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背景下公平正义问题浅析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背景下公平正义问题浅析

2012级 于 媛

学 号:s[1**********]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研究

摘 要: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必须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从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明确提出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到党的十七大提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再到十八大中提出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倡导平等、公正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了我们党对公平正义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不断深化,体现了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内涵的丰富和发展。面对当前中国社会公平正义的缺失带来的影响,要推进公平正义的社会实践,实现社会和谐有序,协调发展,必须重视公平正义的紧迫性,提出应树立科学的公平观,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才能有效遏制收入分配差距,釆取制度建设、完善社会保障、教育宣传等措施和手段,积极找到实现公平正义的对策和途径。

关键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平正义,和谐,以人为本

一、公平正义理论的概述

在新时期新阶段,对公平正义的概念进行定义并分析其基本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背景下公平正义问题研究的出发点,以下从不同角度分析了公平正义的内涵,进而分析了公平正义的基本特征以及公平正义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要作用。

1.1公平正义的科学内涵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背景和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中,新时期、新阶段公平正义的科学内涵是,在现代社会,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认识日益取得了共识,根据人们从事各项活动的权利、机遇、过程、结果来分析,认为公平正义主要体现在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和分配公平这四个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方面。权利公平意味着人们在社会权利上的公平,每个社会主体的生存,发展,劳动,受教育等机会是

平等的,就是赋予人们平等的参与经济社会活动的权利。机会公平提供了人们参与社会活动能满足不同层次的需要。规则公平则用相同的制度和规则平等的保障和约束着每一个人的经济社会活动,体现着过程的公平,最终通过对每个社会主体的收入分配合理实现了结果的公平。分配公平是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要合法和合理。这几方面的公平任何一个方面出了问题都会影响其他方面公平的实现,他们是相互联系的。

1.2公平正义的历史演变

马克思恩格斯的公平观主要倡导在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下才是真正的自由和平等,主要观点就是揭示资本主义的剥削制度,寻求全人类的解放。马克思恩格斯在有些文献资料中关于公平正义思想论述的基本问题包括以下几点:其一,马克思恩格斯公平正义的基本理念就是人人共享,普遍受益。就是消除差别、消灭剥削,实现人人平等,获得人类的自由和解放。其二,马克思恩格斯不赞成"永恒公平"的说法,他们认为公平是具体和历史的,随着时代的发展,公平随着特定经济关系的变化而变化,所以永恒公平是不存在。同时他们认按劳分配也不能确保绝对公平,因为一定的经济基础和经济关系使得平等就是一把衡量的标尺,对于不同的劳动者就有不平等的对待。其三,马克思恩格斯公平观的实质就是揭示资产阶级自由平等的虚伪性,资本主义生产力的不发达使劳资之间永远都处于不平等的地位,剥削制度的存在使劳动者在经济上受压迫,被资产阶级无偿占有生产资料,这样人的基本权利得不到维护和保障。其四,马克思恩格斯非常重视人的平等、自由问题。马克思指出,人类与生俱来在贡献劳动成果的同时就有被人尊重的权利,对于现代意义上的平等理念,恩格斯这样认为,每个人或一个国家的一切公民,或是一个社会的成员,都应当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马克思恩格斯对自由观念特别重视,人应该成为自然界和社会自由的人。其四,在社会财富上如何进行分配,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阐述的共产主义社会不同发展阶段应当采取不同的分配,即按劳分配和按需分配两种分配形式,这样才能更好地体现公平正义。

1.3公平正义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地位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必须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十八大报告中胡锦涛同志指出: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要在全体人民共同奋斗、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

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这是对新世纪新阶段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验的深刻总结,也是对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目标作出的新部署。

二、当代中国不公平正义的现状分析

2.1不公平正义现象的表现

改革开放的30多年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中,我国综合国力不断增强,国际地位也明显提高,经济发展迅速,社会不断进步,但是一些社会问题亟待解决,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在资本主义社会,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社会不公平的真正根源是资本主义私有制度,因为在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拥有生产资料所有权的资本家利用经济实力去剥削没有生产资料的阶级,这种生产资料占有上的不平等是社会不公平正义的根本原因。然而在社会主义社会,伴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正经历着巨大的改革和转型,社会发展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领域明显滞后,也存在着不可避免的不公平正义的现象。

2.2不公平正义现象的影响

不可否认的是,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背景下不公平正义现象的出现己经对社会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在经济上削弱了又好又快的发展,主要表现为收入分配不公平对经济运行、社会稳定、人们的文化价值观念都产生了冲击,形成负面影响;政治上不能更好的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主要表现在政治选举权、参与权、表达权等不公平;文化上出现道德素质下降的情况,主要表现在教育的不公正、就业的不公平等,最终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和谐社会的建构以及更好的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2.3不公平正义现象的原因分析

首先,制度建设的不完善导致不公平正义现象。市场经济体制的局限性导致收入分配不均。由于经济体制的缺陷、民主制度的不健全、法律制度的缺乏、分配制度的不合理,都会造成不公平正义现象的出现。市场经济体制不断深入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它本身透露出的职能不完善和缺陷的问题逐渐显现出来,改革开放时期我国采取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思想,调动人民群众积极性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弊端,这些人不是通过劳动或者正当途径致富的;民主制度的不健全削弱了人民的民主权利.我国的民主制度还不

健全和完善,它在实现一定范围的政治自由和保障形式上政治平等还是不公平的。共产党自觉和依法接受群众的监督还没能体现出来,这就限制了民众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物的能力。此外,我国基层直选制度仍然很不完善,没有明确的自主体制和职能,存在着严重的官办和行政特征,不能保障选举的公正性,也就制约了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权利。腐败现象和官僚主义作风仍然存在,政府官员利用手中的权利欺骗和行贿受贿,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的机制还不能有效的利用;法律制度不健全造成公平正义的法治基础薄弱。维护人民权益和实现公平正义需要法律制度的完善,我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都需要运用法律的手段维护社会治安和解决纠纷,由于我国的法治思想还不健全,有些法治理念、体制和程序上缺少细则,规范性的文件也不公开,使得我国的立法工作只停留在理论层面,法律体系的不健全不能应付社会出现的各种新情况和新问题,同时,法规的不完善,都会造成执法者轻视法治,被执法者质疑法治的合理性。只有建立完善的社会法,才能保护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体的利益。

其次,效率与公平关系的偏失导致不公平正义现象。改革开放前,传统的经济体制是重视公平的力量把效率放在了次要的位置上从而忽视了效率的提高,最终形成了平均主义的盛行,导致工资分配关系的混乱,影响了劳动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忽略了经济效率的提高和普遍的贫穷。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强调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分配公平,把效率与公平相统一起来,因此两者的关系成为人们必须正视和处理的,我党必须抛弃和批判"绝对平均主义",提出了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所要求的公平,不是那种普遍贫穷的、平均主义的收入"公平",而是走向共同富裕的分配公平,不能片面强调效率而忽视了公平,发展生产,提高效率的目的,就是要增加社会财富,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如果在执行中突出效率的优先而忽略了公平的兼顾,必然走向贫富分化的极端,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更多的流向了富裕阶层,这与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背道而驰的。这就使改革前的平均主义走向贫富差距拉大的状态,对公平观念的思想歪曲,动摇了人们追求公平正义的道德主题。

最后,转型时期政府政策的倾斜导致不公平正义现象。转型时期政府关于区域政策和农民非公平政策待遇导致的不平等竞争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利益分配的差距。我国的区域政策不公平主要体现在政府首先了加大了沿海地区的投资力度,而且对外开放也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这样中西部地区的发展明显就落后沿海地区的发展,造成了区域差距越来越大,区域矛盾与摩擦也日益加剧。其次是农民受到的非公平政策待遇,政府为了适应改革幵放的需要,实行了城乡分割管理的体制。在基本生活方面、收入分配、劳动

就业制度和社会保障都是城市要明显优于农村,导致了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此外,政府对垄断行业及国有企业的保护和政策更优惠,这些企业在市场、资源、资金和政策上占有很大的优势和特权,从而能够获得很高的利润。同时这些行业和企业的高层领导人员在收入分配过程中也比普通员工的薪酬更高一些,从而导致了个人收入差距的扩大。

三、实现公平正义的对策和途径

胡锦涛同志在十八大报告中强调,必须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十八大报告不仅提及社会的公平正义,还提出推动经济、教育、分配、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公平,亦明确提出共产党人要做 “公平正义的维护者”,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有其广泛的内涵,涵盖经济领域、政治领域、社会领域及文化领域各个方面。

3.1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观

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构建社会和谐的过程中,我们必须树立辩证的公平正义观,不仅要认识到现阶段社会中存在着一些不公平正义的问题是很正常的,正是因为有矛盾的存在,才能够使我们发现问题,分析问题,积极寻找方法和对策,从而促进事物的发展;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经济体制或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中,公平观主要表现占统治地位的公平观或者说在制度和体制中所体现出的公平观,能够为多数人接受的公平观,不同时期的公平也都是不同的。要实现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就应该为其创造良好的氛围和条件,在理念,制虔、政策上培育社会成员正确对待和认同社会客观存在的差异性。树立辩证的公平正义观,不仅使每个社会成员认识到社会的现状,公平正义是人们物质和精神上的幸福与满足感,维护经济公平的同时还要体现机会和收入分配的合理性,所以还应看到社会差别的存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都还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社会不公平现象,认识现状和差别对社会健康发展都是有益的,我们要努力的把握机会,创造更加美好和谐的公平正义的社会。应该用辩证的视野去为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呐喊,倡导普遍的社会宽容、妥协用来增加社会的满意度和幸福感,使社会成员享受有劳有得的公平正义感。

3.2制度建设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根本出路

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不仅需要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构建和谐社会为其提供思想道德基础,更需要刚性的制度保障。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是社会公平正义,要根本保证社会公共正义需要制度建设的维护。离开健全的制度,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会遇到各种阻碍,必须加紧建设有利用价值的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以经济为基础,政治为依托,社会为补充的制度建设来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并具有一定的影响作用,让公民意识到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是他们的责任。

3.3深化公民意识教育是增强公平正义的有效途径

目前,中国公平正义缺失的问题己经成为社会共同关注的焦点,因此实现和维护公平正义思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教育和宣传工作非常重要,首先,公民意识教育就是让公民认识到自己的权利意识和公平正义意识的教育,我们要教育和引导广大人民更新观念,充满正义感的精神支柱和精神力量的形成会促进全社会普遍树立起公平的现代公民意识,必须要摒弃那些狭隘的公平正义思想,尤其是传统文化中的等级观念和特权思想,阻碍了社会公平、平等思想的成长教育,我们要扬长补短,因为积极地优秀的传统道德文化观念秉着公平正义的思想给我们提供了精神支柱。要深化公平正义意识的教育和宣传,从个体公民向社会公民的转变,通过家庭、学校、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方面,宣传公平观念和道德要求,树立以公平正义为核心的社会主义价值体系。

其次,树立公平正义理念从法制,道德和核心价值体系三个方面来入手,加强公民的法制教育,用法律的手段规范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权利,体现人人平等的思想,培养正确的权利和义务观念,在你付出和贡献的同时也要得到相应的回报,通过法律的途径可以保护公民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实现自由平等。强化公民的道德教育,努力提高公民的德治,以道德的说服力和感召力让社会成员自觉的提高思想和道德觉悟,做个有正义感的公民。任何社会都会有自己的思想观念让人们形成强有力的精神力量,那就是加强公民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教育,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为目标,培养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的价值体系,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共同富裕的奋斗目标和社会公平正义的理念相结合,实现民主平等,公平正义的美好社会。

十八大报告指出:公平正义是人类的永恒追求。一部人类文明史,就是人们不懈维护和促进公平正义的历史。社会主义就是在反对不平等、不公正的社会制度和社会秩序

的斗争中形成、发展起来的,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没有公平正义,就没有社会主义;坚持社会主义,必然追求公平正义。马克思主义不仅把公平正义作为最高诉求,而且揭示了促进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现实途径。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探索、坚持和发展,本身就包括对科学社会主义公平正义观的理论丰富和实践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背景下公平正义问题浅析

2012级 于 媛

学 号:s[1**********]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研究

摘 要: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必须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从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明确提出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到党的十七大提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再到十八大中提出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倡导平等、公正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了我们党对公平正义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不断深化,体现了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内涵的丰富和发展。面对当前中国社会公平正义的缺失带来的影响,要推进公平正义的社会实践,实现社会和谐有序,协调发展,必须重视公平正义的紧迫性,提出应树立科学的公平观,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才能有效遏制收入分配差距,釆取制度建设、完善社会保障、教育宣传等措施和手段,积极找到实现公平正义的对策和途径。

关键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平正义,和谐,以人为本

一、公平正义理论的概述

在新时期新阶段,对公平正义的概念进行定义并分析其基本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背景下公平正义问题研究的出发点,以下从不同角度分析了公平正义的内涵,进而分析了公平正义的基本特征以及公平正义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要作用。

1.1公平正义的科学内涵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背景和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中,新时期、新阶段公平正义的科学内涵是,在现代社会,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认识日益取得了共识,根据人们从事各项活动的权利、机遇、过程、结果来分析,认为公平正义主要体现在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和分配公平这四个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方面。权利公平意味着人们在社会权利上的公平,每个社会主体的生存,发展,劳动,受教育等机会是

平等的,就是赋予人们平等的参与经济社会活动的权利。机会公平提供了人们参与社会活动能满足不同层次的需要。规则公平则用相同的制度和规则平等的保障和约束着每一个人的经济社会活动,体现着过程的公平,最终通过对每个社会主体的收入分配合理实现了结果的公平。分配公平是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要合法和合理。这几方面的公平任何一个方面出了问题都会影响其他方面公平的实现,他们是相互联系的。

1.2公平正义的历史演变

马克思恩格斯的公平观主要倡导在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下才是真正的自由和平等,主要观点就是揭示资本主义的剥削制度,寻求全人类的解放。马克思恩格斯在有些文献资料中关于公平正义思想论述的基本问题包括以下几点:其一,马克思恩格斯公平正义的基本理念就是人人共享,普遍受益。就是消除差别、消灭剥削,实现人人平等,获得人类的自由和解放。其二,马克思恩格斯不赞成"永恒公平"的说法,他们认为公平是具体和历史的,随着时代的发展,公平随着特定经济关系的变化而变化,所以永恒公平是不存在。同时他们认按劳分配也不能确保绝对公平,因为一定的经济基础和经济关系使得平等就是一把衡量的标尺,对于不同的劳动者就有不平等的对待。其三,马克思恩格斯公平观的实质就是揭示资产阶级自由平等的虚伪性,资本主义生产力的不发达使劳资之间永远都处于不平等的地位,剥削制度的存在使劳动者在经济上受压迫,被资产阶级无偿占有生产资料,这样人的基本权利得不到维护和保障。其四,马克思恩格斯非常重视人的平等、自由问题。马克思指出,人类与生俱来在贡献劳动成果的同时就有被人尊重的权利,对于现代意义上的平等理念,恩格斯这样认为,每个人或一个国家的一切公民,或是一个社会的成员,都应当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马克思恩格斯对自由观念特别重视,人应该成为自然界和社会自由的人。其四,在社会财富上如何进行分配,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阐述的共产主义社会不同发展阶段应当采取不同的分配,即按劳分配和按需分配两种分配形式,这样才能更好地体现公平正义。

1.3公平正义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地位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必须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十八大报告中胡锦涛同志指出: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要在全体人民共同奋斗、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

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这是对新世纪新阶段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验的深刻总结,也是对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目标作出的新部署。

二、当代中国不公平正义的现状分析

2.1不公平正义现象的表现

改革开放的30多年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中,我国综合国力不断增强,国际地位也明显提高,经济发展迅速,社会不断进步,但是一些社会问题亟待解决,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在资本主义社会,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社会不公平的真正根源是资本主义私有制度,因为在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拥有生产资料所有权的资本家利用经济实力去剥削没有生产资料的阶级,这种生产资料占有上的不平等是社会不公平正义的根本原因。然而在社会主义社会,伴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正经历着巨大的改革和转型,社会发展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领域明显滞后,也存在着不可避免的不公平正义的现象。

2.2不公平正义现象的影响

不可否认的是,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背景下不公平正义现象的出现己经对社会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在经济上削弱了又好又快的发展,主要表现为收入分配不公平对经济运行、社会稳定、人们的文化价值观念都产生了冲击,形成负面影响;政治上不能更好的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主要表现在政治选举权、参与权、表达权等不公平;文化上出现道德素质下降的情况,主要表现在教育的不公正、就业的不公平等,最终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和谐社会的建构以及更好的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2.3不公平正义现象的原因分析

首先,制度建设的不完善导致不公平正义现象。市场经济体制的局限性导致收入分配不均。由于经济体制的缺陷、民主制度的不健全、法律制度的缺乏、分配制度的不合理,都会造成不公平正义现象的出现。市场经济体制不断深入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它本身透露出的职能不完善和缺陷的问题逐渐显现出来,改革开放时期我国采取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思想,调动人民群众积极性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弊端,这些人不是通过劳动或者正当途径致富的;民主制度的不健全削弱了人民的民主权利.我国的民主制度还不

健全和完善,它在实现一定范围的政治自由和保障形式上政治平等还是不公平的。共产党自觉和依法接受群众的监督还没能体现出来,这就限制了民众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物的能力。此外,我国基层直选制度仍然很不完善,没有明确的自主体制和职能,存在着严重的官办和行政特征,不能保障选举的公正性,也就制约了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权利。腐败现象和官僚主义作风仍然存在,政府官员利用手中的权利欺骗和行贿受贿,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的机制还不能有效的利用;法律制度不健全造成公平正义的法治基础薄弱。维护人民权益和实现公平正义需要法律制度的完善,我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都需要运用法律的手段维护社会治安和解决纠纷,由于我国的法治思想还不健全,有些法治理念、体制和程序上缺少细则,规范性的文件也不公开,使得我国的立法工作只停留在理论层面,法律体系的不健全不能应付社会出现的各种新情况和新问题,同时,法规的不完善,都会造成执法者轻视法治,被执法者质疑法治的合理性。只有建立完善的社会法,才能保护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体的利益。

其次,效率与公平关系的偏失导致不公平正义现象。改革开放前,传统的经济体制是重视公平的力量把效率放在了次要的位置上从而忽视了效率的提高,最终形成了平均主义的盛行,导致工资分配关系的混乱,影响了劳动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忽略了经济效率的提高和普遍的贫穷。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强调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分配公平,把效率与公平相统一起来,因此两者的关系成为人们必须正视和处理的,我党必须抛弃和批判"绝对平均主义",提出了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所要求的公平,不是那种普遍贫穷的、平均主义的收入"公平",而是走向共同富裕的分配公平,不能片面强调效率而忽视了公平,发展生产,提高效率的目的,就是要增加社会财富,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如果在执行中突出效率的优先而忽略了公平的兼顾,必然走向贫富分化的极端,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更多的流向了富裕阶层,这与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背道而驰的。这就使改革前的平均主义走向贫富差距拉大的状态,对公平观念的思想歪曲,动摇了人们追求公平正义的道德主题。

最后,转型时期政府政策的倾斜导致不公平正义现象。转型时期政府关于区域政策和农民非公平政策待遇导致的不平等竞争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利益分配的差距。我国的区域政策不公平主要体现在政府首先了加大了沿海地区的投资力度,而且对外开放也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这样中西部地区的发展明显就落后沿海地区的发展,造成了区域差距越来越大,区域矛盾与摩擦也日益加剧。其次是农民受到的非公平政策待遇,政府为了适应改革幵放的需要,实行了城乡分割管理的体制。在基本生活方面、收入分配、劳动

就业制度和社会保障都是城市要明显优于农村,导致了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此外,政府对垄断行业及国有企业的保护和政策更优惠,这些企业在市场、资源、资金和政策上占有很大的优势和特权,从而能够获得很高的利润。同时这些行业和企业的高层领导人员在收入分配过程中也比普通员工的薪酬更高一些,从而导致了个人收入差距的扩大。

三、实现公平正义的对策和途径

胡锦涛同志在十八大报告中强调,必须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十八大报告不仅提及社会的公平正义,还提出推动经济、教育、分配、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公平,亦明确提出共产党人要做 “公平正义的维护者”,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有其广泛的内涵,涵盖经济领域、政治领域、社会领域及文化领域各个方面。

3.1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观

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构建社会和谐的过程中,我们必须树立辩证的公平正义观,不仅要认识到现阶段社会中存在着一些不公平正义的问题是很正常的,正是因为有矛盾的存在,才能够使我们发现问题,分析问题,积极寻找方法和对策,从而促进事物的发展;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经济体制或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中,公平观主要表现占统治地位的公平观或者说在制度和体制中所体现出的公平观,能够为多数人接受的公平观,不同时期的公平也都是不同的。要实现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就应该为其创造良好的氛围和条件,在理念,制虔、政策上培育社会成员正确对待和认同社会客观存在的差异性。树立辩证的公平正义观,不仅使每个社会成员认识到社会的现状,公平正义是人们物质和精神上的幸福与满足感,维护经济公平的同时还要体现机会和收入分配的合理性,所以还应看到社会差别的存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都还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社会不公平现象,认识现状和差别对社会健康发展都是有益的,我们要努力的把握机会,创造更加美好和谐的公平正义的社会。应该用辩证的视野去为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呐喊,倡导普遍的社会宽容、妥协用来增加社会的满意度和幸福感,使社会成员享受有劳有得的公平正义感。

3.2制度建设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根本出路

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不仅需要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构建和谐社会为其提供思想道德基础,更需要刚性的制度保障。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是社会公平正义,要根本保证社会公共正义需要制度建设的维护。离开健全的制度,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会遇到各种阻碍,必须加紧建设有利用价值的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以经济为基础,政治为依托,社会为补充的制度建设来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并具有一定的影响作用,让公民意识到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是他们的责任。

3.3深化公民意识教育是增强公平正义的有效途径

目前,中国公平正义缺失的问题己经成为社会共同关注的焦点,因此实现和维护公平正义思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教育和宣传工作非常重要,首先,公民意识教育就是让公民认识到自己的权利意识和公平正义意识的教育,我们要教育和引导广大人民更新观念,充满正义感的精神支柱和精神力量的形成会促进全社会普遍树立起公平的现代公民意识,必须要摒弃那些狭隘的公平正义思想,尤其是传统文化中的等级观念和特权思想,阻碍了社会公平、平等思想的成长教育,我们要扬长补短,因为积极地优秀的传统道德文化观念秉着公平正义的思想给我们提供了精神支柱。要深化公平正义意识的教育和宣传,从个体公民向社会公民的转变,通过家庭、学校、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方面,宣传公平观念和道德要求,树立以公平正义为核心的社会主义价值体系。

其次,树立公平正义理念从法制,道德和核心价值体系三个方面来入手,加强公民的法制教育,用法律的手段规范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权利,体现人人平等的思想,培养正确的权利和义务观念,在你付出和贡献的同时也要得到相应的回报,通过法律的途径可以保护公民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实现自由平等。强化公民的道德教育,努力提高公民的德治,以道德的说服力和感召力让社会成员自觉的提高思想和道德觉悟,做个有正义感的公民。任何社会都会有自己的思想观念让人们形成强有力的精神力量,那就是加强公民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教育,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为目标,培养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的价值体系,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共同富裕的奋斗目标和社会公平正义的理念相结合,实现民主平等,公平正义的美好社会。

十八大报告指出:公平正义是人类的永恒追求。一部人类文明史,就是人们不懈维护和促进公平正义的历史。社会主义就是在反对不平等、不公正的社会制度和社会秩序

的斗争中形成、发展起来的,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没有公平正义,就没有社会主义;坚持社会主义,必然追求公平正义。马克思主义不仅把公平正义作为最高诉求,而且揭示了促进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现实途径。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探索、坚持和发展,本身就包括对科学社会主义公平正义观的理论丰富和实践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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