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雷霆行动

  自2010年初以来,内幕交易的“严打”已经开始。   据证监会公开资料显示,2010年至今,共立案调查内幕交易案件31起,已查处了杭萧钢构(600477.SH)、中关村(000931.SZ)、高淳陶瓷(600562.SH)、中山公用(000685.SH)等一批大要案件,原南京经委主任刘宝春、原中山市长李启红等一批政府官员因此落马。   从7月到8月,证监会新立内幕交易案件15起,完成调查案件25起。目前,2008年、2009年移送的40起案件中,有23起公安机关已侦查终结并移送检察机关。除黄光裕案外,上海祖龙案、汪建中案等一批案件,已陆续开庭审理或定罪宣判。   “这次是要动真格了,证监会内部已是风声鹤唳,监控、查处措施将空前严厉。”上述接近监管层的人士对记者表示。   证监会9月17日表示,将采取“集中部署、全力以赴,有效组织、快速查处,执法协作、刑事追责”等多方面措施,有效遏制内幕交易多发势头,一场雷霆行动即将展开。      严密监控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了解到,在监管思路确定以后,证监会立即着手部署对接近内幕交易的所有相关人员,进行紧密监控。   首先,证监会要求负责发行、并购的发行部、机构部以及专、兼职发审委员注销所有的个人账户,同时,申报父母、配偶及子女等直系亲属的身份证号和股票账户,建立专门档案。   “我们现在都不太敢用手机与人谈论与股票相关的事了。”一位专职发审委员向《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介绍,目前公安部相关负责办理证券案件的公安部证券犯罪侦查局以及证监会下设的稽查一局和稽查二局等部门,对于上述人员往来电话,抽样进行监听。   同时,各地证监局要求辖区的各家券商投行、具有发行并购业务资质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券商研究员等,申报自己父母、配偶及子女等直系亲属的身份证号和股票账户,并建立专门档案。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获悉,上海证券交易所近期在对上市公司董秘、独董的资格和后续培训中,增强了内幕交易防控专题培训内容;另外,对于上市公司方面如涉及重组并购等事项,交易所要求申报涉及重组并购可能接触到内幕信息的人员名单及身份证。   部分上市公司已经感觉到来自于内幕交易监管的威慑力。日前,《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与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联系采访――该集团因公告拟借壳太工天成(600392.SH)实现整体上市而受到市场关注。集团上市办公室一位负责人在谨慎地确认记者身份后,再三表示,在此期间,别说采访,就是连朋友、同学都不能约见。   此前,2009年8月,太工天成因停牌公告重组进展之前的4个交易日股价大幅上涨,已遭到上交所调查和警告。该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公司明令要求,如谁将消息提前泄露影响重组,除将受到公司严厉的查处外,并酌情移交司法机关,绝不姑息。   《财经国家周刊》从上海及深圳交易所了解到,交易所监察系统已建立了强大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数据库,将上市公司上报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主要股东、中介机构知情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关联人等的资料纳入其中,并在此基础上设计了一系列分析模块。   例如,在内幕交易监控上,将上市公司披露的重大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数据等资料与各类账户的交易记录进行关联比较,一旦信息发布前股票交易异常,触及了监察系统内幕交易分析模块报警指标阀值,监察系统将自动进行报警,为监控人员及时提供发现涉嫌内幕交易行为的线索。线索明显的将直接上报证监会处理。      整肃“内幕类”信息披露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最近到天康生物(002100.SZ)采访,遇到一个“奇怪”的现象,即被要求签订一份不泄露未经披露信息承诺书。   天康生物董事会秘书郭运江告诉记者,从8月份开始,新疆证监局要求辖区各上市公司在接待媒体和券商研究员时,要对方签订类似承诺书,杜绝将未经披露的信息,写入新闻报道和上市公司调研报告当中。“特别是要防范券商研究员。”   中信证券资深研究员杨先生向《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目前券商研究员确实普遍存在将打听、传播上市公司信息,作为吸引买方机构购买调研报告、提高个人在买方机构“威信”的手段。   7月底,证监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强调审慎处理影响证券价格的敏感信息,公平对待利益相关者,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以及传播虚假、不实、误导的信息。   杨先生表示,按上述《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要求,券商研究员在报告中将不能再出现诸如“公司产品价格可能提价、未来预期会有集团某某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存在被并购可能以及公司正在讨论对管理层股权激励方案等等”内幕消息的蛛丝马迹。   事实上,无论媒体记者还是券商研究员,也只能通过种种手段刺探到凤毛麟角的“内幕”。而真正影响股价、让相关人一夜暴富的“内幕”,大多出于上市公司内部人士主动透露给相关利益人。   杨先生表示,他们在调研中多次发现,有个别上市公司往往早和利益中人串通好,事先将“内幕”透露给相关利益人或是炒作机构,之后再故意透露给缺乏经验的研究员或媒体记者,通过研究员的报告或媒体的新闻报道为其造势。   研究员的报告只是传播媒介,而真正最有动力利用内幕信息的,是参与内幕交易的相关投资人,他们才是最大的受益者,也是对市场最大的损害者。杜绝内幕信息,重在监控交易行为。      交易记录的监控      据深交所综合办公室一位人士向《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介绍,目前深交所已经建立了集交易、结算、发行、信息披露等业务信息分析为一体的综合监控分析平台。每个投资者从开户的第一天起,所有的开户、委托、成交、托管等记录,均纳入监察系统的监控范围。   除此之外,他还表示,深交所市场监察部门设置了专门的实时监控小组。该小组借助监察系统的盘中实时报警和分析平台,对市场交易进行实时监控。监控人员不仅对报警事项逐条进行专业分析,还密切监控市场的动态,包括分析师的股评、研究报告、媒体有关评论和报道等信息,并结合交易监控的异常,综合评判。   据记者了解,目前沪、深两交易所都建立了重大事项交易核查机制,在重大事项发生时立即对涉及其间的股票交易情况,进行系统的专项核查。这些情况包括发生并购重组事项、信息披露前股价异动、新闻媒体报道后交易异常、投资者投诉或举报涉嫌内幕交易,以及其他监管部门或机构要求协查的情况。   按证监会要求,新闻媒体和投资者揭露涉嫌内幕交易线索后,上市公司除了自查外,交易所还要及时进行核查。   上述深交所综合办公室人士向记者介绍,并购重组事项交易核查,是重大事项交易核查中尤为重要的一项工作。   交易所监控人员除将根据并购重组方案的具体情况、筹划进程、内幕信息知情人的个人履历等背景资料对交易账户进行深入分析、系统排查外,还要对每一家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事项披露前一定时间段内的交易进行核查,核查范围不局限于股价异动期间的交易。上述专项核查报告将作为证监会审查并购重组事项的重要参考依据,影响并购重组的进程。   一般的具体处理程序是:   首先,市场监察部门可就异常交易情况向公司监管部门发出电话或书面问询,进一步了解上市公司近期基本面可能发生变化的各项事宜,调取涉及的会议记录等资料;如发现异常,联合约见上市公司、股东、重组方及中介机构相关人员;   其次,为进一步核查,向会员发出协助调查函,调取投资者开户资料和交易的详细记录,必要时进行实地走访和约见谈话,如发现问题随即启动系统内联动监管机制;   最后,经初步调查发现涉嫌内幕交易的,交易所立即形成专项报告上报证监会进行后续稽查,属于立案调查的,证监会将迅速进入行政执法程序,属于非正式调查或案前调查的,由所在地证监局负责处理。      机构监管升级      北京某基金经理向《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透露,日前,与其同属一家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基金,上交所要求其提交报告,解释为何在一家亏损类上市公司停牌公告重组前,买入该公司股票的投资依据和内控流程。   据《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了解,8月份以来,已有多只基金被要求补交相关投资报告。这表明,在此次打击内幕交易行动中,以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也被重点关注。   上述基金经理介绍,报告的重点内容是该上市公司是否已加入基金公司内部股票池或核心股票池,是否有相应的内部研究报告支持投资行为,如果当天该股票交易量特别巨大是否符合基金契约、公司投研规定,不合规定的交易行为是否经过公司内部投资审批等。   当前,事实上存在的一个潜规则是,一些机构由于重仓持有某上市公司股权,有的上市公司高层往往会迫于压力或为公司股票价格方面考虑,以及实现个人利益等原因,提前向机构通报公司业绩或重组动向。   但随着股价异动核查机制的完善和机构监管的升级,资产重组前股票异动的上市公司,其资产重组进程和结果,将受到不利影响。   5月19日,宏达股份(600331.SH)涨停后,当天晚间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及连续停牌公告,并自5月20日起停牌。   当日晚间公开的交易数据显示,当日砸下的大量买单分别来自两个机构交易席位,宏达股份当天成交总额近两成由这两个席位背后的机构提供了支撑。   5月21日,《人民日报》经济版头条报道,质疑宏达股份资产重组的消息可能提前泄露给相关机构。   6月7日,宏达股份公告说,鉴于交易目标资产相关条件不成熟,其他重组工作也无法开展,故决定终止商谈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公司在至少3个月内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股权转让及收购等重大事项。   之后,公司股价应声而跌。宏达股份是继通化金马(000766.SZ)之后又一家在被疑存在内幕交易后,宣布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上市公司。

  自2010年初以来,内幕交易的“严打”已经开始。   据证监会公开资料显示,2010年至今,共立案调查内幕交易案件31起,已查处了杭萧钢构(600477.SH)、中关村(000931.SZ)、高淳陶瓷(600562.SH)、中山公用(000685.SH)等一批大要案件,原南京经委主任刘宝春、原中山市长李启红等一批政府官员因此落马。   从7月到8月,证监会新立内幕交易案件15起,完成调查案件25起。目前,2008年、2009年移送的40起案件中,有23起公安机关已侦查终结并移送检察机关。除黄光裕案外,上海祖龙案、汪建中案等一批案件,已陆续开庭审理或定罪宣判。   “这次是要动真格了,证监会内部已是风声鹤唳,监控、查处措施将空前严厉。”上述接近监管层的人士对记者表示。   证监会9月17日表示,将采取“集中部署、全力以赴,有效组织、快速查处,执法协作、刑事追责”等多方面措施,有效遏制内幕交易多发势头,一场雷霆行动即将展开。      严密监控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了解到,在监管思路确定以后,证监会立即着手部署对接近内幕交易的所有相关人员,进行紧密监控。   首先,证监会要求负责发行、并购的发行部、机构部以及专、兼职发审委员注销所有的个人账户,同时,申报父母、配偶及子女等直系亲属的身份证号和股票账户,建立专门档案。   “我们现在都不太敢用手机与人谈论与股票相关的事了。”一位专职发审委员向《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介绍,目前公安部相关负责办理证券案件的公安部证券犯罪侦查局以及证监会下设的稽查一局和稽查二局等部门,对于上述人员往来电话,抽样进行监听。   同时,各地证监局要求辖区的各家券商投行、具有发行并购业务资质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券商研究员等,申报自己父母、配偶及子女等直系亲属的身份证号和股票账户,并建立专门档案。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获悉,上海证券交易所近期在对上市公司董秘、独董的资格和后续培训中,增强了内幕交易防控专题培训内容;另外,对于上市公司方面如涉及重组并购等事项,交易所要求申报涉及重组并购可能接触到内幕信息的人员名单及身份证。   部分上市公司已经感觉到来自于内幕交易监管的威慑力。日前,《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与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联系采访――该集团因公告拟借壳太工天成(600392.SH)实现整体上市而受到市场关注。集团上市办公室一位负责人在谨慎地确认记者身份后,再三表示,在此期间,别说采访,就是连朋友、同学都不能约见。   此前,2009年8月,太工天成因停牌公告重组进展之前的4个交易日股价大幅上涨,已遭到上交所调查和警告。该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公司明令要求,如谁将消息提前泄露影响重组,除将受到公司严厉的查处外,并酌情移交司法机关,绝不姑息。   《财经国家周刊》从上海及深圳交易所了解到,交易所监察系统已建立了强大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数据库,将上市公司上报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主要股东、中介机构知情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关联人等的资料纳入其中,并在此基础上设计了一系列分析模块。   例如,在内幕交易监控上,将上市公司披露的重大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数据等资料与各类账户的交易记录进行关联比较,一旦信息发布前股票交易异常,触及了监察系统内幕交易分析模块报警指标阀值,监察系统将自动进行报警,为监控人员及时提供发现涉嫌内幕交易行为的线索。线索明显的将直接上报证监会处理。      整肃“内幕类”信息披露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最近到天康生物(002100.SZ)采访,遇到一个“奇怪”的现象,即被要求签订一份不泄露未经披露信息承诺书。   天康生物董事会秘书郭运江告诉记者,从8月份开始,新疆证监局要求辖区各上市公司在接待媒体和券商研究员时,要对方签订类似承诺书,杜绝将未经披露的信息,写入新闻报道和上市公司调研报告当中。“特别是要防范券商研究员。”   中信证券资深研究员杨先生向《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表示,目前券商研究员确实普遍存在将打听、传播上市公司信息,作为吸引买方机构购买调研报告、提高个人在买方机构“威信”的手段。   7月底,证监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强调审慎处理影响证券价格的敏感信息,公平对待利益相关者,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以及传播虚假、不实、误导的信息。   杨先生表示,按上述《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要求,券商研究员在报告中将不能再出现诸如“公司产品价格可能提价、未来预期会有集团某某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存在被并购可能以及公司正在讨论对管理层股权激励方案等等”内幕消息的蛛丝马迹。   事实上,无论媒体记者还是券商研究员,也只能通过种种手段刺探到凤毛麟角的“内幕”。而真正影响股价、让相关人一夜暴富的“内幕”,大多出于上市公司内部人士主动透露给相关利益人。   杨先生表示,他们在调研中多次发现,有个别上市公司往往早和利益中人串通好,事先将“内幕”透露给相关利益人或是炒作机构,之后再故意透露给缺乏经验的研究员或媒体记者,通过研究员的报告或媒体的新闻报道为其造势。   研究员的报告只是传播媒介,而真正最有动力利用内幕信息的,是参与内幕交易的相关投资人,他们才是最大的受益者,也是对市场最大的损害者。杜绝内幕信息,重在监控交易行为。      交易记录的监控      据深交所综合办公室一位人士向《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介绍,目前深交所已经建立了集交易、结算、发行、信息披露等业务信息分析为一体的综合监控分析平台。每个投资者从开户的第一天起,所有的开户、委托、成交、托管等记录,均纳入监察系统的监控范围。   除此之外,他还表示,深交所市场监察部门设置了专门的实时监控小组。该小组借助监察系统的盘中实时报警和分析平台,对市场交易进行实时监控。监控人员不仅对报警事项逐条进行专业分析,还密切监控市场的动态,包括分析师的股评、研究报告、媒体有关评论和报道等信息,并结合交易监控的异常,综合评判。   据记者了解,目前沪、深两交易所都建立了重大事项交易核查机制,在重大事项发生时立即对涉及其间的股票交易情况,进行系统的专项核查。这些情况包括发生并购重组事项、信息披露前股价异动、新闻媒体报道后交易异常、投资者投诉或举报涉嫌内幕交易,以及其他监管部门或机构要求协查的情况。   按证监会要求,新闻媒体和投资者揭露涉嫌内幕交易线索后,上市公司除了自查外,交易所还要及时进行核查。   上述深交所综合办公室人士向记者介绍,并购重组事项交易核查,是重大事项交易核查中尤为重要的一项工作。   交易所监控人员除将根据并购重组方案的具体情况、筹划进程、内幕信息知情人的个人履历等背景资料对交易账户进行深入分析、系统排查外,还要对每一家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事项披露前一定时间段内的交易进行核查,核查范围不局限于股价异动期间的交易。上述专项核查报告将作为证监会审查并购重组事项的重要参考依据,影响并购重组的进程。   一般的具体处理程序是:   首先,市场监察部门可就异常交易情况向公司监管部门发出电话或书面问询,进一步了解上市公司近期基本面可能发生变化的各项事宜,调取涉及的会议记录等资料;如发现异常,联合约见上市公司、股东、重组方及中介机构相关人员;   其次,为进一步核查,向会员发出协助调查函,调取投资者开户资料和交易的详细记录,必要时进行实地走访和约见谈话,如发现问题随即启动系统内联动监管机制;   最后,经初步调查发现涉嫌内幕交易的,交易所立即形成专项报告上报证监会进行后续稽查,属于立案调查的,证监会将迅速进入行政执法程序,属于非正式调查或案前调查的,由所在地证监局负责处理。      机构监管升级      北京某基金经理向《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透露,日前,与其同属一家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基金,上交所要求其提交报告,解释为何在一家亏损类上市公司停牌公告重组前,买入该公司股票的投资依据和内控流程。   据《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了解,8月份以来,已有多只基金被要求补交相关投资报告。这表明,在此次打击内幕交易行动中,以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也被重点关注。   上述基金经理介绍,报告的重点内容是该上市公司是否已加入基金公司内部股票池或核心股票池,是否有相应的内部研究报告支持投资行为,如果当天该股票交易量特别巨大是否符合基金契约、公司投研规定,不合规定的交易行为是否经过公司内部投资审批等。   当前,事实上存在的一个潜规则是,一些机构由于重仓持有某上市公司股权,有的上市公司高层往往会迫于压力或为公司股票价格方面考虑,以及实现个人利益等原因,提前向机构通报公司业绩或重组动向。   但随着股价异动核查机制的完善和机构监管的升级,资产重组前股票异动的上市公司,其资产重组进程和结果,将受到不利影响。   5月19日,宏达股份(600331.SH)涨停后,当天晚间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及连续停牌公告,并自5月20日起停牌。   当日晚间公开的交易数据显示,当日砸下的大量买单分别来自两个机构交易席位,宏达股份当天成交总额近两成由这两个席位背后的机构提供了支撑。   5月21日,《人民日报》经济版头条报道,质疑宏达股份资产重组的消息可能提前泄露给相关机构。   6月7日,宏达股份公告说,鉴于交易目标资产相关条件不成熟,其他重组工作也无法开展,故决定终止商谈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公司在至少3个月内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股权转让及收购等重大事项。   之后,公司股价应声而跌。宏达股份是继通化金马(000766.SZ)之后又一家在被疑存在内幕交易后,宣布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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