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商品进销存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专卖店(连锁店、加盟店)商品的进销存管理,实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的管理目标,特制定此制度。公司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一、建帐
1、新店铺货后三天内店长必须在店铺建立台帐,公司财务人员同步建立对应的大帐。
2、建立新帐前,必须对商品进行盘点,以盘点实数作为建帐的基础资料,要做到准确无误。
二、销帐
3、店长和收银员必须作到当天的进货和销货必须当天做帐,作到日清日结,不得累计,每周做一次合计。遇到店长或收银员请假的情况,由公司安排代理人。
4、所有销帐工作必须认真细致,销完后进行复核,以免出现不必要的笔误。店长必须整理收集好所有商品进销存的原始凭证(出货单、调货单、退货单、销售小票、上月盘点表),不得丢失。一旦丢失,立即上报公司,造成损失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店长每周一下午至公司开会时必须将上一周的销售报表(包括电子文档)和销售小票交至财务部门,财务人员在一周内完成销帐,包括相关查询。销售报表和小票必须按表格规范填写清晰,无错字错码,一旦有不规范和填写错误的情况发生,将视为违章,并接受相应处罚。
三、盘点
6、各店货品盘点分为日盘,月盘。日盘总数即每天早晚班导购交接班时对货品进行总数盘点,双方一致确认后在交接本上签字。月盘即每月由财务人员对店铺进行盘点,月盘时必须对明细帐。
7、月盘前,各店应对柜台上出现的混签、丢签商品进行清理,凡是不规范的不能盘点入帐,应办理退货手续,并对有关人员作相应处理。
8、月盘点时间和盘点人员由财务部决定,尽量避开客流量较大的时间段,当销售与盘点发生矛盾时,应以销售为中心,为顾客做好服务,盘点工作可另行择时进行。
9、盘点表一式三份(财务、综合管理部、店长各执一份),盘点结束后,店长与盘点人员分别签字确认,当月盘点表必须归档保存,以备下月续查。
四、对帐
10、盘点结束后,应立即进行帐帐核对,帐实核对。对于出现的问题,必须立即查清,并由核查人员形成书面报告,上报财务部门和主管领导。对于问题严重的,由公司研究作相应处理。
五、库存管理
11、各店库存管理必须做到:
①分类存储集中管理,提高销售时的找货速度。
②产品包装袋要完整无破损,对破损的袋子及时更换,防止因破袋而发生乱签。 ③不同规格大小的产品必须放在相应大小的包装袋中,防止商品损坏。
④各店的库存指标由公司统筹确定,正常售卖季不能超过指标;在节日旺季,库存量可以超过指标,但幅度不能超过30%。各店库存指标由营销部做详细规定。
⑤销售人员佩戴产品促进销售只限于在专柜或专卖店现场,每件产品的佩戴时间不要超过7天,尽量减少磨损,保证产品光亮如新。
六、奖罚条例
12、处罚
①销售报表和小票填写不规范,有错字错码(店长罚款30元;导购10元)
②丢失原始凭证:出货单、调(退)货单、小票、上月盘点表(店长罚款100元) ③每月每店混签、丢签超过3次(店长罚款80元;导购30元)
④店长无故拖延盘点核查时间(罚款50元、并警告一次)
⑤凡私收现金(罚款200,辞退),但遇特殊情况,必须立即报告财务部,由财务部门作好安排。
⑥专卖店随意打折赚取差价或私卖本公司以外产品(扣罚当月薪资奖金,辞退) ⑦库存储放未按规范操作,管理混乱(店长罚款80元、导购30元)
⑧库存品包装袋破损或袋子使用规格不合理导致商品损坏(店长罚款100元)
⑨单款未发生销售的产品超过5件以上,未在3个月内调回(店长罚款100元)
⑩商品陈列和正常售卖中造成的非质量问题商品至残,每月至残率超过0.2%(店长罚款200元、导购罚款100元)
13、奖励
①连续三个月以上帐目清晰,帐与帐、帐与物相符,无混签、丢签,奖励店长100元、导购50元,每3个月评审一次。
②财务人员稽查时, 库存储放管理产品陈列规范,无破袋和乱签,连续三月。奖励店长100
元。
③全年帐务管理清晰,未发生处罚事件的店铺,将获得最佳管理奖,奖金由总经理决定,不限名额。
七、其他
14、本制度发布、解释、修改权属公司财务部。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财务部 2007-12-22
店铺商品进销存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专卖店(连锁店、加盟店)商品的进销存管理,实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的管理目标,特制定此制度。公司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一、建帐
1、新店铺货后三天内店长必须在店铺建立台帐,公司财务人员同步建立对应的大帐。
2、建立新帐前,必须对商品进行盘点,以盘点实数作为建帐的基础资料,要做到准确无误。
二、销帐
3、店长和收银员必须作到当天的进货和销货必须当天做帐,作到日清日结,不得累计,每周做一次合计。遇到店长或收银员请假的情况,由公司安排代理人。
4、所有销帐工作必须认真细致,销完后进行复核,以免出现不必要的笔误。店长必须整理收集好所有商品进销存的原始凭证(出货单、调货单、退货单、销售小票、上月盘点表),不得丢失。一旦丢失,立即上报公司,造成损失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店长每周一下午至公司开会时必须将上一周的销售报表(包括电子文档)和销售小票交至财务部门,财务人员在一周内完成销帐,包括相关查询。销售报表和小票必须按表格规范填写清晰,无错字错码,一旦有不规范和填写错误的情况发生,将视为违章,并接受相应处罚。
三、盘点
6、各店货品盘点分为日盘,月盘。日盘总数即每天早晚班导购交接班时对货品进行总数盘点,双方一致确认后在交接本上签字。月盘即每月由财务人员对店铺进行盘点,月盘时必须对明细帐。
7、月盘前,各店应对柜台上出现的混签、丢签商品进行清理,凡是不规范的不能盘点入帐,应办理退货手续,并对有关人员作相应处理。
8、月盘点时间和盘点人员由财务部决定,尽量避开客流量较大的时间段,当销售与盘点发生矛盾时,应以销售为中心,为顾客做好服务,盘点工作可另行择时进行。
9、盘点表一式三份(财务、综合管理部、店长各执一份),盘点结束后,店长与盘点人员分别签字确认,当月盘点表必须归档保存,以备下月续查。
四、对帐
10、盘点结束后,应立即进行帐帐核对,帐实核对。对于出现的问题,必须立即查清,并由核查人员形成书面报告,上报财务部门和主管领导。对于问题严重的,由公司研究作相应处理。
五、库存管理
11、各店库存管理必须做到:
①分类存储集中管理,提高销售时的找货速度。
②产品包装袋要完整无破损,对破损的袋子及时更换,防止因破袋而发生乱签。 ③不同规格大小的产品必须放在相应大小的包装袋中,防止商品损坏。
④各店的库存指标由公司统筹确定,正常售卖季不能超过指标;在节日旺季,库存量可以超过指标,但幅度不能超过30%。各店库存指标由营销部做详细规定。
⑤销售人员佩戴产品促进销售只限于在专柜或专卖店现场,每件产品的佩戴时间不要超过7天,尽量减少磨损,保证产品光亮如新。
六、奖罚条例
12、处罚
①销售报表和小票填写不规范,有错字错码(店长罚款30元;导购10元)
②丢失原始凭证:出货单、调(退)货单、小票、上月盘点表(店长罚款100元) ③每月每店混签、丢签超过3次(店长罚款80元;导购30元)
④店长无故拖延盘点核查时间(罚款50元、并警告一次)
⑤凡私收现金(罚款200,辞退),但遇特殊情况,必须立即报告财务部,由财务部门作好安排。
⑥专卖店随意打折赚取差价或私卖本公司以外产品(扣罚当月薪资奖金,辞退) ⑦库存储放未按规范操作,管理混乱(店长罚款80元、导购30元)
⑧库存品包装袋破损或袋子使用规格不合理导致商品损坏(店长罚款100元)
⑨单款未发生销售的产品超过5件以上,未在3个月内调回(店长罚款100元)
⑩商品陈列和正常售卖中造成的非质量问题商品至残,每月至残率超过0.2%(店长罚款200元、导购罚款100元)
13、奖励
①连续三个月以上帐目清晰,帐与帐、帐与物相符,无混签、丢签,奖励店长100元、导购50元,每3个月评审一次。
②财务人员稽查时, 库存储放管理产品陈列规范,无破袋和乱签,连续三月。奖励店长100
元。
③全年帐务管理清晰,未发生处罚事件的店铺,将获得最佳管理奖,奖金由总经理决定,不限名额。
七、其他
14、本制度发布、解释、修改权属公司财务部。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财务部 2007-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