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居)人民调解各项工作制度

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职责

(1)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2)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向村、支两委及上级有

关部门汇报情况;

(3)依法调解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各类热点、难点问题;

(4)协调解决跨组、庭、院之间的矛盾纠纷;

(5)指导组调解信息员开展工作;

(6)完成村、支两委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村级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一)纠纷排查实行“一周一排查”;

(二)排查的内容要详细、具体;

(三)对排查出的纠纷实行分类、汇总,并及时作好汇报及分级分流工作;

(四)对排查调解的纠纷实行调处、化解、销号登记,并做好跟踪回访。

人民调解受理范围

(一)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民间纠纷包括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以及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分流、指派,行政机关移交和诉中委托调解的纠纷。

(二)人民调解委员会不得受理下列纠纷:

1、法律法规规定只能由专门机关管辖处理的,或者法

律、法规禁止采用民间调解方式解决的;

2、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未委托、移交或者已解决的。

人民调解受理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申请调解人;

(二)有具体的调解要求;

(三)有提出调解申请的事实和依据;

(四)申请调解纠纷必须属于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范围;

(五)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分流、指派和其他部门移交、委托调处的纠纷应予受理。

人民调解流程

当事人申请→审查是否符合受理范围→纠纷受理登记→调查→调解→制作协议书→协议履行→回访→上报。

在人民调解活动中,纠纷当事人权利及义务 一、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1、选择或者接受人民调解员;

2、接受调解、拒绝调解或者要求终止调解;

3、要求调解公开进行或者不公开进行;

4、自主表达意愿、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二、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1、如实陈述纠纷事实;

2、遵守调解现场秩序,尊重人民调解员;

3、尊重对方当事人行使权利。

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任务

(一)调解民间纠纷,防止民间纠纷激化;

(二)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预防民间纠纷发生;

(三)向村民委员会和基层人民政府反映民间纠纷和调解工作的情况。

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纪律

(一)不得徇私舞弊;

(二)不得对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

(三)不得侮辱、处罚纠纷当事人;

(四)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五)不得吃请受礼。

人民调解委员会纠纷登记制度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所在单位、家庭住址等。

2、发生纠纷的情况。包括发生纠纷的时间、地址、原因、后果以及双方当事人争执的焦点和要求等。

3、纠纷的调解过程。包括调解纠纷的时间、地点、方法、次数、主持调解人员和参加调解人员的姓名,调解人员

在调解过程中做了哪些工作,收集了哪些证据,以及调人早对纠纷的看法和处理意见等。

4、调解结果。调解结果调解成立和不成立两种情况。不论哪种情况,均应进行记载。调解成立的,主要记明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的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和调解人员签名或者盖章。调解不成立的,也应该记载不成立的主要原因。

5、对不属于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纠纷或调解不成功的纠纷应注明移交的有关部门和移交的承办人。

人民调解委员会纠纷回访制度

1、定期回访。人民调解委员会对调处的复杂纠纷,如涉及多方当事人、有激化或反复可能、时间跨度大的纠纷要指派专人及时进行回访,并在调解协议履行期间或调解后的一段时间定期回访,以巩固调解成果。

2、针对性回访。对履行调解协议的关键人,有可能反悔的人以及有利于履行协议的调停、斡旋的人要进行回访。

3、回访的内容。主要了解调解协议的执行情况及影响协议履行的隐患;了解当事人特别是易反悔人的思想状况,行为有无反常,对调解协议的态度、反响;有无新的纠纷苗头;对调解人的意见、建议等;回访工作必须形成记录。

4、分析研究,制定对策。对有各种隐患、纠纷动向、激化苗头的,要采取措施,重大纠纷险情要及时上报,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予以纠正和改进。

矛盾纠纷听证评议制度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原则。

(三)坚持事前告知,保障矛盾纠纷当事人陈述权、申辩权、回避权的原则。

(四)坚持“宜疏不宜堵”的原则。

二、适用范围

(一)经3次以上调解未果的矛盾纠纷;

(二)情况复杂,处理有争议的矛盾纠纷;

(三)涉及人数众多的群体性矛盾纠纷;

(四)缠访、闹访、越级上访的矛盾纠纷;

三、工作程序。

(一)评议的提起。在矛盾纠纷调解过程中,调解委员会认为需要采取群众评议方式的。

(二)评议的准备。在群众中选择一些德高望重、办事公道,有一定政策法律水平的居民、老党员、老干部作为评议员,且人数为奇数。在进行评议的3日前向评议的方式、时间、地点、评议事项及评议员姓名、人数,以适当方式告知矛盾纠纷当事人。

(三)组织评议。采取集中方式进行评议,评议时,向评议员分发评议表,评议员填交评议表后,由评议主持人在村民代表监督下汇总评议意见,评议活动即告结束

遇到矛盾纠纷怎么办

当您发生矛盾纠纷时,首先向村级人民调解委员申请调解,在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以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使纠纷各方互谅互让,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当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解决不了时,可以向所在地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当遇到山林、土地、水利等行业纠纷时、应先向林业、国土、水利等行业部门申请调解。当各级、各行业调解委员会也解决不了时,应当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四条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

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职责

(1)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2)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向村、支两委及上级有

关部门汇报情况;

(3)依法调解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各类热点、难点问题;

(4)协调解决跨组、庭、院之间的矛盾纠纷;

(5)指导组调解信息员开展工作;

(6)完成村、支两委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村级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一)纠纷排查实行“一周一排查”;

(二)排查的内容要详细、具体;

(三)对排查出的纠纷实行分类、汇总,并及时作好汇报及分级分流工作;

(四)对排查调解的纠纷实行调处、化解、销号登记,并做好跟踪回访。

人民调解受理范围

(一)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民间纠纷包括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以及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分流、指派,行政机关移交和诉中委托调解的纠纷。

(二)人民调解委员会不得受理下列纠纷:

1、法律法规规定只能由专门机关管辖处理的,或者法

律、法规禁止采用民间调解方式解决的;

2、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未委托、移交或者已解决的。

人民调解受理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申请调解人;

(二)有具体的调解要求;

(三)有提出调解申请的事实和依据;

(四)申请调解纠纷必须属于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范围;

(五)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分流、指派和其他部门移交、委托调处的纠纷应予受理。

人民调解流程

当事人申请→审查是否符合受理范围→纠纷受理登记→调查→调解→制作协议书→协议履行→回访→上报。

在人民调解活动中,纠纷当事人权利及义务 一、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1、选择或者接受人民调解员;

2、接受调解、拒绝调解或者要求终止调解;

3、要求调解公开进行或者不公开进行;

4、自主表达意愿、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二、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1、如实陈述纠纷事实;

2、遵守调解现场秩序,尊重人民调解员;

3、尊重对方当事人行使权利。

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任务

(一)调解民间纠纷,防止民间纠纷激化;

(二)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预防民间纠纷发生;

(三)向村民委员会和基层人民政府反映民间纠纷和调解工作的情况。

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纪律

(一)不得徇私舞弊;

(二)不得对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

(三)不得侮辱、处罚纠纷当事人;

(四)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五)不得吃请受礼。

人民调解委员会纠纷登记制度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所在单位、家庭住址等。

2、发生纠纷的情况。包括发生纠纷的时间、地址、原因、后果以及双方当事人争执的焦点和要求等。

3、纠纷的调解过程。包括调解纠纷的时间、地点、方法、次数、主持调解人员和参加调解人员的姓名,调解人员

在调解过程中做了哪些工作,收集了哪些证据,以及调人早对纠纷的看法和处理意见等。

4、调解结果。调解结果调解成立和不成立两种情况。不论哪种情况,均应进行记载。调解成立的,主要记明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的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和调解人员签名或者盖章。调解不成立的,也应该记载不成立的主要原因。

5、对不属于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纠纷或调解不成功的纠纷应注明移交的有关部门和移交的承办人。

人民调解委员会纠纷回访制度

1、定期回访。人民调解委员会对调处的复杂纠纷,如涉及多方当事人、有激化或反复可能、时间跨度大的纠纷要指派专人及时进行回访,并在调解协议履行期间或调解后的一段时间定期回访,以巩固调解成果。

2、针对性回访。对履行调解协议的关键人,有可能反悔的人以及有利于履行协议的调停、斡旋的人要进行回访。

3、回访的内容。主要了解调解协议的执行情况及影响协议履行的隐患;了解当事人特别是易反悔人的思想状况,行为有无反常,对调解协议的态度、反响;有无新的纠纷苗头;对调解人的意见、建议等;回访工作必须形成记录。

4、分析研究,制定对策。对有各种隐患、纠纷动向、激化苗头的,要采取措施,重大纠纷险情要及时上报,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予以纠正和改进。

矛盾纠纷听证评议制度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原则。

(三)坚持事前告知,保障矛盾纠纷当事人陈述权、申辩权、回避权的原则。

(四)坚持“宜疏不宜堵”的原则。

二、适用范围

(一)经3次以上调解未果的矛盾纠纷;

(二)情况复杂,处理有争议的矛盾纠纷;

(三)涉及人数众多的群体性矛盾纠纷;

(四)缠访、闹访、越级上访的矛盾纠纷;

三、工作程序。

(一)评议的提起。在矛盾纠纷调解过程中,调解委员会认为需要采取群众评议方式的。

(二)评议的准备。在群众中选择一些德高望重、办事公道,有一定政策法律水平的居民、老党员、老干部作为评议员,且人数为奇数。在进行评议的3日前向评议的方式、时间、地点、评议事项及评议员姓名、人数,以适当方式告知矛盾纠纷当事人。

(三)组织评议。采取集中方式进行评议,评议时,向评议员分发评议表,评议员填交评议表后,由评议主持人在村民代表监督下汇总评议意见,评议活动即告结束

遇到矛盾纠纷怎么办

当您发生矛盾纠纷时,首先向村级人民调解委员申请调解,在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以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使纠纷各方互谅互让,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当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解决不了时,可以向所在地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当遇到山林、土地、水利等行业纠纷时、应先向林业、国土、水利等行业部门申请调解。当各级、各行业调解委员会也解决不了时,应当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四条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


相关内容

  • 财经法规单选题
  • 财经法规单选题 1.某小轿车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12月生产并销售小轿车300辆,每辆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17.55万元,适用消费税税率9%,该企业12月份应缴纳消费税额为( ) 2.下列各项中,不属于<预算法>规定的各部门预算职权的是() A.定期向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预 ...

  • 县人民法院队伍建设情况汇报
  • **县人民法院 关于队伍建设情况的汇报 县人大调研组: 队伍建设是人民法院的永恒主题,也是抓好审判等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近年来,**法院始终将队伍建设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提高能力.改进作风.优化结构,不断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 ...

  • 转变作风扎实工作--三论如何做好今年全党全国各项工作
  • 中央提出,要把今年作为转变作风年.调查研究年.这是中央深刻分析国内外形势和党的作风现状提出的一项重大要求.只有在全党形成热烈的.浓厚的转变作风.扎实工作的良好风气,我们才能做好今年全党全国的各项工作,夺取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更大胜利.转变作风.扎实工作,就是要按照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提出的&q ...

  • 司法所上半年工作总结
  • 2011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五五”普法的重点一年,我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上级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半年以来工作情况以及今年司法所创建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作以下汇报及安排。 一、2011 ...

  • 在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闭幕时的讲话
  • 各位代表.同志们: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各项议程已经进行完毕,大会的各项任务已经圆满完成.会议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反映了全市人民的共同愿望,体现了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这是一次开拓创新.团结奋进的大会,是一次动员全市人民向着更高的目标阔步前进的大会.会议期间,全体代表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审议 ...

  • 张纪南:坚持以求真务实精神抓落实
  • 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第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的极端重要性,并强调指出:求真务实,要紧紧围绕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来进行,最重要的是付诸实践.见诸行动,取得成效.狠抓落实,是求真务实的基本要求和具体体现.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从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执行.确保党和国 ...

  • 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项制度
  • 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项制度 社区调解委员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一)了解社区内矛盾纠纷的情况,做到及时有效地化解各类矛盾 (二)以防止矛盾激化为工作重点,使民间纠纷调处率.调成率.防止激化率分别达到100%.96%以上和100%.刑满释教人员帮教率.安置率.改好率达100%. (三)针对矛盾的发生. ...

  • 人代会闭幕时讲话(2015.集锦8)
  • 云南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 李纪恒在闭幕大会上作题为<同心同德为谱写好中国梦云南篇章努力奋斗>的讲话.他说,在全体代表和与会同志的共同努力下,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是一次团结.民主.求实.鼓劲.奋进的大会,达到了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明确任务.凝聚力量.开拓 ...

  • 人代会闭幕时讲话(2015.集锦9)
  • 宁德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谢仰俊在闭幕式上致辞.他说,宁德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中共宁德市委的领导下,经过全体代表和与会同志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会议期间,代表们肩负全市人民重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审议报告,积极建言献策,依法民主选举,展现出良好的代表素质和精神风 ...

  • 县委书记在县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闭幕式上的讲话
  • 各位代表、同志们: 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经过全体代表和与会同志的共同努力,已经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今天就要胜利闭幕了。会议期间,各位代表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选举产生了**县人民政府县长和3名副县长。这是全县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和喜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