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新领导机制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毕地党发„2011‟25号

毕节试验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改革试验的实施方案子方案一

关于创新领导机制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改革试验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试验区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毕节试验区新一轮改革发展推动大会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毕节试验区新一轮改革发展的意见》(黔党发[2011]13号)精神,结合毕节试验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一年起步,两年明显见成效,五年走在全省前列,十年实现跨越发展”的总体要求,围绕“一升双降”(符合政策生育率上升,人口出生率和人口自然增长率下降)目标,创新领导机制,强化目标管理,落实领导责任,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推动全区人口计生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二、基本目标

到2012年,全区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92‰以内,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75‰以内,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到2015年,全区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17‰以内,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改革试验内容

(一)完善“四项”工作制度,落实“三级书记”抓计生工作责任制

1、完善领导责任制度。各级党政一把手是人口计生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围绕“一升双降”目标,组织打好攻坚战、突破战和争先战,

定期督查调研,定期听取汇报,专题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县市区党委(党工委)书记、县市长(管委会主任)是人口计生工作第一责任人,随时把人口计生工作抓在手上,随时做到心中有数,随时进行工作调度,勇于担当责任,善于排忧解难,敢于争比进位。配齐配强基层计生队伍,解决有人干事的问题;加大对计生工作投入力度,切实解决有钱办事的问题。乡镇党委书记具体负责抓好人口计生工作,必须切实负起责任,既要当好指挥员,又要当好战斗员,既要善于全面统筹抓好工作,更要在关键时刻敢碰硬、敢担当,实现追赶跨越。村(居、社区)党支部书记直接工作在计生第一线,直接面向群众,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善于做群众工作,敢抓敢管,建立台账,把基础工作做实,做到无常住人口政策外生育,无出生人口漏报。

2、完善投入保障制度。地县乡财政每年的人口计生事业经费投入,要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并高于同期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确保按时足额到位使用,要保证80%以上的人口计生事业经费投向基层,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改革试验提供财力保障。各县市区要设立“人口计生专项奖励基金”,对在基层人口计生管理服务中有突出贡献的干部给予奖励或补助。

3、完善综合治理制度。地县要细化各部门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改革试验中的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纳入对部门和班子成员的实绩考核,并加大人口计生工作在部门年度考核中的权重。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职能,制定出台本系统参与和支持人口计生工作的实施方案,抓好人口计生综合治理工作的督查落实和考核奖惩,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格局。

4、完善考核奖惩制度。按照“流动红旗推争先、赶超进位促跨越”的要求,推行人口计生“每月一通报,每季一点评,半年一奖惩”的“三个一”工作机制。地区实绩办、人口计生委等部门每月对各县

市区人口计生工作进行督查考核,将考核结果按实绩排好名,前三名亮流动红旗,后三名亮黄牌,在区内主要媒体上公布。县对乡、乡对村也要采用这一机制推动赶超进位。加大县乡党政主要领导对考核奖惩的督查力度,严厉追究不履职者、不落实者、不作为者。

(二)完善乡村干部绩效考核,推进计划生育“合格村”创建

1、织牢基层网底。必须优先按编制配齐配强乡级计划生育行政管理人员。同时以乡为单位,按照满足工作实际需要和发展需求,招聘计划生育特岗工作人员,组成不少于10人的常抓队伍。切实加强村级计生队伍建设,2000(含2000)人的村配备1名人口计生专干,2000人至4000(含4000)人的配备2名,4000人以上的,配备3名。

2、实行绩效考核。努力提高村干部报酬,以人口计生工作为主要任务,用60%以上的工资进行绩效考核。明确乡镇干部人口计生工作职责,工资报酬与人口计生工作实绩直接挂钩,全面实行绩效考核。

3、开展创建活动。以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为载体,大力开展创建计划生育“合格村”活动。到2012年,全区计划生育“合格村”比例达30%以上,其中毕节市30%、大方县35%、黔西县35%、金沙县35%、织金县30%、纳雍县30%、威宁县25%、赫章县30%、百管区30%。到2015年,全区计划生育“合格村”比例达50%以上,其中毕节市50%、大方县55%、黔西县55%、金沙县55%、织金县50%、纳雍县50%、威宁县45%、赫章县50%、百管区55%。 村级在参与各类评先选优时,必须以完成创建计划生育“合格村”任务为准入条件。

(三)完善层级目标管理责任制,推进考核奖惩落到实处

1、突出层级考核重点。地区重点考核县市区人口出生率、符合政策生育率、长效避孕措施落实率尤其是流动人口手术库存消化、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县市区重点考核乡(镇、办事处)符合政策生育率、出生统计准确率、绝育措施落实、妇检、社会抚养费征收等指标。乡(镇、办事处)对村(居、社区)围绕杜绝政策外生育设立考

核指标,实行个案考核。

2、完善考核督查机制。地县专业机构督查,采取随机抽样调查、举报核实调查和专项工作调查的方式,定期开展过程督查考核,健全被督查单位档案资料,督查结果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实绩考核办对人口计生重点工作跟踪督查,结果记入领导干部实绩档案。针对督查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开展过程开单督查,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落实。

3、严格考核结果运用。严格阶段奖惩,按照“每月一通报,每季一点评,半年一奖惩”的要求严格兑现奖惩。奖励增比进位,以年度工作实绩和回归数据为依据,连续三年完成上级下达的人口计生工作目标,且综合评比位于同级考核前三分之一位次的县乡,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人口计生部门负责人经考察符合条件的优先提拔重用。处罚工作后进,对未完成年度人口出生率或符合政策生育率目标的县乡实行“一票否决”。在同级年度责任目标考核中,综合得分低于总分的80%且连续两年排名末位的县(市、区)、乡(镇、办事处)的党委、政府和人口计生部门班子成员不予提拔重用;对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人口计生部门主要负责人根据履职情况,按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必要时,可根据情况作组织处理。

牵头领导:杨华昌、吴安玉。

责任部门:地委组织部、地委宣传部、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地区实绩考核办、地区编委办、地区督办督查局、地区发改委、地区人口计生委、地区财政局、地区公安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区教育局、地区卫生局、地区农委、地区扶贫办、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区林业局、地区畜牧局、地区民政局、地区文化和体育局、地区广电局、地区农机局。

试点县乡:大方县,毕节市小坝镇、黔西县洪水乡、金沙县平坝乡、织金县板桥乡、纳雍县王家寨镇、威宁县岔河乡、赫章县雉街乡。

四、实施步骤

(一)强力推进阶段(2011年6月—9月)。保持高强度工作态势,强化领导责任,推进部门联动,夯实基层基础,促进后进转化,严格兑现奖惩,以超常规措施赢得跨越发展的主动权,确保全区人口计生工作在全省位次递增,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取得初步成效。大方县及其它县市试点乡镇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内容,全面启动工作。

(二)巩固提升阶段(2011年9月—2012年6月)。着力解决工作进展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更加注重依法治理,更加注重科技支撑,更加注重利益驱动,更加注重创新发展,更加注重问效问责。人口计生工作达到全省中等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取得明显成效。大方县及其它县市试点乡镇率先取得突破。

(三)持续发展阶段(2012年7月—2015年12月)。继续推进工作加速发展,务求取得更大成效, 真正形成网络健全、管理规范、服务满意、保障有力、工作高效的新格局。人口计生工作迈入全省先进行列,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取得更大成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地区成立创新领导机制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改革试验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地区人口计生委,负责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相关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人员专门抓,明确职责分工,整合各方力量,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奖惩到位。各县市区相应成立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积极参与改革试点工作。

(二)建立机制,合力推进。一是建立决策推进机制。由各级党委、政府牵头,相关部门积极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改革试验有关工作。二是建立督查机制。把改革试验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三是建

立联动协调机制。地、县、乡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增强工作的协同效应和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改革试验试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毕节试验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改革试验的实施方案子方案二

关于建立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制度

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改革试验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毕节试验区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和毕节试验区新一轮改革发展推动大会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毕节试验区新一轮改革发展的意见》(黔党发[2011]13号),结合毕节试验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通知》、省人口计生委《关于贵州省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按照守信受益、失信受制的原则,通过村(居、社区)民自治公约,以村(居、社区)向群众承诺和群众向村(居、社区)承诺的“双诚信、双承诺”方式,建立群众享受普惠特惠政策及自觉参与和实行计划生育的长效管理机制,把国家各项惠民政策、公共服务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与群众履行计划生育义务有机结合,不断提升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

二、基本目标

2011年6月底前,8个县市分别选定10个乡镇、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选确定1个乡镇,进行“双诚信、双承诺”试点工作;2011年7月起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开;2011年9月底完成60%乡镇;2012年6月全区250个乡镇(办事处)基本完成,以乡(镇、办)为单位的承诺书签订率达85%以上。

三、改革试验内容

(一)双向承诺,双向诚信。村(居、社区)向群众承诺内容为:在群众发展生产、脱贫致富,生产、生活、就医、就学、保障等方面提供全力扶持和帮助,公开、公平、公正地落实惠民政策、计划生育

奖励扶助和优质服务。群众向村(居、社区)承诺内容为: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履行计划生育义务,按政策生育,主动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按时参加妇检,自觉接受监督和管理。承诺的目标人群为:

1、生育重点管理对象;2、生育未交清社会抚养费家庭;3、已婚育龄夫妇“三代”人员(财产代管人,土地代耕人,孩子代养人)家庭;

4、在育龄期且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家庭;5、出租家庭;6、村(居、社区)实际其他应签订家庭。

(二)相互守信,互相监督。以村(居、社区)民自治公约为依据,通过签订诚信计生承诺书,约定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权利和义务,共同履约,互守诚信,互相监督。村(居、社区)不履行承诺,参加承诺的家庭有权向上级反映;上级党委、政府要进行调查核实,督促村(居、社区)兑现承诺;不兑现承诺的,对相关干部进行处理。群众违反承诺,记入其诚信计生信用记录,并作为有关部门和机构为其办理有关手续和事项的重要依据。

(三)信息共享,部门联动。按“一处守信、处处受益,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原则,建立诚信计生信用基础数据库,在相关部门之间实现共享。公安、人社、教育、卫生、民政、住建、国土、林业、农机、工商、扶贫、畜牧、农业、政务中心、药监、金融、人口计生等部门在落实有关政策和提供服务时,须由村(居、社区)出具履约证明,乡镇验证核实,方可办理。相关部门同时须查询当事人诚信计生信用记录,与乡镇验证的情况相符合,诚信履约的给予优先优惠优待;没有履行承诺的,督促其履行承诺后才给予办理。诚信计生信用记录纳入各部门经营、信贷等信用记录管理,形成综合治理工作格局。

牵头领导:杨华昌、吴安玉。

责任部门:地区人口计生委、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委、卫生局、扶贫办、林业局、畜牧水产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局、农机局、政务服务中心、人民银行。

试点县乡:大方县,毕节市小坝镇、黔西县洪水乡、金沙县平坝乡、织金县板桥乡、纳雍县王家寨镇、威宁县岔河乡、赫章县雉街乡。

四、实施步骤

(一)2011年6月底前,制定方案。县、乡、村都要深入调查研究,结合县情、乡情、村情,组织对拟参加诚信承诺的对象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健全基础数据档案,制定能管用、可操作的实施方案。各部门也要根据部门工作制定参与和配合诚信计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确保信用信息发挥作用。

(二)2011年7月,宣传发动。召开村组各种会议,向群众进行全面宣传,公布承诺事项,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形成良好工作氛围。

(三)2011年8月-2012年6月,组织实施。按照国家各项惠民政策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优先优惠、优质服务和本乡、本村最大限度能提供的帮助和扶持事项,确定承诺内容和违约责任;根据计划生育的要求确定群众承诺内容和违约责任,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制定《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组织目标人群全部签订《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

(四)2012年7月,验收考评。地区相关部门组织对各县市区开展“双诚信、双承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和考核评估。从2012年计生年度开始,将“双诚信、双承诺”工作纳入地区对县市区人口计生考核内容进行考核。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地区成立推进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地区人口计生委,负责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相关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改革试验工作的统筹指导,确保落到实处。地直各相关部门要予以支持和配合,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加强宣传发动。通过进村入户进行“一对一、面对面”的

宣传动员,讲清政策要求,利害关系,让群众充分理解诚信计生承诺的目的、内容、意义和各种优惠保障,提高参与的积极性和履约的自觉性,逐户签订承诺书。

(三)完善承诺内容。村(居、社区)承诺内容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有吸引力,既是最大限度满足群众要求,又是力所能及、尽力而行、能够保证持续履行的。

(四)抓好部门联动。要制定部门联动的工作措施和考核奖惩规定,确保各部门在办理事务和提供服务时,必须查验乡村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书,查询个人计划生育信用记录,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强化群众履约的外部制约力量。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作用,落实利益导向政策,拓宽普惠内容,为利益导向向诚信计生户倾斜提供政策保障。同时要利用诚信计生信用记录督促履行承诺,落实个案责任到人,共同助推工作开展。

(五)建立信息平台。开发“诚信计生双承诺”应用软件,建成完整而又适时更新的诚信计生信息数据库。信用信息由村(居、社区)上报,乡(镇、办事处)计生部门审核、汇总和录入。乡级在便民服务大厅设立查询平台或实行联网管理,供各部门共享。县级由县人口计生局通过乡级上传信息形成县级应用数据库,并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共享平台,各部门在办理相关业务时,都要查询计生信用信息。诚信计生信息为终身信息,只有履约后才能消除。

(六)保证工作经费。诚信计生双向承诺工作是基层管理服务机制的改革创新,需要做大量的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建立档案、软件开发等工作,各级各部门必须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保证工作正常有序推进。

(七)抓好督促检查。充分发挥村(居、社区)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依托村支两委干部、党员、计生协会会员,做好组织动员和落实工作;联系村的副科级领导和包村干部负责督促检查,确保落实到位。乡级主要领导负主要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督促落实。县(市、

区)要加强督查指导,坚决杜绝“走过场、做形式”。地区实绩办、地区人口计生委要加强对诚信计生双向承诺工作的督查和考核,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特别是试点工作期间要加大指导力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毕节试验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改革试验的实施方案子方案三

关于创新人口管理载体统筹解决人口

问题改革试验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试验区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毕节试验区新一轮改革发展推动大会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毕节试验区新一轮改革发展的意见》(黔党发[2011]13号),结合毕节试验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一升双降”(符合政策生育率上升,人口出生率和人口自然增长率下降)的目标,坚持“处罚从严、奖励从重、扶持从优”的原则,创新人口管理载体,突出重点突破难点,积极探索新阶段人口控制新模式,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提高人口管理水平,确保人口控制目标的全面实现。

二、基本目标

到2012年,全区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92‰以内,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75‰以内,力争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到2015年,全区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17‰以内,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确保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改革试验内容

(一)以推行诚信计生承诺制为平台,构建综合治理新格局。依据法律法规,整合各种资源,依靠村民自治,推行诚信计生机制。村(居、社区)和目标人群互相签订诚信计生承诺书,明确权利和义务,双向承诺、双向诚信,相互守信、互相监督。村(居、社区)向群众承诺在发展生产、脱贫致富、就医上学、社会保障、民政救济等方面提供帮助,公开、公平、公正地落实惠民政策、奖励扶助和优质服务;群众向村(居、社区)承诺自觉执行计生政策,履行计生义务主动落

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自觉接受监督和管理。

(二)强化行政手段与司法介入“双制动”,构建社会制约生育行为新机制。深入进行宣传,让群众确切知道超生孩子应缴纳社会抚养费具体数额。建立社会抚养费征缴家庭账户,重点对2002年9月1日以来违法生育家庭社会抚养费进行一次性清理核算,按法定程序通知到户,以村民组为单位张榜公示,采取行政和司法措施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征收,首次征收到位率不能低于30%。对2002年9月1日前违法生育家庭按有关规定征收。对2011年5月18日(黔党发[2011]13号行文之日)以后出现政策外生育的,按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上限征收。2011年8月底前完成清理核算和登记建档工作,边清理,边征收。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将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人民法院的年度目标考核。县级人民法院必须切实做好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工作,迅速立案,限期办结,每年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的结案数必须达立案数的50%以上。

(三)全面创新管理服务模式,全力破解“三个难点”。推行流动人口计生“网格化”管理模式,破解流动人口管理难的问题。区内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实行“一盘棋”双向管理、双向考核。坚持以流入地管理为主,凡在区内流动的本区户籍人口,在到达流入地30个工作日以内出现政策外生育的,考核流出地;超过30个工作日的,考核流入地。对流出区外的完善个案基本信息,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定期组织开展异地协作联动,大力消化流动人口手术库存。对流动人口手术库存和常住人口手术库存同考核。完善二女户节育“全程优抚”服务模式,破解二女户绝育措施落实难的问题。对二女户作绝育术后给予一次性重奖,并实行“生产发展持续帮扶、子女教育政府买单、基本养老保障全面落实”的“一条龙”服务,大幅度提高新增二女户绝育落实率。建立“教育、监督、服务”并重的早婚早育控制模式,破解政策外生育控制难得问题。加强法制教育、优生优育和避孕知识宣传,通过村规民约规范婚育行为,实施群众监督,形成舆论压力,落

实防范措施,2012年内基本杜绝政策外一孩生育。

(四)深入开展计生家庭“四优先”行动计划,完善生育行为自控新体系。整合涉农惠民政策、项目和资金,让计生家庭充分享受“普惠+特惠”政策,优先奖励、优先扶持、优先发展、优先致富。县级设立“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补助”财政专户,用于农村计生“两户”参加新农保、新农合个人应缴部分,提高标准提前发给夫妻双方的奖励扶助金,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子女“十二年制”免费义务教育(含职业高中)和农村“两户”子女的基本生活费和住宿费补助,城镇居民中非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独生子女户基本养老保障金。资金来源:县级财政预算安排、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社会抚养费和社会各界的捐款,地区财政每年予以适当补助。农村计生“两户”和其他计划生育家庭,经村级张榜公示、乡级审核确认后,报县人口计生部门审批,统一办理《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优惠证》,凭证到有关部门享受优先优惠政策。组织实施好“少生快富”扶贫工程;各县市区成立的妇女小额贴息贷款担保公司,在发放时重点向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和计生“两户”倾斜。

(五)着力创建全省“三个一流”,树立优质服务新标杆。服务设施创一流。2011年7月全区县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全面开展腹腔镜输卵管结扎微创技术;2013年以前建成地、县和中心乡站优生实验室;按照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新建和改扩建计划生育服务站,配齐先进技术设备。技术力量创一流。通过资源整合、创新管理等方式,引进区外、省外技术人才,改善技术人员结构。加大培训和继续教育力度,提高技术队伍整体素质,到2015年全区具备中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比例超过全省平均水平。服务水平创一流。2012年以前,地县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全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六)组织实施“百千万工程”,打造婚育新风进万家新平台。深入开展“婚育新风唱响乌蒙大地”主题活动。到2012年扶持100

支“民间文艺宣传队”,其中毕节市12个、大方县12个、黔西县12个、金沙县12个、织金县12个、纳雍10个、威宁县10个、赫章县10个、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4个。到2012年建设1000个“人口文化大院”, 其中毕节市164个、大方县136个、黔西县104个、金沙县104个、织金县128个、纳雍县100个、威宁县140个、赫章县108个、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16个。到2015年,全区打造10000户“四生家园”(生产条件改善、生活水平宽裕、生态环境优美、生育文明有序)示范户,其中毕节市1240户、大方县1200户、黔西县1320户、金沙县1320户、织金县1200户、纳雍县1080户、威宁县1200户、赫章县1080户、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200户。

牵头领导:杨华昌、吴安玉。

责任部门:地委组织部、地委宣传部、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地区实绩考核办、地区编委办、地区督办督查局、地区发改委、地区人口计生委、地区财政局、地区公安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区教育局、地区卫生局、地区农委、地区扶贫办、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区林业局、地区畜牧局、地区民政局、地区司法局、地区妇联、省农信社驻毕办事处、地区文化和体育局、地区广电局、地区农机局、生态家园建设办公室。

试点县乡:大方县,毕节市小坝镇、黔西县洪水乡、金沙县平坝乡、织金县板桥乡、纳雍县王家寨镇、威宁县岔河乡、赫章县雉街乡。

四、实施步骤

(一)强力推进阶段(2011年6月—9月)。强化领导责任,推进部门联动,夯实基层基础,加快后进转化,兑现考核奖惩,以超常规措施,创新人口管理六个载体,保持高强度工作态势,赢得跨越发展的主动权。人口计生工作在全省追赶进位,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取得初步成效。大方县及其它县市试点乡镇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内容,全面启动实施。

(二)巩固提升阶段(2011年9月—2012年6月)。着力解决工

作进展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更加注重依法治理,更加注重科技支撑,更加注重利益驱动,更加注重创新发展,更加注重问效问责。人口计生工作达到全省中等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取得明显成效。大方县及其它县市试点乡镇率先取得突破。

(三)持续发展阶段(2012年7月—2015年12月)。继续推进工作加速发展,务求取得更大成效, 真正形成网络健全、管理规范、服务满意、保障有力、工作高效的人口计生工作新格局。人口计生工作迈入全省先进行列,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取得更大成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地区成立创新领导机制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改革试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改革试验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人员专门抓,明确职责分工,整合各方力量,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奖惩到位。各县市区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积极参与改革试点工作。

(二)建立机制,合力推进。一是建立决策推进机制。由各级党委、政府牵头,相关部门积极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改革试验有关工作。二是建立督查机制。把改革试验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三是建立联动协调机制。省、地、县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增强工作的协同效应和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改革试验试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毕地党发„2011‟25号

毕节试验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改革试验的实施方案子方案一

关于创新领导机制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改革试验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试验区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毕节试验区新一轮改革发展推动大会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毕节试验区新一轮改革发展的意见》(黔党发[2011]13号)精神,结合毕节试验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一年起步,两年明显见成效,五年走在全省前列,十年实现跨越发展”的总体要求,围绕“一升双降”(符合政策生育率上升,人口出生率和人口自然增长率下降)目标,创新领导机制,强化目标管理,落实领导责任,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推动全区人口计生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二、基本目标

到2012年,全区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92‰以内,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75‰以内,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到2015年,全区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17‰以内,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改革试验内容

(一)完善“四项”工作制度,落实“三级书记”抓计生工作责任制

1、完善领导责任制度。各级党政一把手是人口计生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围绕“一升双降”目标,组织打好攻坚战、突破战和争先战,

定期督查调研,定期听取汇报,专题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县市区党委(党工委)书记、县市长(管委会主任)是人口计生工作第一责任人,随时把人口计生工作抓在手上,随时做到心中有数,随时进行工作调度,勇于担当责任,善于排忧解难,敢于争比进位。配齐配强基层计生队伍,解决有人干事的问题;加大对计生工作投入力度,切实解决有钱办事的问题。乡镇党委书记具体负责抓好人口计生工作,必须切实负起责任,既要当好指挥员,又要当好战斗员,既要善于全面统筹抓好工作,更要在关键时刻敢碰硬、敢担当,实现追赶跨越。村(居、社区)党支部书记直接工作在计生第一线,直接面向群众,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善于做群众工作,敢抓敢管,建立台账,把基础工作做实,做到无常住人口政策外生育,无出生人口漏报。

2、完善投入保障制度。地县乡财政每年的人口计生事业经费投入,要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并高于同期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确保按时足额到位使用,要保证80%以上的人口计生事业经费投向基层,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改革试验提供财力保障。各县市区要设立“人口计生专项奖励基金”,对在基层人口计生管理服务中有突出贡献的干部给予奖励或补助。

3、完善综合治理制度。地县要细化各部门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改革试验中的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纳入对部门和班子成员的实绩考核,并加大人口计生工作在部门年度考核中的权重。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职能,制定出台本系统参与和支持人口计生工作的实施方案,抓好人口计生综合治理工作的督查落实和考核奖惩,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格局。

4、完善考核奖惩制度。按照“流动红旗推争先、赶超进位促跨越”的要求,推行人口计生“每月一通报,每季一点评,半年一奖惩”的“三个一”工作机制。地区实绩办、人口计生委等部门每月对各县

市区人口计生工作进行督查考核,将考核结果按实绩排好名,前三名亮流动红旗,后三名亮黄牌,在区内主要媒体上公布。县对乡、乡对村也要采用这一机制推动赶超进位。加大县乡党政主要领导对考核奖惩的督查力度,严厉追究不履职者、不落实者、不作为者。

(二)完善乡村干部绩效考核,推进计划生育“合格村”创建

1、织牢基层网底。必须优先按编制配齐配强乡级计划生育行政管理人员。同时以乡为单位,按照满足工作实际需要和发展需求,招聘计划生育特岗工作人员,组成不少于10人的常抓队伍。切实加强村级计生队伍建设,2000(含2000)人的村配备1名人口计生专干,2000人至4000(含4000)人的配备2名,4000人以上的,配备3名。

2、实行绩效考核。努力提高村干部报酬,以人口计生工作为主要任务,用60%以上的工资进行绩效考核。明确乡镇干部人口计生工作职责,工资报酬与人口计生工作实绩直接挂钩,全面实行绩效考核。

3、开展创建活动。以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为载体,大力开展创建计划生育“合格村”活动。到2012年,全区计划生育“合格村”比例达30%以上,其中毕节市30%、大方县35%、黔西县35%、金沙县35%、织金县30%、纳雍县30%、威宁县25%、赫章县30%、百管区30%。到2015年,全区计划生育“合格村”比例达50%以上,其中毕节市50%、大方县55%、黔西县55%、金沙县55%、织金县50%、纳雍县50%、威宁县45%、赫章县50%、百管区55%。 村级在参与各类评先选优时,必须以完成创建计划生育“合格村”任务为准入条件。

(三)完善层级目标管理责任制,推进考核奖惩落到实处

1、突出层级考核重点。地区重点考核县市区人口出生率、符合政策生育率、长效避孕措施落实率尤其是流动人口手术库存消化、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县市区重点考核乡(镇、办事处)符合政策生育率、出生统计准确率、绝育措施落实、妇检、社会抚养费征收等指标。乡(镇、办事处)对村(居、社区)围绕杜绝政策外生育设立考

核指标,实行个案考核。

2、完善考核督查机制。地县专业机构督查,采取随机抽样调查、举报核实调查和专项工作调查的方式,定期开展过程督查考核,健全被督查单位档案资料,督查结果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实绩考核办对人口计生重点工作跟踪督查,结果记入领导干部实绩档案。针对督查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开展过程开单督查,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落实。

3、严格考核结果运用。严格阶段奖惩,按照“每月一通报,每季一点评,半年一奖惩”的要求严格兑现奖惩。奖励增比进位,以年度工作实绩和回归数据为依据,连续三年完成上级下达的人口计生工作目标,且综合评比位于同级考核前三分之一位次的县乡,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人口计生部门负责人经考察符合条件的优先提拔重用。处罚工作后进,对未完成年度人口出生率或符合政策生育率目标的县乡实行“一票否决”。在同级年度责任目标考核中,综合得分低于总分的80%且连续两年排名末位的县(市、区)、乡(镇、办事处)的党委、政府和人口计生部门班子成员不予提拔重用;对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人口计生部门主要负责人根据履职情况,按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必要时,可根据情况作组织处理。

牵头领导:杨华昌、吴安玉。

责任部门:地委组织部、地委宣传部、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地区实绩考核办、地区编委办、地区督办督查局、地区发改委、地区人口计生委、地区财政局、地区公安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区教育局、地区卫生局、地区农委、地区扶贫办、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区林业局、地区畜牧局、地区民政局、地区文化和体育局、地区广电局、地区农机局。

试点县乡:大方县,毕节市小坝镇、黔西县洪水乡、金沙县平坝乡、织金县板桥乡、纳雍县王家寨镇、威宁县岔河乡、赫章县雉街乡。

四、实施步骤

(一)强力推进阶段(2011年6月—9月)。保持高强度工作态势,强化领导责任,推进部门联动,夯实基层基础,促进后进转化,严格兑现奖惩,以超常规措施赢得跨越发展的主动权,确保全区人口计生工作在全省位次递增,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取得初步成效。大方县及其它县市试点乡镇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内容,全面启动工作。

(二)巩固提升阶段(2011年9月—2012年6月)。着力解决工作进展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更加注重依法治理,更加注重科技支撑,更加注重利益驱动,更加注重创新发展,更加注重问效问责。人口计生工作达到全省中等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取得明显成效。大方县及其它县市试点乡镇率先取得突破。

(三)持续发展阶段(2012年7月—2015年12月)。继续推进工作加速发展,务求取得更大成效, 真正形成网络健全、管理规范、服务满意、保障有力、工作高效的新格局。人口计生工作迈入全省先进行列,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取得更大成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地区成立创新领导机制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改革试验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地区人口计生委,负责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相关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人员专门抓,明确职责分工,整合各方力量,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奖惩到位。各县市区相应成立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积极参与改革试点工作。

(二)建立机制,合力推进。一是建立决策推进机制。由各级党委、政府牵头,相关部门积极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改革试验有关工作。二是建立督查机制。把改革试验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三是建

立联动协调机制。地、县、乡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增强工作的协同效应和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改革试验试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毕节试验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改革试验的实施方案子方案二

关于建立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制度

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改革试验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毕节试验区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和毕节试验区新一轮改革发展推动大会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毕节试验区新一轮改革发展的意见》(黔党发[2011]13号),结合毕节试验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通知》、省人口计生委《关于贵州省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按照守信受益、失信受制的原则,通过村(居、社区)民自治公约,以村(居、社区)向群众承诺和群众向村(居、社区)承诺的“双诚信、双承诺”方式,建立群众享受普惠特惠政策及自觉参与和实行计划生育的长效管理机制,把国家各项惠民政策、公共服务和计划生育奖励优惠与群众履行计划生育义务有机结合,不断提升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

二、基本目标

2011年6月底前,8个县市分别选定10个乡镇、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选确定1个乡镇,进行“双诚信、双承诺”试点工作;2011年7月起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开;2011年9月底完成60%乡镇;2012年6月全区250个乡镇(办事处)基本完成,以乡(镇、办)为单位的承诺书签订率达85%以上。

三、改革试验内容

(一)双向承诺,双向诚信。村(居、社区)向群众承诺内容为:在群众发展生产、脱贫致富,生产、生活、就医、就学、保障等方面提供全力扶持和帮助,公开、公平、公正地落实惠民政策、计划生育

奖励扶助和优质服务。群众向村(居、社区)承诺内容为: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履行计划生育义务,按政策生育,主动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按时参加妇检,自觉接受监督和管理。承诺的目标人群为:

1、生育重点管理对象;2、生育未交清社会抚养费家庭;3、已婚育龄夫妇“三代”人员(财产代管人,土地代耕人,孩子代养人)家庭;

4、在育龄期且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家庭;5、出租家庭;6、村(居、社区)实际其他应签订家庭。

(二)相互守信,互相监督。以村(居、社区)民自治公约为依据,通过签订诚信计生承诺书,约定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权利和义务,共同履约,互守诚信,互相监督。村(居、社区)不履行承诺,参加承诺的家庭有权向上级反映;上级党委、政府要进行调查核实,督促村(居、社区)兑现承诺;不兑现承诺的,对相关干部进行处理。群众违反承诺,记入其诚信计生信用记录,并作为有关部门和机构为其办理有关手续和事项的重要依据。

(三)信息共享,部门联动。按“一处守信、处处受益,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原则,建立诚信计生信用基础数据库,在相关部门之间实现共享。公安、人社、教育、卫生、民政、住建、国土、林业、农机、工商、扶贫、畜牧、农业、政务中心、药监、金融、人口计生等部门在落实有关政策和提供服务时,须由村(居、社区)出具履约证明,乡镇验证核实,方可办理。相关部门同时须查询当事人诚信计生信用记录,与乡镇验证的情况相符合,诚信履约的给予优先优惠优待;没有履行承诺的,督促其履行承诺后才给予办理。诚信计生信用记录纳入各部门经营、信贷等信用记录管理,形成综合治理工作格局。

牵头领导:杨华昌、吴安玉。

责任部门:地区人口计生委、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委、卫生局、扶贫办、林业局、畜牧水产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局、农机局、政务服务中心、人民银行。

试点县乡:大方县,毕节市小坝镇、黔西县洪水乡、金沙县平坝乡、织金县板桥乡、纳雍县王家寨镇、威宁县岔河乡、赫章县雉街乡。

四、实施步骤

(一)2011年6月底前,制定方案。县、乡、村都要深入调查研究,结合县情、乡情、村情,组织对拟参加诚信承诺的对象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健全基础数据档案,制定能管用、可操作的实施方案。各部门也要根据部门工作制定参与和配合诚信计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确保信用信息发挥作用。

(二)2011年7月,宣传发动。召开村组各种会议,向群众进行全面宣传,公布承诺事项,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形成良好工作氛围。

(三)2011年8月-2012年6月,组织实施。按照国家各项惠民政策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优先优惠、优质服务和本乡、本村最大限度能提供的帮助和扶持事项,确定承诺内容和违约责任;根据计划生育的要求确定群众承诺内容和违约责任,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制定《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组织目标人群全部签订《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

(四)2012年7月,验收考评。地区相关部门组织对各县市区开展“双诚信、双承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和考核评估。从2012年计生年度开始,将“双诚信、双承诺”工作纳入地区对县市区人口计生考核内容进行考核。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地区成立推进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地区人口计生委,负责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相关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改革试验工作的统筹指导,确保落到实处。地直各相关部门要予以支持和配合,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加强宣传发动。通过进村入户进行“一对一、面对面”的

宣传动员,讲清政策要求,利害关系,让群众充分理解诚信计生承诺的目的、内容、意义和各种优惠保障,提高参与的积极性和履约的自觉性,逐户签订承诺书。

(三)完善承诺内容。村(居、社区)承诺内容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有吸引力,既是最大限度满足群众要求,又是力所能及、尽力而行、能够保证持续履行的。

(四)抓好部门联动。要制定部门联动的工作措施和考核奖惩规定,确保各部门在办理事务和提供服务时,必须查验乡村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书,查询个人计划生育信用记录,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强化群众履约的外部制约力量。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作用,落实利益导向政策,拓宽普惠内容,为利益导向向诚信计生户倾斜提供政策保障。同时要利用诚信计生信用记录督促履行承诺,落实个案责任到人,共同助推工作开展。

(五)建立信息平台。开发“诚信计生双承诺”应用软件,建成完整而又适时更新的诚信计生信息数据库。信用信息由村(居、社区)上报,乡(镇、办事处)计生部门审核、汇总和录入。乡级在便民服务大厅设立查询平台或实行联网管理,供各部门共享。县级由县人口计生局通过乡级上传信息形成县级应用数据库,并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共享平台,各部门在办理相关业务时,都要查询计生信用信息。诚信计生信息为终身信息,只有履约后才能消除。

(六)保证工作经费。诚信计生双向承诺工作是基层管理服务机制的改革创新,需要做大量的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建立档案、软件开发等工作,各级各部门必须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保证工作正常有序推进。

(七)抓好督促检查。充分发挥村(居、社区)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依托村支两委干部、党员、计生协会会员,做好组织动员和落实工作;联系村的副科级领导和包村干部负责督促检查,确保落实到位。乡级主要领导负主要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督促落实。县(市、

区)要加强督查指导,坚决杜绝“走过场、做形式”。地区实绩办、地区人口计生委要加强对诚信计生双向承诺工作的督查和考核,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特别是试点工作期间要加大指导力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毕节试验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改革试验的实施方案子方案三

关于创新人口管理载体统筹解决人口

问题改革试验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试验区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毕节试验区新一轮改革发展推动大会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毕节试验区新一轮改革发展的意见》(黔党发[2011]13号),结合毕节试验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一升双降”(符合政策生育率上升,人口出生率和人口自然增长率下降)的目标,坚持“处罚从严、奖励从重、扶持从优”的原则,创新人口管理载体,突出重点突破难点,积极探索新阶段人口控制新模式,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提高人口管理水平,确保人口控制目标的全面实现。

二、基本目标

到2012年,全区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92‰以内,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75‰以内,力争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到2015年,全区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17‰以内,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确保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改革试验内容

(一)以推行诚信计生承诺制为平台,构建综合治理新格局。依据法律法规,整合各种资源,依靠村民自治,推行诚信计生机制。村(居、社区)和目标人群互相签订诚信计生承诺书,明确权利和义务,双向承诺、双向诚信,相互守信、互相监督。村(居、社区)向群众承诺在发展生产、脱贫致富、就医上学、社会保障、民政救济等方面提供帮助,公开、公平、公正地落实惠民政策、奖励扶助和优质服务;群众向村(居、社区)承诺自觉执行计生政策,履行计生义务主动落

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自觉接受监督和管理。

(二)强化行政手段与司法介入“双制动”,构建社会制约生育行为新机制。深入进行宣传,让群众确切知道超生孩子应缴纳社会抚养费具体数额。建立社会抚养费征缴家庭账户,重点对2002年9月1日以来违法生育家庭社会抚养费进行一次性清理核算,按法定程序通知到户,以村民组为单位张榜公示,采取行政和司法措施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征收,首次征收到位率不能低于30%。对2002年9月1日前违法生育家庭按有关规定征收。对2011年5月18日(黔党发[2011]13号行文之日)以后出现政策外生育的,按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上限征收。2011年8月底前完成清理核算和登记建档工作,边清理,边征收。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将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人民法院的年度目标考核。县级人民法院必须切实做好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工作,迅速立案,限期办结,每年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的结案数必须达立案数的50%以上。

(三)全面创新管理服务模式,全力破解“三个难点”。推行流动人口计生“网格化”管理模式,破解流动人口管理难的问题。区内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实行“一盘棋”双向管理、双向考核。坚持以流入地管理为主,凡在区内流动的本区户籍人口,在到达流入地30个工作日以内出现政策外生育的,考核流出地;超过30个工作日的,考核流入地。对流出区外的完善个案基本信息,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定期组织开展异地协作联动,大力消化流动人口手术库存。对流动人口手术库存和常住人口手术库存同考核。完善二女户节育“全程优抚”服务模式,破解二女户绝育措施落实难的问题。对二女户作绝育术后给予一次性重奖,并实行“生产发展持续帮扶、子女教育政府买单、基本养老保障全面落实”的“一条龙”服务,大幅度提高新增二女户绝育落实率。建立“教育、监督、服务”并重的早婚早育控制模式,破解政策外生育控制难得问题。加强法制教育、优生优育和避孕知识宣传,通过村规民约规范婚育行为,实施群众监督,形成舆论压力,落

实防范措施,2012年内基本杜绝政策外一孩生育。

(四)深入开展计生家庭“四优先”行动计划,完善生育行为自控新体系。整合涉农惠民政策、项目和资金,让计生家庭充分享受“普惠+特惠”政策,优先奖励、优先扶持、优先发展、优先致富。县级设立“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补助”财政专户,用于农村计生“两户”参加新农保、新农合个人应缴部分,提高标准提前发给夫妻双方的奖励扶助金,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子女“十二年制”免费义务教育(含职业高中)和农村“两户”子女的基本生活费和住宿费补助,城镇居民中非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独生子女户基本养老保障金。资金来源:县级财政预算安排、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社会抚养费和社会各界的捐款,地区财政每年予以适当补助。农村计生“两户”和其他计划生育家庭,经村级张榜公示、乡级审核确认后,报县人口计生部门审批,统一办理《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优惠证》,凭证到有关部门享受优先优惠政策。组织实施好“少生快富”扶贫工程;各县市区成立的妇女小额贴息贷款担保公司,在发放时重点向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和计生“两户”倾斜。

(五)着力创建全省“三个一流”,树立优质服务新标杆。服务设施创一流。2011年7月全区县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全面开展腹腔镜输卵管结扎微创技术;2013年以前建成地、县和中心乡站优生实验室;按照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新建和改扩建计划生育服务站,配齐先进技术设备。技术力量创一流。通过资源整合、创新管理等方式,引进区外、省外技术人才,改善技术人员结构。加大培训和继续教育力度,提高技术队伍整体素质,到2015年全区具备中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比例超过全省平均水平。服务水平创一流。2012年以前,地县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全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六)组织实施“百千万工程”,打造婚育新风进万家新平台。深入开展“婚育新风唱响乌蒙大地”主题活动。到2012年扶持100

支“民间文艺宣传队”,其中毕节市12个、大方县12个、黔西县12个、金沙县12个、织金县12个、纳雍10个、威宁县10个、赫章县10个、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4个。到2012年建设1000个“人口文化大院”, 其中毕节市164个、大方县136个、黔西县104个、金沙县104个、织金县128个、纳雍县100个、威宁县140个、赫章县108个、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16个。到2015年,全区打造10000户“四生家园”(生产条件改善、生活水平宽裕、生态环境优美、生育文明有序)示范户,其中毕节市1240户、大方县1200户、黔西县1320户、金沙县1320户、织金县1200户、纳雍县1080户、威宁县1200户、赫章县1080户、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200户。

牵头领导:杨华昌、吴安玉。

责任部门:地委组织部、地委宣传部、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地区实绩考核办、地区编委办、地区督办督查局、地区发改委、地区人口计生委、地区财政局、地区公安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区教育局、地区卫生局、地区农委、地区扶贫办、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区林业局、地区畜牧局、地区民政局、地区司法局、地区妇联、省农信社驻毕办事处、地区文化和体育局、地区广电局、地区农机局、生态家园建设办公室。

试点县乡:大方县,毕节市小坝镇、黔西县洪水乡、金沙县平坝乡、织金县板桥乡、纳雍县王家寨镇、威宁县岔河乡、赫章县雉街乡。

四、实施步骤

(一)强力推进阶段(2011年6月—9月)。强化领导责任,推进部门联动,夯实基层基础,加快后进转化,兑现考核奖惩,以超常规措施,创新人口管理六个载体,保持高强度工作态势,赢得跨越发展的主动权。人口计生工作在全省追赶进位,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取得初步成效。大方县及其它县市试点乡镇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内容,全面启动实施。

(二)巩固提升阶段(2011年9月—2012年6月)。着力解决工

作进展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更加注重依法治理,更加注重科技支撑,更加注重利益驱动,更加注重创新发展,更加注重问效问责。人口计生工作达到全省中等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取得明显成效。大方县及其它县市试点乡镇率先取得突破。

(三)持续发展阶段(2012年7月—2015年12月)。继续推进工作加速发展,务求取得更大成效, 真正形成网络健全、管理规范、服务满意、保障有力、工作高效的人口计生工作新格局。人口计生工作迈入全省先进行列,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取得更大成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地区成立创新领导机制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改革试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改革试验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人员专门抓,明确职责分工,整合各方力量,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奖惩到位。各县市区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积极参与改革试点工作。

(二)建立机制,合力推进。一是建立决策推进机制。由各级党委、政府牵头,相关部门积极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改革试验有关工作。二是建立督查机制。把改革试验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三是建立联动协调机制。省、地、县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增强工作的协同效应和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改革试验试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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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面对新时期流动迁移人口持续增加,基层人口计生工作力量薄弱,城市和流动人口管理机制不健全,监管不到位,服务难落实等问题日益凸显的严峻形势,市委、市政府立足省会城市的工作实际,把人口和计划生育提升到全面加强社会管理的层面来统筹谋划,坚持农村夯基础、城市抓创新、全面促提升,紧紧扭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不放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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