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的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其决策程序和行为,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根据《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以及当前集团公司组织机构设置与管理模式制定。
第三条 总经理依照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职权,实行总经理负责下的经理办公会制。
第四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的事项需要董事会审议的,总经理办公会提出预案,报请董事会审议。
第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成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正副三总师、总法律顾问、总经理助理。
董事长、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董事会秘书列席总经理办公会。其他列席人员由总经理根据会议讨论事项决定。
第六条 总经理办公会成员和列席人员应以集团公司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参加总经理办公会,忠实诚信、勤勉尽责。
第七条 总经理办公室为总经理办公会的办事机构,负责会议召开的组织、会议进程的控制和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与督办。
第二章
下列职权:
(一)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议定公司的经营战略、方针、政策、改革与发展目标,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议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报董事会决定。
(五)议定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并根据生产经营管理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新的经营活动的客观需要,提出调整方案,报董事会决定。
(六)议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和实施细则以贯彻执行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各项基本制度。
(七)议定拟提请聘任或者解聘的公司副总经理(含三总师)。
1 总经理办公会职权 第八条 根据《公司章程》对总经理职权的有关规定,总经理办公会可行使
(八)议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进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九)决定公司职工的处分、辞退或奖励、晋升。
第九条 根据董事会对总经理的授权范围,总经理办公会可行使下列职权:
(一)议定订集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依次报请董事会、股东会决议通过。
(二)议定集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依次报请董事会、股东会决议通过。
(三)议定集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依次报请董事会、股东会决议通过。
(四)议定集团所属企业的合并、分立、形式变更、解散的方案,依次报请董事会、股东会决议通过。
(五)议定定集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分支机构设置及调整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之。
(六)议定集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工资分配方案,并根据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市场竞争的需要予以及时调整。
(七)议定对集团公司下属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下达经营计划指标并组织实施考核及奖惩。
(八)处理与集团公司有关的各类诉讼、仲裁或调解。
(九)在符合集团公司内部管理、评审和相关决策程序的情况下,研究决定以下法律文件的签署:
1、工程承包合同、工程分包合同;
2、物资采购合同及其它经济、技术、劳动合同;
3、银行信贷合同,包括综合授信、单项授信、单项借款、保函、承兑等相关申请、协议或合同等;
4、银行开户、销户相关文件、协议或合同等;
5、3000万元以下项目垫资的批准及相关法律文件的签署;
6、1500万元(房地产项目5000万元)以下的资产处置、投资合同等;
7、各类资产评估报告,改制企业国有资产评估备案表;
8、年初确定的年度担保计划额度之内的相关担保及反担保文件、协议或合同。经资金委员会评审通过的计划外担保的相关担保及反担保文件、协议或合同。
9、区域公司结算授权,即授权区域公司代表集团公司与业主进行项目工程款结算。
(十)议定签署基于公司章程和本授权的其他各类法律文件、行政公文、财务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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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事会所授权的重大事项。 会议议案的提出 第十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定事项的范围为总经理办公会职权范围内以及董
第十一条 须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定的事项,原则上均须会前准备书面议案,一般情况下,总经理办公会不审议临时动议问题。
第十二条 总经理对职权范围内所有重大问题有提出议案权,总经理办公会其它成员按各自职责及分工提出议案建议,报请总经理决定是否提交总经理办公会研究。
第十三条 经非常设机构研究需要总经理办公会议定的事项,须由非常设机构下设的办公室起草相关议案,报分管领导审定,并由分管领导提出议案建议。
业务部门一般不能直接向总经理办公会提出议案,拟提议案应先向分管领导报告,通过分管领导提出议案建议。各业务系统的日常事务性工作放在各业务系统工作例会中议定,
第十四条 业务部门根据职能负责起草相关议案,交分管领导审核。议案应立足调查研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尽量提出两个以上方案,并提出带有倾向性的建议,以供决策参考。
第十五条 总经理办公室一般于每月25日前(逢节假日顺延)向总经理办公会成员征集会议议案,于每月1日(逢节假日顺延)报请总经理审定。
第四章
名副总经理主持。
第十七条 总经理办公会召开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出席。总经理办公会成员不得无故缺席,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或需中途离会时,须事前经会议主持人同意。
第十八条 总经理办公会一般安排在每月5日(逢节假日顺延)召开。特殊情况由总经理决定召开时间。
第十九条 会议议案书面材料由总经理办公室于会前2-3天分送与会人员。遇特殊情况会上发材料。
第二十条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通知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拟定并提前2—3天发布,通知应包括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主持人、出席人员、列席人员、会议议程等。
第二十一条 会议采用一事一议制,会议主持人可根据工作的需要和保密的要求,随会议进程动态调整与会人员。
3 会议的召开 第十六条 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召集并主持,总经理不能主持时,指定一
第二十二条 由分管领导或部门领导汇报议案内容,总经理办公会成员须就议案各自发表明确意见。
第二十三条 总经理在听取总经理办公会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并征询列席人员意见后,作出决定。
第二十四条 与会人员应准时参加会议,关闭手机等通讯设备或将其调至振动状态,自觉维护会议秩序。
第二十五条 与会人员应遵守保密纪律,不准随意泄露会议情况和决定事项。如因泄密给集团公司造成影响和损失,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 会议记录和会议记要
第二十六条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人员、列席人员、与会人员发言要点、议定事项结论等。
第二十七条 总经理办公室根据会议形成的意见整理形成会议纪要,由总经理签发后,通过集团网络办公平台的文件中心发布。同时,总经理办公室根据会议纪要将议定事项落实的负责人、承办部门、协办部门加以细化并在集团公司网络办公平台的公告板中发布。
第二十八条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须依照《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档案管理手册》按年度归档。
第二十九条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督办落实总经理办公会决定事项,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并向总经理报告。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集团各单位参照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规则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并修订。
第三十二条 本规则经集团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施行,建一办字
[2001]414号文件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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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的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其决策程序和行为,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根据《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以及当前集团公司组织机构设置与管理模式制定。
第三条 总经理依照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职权,实行总经理负责下的经理办公会制。
第四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的事项需要董事会审议的,总经理办公会提出预案,报请董事会审议。
第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成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正副三总师、总法律顾问、总经理助理。
董事长、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董事会秘书列席总经理办公会。其他列席人员由总经理根据会议讨论事项决定。
第六条 总经理办公会成员和列席人员应以集团公司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参加总经理办公会,忠实诚信、勤勉尽责。
第七条 总经理办公室为总经理办公会的办事机构,负责会议召开的组织、会议进程的控制和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与督办。
第二章
下列职权:
(一)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议定公司的经营战略、方针、政策、改革与发展目标,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议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报董事会决定。
(五)议定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并根据生产经营管理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新的经营活动的客观需要,提出调整方案,报董事会决定。
(六)议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和实施细则以贯彻执行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各项基本制度。
(七)议定拟提请聘任或者解聘的公司副总经理(含三总师)。
1 总经理办公会职权 第八条 根据《公司章程》对总经理职权的有关规定,总经理办公会可行使
(八)议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进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九)决定公司职工的处分、辞退或奖励、晋升。
第九条 根据董事会对总经理的授权范围,总经理办公会可行使下列职权:
(一)议定订集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依次报请董事会、股东会决议通过。
(二)议定集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依次报请董事会、股东会决议通过。
(三)议定集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依次报请董事会、股东会决议通过。
(四)议定集团所属企业的合并、分立、形式变更、解散的方案,依次报请董事会、股东会决议通过。
(五)议定定集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分支机构设置及调整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之。
(六)议定集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工资分配方案,并根据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市场竞争的需要予以及时调整。
(七)议定对集团公司下属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下达经营计划指标并组织实施考核及奖惩。
(八)处理与集团公司有关的各类诉讼、仲裁或调解。
(九)在符合集团公司内部管理、评审和相关决策程序的情况下,研究决定以下法律文件的签署:
1、工程承包合同、工程分包合同;
2、物资采购合同及其它经济、技术、劳动合同;
3、银行信贷合同,包括综合授信、单项授信、单项借款、保函、承兑等相关申请、协议或合同等;
4、银行开户、销户相关文件、协议或合同等;
5、3000万元以下项目垫资的批准及相关法律文件的签署;
6、1500万元(房地产项目5000万元)以下的资产处置、投资合同等;
7、各类资产评估报告,改制企业国有资产评估备案表;
8、年初确定的年度担保计划额度之内的相关担保及反担保文件、协议或合同。经资金委员会评审通过的计划外担保的相关担保及反担保文件、协议或合同。
9、区域公司结算授权,即授权区域公司代表集团公司与业主进行项目工程款结算。
(十)议定签署基于公司章程和本授权的其他各类法律文件、行政公文、财务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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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事会所授权的重大事项。 会议议案的提出 第十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定事项的范围为总经理办公会职权范围内以及董
第十一条 须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定的事项,原则上均须会前准备书面议案,一般情况下,总经理办公会不审议临时动议问题。
第十二条 总经理对职权范围内所有重大问题有提出议案权,总经理办公会其它成员按各自职责及分工提出议案建议,报请总经理决定是否提交总经理办公会研究。
第十三条 经非常设机构研究需要总经理办公会议定的事项,须由非常设机构下设的办公室起草相关议案,报分管领导审定,并由分管领导提出议案建议。
业务部门一般不能直接向总经理办公会提出议案,拟提议案应先向分管领导报告,通过分管领导提出议案建议。各业务系统的日常事务性工作放在各业务系统工作例会中议定,
第十四条 业务部门根据职能负责起草相关议案,交分管领导审核。议案应立足调查研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尽量提出两个以上方案,并提出带有倾向性的建议,以供决策参考。
第十五条 总经理办公室一般于每月25日前(逢节假日顺延)向总经理办公会成员征集会议议案,于每月1日(逢节假日顺延)报请总经理审定。
第四章
名副总经理主持。
第十七条 总经理办公会召开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出席。总经理办公会成员不得无故缺席,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或需中途离会时,须事前经会议主持人同意。
第十八条 总经理办公会一般安排在每月5日(逢节假日顺延)召开。特殊情况由总经理决定召开时间。
第十九条 会议议案书面材料由总经理办公室于会前2-3天分送与会人员。遇特殊情况会上发材料。
第二十条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通知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拟定并提前2—3天发布,通知应包括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主持人、出席人员、列席人员、会议议程等。
第二十一条 会议采用一事一议制,会议主持人可根据工作的需要和保密的要求,随会议进程动态调整与会人员。
3 会议的召开 第十六条 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召集并主持,总经理不能主持时,指定一
第二十二条 由分管领导或部门领导汇报议案内容,总经理办公会成员须就议案各自发表明确意见。
第二十三条 总经理在听取总经理办公会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并征询列席人员意见后,作出决定。
第二十四条 与会人员应准时参加会议,关闭手机等通讯设备或将其调至振动状态,自觉维护会议秩序。
第二十五条 与会人员应遵守保密纪律,不准随意泄露会议情况和决定事项。如因泄密给集团公司造成影响和损失,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 会议记录和会议记要
第二十六条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人员、列席人员、与会人员发言要点、议定事项结论等。
第二十七条 总经理办公室根据会议形成的意见整理形成会议纪要,由总经理签发后,通过集团网络办公平台的文件中心发布。同时,总经理办公室根据会议纪要将议定事项落实的负责人、承办部门、协办部门加以细化并在集团公司网络办公平台的公告板中发布。
第二十八条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须依照《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档案管理手册》按年度归档。
第二十九条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督办落实总经理办公会决定事项,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并向总经理报告。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集团各单位参照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规则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并修订。
第三十二条 本规则经集团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施行,建一办字
[2001]414号文件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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