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印刷历史更为悠久的中国,文字和书籍所经受的专制皇权制造的危难和灾祸几乎罄竹难书。
早在纸出现之前,文字审查就已经成为传统,“笔则笔,削则削”;“在齐太史简,在晋董狐笔”。秦始皇的焚书坑儒开中国思想钳制之先河,“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非秦记皆烧之”。这场暴政彻底终结了春秋战国以来百家争鸣的文化繁荣,“废先王之道,焚百家之言,以愚黔首”;“以刑杀为威,天下畏罪”。
唐代出现雕版印刷书,进入印刷时代后,图书遭遇的管制一代比一代严酷。宋朝几乎每个皇帝都颁布过“禁止擅镌”的诏令,并设有专门的图书审查和禁书机构;绍兴十五年(1146年)诏令称:“自今民间书坊刊行文籍,先经所属看详,又委教官讨论,择其可者,许之镂板”;书籍出版必须由“选官详定,有益于学者,方许镂版,候印讫送秘书省,如详定不当取勘施行,诸戏亵之文,不得雕印”。
文字狱最残酷莫过满清。
女真以野蛮落后(甚至被称为“野人女真”)建立清朝,文化自卑导致对书籍的焦虑和毁灭达到极致,因为著书印刷而被凌迟杖毙、诛灭三族、剖棺戮尸、挫骨扬灰者不胜枚举。龚自珍写诗说,“避席畏闻文字狱,著书都为稻粱谋。”
在《大清律例》中,“大逆”罪是指“不利于君”的“谋毁宗庙山陵及宫阙”,属行为罪,与文字思想无关,但皇帝口含天宪,法律作为文字不过是皇帝新装罢了。乾隆帝常标榜自己“不以语言文字罪人”,却每以“大逆”罪滥造文字狱。庄氏《明史》案中,包括编撰、写字、刻版、校对、印刷、装订以及卖书、购书、藏书、读书,几乎所有与该书有关的人都遭到屠杀和残害。仅乾隆四十年(1775年),焚书事件就出现了24次,13800部书被毁。
作为乾隆的文治武功之一,《四库全书》收录图书3457种,而焚毁者却达2665种。乾隆在关于编撰《四库全书》的上谕中称:“明季末造,野史甚多,其间毁誉任意,传闻异辞,必有诋触本朝之语。正当及此一番查办,尽行销毁,杜遏邪言,以正人心而厚风俗。断不宜置之不办。……若此次传谕之后,复有隐匿存留,则是有心藏匿伪妄之书。日后别经发觉,其罪转不能逭(赦免),承办之督抚等亦难辞咎。”根据陈乃乾《禁书总录》统计,全毁书2453种,抽毁书402种,销毁书版50种,销毁石刻24种。历史学家吴晗叹道,“清人纂修《四库全书》而古书亡。”
禁书与焚书固然可以扼杀思想文明,但却常常激发起更可怕的暴力革命,正所谓“竹帛烟销帝业虚,关河空锁祖龙居。坑灰未冷山东乱,刘项原来不读书”。历史如大浪淘沙,那些不可一世的王朝都已雨打风吹去,只有这些“禁书”留传下来。“雪夜关门读禁书”甚至成为中国古代读书人的一种特殊雅好。
谤声易弥怨难除,秦法虽严亦甚疏。夜半桥边呼孺子,人间犹有未烧书。
正如王朝的命运就是皇帝的命运,书的命运其实也是作者的命运。书籍作为人的产物,不仅可以独立于人而存在,而且它具有超越于人的神奇力量;甚至说,每一个人最后都将终结于一本书中。人没有了,书永远存在。中国自古有“立言”之说,对一个写作者来说,他是因为其著作而存在的。
从《尚书》、《孙子》、《水浒》、《金瓶梅》、《东坡文集》到《武备志》、《天工开物》、《焚书》,这些代表中国文明的图书都曾遭到严禁和毁灭。
最为讽刺的是,“清代文字狱中禁止的大多数书一直被保存下来,而大多数遗失的作品并不在被禁之列”。
(本文节选自《现代的历程》一书)
在印刷历史更为悠久的中国,文字和书籍所经受的专制皇权制造的危难和灾祸几乎罄竹难书。
早在纸出现之前,文字审查就已经成为传统,“笔则笔,削则削”;“在齐太史简,在晋董狐笔”。秦始皇的焚书坑儒开中国思想钳制之先河,“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非秦记皆烧之”。这场暴政彻底终结了春秋战国以来百家争鸣的文化繁荣,“废先王之道,焚百家之言,以愚黔首”;“以刑杀为威,天下畏罪”。
唐代出现雕版印刷书,进入印刷时代后,图书遭遇的管制一代比一代严酷。宋朝几乎每个皇帝都颁布过“禁止擅镌”的诏令,并设有专门的图书审查和禁书机构;绍兴十五年(1146年)诏令称:“自今民间书坊刊行文籍,先经所属看详,又委教官讨论,择其可者,许之镂板”;书籍出版必须由“选官详定,有益于学者,方许镂版,候印讫送秘书省,如详定不当取勘施行,诸戏亵之文,不得雕印”。
文字狱最残酷莫过满清。
女真以野蛮落后(甚至被称为“野人女真”)建立清朝,文化自卑导致对书籍的焦虑和毁灭达到极致,因为著书印刷而被凌迟杖毙、诛灭三族、剖棺戮尸、挫骨扬灰者不胜枚举。龚自珍写诗说,“避席畏闻文字狱,著书都为稻粱谋。”
在《大清律例》中,“大逆”罪是指“不利于君”的“谋毁宗庙山陵及宫阙”,属行为罪,与文字思想无关,但皇帝口含天宪,法律作为文字不过是皇帝新装罢了。乾隆帝常标榜自己“不以语言文字罪人”,却每以“大逆”罪滥造文字狱。庄氏《明史》案中,包括编撰、写字、刻版、校对、印刷、装订以及卖书、购书、藏书、读书,几乎所有与该书有关的人都遭到屠杀和残害。仅乾隆四十年(1775年),焚书事件就出现了24次,13800部书被毁。
作为乾隆的文治武功之一,《四库全书》收录图书3457种,而焚毁者却达2665种。乾隆在关于编撰《四库全书》的上谕中称:“明季末造,野史甚多,其间毁誉任意,传闻异辞,必有诋触本朝之语。正当及此一番查办,尽行销毁,杜遏邪言,以正人心而厚风俗。断不宜置之不办。……若此次传谕之后,复有隐匿存留,则是有心藏匿伪妄之书。日后别经发觉,其罪转不能逭(赦免),承办之督抚等亦难辞咎。”根据陈乃乾《禁书总录》统计,全毁书2453种,抽毁书402种,销毁书版50种,销毁石刻24种。历史学家吴晗叹道,“清人纂修《四库全书》而古书亡。”
禁书与焚书固然可以扼杀思想文明,但却常常激发起更可怕的暴力革命,正所谓“竹帛烟销帝业虚,关河空锁祖龙居。坑灰未冷山东乱,刘项原来不读书”。历史如大浪淘沙,那些不可一世的王朝都已雨打风吹去,只有这些“禁书”留传下来。“雪夜关门读禁书”甚至成为中国古代读书人的一种特殊雅好。
谤声易弥怨难除,秦法虽严亦甚疏。夜半桥边呼孺子,人间犹有未烧书。
正如王朝的命运就是皇帝的命运,书的命运其实也是作者的命运。书籍作为人的产物,不仅可以独立于人而存在,而且它具有超越于人的神奇力量;甚至说,每一个人最后都将终结于一本书中。人没有了,书永远存在。中国自古有“立言”之说,对一个写作者来说,他是因为其著作而存在的。
从《尚书》、《孙子》、《水浒》、《金瓶梅》、《东坡文集》到《武备志》、《天工开物》、《焚书》,这些代表中国文明的图书都曾遭到严禁和毁灭。
最为讽刺的是,“清代文字狱中禁止的大多数书一直被保存下来,而大多数遗失的作品并不在被禁之列”。
(本文节选自《现代的历程》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