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劳动事故案例汇编

典型劳动事故案例汇编

违章指挥监控失责 违规登杆触电摔伤 ……………………………… 1

作业未挂接地线 措施不严电击死 …………………………………… 3

未按规定接地线 违章蛮干电击死 …………………………………… 4

无视部令蛮干 措施不当触电 ………………………………………… 6

无人监护擅入高压分间 违章操作导致电击伤害 …………………… 9

违章指挥监控失责 违规登杆触电摔伤

事故时间: 2010年5月26日9时25分

事故地点:将军堡至滴台间电力贯通线

事故类别: 触电、摔伤

伤害程度: 重伤

事故概况: 5月26日8时10分,沈阳供电段抚顺供电车间供电3工区工长张某组织召开施工准备会,根据车间2010-03号停电作业工作票(调度命令:0348)安排,布置当日在将军堡至滴台间电力贯通线2号至97号电杆间进行故障查找障和线路检修作业。班组10人全部参加作业,1人驻站防护,其余人员负责登杆检修。按照分工,网电工高某(男,26岁)负责23至33号电杆检修作业。车间副主任黑某参加了会议,并负责本次施工监控。8时40分,作业人员乘电力抢修车从工区出发,8时55分到达将军堡至滴台间1号电杆。9时,工作许可人网电工彭某断开1号电杆上的变压器台沈东侧隔离开关。随后作业组成员依次被抢修车送达各自作业地点。9时20分,高某被送达23号支柱附近,9时25分,高某开始登脚扣攀爬电杆,爬到横担附近时,左手碰到未停电的10千伏高压电线,被电击伤后从杆上跌落到地面。此时98号电杆上隔离开关还未断开,贯通线路全线有电。高某跌下后大声呼救,9时30分,附近居民邱富和闻声赶来,高某让邱富和用自己的手机联系了彭某,并拔打了120急救电话。9时45分,抚顺市120急救车赶到现场,将高某送往抚顺市中心医院急救。医院初步诊断为:电击伤;高处坠落伤;左上肢坏死;髂部3度烧伤、软组织缺损;右肾挫裂伤;右侧气胸;胸4-5椎体压缩性骨折;创伤性湿肺;右腕浅二度烧伤,构成重伤。医院已对伤者左上肢实施了截肢手术,胸部烧伤进行了清创,目前伤者伤情稳定,没有生命危险。

原因分析:作业人员高某严重违反施工例会安全措施第六条“工作组员接到工作执行人电话命令后方可作业”规定,没接到工长可以开工的电话命令,盲目臆测贯通线已经断电,攀上电杆,造成先被高压电击伤,又从高处坠下摔伤,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主要原因。工长张某违反局《电力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则》中“电力施工作业要在彻底停电,安全措施全部采取完毕后,组员方可进入施工作业地点。”的规定,采取违规的作业组织方式,在作业准备阶段,未停电的情况下,便安排作业人员到达作业地点,在杆下等候作业开始通知,同时,工长张某违章参与作业,负责13个电杆的检修工作,严重阻碍了组织领导作用的发挥,违章指挥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现场监控干部失职失责。重点人员监控不到位,本次作业的监护人包春伟负责47至59号杆检修作业,无法将高某纳入监控范围内,不能对其作业行为进行有效监控。特别是高某任职时间不足

一年,近日又恋爱受挫,情绪不振,针对这些隐患,没有引起车间和班组的足够重视,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对关键人进行重点监控,是这起事故发生的又一重要原因。 教训措施:

1.开展劳动安全教育活动,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各项作业标准和安全规章,提高作业人员遵章守纪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进一步规范作业程序。电力线路检修作业,必须两端停电彻底、安全措施采取到位,且工作执行人下令开工后,作业人员方可进入作业地点。

3.严格执行《电力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则》及《电力作业防止人身伤害十项措施》规定,坚决落实电力施工作业安全监控制度,电力作业必须设置专人全程监控,安全监控人员不得从事其它工作。严禁单人作业。

4.为每名网电工配备一支高压小型检电笔、绝缘手套和辅助接地线,并确保他们正确使用,确保作业中的人身绝对安全。

5. 采取有效措施对关键人员进行重点监控。 作业前供电示意图

将军堡滴台

抚顺配由沈阳配向抚顺方向供电。沈阳配

作业计划停电方案示意图

将军堡滴台

抚顺配先断开1#隔开,再断开98#隔开,然后统一在2#、97#验电接地,最后开始作业。沈阳配

将军堡触电摔伤时供电示意图滴台

抚顺配沈阳配直接原因是:在断开1#隔开,而98#隔开未断开之前,处在23#杆的作业人员高龙在未接到任何开始作业信号的情况下,即自行登杆作业,因左手触及高压导线而触电并摔伤。

间接原因包括:施工负责人违章指挥、现场监控干部失职失责、重点人员监控不到位。

作业未挂接地线 措施不严电击亡

事故时间: 2006年11月2日8时10分

事故地点:天祝-富强堡下行线

事故类别:触电

伤害程度:死亡

事故概况:11月2日,天祝接触网工区按照计划在天富区间下行线进行锚段关节非支抬高调整及下锚补偿跳线加固工作。7时09分,作业组到达第一作业地点――天富下行85#-95#。按照供电调度下达的第366号停电作业命令,作业组在85#、95#支柱处接触线及回流线上装设好接地线(接触线地线接钢轨、回流线地线接大地)后,开始对87#-93#锚段关节抬高及补偿跳线进行调整及加固作业,7时50分作业结束。8时02分,轨道车和作业组成员到达第二个作业地点,对135#-141#锚段关节补偿跳线进行加固作业。8时10分,工长张某回头发现在141#支柱补偿装置处作业的刘某由安全带吊在接触网上,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抢救,并联系送往天祝县医院进,但抢救无效死亡。

原因分析:天祝网工区工作领导人违反《接触网安全工作规程》(铁运〔1999〕102号)第43条:“作业组在接到停电作业命令后须先验电接地,然后方可作业”和第45条“当验明确已停电后,须立即在作业地点的两端和与作业地点相连、可能来电的停电设备上装设接地线”及 《兰州供电段双线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检修作业办法(试行)》第16条“V形天窗检修回流线、跳线、架空地线时,必需在接触悬挂及上述线索上加挂接地线” 之规定。在作业地点两端供电线路上未装设接地线的情况下,蛮目安排作业人员上网检修作业,使刘某在跨越下锚绝缘子时,接触网感应电通过人体造成触电。

教训措施:

1.在进行接触网作业时,必须认真执行验电接地制度,严格按照《接触网安全工作规程》(铁运〔2007〕69号)第69条至77条的规定验电接地。

2.在双线电气化区段进行接触网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接触网安全工作规程》(铁运〔2007〕69号)第62条至65条的相关规定。在多个地点作业时,要分别装设接地线。作业时,作业组人员要始终处在地线保护范围之内。

3.停电作业时,作业人员(包括所持的机具、材料、零部件等)与周围带电设备的距离不得小于110kv为1500mm,25kv和35kv为1000mm,10kv及以下为700mm,防止绝缘距离不够造成电击伤。

天祝网工区“11.2”人身伤亡事故触电分析图

未按规定接地线 违章蛮干电击死

事故时间: 2008年7月29日7时10分

事故地点:甘草店车站

事故类别: 触电

伤害程度: 死亡

事故概况:7月29日,我段定西供电车间甘草店网工区按照批复的天窗计划,在甘草店车站上行线2#-42#间砍伐侵限树木。计划停电供电臂:夏官营变电所2#馈线、高崖变电所4#馈线(夏官营东分相-曲儿岔隧道西口分相)。6时41分,电调发布384#停电作业命令:“李家坪至甘草店、夏官营至甘草店(含)上行供电臂停电,允许甘草店网工区在甘草店车站砍伐树木”。6时44分,作业组分别在2#、42#设置接地线完毕后开始作业。作业分两个小组,第二小组由工作领导人张某带领曹某、赵某在2#-8#砍伐侵限树木。7时10分,当曹某使用高枝油锯砍伐6#-8#间树木时遭电击,作业组人员当即将其从现场送往甘草店镇医院进行抢救,7时40时抢救无效伤亡。

原因分析:1.未按规定设置接地线。当日作业组违反了《接触网安全工作规程》(铁运〔2007〕69号)第6章第65条之规定:V形天窗停电作业接地线“一般情况下,接触悬挂和附加导线及同杆架设的其他供电线路均需停电并接地。但若只在接触悬挂部分作业,不侵入附加导线及同杆架设的其他供电线路的安全距离时,附加悬挂及同杆架设的其他供电线路可不接地。”仅仅在接触网2#、42#支柱上设置了2组地线,未在同杆架设的供电线上按规定设置地线。当7时11分,下行线通过10649次列车时,感应电经

供电线-作业人员曹某身体-作业车框架-大地构成导电回路,造成电击伤亡。

2.工作领导人张某违章指挥。在附加导线(供电线)没有设置接地线的情况下,准许作业,违反《接触网安全工作规程》(铁运〔2007〕69号)第26条之规定“工作领导人在安排工作时,确认作业采取的安全措施正确完备,时刻在场监督作业组成员的作业安全。”

3.盲目开工作业。作业组成员在安全措施不完善的情况下,没有果断提出质疑,而是在工作领导人的指挥下进行不安全作业,违反《接触网安全工作规程》(铁运〔2007〕69号)第27条之规定“作业组成员对不安全和有疑问的命令,要及时果断地提出,坚持安全作业”。

教训措施:

1.加强感应电知识的学习培训,让每个职工懂得感应电的基本原理,掌握其特点、危害及防范措施,坚决杜绝感应电伤害事故发生。

2.严格按规定设置接地线。根据现场实际科学、正确确定接地线的位置和数量,并严格按工作票要求接地线,不能打任何折扣。

3.坚决落实“四会”制度和修前调查制度。每次作业前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进行修前调查,不仅要准确掌握设备现状,更要细致掌握作业安全控制措施,并严格按流程召开“四会”,突出重点,盯住关键,高质量地开好“四会”。

“7.29”事故发生区段供电示意图

“7.29”事故发生时作业环境示意图

“7.29”人身伤亡事故触电分析原理图

无视部令蛮干 措施不当触电

事故时间: 2005年8月22日14时35分

事故地点: 定西—景家店自闭贯通线11#杆

事故类别:触电

伤害程度: 重伤

事故概况: 8月22日,定西电力工区在定西至景家店自闭线11#-12#杆之间更换绝缘线,对08#-11#杆之间导线弛度进行调整。8时整,工长王某组织召开了分工会,对当日参加检修的人员进行了分工,工作执行人为车某,工作组员有10人。作业组有关人员到达现场后,工作执行人车某指派工作许可人陈某、梁某完成安全措施,拉开104#杆负荷开关,在13#、01#、09#杆处验明无电,各挂一组接地封线后准许开工作业。13时30分,完成11#至12#杆之间绝缘导线更换及紧线工作后,工长安排调整08#至11#杆间的导线弛度。由王某对09#杆瓷瓶绑扎线进行拆除,郑某对10#杆瓷瓶绑扎线进行拆除,然后由闫某、姜某在11#杆进行导线弛度调整。14时20分,闫某、姜某在11#杆完成两条边相的紧线工作后,由闫某继续紧中相导线,姜某则在11#杆北侧的横担上做边相弓子线。14时35分,在11#杆中相紧线过程中的瞬间出现弧光,姜某发出一声喊叫,并被电烧伤。工长王某急忙命令全部杆上人员停止作业,指派人将

01#杆上悬挂的地线取下,加挂在自闭线10#杆处,以便于救援11#杆上受伤的姜某。14时51分,在悬挂完10#杆接地封线后,自闭09#杆、10#杆接地封线中相再次放电,王某立即与定西牵引变电所联系,得知变电所2#馈线跳闸后,要求不能送电,立即安排11#杆上的阎某松开中相紧线葫芦,降低导线驰度,姜某在两名作业人员的帮助下爬下电杆。

原因分析:

1.盲目安排作业。定西电力工区在当日作业前没有进行详细的修前调查,不掌握作业线路穿越接触网馈线即盲目安排了这次弛度调整作业,为事故发生埋下了“祸端”。

2.错误签发作业票。作业票签发人对其职责不清,在没有充分掌握现场设备运行状况、安全措施不完备的情况下,错误签发了停电作业工作票,违反《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铁运〔1999〕103号)第2章第1节第13条“工作票签发人的责任是:确认工作的必要性;采取正确、完备的安全措施;正确指派各项工作人员”的规定。

3.未按规定办理安全措施。在作业区段内交叉跨越档线间垂直距离不足2.5米、不符合安全距离规定的情况下盲目进行作业,致使变电所至接触网的馈线向调整弛度时的自闭线放电,严重违反《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铁运〔1999〕103号)第2章第2节第23条 “停电作业的线路与其他带电线路交叉跨越安全距离不够时,应办理停电许可手续”和《兰州供电段关键点硬性规定》第20条规定“电力线路与接触网交叉跨越时,检修作业应与接触网天窗作业同时进行,并由接触网工区进行配合”的规定。

4.接地线设置不符合规定。09#杆基础是炉渣,特别干燥,接地电阻较大,而接地线人员未将09#杆处接地线按规定打入地下,严重违反了《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铁运〔1999〕103号)第44条“在线路上装设地线的接地棒(接地极)应打入地下,其深度不得少于0.6m”的规定,导致接地线未起到保护作用。

5.断开主导电回路时,未使用规范的短封线。作业人员在11#杆处拆除弓子线时,错误使用了不符合规定的铝绑线作为短封线,违反了《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铁运〔1999〕103号)第45条“接地线应用多股软铜线和专用线夹固定在导线上,导线截面积应符合短路电流要求,但不得小于25mm2,严禁使用其他导线代替”的规定,当变电所至接触网的馈线向自闭线放电时,作为短封线的铝绑线熔断,不仅使离11#杆最近的13#杆处地线未起到保护作用,而且熔断后搭到了姜某腿上,并通过姜某腿-横担(横担与拉线底座相连)-11#杆拉线至大地构成电流回路,致使姜某电伤。

教训措施:

1.作业前必须进行详细的修前调查,掌握设备的运行状态及周围环境,充分考虑

影响作业安全的主要危险源和危害因素,提前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2.停电检修线路与其他带电线路交叉,在检修时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与另一回带电线路间的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下表的规定,否则另一回线亦应停电并接地。

3.在进行电力作业装设接地线、短封线时必须严格执行《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铁运〔1999〕103号)第42条至第49条关于“接地封线”的相关规定。在进行有交叉跨越的线路上作业,悬挂接地封线必须严格执行以下规定:①停电线路在带电线路上方交叉,不松动导线时,

应在停电线路交叉档处挂一组;②停电线路在带电线路下方交叉,松动导线时,应在停电线路的交叉档处挂一组;③停电线路在带电线路上方交叉,松动导线时,应在停电线路交叉档内两侧,各挂接地线一组;④因停电线路撤换电杆或松动导线而停电的其他线路也应挂接地线。

4.涉及作业的所有人员应认真负责。严格执行《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铁运〔1999〕103号)第13条关于“工作票所列人员的条件和责任”的相关规定。

11#杆电流经过人体触电示意图

(拉线与横担相接触)

无人监护擅入定西电力工区“8.22”人身伤亡事故触电分析图 高压分间 违

章操作导致电击伤害

事故时间: 2007年8月2日

事故地点:水源牵引变电所231高压分间

事故类别: 触电

伤害程度:重伤

事故概况: 8月2日,水源牵引变电所依据检修计划对A相、B相电容相控系统进行清扫维护。9时12分,调度员龚某下达第263号调度命令。9时13分,值班员按照第263号命令断拉231、232、233、234小车后,拉开2311、2321、2331、2341隔离开关,9时30分完成倒闸作业。9时31分,调度员龚某下达第463号调度命令,批准水源牵引变电所第一种11号工作票,允许A相电容相控系统检修试验及清扫维护;9时33分,调度员龚某下达第464号调度命令,批准水源牵引变电所第一种12号工作票,允许B相电容相控系统检修试验及清扫维护。随后当班值班员邵某、助理值班员淮某均穿好绝缘靴、戴好安全帽,助理值班员淮某戴好绝缘手套准备办理安全措施。9时34分左右,助理值班员淮某在B相电容232开关高压分间内悬挂绝缘挡板,值班员邵某监护,所长李某现场安全监控。鉴于淮某是女同志,加之绝缘挡板比较重(1000×700×8mm),悬挂困难,临时变动由值班员邵某操作,所长李某监护(助理值班员淮某安全等级2级不符合监护要求),助理值班员淮某将绝缘手套交给值班员邵某进行操作,当绝缘挡板挂好后,值班员邵某在232高压分间向外走时,看到231高压分间有弧光,同时主变27.5KV母线202A开关跳闸。所内人员听见高压室有响声,迅速赶往高压室,看到助理值班员淮某已平躺在231分间右侧。值班员邵某将21B开关分下,将231小车拉出分间,挂上绝缘挡板后,组织所内人员及水源接触网工区职工将淮某抬出231分间,发现其神志清楚、呼吸畅通。之后将淮某送往甘肃省第一人民医院烧伤科治疗。

原因分析:1.当班助理值班员淮某在无监护人的情况下,擅自进入231高压分间,严重违反《牵引变电所安全工作规程》(铁运〔1999〕101号)第60条“禁止任何人在高压分间或防护栅内单独停留和作业”的规定,在关闭网栅门时左手与带电部位安全距离不够,静触头对网栅弧光放电,是造成淮某灼伤的主要原因。2.当班助理值班员淮某不按规定劳保着装、不戴绝缘手套,严重违反《牵引变电所安全工作规程》(铁运〔1999〕101号)第29条“用手动操作时操作人和监护人均必须穿绝缘靴,戴安全帽,同时操作人还要戴绝缘手套”的规定,是造成灼伤的次要原因。

教训措施:

1.在变电所的办理安全措施时,工作领导人、所长(或车间技术员、主管副主任)必须全过程盯控,与监护人员一起随时提醒操作人员与带电体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需要悬挂绝缘挡板的检修作业或清扫维护作业,在断拉小车并止滑后,不再悬挂绝缘挡板,及时锁闭高压分间,并悬挂“高压危险,禁止入内”标示牌;在推小车时,必须确认小车在断开位,在推小车过程中防止猛烈撞击,要平稳地将小车推入轨道。

2.供电调度员违反了对一个牵引变电所一次只能下达一个倒闸作业命令,即一个命令完成之前,不得发出另一个命令的规定。“8.2”事故中,调度员几乎同时向变电所下达了两个倒闸作业命令。同时,对每一张工作票,变电所值班员必须分别办理停电作业申请,一次只允许办理一张工作票。

3.严格变配电所钥匙的管理,变配电所在每一次倒闸作业结束后,必须立即锁闭高压分间门,防止有人误进高压分间。

4.严格按标准化作业程序作业。每次作业要认真执行“四会”制度,扎实开展预想预防,同时,在作业中对每个环节均必须执行标准化作业程序,确保作业人员安全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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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劳动事故案例汇编

违章指挥监控失责 违规登杆触电摔伤 ……………………………… 1

作业未挂接地线 措施不严电击死 …………………………………… 3

未按规定接地线 违章蛮干电击死 …………………………………… 4

无视部令蛮干 措施不当触电 ………………………………………… 6

无人监护擅入高压分间 违章操作导致电击伤害 …………………… 9

违章指挥监控失责 违规登杆触电摔伤

事故时间: 2010年5月26日9时25分

事故地点:将军堡至滴台间电力贯通线

事故类别: 触电、摔伤

伤害程度: 重伤

事故概况: 5月26日8时10分,沈阳供电段抚顺供电车间供电3工区工长张某组织召开施工准备会,根据车间2010-03号停电作业工作票(调度命令:0348)安排,布置当日在将军堡至滴台间电力贯通线2号至97号电杆间进行故障查找障和线路检修作业。班组10人全部参加作业,1人驻站防护,其余人员负责登杆检修。按照分工,网电工高某(男,26岁)负责23至33号电杆检修作业。车间副主任黑某参加了会议,并负责本次施工监控。8时40分,作业人员乘电力抢修车从工区出发,8时55分到达将军堡至滴台间1号电杆。9时,工作许可人网电工彭某断开1号电杆上的变压器台沈东侧隔离开关。随后作业组成员依次被抢修车送达各自作业地点。9时20分,高某被送达23号支柱附近,9时25分,高某开始登脚扣攀爬电杆,爬到横担附近时,左手碰到未停电的10千伏高压电线,被电击伤后从杆上跌落到地面。此时98号电杆上隔离开关还未断开,贯通线路全线有电。高某跌下后大声呼救,9时30分,附近居民邱富和闻声赶来,高某让邱富和用自己的手机联系了彭某,并拔打了120急救电话。9时45分,抚顺市120急救车赶到现场,将高某送往抚顺市中心医院急救。医院初步诊断为:电击伤;高处坠落伤;左上肢坏死;髂部3度烧伤、软组织缺损;右肾挫裂伤;右侧气胸;胸4-5椎体压缩性骨折;创伤性湿肺;右腕浅二度烧伤,构成重伤。医院已对伤者左上肢实施了截肢手术,胸部烧伤进行了清创,目前伤者伤情稳定,没有生命危险。

原因分析:作业人员高某严重违反施工例会安全措施第六条“工作组员接到工作执行人电话命令后方可作业”规定,没接到工长可以开工的电话命令,盲目臆测贯通线已经断电,攀上电杆,造成先被高压电击伤,又从高处坠下摔伤,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主要原因。工长张某违反局《电力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则》中“电力施工作业要在彻底停电,安全措施全部采取完毕后,组员方可进入施工作业地点。”的规定,采取违规的作业组织方式,在作业准备阶段,未停电的情况下,便安排作业人员到达作业地点,在杆下等候作业开始通知,同时,工长张某违章参与作业,负责13个电杆的检修工作,严重阻碍了组织领导作用的发挥,违章指挥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现场监控干部失职失责。重点人员监控不到位,本次作业的监护人包春伟负责47至59号杆检修作业,无法将高某纳入监控范围内,不能对其作业行为进行有效监控。特别是高某任职时间不足

一年,近日又恋爱受挫,情绪不振,针对这些隐患,没有引起车间和班组的足够重视,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对关键人进行重点监控,是这起事故发生的又一重要原因。 教训措施:

1.开展劳动安全教育活动,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各项作业标准和安全规章,提高作业人员遵章守纪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进一步规范作业程序。电力线路检修作业,必须两端停电彻底、安全措施采取到位,且工作执行人下令开工后,作业人员方可进入作业地点。

3.严格执行《电力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则》及《电力作业防止人身伤害十项措施》规定,坚决落实电力施工作业安全监控制度,电力作业必须设置专人全程监控,安全监控人员不得从事其它工作。严禁单人作业。

4.为每名网电工配备一支高压小型检电笔、绝缘手套和辅助接地线,并确保他们正确使用,确保作业中的人身绝对安全。

5. 采取有效措施对关键人员进行重点监控。 作业前供电示意图

将军堡滴台

抚顺配由沈阳配向抚顺方向供电。沈阳配

作业计划停电方案示意图

将军堡滴台

抚顺配先断开1#隔开,再断开98#隔开,然后统一在2#、97#验电接地,最后开始作业。沈阳配

将军堡触电摔伤时供电示意图滴台

抚顺配沈阳配直接原因是:在断开1#隔开,而98#隔开未断开之前,处在23#杆的作业人员高龙在未接到任何开始作业信号的情况下,即自行登杆作业,因左手触及高压导线而触电并摔伤。

间接原因包括:施工负责人违章指挥、现场监控干部失职失责、重点人员监控不到位。

作业未挂接地线 措施不严电击亡

事故时间: 2006年11月2日8时10分

事故地点:天祝-富强堡下行线

事故类别:触电

伤害程度:死亡

事故概况:11月2日,天祝接触网工区按照计划在天富区间下行线进行锚段关节非支抬高调整及下锚补偿跳线加固工作。7时09分,作业组到达第一作业地点――天富下行85#-95#。按照供电调度下达的第366号停电作业命令,作业组在85#、95#支柱处接触线及回流线上装设好接地线(接触线地线接钢轨、回流线地线接大地)后,开始对87#-93#锚段关节抬高及补偿跳线进行调整及加固作业,7时50分作业结束。8时02分,轨道车和作业组成员到达第二个作业地点,对135#-141#锚段关节补偿跳线进行加固作业。8时10分,工长张某回头发现在141#支柱补偿装置处作业的刘某由安全带吊在接触网上,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抢救,并联系送往天祝县医院进,但抢救无效死亡。

原因分析:天祝网工区工作领导人违反《接触网安全工作规程》(铁运〔1999〕102号)第43条:“作业组在接到停电作业命令后须先验电接地,然后方可作业”和第45条“当验明确已停电后,须立即在作业地点的两端和与作业地点相连、可能来电的停电设备上装设接地线”及 《兰州供电段双线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检修作业办法(试行)》第16条“V形天窗检修回流线、跳线、架空地线时,必需在接触悬挂及上述线索上加挂接地线” 之规定。在作业地点两端供电线路上未装设接地线的情况下,蛮目安排作业人员上网检修作业,使刘某在跨越下锚绝缘子时,接触网感应电通过人体造成触电。

教训措施:

1.在进行接触网作业时,必须认真执行验电接地制度,严格按照《接触网安全工作规程》(铁运〔2007〕69号)第69条至77条的规定验电接地。

2.在双线电气化区段进行接触网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接触网安全工作规程》(铁运〔2007〕69号)第62条至65条的相关规定。在多个地点作业时,要分别装设接地线。作业时,作业组人员要始终处在地线保护范围之内。

3.停电作业时,作业人员(包括所持的机具、材料、零部件等)与周围带电设备的距离不得小于110kv为1500mm,25kv和35kv为1000mm,10kv及以下为700mm,防止绝缘距离不够造成电击伤。

天祝网工区“11.2”人身伤亡事故触电分析图

未按规定接地线 违章蛮干电击死

事故时间: 2008年7月29日7时10分

事故地点:甘草店车站

事故类别: 触电

伤害程度: 死亡

事故概况:7月29日,我段定西供电车间甘草店网工区按照批复的天窗计划,在甘草店车站上行线2#-42#间砍伐侵限树木。计划停电供电臂:夏官营变电所2#馈线、高崖变电所4#馈线(夏官营东分相-曲儿岔隧道西口分相)。6时41分,电调发布384#停电作业命令:“李家坪至甘草店、夏官营至甘草店(含)上行供电臂停电,允许甘草店网工区在甘草店车站砍伐树木”。6时44分,作业组分别在2#、42#设置接地线完毕后开始作业。作业分两个小组,第二小组由工作领导人张某带领曹某、赵某在2#-8#砍伐侵限树木。7时10分,当曹某使用高枝油锯砍伐6#-8#间树木时遭电击,作业组人员当即将其从现场送往甘草店镇医院进行抢救,7时40时抢救无效伤亡。

原因分析:1.未按规定设置接地线。当日作业组违反了《接触网安全工作规程》(铁运〔2007〕69号)第6章第65条之规定:V形天窗停电作业接地线“一般情况下,接触悬挂和附加导线及同杆架设的其他供电线路均需停电并接地。但若只在接触悬挂部分作业,不侵入附加导线及同杆架设的其他供电线路的安全距离时,附加悬挂及同杆架设的其他供电线路可不接地。”仅仅在接触网2#、42#支柱上设置了2组地线,未在同杆架设的供电线上按规定设置地线。当7时11分,下行线通过10649次列车时,感应电经

供电线-作业人员曹某身体-作业车框架-大地构成导电回路,造成电击伤亡。

2.工作领导人张某违章指挥。在附加导线(供电线)没有设置接地线的情况下,准许作业,违反《接触网安全工作规程》(铁运〔2007〕69号)第26条之规定“工作领导人在安排工作时,确认作业采取的安全措施正确完备,时刻在场监督作业组成员的作业安全。”

3.盲目开工作业。作业组成员在安全措施不完善的情况下,没有果断提出质疑,而是在工作领导人的指挥下进行不安全作业,违反《接触网安全工作规程》(铁运〔2007〕69号)第27条之规定“作业组成员对不安全和有疑问的命令,要及时果断地提出,坚持安全作业”。

教训措施:

1.加强感应电知识的学习培训,让每个职工懂得感应电的基本原理,掌握其特点、危害及防范措施,坚决杜绝感应电伤害事故发生。

2.严格按规定设置接地线。根据现场实际科学、正确确定接地线的位置和数量,并严格按工作票要求接地线,不能打任何折扣。

3.坚决落实“四会”制度和修前调查制度。每次作业前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进行修前调查,不仅要准确掌握设备现状,更要细致掌握作业安全控制措施,并严格按流程召开“四会”,突出重点,盯住关键,高质量地开好“四会”。

“7.29”事故发生区段供电示意图

“7.29”事故发生时作业环境示意图

“7.29”人身伤亡事故触电分析原理图

无视部令蛮干 措施不当触电

事故时间: 2005年8月22日14时35分

事故地点: 定西—景家店自闭贯通线11#杆

事故类别:触电

伤害程度: 重伤

事故概况: 8月22日,定西电力工区在定西至景家店自闭线11#-12#杆之间更换绝缘线,对08#-11#杆之间导线弛度进行调整。8时整,工长王某组织召开了分工会,对当日参加检修的人员进行了分工,工作执行人为车某,工作组员有10人。作业组有关人员到达现场后,工作执行人车某指派工作许可人陈某、梁某完成安全措施,拉开104#杆负荷开关,在13#、01#、09#杆处验明无电,各挂一组接地封线后准许开工作业。13时30分,完成11#至12#杆之间绝缘导线更换及紧线工作后,工长安排调整08#至11#杆间的导线弛度。由王某对09#杆瓷瓶绑扎线进行拆除,郑某对10#杆瓷瓶绑扎线进行拆除,然后由闫某、姜某在11#杆进行导线弛度调整。14时20分,闫某、姜某在11#杆完成两条边相的紧线工作后,由闫某继续紧中相导线,姜某则在11#杆北侧的横担上做边相弓子线。14时35分,在11#杆中相紧线过程中的瞬间出现弧光,姜某发出一声喊叫,并被电烧伤。工长王某急忙命令全部杆上人员停止作业,指派人将

01#杆上悬挂的地线取下,加挂在自闭线10#杆处,以便于救援11#杆上受伤的姜某。14时51分,在悬挂完10#杆接地封线后,自闭09#杆、10#杆接地封线中相再次放电,王某立即与定西牵引变电所联系,得知变电所2#馈线跳闸后,要求不能送电,立即安排11#杆上的阎某松开中相紧线葫芦,降低导线驰度,姜某在两名作业人员的帮助下爬下电杆。

原因分析:

1.盲目安排作业。定西电力工区在当日作业前没有进行详细的修前调查,不掌握作业线路穿越接触网馈线即盲目安排了这次弛度调整作业,为事故发生埋下了“祸端”。

2.错误签发作业票。作业票签发人对其职责不清,在没有充分掌握现场设备运行状况、安全措施不完备的情况下,错误签发了停电作业工作票,违反《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铁运〔1999〕103号)第2章第1节第13条“工作票签发人的责任是:确认工作的必要性;采取正确、完备的安全措施;正确指派各项工作人员”的规定。

3.未按规定办理安全措施。在作业区段内交叉跨越档线间垂直距离不足2.5米、不符合安全距离规定的情况下盲目进行作业,致使变电所至接触网的馈线向调整弛度时的自闭线放电,严重违反《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铁运〔1999〕103号)第2章第2节第23条 “停电作业的线路与其他带电线路交叉跨越安全距离不够时,应办理停电许可手续”和《兰州供电段关键点硬性规定》第20条规定“电力线路与接触网交叉跨越时,检修作业应与接触网天窗作业同时进行,并由接触网工区进行配合”的规定。

4.接地线设置不符合规定。09#杆基础是炉渣,特别干燥,接地电阻较大,而接地线人员未将09#杆处接地线按规定打入地下,严重违反了《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铁运〔1999〕103号)第44条“在线路上装设地线的接地棒(接地极)应打入地下,其深度不得少于0.6m”的规定,导致接地线未起到保护作用。

5.断开主导电回路时,未使用规范的短封线。作业人员在11#杆处拆除弓子线时,错误使用了不符合规定的铝绑线作为短封线,违反了《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铁运〔1999〕103号)第45条“接地线应用多股软铜线和专用线夹固定在导线上,导线截面积应符合短路电流要求,但不得小于25mm2,严禁使用其他导线代替”的规定,当变电所至接触网的馈线向自闭线放电时,作为短封线的铝绑线熔断,不仅使离11#杆最近的13#杆处地线未起到保护作用,而且熔断后搭到了姜某腿上,并通过姜某腿-横担(横担与拉线底座相连)-11#杆拉线至大地构成电流回路,致使姜某电伤。

教训措施:

1.作业前必须进行详细的修前调查,掌握设备的运行状态及周围环境,充分考虑

影响作业安全的主要危险源和危害因素,提前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2.停电检修线路与其他带电线路交叉,在检修时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与另一回带电线路间的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下表的规定,否则另一回线亦应停电并接地。

3.在进行电力作业装设接地线、短封线时必须严格执行《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铁运〔1999〕103号)第42条至第49条关于“接地封线”的相关规定。在进行有交叉跨越的线路上作业,悬挂接地封线必须严格执行以下规定:①停电线路在带电线路上方交叉,不松动导线时,

应在停电线路交叉档处挂一组;②停电线路在带电线路下方交叉,松动导线时,应在停电线路的交叉档处挂一组;③停电线路在带电线路上方交叉,松动导线时,应在停电线路交叉档内两侧,各挂接地线一组;④因停电线路撤换电杆或松动导线而停电的其他线路也应挂接地线。

4.涉及作业的所有人员应认真负责。严格执行《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铁运〔1999〕103号)第13条关于“工作票所列人员的条件和责任”的相关规定。

11#杆电流经过人体触电示意图

(拉线与横担相接触)

无人监护擅入定西电力工区“8.22”人身伤亡事故触电分析图 高压分间 违

章操作导致电击伤害

事故时间: 2007年8月2日

事故地点:水源牵引变电所231高压分间

事故类别: 触电

伤害程度:重伤

事故概况: 8月2日,水源牵引变电所依据检修计划对A相、B相电容相控系统进行清扫维护。9时12分,调度员龚某下达第263号调度命令。9时13分,值班员按照第263号命令断拉231、232、233、234小车后,拉开2311、2321、2331、2341隔离开关,9时30分完成倒闸作业。9时31分,调度员龚某下达第463号调度命令,批准水源牵引变电所第一种11号工作票,允许A相电容相控系统检修试验及清扫维护;9时33分,调度员龚某下达第464号调度命令,批准水源牵引变电所第一种12号工作票,允许B相电容相控系统检修试验及清扫维护。随后当班值班员邵某、助理值班员淮某均穿好绝缘靴、戴好安全帽,助理值班员淮某戴好绝缘手套准备办理安全措施。9时34分左右,助理值班员淮某在B相电容232开关高压分间内悬挂绝缘挡板,值班员邵某监护,所长李某现场安全监控。鉴于淮某是女同志,加之绝缘挡板比较重(1000×700×8mm),悬挂困难,临时变动由值班员邵某操作,所长李某监护(助理值班员淮某安全等级2级不符合监护要求),助理值班员淮某将绝缘手套交给值班员邵某进行操作,当绝缘挡板挂好后,值班员邵某在232高压分间向外走时,看到231高压分间有弧光,同时主变27.5KV母线202A开关跳闸。所内人员听见高压室有响声,迅速赶往高压室,看到助理值班员淮某已平躺在231分间右侧。值班员邵某将21B开关分下,将231小车拉出分间,挂上绝缘挡板后,组织所内人员及水源接触网工区职工将淮某抬出231分间,发现其神志清楚、呼吸畅通。之后将淮某送往甘肃省第一人民医院烧伤科治疗。

原因分析:1.当班助理值班员淮某在无监护人的情况下,擅自进入231高压分间,严重违反《牵引变电所安全工作规程》(铁运〔1999〕101号)第60条“禁止任何人在高压分间或防护栅内单独停留和作业”的规定,在关闭网栅门时左手与带电部位安全距离不够,静触头对网栅弧光放电,是造成淮某灼伤的主要原因。2.当班助理值班员淮某不按规定劳保着装、不戴绝缘手套,严重违反《牵引变电所安全工作规程》(铁运〔1999〕101号)第29条“用手动操作时操作人和监护人均必须穿绝缘靴,戴安全帽,同时操作人还要戴绝缘手套”的规定,是造成灼伤的次要原因。

教训措施:

1.在变电所的办理安全措施时,工作领导人、所长(或车间技术员、主管副主任)必须全过程盯控,与监护人员一起随时提醒操作人员与带电体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需要悬挂绝缘挡板的检修作业或清扫维护作业,在断拉小车并止滑后,不再悬挂绝缘挡板,及时锁闭高压分间,并悬挂“高压危险,禁止入内”标示牌;在推小车时,必须确认小车在断开位,在推小车过程中防止猛烈撞击,要平稳地将小车推入轨道。

2.供电调度员违反了对一个牵引变电所一次只能下达一个倒闸作业命令,即一个命令完成之前,不得发出另一个命令的规定。“8.2”事故中,调度员几乎同时向变电所下达了两个倒闸作业命令。同时,对每一张工作票,变电所值班员必须分别办理停电作业申请,一次只允许办理一张工作票。

3.严格变配电所钥匙的管理,变配电所在每一次倒闸作业结束后,必须立即锁闭高压分间门,防止有人误进高压分间。

4.严格按标准化作业程序作业。每次作业要认真执行“四会”制度,扎实开展预想预防,同时,在作业中对每个环节均必须执行标准化作业程序,确保作业人员安全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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