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姝彦:心理学解释的层次与衔接问题

字号:  小  中  大  | 打印 发布: 2012-2-16 12:20    作者: 王姝彦    来源: 《哲学研究》2011年8期    查看: 144次

王姝彦    山西大学科学技术哲学研究中心

心理学解释(psychological explanation)及其相关问题的探讨,是当代心理学哲学的一个重要论域,也是心理学方法论的核心理论问题。对心理现象的本质、特征及其作用机制的探讨,历来是哲学家与科学家孜孜以求的共同事业。在从不同视角、基点、逻辑理路对心灵及其与大脑的关系进行探析的过程当中,形成了不同的研究范式、概念框架和解释原则。我们既可以从较高的、个人的解释层次出发,以传统、经典的常识心理学为起点,分析心理学解释的方法论特征,同时也可以选择较低的、亚个人的层次,如在科学心理学、认知科学、神经科学等学科内,构建解释的理论基础和方法平台。前者往往受到哲学家的青睐,而后者则是科学家们所热衷的。就目前的研究状况而言,心理学解释其实是在一个非常宽的、没有统一目标与规范的局面下进行的,因而各种解释层次自说自话、彼此隔裂,无法形成对话与通融,尤其在常识心理学与其他亚个人的解释层次之间,此情形更甚。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人们对心灵本质的认识。因此,尽管其理论构架和技术手段相对于物性科学的研究还很不成熟,但“众多哲学家、心理学家、认知科学家都认为我们需要在不同的结构层次上有不同的原则,从而可提供互补的解释,而不是导致其互相之间的竞争”。(Bermúdez,2005,p.28)可见,学界始终期冀能够建立一个统一的、多层的解释结构。正是在此意义上,如何使各种心理学解释策略有机地整合起来,并形成关于心灵研究的较为统一的理论框架;更进一步讲,常识心理学是否可以与解释层次更低的认知科学、神经科学或其他科学的解释活动衔接起来,即“衔接问题”(the interface problem),自然成为当前心理学哲学研究的基础性、焦点性问题。

一、心理学解释的层次:个人的与亚个人的

对心理学解释的分层现象较早有研究的当属当代心灵哲学家丹尼特(D. C. Dennett)。他区分了心理学解释实践中两种基本的类型,即个人层次(personal level)的解释和亚个人层次(sub-personal level)的解释。(Dennett,pp.17-21)在他看来,作为整体的个人特征意义上的活动、状态与作为部分的亚个人特征意义上的活动、状态在本质上是不同的。由常识心理学在个人层次上给出的心理学解释,和由心理学家、神经科学家等在亚个人层次上给出的心理学解释,在根本上存在着非连续性。这一区分实质上是强调了常识心理学与科学心理学之间的不同。我们日常的心理和社会生活都是在个人层次上发生的,而很多科学研究则试图在各种亚个人层次上解释日常心理和社会生活的事件和过程,力求说明其解释如何与个人层次概念相关联。

丹尼特对心理学解释的个人层次与亚个人层次的区分已被当代心理学哲学、心灵哲学的研究广泛采纳。概括地讲,个人层次的常识心理学是关于心灵的较原始的看法。它是一种“前科学的、常识的概念框架,这一概念框架被所有正常地社会化了的人所运用,从而理解、预测、解释和操纵人或高等动物的行为。……它反映了我们对人的认知、情感和目的性性质的最基本的理解。”(Churchland,p.308)其本质是通过对命题态度(即信念、欲望等意向心理状态)的归与,以给出合适的理由,完成对行为的解释和预测。显然,常识心理学的解释方式是稳定、明确、统一的。比较而言,“亚个人层面的解释有许多不同的层次——几乎囊括了我们在认知科学、科学心理学、认知神经科学、神经生物学等领域所有的看法。”(Bermúdez,2005,pp. 28-29)因此,区分个人与亚个人层次的解释,不是要把低于常识心理学解释的所有不同层次的解释都归结为单一的亚个人层次的解释,而只是阐明了其共同的最基本立场与特征。也就是说,在亚个人层次上,我们同样可以从不同的层次研究心灵:可以采取自上而下的策略,即从关于思维或认知本质的一般理论出发,向下发掘其相应的机制如何在大脑的层次被实体化(instantiated);也可以自下而上,从单个神经元或神经元群体的层次出发,或者以更低的神经元分子层次为解释起点,向上探寻其如何产生神经冲动及相应行为。

心理学解释在个人层次与亚个人层次的分野已成为当前心理学研究的一个典型特征。随着认知科学、神经科学等学科的不断深化,可以说亚个人层次上的心理学解释已经形成一股鲜明的力量。无论是把心灵活动刻画为它所发挥的功能,还是把心灵理解为能够发挥这些功能的内在机制,抑或试图确认其内在机制存在的物理结构,目前亚个人层次的心理学解释大多集中于对认知的功能、结构与机制的探讨。例如,当代心理学家戴维·莫尔(D. Marr)在对视觉系统进行分析时,提出了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最高的计算层次,这是关于由具体的任务类型所设定的一般性限制,其主要假设前提是,认知活动最终可以用信息处理过程加以理解;第二个层次即算法层次,其主要任务是刻画信息系统的输入和输出的表征方式,由此可以用算法公式把输入转换为输出;第三个层次则是实施层次,就是说要确认可以实现表征状态的物理结构,并在神经层面上找到可以恰当地描述计算算法的机制。(Marr,pp.5-7)不难看到,莫尔的这种层次分析是亚个人层次内一种典型的自上而下的方法。他的这个分析也通常被用作解释心理活动是如何进行的典型范例。

然而,这里的问题是,仅在亚个人层次内进行认知过程与结构的分析,是否能够为我们提供适合的作为整体的心灵观念的认知活动?情况不容乐观。这是因为,认知活动具有鲜明的个人层次上的特征:首先,认知活动具有意识特征,而一切意识状态都发生在个人的层次上;其次,认知活动具有透明性,一种认知状态对于认知者的命题态度而言在理性上是可以感觉到的;再次,所有认知过程的综合性推理都必然地与认知者的命题态度的变化相互整合。毋庸置疑,后两方面也完全是在个人的层次上展开的,或者说是基于个人层次的状态的。可见,对认知活动的解释与个人层次的说明是不应分离的。

原则上,心理学解释策略可以有三种选择:一是个人层次的,二是亚个人层次的,三是两者的结合。显然,仅仅抱守常识心理学阵地,而无视科学在心理现象研究中的作用,已经是和者甚寡。但是通过以上分析,也不难得出如下结论,即仅仅局限于亚个人层次的心理学解释也是不完备的;如果想得到作为整体的心灵观念的解释,还必须考虑亚个人层次之上的个人层次的特征。也就是说,常识心理学是无法忽略的。这样看来,第三种策略似乎就成为最佳的选择。于是,问题在根本上又回到了心理学解释核心的理论基础问题,即个人层次的常识心理学解释框架与亚个人层次的解释性框架如何相结合。这就是波缪兹(J. L. Bermúdez)提出的“衔接问题”。

二、衔接问题及其种种回应

波缪兹在其著作《心理学哲学:当代导论》中指出,衔接问题是心理学哲学的一个关键性问题,并且对之给出了清晰的描述:“衔接问题:常识心理学解释如何与科学心理学、认知科学、认知神经科学以及解释层级中的其他层次所提供的有关认知和心理活动的解释衔接起来。”(Bermúdez,2005,p.35)可以说,衔接问题与心灵哲学中传统的心身问题不无关系,但又有着重要的不同。心身问题是关于心理性质、心理事件如何与物理性质、物理事件相关的形而上学问题,而衔接问题则是有关心理性质、心理事件不同解释之间如何相关的方法论问题。如果说传统的心身问题追求的是个体心理状态的物理基础的话,那么衔接问题所探寻的在一定意义上则是心理学解释实践的物理基础。此外,这里的衔接问题是与对心灵的不同理解密切相关的:对心灵给出不同的描述,就会对衔接问题给出不同的回答。也就是说,对心灵及心脑关系有不同的研究理路,体现在衔接问题上便有不同的解决思路。针对此问题,波缪兹有效地区分了在心理学哲学中四种不同的研究进路,进而概括了与其相应的四种心灵图像(picture),即自主的心灵(the autonomous mind)、功能的心灵(the functional mind)、表征的心灵(the representational mind)和神经计算的心灵(the neurocomputational mind)。(ibid,pp.36-38)

“自主心灵”论坚持要依据一种独立的解释(即常识心理学解释)来理解心灵,并且强调这种解释不能被用于非心理世界,因而与非心理领域无法对接。尽管其支持者的出发点不尽相同,但都一致认为“阐明他人的思想和行为同弄清认知和行为的神经与心理学基础在根本上是不同的解释类型”。(ibid,2006,p.5)按照其主张,依靠亚个人层次去说明个人层次的思想和行为,在根本上就是一个“范畴错误”(category mistake)。换言之,思考一个人做什么的问题(个人层次上表述的问题),是不可能通过对亚个人层次的活动与机制的考察而得到答案的。显然,“自主心灵”论者不仅仅是对常识心理学的解释力量表示认可与承诺,即主张信念、欲望和其他命题态度都是“行动的源泉”;在更为根本的意义上,他们所维护的是:个人层次的解释有绝对的优先权和自主性。例如,戴维森就坚持理性解释在个人层次上不可能被取消,因为心理状态之间、心理状态与行为之间的联系需要在理性的基础上来言说;一旦我们脱离了常识心理学解释的世界,也就没有任何东西能够与上述理性特征以及连续一贯的行为解释框架相应了。(Davidson,pp. 243-245)所以,在“自主心灵”论眼中,关于脑和认知的科学的研究即使可以产生与个人层次上的心理现象有因果相关性的、有价值的洞见,其贡献也就仅此而已;从个人的层次到亚个人的层次不可能提供更多的解释,其过程也只是变换了主题。正是在此意义上,在“自主心灵”论中,是不存在真正的解释层次的,因而也根本不存在所谓的衔接问题。

“功能心灵”论在本质上是一种自然主义的研究策略,它坚持个人层次的心理学可以被重新定义为一种特殊因果架构类型,并且可以被定位在亚个人层次的功能主义的心理学理论框架之内。在其理论框架内,个人层次与亚个人层次的解释之间没有本质的区别,而在因果维度下,前者只是后者的一个特殊“版本”。“理解心灵的关键是理解存在于不同心理状态之间、心理状态与行为之间因果关系的复杂网络。常识心理学自身就是这个复杂网络的模型或模型的一部分。在心理学解释中,我们所运用的常识心理学概括,无论是明确的还是模糊的,都是在这个网络中的因果概括。”(Bermúdez,2006,p.7)可见,根据“功能心灵”论,衔接问题就成为低层次上的解释如何能够在因果上相关于常识心理学的个人层次状态的问题。其关键是要阐明:就个人层次上的功能作用而言,其在亚个人层次上相应的实现者,即在亚个人层次上恰当的因果概括必须能够实现。例如,刘易斯(D. Lewis)便在还原主义的语境下,将常识心理学看作是一种关于感知刺激、心理状态、自动反应之间的因果关系的理论。这里,因果作用可在个人的层次上通过感觉分析过程被揭示,而通过心理学、神经科学可以使我们明确关于实现或执行这些因果作用的亚个人状态。(Lewis,pp.51-62)这样,不同层次的解释由实现关系而相互连接,衔接问题也就由高层次向低层次的还原得到了说明。

“表征心灵”论同样基于一种自然主义的定位。其基本思想是要因果地按照内部思想语言(language of thought)及其神经相关性解释个人层次的心理现象。当然,同样是承认因果作用,“表征心灵”论与“功能心灵”论在解释方向和目的上是不同的:如果说前者是将因果作用看作基本的事实假设,并在其基础上描述心灵的内容,那么后者则是从更基础的问题追问开始,即心理状态如何凭借其内容而获得其因果效力。在此意义上,心理学解释的实践也就成为通过探寻表征世界的方式以确定那些能够产生行为的心理状态。例如,福德就坚持:计算是类似语言一样的表征媒介,心理学解释是一种计算解释,而计算模式并不是可以内化的公共语言,而是一种专门的思想语言或心理语言(mentalese)(Fodor,pp.101-121)这样,由亚个人层次的思想语言中的句子为媒介“传播”个人层次上的心理状态,就成为“表征心灵”论对衔接问题的一个重要解决方式。

“神经计算心灵”论同样将大脑看做是计算状态的认知机器,也承认其认知过程在本质上是计算的,但与“表征心灵”论不同的是,它采用一种在神经计算状态下的神经科学还原策略,即在神经计算条件下坚持彻底的取消主义立场。其理论核心是要在认知神经科学范畴内描述大脑模型和模式化的世界之间的关系的本质,即在神经元的层次建立心灵的模型。例如,丘奇兰德(P. S. Churchland)与塞努斯基(T. J. Sejnowski)致力于神经网络模型的研究,并在其基础上指出:我们关于心灵的思想必须与我们关于认知神经基础的思想共同进化。(Churchland and Sejnowski,pp. 151-178)“神经计算心灵”论不仅特别强调大脑的研究对于阐释心理现象的重要性,而且宣称常识理论和常识心理学概念体系本质上是一种虚假的理论,完全可以通过更底层的认知神经科学、神经生物学等理论来消除还原。不言而喻,常识心理学在这里没有任何地位和价值可言,因而也不存在真正的衔接问题,因为个人层次的心灵只不过是一种错觉和幻想。

综观以上四种心灵图像或理论,每一种都是关于心灵、心灵与大脑及其所处环境之间关系的一种独特思考。而每一种都包含、强调了心灵的不同方面,并提出了应对衔接问题的不同方式。“自主心灵”论隐含了这样的观念,即将心理学解释只定义在个人的层次,强调了个人层面上心理学解释的唯一性和不可还原性。而“神经计算心灵”论可以说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它把心灵比喻为计算机,彻底否定了常识心理学在心理学解释中的意义。二者虽然各执一端,但就衔接问题而言,其实都以各自的方式削弱或消解了这个问题。比较而言,处在两极中间的“功能心灵”论和“表征心灵”论则倾向于从“正面”处理衔接问题。这两种理论都承认常识心理学提供了描述认知能力的一种独特的层次,常识心理学完全可以“向下”通过不同层次的学科将待解释的事物置于亚个人的层次来完成解释,即确定因果作用的实现者或思维语言中执行语句的物理结构。“表征心灵”论把心灵比喻为计算机,视计算为连接不同层次解释的线索。“功能心灵”论则试图从作用和实现者的关系去表明,最低层次上的解释如何能够在因果上相关于常识心理学的个人层次状态。可见,这两种图像尽管都属于亚个人的层次,但与“神经计算心灵”论相比,它们对待常识心理学的态度要温和许多,因而在当代心灵哲学和心理学哲学的解释中,功能主义和表征主义的解释往往也是最容易被接受的观点。

三、心灵的第五种理论:一种语境论的视角

从以上对四种心灵理论的分析中,不难发现它们在广义上都采取了一种相似的研究策略,即将整个心灵理解为某种特定的思想类型,从而寻求某种相应的模型。毋庸置疑,这些观点都为我们认识心灵及其认知过程在不同程度上提供了有益的、积极的探索。但问题是,当我们采取某种模型解释某种心理现象时,其结果通常只是突出了心灵的某方面特性,而无法达至对作为整体的心灵的认识。由此看来,试图找到一种单一的、完整的对整个心灵的描述,并非一种最佳策略,而探究能够结合不同层次、各种方法所提供的洞见的可能性和方法平台,才是更合理的选择。

在探寻如何使心理学解释能够结合个人与亚个人两个层次的实践中,上述四种理论均显得力不从心。“自主心灵”论其实并没有在个人与亚个人层次之间形成真正的对话。而就其他三种心灵理论而言,不难看到,它们事实上都建立在心灵研究的自然主义基础之上,其本质并不仅仅是要延伸个人层次的解释,而是要在科学的框架内重新描述(还原或者取代)常识心理学。我们知道,常识心理学的解释模式在本质上是一种意向解释,而意向解释的自主性(参见王姝彦)决定了我们不能通过还原或者取消的途径完成个人层次与亚个人层次解释的结合,因为一经还原,支配个人层次的理性规则等自主性要素必然随之丧失。因此,从最终意义上讲,上述三种亚个人层次的心灵理论都不能与常识心理学的解释相协调。常识心理学历来在我们理解自我和他人行为中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衔接问题的产生本身就表明了常识心理学的重要性。因此,在笔者看来,一方面,个人层次的心理学解释是必不可少的,另一方面,在当代各领域科学突飞猛进的背景之下,这种解释又必须面向科学研究而开放。因此,转换思路,在一个全新的基底上寻求一个新的方法论平台并阐释其方法论蕴含,就显得尤为重要。在这个新平台上,我们可以在不同层次上观察、理解、解释心理现象,并且既不把它们看成是彼此独立的,又不把它们看成是仅仅对某一方向的单一选择。

对上述问题的阐明不仅是当代心理学哲学的理论要旨所在,也是它所面临的基本难题之一。当我们将此问题置于当代科学哲学整体发展之背景中进行考察时,会很自然地发现,作为一种新的科学哲学研究纲领的语境论的提出,其基本思想及影响已经逐渐渗透于科学哲学各分支领域(包括心理学哲学)的发展当中,并为求解其基本难题提供了新的、富于启迪性的思路,也为衔接问题的探讨提供了新的基点与契机。具体而言,语境论之于衔接问题探讨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语境作为“一种横断的科学哲学方法论研究的平台”(郭贵春,第2页),满足了心理学解释将个人层次与亚个人层次结合的内在诉求,为衔接问题的解决提供了鲜明的方法论。纵观心理学的发展,其历史不长,但学派林立繁杂、各自为政,各流派之间的纷争始终未断。这直接导致了心理学研究方法的非中心化,也导致了心理学解释分层的多元化。解释的多元化本无可厚非,但如果没有明确的方法论基底和平台将多元化的解释统一于其上的话,其结果只能是一盘散沙。目前心理学解释的局面正是如此,这对于心理学研究来说甚至是致命的。因此,心理学哲学及心理学研究必须寻求一个旗帜鲜明的方法论平台,并且利用这个平台去解决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语境论的心理学方法论平台就成为一个较优的选择。因为“语境平台是在一个给定方法论边界和认识论趋向的前提下,所有科学哲学研究的价值论趋向都可以单独或共同进行讨论、交流和渗透,并且相互促进、推动科学哲学发展的一个平台”。(同上)无论是个人层次的常识心理学解释,抑或是亚个人层次的功能主义、表征主义、神经计算等解释,都可以被纳入此平台的框架之内,该框架为这些解释在语境基底重新进行对话与融合提供了必要的方法论前提。

其次,在语境论平台上,心理学解释可将各因素考虑其中,有助于合理吸收各层次解释的优势,从而尽可能接近对心灵的整体认识。例如,从本文第二部分的分析中,可以看到,“自主心灵”论充分考虑到了认知主体反思、慎思的理性特征,而这在亚个人层次的解释中是很难把握的。再如,“表征心灵”论强调逻辑推理的重要性,重视演绎转换和概率演算,而这恰恰是“神经计算心灵”论所缺乏的。反之,“神经计算心灵”论的资源也很难通过规则支配的逻辑推理形式来掌握。总之,四种心灵理论各有千秋,利弊共存,而一个好的心理学解释最好是能集各种优势于一体。以语境论为指导思想的心理学解释观,可以说为这种优势的结合提供了可能,因为“语境渗透了所有科学哲学研究方法论的视角。例如,各种各样的逻辑分析、不同层面的语言分析,包括语形分析、语义分析、语用分析,而且还包括形形色色的背景分析,诸如历史的、文化的、社会的和科学进步的等等,都包含在语境之中。”(郭贵春,第2页)在语境的视域中,无论是逻辑的要素还是因果的要素,抑或是主体的要素以及各种与其相关的内(大脑)外(物理、社会环境)背景,都能合理、合法地置于心理学解释之中,从而为全面、系统地把握心理现象的特征提供了方法论支撑。

第三,也是更为重要的,具体到解释实践中,我们可在语境的基点上,通过横向语境与纵向语境的划分,构筑一个立体的、个人与亚个人层次相结合的解释模式。如果说以上两点是语境论心理学解释策略的方法论前提的话,那么接下来更为关键的,则是具体到解释过程中,说明常识心理学如何可能与亚个人层次的多层解释共同作用于被解释的事物。笔者认为,一个较可行的做法是将语境划分为横向语境与纵向语境。在横向的语境中,我们使用不同的事件或状态去解释某个具体的事件或状态;而纵向的语境则给出说明横向语境中解释效力的基础问题,也就是给出其一般性的根据。这样,就形成了包含命题态度的“核心”的解释过程与不能用命题态度定义但对命题态度系统输入了重要信息的“外围”的解释过程两个层次的立体的解释架构。在这样一个立体的解释架构当中,个人层次的常识心理学解释处在核心位置,各种亚个人层次解释处于外围,并为核心层解释的成功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与保证。

具体而言,纵向语境不仅可为横向语境中常识心理学的解释提供神经生理等亚个人层次的合理依据,而且在更深远的意义上,它还可为常识心理学解释的稳定性与规范性提供远端的、进化层次的终极保证。例如,我们在对主体的某一行为作出解释时,通常的做法是在意向立场上通过主体的意向心理状态来进行合理性推测,而这种解释的效力以及合理性的预设在根本上是要依赖主体在亚个人层次上的神经状态以及认知结构的,并且其神经状态与认知结构所具有的稳定的专有功能(proper function)也是在进化的终极语境中得到确保的。因此,语境论基础上的心理学解释,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亚个人层次各要素与个人层次上命题态度的相互对立,以致其既可以作为一个重要的方法论原则,又以其相对的确定性约束、规避了心理分析的无限制流变,从而使得:一方面,纵向的、外围的亚个人层次解释对远端及近端内外环境提供一种“中立”的表征;而另一方面,核心的解释过程仍是由个人层次的命题态度加以定义,最终达到了各层次解释在共时与历时中的统一。

综上所述,运用语境论探讨心理学解释的衔接问题,可以说已经在当代心理学的发展中显示出独特的魅力及方法论意义,也体现了语境论之于心理学哲学研究的必要性、可能性及其重要的理论价值。因此,基于语境论的视角对衔接问题进行重新解读,进而探寻、揭示其未来发展趋向,实现心理学解释的语境论重建,其意义是重大的。也正是在此意义上,我们可以在“自主的”、“功能的”、“表征的”、“神经计算的”这四种理论之外,再提出第五种关于心灵的理论,即“语境论的”心灵理论。

四、结语

在结语部分,笔者认为有必要作出以下几点说明:

首先,语境论的心灵理论在本质上与其他四种心灵理论之间的关系并不是并列的,前者更为基础,在一定程度上前者与后者之间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如果说其他四种心灵理论给出的是处理衔接问题的一种具体方式,那么语境论提供的则是采用上述任何方式理解心灵时所需要的基本前提。如果说衔接问题在语境论的视域中也被弱化了,那么这种弱化与“自主心灵”论以及“神经计算心灵”论有质的区别:后者是一种消极的退却,而前者是一种积极的融合。

其次,运用语境论的思想探讨心理学解释的分层与衔接问题,并不等于将所有有关心理学解释的方法进行简单的相加,而是一种语境基底上的合理的融合与建构。因为语境本身也是有边界的,其首要的功能是约束和规范,因此在特定的横向语境与纵向语境边界内,通过结构洞察、价值洞察及背景洞察的统一,可以给出恰当的心理学解释。语境论在心灵观念中的提出,虽然其出发点是要反对以往心灵研究带有倾向性的对某一种确定模型的追求,但语境论心理学解释观与模型本身并不对立,相反,我们可以在语境的范畴之内寻求构建更合理的解释模式。这也是语境论分析方法归根结底要有形式化内核追求的重要体现。当然,就此而言,本文只是做了初步性的工作,即探讨了语境论之于心理学解释重构的意义和简要的框架,更多的、更为具体的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推展。

第三,或许有人会质疑,语境论的心灵理论并不能给我们提供更多的关于心灵的新知。的确如此,但它至少不会减少、遗漏我们对心灵应有的理解。提出语境论心灵图像的目的,是要说明如何能够更好、更合理地把握心灵;它是一种方法论的策略,而不是追求某种本体论的承诺。确立对心理现象解释的语境论立场,是要更为有力地说明,在什么样的条件下、以何种形式,更有利于我们获得对心灵的恰当解释。而这种对条件和形式的确定,才是语境论心理学哲学需要的恰当立场。

最后,语境本身是相对的、有条件的,但当我们将语境论的思想看作解读心灵的一种基本方式时,语境也就具有了某种普遍的意义。因此,语境本身在方法论意义上并不是语境的。当然,语境论的方法在对心灵的研究中并不具有任何特权,它只是较优的、较有前途的方法之一。

【参考文献】

[1]郭贵春,2011年:《语境论的魅力及其历史意义》,载《科学技术哲学研究》第1期。

[2]王姝彦,2006年:《意向解释的自主性》载《哲学研究》第2期。

[3]Bermúdez, J. L., 2005, Philosophy of Psychology: A Contemporary Introduction, New York: Routledge. 2006, Philosophy of Psychology: Contemporary Readings, New York: Routledge.

[4]Churchland, P. M., 1994, "Folk psychology", in S. Guttenplan(ed.), Companion to the Philosophy of Mind, Blackwell.

[5]Churchland, P. S. and Sejnowski, T. J., 2006, "Neural representation and neural computation", in J. L. Bermúdez, Philosophy of Psychology: Contemporary Readings, New York: Routledge.

[6]Davidson, D., 2001, "Psychology as philosophy", in Essays on Actions and Events 17.

[7]Dennett, D., 2006, "Personal and sub-personal levels of explanation", in J. L. Bermúdez, Philosophy of Psychology: Contemporary Readings, New York: Routledge.

[8]Fodor, J. A., 2006, "The language of thought: first Approximations", in J. L. Bermúdez, Philosophy of Psychology: Contemporary Readings, New York: Routledge.

[9]Lewis, D., 2006, "Reduction of mind", in J. L. Bermúdez, Philosophy of Psychology: Contemporary Readings, New York: Routledge.

[10]Marr, D., 1982, Vision: A Computational Investigation into the Human Representation and Processing of Visual Information, New York: W. H. Freeman and Compa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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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姝彦    山西大学科学技术哲学研究中心

心理学解释(psychological explanation)及其相关问题的探讨,是当代心理学哲学的一个重要论域,也是心理学方法论的核心理论问题。对心理现象的本质、特征及其作用机制的探讨,历来是哲学家与科学家孜孜以求的共同事业。在从不同视角、基点、逻辑理路对心灵及其与大脑的关系进行探析的过程当中,形成了不同的研究范式、概念框架和解释原则。我们既可以从较高的、个人的解释层次出发,以传统、经典的常识心理学为起点,分析心理学解释的方法论特征,同时也可以选择较低的、亚个人的层次,如在科学心理学、认知科学、神经科学等学科内,构建解释的理论基础和方法平台。前者往往受到哲学家的青睐,而后者则是科学家们所热衷的。就目前的研究状况而言,心理学解释其实是在一个非常宽的、没有统一目标与规范的局面下进行的,因而各种解释层次自说自话、彼此隔裂,无法形成对话与通融,尤其在常识心理学与其他亚个人的解释层次之间,此情形更甚。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人们对心灵本质的认识。因此,尽管其理论构架和技术手段相对于物性科学的研究还很不成熟,但“众多哲学家、心理学家、认知科学家都认为我们需要在不同的结构层次上有不同的原则,从而可提供互补的解释,而不是导致其互相之间的竞争”。(Bermúdez,2005,p.28)可见,学界始终期冀能够建立一个统一的、多层的解释结构。正是在此意义上,如何使各种心理学解释策略有机地整合起来,并形成关于心灵研究的较为统一的理论框架;更进一步讲,常识心理学是否可以与解释层次更低的认知科学、神经科学或其他科学的解释活动衔接起来,即“衔接问题”(the interface problem),自然成为当前心理学哲学研究的基础性、焦点性问题。

一、心理学解释的层次:个人的与亚个人的

对心理学解释的分层现象较早有研究的当属当代心灵哲学家丹尼特(D. C. Dennett)。他区分了心理学解释实践中两种基本的类型,即个人层次(personal level)的解释和亚个人层次(sub-personal level)的解释。(Dennett,pp.17-21)在他看来,作为整体的个人特征意义上的活动、状态与作为部分的亚个人特征意义上的活动、状态在本质上是不同的。由常识心理学在个人层次上给出的心理学解释,和由心理学家、神经科学家等在亚个人层次上给出的心理学解释,在根本上存在着非连续性。这一区分实质上是强调了常识心理学与科学心理学之间的不同。我们日常的心理和社会生活都是在个人层次上发生的,而很多科学研究则试图在各种亚个人层次上解释日常心理和社会生活的事件和过程,力求说明其解释如何与个人层次概念相关联。

丹尼特对心理学解释的个人层次与亚个人层次的区分已被当代心理学哲学、心灵哲学的研究广泛采纳。概括地讲,个人层次的常识心理学是关于心灵的较原始的看法。它是一种“前科学的、常识的概念框架,这一概念框架被所有正常地社会化了的人所运用,从而理解、预测、解释和操纵人或高等动物的行为。……它反映了我们对人的认知、情感和目的性性质的最基本的理解。”(Churchland,p.308)其本质是通过对命题态度(即信念、欲望等意向心理状态)的归与,以给出合适的理由,完成对行为的解释和预测。显然,常识心理学的解释方式是稳定、明确、统一的。比较而言,“亚个人层面的解释有许多不同的层次——几乎囊括了我们在认知科学、科学心理学、认知神经科学、神经生物学等领域所有的看法。”(Bermúdez,2005,pp. 28-29)因此,区分个人与亚个人层次的解释,不是要把低于常识心理学解释的所有不同层次的解释都归结为单一的亚个人层次的解释,而只是阐明了其共同的最基本立场与特征。也就是说,在亚个人层次上,我们同样可以从不同的层次研究心灵:可以采取自上而下的策略,即从关于思维或认知本质的一般理论出发,向下发掘其相应的机制如何在大脑的层次被实体化(instantiated);也可以自下而上,从单个神经元或神经元群体的层次出发,或者以更低的神经元分子层次为解释起点,向上探寻其如何产生神经冲动及相应行为。

心理学解释在个人层次与亚个人层次的分野已成为当前心理学研究的一个典型特征。随着认知科学、神经科学等学科的不断深化,可以说亚个人层次上的心理学解释已经形成一股鲜明的力量。无论是把心灵活动刻画为它所发挥的功能,还是把心灵理解为能够发挥这些功能的内在机制,抑或试图确认其内在机制存在的物理结构,目前亚个人层次的心理学解释大多集中于对认知的功能、结构与机制的探讨。例如,当代心理学家戴维·莫尔(D. Marr)在对视觉系统进行分析时,提出了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最高的计算层次,这是关于由具体的任务类型所设定的一般性限制,其主要假设前提是,认知活动最终可以用信息处理过程加以理解;第二个层次即算法层次,其主要任务是刻画信息系统的输入和输出的表征方式,由此可以用算法公式把输入转换为输出;第三个层次则是实施层次,就是说要确认可以实现表征状态的物理结构,并在神经层面上找到可以恰当地描述计算算法的机制。(Marr,pp.5-7)不难看到,莫尔的这种层次分析是亚个人层次内一种典型的自上而下的方法。他的这个分析也通常被用作解释心理活动是如何进行的典型范例。

然而,这里的问题是,仅在亚个人层次内进行认知过程与结构的分析,是否能够为我们提供适合的作为整体的心灵观念的认知活动?情况不容乐观。这是因为,认知活动具有鲜明的个人层次上的特征:首先,认知活动具有意识特征,而一切意识状态都发生在个人的层次上;其次,认知活动具有透明性,一种认知状态对于认知者的命题态度而言在理性上是可以感觉到的;再次,所有认知过程的综合性推理都必然地与认知者的命题态度的变化相互整合。毋庸置疑,后两方面也完全是在个人的层次上展开的,或者说是基于个人层次的状态的。可见,对认知活动的解释与个人层次的说明是不应分离的。

原则上,心理学解释策略可以有三种选择:一是个人层次的,二是亚个人层次的,三是两者的结合。显然,仅仅抱守常识心理学阵地,而无视科学在心理现象研究中的作用,已经是和者甚寡。但是通过以上分析,也不难得出如下结论,即仅仅局限于亚个人层次的心理学解释也是不完备的;如果想得到作为整体的心灵观念的解释,还必须考虑亚个人层次之上的个人层次的特征。也就是说,常识心理学是无法忽略的。这样看来,第三种策略似乎就成为最佳的选择。于是,问题在根本上又回到了心理学解释核心的理论基础问题,即个人层次的常识心理学解释框架与亚个人层次的解释性框架如何相结合。这就是波缪兹(J. L. Bermúdez)提出的“衔接问题”。

二、衔接问题及其种种回应

波缪兹在其著作《心理学哲学:当代导论》中指出,衔接问题是心理学哲学的一个关键性问题,并且对之给出了清晰的描述:“衔接问题:常识心理学解释如何与科学心理学、认知科学、认知神经科学以及解释层级中的其他层次所提供的有关认知和心理活动的解释衔接起来。”(Bermúdez,2005,p.35)可以说,衔接问题与心灵哲学中传统的心身问题不无关系,但又有着重要的不同。心身问题是关于心理性质、心理事件如何与物理性质、物理事件相关的形而上学问题,而衔接问题则是有关心理性质、心理事件不同解释之间如何相关的方法论问题。如果说传统的心身问题追求的是个体心理状态的物理基础的话,那么衔接问题所探寻的在一定意义上则是心理学解释实践的物理基础。此外,这里的衔接问题是与对心灵的不同理解密切相关的:对心灵给出不同的描述,就会对衔接问题给出不同的回答。也就是说,对心灵及心脑关系有不同的研究理路,体现在衔接问题上便有不同的解决思路。针对此问题,波缪兹有效地区分了在心理学哲学中四种不同的研究进路,进而概括了与其相应的四种心灵图像(picture),即自主的心灵(the autonomous mind)、功能的心灵(the functional mind)、表征的心灵(the representational mind)和神经计算的心灵(the neurocomputational mind)。(ibid,pp.36-38)

“自主心灵”论坚持要依据一种独立的解释(即常识心理学解释)来理解心灵,并且强调这种解释不能被用于非心理世界,因而与非心理领域无法对接。尽管其支持者的出发点不尽相同,但都一致认为“阐明他人的思想和行为同弄清认知和行为的神经与心理学基础在根本上是不同的解释类型”。(ibid,2006,p.5)按照其主张,依靠亚个人层次去说明个人层次的思想和行为,在根本上就是一个“范畴错误”(category mistake)。换言之,思考一个人做什么的问题(个人层次上表述的问题),是不可能通过对亚个人层次的活动与机制的考察而得到答案的。显然,“自主心灵”论者不仅仅是对常识心理学的解释力量表示认可与承诺,即主张信念、欲望和其他命题态度都是“行动的源泉”;在更为根本的意义上,他们所维护的是:个人层次的解释有绝对的优先权和自主性。例如,戴维森就坚持理性解释在个人层次上不可能被取消,因为心理状态之间、心理状态与行为之间的联系需要在理性的基础上来言说;一旦我们脱离了常识心理学解释的世界,也就没有任何东西能够与上述理性特征以及连续一贯的行为解释框架相应了。(Davidson,pp. 243-245)所以,在“自主心灵”论眼中,关于脑和认知的科学的研究即使可以产生与个人层次上的心理现象有因果相关性的、有价值的洞见,其贡献也就仅此而已;从个人的层次到亚个人的层次不可能提供更多的解释,其过程也只是变换了主题。正是在此意义上,在“自主心灵”论中,是不存在真正的解释层次的,因而也根本不存在所谓的衔接问题。

“功能心灵”论在本质上是一种自然主义的研究策略,它坚持个人层次的心理学可以被重新定义为一种特殊因果架构类型,并且可以被定位在亚个人层次的功能主义的心理学理论框架之内。在其理论框架内,个人层次与亚个人层次的解释之间没有本质的区别,而在因果维度下,前者只是后者的一个特殊“版本”。“理解心灵的关键是理解存在于不同心理状态之间、心理状态与行为之间因果关系的复杂网络。常识心理学自身就是这个复杂网络的模型或模型的一部分。在心理学解释中,我们所运用的常识心理学概括,无论是明确的还是模糊的,都是在这个网络中的因果概括。”(Bermúdez,2006,p.7)可见,根据“功能心灵”论,衔接问题就成为低层次上的解释如何能够在因果上相关于常识心理学的个人层次状态的问题。其关键是要阐明:就个人层次上的功能作用而言,其在亚个人层次上相应的实现者,即在亚个人层次上恰当的因果概括必须能够实现。例如,刘易斯(D. Lewis)便在还原主义的语境下,将常识心理学看作是一种关于感知刺激、心理状态、自动反应之间的因果关系的理论。这里,因果作用可在个人的层次上通过感觉分析过程被揭示,而通过心理学、神经科学可以使我们明确关于实现或执行这些因果作用的亚个人状态。(Lewis,pp.51-62)这样,不同层次的解释由实现关系而相互连接,衔接问题也就由高层次向低层次的还原得到了说明。

“表征心灵”论同样基于一种自然主义的定位。其基本思想是要因果地按照内部思想语言(language of thought)及其神经相关性解释个人层次的心理现象。当然,同样是承认因果作用,“表征心灵”论与“功能心灵”论在解释方向和目的上是不同的:如果说前者是将因果作用看作基本的事实假设,并在其基础上描述心灵的内容,那么后者则是从更基础的问题追问开始,即心理状态如何凭借其内容而获得其因果效力。在此意义上,心理学解释的实践也就成为通过探寻表征世界的方式以确定那些能够产生行为的心理状态。例如,福德就坚持:计算是类似语言一样的表征媒介,心理学解释是一种计算解释,而计算模式并不是可以内化的公共语言,而是一种专门的思想语言或心理语言(mentalese)(Fodor,pp.101-121)这样,由亚个人层次的思想语言中的句子为媒介“传播”个人层次上的心理状态,就成为“表征心灵”论对衔接问题的一个重要解决方式。

“神经计算心灵”论同样将大脑看做是计算状态的认知机器,也承认其认知过程在本质上是计算的,但与“表征心灵”论不同的是,它采用一种在神经计算状态下的神经科学还原策略,即在神经计算条件下坚持彻底的取消主义立场。其理论核心是要在认知神经科学范畴内描述大脑模型和模式化的世界之间的关系的本质,即在神经元的层次建立心灵的模型。例如,丘奇兰德(P. S. Churchland)与塞努斯基(T. J. Sejnowski)致力于神经网络模型的研究,并在其基础上指出:我们关于心灵的思想必须与我们关于认知神经基础的思想共同进化。(Churchland and Sejnowski,pp. 151-178)“神经计算心灵”论不仅特别强调大脑的研究对于阐释心理现象的重要性,而且宣称常识理论和常识心理学概念体系本质上是一种虚假的理论,完全可以通过更底层的认知神经科学、神经生物学等理论来消除还原。不言而喻,常识心理学在这里没有任何地位和价值可言,因而也不存在真正的衔接问题,因为个人层次的心灵只不过是一种错觉和幻想。

综观以上四种心灵图像或理论,每一种都是关于心灵、心灵与大脑及其所处环境之间关系的一种独特思考。而每一种都包含、强调了心灵的不同方面,并提出了应对衔接问题的不同方式。“自主心灵”论隐含了这样的观念,即将心理学解释只定义在个人的层次,强调了个人层面上心理学解释的唯一性和不可还原性。而“神经计算心灵”论可以说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它把心灵比喻为计算机,彻底否定了常识心理学在心理学解释中的意义。二者虽然各执一端,但就衔接问题而言,其实都以各自的方式削弱或消解了这个问题。比较而言,处在两极中间的“功能心灵”论和“表征心灵”论则倾向于从“正面”处理衔接问题。这两种理论都承认常识心理学提供了描述认知能力的一种独特的层次,常识心理学完全可以“向下”通过不同层次的学科将待解释的事物置于亚个人的层次来完成解释,即确定因果作用的实现者或思维语言中执行语句的物理结构。“表征心灵”论把心灵比喻为计算机,视计算为连接不同层次解释的线索。“功能心灵”论则试图从作用和实现者的关系去表明,最低层次上的解释如何能够在因果上相关于常识心理学的个人层次状态。可见,这两种图像尽管都属于亚个人的层次,但与“神经计算心灵”论相比,它们对待常识心理学的态度要温和许多,因而在当代心灵哲学和心理学哲学的解释中,功能主义和表征主义的解释往往也是最容易被接受的观点。

三、心灵的第五种理论:一种语境论的视角

从以上对四种心灵理论的分析中,不难发现它们在广义上都采取了一种相似的研究策略,即将整个心灵理解为某种特定的思想类型,从而寻求某种相应的模型。毋庸置疑,这些观点都为我们认识心灵及其认知过程在不同程度上提供了有益的、积极的探索。但问题是,当我们采取某种模型解释某种心理现象时,其结果通常只是突出了心灵的某方面特性,而无法达至对作为整体的心灵的认识。由此看来,试图找到一种单一的、完整的对整个心灵的描述,并非一种最佳策略,而探究能够结合不同层次、各种方法所提供的洞见的可能性和方法平台,才是更合理的选择。

在探寻如何使心理学解释能够结合个人与亚个人两个层次的实践中,上述四种理论均显得力不从心。“自主心灵”论其实并没有在个人与亚个人层次之间形成真正的对话。而就其他三种心灵理论而言,不难看到,它们事实上都建立在心灵研究的自然主义基础之上,其本质并不仅仅是要延伸个人层次的解释,而是要在科学的框架内重新描述(还原或者取代)常识心理学。我们知道,常识心理学的解释模式在本质上是一种意向解释,而意向解释的自主性(参见王姝彦)决定了我们不能通过还原或者取消的途径完成个人层次与亚个人层次解释的结合,因为一经还原,支配个人层次的理性规则等自主性要素必然随之丧失。因此,从最终意义上讲,上述三种亚个人层次的心灵理论都不能与常识心理学的解释相协调。常识心理学历来在我们理解自我和他人行为中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衔接问题的产生本身就表明了常识心理学的重要性。因此,在笔者看来,一方面,个人层次的心理学解释是必不可少的,另一方面,在当代各领域科学突飞猛进的背景之下,这种解释又必须面向科学研究而开放。因此,转换思路,在一个全新的基底上寻求一个新的方法论平台并阐释其方法论蕴含,就显得尤为重要。在这个新平台上,我们可以在不同层次上观察、理解、解释心理现象,并且既不把它们看成是彼此独立的,又不把它们看成是仅仅对某一方向的单一选择。

对上述问题的阐明不仅是当代心理学哲学的理论要旨所在,也是它所面临的基本难题之一。当我们将此问题置于当代科学哲学整体发展之背景中进行考察时,会很自然地发现,作为一种新的科学哲学研究纲领的语境论的提出,其基本思想及影响已经逐渐渗透于科学哲学各分支领域(包括心理学哲学)的发展当中,并为求解其基本难题提供了新的、富于启迪性的思路,也为衔接问题的探讨提供了新的基点与契机。具体而言,语境论之于衔接问题探讨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语境作为“一种横断的科学哲学方法论研究的平台”(郭贵春,第2页),满足了心理学解释将个人层次与亚个人层次结合的内在诉求,为衔接问题的解决提供了鲜明的方法论。纵观心理学的发展,其历史不长,但学派林立繁杂、各自为政,各流派之间的纷争始终未断。这直接导致了心理学研究方法的非中心化,也导致了心理学解释分层的多元化。解释的多元化本无可厚非,但如果没有明确的方法论基底和平台将多元化的解释统一于其上的话,其结果只能是一盘散沙。目前心理学解释的局面正是如此,这对于心理学研究来说甚至是致命的。因此,心理学哲学及心理学研究必须寻求一个旗帜鲜明的方法论平台,并且利用这个平台去解决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语境论的心理学方法论平台就成为一个较优的选择。因为“语境平台是在一个给定方法论边界和认识论趋向的前提下,所有科学哲学研究的价值论趋向都可以单独或共同进行讨论、交流和渗透,并且相互促进、推动科学哲学发展的一个平台”。(同上)无论是个人层次的常识心理学解释,抑或是亚个人层次的功能主义、表征主义、神经计算等解释,都可以被纳入此平台的框架之内,该框架为这些解释在语境基底重新进行对话与融合提供了必要的方法论前提。

其次,在语境论平台上,心理学解释可将各因素考虑其中,有助于合理吸收各层次解释的优势,从而尽可能接近对心灵的整体认识。例如,从本文第二部分的分析中,可以看到,“自主心灵”论充分考虑到了认知主体反思、慎思的理性特征,而这在亚个人层次的解释中是很难把握的。再如,“表征心灵”论强调逻辑推理的重要性,重视演绎转换和概率演算,而这恰恰是“神经计算心灵”论所缺乏的。反之,“神经计算心灵”论的资源也很难通过规则支配的逻辑推理形式来掌握。总之,四种心灵理论各有千秋,利弊共存,而一个好的心理学解释最好是能集各种优势于一体。以语境论为指导思想的心理学解释观,可以说为这种优势的结合提供了可能,因为“语境渗透了所有科学哲学研究方法论的视角。例如,各种各样的逻辑分析、不同层面的语言分析,包括语形分析、语义分析、语用分析,而且还包括形形色色的背景分析,诸如历史的、文化的、社会的和科学进步的等等,都包含在语境之中。”(郭贵春,第2页)在语境的视域中,无论是逻辑的要素还是因果的要素,抑或是主体的要素以及各种与其相关的内(大脑)外(物理、社会环境)背景,都能合理、合法地置于心理学解释之中,从而为全面、系统地把握心理现象的特征提供了方法论支撑。

第三,也是更为重要的,具体到解释实践中,我们可在语境的基点上,通过横向语境与纵向语境的划分,构筑一个立体的、个人与亚个人层次相结合的解释模式。如果说以上两点是语境论心理学解释策略的方法论前提的话,那么接下来更为关键的,则是具体到解释过程中,说明常识心理学如何可能与亚个人层次的多层解释共同作用于被解释的事物。笔者认为,一个较可行的做法是将语境划分为横向语境与纵向语境。在横向的语境中,我们使用不同的事件或状态去解释某个具体的事件或状态;而纵向的语境则给出说明横向语境中解释效力的基础问题,也就是给出其一般性的根据。这样,就形成了包含命题态度的“核心”的解释过程与不能用命题态度定义但对命题态度系统输入了重要信息的“外围”的解释过程两个层次的立体的解释架构。在这样一个立体的解释架构当中,个人层次的常识心理学解释处在核心位置,各种亚个人层次解释处于外围,并为核心层解释的成功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与保证。

具体而言,纵向语境不仅可为横向语境中常识心理学的解释提供神经生理等亚个人层次的合理依据,而且在更深远的意义上,它还可为常识心理学解释的稳定性与规范性提供远端的、进化层次的终极保证。例如,我们在对主体的某一行为作出解释时,通常的做法是在意向立场上通过主体的意向心理状态来进行合理性推测,而这种解释的效力以及合理性的预设在根本上是要依赖主体在亚个人层次上的神经状态以及认知结构的,并且其神经状态与认知结构所具有的稳定的专有功能(proper function)也是在进化的终极语境中得到确保的。因此,语境论基础上的心理学解释,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亚个人层次各要素与个人层次上命题态度的相互对立,以致其既可以作为一个重要的方法论原则,又以其相对的确定性约束、规避了心理分析的无限制流变,从而使得:一方面,纵向的、外围的亚个人层次解释对远端及近端内外环境提供一种“中立”的表征;而另一方面,核心的解释过程仍是由个人层次的命题态度加以定义,最终达到了各层次解释在共时与历时中的统一。

综上所述,运用语境论探讨心理学解释的衔接问题,可以说已经在当代心理学的发展中显示出独特的魅力及方法论意义,也体现了语境论之于心理学哲学研究的必要性、可能性及其重要的理论价值。因此,基于语境论的视角对衔接问题进行重新解读,进而探寻、揭示其未来发展趋向,实现心理学解释的语境论重建,其意义是重大的。也正是在此意义上,我们可以在“自主的”、“功能的”、“表征的”、“神经计算的”这四种理论之外,再提出第五种关于心灵的理论,即“语境论的”心灵理论。

四、结语

在结语部分,笔者认为有必要作出以下几点说明:

首先,语境论的心灵理论在本质上与其他四种心灵理论之间的关系并不是并列的,前者更为基础,在一定程度上前者与后者之间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如果说其他四种心灵理论给出的是处理衔接问题的一种具体方式,那么语境论提供的则是采用上述任何方式理解心灵时所需要的基本前提。如果说衔接问题在语境论的视域中也被弱化了,那么这种弱化与“自主心灵”论以及“神经计算心灵”论有质的区别:后者是一种消极的退却,而前者是一种积极的融合。

其次,运用语境论的思想探讨心理学解释的分层与衔接问题,并不等于将所有有关心理学解释的方法进行简单的相加,而是一种语境基底上的合理的融合与建构。因为语境本身也是有边界的,其首要的功能是约束和规范,因此在特定的横向语境与纵向语境边界内,通过结构洞察、价值洞察及背景洞察的统一,可以给出恰当的心理学解释。语境论在心灵观念中的提出,虽然其出发点是要反对以往心灵研究带有倾向性的对某一种确定模型的追求,但语境论心理学解释观与模型本身并不对立,相反,我们可以在语境的范畴之内寻求构建更合理的解释模式。这也是语境论分析方法归根结底要有形式化内核追求的重要体现。当然,就此而言,本文只是做了初步性的工作,即探讨了语境论之于心理学解释重构的意义和简要的框架,更多的、更为具体的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推展。

第三,或许有人会质疑,语境论的心灵理论并不能给我们提供更多的关于心灵的新知。的确如此,但它至少不会减少、遗漏我们对心灵应有的理解。提出语境论心灵图像的目的,是要说明如何能够更好、更合理地把握心灵;它是一种方法论的策略,而不是追求某种本体论的承诺。确立对心理现象解释的语境论立场,是要更为有力地说明,在什么样的条件下、以何种形式,更有利于我们获得对心灵的恰当解释。而这种对条件和形式的确定,才是语境论心理学哲学需要的恰当立场。

最后,语境本身是相对的、有条件的,但当我们将语境论的思想看作解读心灵的一种基本方式时,语境也就具有了某种普遍的意义。因此,语境本身在方法论意义上并不是语境的。当然,语境论的方法在对心灵的研究中并不具有任何特权,它只是较优的、较有前途的方法之一。

【参考文献】

[1]郭贵春,2011年:《语境论的魅力及其历史意义》,载《科学技术哲学研究》第1期。

[2]王姝彦,2006年:《意向解释的自主性》载《哲学研究》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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