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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法律制度的协调性研究
作者:王健
来源:《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第06期
摘要:水既是自然资源,又是环境要素,具有双重属性。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既有衔接又有冲突。文章结合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行,分析了水资源保护的主要内容和相关管理体制,对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法律制度在协调性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的研究,探讨了其主要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加强制度协调与衔接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法律制度的协调;自然资源;环境要素
中图分类号:D922.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04(2012)06−0089−05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201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资源保护作为其核心内容之一,使命光荣、任务艰巨。水的特殊属性,决定了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工作特别是在制度层面,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既有衔接又有冲突。但是目前针对两者之间相互关系的理论研究比较薄弱。在全面梳理、比较的基础上,加强对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法律制度协调性的探讨,无论是对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还是对切实加强水环境保护工作,都有着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迫切的现实意义。
一、概述
(一) 有关背景
淡水资源短缺是我国的基本国情之一,据水利部统计,我国人均水资源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28%。目前,全国年平均缺水约400亿立方米,2/3的城市不同程度缺水,1/6的城市严重缺水,地下水超采区面积达19万平方公里,水功能区达标率仅42%。[1]要确保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必须加强水资源管理,促进全社会科学用水、合理用水、节约用水。
针对水资源面临的严峻形势,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确立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建立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以及水
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等四项制度。为全面贯彻中央关于水资源管理的战略决策,国务院于2012年1月发布了《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以下简称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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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法律制度的协调性研究
作者:王健
来源:《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第06期
摘要:水既是自然资源,又是环境要素,具有双重属性。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既有衔接又有冲突。文章结合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行,分析了水资源保护的主要内容和相关管理体制,对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法律制度在协调性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的研究,探讨了其主要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加强制度协调与衔接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法律制度的协调;自然资源;环境要素
中图分类号:D922.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04(2012)06−0089−05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201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资源保护作为其核心内容之一,使命光荣、任务艰巨。水的特殊属性,决定了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工作特别是在制度层面,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既有衔接又有冲突。但是目前针对两者之间相互关系的理论研究比较薄弱。在全面梳理、比较的基础上,加强对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法律制度协调性的探讨,无论是对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还是对切实加强水环境保护工作,都有着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迫切的现实意义。
一、概述
(一) 有关背景
淡水资源短缺是我国的基本国情之一,据水利部统计,我国人均水资源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28%。目前,全国年平均缺水约400亿立方米,2/3的城市不同程度缺水,1/6的城市严重缺水,地下水超采区面积达19万平方公里,水功能区达标率仅42%。[1]要确保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必须加强水资源管理,促进全社会科学用水、合理用水、节约用水。
针对水资源面临的严峻形势,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确立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建立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以及水
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等四项制度。为全面贯彻中央关于水资源管理的战略决策,国务院于2012年1月发布了《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以下简称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