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组安全现状评价报告书--采石场

采石场安全现状评估报告

组长:张学志

组员:朱程欣、李瑶、丁宏瑞、王海南、王志锦、曹狄

第一章 概述

1.1评价目的

1、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检查矿山在职业安

全卫生方面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

2、找出矿山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其产生危险、危害后果的主要原因。

3、对矿井在整个生产过程中固有的不安全因素、有害因素进行定性、定量的评价和科学分析,同时预测其安全等级及可能造成的灾害与事故。

4、提出消除、预防生产过程中危险因素及实现安全生产的对策及措施,为矿山的安全卫生设计、生产运行以及日常管理提供依据,并为上级主管部门实行安全监督、检查提供依据。

1.2评价依据 1.2.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 3.《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 4.《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 5.《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

6.《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

7.《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0号

1.2.2指导性文件

1.《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局第9号 2.《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国家安监局令第18号

3.《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国家安监局令第19号

4.《非煤矿矿山安全评价导则》国家安全监管局安监管技装字[2003]93号 5.《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 6.《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 7.《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发[2008]17号

8.《山东省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工作实施方案》(鲁安监发[2008]22号)

9.《山东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77号

10.《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鲁政办发〔2007〕54号

11.《泰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泰政发〔2007〕62号 1.2.3主要标准、规范规程

1.《金属及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 2.《爆破安全规程》 GB6722-2003

3.《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91

4.《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5083-1999 5.《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GB5748-1985 6.《矿山安全标志》 GB14161-1993 7.《矿山电力设计规范》GB50070-1994 8.《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7 9.其它有关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 1.3评价范围

本评价范围仅限于小团山采石场生产现状所涉及到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评价,主要内容包括职业安全、职业卫生、安全综合管理与事故预防四个方面。凡涉及本工程的环保等问题,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不包括在本评价范围之内。

1.4评价程序

本次安全现状评价工作程序可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收集有关资料,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选择评价方法,编制评价方案;第二阶段为实施评价阶段,对工程安全情况进行类比调查,运用合适的评价方法进行定性及定量分析,提出职业安全对策措施;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的编制阶段,主要是汇总第二阶段所得到的各种资料、数据,综合分析提出结论与建议,完成生产安全现状评价报告书的编制。 见下图所示。 编写现状评价报告书 报送综合现状评价报告书

签订本矿山劳动安全卫生评价合同

收集资料

工程技术、自然条件资料 同类矿山资料 本矿山工程设计 国家有关标准规范 安全技术与管理资料 考察工程现场 工程调研分析

工程安全卫生分析

实施评价 评价方法选择

确定工程危险、危害因素 提出劳动安全卫生对策措施 事故后果分析

工程危险危害性预先分析 滑坡、跨落、爆破等评价 得出综合评价

第二章:项目概况

2.1建设单位简介

本工程为改建矿山工程。矿山主要为露天开采普通建筑所需的石灰岩石料,矿区地表裸露,基本无夹石,表土覆盖层较少,主要为石灰岩风化形成的褐黄土,分布于山顶、缓坡及低洼地带,矿区开采技术中等,设计采用露天开采与人工开采相结合的开采方式,矿区岩石裸露地表,表土覆盖较少,矿体松散,采用挖掘机与炸药爆破的方式直接开采,矿区内主要分为露天开采区、办公生活区、石料

图一

图二

2.1.1项目单位名称 小团山磷化工采石场 2.1.2项目单位简介

云南昆明澄江小团山磷化工采石场位于阳宗镇桃李村小团山

厂区概貌:

2.2建设项目概况

该矿区总规划面积0.3121平方千米,最低开采标高为2358米,矿区矿体基本无夹石,该矿区在改建项目产品方案为年开采加工石灰岩2.6万立方米,约4.02吨,其中公分石约一万t/a,公厘石1.5万t/a,瓜子石1万t/a,机沙约0.5万t/a,石灰岩粉约27t/a.

矿山的生产以机械化为主,人工为辅。采场石灰岩裸露地表,仅在近山顶缓坡和低洼地带分布有少量石灰岩风化形成的褐黄、褐红色红粘土,厚度0~4.5m不等,一般厚2.0~3.5m .在采矿前,剥离可采用人工剥离,汽车运输的方式。之后采取凿、穿孔、爆破的方式将矿石震散,开采时采取自上而下剥层法开采,后分台阶分级开采顺序,设计采用斗容2立方米,最大挖掘高度9.5m的履带式单斗挖掘机进行采装作业,采得的矿石采用自卸汽车和装载机运至破碎站,通过破碎机加工破碎,经震动筛分系统筛分后按不同粒级堆放于矿石运转场,最后用10t载重汽车外运。

2.2.1建设工程名称

露天开采普通建筑所需的石灰岩石料 2.2.2选址及建厂条件

小团山磷化工采石厂位于项目区原管辖县澄江县城(凤麓镇)31度方向,平均约16.5千米处。现隶属昆明市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项目距澄江县城约16.5千米,距昆明主城区约40千米。澄江县至阳宗镇的二级公路于2011年1月通行距澄阳公路10千米。

2.2.3生产规模

矿区范围由4个拐点组成,矿界规划范围0.3121km2,开采深度2358~2275m,可采出资源量103.56万吨,矿山开采规模2.6万吨/年,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详见表1-1。根据云南云天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澂江县阳宗镇小团山磷化工采石场开采设计方案》,矿山主要为露天开采普通建筑所需的

2

石灰岩石料,矿区总规划面积0.3121km,最低开采标高为2275m,最高开采标高为2358m。矿区矿体裸露地表,基本无夹石,局部地段分布有第四系(Q)表土覆盖层较少,主要为石灰岩风化形成的褐黄、褐红色红粘土,分布于山顶、近山顶缓坡和低洼地带,在石灰岩裸露区的溶孔、溶隙中残积有红粘土,厚0~4.5m不等,一般厚2.0~3.5m,矿区内矿体呈层状产出,连续性好,产状稳定,矿体总体倾向275°,倾角47°。开采技术条件中等,设计采用露天开采。本次在矿区范围内共求获普通建筑用石灰岩矿333类资源量72.89万m3(193.39万吨)。采损资源储量4.41万m3(11.69万吨),保有资源储量为68.57万m3(181.71万吨)。按照实际情况,可采出矿石量约为103.56万吨。改建前矿山的生产规模为1.426万吨/年,改建后设计生产规模为2.6万吨/年,为小型规模矿山,矿山服务年限为40年。至目前为止,矿山已开采出矿石约23.85万吨,还剩79.71万吨,还可开采约30年。

项目生产方式采用露天机械与人工相结合的开采方式。矿区岩石裸露地表,表土覆盖较少,矿体相对松散,少部分采用炸药爆破,大多采用挖掘机直接开采。

2.3工艺流程

矿山的生产以机械化为主,人工为辅。采场石灰岩裸露地表,仅在近山顶缓坡和低洼地带分布有少量石灰岩风化形成的褐黄、褐红色红粘土,厚度0~4.5m不等,一般厚2.0~3.5m。在采矿前,剥离可采用人工剥离、汽车运输的方式。之后采取凿、穿孔、爆破的方式将矿石震散,开采时采取先自上而下剥层法开采,后分台阶分级开采顺序。设计采用斗容2m3、最大挖掘高度9.5m的履带式单斗挖掘机进行采装作业,采得的矿石采用自卸汽车和装载机送至破碎站,通过破碎机加工破碎,经振动筛分系统筛分后按不同粒级堆放于矿石转运场,最后用10t载重汽车外运。项目生产加工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分析详见图

2.3.1工艺方法

矿区内的矿体呈层状产出,连续性好,产状稳定,矿体总体倾向275°,倾角47°。采用露天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

2.4建设项目区域环境概况

该项目主要有大气污染,噪声污染、水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等!

2.4.1.1地理交通位置

小团山磷化工采石厂位于项目区原管辖县澄江县城(凤麓镇)31度方向,平均约16.5千米处。现隶属昆明市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项目距澄江县城约16.5千米,距昆明主城区约40千米。

2.4.1.2地形、地貌

昆明市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地处云贵高原腹地,总体属构造剥蚀(侵蚀、溶蚀)中低山地貌,矿区属该地区的二级夷平面区,海拔高程1327~2820m,以岩溶地貌为主,属裸露型岩溶山地中低山地貌类型,主要有岩溶孤峰连成的山体和落水洞等。区内地形切割中等,山脊呈北西、近东西-南东延伸,坡度2-35°,局部陡峭。整个区域地形呈中间高四周低,矿区外围北部的阳宗海水面为当地最低侵蚀基准面,海拔标高约1770m。

小团山磷化工采石场于昆明市阳宗海风景名胜区阳宗镇,项目区内地形起伏较大,海拔高程2200m~2396.6m,相对高差196.6m,为裸露型岩溶山地中低地貌。

2.4.2项目周边环境

项目运营期的废气主要为露天采场粉尘、炸药爆炸烟气及粉尘、破碎筛分粉尘、道路和堆场扬尘、矿石皮带运输产生的粉尘、汽车和机械设备尾气、厨房油烟废气以及化粪池恶臭。本项目区位于昆明市阳宗海风景名胜区阳宗镇小团山,附近有居民点(桃李村的部分居民)和连通项目区至阳宗镇的乡村公路,项目区域主要以山地为主,山上植被茂盛。

由于矿山已开采多年,地表裸露较多,在矿区范围内生态环境较差。矿区周围的山地植被良好,大多为林地,树种有柏树、车桑子、桉树和部分灌木及草本植物。少部分为旱粮作物耕地和果园,主要作物有玉米、烟叶、马铃薯等。区域人类活动强度较大,属于农业、林业以及工业混杂区域,总体上生态环境较好。 2.4.3建筑工程设计

根据矿体特征及工程地质条件,设计台阶坡面角为65°。 设计生产台阶高度为10m,终了台阶高度并段后为10m。 设计采用的安全平台宽度为3m。

采矿工作结束后,将在采场形成由8个台阶组成的边坡,终了台阶坡面角65°、生产台阶高度为10m,终了台阶高度为10m,安全平台宽度3m,计算的最

终边坡角为50°。 2.4.5运输及使用

运输道路分矿区内部运输和矿区外部运输两部分,矿区内部道路连接着各个分区,矿区道路平均宽8.0m,长约1.65km,占地1.32hm2。

矿区外部运输利用原乡村道路,经业主和当地政府部门进行协调,对其进行了修缮和拓宽。

(1)给水

项目生产及生活用水来自自己打的深井。在办公楼北面高处修建一个圆柱形80m3的小型蓄水池供生产用水,据业主提供资料:年用水量4560m3,其中生活用水1260m3,生产用水3300m3。

本项目用水分别包括生产、生活用水,详见表1-7。

表1-7 项目用水量 单位:m3/d

(2)排水

本项目没有外排污水。生活污水全部进入化粪池处理,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采场周边林木的有机肥使用,企业在办公生活区建有两个20m3的化粪池,雨季生活污水可以暂时贮存起来,贮存时间为10天。

项目在露天开采过程中,会形成凹形开挖面,在雨季会有疏干水产生,这部分废水量为5m3/d,疏干水除了悬浮物比较多以外,不含有其他有毒有害的污染物,再加上疏干水停留在低洼的场地过程本身是一种沉淀的过程,大量的悬浮物会沉积在低洼场地底部。针对这部分疏干水,企业拟进行收集沉淀,到晴天的时候用于场地和道路的洒水降尘。

项目的废土石转运堆场在雨季由于降雨会汇集一部分降水形成淋溶液,日均产生量为4.4m3/d,淋溶液除了含悬浮物比较多之外,不含其他污染因子,淋溶液经过沉淀池的收集沉淀后用作场区及进场道路的降尘用水。

2.5.2供配电

矿区供电主要由当地电力公司供给,进线电压10KV,自建500KVA变电所一座,矿区装机总容量400kw,用电设施主要是KQD-80潜孔钻、破碎机和照明,预计年耗电量9.5万kw.h。 2.5.3供热

本项目能源主要使用电能、太阳能和液化气等清洁能源。 2.5.4消防

办公生活区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规范规定设置推车式、手提式磷酸盐干粉灭火器。

2.6工作制度和劳动定员

本企业工作制采用年工作日300天,每天2班7h制,根据矿山实际和工作制度,项目在职工35人,其中工人(含安全员),管理服务人员。

2.6.1安全投入

工程建设引起的水土流失区域除永久建筑物占地外均须治理,治理度须达95%以上,水土流失控制率在95%以上。

保持排水系统畅通,以防暴雨期间路面雨污水径流集中,造成淤泥直排溪流; 工程施工中做到随挖随运、随铺随压,便可减少水土流失;同时要注意挖填方的施工期的选择,尽量在旱季施工,避免在暴雨期施工;工程完工后,还要及时植树绿化,种草护坡使其造成的水土流失的影响减小至最低程度。

采取截雨防洪,废水循环利用,设置排土场和拦沙坝,提高绿化美化水平、及时进行覆土植被等措施,将有效控制采场和排土场水土流失,提高当地植被覆盖率,减缓对区域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第三章 危险因素及有害因素分析

3.1矿山危险因素分析

3.1.1露天开采

在凿眼过程中,如果人员、设备距离台阶边缘较近或是在工作过程中没有使

用安全绳会发生高空坠落事故;如果钎杆质量不好会发生断钎伤人事故;如果下分层有人垂直作业,会造成落石落物伤人事故;岩层中粘土含量大,遇水固结低,易形成滑坡,边坡坡度大于岩石的自然安息角,而且节理发育,岩石破碎容易发生滑坡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3.1.2矿石运输

在矿石装运过程中,人工破碎矿石、人工装车会造成砸伤、碰伤、扭伤、跌伤等事故。用大锤碎石块时如不带防护眼睛还会发生细石进入眼睛、伤害眼睛事故,转动设备无防护罩会造成人员绞伤事故,机动车辆超载运矿石也可能会发生从车上掉石伤人事故,道路不平或坡度太大时也容易造成翻车事故。

3.1.3作业环境

夏天工作人员在采石过程中,如果防暑降温措施不当,会造成人员中暑;冬天工作人员如保暖不好,会造成人员冻伤事故。

3.2自然灾害危险因素分析

自然灾害主要包括一下几个方面:

(1)雷雨季节落雷; (2)龙卷风; (3)地震;

(4)洪水。

3.3矿山(烧砖)有害因素分析

3.3.1矿山噪声

潜孔钻机的噪声污染采矿中最严重的噪声危害,它具有声级高、频道宽的特

点,排气噪声和钎杆振动是产生噪声的主要原因。

3.3.2粉尘危害

(1)矿山在凿岩、破碎时会产生大量粉尘,长期吸入矿尘能引起职业性的

尘肺病。

(2)轮窑在加煤烧制过程中轮窑顶部、出窑时窑洞中粉尘浓度较大,作业人员在此环境中易受到粉尘危害。

3.3.3物体打击

在矿山剥离和采矿、运输等工作过程中,都有可能发生作业面浮石、爆破飞

石伤害设备人员,铲装矿石时爆堆滚石或铲斗撒石伤人,搬运设备或零部件时砸伤人员、设备等原因造成事故。

3.3.4车辆伤害

(1)砖瓦厂在原料(泥土、煤渣)运输堆积、半成品及成品砖运输等过程

中,各种车辆来往频繁。车辆的装载和驾驶、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等方面的缺陷均可能引发车辆伤害事故。

(2)常见的车辆伤害事故有:车辆行驶中引起的挤压、撞车或倾翻等造成的人身伤害;车辆行驶中碰撞建筑物、构筑物、堆积物引起建构筑物倒塌、物体飞溅下落和挤压地面等造成的人身伤害。产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缺乏安全知识的教育,无证驾驶,司机精力不集中,疲劳驾驶,以及运输设备和运输工具存在缺陷等。

3.3.5机械伤害

(1)电机、泵等设备的外露传动部分安全防护装置不健全或有缺陷,不按

照操作规程操作、不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易发生绞伤事故。

(2)砖瓦厂在泥土破碎、运输、搅拌、挤压成型、截条、切条等过程中涉及到机械设备,某些设备的转动部件、移动部件等若缺乏良好的防护设施或防护设施有缺陷、操作错误等,均可能造成人身伤害。若没有配备或正确穿戴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时,也可能造成机械伤害。

3.3.6高处坠落

设备设施上的高平台、防护栏、踢脚板等若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维护不及时,在平台上作业的人员极易发生坠落伤害事故。检修高处设备设施时,安全防护装置不健全或有缺陷,也易发生高处坠落伤害事故。

3.3.7触电包括雷击伤亡事故

(1)一些电气装置缺少屏护往往造成触电,如闸刀开关或磁力启动器缺少

护壳;电路的热元件没有隐蔽;高压电气设备没有遮拦等。

(2)电气设备未有良好的接地,一旦设备漏电时人触及造成触电危害。 (3)电线或电缆因绝缘磨损或腐蚀而损坏、也能造成人员触电危害。 (4)电气维修保护不当,安全管理不严,非电工作业人员装修电气设备和线路,违反操作规程,检修前不施行验电及悬挂标示牌制度,或电工日常作业时不穿绝缘鞋、选用安全用具不当(过期或不合格)极易发生触电事故。 (5)由于防雷设施不良,雷电可摧毁房屋,劈裂树木,损坏电气设备和电力线路,而且可伤害人,雷击电流能迅速通过人体,立即使呼吸中枢麻痹,心室纤颤或心跳骤停,以致使脑组织及一些主要脏器受到严重损害,出现休克或突然死亡,雷击时产生的电火花,还可使人遭到烧伤。

3.3.8火灾

(1)露天矿山火灾主要为外因火灾,包括明火引燃的火灾;油料在运输、

保管和使用时引起的火灾;机械作用引起的火灾;电气设备的绝缘损坏和性能不良、短路和过负荷引起的火灾。雷击造成的火灾。

(2)烧砖使用煤碳作燃料,煤碳有自燃的危险,同时遇高温、明火等可能引发火灾;砖坯制作时使用柴油,遇热、火花、明火易燃;晒坯时使用草帘等物,遇火花、明火易燃烧引发火灾事故。

3.3.9容器爆炸

矿山生产中使用的空压机,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如果操作不当,造成压力过高

或其它故障,可能发生压力容器物理爆炸事故。

3.3.10 高温危害

在烧结时,轮窑加煤烧制、成品砖出窑过程中,温度较高,如轮窑保温密封

不良会产生较强的热辐射,作业人员在此环境中易受到高温危害。

3.3.11中毒窒息

在加煤烧制砖瓦过程中,煤碳燃烧产生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及二氧化硫等危

害物质,现场的人员存在中毒窒息的危险。

3.3.12行为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包括:指挥失误、操作失误、监护失误及其他失误等。

第四章. 评价单元划分和评价方法选择

4.1评价单元划分

根据矿方委托的范围与上述该矿危险、有害因素的分析与初步确定,结合安全生产管理的特点。按照非煤矿山安全评价导则及评价单元划分的原则和方法,将该矿安全现状评价的评价单元划分为:综合管理单元、总平面布置单元、硐室掘进和爆破作业单元、铲装运输单元、职业卫生单元等五个评价单元。

4.2评价方法的选择

安全评价方法是对系统的危险性、有害性及其程度后果进行定性、定量分析评价的工具。安全评价方法有很多种,每种评价方法都有其适用范围和应用条件。常用的评价方法有:安全检查表、事故树分析、事件树分析、危险度评价法、故障类型及影响分析、危险可操作性研究、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人员可靠性分析方法等。根据矿山的实际情况,评价选用安全检查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的方法,在危险程度分级及安全评价标准方面,参照非煤矿山安全评价导则进行是能满足评价目的需要的。

4.2.1安全检查表(SCL)

安全检查表是为了系统地发现该矿生产系统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安全管理系统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系统分析,把不安全因素列成检查项目,并分类制成各种表格,以便进行检查,起到防止事故的作用。安全检查表可用于项目发展过程的各个阶段。它是系统安全工程分析与评价中的一种最基础、最简便、广泛应用的系统危险性评价方法。

4.2.2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是采用多因子评分的方法,考虑的危险因素有三个: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性,危险作业出现频率和事故的后果。主要是评价人员根据实际经验,对评价对象的现状情况进行分析,然后根据公式计算其危险性分数值,再按经验将危险性分数值划分危险程度等级表。 公式:D=L×E×C 式中:D——作业条件的危险性 L——事故或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E——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率

C——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后果

1)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定性表达了事故发生的概率。必然发生的事故的概率为1,规定对应的分值为10;实际上不可能事故发生的情况对应的分值为0.1;以此为基础确定其取值范围如表4-1。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 表4-1

第五章 定性、定量评价

根据矿方委托的范围与该矿危险、有害因素的分析与初步确定,结合安全生产管理的特点。按照非煤矿山安全评价导则及评价单元划分的原则和方法,将该矿安全现状评价的评价单元划分为:综合管理单元、总平面布置单元、硐室掘进和爆破作业单元、铲装运输单元、职业安全卫生单元等五个评价单元。

5.1综合管理评价单元

5.1.1评价方法及过程

1)评价方法:安全检查表

2)评价过程:通过查阅了矿安全生产各规章制度、有关图纸、职工安全培训情况、安全技术资金使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管理及执行情况等资料后。本评价对安全综合管理的执行和编制情况采用检查表进行评价。见评价表5-1。

综合管理单元检查表 5-1

K、a值一般通过实地爆破观测所得,未能获取实测值之前,根据经验,取K=150,a=1.5,具有较为富余的安全度。下表为 K=150,a=1.5时,不同距离和不同安全允许振速值条件下,允许的单响最大药量值。该表为本次爆破最大单响药量选取的依据。

K=150,a=1.5时不同距离允许药量的计算表

铲装运输单元检查表 5-4

1)评价方法:安全检查表

2)评价过程:该采石场主要职业有害因素是:粉尘、噪声、高温等。本计价主要是经过现场检查。并查阅了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资料、制度和有关文件、档案,采取查阅记录与检查相结合的办法。采用安全检查表法,本评价拟对职业卫生单元应用现场检查表进行评价。如表5-5所示。

职业卫生单元检查表 表5-5

5.6矿山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

本评价小组经过对该矿的安全管理、生产系统的检查与评价,结合事故危险度及该矿的安全生产现状进行分析,按照事故的类别来确定矿生产作业中存在的危险源及潜在风险程度。目的是要求该矿山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程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使其作业条件的危险性能降到可以接受的程度。

开采作业评价结果表 5-6

第六章. 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针对目前该矿山的开采现状,为了能实现安全生产,现对矿山开采现状及生产过程中劳动安全卫生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提出一些相应的对策措施。

6.1针对隐患的整改措施

1)采石场没有设置起爆站等固定避炮设施:

措施:应在安全距离内设置坚固的避炮设施:或控制起爆时间,以确保爆破人员到达安全地点后起爆;

2)露天矿爆破作业时,没有设置安全标志:

措施:按《爆破安全规程》的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确保爆破作业安全距离范围内无人员进入;

6.2针对安全管理的整改措施

6.2.1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必须要有合理而有效的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为安全生产决策、指令的实施提供必要的保证。提出以下的措施建议: 1)必须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班组应设专职或兼职安全员;

3)专职安全人员,应由不底于中等专业学历、具有必要的安全专业知识和安全工作经验、从事矿山专业工作五年以上并能经常在现场的人员担任。

6.2.2安全规章制度

安全规章制度是企业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安全管理的核心。因此对安全规章制度应常抓不懈,在生产过程中要贯彻落实,才能发挥真正的作用。矿山必须建立并完善以下各种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1)岗位操作规程; 2)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3)安全生产事故管理条例;

4)安全生产档案制度; 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2.3安全投入

矿山建设的安全投入,必须符合“三同时”的原则,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需要,纳入工程概算;安全投入要以改善企业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为目的。

6.2.4安全培训与考核

矿山安全教育和培训,是搞好企业安全工作的基础。教育和培训的内容包括安全思想教育、安全法规教育、劳动纪律教育、知识教育和技术培训等。建议采取以下的对策措施: 1)矿山负责人应经过专业、安全政策和法规、安全管理技术的教育与培训; 2)矿长和主管安全、生产、技术工作的副矿长必须持有《矿长安全资格证书》; 3)中层领导和安全员应了解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制度等,熟悉安全管理方法,掌握基本的矿山安全技术知识和所管辖范围的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4)落实新工人(含临时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工作,新工人接受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小于48小时,调换工种和采用新工艺作业的人员,应重新培训。

5)特种作业人员要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资格证后,才能上岗作业;

6)矿山还应根据生产形势,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安全例会)、班前班后会等会议。所有生产作业人员,每年接受在职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2小时,每3年至少考核一次。

7)安全管理机构应定期总结本单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要求和具体的改进措施; 8)设立安全教育室,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6.2.5矿山安全检测和加强矿山现场管理

1)矿山安全检测由具备矿山安全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年检;

2)经常对矿山采掘作业面、矿山供电、采装运输系统进行全面检查,严抓规章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情况,杜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3)加强设备、装置的维修维护工作。

6.2.6针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整改建议

该矿委托范围内的主要危险因素来自爆破作业,发生重大事故的概率相对较高,现有的预案不能满足其要求。为了抑制事故蔓延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安全生产法》第69条的规定,必须针对不同的重大危险源,编制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其目的是:发生事故后控制危险源,避免事故扩大,可能情况下予以消除;尽可能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建议补充完善以下11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1)可能发生事故地点的自然条件、生产条件以及预计事故的性质、原因和预兆。 2)在出现各种事故时,有人员安全撤离的措施。

3)完善处理各种事故的具体措施,以及实现措施所需要的工程、设备、材料等的数量,使用地点和使用方法。

4)附录资料。如供气、供水等系统图,以及标有主要危险源、消防材料位置的平面图、消防材料清单等。

5)完善报警系统。

6)完善应急控制系统程序。

7)矿山企业在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应考虑建立应急控制中心,应急控制中心负责指挥和协调处理紧急情况,保证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的顺利执行。

8)现场人员的行动准则主要有:矿山企业应确保现场人员准确知道自己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应承担的任务(如负责抢救、监测、照顾伤员等)。

9)增加非现场但可能影响范围内人员的行动原则。

10)完善现场措施。

11)设施关闭程序。

6.3安全技术对策措施

根据现状安全评价要求,本评价小组主要针对目前矿山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提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但由于该矿安全技术管理基础工作仍有一定差距,有关的安全技术对策措施不全,要求矿方针对本矿实际,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程,结合矿山的生产运行过程,对其予以补充完善。

6.3.1 硐室掘进安全对策措施

6.3.1.1 预防掘进过程中凿岩事故的措施

1)作业前必须准备好照明,准备好合格的长短撬棍、打眼设备和工具。

2)进入掘进工作面前必须检查有无炮烟、浮石等。

3)严禁打干眼,开钻时要先开水后开风,停钻时先停风后停水。

4)打眼开门时应开半风,让钎头钻进5cm后,再开满风,全速钻进;当遇到岩层变软(如遇到粘土)时,要慢速前进,而且每进一段长度又必须拔出钎子,然后再继续前进。

5)作业前必须检查工作面上有无瞎炮。有瞎炮时则必须经处理之后,才能进行工作。

6)严禁打残眼(即不沿老眼钻眼)。

7)穿孔时,操作者应在凿岩机的后侧方,要注意观察钢钎的工作情况,避免卡钎及断钎。

8)运输凿岩设备时,不得将凿岩设备从高处往下扔。

6.3.1.2预防掘进过程中冒顶片帮事故的措施

1)掘进工作面放炮通风后,作业人员进入工作面时一定要检查和清理因爆破而悬浮在巷道顶板和两帮上的松动岩石。

2)掘进工作面地质条件不好时,要及时支护。在作业规程规定范围内,一般不超过一米。要经常检查巷道支护情况,如有损坏,应及时修理。

3)掘进工作面采用棚式支架时,支架背板一定要背严,背板之后要充填严密,不能有空顶空帮现象。

6.3.1.3预防空压机贮气罐安全措施

1)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开机前要认真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起动;运转时要按时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2)各级排气温度要设温度表监视,不得超过规定。

3)冷却水不得中断,出水温度不超过40℃,并应有断水保护或断水信号。

4)气缸要使用专用的压缩机油。

5)安全阀和压力调节器必须动作可靠,压力表指示准确。安全阀动作压力不得超过额定值的10%。

6)风阀要加强维护、定期清除积炭,消除漏气。

7)风包内的油垢要定期清除,风包出口应加装释压阀。

8)气缸水套及冷却器要定期清理,去除水垢;要改善冷却水质,避免结垢。

9)按规定时间进行定期检测。

6.3.2硐室爆破安全对策措施

硐室爆破从装药、堵塞、联网到起爆(施爆阶段)各工序具有一定风险性,只有严格、周密、有序的进行,才能保证施爆过程的顺利实施。

6.3.2.1装药

1)装药前应当与当地气象水文站联系,尽量选择晴天进行装药堵塞,不得在雷雨天装药堵塞;

2)装药前,技术人员应对药室和导硐再次进行检查,对有水的药室作好防水处理;

3)采用铵油炸药时,如硐内有,必须进行防水处理,或尽量缩短装药、堵塞时间;硐外应做好防雨防潮工作;

4)药室装药工作应当在爆破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

5)每个导硐口安排专人负责,记录装入各个药室的炸药品种和数量,并与设计数量核对无误,在填卡签字,交爆破负责人;

6)铵油炸药、乳化炸药和起爆体应按设计要求,起爆体周围用散装乳化炸药卷填满,要做好起爆体引出导线的理顺和保护工作,起爆体的安放由爆破员进行;

7)爆破装药时,禁止使用电压高于36V的电灯,更不许使用明火照明。照明线必须绝缘良好,灯泡应安装保护罩,与药堆的水平距离不小于2m,人员离开时需要切断电源。

6.3.2.2填塞

1)填塞工作开始前,应在导硐口附近备足填塞材料;

2)填塞料宜利用开挖导硐和药室的弃渣,不应使用腐殖土、草根等比重轻的材料;

3)填塞时应在导硐内壁上标明设计规定的填塞位置和长度;

4)填塞时,药室口和填塞段各端面应采用装有砂、碎石的纺织袋堆砌,其顶部用袋料码砌填实不应留空隙;

5)在有水的导硐和药室中堵塞时,应在填塞段底部留一排水沟,并随时注意填塞过程中的流水情况,防止排水沟堵塞;

6)填塞时,应保护好从药室引出的起爆网路,保证起爆网路不受损坏;

7)填塞时,应有专人负责检查填塞质量。填塞完毕,应进行验收。

6.3.2.3起爆体加工

1)起爆体应在专门的场所,由熟练的爆破员加工。加工起爆体时,应一人操作,一人监督,在周围50m以外设置警戒,无关人员不准许进入;

2)加工起爆体使用的雷管应逐个挑选。装入起爆体内的电雷管脚线长度应为20cm~30cm,起爆体加工完后应重新测量电阻值。加工好的起爆体上应标明药包编号、雷管段别和电雷管起爆体装配阻值;

3)置于起爆体内的电雷管与联接线接头,应严密包扎,不应有药粉进入接头中,接头不应在在搬运和联线时承受拉力;

4)起爆体外壳宜用木箱或硬纸箱制成,其内装满经选择的优质炸药,每个起爆体炸药量不宜超过20kg;

5)应在起爆体开口引出导线和导爆索,并将其在开口出锁定,拉动导线和导爆索时箱内雷管不应受力;

6)起爆雷管应与导爆索结、电线连接头紧密捆绑,且固定在木箱中央;

7)起爆体包装应有防潮防水措施。

6.3.2.4爆破器材的运输

用人工搬运时,要遵守下列规定:

1)在夜间或硐室搬运,应随身携带完好的矿用蓄电池灯或绝缘手电筒;

2)炸药与雷管要分别放在两个专用背包(木箱)内,禁止混装和装在衣袋中;

3)领取爆破器材后,要直接送到爆破地点,严禁乱丢乱放;

4)不得提前班次领取爆破器材,不得携带爆破材在人群聚集地方停留。

5)一人一次运送的爆破器材数不得超过:

同时搬运炸药和起爆器 10千克

拆箱(袋)搬运炸药 20千克

背运原包装炸药 一箱(袋)

挑运原包装炸药 二箱(袋)

6.3.2.5预防爆破空气冲击波的安全对策措施:

对于采石场的爆破,炸药能量主要用于山体破碎,爆破空气冲击波的危害较小,但实际施工中仍要注意采取如下措施:

1)严格按照爆破设计施工,选择合理的最小抵抗线;

2)采用反向起爆、确保堵塞长度和堵塞质量,防止高压体炮孔冲出;

3)选择合理的微差起爆方案和微差间隔时间,保证岩石能充分松动,消除夹制爆破条件;

6.3.2.6预防爆破地震波对拦水坝破坏的安全措施

露天爆破时,将产生爆破振动波,对于人、周围建(构)筑物以及设备所造成的危害范围,因爆破规模、性质与爆破环境不同,影响程度也不一样。该采石场北东方向250m处有一水库和南东方向315m的毛弄村,爆破时应尽量或减少对水库拦水坝破坏和毛弄村的影响,须采取如下措施:

1)根据爆破安全允许标准,进行爆破作业时最大一段的炸药量应适当的调整。爆破前应对民房和拦水坝进行调查,由有关各方组织调查组,进行详细记录等工作;

2)在爆破作业前应撤离现场无关的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组织毛弄村村民撤至安全地段,以防止爆破对拦水坝破坏后,造成的水灾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

6.3.3硐室通风安全措施

1)要根据掘进巷道合理选择局扇,使局扇工况点落在局扇特性曲线合理范围内,保证工作面有足够的风量。

2)人员进入独头工作面之前,必须开动局部通风设备通风并符合作业要求。独头工作面有人作业时,局扇必须连续运转。

3)风筒必须吊挂平直、牢固,接头严密,避免车碰和炮崩,并应经常维护,以减少漏风,降低阻力。

4)局部通风的风筒口与工作面的距离;要符合《安规》的要求。

6.3.4二次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6.3.4.1二次爆破安全措施

1)二次爆破,起爆前应将机械设备撤离至安全地点。应采用一次点火或远距离起爆。

2) 进行二次爆破时,人员必须撤离到离爆破点300m范围外的安全区。

3)大块石块集中进行爆破,个别特大石块搬运有困难的可以单独进行二次爆破。

4)当破碎较大的大块时,应布置多个炮孔,其炮孔间距为0.5—0.9倍的炮孔深度。一般炮孔深度是被爆破大块厚度的1/2—1/3。

5)炮孔布置时,炮孔与各临空布的垂直距离应大致相等。

6)装药时,严禁将药包直接塞入石缝的违规作业。

7)二次破碎,应尽量镐石机,以减少二次爆破的规模。

8)爆破前,须对炮孔使用草袋进行覆盖,覆盖区域大于炮孔距离。

9)严禁使用裸露爆破。

6.3.4.2防爆破作业飞石的安全措施

爆破飞石是爆破之后远离爆堆飞散的少数或个别碎块,飞石有散落范围广和落点随机性强的物点,极易对周围人员、设备、建筑物造成危害。大量的爆破飞石事故分析说明,过量装药是造成飞石事故的主要原因。

个别飞石对人员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爆破安全规程》个别飞石的最小安全距离的规定。控制爆破飞石事故主要有以下措施:

1)在满足爆要求的情况下,尽量减小爆破作用的指数。

2)在爆设计前,设计人员应深入现场,摸清被岩体的地质资料,然后精心设计和施工,注意避免将药包放在软弱夹层上,以防从软弱面冲出飞石。

3)炮孔堵塞工作,严禁堵塞物中夹杂碎石,确何堵塞长度和堵塞质量。

4)二爆时尽量采用钻眼爆破,严禁使用裸露爆破。

6.3.5硐室爆破后施工的安全措施

硐室爆破作业后会形成一个不规则的宕面,存在着险浮石、陡坡、阴山坎,且硐室爆破后对未采岩体产生一定的破坏,致使岩体产生新的裂隙,强度变弱,其次爆破地震波对周围的建筑物和构筑物造成影响。

1)作业前须及时检查和清理宕面上的险、浮石;浮石没有清理干净的地段要设立警戒标志;坚持防护用品的穿戴,任何人进宕都必须遵守。

2)严格执行上宕作业规章制度,宕索应固定在工作面上方坚固岩石上;上宕人员必须熟练地正确地使用宕索和保险带;上宕作业人员都必须严格按照各自的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6.3.6铲装运输的安全对策措施

1)挖机在软或泥泞的道路上行走,应采用防止沉陷的措施,上下坡时应采用防滑措施。挖机行走时铲斗应空载,并下放与地面保持适当距离,悬臂轴线应与行进方向一致;

2)挖机、装载机作业时,其活动范围禁止有人停留或通行,以防撤离时伤害,禁止挖机铲斗从车辆驾驶室上方绕过;

3)推车人员必须携带矿灯。在照明不良的区段,矿灯应挂在手推车行进方向的前端;在能够自滑的线路上运行,应有可靠的制度装置;行车速度不得超过3m/s;手推车通过硐室交叉口,以及出现两车相遇、前面有人或障碍物、停车等情况时,推车人员应及时发出警报;

4)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车辆行使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车辆起步前检查刹车是否失灵可靠,严禁超载、超速,特别是人货混装,禁止无证和酒后驾驶;

5)装车时,禁止检查、维护车辆;驾驶员不得离开驾驶室,不得将头和手臂伸出驾驶室外;

6)车辆在矿区道路上宜中速行驶,急弯等地段应限速行驶;

7)道路应按《厂矿道路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及施工,严格控制道路的坡度及曲线半径。加强道路的日常维护保养,防止路面坍塌,采石场公路弯道以及主干公路交岔处应按交通部门的规范要求设立标志,限速行使;

8)冰雪和多雨季节,道路较滑时,应有防滑措施并减速行驶。

6.3.7电气设备安全对策措施

1)加强电气安全的组织管理工作,搞好电气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2)电气设备要有良好的安全性能,满足保证电气安全要素的要求;

3)按规定选择合适的电器设备,确保符合质量标准;电器设备安装

保护设施,各种仪表灵敏可靠;经常检查各用供电设备、供电线路;

4)电气设备应采用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采用各种电气保护装置,

使用合格的电气安全用具。

5)搞好设备和线路的维修,使其保持良好的状态。

6)在断电的线上作业时,该线路的电源开关把手,必须悬挂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

7)电气设备可能被人所触及的裸带电部分,设置警示标志;

8)雷雨天气禁止检修用电设备(设施)。

6.3.8预防职业卫生安全对策措施

6.3.8.1预防粉尘危害安全措施

1)凿岩必须采用湿式作业,对装卸、运转、破碎等过程中应尽可能采用增湿、喷雾等措施来抑制亲水性、弱粘性物料和粉尘的产生和扩散;

2)加强员工的个体防护措施;

3)矿山选用设备时必须首先考虑到设备自身的干式除尘和封闭保护措施。如穿孔凿岩采用孔口捕尘装置(除尘设备采用旋风除尘器),运输汽车的操作室要密封性好装有空调等。

6.3.8.2预防噪声危害安全措施

1)选择低噪声设备;

2)固紧主要设备,减轻振动;振动设备加防振垫、弹簧等;

3)加强个体防护。

6.3.8.3预防噪声危害安全措施

1)选择低噪声设备;

2)固紧主要设备,减轻振动;振动设备加防振垫、弹簧等;

3)加强个体防护。

6.3.8.4预防雨天路滑、高温中暑、防火安全措施

1)在雨后、冰冻天、高温作业时,要合理安排调整作息时间,减少加班加点;

2)适当设置避暑遮阳棚,工作业人员休息;并发放些避暑药物等;

3)挖掘机、装载机、汽车等驾驶室设挡阳棚或排风扇降温。

6.4整改和建议

通过对丽水金磊石料厂松阳采石场矿现场检查并经过分析评价后,对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9号)规定的企业应该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对该矿山提出如下整改意见及建议:

1)组织定期健康体检,建立健全尘毒危害作业工人的健康档案;并设立公告栏;

2)建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演练;

3)建立粉尘检测制度;

4)督促员工按《安规》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5)修建爆破作业现场设置坚固的人员避炮设施,其设置地点、结构及拆移时间,应在采掘计划中规定之中;

对本评价中提出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作业场所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矿山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进行全面的整改;按照事故预防的基本要求和原则,通过采用已编制的《开采设计》进行施工和科学的管理,尽可能从根本上消除危险、有害因素;加强动态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七章. 安全评价结论

7.1安全管理的合法性和适应性

XX采石场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操作规程基本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的要求。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仍存在薄弱方面,矿山的安全管理仍要引起高度重视,各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应认真落实和完善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尤其是加强特殊工种与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总结经验教训,优化管理体系后,其管理模式和体系是能满足其安全生产要求的。

7.2各评价单元结论

1)综合管理单元

安全生产管理的设施比较齐全,有较为详细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专职的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并制定了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但需要补充完善和进行演练。

2)总平面布置单元

爆破警戒线范围内有水库、公路、村庄等,爆破时应注意对最大一段炸药量的控制。

3)硐室掘进和爆破作业单元

严格按照《松阳县象溪镇毛弄采石场条形硐室爆破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各硐室通风、照明良好,但需建立明显警戒标志;加强爆破作业的规范性,做好爆破特殊工种的教育培训工作,杜绝违章作业,防止非爆破人员进行爆破作业,以避免爆破事故的发生。

4)铲装运输单元

矿山设备保养及运行状况良好,工作人员操作熟练,基本能够按章操作。能够做到持证上岗,有相关部门颁发的特殊工种作业证;矿山运输公路危险地带缺乏安全警示标志。

5)职业卫生单元

该矿山对职业病危害有采取防治措施,提供的防护用品也符合要求,但要督促部分员工穿戴。需对作业地点的粉尘和有毒有害物质的浓度进行检测和对作业人员定期检查,就可以满足矿山的安全生产。

7.3 矿山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评价结论

通过对XX采石场的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评价后认为: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管一字[2003]40号文有关条文规定,目前该矿山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但需按设计进行开采,认真落实本评价组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积极采纳本评价组提出的建议,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之处进行整改以满足今后的矿山生产安全要求,方能全面达到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采石场安全现状评估报告

组长:张学志

组员:朱程欣、李瑶、丁宏瑞、王海南、王志锦、曹狄

第一章 概述

1.1评价目的

1、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检查矿山在职业安

全卫生方面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

2、找出矿山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其产生危险、危害后果的主要原因。

3、对矿井在整个生产过程中固有的不安全因素、有害因素进行定性、定量的评价和科学分析,同时预测其安全等级及可能造成的灾害与事故。

4、提出消除、预防生产过程中危险因素及实现安全生产的对策及措施,为矿山的安全卫生设计、生产运行以及日常管理提供依据,并为上级主管部门实行安全监督、检查提供依据。

1.2评价依据 1.2.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 3.《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 4.《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 5.《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

6.《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

7.《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0号

1.2.2指导性文件

1.《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局第9号 2.《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国家安监局令第18号

3.《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国家安监局令第19号

4.《非煤矿矿山安全评价导则》国家安全监管局安监管技装字[2003]93号 5.《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 6.《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 7.《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发[2008]17号

8.《山东省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工作实施方案》(鲁安监发[2008]22号)

9.《山东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77号

10.《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鲁政办发〔2007〕54号

11.《泰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泰政发〔2007〕62号 1.2.3主要标准、规范规程

1.《金属及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 2.《爆破安全规程》 GB6722-2003

3.《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91

4.《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5083-1999 5.《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GB5748-1985 6.《矿山安全标志》 GB14161-1993 7.《矿山电力设计规范》GB50070-1994 8.《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7 9.其它有关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 1.3评价范围

本评价范围仅限于小团山采石场生产现状所涉及到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评价,主要内容包括职业安全、职业卫生、安全综合管理与事故预防四个方面。凡涉及本工程的环保等问题,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不包括在本评价范围之内。

1.4评价程序

本次安全现状评价工作程序可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收集有关资料,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选择评价方法,编制评价方案;第二阶段为实施评价阶段,对工程安全情况进行类比调查,运用合适的评价方法进行定性及定量分析,提出职业安全对策措施;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的编制阶段,主要是汇总第二阶段所得到的各种资料、数据,综合分析提出结论与建议,完成生产安全现状评价报告书的编制。 见下图所示。 编写现状评价报告书 报送综合现状评价报告书

签订本矿山劳动安全卫生评价合同

收集资料

工程技术、自然条件资料 同类矿山资料 本矿山工程设计 国家有关标准规范 安全技术与管理资料 考察工程现场 工程调研分析

工程安全卫生分析

实施评价 评价方法选择

确定工程危险、危害因素 提出劳动安全卫生对策措施 事故后果分析

工程危险危害性预先分析 滑坡、跨落、爆破等评价 得出综合评价

第二章:项目概况

2.1建设单位简介

本工程为改建矿山工程。矿山主要为露天开采普通建筑所需的石灰岩石料,矿区地表裸露,基本无夹石,表土覆盖层较少,主要为石灰岩风化形成的褐黄土,分布于山顶、缓坡及低洼地带,矿区开采技术中等,设计采用露天开采与人工开采相结合的开采方式,矿区岩石裸露地表,表土覆盖较少,矿体松散,采用挖掘机与炸药爆破的方式直接开采,矿区内主要分为露天开采区、办公生活区、石料

图一

图二

2.1.1项目单位名称 小团山磷化工采石场 2.1.2项目单位简介

云南昆明澄江小团山磷化工采石场位于阳宗镇桃李村小团山

厂区概貌:

2.2建设项目概况

该矿区总规划面积0.3121平方千米,最低开采标高为2358米,矿区矿体基本无夹石,该矿区在改建项目产品方案为年开采加工石灰岩2.6万立方米,约4.02吨,其中公分石约一万t/a,公厘石1.5万t/a,瓜子石1万t/a,机沙约0.5万t/a,石灰岩粉约27t/a.

矿山的生产以机械化为主,人工为辅。采场石灰岩裸露地表,仅在近山顶缓坡和低洼地带分布有少量石灰岩风化形成的褐黄、褐红色红粘土,厚度0~4.5m不等,一般厚2.0~3.5m .在采矿前,剥离可采用人工剥离,汽车运输的方式。之后采取凿、穿孔、爆破的方式将矿石震散,开采时采取自上而下剥层法开采,后分台阶分级开采顺序,设计采用斗容2立方米,最大挖掘高度9.5m的履带式单斗挖掘机进行采装作业,采得的矿石采用自卸汽车和装载机运至破碎站,通过破碎机加工破碎,经震动筛分系统筛分后按不同粒级堆放于矿石运转场,最后用10t载重汽车外运。

2.2.1建设工程名称

露天开采普通建筑所需的石灰岩石料 2.2.2选址及建厂条件

小团山磷化工采石厂位于项目区原管辖县澄江县城(凤麓镇)31度方向,平均约16.5千米处。现隶属昆明市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项目距澄江县城约16.5千米,距昆明主城区约40千米。澄江县至阳宗镇的二级公路于2011年1月通行距澄阳公路10千米。

2.2.3生产规模

矿区范围由4个拐点组成,矿界规划范围0.3121km2,开采深度2358~2275m,可采出资源量103.56万吨,矿山开采规模2.6万吨/年,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详见表1-1。根据云南云天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澂江县阳宗镇小团山磷化工采石场开采设计方案》,矿山主要为露天开采普通建筑所需的

2

石灰岩石料,矿区总规划面积0.3121km,最低开采标高为2275m,最高开采标高为2358m。矿区矿体裸露地表,基本无夹石,局部地段分布有第四系(Q)表土覆盖层较少,主要为石灰岩风化形成的褐黄、褐红色红粘土,分布于山顶、近山顶缓坡和低洼地带,在石灰岩裸露区的溶孔、溶隙中残积有红粘土,厚0~4.5m不等,一般厚2.0~3.5m,矿区内矿体呈层状产出,连续性好,产状稳定,矿体总体倾向275°,倾角47°。开采技术条件中等,设计采用露天开采。本次在矿区范围内共求获普通建筑用石灰岩矿333类资源量72.89万m3(193.39万吨)。采损资源储量4.41万m3(11.69万吨),保有资源储量为68.57万m3(181.71万吨)。按照实际情况,可采出矿石量约为103.56万吨。改建前矿山的生产规模为1.426万吨/年,改建后设计生产规模为2.6万吨/年,为小型规模矿山,矿山服务年限为40年。至目前为止,矿山已开采出矿石约23.85万吨,还剩79.71万吨,还可开采约30年。

项目生产方式采用露天机械与人工相结合的开采方式。矿区岩石裸露地表,表土覆盖较少,矿体相对松散,少部分采用炸药爆破,大多采用挖掘机直接开采。

2.3工艺流程

矿山的生产以机械化为主,人工为辅。采场石灰岩裸露地表,仅在近山顶缓坡和低洼地带分布有少量石灰岩风化形成的褐黄、褐红色红粘土,厚度0~4.5m不等,一般厚2.0~3.5m。在采矿前,剥离可采用人工剥离、汽车运输的方式。之后采取凿、穿孔、爆破的方式将矿石震散,开采时采取先自上而下剥层法开采,后分台阶分级开采顺序。设计采用斗容2m3、最大挖掘高度9.5m的履带式单斗挖掘机进行采装作业,采得的矿石采用自卸汽车和装载机送至破碎站,通过破碎机加工破碎,经振动筛分系统筛分后按不同粒级堆放于矿石转运场,最后用10t载重汽车外运。项目生产加工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分析详见图

2.3.1工艺方法

矿区内的矿体呈层状产出,连续性好,产状稳定,矿体总体倾向275°,倾角47°。采用露天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

2.4建设项目区域环境概况

该项目主要有大气污染,噪声污染、水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等!

2.4.1.1地理交通位置

小团山磷化工采石厂位于项目区原管辖县澄江县城(凤麓镇)31度方向,平均约16.5千米处。现隶属昆明市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项目距澄江县城约16.5千米,距昆明主城区约40千米。

2.4.1.2地形、地貌

昆明市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地处云贵高原腹地,总体属构造剥蚀(侵蚀、溶蚀)中低山地貌,矿区属该地区的二级夷平面区,海拔高程1327~2820m,以岩溶地貌为主,属裸露型岩溶山地中低山地貌类型,主要有岩溶孤峰连成的山体和落水洞等。区内地形切割中等,山脊呈北西、近东西-南东延伸,坡度2-35°,局部陡峭。整个区域地形呈中间高四周低,矿区外围北部的阳宗海水面为当地最低侵蚀基准面,海拔标高约1770m。

小团山磷化工采石场于昆明市阳宗海风景名胜区阳宗镇,项目区内地形起伏较大,海拔高程2200m~2396.6m,相对高差196.6m,为裸露型岩溶山地中低地貌。

2.4.2项目周边环境

项目运营期的废气主要为露天采场粉尘、炸药爆炸烟气及粉尘、破碎筛分粉尘、道路和堆场扬尘、矿石皮带运输产生的粉尘、汽车和机械设备尾气、厨房油烟废气以及化粪池恶臭。本项目区位于昆明市阳宗海风景名胜区阳宗镇小团山,附近有居民点(桃李村的部分居民)和连通项目区至阳宗镇的乡村公路,项目区域主要以山地为主,山上植被茂盛。

由于矿山已开采多年,地表裸露较多,在矿区范围内生态环境较差。矿区周围的山地植被良好,大多为林地,树种有柏树、车桑子、桉树和部分灌木及草本植物。少部分为旱粮作物耕地和果园,主要作物有玉米、烟叶、马铃薯等。区域人类活动强度较大,属于农业、林业以及工业混杂区域,总体上生态环境较好。 2.4.3建筑工程设计

根据矿体特征及工程地质条件,设计台阶坡面角为65°。 设计生产台阶高度为10m,终了台阶高度并段后为10m。 设计采用的安全平台宽度为3m。

采矿工作结束后,将在采场形成由8个台阶组成的边坡,终了台阶坡面角65°、生产台阶高度为10m,终了台阶高度为10m,安全平台宽度3m,计算的最

终边坡角为50°。 2.4.5运输及使用

运输道路分矿区内部运输和矿区外部运输两部分,矿区内部道路连接着各个分区,矿区道路平均宽8.0m,长约1.65km,占地1.32hm2。

矿区外部运输利用原乡村道路,经业主和当地政府部门进行协调,对其进行了修缮和拓宽。

(1)给水

项目生产及生活用水来自自己打的深井。在办公楼北面高处修建一个圆柱形80m3的小型蓄水池供生产用水,据业主提供资料:年用水量4560m3,其中生活用水1260m3,生产用水3300m3。

本项目用水分别包括生产、生活用水,详见表1-7。

表1-7 项目用水量 单位:m3/d

(2)排水

本项目没有外排污水。生活污水全部进入化粪池处理,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采场周边林木的有机肥使用,企业在办公生活区建有两个20m3的化粪池,雨季生活污水可以暂时贮存起来,贮存时间为10天。

项目在露天开采过程中,会形成凹形开挖面,在雨季会有疏干水产生,这部分废水量为5m3/d,疏干水除了悬浮物比较多以外,不含有其他有毒有害的污染物,再加上疏干水停留在低洼的场地过程本身是一种沉淀的过程,大量的悬浮物会沉积在低洼场地底部。针对这部分疏干水,企业拟进行收集沉淀,到晴天的时候用于场地和道路的洒水降尘。

项目的废土石转运堆场在雨季由于降雨会汇集一部分降水形成淋溶液,日均产生量为4.4m3/d,淋溶液除了含悬浮物比较多之外,不含其他污染因子,淋溶液经过沉淀池的收集沉淀后用作场区及进场道路的降尘用水。

2.5.2供配电

矿区供电主要由当地电力公司供给,进线电压10KV,自建500KVA变电所一座,矿区装机总容量400kw,用电设施主要是KQD-80潜孔钻、破碎机和照明,预计年耗电量9.5万kw.h。 2.5.3供热

本项目能源主要使用电能、太阳能和液化气等清洁能源。 2.5.4消防

办公生活区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规范规定设置推车式、手提式磷酸盐干粉灭火器。

2.6工作制度和劳动定员

本企业工作制采用年工作日300天,每天2班7h制,根据矿山实际和工作制度,项目在职工35人,其中工人(含安全员),管理服务人员。

2.6.1安全投入

工程建设引起的水土流失区域除永久建筑物占地外均须治理,治理度须达95%以上,水土流失控制率在95%以上。

保持排水系统畅通,以防暴雨期间路面雨污水径流集中,造成淤泥直排溪流; 工程施工中做到随挖随运、随铺随压,便可减少水土流失;同时要注意挖填方的施工期的选择,尽量在旱季施工,避免在暴雨期施工;工程完工后,还要及时植树绿化,种草护坡使其造成的水土流失的影响减小至最低程度。

采取截雨防洪,废水循环利用,设置排土场和拦沙坝,提高绿化美化水平、及时进行覆土植被等措施,将有效控制采场和排土场水土流失,提高当地植被覆盖率,减缓对区域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第三章 危险因素及有害因素分析

3.1矿山危险因素分析

3.1.1露天开采

在凿眼过程中,如果人员、设备距离台阶边缘较近或是在工作过程中没有使

用安全绳会发生高空坠落事故;如果钎杆质量不好会发生断钎伤人事故;如果下分层有人垂直作业,会造成落石落物伤人事故;岩层中粘土含量大,遇水固结低,易形成滑坡,边坡坡度大于岩石的自然安息角,而且节理发育,岩石破碎容易发生滑坡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3.1.2矿石运输

在矿石装运过程中,人工破碎矿石、人工装车会造成砸伤、碰伤、扭伤、跌伤等事故。用大锤碎石块时如不带防护眼睛还会发生细石进入眼睛、伤害眼睛事故,转动设备无防护罩会造成人员绞伤事故,机动车辆超载运矿石也可能会发生从车上掉石伤人事故,道路不平或坡度太大时也容易造成翻车事故。

3.1.3作业环境

夏天工作人员在采石过程中,如果防暑降温措施不当,会造成人员中暑;冬天工作人员如保暖不好,会造成人员冻伤事故。

3.2自然灾害危险因素分析

自然灾害主要包括一下几个方面:

(1)雷雨季节落雷; (2)龙卷风; (3)地震;

(4)洪水。

3.3矿山(烧砖)有害因素分析

3.3.1矿山噪声

潜孔钻机的噪声污染采矿中最严重的噪声危害,它具有声级高、频道宽的特

点,排气噪声和钎杆振动是产生噪声的主要原因。

3.3.2粉尘危害

(1)矿山在凿岩、破碎时会产生大量粉尘,长期吸入矿尘能引起职业性的

尘肺病。

(2)轮窑在加煤烧制过程中轮窑顶部、出窑时窑洞中粉尘浓度较大,作业人员在此环境中易受到粉尘危害。

3.3.3物体打击

在矿山剥离和采矿、运输等工作过程中,都有可能发生作业面浮石、爆破飞

石伤害设备人员,铲装矿石时爆堆滚石或铲斗撒石伤人,搬运设备或零部件时砸伤人员、设备等原因造成事故。

3.3.4车辆伤害

(1)砖瓦厂在原料(泥土、煤渣)运输堆积、半成品及成品砖运输等过程

中,各种车辆来往频繁。车辆的装载和驾驶、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等方面的缺陷均可能引发车辆伤害事故。

(2)常见的车辆伤害事故有:车辆行驶中引起的挤压、撞车或倾翻等造成的人身伤害;车辆行驶中碰撞建筑物、构筑物、堆积物引起建构筑物倒塌、物体飞溅下落和挤压地面等造成的人身伤害。产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缺乏安全知识的教育,无证驾驶,司机精力不集中,疲劳驾驶,以及运输设备和运输工具存在缺陷等。

3.3.5机械伤害

(1)电机、泵等设备的外露传动部分安全防护装置不健全或有缺陷,不按

照操作规程操作、不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易发生绞伤事故。

(2)砖瓦厂在泥土破碎、运输、搅拌、挤压成型、截条、切条等过程中涉及到机械设备,某些设备的转动部件、移动部件等若缺乏良好的防护设施或防护设施有缺陷、操作错误等,均可能造成人身伤害。若没有配备或正确穿戴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时,也可能造成机械伤害。

3.3.6高处坠落

设备设施上的高平台、防护栏、踢脚板等若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维护不及时,在平台上作业的人员极易发生坠落伤害事故。检修高处设备设施时,安全防护装置不健全或有缺陷,也易发生高处坠落伤害事故。

3.3.7触电包括雷击伤亡事故

(1)一些电气装置缺少屏护往往造成触电,如闸刀开关或磁力启动器缺少

护壳;电路的热元件没有隐蔽;高压电气设备没有遮拦等。

(2)电气设备未有良好的接地,一旦设备漏电时人触及造成触电危害。 (3)电线或电缆因绝缘磨损或腐蚀而损坏、也能造成人员触电危害。 (4)电气维修保护不当,安全管理不严,非电工作业人员装修电气设备和线路,违反操作规程,检修前不施行验电及悬挂标示牌制度,或电工日常作业时不穿绝缘鞋、选用安全用具不当(过期或不合格)极易发生触电事故。 (5)由于防雷设施不良,雷电可摧毁房屋,劈裂树木,损坏电气设备和电力线路,而且可伤害人,雷击电流能迅速通过人体,立即使呼吸中枢麻痹,心室纤颤或心跳骤停,以致使脑组织及一些主要脏器受到严重损害,出现休克或突然死亡,雷击时产生的电火花,还可使人遭到烧伤。

3.3.8火灾

(1)露天矿山火灾主要为外因火灾,包括明火引燃的火灾;油料在运输、

保管和使用时引起的火灾;机械作用引起的火灾;电气设备的绝缘损坏和性能不良、短路和过负荷引起的火灾。雷击造成的火灾。

(2)烧砖使用煤碳作燃料,煤碳有自燃的危险,同时遇高温、明火等可能引发火灾;砖坯制作时使用柴油,遇热、火花、明火易燃;晒坯时使用草帘等物,遇火花、明火易燃烧引发火灾事故。

3.3.9容器爆炸

矿山生产中使用的空压机,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如果操作不当,造成压力过高

或其它故障,可能发生压力容器物理爆炸事故。

3.3.10 高温危害

在烧结时,轮窑加煤烧制、成品砖出窑过程中,温度较高,如轮窑保温密封

不良会产生较强的热辐射,作业人员在此环境中易受到高温危害。

3.3.11中毒窒息

在加煤烧制砖瓦过程中,煤碳燃烧产生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及二氧化硫等危

害物质,现场的人员存在中毒窒息的危险。

3.3.12行为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包括:指挥失误、操作失误、监护失误及其他失误等。

第四章. 评价单元划分和评价方法选择

4.1评价单元划分

根据矿方委托的范围与上述该矿危险、有害因素的分析与初步确定,结合安全生产管理的特点。按照非煤矿山安全评价导则及评价单元划分的原则和方法,将该矿安全现状评价的评价单元划分为:综合管理单元、总平面布置单元、硐室掘进和爆破作业单元、铲装运输单元、职业卫生单元等五个评价单元。

4.2评价方法的选择

安全评价方法是对系统的危险性、有害性及其程度后果进行定性、定量分析评价的工具。安全评价方法有很多种,每种评价方法都有其适用范围和应用条件。常用的评价方法有:安全检查表、事故树分析、事件树分析、危险度评价法、故障类型及影响分析、危险可操作性研究、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人员可靠性分析方法等。根据矿山的实际情况,评价选用安全检查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的方法,在危险程度分级及安全评价标准方面,参照非煤矿山安全评价导则进行是能满足评价目的需要的。

4.2.1安全检查表(SCL)

安全检查表是为了系统地发现该矿生产系统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安全管理系统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系统分析,把不安全因素列成检查项目,并分类制成各种表格,以便进行检查,起到防止事故的作用。安全检查表可用于项目发展过程的各个阶段。它是系统安全工程分析与评价中的一种最基础、最简便、广泛应用的系统危险性评价方法。

4.2.2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

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是采用多因子评分的方法,考虑的危险因素有三个: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性,危险作业出现频率和事故的后果。主要是评价人员根据实际经验,对评价对象的现状情况进行分析,然后根据公式计算其危险性分数值,再按经验将危险性分数值划分危险程度等级表。 公式:D=L×E×C 式中:D——作业条件的危险性 L——事故或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E——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率

C——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后果

1)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定性表达了事故发生的概率。必然发生的事故的概率为1,规定对应的分值为10;实际上不可能事故发生的情况对应的分值为0.1;以此为基础确定其取值范围如表4-1。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 表4-1

第五章 定性、定量评价

根据矿方委托的范围与该矿危险、有害因素的分析与初步确定,结合安全生产管理的特点。按照非煤矿山安全评价导则及评价单元划分的原则和方法,将该矿安全现状评价的评价单元划分为:综合管理单元、总平面布置单元、硐室掘进和爆破作业单元、铲装运输单元、职业安全卫生单元等五个评价单元。

5.1综合管理评价单元

5.1.1评价方法及过程

1)评价方法:安全检查表

2)评价过程:通过查阅了矿安全生产各规章制度、有关图纸、职工安全培训情况、安全技术资金使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管理及执行情况等资料后。本评价对安全综合管理的执行和编制情况采用检查表进行评价。见评价表5-1。

综合管理单元检查表 5-1

K、a值一般通过实地爆破观测所得,未能获取实测值之前,根据经验,取K=150,a=1.5,具有较为富余的安全度。下表为 K=150,a=1.5时,不同距离和不同安全允许振速值条件下,允许的单响最大药量值。该表为本次爆破最大单响药量选取的依据。

K=150,a=1.5时不同距离允许药量的计算表

铲装运输单元检查表 5-4

1)评价方法:安全检查表

2)评价过程:该采石场主要职业有害因素是:粉尘、噪声、高温等。本计价主要是经过现场检查。并查阅了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资料、制度和有关文件、档案,采取查阅记录与检查相结合的办法。采用安全检查表法,本评价拟对职业卫生单元应用现场检查表进行评价。如表5-5所示。

职业卫生单元检查表 表5-5

5.6矿山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

本评价小组经过对该矿的安全管理、生产系统的检查与评价,结合事故危险度及该矿的安全生产现状进行分析,按照事故的类别来确定矿生产作业中存在的危险源及潜在风险程度。目的是要求该矿山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程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使其作业条件的危险性能降到可以接受的程度。

开采作业评价结果表 5-6

第六章. 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针对目前该矿山的开采现状,为了能实现安全生产,现对矿山开采现状及生产过程中劳动安全卫生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提出一些相应的对策措施。

6.1针对隐患的整改措施

1)采石场没有设置起爆站等固定避炮设施:

措施:应在安全距离内设置坚固的避炮设施:或控制起爆时间,以确保爆破人员到达安全地点后起爆;

2)露天矿爆破作业时,没有设置安全标志:

措施:按《爆破安全规程》的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确保爆破作业安全距离范围内无人员进入;

6.2针对安全管理的整改措施

6.2.1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必须要有合理而有效的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为安全生产决策、指令的实施提供必要的保证。提出以下的措施建议: 1)必须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班组应设专职或兼职安全员;

3)专职安全人员,应由不底于中等专业学历、具有必要的安全专业知识和安全工作经验、从事矿山专业工作五年以上并能经常在现场的人员担任。

6.2.2安全规章制度

安全规章制度是企业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安全管理的核心。因此对安全规章制度应常抓不懈,在生产过程中要贯彻落实,才能发挥真正的作用。矿山必须建立并完善以下各种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1)岗位操作规程; 2)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3)安全生产事故管理条例;

4)安全生产档案制度; 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2.3安全投入

矿山建设的安全投入,必须符合“三同时”的原则,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需要,纳入工程概算;安全投入要以改善企业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为目的。

6.2.4安全培训与考核

矿山安全教育和培训,是搞好企业安全工作的基础。教育和培训的内容包括安全思想教育、安全法规教育、劳动纪律教育、知识教育和技术培训等。建议采取以下的对策措施: 1)矿山负责人应经过专业、安全政策和法规、安全管理技术的教育与培训; 2)矿长和主管安全、生产、技术工作的副矿长必须持有《矿长安全资格证书》; 3)中层领导和安全员应了解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制度等,熟悉安全管理方法,掌握基本的矿山安全技术知识和所管辖范围的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4)落实新工人(含临时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工作,新工人接受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小于48小时,调换工种和采用新工艺作业的人员,应重新培训。

5)特种作业人员要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资格证后,才能上岗作业;

6)矿山还应根据生产形势,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安全例会)、班前班后会等会议。所有生产作业人员,每年接受在职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2小时,每3年至少考核一次。

7)安全管理机构应定期总结本单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要求和具体的改进措施; 8)设立安全教育室,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6.2.5矿山安全检测和加强矿山现场管理

1)矿山安全检测由具备矿山安全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年检;

2)经常对矿山采掘作业面、矿山供电、采装运输系统进行全面检查,严抓规章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情况,杜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3)加强设备、装置的维修维护工作。

6.2.6针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整改建议

该矿委托范围内的主要危险因素来自爆破作业,发生重大事故的概率相对较高,现有的预案不能满足其要求。为了抑制事故蔓延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安全生产法》第69条的规定,必须针对不同的重大危险源,编制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其目的是:发生事故后控制危险源,避免事故扩大,可能情况下予以消除;尽可能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建议补充完善以下11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1)可能发生事故地点的自然条件、生产条件以及预计事故的性质、原因和预兆。 2)在出现各种事故时,有人员安全撤离的措施。

3)完善处理各种事故的具体措施,以及实现措施所需要的工程、设备、材料等的数量,使用地点和使用方法。

4)附录资料。如供气、供水等系统图,以及标有主要危险源、消防材料位置的平面图、消防材料清单等。

5)完善报警系统。

6)完善应急控制系统程序。

7)矿山企业在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应考虑建立应急控制中心,应急控制中心负责指挥和协调处理紧急情况,保证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的顺利执行。

8)现场人员的行动准则主要有:矿山企业应确保现场人员准确知道自己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应承担的任务(如负责抢救、监测、照顾伤员等)。

9)增加非现场但可能影响范围内人员的行动原则。

10)完善现场措施。

11)设施关闭程序。

6.3安全技术对策措施

根据现状安全评价要求,本评价小组主要针对目前矿山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提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但由于该矿安全技术管理基础工作仍有一定差距,有关的安全技术对策措施不全,要求矿方针对本矿实际,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程,结合矿山的生产运行过程,对其予以补充完善。

6.3.1 硐室掘进安全对策措施

6.3.1.1 预防掘进过程中凿岩事故的措施

1)作业前必须准备好照明,准备好合格的长短撬棍、打眼设备和工具。

2)进入掘进工作面前必须检查有无炮烟、浮石等。

3)严禁打干眼,开钻时要先开水后开风,停钻时先停风后停水。

4)打眼开门时应开半风,让钎头钻进5cm后,再开满风,全速钻进;当遇到岩层变软(如遇到粘土)时,要慢速前进,而且每进一段长度又必须拔出钎子,然后再继续前进。

5)作业前必须检查工作面上有无瞎炮。有瞎炮时则必须经处理之后,才能进行工作。

6)严禁打残眼(即不沿老眼钻眼)。

7)穿孔时,操作者应在凿岩机的后侧方,要注意观察钢钎的工作情况,避免卡钎及断钎。

8)运输凿岩设备时,不得将凿岩设备从高处往下扔。

6.3.1.2预防掘进过程中冒顶片帮事故的措施

1)掘进工作面放炮通风后,作业人员进入工作面时一定要检查和清理因爆破而悬浮在巷道顶板和两帮上的松动岩石。

2)掘进工作面地质条件不好时,要及时支护。在作业规程规定范围内,一般不超过一米。要经常检查巷道支护情况,如有损坏,应及时修理。

3)掘进工作面采用棚式支架时,支架背板一定要背严,背板之后要充填严密,不能有空顶空帮现象。

6.3.1.3预防空压机贮气罐安全措施

1)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开机前要认真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起动;运转时要按时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2)各级排气温度要设温度表监视,不得超过规定。

3)冷却水不得中断,出水温度不超过40℃,并应有断水保护或断水信号。

4)气缸要使用专用的压缩机油。

5)安全阀和压力调节器必须动作可靠,压力表指示准确。安全阀动作压力不得超过额定值的10%。

6)风阀要加强维护、定期清除积炭,消除漏气。

7)风包内的油垢要定期清除,风包出口应加装释压阀。

8)气缸水套及冷却器要定期清理,去除水垢;要改善冷却水质,避免结垢。

9)按规定时间进行定期检测。

6.3.2硐室爆破安全对策措施

硐室爆破从装药、堵塞、联网到起爆(施爆阶段)各工序具有一定风险性,只有严格、周密、有序的进行,才能保证施爆过程的顺利实施。

6.3.2.1装药

1)装药前应当与当地气象水文站联系,尽量选择晴天进行装药堵塞,不得在雷雨天装药堵塞;

2)装药前,技术人员应对药室和导硐再次进行检查,对有水的药室作好防水处理;

3)采用铵油炸药时,如硐内有,必须进行防水处理,或尽量缩短装药、堵塞时间;硐外应做好防雨防潮工作;

4)药室装药工作应当在爆破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

5)每个导硐口安排专人负责,记录装入各个药室的炸药品种和数量,并与设计数量核对无误,在填卡签字,交爆破负责人;

6)铵油炸药、乳化炸药和起爆体应按设计要求,起爆体周围用散装乳化炸药卷填满,要做好起爆体引出导线的理顺和保护工作,起爆体的安放由爆破员进行;

7)爆破装药时,禁止使用电压高于36V的电灯,更不许使用明火照明。照明线必须绝缘良好,灯泡应安装保护罩,与药堆的水平距离不小于2m,人员离开时需要切断电源。

6.3.2.2填塞

1)填塞工作开始前,应在导硐口附近备足填塞材料;

2)填塞料宜利用开挖导硐和药室的弃渣,不应使用腐殖土、草根等比重轻的材料;

3)填塞时应在导硐内壁上标明设计规定的填塞位置和长度;

4)填塞时,药室口和填塞段各端面应采用装有砂、碎石的纺织袋堆砌,其顶部用袋料码砌填实不应留空隙;

5)在有水的导硐和药室中堵塞时,应在填塞段底部留一排水沟,并随时注意填塞过程中的流水情况,防止排水沟堵塞;

6)填塞时,应保护好从药室引出的起爆网路,保证起爆网路不受损坏;

7)填塞时,应有专人负责检查填塞质量。填塞完毕,应进行验收。

6.3.2.3起爆体加工

1)起爆体应在专门的场所,由熟练的爆破员加工。加工起爆体时,应一人操作,一人监督,在周围50m以外设置警戒,无关人员不准许进入;

2)加工起爆体使用的雷管应逐个挑选。装入起爆体内的电雷管脚线长度应为20cm~30cm,起爆体加工完后应重新测量电阻值。加工好的起爆体上应标明药包编号、雷管段别和电雷管起爆体装配阻值;

3)置于起爆体内的电雷管与联接线接头,应严密包扎,不应有药粉进入接头中,接头不应在在搬运和联线时承受拉力;

4)起爆体外壳宜用木箱或硬纸箱制成,其内装满经选择的优质炸药,每个起爆体炸药量不宜超过20kg;

5)应在起爆体开口引出导线和导爆索,并将其在开口出锁定,拉动导线和导爆索时箱内雷管不应受力;

6)起爆雷管应与导爆索结、电线连接头紧密捆绑,且固定在木箱中央;

7)起爆体包装应有防潮防水措施。

6.3.2.4爆破器材的运输

用人工搬运时,要遵守下列规定:

1)在夜间或硐室搬运,应随身携带完好的矿用蓄电池灯或绝缘手电筒;

2)炸药与雷管要分别放在两个专用背包(木箱)内,禁止混装和装在衣袋中;

3)领取爆破器材后,要直接送到爆破地点,严禁乱丢乱放;

4)不得提前班次领取爆破器材,不得携带爆破材在人群聚集地方停留。

5)一人一次运送的爆破器材数不得超过:

同时搬运炸药和起爆器 10千克

拆箱(袋)搬运炸药 20千克

背运原包装炸药 一箱(袋)

挑运原包装炸药 二箱(袋)

6.3.2.5预防爆破空气冲击波的安全对策措施:

对于采石场的爆破,炸药能量主要用于山体破碎,爆破空气冲击波的危害较小,但实际施工中仍要注意采取如下措施:

1)严格按照爆破设计施工,选择合理的最小抵抗线;

2)采用反向起爆、确保堵塞长度和堵塞质量,防止高压体炮孔冲出;

3)选择合理的微差起爆方案和微差间隔时间,保证岩石能充分松动,消除夹制爆破条件;

6.3.2.6预防爆破地震波对拦水坝破坏的安全措施

露天爆破时,将产生爆破振动波,对于人、周围建(构)筑物以及设备所造成的危害范围,因爆破规模、性质与爆破环境不同,影响程度也不一样。该采石场北东方向250m处有一水库和南东方向315m的毛弄村,爆破时应尽量或减少对水库拦水坝破坏和毛弄村的影响,须采取如下措施:

1)根据爆破安全允许标准,进行爆破作业时最大一段的炸药量应适当的调整。爆破前应对民房和拦水坝进行调查,由有关各方组织调查组,进行详细记录等工作;

2)在爆破作业前应撤离现场无关的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组织毛弄村村民撤至安全地段,以防止爆破对拦水坝破坏后,造成的水灾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

6.3.3硐室通风安全措施

1)要根据掘进巷道合理选择局扇,使局扇工况点落在局扇特性曲线合理范围内,保证工作面有足够的风量。

2)人员进入独头工作面之前,必须开动局部通风设备通风并符合作业要求。独头工作面有人作业时,局扇必须连续运转。

3)风筒必须吊挂平直、牢固,接头严密,避免车碰和炮崩,并应经常维护,以减少漏风,降低阻力。

4)局部通风的风筒口与工作面的距离;要符合《安规》的要求。

6.3.4二次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6.3.4.1二次爆破安全措施

1)二次爆破,起爆前应将机械设备撤离至安全地点。应采用一次点火或远距离起爆。

2) 进行二次爆破时,人员必须撤离到离爆破点300m范围外的安全区。

3)大块石块集中进行爆破,个别特大石块搬运有困难的可以单独进行二次爆破。

4)当破碎较大的大块时,应布置多个炮孔,其炮孔间距为0.5—0.9倍的炮孔深度。一般炮孔深度是被爆破大块厚度的1/2—1/3。

5)炮孔布置时,炮孔与各临空布的垂直距离应大致相等。

6)装药时,严禁将药包直接塞入石缝的违规作业。

7)二次破碎,应尽量镐石机,以减少二次爆破的规模。

8)爆破前,须对炮孔使用草袋进行覆盖,覆盖区域大于炮孔距离。

9)严禁使用裸露爆破。

6.3.4.2防爆破作业飞石的安全措施

爆破飞石是爆破之后远离爆堆飞散的少数或个别碎块,飞石有散落范围广和落点随机性强的物点,极易对周围人员、设备、建筑物造成危害。大量的爆破飞石事故分析说明,过量装药是造成飞石事故的主要原因。

个别飞石对人员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爆破安全规程》个别飞石的最小安全距离的规定。控制爆破飞石事故主要有以下措施:

1)在满足爆要求的情况下,尽量减小爆破作用的指数。

2)在爆设计前,设计人员应深入现场,摸清被岩体的地质资料,然后精心设计和施工,注意避免将药包放在软弱夹层上,以防从软弱面冲出飞石。

3)炮孔堵塞工作,严禁堵塞物中夹杂碎石,确何堵塞长度和堵塞质量。

4)二爆时尽量采用钻眼爆破,严禁使用裸露爆破。

6.3.5硐室爆破后施工的安全措施

硐室爆破作业后会形成一个不规则的宕面,存在着险浮石、陡坡、阴山坎,且硐室爆破后对未采岩体产生一定的破坏,致使岩体产生新的裂隙,强度变弱,其次爆破地震波对周围的建筑物和构筑物造成影响。

1)作业前须及时检查和清理宕面上的险、浮石;浮石没有清理干净的地段要设立警戒标志;坚持防护用品的穿戴,任何人进宕都必须遵守。

2)严格执行上宕作业规章制度,宕索应固定在工作面上方坚固岩石上;上宕人员必须熟练地正确地使用宕索和保险带;上宕作业人员都必须严格按照各自的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6.3.6铲装运输的安全对策措施

1)挖机在软或泥泞的道路上行走,应采用防止沉陷的措施,上下坡时应采用防滑措施。挖机行走时铲斗应空载,并下放与地面保持适当距离,悬臂轴线应与行进方向一致;

2)挖机、装载机作业时,其活动范围禁止有人停留或通行,以防撤离时伤害,禁止挖机铲斗从车辆驾驶室上方绕过;

3)推车人员必须携带矿灯。在照明不良的区段,矿灯应挂在手推车行进方向的前端;在能够自滑的线路上运行,应有可靠的制度装置;行车速度不得超过3m/s;手推车通过硐室交叉口,以及出现两车相遇、前面有人或障碍物、停车等情况时,推车人员应及时发出警报;

4)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车辆行使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车辆起步前检查刹车是否失灵可靠,严禁超载、超速,特别是人货混装,禁止无证和酒后驾驶;

5)装车时,禁止检查、维护车辆;驾驶员不得离开驾驶室,不得将头和手臂伸出驾驶室外;

6)车辆在矿区道路上宜中速行驶,急弯等地段应限速行驶;

7)道路应按《厂矿道路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及施工,严格控制道路的坡度及曲线半径。加强道路的日常维护保养,防止路面坍塌,采石场公路弯道以及主干公路交岔处应按交通部门的规范要求设立标志,限速行使;

8)冰雪和多雨季节,道路较滑时,应有防滑措施并减速行驶。

6.3.7电气设备安全对策措施

1)加强电气安全的组织管理工作,搞好电气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2)电气设备要有良好的安全性能,满足保证电气安全要素的要求;

3)按规定选择合适的电器设备,确保符合质量标准;电器设备安装

保护设施,各种仪表灵敏可靠;经常检查各用供电设备、供电线路;

4)电气设备应采用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采用各种电气保护装置,

使用合格的电气安全用具。

5)搞好设备和线路的维修,使其保持良好的状态。

6)在断电的线上作业时,该线路的电源开关把手,必须悬挂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

7)电气设备可能被人所触及的裸带电部分,设置警示标志;

8)雷雨天气禁止检修用电设备(设施)。

6.3.8预防职业卫生安全对策措施

6.3.8.1预防粉尘危害安全措施

1)凿岩必须采用湿式作业,对装卸、运转、破碎等过程中应尽可能采用增湿、喷雾等措施来抑制亲水性、弱粘性物料和粉尘的产生和扩散;

2)加强员工的个体防护措施;

3)矿山选用设备时必须首先考虑到设备自身的干式除尘和封闭保护措施。如穿孔凿岩采用孔口捕尘装置(除尘设备采用旋风除尘器),运输汽车的操作室要密封性好装有空调等。

6.3.8.2预防噪声危害安全措施

1)选择低噪声设备;

2)固紧主要设备,减轻振动;振动设备加防振垫、弹簧等;

3)加强个体防护。

6.3.8.3预防噪声危害安全措施

1)选择低噪声设备;

2)固紧主要设备,减轻振动;振动设备加防振垫、弹簧等;

3)加强个体防护。

6.3.8.4预防雨天路滑、高温中暑、防火安全措施

1)在雨后、冰冻天、高温作业时,要合理安排调整作息时间,减少加班加点;

2)适当设置避暑遮阳棚,工作业人员休息;并发放些避暑药物等;

3)挖掘机、装载机、汽车等驾驶室设挡阳棚或排风扇降温。

6.4整改和建议

通过对丽水金磊石料厂松阳采石场矿现场检查并经过分析评价后,对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9号)规定的企业应该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对该矿山提出如下整改意见及建议:

1)组织定期健康体检,建立健全尘毒危害作业工人的健康档案;并设立公告栏;

2)建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演练;

3)建立粉尘检测制度;

4)督促员工按《安规》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5)修建爆破作业现场设置坚固的人员避炮设施,其设置地点、结构及拆移时间,应在采掘计划中规定之中;

对本评价中提出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作业场所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矿山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进行全面的整改;按照事故预防的基本要求和原则,通过采用已编制的《开采设计》进行施工和科学的管理,尽可能从根本上消除危险、有害因素;加强动态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七章. 安全评价结论

7.1安全管理的合法性和适应性

XX采石场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操作规程基本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的要求。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仍存在薄弱方面,矿山的安全管理仍要引起高度重视,各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应认真落实和完善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尤其是加强特殊工种与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总结经验教训,优化管理体系后,其管理模式和体系是能满足其安全生产要求的。

7.2各评价单元结论

1)综合管理单元

安全生产管理的设施比较齐全,有较为详细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专职的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并制定了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但需要补充完善和进行演练。

2)总平面布置单元

爆破警戒线范围内有水库、公路、村庄等,爆破时应注意对最大一段炸药量的控制。

3)硐室掘进和爆破作业单元

严格按照《松阳县象溪镇毛弄采石场条形硐室爆破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各硐室通风、照明良好,但需建立明显警戒标志;加强爆破作业的规范性,做好爆破特殊工种的教育培训工作,杜绝违章作业,防止非爆破人员进行爆破作业,以避免爆破事故的发生。

4)铲装运输单元

矿山设备保养及运行状况良好,工作人员操作熟练,基本能够按章操作。能够做到持证上岗,有相关部门颁发的特殊工种作业证;矿山运输公路危险地带缺乏安全警示标志。

5)职业卫生单元

该矿山对职业病危害有采取防治措施,提供的防护用品也符合要求,但要督促部分员工穿戴。需对作业地点的粉尘和有毒有害物质的浓度进行检测和对作业人员定期检查,就可以满足矿山的安全生产。

7.3 矿山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评价结论

通过对XX采石场的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评价后认为: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管一字[2003]40号文有关条文规定,目前该矿山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但需按设计进行开采,认真落实本评价组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积极采纳本评价组提出的建议,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之处进行整改以满足今后的矿山生产安全要求,方能全面达到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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