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省部企业科技特派员派驻
协议书
(范本)
驻点企业(甲方):
派出高校或科研机构(乙方):
科技特派员(丙方):
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结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制
年 月 日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部、科技部《关于组织实施省部
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的通知》(粤府办〔2008〕50号)的精神,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⒈丙方作为乙方派出人员到甲方任省部企业科技特派员时间 为 年,从 年 月至 年 月 。
⒉派驻期间,丙方在甲方任主要任务为: ⑴ ⑵ ⑶ ⑷ ⑸ ⑹
⒊派驻期间,乙方确保丙方原职务、工资、福利、待遇、岗位不变,工资、职务晋升和岗位变动和乙方在职人员一样进行,丙方任期届满考核及格则视同完成乙方规定的各项工作量。
⒋派驻期间甲方承担丙方的食宿和基本交通费,为丙方提供必须的生活、工作条件,并提供每月 元生活补助。丙方可享受 次甲方承担交通费用的探亲。
⒌丙方应认真履行《关于组织实施省部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的通知》规定的科技特派员职责,完成本协议商定的工作任务。
⒍派驻期间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服务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和丙方签定了技术保密协议的,双方必须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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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遵守。
⒎协议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
⒏本协议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⒐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丙三方以及甲方所属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结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派驻企业) (派出高校或科研机构) (科技特派员)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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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省部企业科技特派员派驻
协议书
(范本)
驻点企业(甲方):
派出高校或科研机构(乙方):
科技特派员(丙方):
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结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制
年 月 日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部、科技部《关于组织实施省部
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的通知》(粤府办〔2008〕50号)的精神,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⒈丙方作为乙方派出人员到甲方任省部企业科技特派员时间 为 年,从 年 月至 年 月 。
⒉派驻期间,丙方在甲方任主要任务为: ⑴ ⑵ ⑶ ⑷ ⑸ ⑹
⒊派驻期间,乙方确保丙方原职务、工资、福利、待遇、岗位不变,工资、职务晋升和岗位变动和乙方在职人员一样进行,丙方任期届满考核及格则视同完成乙方规定的各项工作量。
⒋派驻期间甲方承担丙方的食宿和基本交通费,为丙方提供必须的生活、工作条件,并提供每月 元生活补助。丙方可享受 次甲方承担交通费用的探亲。
⒌丙方应认真履行《关于组织实施省部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的通知》规定的科技特派员职责,完成本协议商定的工作任务。
⒍派驻期间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服务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和丙方签定了技术保密协议的,双方必须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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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遵守。
⒎协议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
⒏本协议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⒐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丙三方以及甲方所属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结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派驻企业) (派出高校或科研机构) (科技特派员)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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