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承包人资质等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3—0201)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园林绿化工程
1.4 资金来源:自筹
第2条 工程承包范围
2.1 承包范围:苗木种植、园林小品及道路广场、园林给排水等工程。
具体承包范围以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为准。
2.2 工程总面积:
二、合同文件及图纸
第3条 本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1 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
(2) 本合同条款
(3) 中标通知书
(4) 投标书及其附件
(5)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 图纸
(7) 工程量清单
(8)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4条 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4.1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
4.2 适用标准、规范名称:
《公园设计规范》(编号CJJ48—92)、《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编号CJJ/T82-2012)、《园林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城市绿化养护技
术规程》
4.3 双方另有约定列入补充条款。
4.4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约定与上述法律、标准、规范规定有矛盾的,以
法律、标准及规范规定为准。
第5条 图纸
5.1 发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及套数: 开工前及时提供施工图2套,施工
技术资料(水准点、坐标控制点)1份。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份数,发包
人可代为复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2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让给第三人。
5.3 发包人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承包人不得擅自向第三方传播。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6条 监理
6.1 监理单位名称:
6.2 监理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 按发包人与监理方的工程监理合同所授予监理人的所有的权利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引发投引发投资增加(含工程量变更)、工期增加及结构、外型、色彩等工程变更指令和暂停施工指令的下达权。
除本款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7条 双方派驻工地代表
7.1 发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职权: 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管理及协调工作。
7.2 承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职务: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承包人资质等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3—0201)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园林绿化工程
1.4 资金来源:自筹
第2条 工程承包范围
2.1 承包范围:苗木种植、园林小品及道路广场、园林给排水等工程。
具体承包范围以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为准。
2.2 工程总面积:
二、合同文件及图纸
第3条 本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1 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
(2) 本合同条款
(3) 中标通知书
(4) 投标书及其附件
(5)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 图纸
(7) 工程量清单
(8)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4条 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4.1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
4.2 适用标准、规范名称:
《公园设计规范》(编号CJJ48—92)、《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编号CJJ/T82-2012)、《园林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城市绿化养护技
术规程》
4.3 双方另有约定列入补充条款。
4.4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约定与上述法律、标准、规范规定有矛盾的,以
法律、标准及规范规定为准。
第5条 图纸
5.1 发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及套数: 开工前及时提供施工图2套,施工
技术资料(水准点、坐标控制点)1份。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份数,发包
人可代为复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2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让给第三人。
5.3 发包人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承包人不得擅自向第三方传播。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6条 监理
6.1 监理单位名称:
6.2 监理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 按发包人与监理方的工程监理合同所授予监理人的所有的权利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引发投引发投资增加(含工程量变更)、工期增加及结构、外型、色彩等工程变更指令和暂停施工指令的下达权。
除本款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7条 双方派驻工地代表
7.1 发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职权: 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管理及协调工作。
7.2 承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