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新生须知
发布人: 0093335发布时间:2012-06-09 06:45:59阅读次数:7972
一、报到时间
2012年9月6日。上午8:00—下午5:00,火车站有车辆接送。
二、学院(系)报到事务(银行卡扣款成功的同学直接去院系报到)
地点:各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9月6日。
1.验证:
⑴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⑵有效的本人证件: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准备一份复印件。 ⑶学历学位证书:
来源为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持有学历证书原件(其中推免直博生还须有学士学位证书),
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持有硕士学位证书原件,
本校硕博连读生须有办妥硕士生阶段离校手续的电子离校单打印件。
未获得以上证书或未办妥手续者不予报到入学;
2.验证符合后准予报到,(未按规定缴纳培养费者不予报到)。
3.新生需交的材料:
(1)《新生报到单》(在《迎新系统》里自行下载打印);
(2)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5张;
(3)《户口迁移证》(定向生、委培生不迁转户口,其余自愿);
(4)《新生婚姻状况调查表》(定向生、委培生除外)。
4.领取有关资料(新生指南等),办理研究生证等。
5.在学院(系)党委办理党员组织关系、团委办理团员组织关系。
三、各校区收费点办理的事务(银行卡扣款未成功的同学)
未在规定时间预先使用银行卡缴费的同学,到院系所在校区收费点缴费。
1.现场办理培养费缴纳。2.现场办理住宿及缴费。
玉泉校
区
西溪校
区
华家池
校区
紫金港地 点 永谦学生活动中心门厅 行政楼一楼门厅 东大楼一楼门厅 白沙综合楼208室
校区
之江校
区
四、延期报到办法
9月6日以后有特殊原因需延期报到者,可以用电子邮件、电话、书面报告等形式向各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2周。未经请假逾期2周或请假期满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9月10日起延期报到且未经农行卡扣款成功的学生,可按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到各校区会计核算分中心缴纳培养费(紫金港校区到白沙综合楼农行营业部学费窗口缴费),住宿费则到各校区宿管办缴纳。办妥缴费者到学院(系)办理报到。
各部门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栏。
五、复查期间事务(9月-11月)
1、体检复查(医院安排的日程),办理医疗证。
2、院系组织进行其他入学资格复查。
3、学生进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检查维护个人信息(9月10日-10月10日)。
4、完善研究生档案材料。个人信息核对后由研究生科打印出新生登记表,学生签名、贴上照片交研究生科存入学生个人档案。
5、11月中旬复查合格后进行注册,新生复查汇总表交研究生管理处。
6、保留入学资格者申请与复查不合格者材料报研究生管理处处理。
4号楼 收费时间:9月6日-9月7日。
研究生新生须知
发布人: 0093335发布时间:2012-06-09 06:45:59阅读次数:7972
一、报到时间
2012年9月6日。上午8:00—下午5:00,火车站有车辆接送。
二、学院(系)报到事务(银行卡扣款成功的同学直接去院系报到)
地点:各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9月6日。
1.验证:
⑴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⑵有效的本人证件: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准备一份复印件。 ⑶学历学位证书:
来源为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持有学历证书原件(其中推免直博生还须有学士学位证书),
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持有硕士学位证书原件,
本校硕博连读生须有办妥硕士生阶段离校手续的电子离校单打印件。
未获得以上证书或未办妥手续者不予报到入学;
2.验证符合后准予报到,(未按规定缴纳培养费者不予报到)。
3.新生需交的材料:
(1)《新生报到单》(在《迎新系统》里自行下载打印);
(2)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5张;
(3)《户口迁移证》(定向生、委培生不迁转户口,其余自愿);
(4)《新生婚姻状况调查表》(定向生、委培生除外)。
4.领取有关资料(新生指南等),办理研究生证等。
5.在学院(系)党委办理党员组织关系、团委办理团员组织关系。
三、各校区收费点办理的事务(银行卡扣款未成功的同学)
未在规定时间预先使用银行卡缴费的同学,到院系所在校区收费点缴费。
1.现场办理培养费缴纳。2.现场办理住宿及缴费。
玉泉校
区
西溪校
区
华家池
校区
紫金港地 点 永谦学生活动中心门厅 行政楼一楼门厅 东大楼一楼门厅 白沙综合楼208室
校区
之江校
区
四、延期报到办法
9月6日以后有特殊原因需延期报到者,可以用电子邮件、电话、书面报告等形式向各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2周。未经请假逾期2周或请假期满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9月10日起延期报到且未经农行卡扣款成功的学生,可按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到各校区会计核算分中心缴纳培养费(紫金港校区到白沙综合楼农行营业部学费窗口缴费),住宿费则到各校区宿管办缴纳。办妥缴费者到学院(系)办理报到。
各部门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栏。
五、复查期间事务(9月-11月)
1、体检复查(医院安排的日程),办理医疗证。
2、院系组织进行其他入学资格复查。
3、学生进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检查维护个人信息(9月10日-10月10日)。
4、完善研究生档案材料。个人信息核对后由研究生科打印出新生登记表,学生签名、贴上照片交研究生科存入学生个人档案。
5、11月中旬复查合格后进行注册,新生复查汇总表交研究生管理处。
6、保留入学资格者申请与复查不合格者材料报研究生管理处处理。
4号楼 收费时间:9月6日-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