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材使用温度范围
1、A3F 钢板的使用限制如下:⑴不得用于介质为极度危害、高度危害或易爆的受压元件;⑵使用温度0-250℃;设计压力≤0.6MPa ;⑷容器容积≤10m 3;用于主要受压元件(壳体或成型弯头),板厚≤12mm ;⑸用于法兰、法兰盖等,板厚≤16mm 。
2、A3钢板的使用限制如下:⑴不得用于介质为极度危害、高度危害或液化石油气容器的受压元件;⑵容器容积≤10m 3;⑶用于主要受压元件(壳体或成型弯头):使用温度0-350℃;设计压力≤1.0MPa ;板厚≤16mm ;⑷用于法兰、法兰盖、管板及类似受压元件时:使用温度≥-20-350℃;设计压力≤4.0MPa ;P ×Di ≤2000(D为公称直径,mm ;P 为设计压力,MPa) 。当使用温度<0℃(但≥-20℃)且板厚≥30mm 时,应校验钢板的常温冲击功(纵向,V 型夏比试样,一组三个试样的平均值)不低于27J 。
3、16Mn 钢板的使用限制如下:⑴未附加校验或保证钢板常温冲击韧性要求的钢板不得用于压力容器主要受压元件;⑵用于法兰、法兰盖、管板及类似受压元件时使用限制同于A3钢;⑶经校验或复验,保证其常温冲击功(纵向,V 型夏比试样,平均值)不低于27J 时,可用作压力容器主要受压元件,其使用限制如下:a 、设计温度0-350;b 、设计压力≤2.5MPa ;c 、板厚≤30 mm 。 4、16Mo 、INCOLOY800尚无钢板、钢管标准,12CrMo 、15CrMo 、12Cr2Mo1、1Cr5Mo 尚无钢板标准,设计选用可参照国外相应钢材标准。
5、16Mo 长期使用温度超过475℃时应考虑石墨化倾向的影响,因此累计时间超过4年的受压元件应检验是否产生石墨化。
6、超低碳奥氏体不锈钢长期使用温度超过425℃, 将导致碳化鉻在晶界析出,而丧失抗晶界腐蚀能力。
7、公称含鉻量≥13%的铁素体不锈钢板(复合板除外)不得用于设计压力≥0.25 MPa ,且壁厚>6mm 的压力容器主要受压元件。 8、表中注明温度下限者,下限温度即为本标准的适用范围温度下限值(>-20℃) 9、表中“抗氧化温度上限”仅适用于受力不大的非受压元件。
摘自:HGJ15-89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设计标准“钢制化工容器材料选用规定”
钢材使用温度范围
1、A3F 钢板的使用限制如下:⑴不得用于介质为极度危害、高度危害或易爆的受压元件;⑵使用温度0-250℃;设计压力≤0.6MPa ;⑷容器容积≤10m 3;用于主要受压元件(壳体或成型弯头),板厚≤12mm ;⑸用于法兰、法兰盖等,板厚≤16mm 。
2、A3钢板的使用限制如下:⑴不得用于介质为极度危害、高度危害或液化石油气容器的受压元件;⑵容器容积≤10m 3;⑶用于主要受压元件(壳体或成型弯头):使用温度0-350℃;设计压力≤1.0MPa ;板厚≤16mm ;⑷用于法兰、法兰盖、管板及类似受压元件时:使用温度≥-20-350℃;设计压力≤4.0MPa ;P ×Di ≤2000(D为公称直径,mm ;P 为设计压力,MPa) 。当使用温度<0℃(但≥-20℃)且板厚≥30mm 时,应校验钢板的常温冲击功(纵向,V 型夏比试样,一组三个试样的平均值)不低于27J 。
3、16Mn 钢板的使用限制如下:⑴未附加校验或保证钢板常温冲击韧性要求的钢板不得用于压力容器主要受压元件;⑵用于法兰、法兰盖、管板及类似受压元件时使用限制同于A3钢;⑶经校验或复验,保证其常温冲击功(纵向,V 型夏比试样,平均值)不低于27J 时,可用作压力容器主要受压元件,其使用限制如下:a 、设计温度0-350;b 、设计压力≤2.5MPa ;c 、板厚≤30 mm 。 4、16Mo 、INCOLOY800尚无钢板、钢管标准,12CrMo 、15CrMo 、12Cr2Mo1、1Cr5Mo 尚无钢板标准,设计选用可参照国外相应钢材标准。
5、16Mo 长期使用温度超过475℃时应考虑石墨化倾向的影响,因此累计时间超过4年的受压元件应检验是否产生石墨化。
6、超低碳奥氏体不锈钢长期使用温度超过425℃, 将导致碳化鉻在晶界析出,而丧失抗晶界腐蚀能力。
7、公称含鉻量≥13%的铁素体不锈钢板(复合板除外)不得用于设计压力≥0.25 MPa ,且壁厚>6mm 的压力容器主要受压元件。 8、表中注明温度下限者,下限温度即为本标准的适用范围温度下限值(>-20℃) 9、表中“抗氧化温度上限”仅适用于受力不大的非受压元件。
摘自:HGJ15-89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设计标准“钢制化工容器材料选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