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章 规划总则 .................................................. 2
第二章 规划重点 .................................................. 4
第三章 城镇绿廊绿道分类及组成 .................................... 5
第四章 绿廊绿道系统规划设计 ...................................... 6
第五章 慢行道规划设计 ........................................... 10
第六章 节点系统规划设计 ......................................... 11
第七章 标识系统规划设计 ......................................... 11
第八章 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规划设计 ............................... 13
第九章 近期建设规划 ............................................. 15
第十章 保障措施 ................................................. 17
第十一章 附则 ................................................... 17
第一章 规划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目标,结合涞水县水系、道路、公园等规划建设涞水县绿道绿廊体系,从而创造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也为城镇内动物繁衍、迁徙提供绿色生态廊道。因此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法令等文件编制此规划。
第二条 规划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以人为本、改善环境、服务民生”的要求,推进全县绿道绿廊建设, 构建绿道绿廊网络,配套完善服务设施、标识等各项设施,深入发掘绿道绿廊的综合功能,建立绿道绿廊运营的长效机制,推动城镇和区域生态保护、生活休闲及经济一体化,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第三条 规划原则
坚持统一规划、统筹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因形就势、因陋见巧的原则;
坚持便捷服务、安全舒适、以人为本的原则;
坚持生态化、本土化、多样化的原则。
第四条 规划目标
到2020年,全县形成串联成网的线形绿色游憩空间和健身休闲慢行系统,生态环境和居民的生活品质得到明显改善。
第五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3、《县城绿地设计规范》(GB50420—2007)
4、《县城绿化条例》(国务院[1992]100号令)
5、《全国园林县城评选标准》(2004)
6、《县城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7、《县城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建设部(1993)784号文件;
8、《县城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
9、《县城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2002年112号令)
10、《县城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建设部2002年240号)
11、《县城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GJJ75—97) ;
12、《河北省县城规划条例》(2000)
1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城镇绿道绿廊建设导则(试行)》的通知 (冀建城〔2012〕48号)
14、《河北省县城绿地系统规划编制技术纲要》冀建城[1998]309号
15、《河北省园林县城标准》和《河北省园林县城评选办法》冀建城[2001]297号
16、《河北省城镇绿道绿廊规划设计指引(试行)》
17、《涞水县城总体规划》(2006—2020)
18、《涞水县城区系统规划》(2009—2020)
第六条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涞水县行政辖区范围,其中核心区为总体规划确定城市规划区的范围。
第七条 规划期限
确定本次绿廊绿道规划的规划期限为2013年—2020年,其中,近期为2013-2015年。
第二章 规划重点
第八条 推进城市绿道绿廊建设。
结合拒马河城区段的疏通改造,以及复兴路、惠丰路、高易铁路、县城环路两侧绿化带,以及滨河公园、复兴公园等城市公园的建设,完成涞水县城绿道绿廊建设,让绿道网更加贴近群众、服务民生。
第九条 推进社区绿道绿廊建设。
以张定线、胡东线、东明义路、庄南线、涞东铺线等交通干线绿化带为基础,完成涞水县社区绿道绿廊的建设。
第十条 贯通绿道连接线。
对绿道之间不能互连的区域(主要指绿道绿道通过居民点等大面积绿化比较困难的区域),可通过借道的形式设置绿道连接线,以便形成互联互通的绿道绿廊网络。
第十一条 建设城镇绿道绿廊的各项配套设施。
在发展节点处建设方便群众的游览设施服务点、管理设施服务点,配备环卫、安保、游憩、文教、体育等功能性设施,为游客提供信息咨询亭、租车、医疗、休闲、餐饮、安保、露营等综合服务区。
第十二条 设置城镇绿道绿廊统一标识。
在发展节点、以及绿道绿廊和其它道路交叉口处设置信息、指路、规章、警示、安全和教育等各类标志。
第十三条 建立城镇绿道绿廊的使用、维护和管理制度。
在加快涞水县绿道绿廊建设的同时,要建立绿道绿廊维护管理等工作。
第十四条 不断丰富城镇绿道绿廊的内涵和功能。
让城镇绿道绿廊更加贴近群众生活,充分发挥其综合功能和效益,逐步将城镇绿道绿廊网络真正建设成为集民生、环境、经济、生态于一体的标志性工程。
第三章 城镇绿廊绿道分类及组成
第十五条 绿廊绿道分类
规划将涞水县绿道绿廊可分城市、社区绿道绿廊2个层次。
第十六条 城镇绿廊绿道组成
规划将涞水县绿道绿廊分为郊野型和都市型,郊野型绿道绿廊控制范围宽度不小于100m ,都市型绿道绿廊控制范围宽度不小于20m 。
涞水县绿廊绿道组成一览表
第十七条 城市绿道绿廊类型
结合涞水县的地理环境现状,规划将涞水县绿廊绿道定义为交通
型的城市绿道绿廊。
第四章 绿廊绿道系统规划设计
第十八条 规划涞水县形成“一心、三带、四片区”的绿廊绿道系统结构 。
“一心”指涞水县城核心。
“三带”指拒马河沿岸滨河风光带、南水北调干渠沿岸滨河景观带和涞水县旅游线路沿线田园风光带。
“四片区”指围绕核心区,辐射全县范围的四个绿道环所组成的东北片区、东南片区、西北片区和西南片区。
第十九条 绿道选线
(一)一号线
一号线为都市型风光线路,主线在设计上突出一个“借”字,借助县城外围防护绿化带进行绿道绿廊建设,支线为县城内部的城市道路,主要在现有基础上进行改造。
主线:围绕县城外围防护绿化带,县城环路形成。依次经过滨河公园、小型沿街绿化用地07、小型沿街绿化用地06、小型沿街绿化用地04、城南生产绿地、城西生产绿地、城北生产绿地等7处发展节点,全线长19.2公里。
支线:包括复兴路、惠丰路、高易铁路,支线主要为改造型线路,支线全长10.3公里。
规划对复兴路和惠丰路在现有基础上进行绿化改造,以满足《河
北省城镇绿道绿廊建设导则(试行)》中关于都市型绿道绿廊的要求,措施如下:
1、在复兴路和惠丰路两侧设置20米的绿化景观带,使复兴路和惠丰路两侧的绿化带串联成线。复兴路绿道绿廊把复兴公园和小型沿街绿化用地01两个公园串联起来,形成一条丰富连续富于变化的景观带。惠丰路绿道绿廊把城北生产绿地、小型沿街绿化用地05、惠丰路公园、小型沿街绿化用地03四个公园串联起来,形成一条丰富连续富于变化的景观带。
2、现状复兴路和惠丰路两侧树种比较单一,缺乏层次感,景观效果较差。规划复兴路采用三块板的断面形式,规划机动车道两侧的分车带绿化以金叶女贞、紫叶小蘖为主,以樱花、银杏为辅,复兴路两侧的绿化带主要选用紫薇、红枫、月季等树种,以形成层次分明,低矮搭配的复兴路景观带。惠丰路采用一块板的断面形式。规划惠丰路两侧的绿化带主要选用白玉兰、紫花槐、月季、紫荆、牡丹等树种,在形成丰富景观的同时,使复兴路绿道绿廊与惠丰路绿道绿廊形成明显差异。
3、在复兴路和惠丰路两侧设置2米宽的步行道,并设置根据《河北省城镇绿道绿廊建设导则(试行)》完善绿道绿廊标识系统。
规划对高易铁路两侧设置50米宽的绿化景观带,以满足《河北省城镇绿道绿廊建设导则(试行)》中关于都市型绿道绿廊的要求,措施如下:
1、根据《涞水县城总体规划(2006—2020)》,高易铁路绿道绿
廊宽度为50米。
2、高易铁路绿道绿廊除突出生态及防护作用外,应种植牡丹、 白三叶、千头椿、山桃等加以绿化,使景观富有层次。
3、高易铁路绿道绿廊设置2米宽的综合慢行道,并根据《河北省城镇绿道绿廊建设导则(试行)》完善绿道绿廊标识系统。
(二)二号线
二号线以魏村为核心,重点拒马河滨河风光线路,以及二号线张定线段的田园风光线路。二号线经过的居民点有:北西租村、魏村、墩台村、八里庄村。二号线辐射县城东北片区,全线总长25.17公里。
(三)三号线
三号线以北秋兰村为核心,重点打造南水北调干渠沿岸滨河风光线路,以及三号线涞东铺线路段的田园风光线路。三号线经过的居民点有:西水北村、下车亭村、西武山村、淮河村、丛西村、北秋兰村。三号线辐射县城西北片区,全线总长21.3公里。
(四)四号线
四号线以杨家庄村为核心,重点打造东明义路和胡东线沿线田园光线路。四号线经过的居民点有:杨家庄村、南丰村、司徒村、西武泉村。四号线辐射县城西南片区,全线总长14.6公里。
(五)五号线
五号线以史姑庄村为核心,重点拒马河沿岸的滨河风光线路。五号线经过的居民点有:南郭下村、史姑庄村。五号线辐射县城东南片区,全线总长9.1公里。
本次绿道绿廊规划都市型线路总长度为29.5公里,郊野型线路总长度为70.17公里。
第二十条 绿廊系统规划
1、本次绿廊绿道规划,利用县城和城乡之间的道路、河流等路线联系形成绿色廊道,将公园、农田、林区等大面积的绿色斑块串联起来,形成一个稳定的生态空间保护体系。
2、规划将1号线作为都市型绿道,其绿道绿廊控制宽度不小于20米,具体控制宽度详见涞水县绿廊绿道组成一览表。1号线规划设计应满足人的休闲游憩要求和营造景观的需要。绿道慢行道路缘线与城镇建设区域的单侧距离不宜低于10米。
3、规划将2号线、3号线、4号线、5号线规划为郊野型绿道,其绿廊绿道必须设置绿化保护带,每一侧的绿化保护带宽度不小于10m 。
第二十一条 植被推荐
(1)1号线
主线位于县城外围,主要依托县城防护绿化带建设,树种主要选择雪松、白蜡、馒头柳、油松、合欢、龙爪槐、樱花、五角枫、野牛草、碧桃、紫玉兰、白皮松、紫薇 、鸢尾、红枫、紫叶小檗、白玉兰、黄杨球、核桃等,除满足生态及防护作用外,应具有良好的景观效果,满足人们休闲游憩的需求。
(2)2号线、3号线、4号线、5号线
主要选择核桃、银杏、桧柏、云杉、金枝槐、月季、垂柳、牡丹、
枣树、柿树等树种。
第二十二条 水体廊道建设
1根据拒马河的天然走向进行区域绿道的规划设计,避免随意改变河流的自然形态,即不宜采用裁弯取直、渠化、固化等方式破坏河流的生态环境。
2 不宜在涞水县绿廊的河道水系中新建永久性的水工建筑物,包括混凝土坝、浆砌石坝、堆石坝、橡胶坝等。
3 应根据拒马河不同河段的功能,保证河流两侧缓冲带的宽度不小于100米,并且不得影响拒马河、拒马河的行洪安全。
4 应避免在河岸上修建新的道路。
第五章 慢行道规划设计
第二十三条 慢行道规划设计
1、1号线
1号线为都市型绿道绿廊,复兴路绿道绿廊、惠丰路绿道绿廊、高易铁路绿道绿廊采用步行道,其慢行道宽度为2米。
2、2号线、3号线、4号线、5号线
2号线、3号线、4号线、5号线为郊野型绿道绿廊,规划2号线、3号线采用自行车道,其慢行道宽度为1.5米;4号线、5号线为综合慢行道,其慢行道宽度为3米。
3、材料选择
慢行道在满足使用强度的基础上,规划采用环保生态自然软质透水性较好的铺装作为慢行道路面。
第六章 节点系统规划设计
第二十四条 节点规划
在本次规划中,1号线上包括:滨河公园、复兴公园、惠丰路公园、城西生产绿地、城南生产绿地、城北生产绿地、小型沿街绿化01、小型沿街绿化02、小型沿街绿化03、小型沿街绿化04、小型沿街绿化05、小型沿街绿化06、小型沿街绿化07、小型沿街绿化08等14处节点。
2号线上包括:魏村1处节点。
3号线上包括:北秋兰村和丛溪村2处节点。 4号线上包括:杨家庄村和西武泉村2处节点 5号线上包括:史姑庄村1处节点。
第七章 标识系统规划设计
第二十五条 涞水县绿道绿廊采用全省城镇绿道绿廊统一、规范的标识系统。
第二十六条 根据不同使用者,涞水县绿道绿廊标识系统可分为三类:驾驶员使用者、行人使用者、行人和驾驶员共用;标识系统主要功能:引导、解说、指示、命名、禁止、警示作用。
第二十七条 涞水县绿道绿廊标识系统在不同环境条件下,可使用单色表现,可根据需要严格按照比例调整大小。
第二十八条 涞水县绿道绿廊标识系统标识系统分为点阵分布和线性分布两种形式。点阵分布应用于涞水县都市型绿道绿廊线路中,设置数量相对较为密集。线性分布用于涞水县郊野型绿道绿廊线
路,可以沿路进行排列,设置数量相对较少。
第二十九条 行人用标识系统以人的水平视线为标准,以合理视觉距离与视角为参数;标识系统信息登载位置应在人的视觉舒适范围内,垂直高度约为1~4m。信息文字和图像大小和张挂状态应容易辨认且简明易懂。
第三十条 涞水县绿道绿廊标识系统设置应该以不占用绿道绿廊路面为原则。设置位置距离路缘石200mm 至1500mm ,视现场条件设置。
第三十一条 涞水县绿道绿廊各种标识牌一般应设置在游客行进方向道路右侧或分隔带上,牌面下缘至地面高度宜为1.8~2.5m。同一地点需设两种以上标识时,可合并安装在一根标识柱上,但最多不应超过四种,标识内容不应矛盾、重复。
第三十二条 同类标识牌设置间距不宜大于500m 。
第三十三条 标识应只显示名称、字号和标识,不得含有其他商业性宣传内容。
第三十四条 牌匾标识应保持整洁、美观、牢固安全、显亮设施功能完好。牌匾标识的字体应规范完整,字序应遵守国家规范的语言文字排列顺序。
第三十五条 各类标识设置
1、指示标识:设置在出入口1km 范围内和两条绿道绿廊交叉路口,以500m 为间距提前设置,指示出入口方向、位置、距离。
2、管理说明标识:提示绿道绿廊所执行的国家有关自然环境保
护、动植物保护、文物保护等法律规章, 明确受法律规章约束的区域和行为。
3、导向性标识:指示道路、设施、景点、建筑等目的地的方向、距离等,采用箭头加文字或图形的表现方式,在需要重点指示的信息源1km 范围内,以200~500m为间距提前设置。
4、安全警示性标识:包括安全警示、友情提示、公益提议等以及安全须知牌,应明示可能发生危险的地带、应采取的防护措施、需要使用者注意的事项。
5、服务设施标识:停车场、出入口、厕所、交通换乘点、餐饮店、电话亭、邮筒、医务室等场所设置标识。
6、信息墙:设置线主要发展节点处,提供区域信息服务,可作为引导、解说、指示功能的载体。
7、引导图:广域引导图是反映宏观区域的地块构成、交通主干道、地理信息和重要景区等信息的地图;区域引导图指通过文字、图形等标示以所处位置为中心,周边1km 的地理、旅游、交通等信息的地图。引导图设置位置有:出入口或附近、交叉路口。
8、信息条:提供终端信息服务,可作为解说、指示、命名、禁止、警示功能的载体,可与其他指示牌或设施组合设置。
9、景观介绍标识:在遗址资源、建筑、游乐设施以及其他人文景观区域,根据需要设置。
第八章 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规划设计
第三十六条 服务设施规划
涞水县绿道绿廊服务设施主要设置在发展节点处。 1、1号线
规划在滨河公园、复兴公园、惠丰路公园等3处主要发展节点处设置区域咨询处、医疗点、餐厅、垂钓点、公交乘换点、无障碍设施、休闲、自行车存放点、治安点、消防点等。
2、2号线
规划在魏村主要发展节点处设置区域咨询处、医疗点、餐厅、无障碍设施、休闲、自行车存放点、治安点、消防点、自行车存放点、乘换点等。
3、3号线
在北秋兰村主要发展节点处设置区域咨询处、医疗点、餐厅、公交乘换点、无障碍设施、休闲、自行车存放点、治安点、消防点等。
4、4号线
在杨家庄村和西武泉村主要发展节点处设置区域咨询处、医疗点、餐厅、无障碍设施、休闲、自行车存放点、治安点、消防点、自行车存放点、乘换点等。
5、5号线
在史姑庄村主要发展节点处设置区域咨询处、医疗点、餐厅、无障碍设施、休闲、自行车存放点、治安点、消防点等。
第三十七条 基础设施规划
涞水县绿道绿廊应设置的环境卫生设施有:垃圾箱、公共厕所、污水处理设施等。垃圾箱应在涞水县绿道沿线设置,并纳入附近城镇
的垃圾收集系统。垃圾箱应设置垃圾分类指示标志,2号线、3号线、4号线、5号线等4条郊野型绿道应选用生态环保材料,1号都市型绿道线路可增设流动厕所,2号线、3号线、4号线、5号线等4条郊野型绿道应选用生态环保厕所。都市型绿道的污水应直接纳入县城污水管道,郊野型绿道的污水应采用生态化的处理方式,尽量减少对绿道生态环境的影响。
第九章 近期建设规划
第三十八条 近期建设期限
涞水县绿道绿廊近期建设的期限为2013-2015年。 第三十九条 具体建设项目
近期共建设都市型绿道绿廊8条,其中主线长度10.9公里,支线长度8.2公里。近期共建设发展节点11个,建设绿廊面积共186.14公顷。
规划近期绿道绿廊及发展节点建设一览表
第四十条 近期投资估算
近期建设绿道绿廊共计投资9307万元。
涞水县近期建设绿道绿廊投资估算一览表
第十章 保障措施
第四十一条 加强组织领导 第四十二条 加强政策支持 第四十三条 完善技术导则 第四十四条 推行示范引导 第四十五条 强化检查督导 第四十六条 加强宣传发动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规划成果包括文本、图纸和说明书三部分。 第四十八条 本规划经涞水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各部门都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划的规定和要求。
第四十九条 规划由涞水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如因城市建设实践需要对本规划内容进行调整或修改,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目 录
第一章 规划总则 .................................................. 2
第二章 规划重点 .................................................. 4
第三章 城镇绿廊绿道分类及组成 .................................... 5
第四章 绿廊绿道系统规划设计 ...................................... 6
第五章 慢行道规划设计 ........................................... 10
第六章 节点系统规划设计 ......................................... 11
第七章 标识系统规划设计 ......................................... 11
第八章 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规划设计 ............................... 13
第九章 近期建设规划 ............................................. 15
第十章 保障措施 ................................................. 17
第十一章 附则 ................................................... 17
第一章 规划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目标,结合涞水县水系、道路、公园等规划建设涞水县绿道绿廊体系,从而创造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也为城镇内动物繁衍、迁徙提供绿色生态廊道。因此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法令等文件编制此规划。
第二条 规划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以人为本、改善环境、服务民生”的要求,推进全县绿道绿廊建设, 构建绿道绿廊网络,配套完善服务设施、标识等各项设施,深入发掘绿道绿廊的综合功能,建立绿道绿廊运营的长效机制,推动城镇和区域生态保护、生活休闲及经济一体化,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第三条 规划原则
坚持统一规划、统筹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因形就势、因陋见巧的原则;
坚持便捷服务、安全舒适、以人为本的原则;
坚持生态化、本土化、多样化的原则。
第四条 规划目标
到2020年,全县形成串联成网的线形绿色游憩空间和健身休闲慢行系统,生态环境和居民的生活品质得到明显改善。
第五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3、《县城绿地设计规范》(GB50420—2007)
4、《县城绿化条例》(国务院[1992]100号令)
5、《全国园林县城评选标准》(2004)
6、《县城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7、《县城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建设部(1993)784号文件;
8、《县城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
9、《县城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2002年112号令)
10、《县城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建设部2002年240号)
11、《县城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GJJ75—97) ;
12、《河北省县城规划条例》(2000)
1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城镇绿道绿廊建设导则(试行)》的通知 (冀建城〔2012〕48号)
14、《河北省县城绿地系统规划编制技术纲要》冀建城[1998]309号
15、《河北省园林县城标准》和《河北省园林县城评选办法》冀建城[2001]297号
16、《河北省城镇绿道绿廊规划设计指引(试行)》
17、《涞水县城总体规划》(2006—2020)
18、《涞水县城区系统规划》(2009—2020)
第六条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涞水县行政辖区范围,其中核心区为总体规划确定城市规划区的范围。
第七条 规划期限
确定本次绿廊绿道规划的规划期限为2013年—2020年,其中,近期为2013-2015年。
第二章 规划重点
第八条 推进城市绿道绿廊建设。
结合拒马河城区段的疏通改造,以及复兴路、惠丰路、高易铁路、县城环路两侧绿化带,以及滨河公园、复兴公园等城市公园的建设,完成涞水县城绿道绿廊建设,让绿道网更加贴近群众、服务民生。
第九条 推进社区绿道绿廊建设。
以张定线、胡东线、东明义路、庄南线、涞东铺线等交通干线绿化带为基础,完成涞水县社区绿道绿廊的建设。
第十条 贯通绿道连接线。
对绿道之间不能互连的区域(主要指绿道绿道通过居民点等大面积绿化比较困难的区域),可通过借道的形式设置绿道连接线,以便形成互联互通的绿道绿廊网络。
第十一条 建设城镇绿道绿廊的各项配套设施。
在发展节点处建设方便群众的游览设施服务点、管理设施服务点,配备环卫、安保、游憩、文教、体育等功能性设施,为游客提供信息咨询亭、租车、医疗、休闲、餐饮、安保、露营等综合服务区。
第十二条 设置城镇绿道绿廊统一标识。
在发展节点、以及绿道绿廊和其它道路交叉口处设置信息、指路、规章、警示、安全和教育等各类标志。
第十三条 建立城镇绿道绿廊的使用、维护和管理制度。
在加快涞水县绿道绿廊建设的同时,要建立绿道绿廊维护管理等工作。
第十四条 不断丰富城镇绿道绿廊的内涵和功能。
让城镇绿道绿廊更加贴近群众生活,充分发挥其综合功能和效益,逐步将城镇绿道绿廊网络真正建设成为集民生、环境、经济、生态于一体的标志性工程。
第三章 城镇绿廊绿道分类及组成
第十五条 绿廊绿道分类
规划将涞水县绿道绿廊可分城市、社区绿道绿廊2个层次。
第十六条 城镇绿廊绿道组成
规划将涞水县绿道绿廊分为郊野型和都市型,郊野型绿道绿廊控制范围宽度不小于100m ,都市型绿道绿廊控制范围宽度不小于20m 。
涞水县绿廊绿道组成一览表
第十七条 城市绿道绿廊类型
结合涞水县的地理环境现状,规划将涞水县绿廊绿道定义为交通
型的城市绿道绿廊。
第四章 绿廊绿道系统规划设计
第十八条 规划涞水县形成“一心、三带、四片区”的绿廊绿道系统结构 。
“一心”指涞水县城核心。
“三带”指拒马河沿岸滨河风光带、南水北调干渠沿岸滨河景观带和涞水县旅游线路沿线田园风光带。
“四片区”指围绕核心区,辐射全县范围的四个绿道环所组成的东北片区、东南片区、西北片区和西南片区。
第十九条 绿道选线
(一)一号线
一号线为都市型风光线路,主线在设计上突出一个“借”字,借助县城外围防护绿化带进行绿道绿廊建设,支线为县城内部的城市道路,主要在现有基础上进行改造。
主线:围绕县城外围防护绿化带,县城环路形成。依次经过滨河公园、小型沿街绿化用地07、小型沿街绿化用地06、小型沿街绿化用地04、城南生产绿地、城西生产绿地、城北生产绿地等7处发展节点,全线长19.2公里。
支线:包括复兴路、惠丰路、高易铁路,支线主要为改造型线路,支线全长10.3公里。
规划对复兴路和惠丰路在现有基础上进行绿化改造,以满足《河
北省城镇绿道绿廊建设导则(试行)》中关于都市型绿道绿廊的要求,措施如下:
1、在复兴路和惠丰路两侧设置20米的绿化景观带,使复兴路和惠丰路两侧的绿化带串联成线。复兴路绿道绿廊把复兴公园和小型沿街绿化用地01两个公园串联起来,形成一条丰富连续富于变化的景观带。惠丰路绿道绿廊把城北生产绿地、小型沿街绿化用地05、惠丰路公园、小型沿街绿化用地03四个公园串联起来,形成一条丰富连续富于变化的景观带。
2、现状复兴路和惠丰路两侧树种比较单一,缺乏层次感,景观效果较差。规划复兴路采用三块板的断面形式,规划机动车道两侧的分车带绿化以金叶女贞、紫叶小蘖为主,以樱花、银杏为辅,复兴路两侧的绿化带主要选用紫薇、红枫、月季等树种,以形成层次分明,低矮搭配的复兴路景观带。惠丰路采用一块板的断面形式。规划惠丰路两侧的绿化带主要选用白玉兰、紫花槐、月季、紫荆、牡丹等树种,在形成丰富景观的同时,使复兴路绿道绿廊与惠丰路绿道绿廊形成明显差异。
3、在复兴路和惠丰路两侧设置2米宽的步行道,并设置根据《河北省城镇绿道绿廊建设导则(试行)》完善绿道绿廊标识系统。
规划对高易铁路两侧设置50米宽的绿化景观带,以满足《河北省城镇绿道绿廊建设导则(试行)》中关于都市型绿道绿廊的要求,措施如下:
1、根据《涞水县城总体规划(2006—2020)》,高易铁路绿道绿
廊宽度为50米。
2、高易铁路绿道绿廊除突出生态及防护作用外,应种植牡丹、 白三叶、千头椿、山桃等加以绿化,使景观富有层次。
3、高易铁路绿道绿廊设置2米宽的综合慢行道,并根据《河北省城镇绿道绿廊建设导则(试行)》完善绿道绿廊标识系统。
(二)二号线
二号线以魏村为核心,重点拒马河滨河风光线路,以及二号线张定线段的田园风光线路。二号线经过的居民点有:北西租村、魏村、墩台村、八里庄村。二号线辐射县城东北片区,全线总长25.17公里。
(三)三号线
三号线以北秋兰村为核心,重点打造南水北调干渠沿岸滨河风光线路,以及三号线涞东铺线路段的田园风光线路。三号线经过的居民点有:西水北村、下车亭村、西武山村、淮河村、丛西村、北秋兰村。三号线辐射县城西北片区,全线总长21.3公里。
(四)四号线
四号线以杨家庄村为核心,重点打造东明义路和胡东线沿线田园光线路。四号线经过的居民点有:杨家庄村、南丰村、司徒村、西武泉村。四号线辐射县城西南片区,全线总长14.6公里。
(五)五号线
五号线以史姑庄村为核心,重点拒马河沿岸的滨河风光线路。五号线经过的居民点有:南郭下村、史姑庄村。五号线辐射县城东南片区,全线总长9.1公里。
本次绿道绿廊规划都市型线路总长度为29.5公里,郊野型线路总长度为70.17公里。
第二十条 绿廊系统规划
1、本次绿廊绿道规划,利用县城和城乡之间的道路、河流等路线联系形成绿色廊道,将公园、农田、林区等大面积的绿色斑块串联起来,形成一个稳定的生态空间保护体系。
2、规划将1号线作为都市型绿道,其绿道绿廊控制宽度不小于20米,具体控制宽度详见涞水县绿廊绿道组成一览表。1号线规划设计应满足人的休闲游憩要求和营造景观的需要。绿道慢行道路缘线与城镇建设区域的单侧距离不宜低于10米。
3、规划将2号线、3号线、4号线、5号线规划为郊野型绿道,其绿廊绿道必须设置绿化保护带,每一侧的绿化保护带宽度不小于10m 。
第二十一条 植被推荐
(1)1号线
主线位于县城外围,主要依托县城防护绿化带建设,树种主要选择雪松、白蜡、馒头柳、油松、合欢、龙爪槐、樱花、五角枫、野牛草、碧桃、紫玉兰、白皮松、紫薇 、鸢尾、红枫、紫叶小檗、白玉兰、黄杨球、核桃等,除满足生态及防护作用外,应具有良好的景观效果,满足人们休闲游憩的需求。
(2)2号线、3号线、4号线、5号线
主要选择核桃、银杏、桧柏、云杉、金枝槐、月季、垂柳、牡丹、
枣树、柿树等树种。
第二十二条 水体廊道建设
1根据拒马河的天然走向进行区域绿道的规划设计,避免随意改变河流的自然形态,即不宜采用裁弯取直、渠化、固化等方式破坏河流的生态环境。
2 不宜在涞水县绿廊的河道水系中新建永久性的水工建筑物,包括混凝土坝、浆砌石坝、堆石坝、橡胶坝等。
3 应根据拒马河不同河段的功能,保证河流两侧缓冲带的宽度不小于100米,并且不得影响拒马河、拒马河的行洪安全。
4 应避免在河岸上修建新的道路。
第五章 慢行道规划设计
第二十三条 慢行道规划设计
1、1号线
1号线为都市型绿道绿廊,复兴路绿道绿廊、惠丰路绿道绿廊、高易铁路绿道绿廊采用步行道,其慢行道宽度为2米。
2、2号线、3号线、4号线、5号线
2号线、3号线、4号线、5号线为郊野型绿道绿廊,规划2号线、3号线采用自行车道,其慢行道宽度为1.5米;4号线、5号线为综合慢行道,其慢行道宽度为3米。
3、材料选择
慢行道在满足使用强度的基础上,规划采用环保生态自然软质透水性较好的铺装作为慢行道路面。
第六章 节点系统规划设计
第二十四条 节点规划
在本次规划中,1号线上包括:滨河公园、复兴公园、惠丰路公园、城西生产绿地、城南生产绿地、城北生产绿地、小型沿街绿化01、小型沿街绿化02、小型沿街绿化03、小型沿街绿化04、小型沿街绿化05、小型沿街绿化06、小型沿街绿化07、小型沿街绿化08等14处节点。
2号线上包括:魏村1处节点。
3号线上包括:北秋兰村和丛溪村2处节点。 4号线上包括:杨家庄村和西武泉村2处节点 5号线上包括:史姑庄村1处节点。
第七章 标识系统规划设计
第二十五条 涞水县绿道绿廊采用全省城镇绿道绿廊统一、规范的标识系统。
第二十六条 根据不同使用者,涞水县绿道绿廊标识系统可分为三类:驾驶员使用者、行人使用者、行人和驾驶员共用;标识系统主要功能:引导、解说、指示、命名、禁止、警示作用。
第二十七条 涞水县绿道绿廊标识系统在不同环境条件下,可使用单色表现,可根据需要严格按照比例调整大小。
第二十八条 涞水县绿道绿廊标识系统标识系统分为点阵分布和线性分布两种形式。点阵分布应用于涞水县都市型绿道绿廊线路中,设置数量相对较为密集。线性分布用于涞水县郊野型绿道绿廊线
路,可以沿路进行排列,设置数量相对较少。
第二十九条 行人用标识系统以人的水平视线为标准,以合理视觉距离与视角为参数;标识系统信息登载位置应在人的视觉舒适范围内,垂直高度约为1~4m。信息文字和图像大小和张挂状态应容易辨认且简明易懂。
第三十条 涞水县绿道绿廊标识系统设置应该以不占用绿道绿廊路面为原则。设置位置距离路缘石200mm 至1500mm ,视现场条件设置。
第三十一条 涞水县绿道绿廊各种标识牌一般应设置在游客行进方向道路右侧或分隔带上,牌面下缘至地面高度宜为1.8~2.5m。同一地点需设两种以上标识时,可合并安装在一根标识柱上,但最多不应超过四种,标识内容不应矛盾、重复。
第三十二条 同类标识牌设置间距不宜大于500m 。
第三十三条 标识应只显示名称、字号和标识,不得含有其他商业性宣传内容。
第三十四条 牌匾标识应保持整洁、美观、牢固安全、显亮设施功能完好。牌匾标识的字体应规范完整,字序应遵守国家规范的语言文字排列顺序。
第三十五条 各类标识设置
1、指示标识:设置在出入口1km 范围内和两条绿道绿廊交叉路口,以500m 为间距提前设置,指示出入口方向、位置、距离。
2、管理说明标识:提示绿道绿廊所执行的国家有关自然环境保
护、动植物保护、文物保护等法律规章, 明确受法律规章约束的区域和行为。
3、导向性标识:指示道路、设施、景点、建筑等目的地的方向、距离等,采用箭头加文字或图形的表现方式,在需要重点指示的信息源1km 范围内,以200~500m为间距提前设置。
4、安全警示性标识:包括安全警示、友情提示、公益提议等以及安全须知牌,应明示可能发生危险的地带、应采取的防护措施、需要使用者注意的事项。
5、服务设施标识:停车场、出入口、厕所、交通换乘点、餐饮店、电话亭、邮筒、医务室等场所设置标识。
6、信息墙:设置线主要发展节点处,提供区域信息服务,可作为引导、解说、指示功能的载体。
7、引导图:广域引导图是反映宏观区域的地块构成、交通主干道、地理信息和重要景区等信息的地图;区域引导图指通过文字、图形等标示以所处位置为中心,周边1km 的地理、旅游、交通等信息的地图。引导图设置位置有:出入口或附近、交叉路口。
8、信息条:提供终端信息服务,可作为解说、指示、命名、禁止、警示功能的载体,可与其他指示牌或设施组合设置。
9、景观介绍标识:在遗址资源、建筑、游乐设施以及其他人文景观区域,根据需要设置。
第八章 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规划设计
第三十六条 服务设施规划
涞水县绿道绿廊服务设施主要设置在发展节点处。 1、1号线
规划在滨河公园、复兴公园、惠丰路公园等3处主要发展节点处设置区域咨询处、医疗点、餐厅、垂钓点、公交乘换点、无障碍设施、休闲、自行车存放点、治安点、消防点等。
2、2号线
规划在魏村主要发展节点处设置区域咨询处、医疗点、餐厅、无障碍设施、休闲、自行车存放点、治安点、消防点、自行车存放点、乘换点等。
3、3号线
在北秋兰村主要发展节点处设置区域咨询处、医疗点、餐厅、公交乘换点、无障碍设施、休闲、自行车存放点、治安点、消防点等。
4、4号线
在杨家庄村和西武泉村主要发展节点处设置区域咨询处、医疗点、餐厅、无障碍设施、休闲、自行车存放点、治安点、消防点、自行车存放点、乘换点等。
5、5号线
在史姑庄村主要发展节点处设置区域咨询处、医疗点、餐厅、无障碍设施、休闲、自行车存放点、治安点、消防点等。
第三十七条 基础设施规划
涞水县绿道绿廊应设置的环境卫生设施有:垃圾箱、公共厕所、污水处理设施等。垃圾箱应在涞水县绿道沿线设置,并纳入附近城镇
的垃圾收集系统。垃圾箱应设置垃圾分类指示标志,2号线、3号线、4号线、5号线等4条郊野型绿道应选用生态环保材料,1号都市型绿道线路可增设流动厕所,2号线、3号线、4号线、5号线等4条郊野型绿道应选用生态环保厕所。都市型绿道的污水应直接纳入县城污水管道,郊野型绿道的污水应采用生态化的处理方式,尽量减少对绿道生态环境的影响。
第九章 近期建设规划
第三十八条 近期建设期限
涞水县绿道绿廊近期建设的期限为2013-2015年。 第三十九条 具体建设项目
近期共建设都市型绿道绿廊8条,其中主线长度10.9公里,支线长度8.2公里。近期共建设发展节点11个,建设绿廊面积共186.14公顷。
规划近期绿道绿廊及发展节点建设一览表
第四十条 近期投资估算
近期建设绿道绿廊共计投资9307万元。
涞水县近期建设绿道绿廊投资估算一览表
第十章 保障措施
第四十一条 加强组织领导 第四十二条 加强政策支持 第四十三条 完善技术导则 第四十四条 推行示范引导 第四十五条 强化检查督导 第四十六条 加强宣传发动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规划成果包括文本、图纸和说明书三部分。 第四十八条 本规划经涞水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各部门都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划的规定和要求。
第四十九条 规划由涞水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如因城市建设实践需要对本规划内容进行调整或修改,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