体解读任务。并向总局监督司报送《专家解读产品质量知识信息表》,国家总局将统一在门户网站
和中国质量报、中国国门时报刊登我局开展专家解读产品质量知识信息。
(三)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及时报送“质量提升服务进万企”活动的工作信息(提供电子版),要求每月中旬上报一次。自治区局将定期通报各地活动情况,并在“新质信”网站刊登,对各地报送的好的作法和经验将上报国家总局,总局将选摘有关内容在国家网站和其他中央媒体上予以刊登。希望各地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并于6月25日、11月18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和活动情况总结,同时填报《“质量提升服务进万企”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及电子版。重大活动、好的工作作法、典型经验请及时上报区局监督稽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服务意识。“质量提升服务进万企”活动是质量提升活动中一项重要工作,要求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充分动员,主管领导要亲自挂帅,密切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实施方案和具体的工作分工,积极组织地县两级质监工作部门,充分发挥技术机构的专家、骨干作用,增强服务意识,工作责任要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服务企业的形式要多样、内容要丰富,通过活动真正让企业感觉到质监人为企业质量提升服务尽心尽责的感受。
(二)不走过场,注重服务实效。“质量提升服务进万企”活动要注重服务的效果,在服务过程中要创新工作思路,出实招、
求实效,在落实活动主要内容的基础上,一定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充实服务内容,做到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通过形式多样的服务,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主动联系,加强舆论宣传。各地要主动联系新闻媒体,充分利用报刊、网络、广播、电视等手段加大宣传力度,对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以及取得的成果要及时报道,营造全社会关注质量、重视质量、提升质量的良好氛围。为创造良好开局,各地可结合实际举行“质量提升服务进万企”活动启动仪式。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国家总局和自治区局将组织人员适时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必要的督查和跟踪报道。
附件:“质量提升服务进万企”活动情况统计表
附件:
“质量提升服务进万企”活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主题词: 质量监督 服务 企业 方案 通知
抄 送:国家质检总局监督司,自治区质检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0年5月24日印发 录入:蒋海瑜 校对: 蒋海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