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的通知

乐税智库文档

财税法规

策划  乐税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的通知

【标    签】实施程序,税收征管,工作规范税收征管,工作规范税收征管,工作规范,国家机关内部管理

【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文    号】税总发〔2015〕48号

【发文日期】2015-04-10

【实施时间】2015-05-01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税款征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进程,建立科学严密的税收征管体系,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版)》(以下简称《征管规范(1.0版)》,附件1),现印发给你们,自2015年5月1日起试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征管规范(1.0版)》的重要意义

制定并试行《征管规范(1.0版)》是税务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征管制度创新,全面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依法行政要求,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深入推进税收法治的重要途径;是全面统一征管标准,建设科学严密的税收征管体系的重要基础;是不断巩固深化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要成果,将“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长期化、制度化的具体体现,《征管规范(1.0版)》与《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实现无缝对接,将有效规范税务人,更加方便纳税人,同时进一步优化税收业务流程和资源配置,促进提升税收征管乃至整体税收工作水平。

二、有关工作要求

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试行〈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版)〉工作方案》(见附件2)的部署,稳步推进《征管规范(1.0版)》的试行工作。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各级税务机关要深刻认识试行《征管规范(1.0版)》的重要意义,筑牢税收法治理念,切

实加强对《征管规范(1.0版)》试行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要成立试行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组织专门力量,周密部署,统筹协调,确保《征管规范(1.0版)》平稳有序试行。

(二)分类指导,稳步推进

各省税务机关应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做好试行工作:已上线运行金税三期工程的单位,要一丝不苟地试行1.0版;今年推行金税三期工程的单位,要做好事前准备、事中衔接,先规范统一表单,后同步落实;明年推行金税三期工程的单位,要积极做好培训,细化岗责等准备工作,在应用系统不作大的调整的前提下先规范表单。各省税务机关要结合试行1.0版实施策略制定本地区切实可行的试行工作方案,细化试行办法、具体措施、实施步骤,确保试行工作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同时,税务总局也将结合试行1.0版实施策略,实行针对性、差异化绩效考核。

在试行工作中,既要突出重点,又要系统考虑;既要抓紧工作,又要避免急于求成。要注意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务求取得实效,遇有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

(三)强化督导,认真总结

各级税务机关要强化跟踪督导,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进行检查指导,要重点考核组织开展试行《征管规范(1.0版)》取得的实际成效。要密切关注试行情况,及时总结试行《征管规范(1.0版)》的经验和做法。各省税务机关应通过内网邮箱按月向税务总局(征管科技司)报送工作情况(内网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同时,做好各关键时间点的工作总结,并以正式公文形式报送税务总局(征管科技司)。税务总局将及时编发简报,通报各地工作开展情况。

附件:

1.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版)(各省请通过可控FTP:/E:/local(供各省下载使用)/征管和科技发展司/综合处 下载)

2.试行《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版)》工作方案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4月10日

(对税务系统内只发电子文件)

附件2

试行《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版)》工作方案

为推动《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版)》(以下简称《征管规范(1.0版)》)在全国范围内规范有序试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遵循税收法定原则,以推动税收现代化建设为目标,通过推行《征管规范(1.0版)》拉开征管改革序幕,并不断使征管工作走向统一化、规范化、集约化、科学化、法治化,为转变政府职能、提高管理服务效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积极作用。

二、总体工作思路和原则

(一)总体思路

《征管规范(1.0)版》作为承接税收法律法规与税收征管操作实务的规程指南,涉及税收要素及税收程序,用于提高税务干部的法治理念和执法水平,是一项基础性、系统性、全局性工作,涉及范围广、影响深远。试行《征管规范(1.0)版》是调整自身运作机制,进行税收管理理念创新、税收职能转变、征管流程再造的重要改革措施。

试行工作按照“一个定位、两个载体、三个重点”总体思路予以推进。即以实现税收征管业务规范操作、落实税收法定为目标定位;以试行《征管规范(1.0版)》专项工作,税务系统绩效考评及征管状况监控分析为载体;抓好强化责任落实,明确职责分工,构建工作长效机制等三项重点工作。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原则。试行工作要协调处理好税务系统的上下关系,既要不断规范完善税收征管业务、有序提高工作效能,又要保证工作衔接,各项工作要求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同时,处理好各级各部门之间的左右关系,既要体现征管业务“一体化”的规范要求,又要统筹处理好部门间横向专业化分工协作关系。此外,要处理好税务部门和纳税人及社会各界之间的内外关系,实现税收管理工作与纳税人服务事宜、社会涉税诉求的高效衔接。

2.统一规范原则。各级税务机关要严格贯彻落实规范要求,不得自行修改,不得变

通执行。凡《征管规范(1.0版)》的规定,均要严格遵照执行。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原有做法,按照部门负责原则,对相关文件进行修订完善或进行清理。

3.稳步积极原则。各级税务机关要准确把握“规范”精髓,抓住重点地区、重点环节,确保工作稳定有序。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先行探索实施《征管规范(1.0版)》创新处理业务。基于优化服务、持续改进完善的考虑,各地凡是优于规范要求的已有做法,可以继续保留执行;凡是新的创新做法,税务总局将在今后“规范”修订完善中予以吸纳。

4.分类指导原则。各级业务部门要加强对口业务的指导。指导工作要突出针对性、重要性。对于各地试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口负责业务部门应做好解答或记录反馈。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

试行《征管规范(1.0版)》工作在税务总局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总局统一领导,部门共管齐抓,征科组织协调,各级各负其责,全员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税务总局成立试行《征管规范(1.0版)》领导小组,组长由王军同志担任,副组长由范坚同志担任,成员由征管科技司、办公厅、法规司、货物劳务税司、所得税司、财产行为税司、大企业管理司、国际税务司、纳税服务司、规划核算司、稽查局、电子税务中心等部门组成,负责试行工作的组织、指导、督办和总结等工作。各级参照以上格局建立一级抓一级、级级有人抓的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确保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征管规范(1.0版)》试行工作。各地在加强组织领导的同时,要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1.建立试行工作机制。做好顶层设计,全面统筹规划试行工作,明确试行、督导、支持解答、问题收集、更新维护等具体工作事项。

2.建立规范互动机制。建立与纳税服务规范、出口退税规范以及后续相关管理制度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定期协调开展规范更新、分析、评估及总结事宜。

3.建立政策法规、业务规范、业务需求、信息系统联动机制。按照业务一体化管理原则,构建上述各环节的业务联动体系,实现业务闭环管理。

综合考虑各地业务情况及税收信息化建设进程规划安排,对于金税三期工程已上线或近期拟推广的单位,所使用的金税三期应用系统已与规范内容相匹配,只需对本地特色软件作适应性修改。对于近期未纳入金税三期工程推广上线的单位,可根据本地应用系统情况,采取规范流程、规范操作等多种方式、手段配合开展试行工作。

4.建立督导考核机制。税务总局将通过总结报告、检查、受理投诉等方式,加强对各地试行情况的督促、指导、考核,将各省税务机关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列入年度工作考评。

5.建立创新管理机制。在鼓励各地业务创新的基础上,推动有序、合作开展创新工作,实现业务创新全国一盘棋,各省税务机关创新工作须及时上报税务总局,税务总局做好汇总统筹,并将适应性强、成熟稳定的创新业务纳入规范予以发布。

四、工作步骤和任务

试行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

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文件修订完善、培训、试行准备等工作。请各地在2015年5月1日前完成。

(二)实施阶段

主要包括正式启动实施、督导考核等工作。请各地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

1.正式启动实施。各地优化调整业务处理流程,在规范税收征管业务的同时,实现前后台税收业务的顺畅衔接;国税机关、地税机关加强沟通,建立协作工作机制,实现工作整体推进。

2.督导考核。按照绩效考核工作要求,各级开展考核工作,推动《征管规范(1.0版)》的顺利实施及执行。

(三)跟踪督导阶段

主要包括试行跟踪、宣传及舆情监测等工作。

1.试行跟踪。对于各级税务机关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采取层级答复的方式进行;根据工作计划,各省税务机关自2015年6月1日起按月上报工作情况,并做好各关键时间点总结工作;税务总局做好总结分析工作,提供试行保障,做好《征管规范(1.0版)》的更新调整工作,并按季发布。

2.宣传及舆情监测。各级税务机关要制定专门的宣传报道方案,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站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与此同时,做好舆情监测工作,注意对试行《征管规范(1.0版)》的舆情沟通引导,营造良好的外部舆论氛围。

关联知识:

1.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8月纳税人申报流程发生变化的通知

乐税智库文档

财税法规

策划  乐税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的通知

【标    签】实施程序,税收征管,工作规范税收征管,工作规范税收征管,工作规范,国家机关内部管理

【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文    号】税总发〔2015〕48号

【发文日期】2015-04-10

【实施时间】2015-05-01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税款征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进程,建立科学严密的税收征管体系,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版)》(以下简称《征管规范(1.0版)》,附件1),现印发给你们,自2015年5月1日起试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征管规范(1.0版)》的重要意义

制定并试行《征管规范(1.0版)》是税务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征管制度创新,全面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依法行政要求,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深入推进税收法治的重要途径;是全面统一征管标准,建设科学严密的税收征管体系的重要基础;是不断巩固深化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要成果,将“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长期化、制度化的具体体现,《征管规范(1.0版)》与《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实现无缝对接,将有效规范税务人,更加方便纳税人,同时进一步优化税收业务流程和资源配置,促进提升税收征管乃至整体税收工作水平。

二、有关工作要求

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试行〈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版)〉工作方案》(见附件2)的部署,稳步推进《征管规范(1.0版)》的试行工作。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各级税务机关要深刻认识试行《征管规范(1.0版)》的重要意义,筑牢税收法治理念,切

实加强对《征管规范(1.0版)》试行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要成立试行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组织专门力量,周密部署,统筹协调,确保《征管规范(1.0版)》平稳有序试行。

(二)分类指导,稳步推进

各省税务机关应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做好试行工作:已上线运行金税三期工程的单位,要一丝不苟地试行1.0版;今年推行金税三期工程的单位,要做好事前准备、事中衔接,先规范统一表单,后同步落实;明年推行金税三期工程的单位,要积极做好培训,细化岗责等准备工作,在应用系统不作大的调整的前提下先规范表单。各省税务机关要结合试行1.0版实施策略制定本地区切实可行的试行工作方案,细化试行办法、具体措施、实施步骤,确保试行工作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同时,税务总局也将结合试行1.0版实施策略,实行针对性、差异化绩效考核。

在试行工作中,既要突出重点,又要系统考虑;既要抓紧工作,又要避免急于求成。要注意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务求取得实效,遇有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

(三)强化督导,认真总结

各级税务机关要强化跟踪督导,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进行检查指导,要重点考核组织开展试行《征管规范(1.0版)》取得的实际成效。要密切关注试行情况,及时总结试行《征管规范(1.0版)》的经验和做法。各省税务机关应通过内网邮箱按月向税务总局(征管科技司)报送工作情况(内网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同时,做好各关键时间点的工作总结,并以正式公文形式报送税务总局(征管科技司)。税务总局将及时编发简报,通报各地工作开展情况。

附件:

1.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版)(各省请通过可控FTP:/E:/local(供各省下载使用)/征管和科技发展司/综合处 下载)

2.试行《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版)》工作方案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4月10日

(对税务系统内只发电子文件)

附件2

试行《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版)》工作方案

为推动《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版)》(以下简称《征管规范(1.0版)》)在全国范围内规范有序试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遵循税收法定原则,以推动税收现代化建设为目标,通过推行《征管规范(1.0版)》拉开征管改革序幕,并不断使征管工作走向统一化、规范化、集约化、科学化、法治化,为转变政府职能、提高管理服务效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积极作用。

二、总体工作思路和原则

(一)总体思路

《征管规范(1.0)版》作为承接税收法律法规与税收征管操作实务的规程指南,涉及税收要素及税收程序,用于提高税务干部的法治理念和执法水平,是一项基础性、系统性、全局性工作,涉及范围广、影响深远。试行《征管规范(1.0)版》是调整自身运作机制,进行税收管理理念创新、税收职能转变、征管流程再造的重要改革措施。

试行工作按照“一个定位、两个载体、三个重点”总体思路予以推进。即以实现税收征管业务规范操作、落实税收法定为目标定位;以试行《征管规范(1.0版)》专项工作,税务系统绩效考评及征管状况监控分析为载体;抓好强化责任落实,明确职责分工,构建工作长效机制等三项重点工作。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原则。试行工作要协调处理好税务系统的上下关系,既要不断规范完善税收征管业务、有序提高工作效能,又要保证工作衔接,各项工作要求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同时,处理好各级各部门之间的左右关系,既要体现征管业务“一体化”的规范要求,又要统筹处理好部门间横向专业化分工协作关系。此外,要处理好税务部门和纳税人及社会各界之间的内外关系,实现税收管理工作与纳税人服务事宜、社会涉税诉求的高效衔接。

2.统一规范原则。各级税务机关要严格贯彻落实规范要求,不得自行修改,不得变

通执行。凡《征管规范(1.0版)》的规定,均要严格遵照执行。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原有做法,按照部门负责原则,对相关文件进行修订完善或进行清理。

3.稳步积极原则。各级税务机关要准确把握“规范”精髓,抓住重点地区、重点环节,确保工作稳定有序。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先行探索实施《征管规范(1.0版)》创新处理业务。基于优化服务、持续改进完善的考虑,各地凡是优于规范要求的已有做法,可以继续保留执行;凡是新的创新做法,税务总局将在今后“规范”修订完善中予以吸纳。

4.分类指导原则。各级业务部门要加强对口业务的指导。指导工作要突出针对性、重要性。对于各地试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口负责业务部门应做好解答或记录反馈。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

试行《征管规范(1.0版)》工作在税务总局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总局统一领导,部门共管齐抓,征科组织协调,各级各负其责,全员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税务总局成立试行《征管规范(1.0版)》领导小组,组长由王军同志担任,副组长由范坚同志担任,成员由征管科技司、办公厅、法规司、货物劳务税司、所得税司、财产行为税司、大企业管理司、国际税务司、纳税服务司、规划核算司、稽查局、电子税务中心等部门组成,负责试行工作的组织、指导、督办和总结等工作。各级参照以上格局建立一级抓一级、级级有人抓的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确保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征管规范(1.0版)》试行工作。各地在加强组织领导的同时,要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1.建立试行工作机制。做好顶层设计,全面统筹规划试行工作,明确试行、督导、支持解答、问题收集、更新维护等具体工作事项。

2.建立规范互动机制。建立与纳税服务规范、出口退税规范以及后续相关管理制度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定期协调开展规范更新、分析、评估及总结事宜。

3.建立政策法规、业务规范、业务需求、信息系统联动机制。按照业务一体化管理原则,构建上述各环节的业务联动体系,实现业务闭环管理。

综合考虑各地业务情况及税收信息化建设进程规划安排,对于金税三期工程已上线或近期拟推广的单位,所使用的金税三期应用系统已与规范内容相匹配,只需对本地特色软件作适应性修改。对于近期未纳入金税三期工程推广上线的单位,可根据本地应用系统情况,采取规范流程、规范操作等多种方式、手段配合开展试行工作。

4.建立督导考核机制。税务总局将通过总结报告、检查、受理投诉等方式,加强对各地试行情况的督促、指导、考核,将各省税务机关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列入年度工作考评。

5.建立创新管理机制。在鼓励各地业务创新的基础上,推动有序、合作开展创新工作,实现业务创新全国一盘棋,各省税务机关创新工作须及时上报税务总局,税务总局做好汇总统筹,并将适应性强、成熟稳定的创新业务纳入规范予以发布。

四、工作步骤和任务

试行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

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文件修订完善、培训、试行准备等工作。请各地在2015年5月1日前完成。

(二)实施阶段

主要包括正式启动实施、督导考核等工作。请各地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

1.正式启动实施。各地优化调整业务处理流程,在规范税收征管业务的同时,实现前后台税收业务的顺畅衔接;国税机关、地税机关加强沟通,建立协作工作机制,实现工作整体推进。

2.督导考核。按照绩效考核工作要求,各级开展考核工作,推动《征管规范(1.0版)》的顺利实施及执行。

(三)跟踪督导阶段

主要包括试行跟踪、宣传及舆情监测等工作。

1.试行跟踪。对于各级税务机关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采取层级答复的方式进行;根据工作计划,各省税务机关自2015年6月1日起按月上报工作情况,并做好各关键时间点总结工作;税务总局做好总结分析工作,提供试行保障,做好《征管规范(1.0版)》的更新调整工作,并按季发布。

2.宣传及舆情监测。各级税务机关要制定专门的宣传报道方案,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站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与此同时,做好舆情监测工作,注意对试行《征管规范(1.0版)》的舆情沟通引导,营造良好的外部舆论氛围。

关联知识:

1.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8月纳税人申报流程发生变化的通知


相关内容

  • 营改增200个文件全收集
  • 收藏:营改增200个文件全收集(失效的.没见过的)-截止2017年6月30日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推行所需税控设备管理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7]232号)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继续实施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g ...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业务规程]的通知
  • 乐税智库文档 财税法规 策划  乐税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业务规程>的通 知 [标    签]房地产税收一体化 [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文    号]国税发﹝2007﹞114号 [发文日期]2007-10-17 [实施时间]2007-10-17 [ 有效性 ] ...

  • 个人所得税加强征管
  •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 意见 冀地税发[ 2010]33号 发布日期:[ 2010-08-16 ] 来源: 省地税局办公室 各市地方税务局: 多年来,在全省各级地税机关共同努力下,个人所得 税征收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个人所得税收入逐年稳定 增长,在组织财政收入.调节 ...

  • 纳税服务类
  • 七.纳税服务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征管改革中严禁向 纳税户强制推销电子产品的通知 1997年5月23日 国税函[1997]313号 近据一些纳税户反映,有些地方的税务机关在执行税收征管改革中,有强制推销电子产品的现象.为确保税收征管改革的健康.顺利推进,特通知如下: 一.各地在推广使用税务电子产品时 ...

  • 2017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大纲
  • 2017年CPA专业科目的考试大纲还未出来,下边小编为大家整理2016年,每年的考试大纲改动不是很大,大家可以根据2016的考试大纲进行复习. 考试目标: 考生应当根据本科目考试内容与能力等级的要求,理解.掌握或运用下列相关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坚守职业价值观.遵循职业道德.坚持职业态度,解决实务问 ...

  •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延期缴纳税款管理办法的通知
  • 乐税智库文档 财税法规 策划  乐税网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延期缴纳税款管理办法的通知 [标    签]延期缴纳税款 [颁布单位]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文    号]大地税发﹝2008﹞57号 [发文日期]2008-09-10 [实施时间]2008-10-01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

  •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全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清查工作实施
  • 乐税智库文档 财税法规 策划  乐税网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全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清查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标    签]税源清查工作 [颁布单位]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文    号]鄂地税发﹝2008﹞114号 [发文日期]2008-05-21 [实施时间]2008-05-21 ...

  • 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税务系统作风建设"巩固深化拓展"主题活动方案]
  • 发布日期:2014年11月20日 来源:总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税务系统作风建设"巩固深化拓展"主题活动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全国各级税务机关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税务系统作风建设" ...

  • 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税工作的意见
  • 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税工作的意见(试行)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强化税收管理,规范税收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政策,现就推进综合治税.加强税收征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兑现奖惩 (一)建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根据<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