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诉讼请求不等于撤诉
放弃诉讼请求是原告在诉讼中申明放弃自己已提出的实体权利主张。放弃诉讼请求是一种诉讼行为,但它同时处分的是实体问题,所以又具有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 放弃诉讼请求不等于撤诉,二者的区别在于:
1. 前者既是原告向法院所作的行为,又是向被告所作的行为,而后者仅是原告向法院所作的行为。
2. 前者处分的是实体意义上的民事权利,诉讼请求放弃后,所放弃部分的争议自然消除;而后者处分的是程序意义上的诉权,所指向的是诉讼程序,其目的在于终结诉讼,撤诉之后争议仍然存在。
3. 前者因其具有消除纠纷的目的和效果,所以进行该项行为没有审级上的限制,原告可以在第一审程序中为之,也可以在第二审程序中为之,还可以在再审、执行和解中为之;但撤回起诉只能在第一审宣判前进行,撤回上诉只能在第二审宣判前进行。 在诉讼过程中,原告有权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全部或者部分放弃自己对于被告的实体权利请求。原告全部放弃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终止案件的审理;放弃部分诉
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对放弃部分的实体权利,可以不予裁判。
放弃诉讼请求不等于撤诉
放弃诉讼请求是原告在诉讼中申明放弃自己已提出的实体权利主张。放弃诉讼请求是一种诉讼行为,但它同时处分的是实体问题,所以又具有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 放弃诉讼请求不等于撤诉,二者的区别在于:
1. 前者既是原告向法院所作的行为,又是向被告所作的行为,而后者仅是原告向法院所作的行为。
2. 前者处分的是实体意义上的民事权利,诉讼请求放弃后,所放弃部分的争议自然消除;而后者处分的是程序意义上的诉权,所指向的是诉讼程序,其目的在于终结诉讼,撤诉之后争议仍然存在。
3. 前者因其具有消除纠纷的目的和效果,所以进行该项行为没有审级上的限制,原告可以在第一审程序中为之,也可以在第二审程序中为之,还可以在再审、执行和解中为之;但撤回起诉只能在第一审宣判前进行,撤回上诉只能在第二审宣判前进行。 在诉讼过程中,原告有权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全部或者部分放弃自己对于被告的实体权利请求。原告全部放弃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终止案件的审理;放弃部分诉
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对放弃部分的实体权利,可以不予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