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看到或听到有些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同行在讨论非甲烷总烃的职业病危害,我翻了一些资料,也谈一下自己的认识。
所谓烃,就是C与H结合的化学物质,按照结构不同分类如下。
1.开链烃(烃分子中碳原子以开链结合)
—饱和烃
烷烃
-不饱和烃
烯烃与多烯烃(含碳碳双键,不稳定)
炔烃与多炔烃(含碳碳三键,更不稳定)
2.脂环烃
-环烷烃(环丙烷)
-环烯烃
-环炔烃
3.芳香烃
-单环芳香烃(苯及其同系物)
-稠环芳香烃(萘、蒽等稠环芳香烃及其同系物)
-多环芳香烃(多环芳香烃及其同系物)
甲烷是最简单的烃类物质,非甲烷总烃则通常是指除甲烷以外的所有可挥发的碳氢化合物(其中主要是C2~C8,或C2~C12),英文简写为NMHC。 这是概念上的NMHC。但大气中的NMHC的主要物质有特定的组成。由自然界植物释放的萜烯类化合物,约占NMHC总量的65%,其中最主要的是异戊二烯和单萜烯,它们会在城市和乡村大气中因光化学反应而形成光化学氧化剂和气溶胶粒子。NMHC的人为源主要有汽油燃烧、焚烧、溶剂蒸发、石油蒸发和运输损耗及废物提炼,这五类占烃类人为排放量的约96%。
环境检测中,有关NMHC的定义不同,比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对其定义为:NMHC是指甲烷以外所有碳氢化合物的总称,主要包括烷烃、烯烃、芳香烃和含氧烃等组成。其他标准HJ/T 38、DB11/501 DB13/1577则是指除甲烷以外的碳氢化合物的总称,
监测环境空气和工业废气中的NMHC有许多方法,但多数国家采用气相色谱法。环境检测方法有:HJ/T 38和《空气和废气检测分析方法》,测量时以碳计或甲烷计,分别测出总烃和甲烷的含量,两者之差为NMHC的含量。对于NMHC的排放标准,有GB 16297国家标准,也有广东省DB44/27、与北京市DB11/501 等地方标准。
职业卫生领域以前没NMHC这个概念,近年来好多机构的检测与评价报告中开始出现了NMHC的检测。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标准中,GBZ/T 160.40里包含了NMHC的热解析-气相色谱法,其检测方法并不如上面所述是测出总烃和甲烷的含量之差。活性炭管采样后在350℃热解析,测定样品的峰高或峰面积减去空白对照,查正己烷标准气体标准曲线,得到NMHC浓度。由此检测方法可见,NMHC的结果并不是正己烷的浓度,只不过是利用正己烷做个色谱标准曲线而已。 好比我们用秤砣称体重,我们的身体并不是铁组成一样的道理。
GBZ 2.1-2007 接触限值标准中并没有NMHC,ACGIH也没有,我收集到的4万多个职业卫生文件中也无NMHC这个名称的文章。据一个网页说,前苏联有NMHC的职业卫生标准。但问题来了,NMHC究竟算不算职业病危害因素呢?如果算,如何要求工厂安排职业健康检查呢?它的职业危害到底有哪些呢?会有一系列问题需要解决。
根据前述定义,NMHC所包含的物质是非常多的,既包括了职业接触中的高毒物质苯,也包括了高风险低毒的周围神经毒物正己烷,是烃类也可能是含氧烃类的N种物质的总称。最新几个职业卫生标准中并没有要把NMHC纳入职业卫生领域的意思,比如去年的GBZ 2.1征求意见稿与GBZ 188-2014,新颁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也没它。GBZ 2.1接触限值是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的依据,如果其中没NMHC,则不好监管。不同的工作场所不同的生产工艺,其NMHC构成种类与构成比可能都不一样,如何职业健康检查?如何评价其危害?的确是个难题。其实接触限值中已经包含了11个烷烃物质、2个烯烃、多个芳香烃与醛酮醇的了,这些物质属于NMHC。
在大家概念不清中,有N多机构的报告书中把NMHC当成正己烷来对待,用正己烷的接触限值作为NMHC去判定是否超标,这是不太正确的。万方数据居然能查到26篇有关这方面的文章!这些文章中,大多在摘要中说NMHC未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基于上述分析,在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过程中,没多大必要把NMHC当作职业病危害因素去识别、检测与分析。那样,于法于理均没依据,既往的职业卫生实践也是没有的事情。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看法,请大家灌水批评指正。
注:本文转自朱博士QQ空间,原文地址 http://user.qzone.qq.com/49014156/blog/1434473510?ptlang=2052&ADUIN=122433702&ADSESSION=1434501807&ADTAG=CLIENT.QQ.5401_.0&ADPUBNO=26464
经常看到或听到有些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同行在讨论非甲烷总烃的职业病危害,我翻了一些资料,也谈一下自己的认识。
所谓烃,就是C与H结合的化学物质,按照结构不同分类如下。
1.开链烃(烃分子中碳原子以开链结合)
—饱和烃
烷烃
-不饱和烃
烯烃与多烯烃(含碳碳双键,不稳定)
炔烃与多炔烃(含碳碳三键,更不稳定)
2.脂环烃
-环烷烃(环丙烷)
-环烯烃
-环炔烃
3.芳香烃
-单环芳香烃(苯及其同系物)
-稠环芳香烃(萘、蒽等稠环芳香烃及其同系物)
-多环芳香烃(多环芳香烃及其同系物)
甲烷是最简单的烃类物质,非甲烷总烃则通常是指除甲烷以外的所有可挥发的碳氢化合物(其中主要是C2~C8,或C2~C12),英文简写为NMHC。 这是概念上的NMHC。但大气中的NMHC的主要物质有特定的组成。由自然界植物释放的萜烯类化合物,约占NMHC总量的65%,其中最主要的是异戊二烯和单萜烯,它们会在城市和乡村大气中因光化学反应而形成光化学氧化剂和气溶胶粒子。NMHC的人为源主要有汽油燃烧、焚烧、溶剂蒸发、石油蒸发和运输损耗及废物提炼,这五类占烃类人为排放量的约96%。
环境检测中,有关NMHC的定义不同,比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对其定义为:NMHC是指甲烷以外所有碳氢化合物的总称,主要包括烷烃、烯烃、芳香烃和含氧烃等组成。其他标准HJ/T 38、DB11/501 DB13/1577则是指除甲烷以外的碳氢化合物的总称,
监测环境空气和工业废气中的NMHC有许多方法,但多数国家采用气相色谱法。环境检测方法有:HJ/T 38和《空气和废气检测分析方法》,测量时以碳计或甲烷计,分别测出总烃和甲烷的含量,两者之差为NMHC的含量。对于NMHC的排放标准,有GB 16297国家标准,也有广东省DB44/27、与北京市DB11/501 等地方标准。
职业卫生领域以前没NMHC这个概念,近年来好多机构的检测与评价报告中开始出现了NMHC的检测。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标准中,GBZ/T 160.40里包含了NMHC的热解析-气相色谱法,其检测方法并不如上面所述是测出总烃和甲烷的含量之差。活性炭管采样后在350℃热解析,测定样品的峰高或峰面积减去空白对照,查正己烷标准气体标准曲线,得到NMHC浓度。由此检测方法可见,NMHC的结果并不是正己烷的浓度,只不过是利用正己烷做个色谱标准曲线而已。 好比我们用秤砣称体重,我们的身体并不是铁组成一样的道理。
GBZ 2.1-2007 接触限值标准中并没有NMHC,ACGIH也没有,我收集到的4万多个职业卫生文件中也无NMHC这个名称的文章。据一个网页说,前苏联有NMHC的职业卫生标准。但问题来了,NMHC究竟算不算职业病危害因素呢?如果算,如何要求工厂安排职业健康检查呢?它的职业危害到底有哪些呢?会有一系列问题需要解决。
根据前述定义,NMHC所包含的物质是非常多的,既包括了职业接触中的高毒物质苯,也包括了高风险低毒的周围神经毒物正己烷,是烃类也可能是含氧烃类的N种物质的总称。最新几个职业卫生标准中并没有要把NMHC纳入职业卫生领域的意思,比如去年的GBZ 2.1征求意见稿与GBZ 188-2014,新颁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也没它。GBZ 2.1接触限值是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的依据,如果其中没NMHC,则不好监管。不同的工作场所不同的生产工艺,其NMHC构成种类与构成比可能都不一样,如何职业健康检查?如何评价其危害?的确是个难题。其实接触限值中已经包含了11个烷烃物质、2个烯烃、多个芳香烃与醛酮醇的了,这些物质属于NMHC。
在大家概念不清中,有N多机构的报告书中把NMHC当成正己烷来对待,用正己烷的接触限值作为NMHC去判定是否超标,这是不太正确的。万方数据居然能查到26篇有关这方面的文章!这些文章中,大多在摘要中说NMHC未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基于上述分析,在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过程中,没多大必要把NMHC当作职业病危害因素去识别、检测与分析。那样,于法于理均没依据,既往的职业卫生实践也是没有的事情。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看法,请大家灌水批评指正。
注:本文转自朱博士QQ空间,原文地址 http://user.qzone.qq.com/49014156/blog/1434473510?ptlang=2052&ADUIN=122433702&ADSESSION=1434501807&ADTAG=CLIENT.QQ.5401_.0&ADPUBNO=264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