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大庆市环境状况公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现发布2010年大庆市环境状况公报。
大庆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杨占鳌 2011年5月31日
2010年是“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收官之年,也是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检关键之年。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我市以建设“生态、自然、现代、宜居”城市为目标,以“创模”复检和污染减排为中心,以环境安全和污染防治为重点,大力实施减排、蓝天、治水、洁净、安静、专项整治等六大工程,全面落实“百湖治理”、“百园建设”、“百区改造”、生态屏障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等五大举措,持续改进,成效显著,城市环境综合定量考核全省排名第一,市长环境目标责任制考核名列全省前列。
一、环境质量状况 (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10年,城市环境空气污染指数(API)平均值为52,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状况良好。全年城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为355天,优良率为97.26%,主要污染因子为可吸入颗粒物。
1、二氧化硫
2010年,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年均浓度为0.011毫克/立方米,日均浓度范围为0.003~0.045毫克/立方米,年、日均值均优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
2、二氧化氮
2010年,环境空气中二氧化氮年均浓度为0.018毫克/立方米,日均浓度范围为0.003~0.075毫克/立方米,年、日均值均优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
3、可吸入颗粒物
2010年,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为0.053毫克/立方米,日均浓度范围为0.006~0.419毫克/立方米,年均值满足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4、降尘
2010年,环境空气中降尘年均值为11.40吨/平方千米·月,月均值范围为7.63~22.39吨/平方千米·月,符合黑龙江省推荐标准。
(二)水环境质量状况 1、饮用水水源地
市辖区共有集中式城市生活饮用水水源地12个,其中:地表水水源地4个,地下水水源地8个。
2010年,地表水水源地水质109项指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其中80项未检出;地下水水源地水质39项指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2、水环境功能区
全市地表水划定水环境质量功能区27个,市区内有13个,其中:饮用水水源地4个,渔业用水区3个,农业用水区2个,混合区4个。
2010年,市区主要水环境质量功能区各项指标均达到执行标准,满足保护目标要求。主城区内黎明河、乘风湖、碧绿湖等12个纳污湖渠,经过治理后退出排水系统,水质由劣Ⅴ类改善为Ⅴ类,功能由混合区提升为景观区,成为市民文化生活、休闲娱乐的自然景观区域。
全市主要水环境功能区水质情况
水体 名称 大庆水库 红旗水库 东湖(城)水
监测 断面 大庆水库出红旗水库出东湖出口
水体 功能 水源地 水源地 水源地 水源地 渔业用水 渔业用水 渔业用水 农业用水 农业用水
功能 类别 Ⅲ Ⅲ Ⅲ Ⅲ Ⅲ Ⅲ Ⅲ Ⅴ Ⅴ
水质 现状 Ⅲ Ⅲ Ⅲ Ⅲ Ⅲ Ⅲ Ⅲ Ⅴ Ⅴ
水质达标率 (%)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达标 情况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大龙虎泡水库 大龙虎泡出
北湖 连环湖 南引水库 库里泡 西大海
北湖出口 西葫芦泡 南引水库 库里泡闸口 西大海
市辖区主要景观水体水质情况
2008
水体名称
现状功能
水质现状
碧绿湖 黎明湖
景观 景观
Ⅴ Ⅴ
水质现状
Ⅴ Ⅴ
水质现状
Ⅴ Ⅴ
2009
2010
明湖 三永湖 万宝湖 新华湖 乘风湖 果午湖 新潮湖 燕都湖 兰德湖 黎明河
景观 景观 景观 景观 景观 景观 景观 景观 景观 景观
Ⅴ Ⅴ Ⅴ Ⅴ Ⅴ Ⅴ Ⅴ Ⅴ Ⅴ Ⅴ
Ⅴ Ⅴ Ⅴ Ⅴ Ⅴ Ⅴ Ⅴ Ⅴ Ⅴ Ⅴ
Ⅴ Ⅴ Ⅴ Ⅴ Ⅴ Ⅴ Ⅴ Ⅴ Ⅴ Ⅴ
3、主要河渠
市区内无天然河流,属于闭流区,人工引、排水渠道和湖库,构成大庆独特的人工小流域。引水与排水系统相对独立,通常没有水力联系,半封闭、少径流,补水不足、排水不畅。
引水系统由北引、中引、南引3条引水干渠和大庆水库、南引水库等5座水库构成,成为主要地表水水源。排水系统由安肇新河、西排干、中央排干、东二排干(黎明河)和纳污泡构成。安肇新河在北二十里泡入境,贯穿中内泡、库里泡,经古恰闸口入松花江。
2010年,引嫩来水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黎明河水质基本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Ⅴ类标准;西排干、中央排干和中内泡为混合区,不适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库里泡为农业(旱作)用水区,水质满足执行标准。
渔业用水 农业用水 景观用水
跨市界水体 混合区
主要监测断面水质比较
4、跨市界水体
全市共有跨市界水体3个,其中:安达市入境水体2个,即兴隆排水干渠和先锋排水干渠;大庆市出境水体1个,即古恰闸口。
2010年,入境水体水质为劣Ⅴ类,出境水体长年处于断流状态。 (三)城市声环境状况 1、区域环境噪声
2010年,建成区布设266个监测网格,覆盖150平方千米、82.7万人口。获得监测数据1064个,噪声等效声级分布在46.9~60.5dB(A)之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5.7dB(A),满足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2、城市道路交通噪声
2010年,市区52条交通干线,设置163个监测点位,监测道路总长度285.9千米。获得监测数据652个,噪声等效声级分布在61.6~75.4dB(A)之间,年均值为68.8dB(A),满足道路交通噪声标准。
3、功能区噪声
2010年,城市环境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8个,其中:1、2、3、
4类功能区各设2个监测点位。获得监测数据3072个,各类功能区均满足功能区噪声标准(见下表)。
城市功能区噪声统计表
4、噪声声源构成
2010年,环境功能区噪声源以生活和交通噪声为主,其次为施工噪声和工业噪声。各类噪声比例为:生活噪声63.53%、交通噪声30.45%、施工噪声1.88%、工业噪声0.8%、其它噪声3.38%(见下图)。
(四)生态环境状况 1、自然保护区
2010年,全市建成自然保护区16个,其中:国家级2个、省级
2个、市级3个、县级9个;总面积3454.97平方千米,自然保护区覆盖率16.28%,比2005年提高4.68个百分点。
2、植被与耕地
2010年,全市草原面积68.9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32.49%,全部实行禁牧;森林面积22.4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为10.60%;耕地面积61.96万公顷,其中:基本农田54.49万公顷。
3、湿地环境
全市湿地面积6143平方千米,主要分布在松、嫩两江沿岸和乌裕尔河下游地带。扎龙湿地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面积的67%在境内。
2010年,全市共有湿地自然保护区8个,面积2716平方千米,其中:国家级1个,面积1200平方千米;省级2个,面积629平方千米;市级2个,面积396平方千米;县级3个,面积491平方千米。
(五)辐射环境状况
2010年末,全市放射源应用单位22家,共有密闭放射源16种912颗,非密闭放射源3种,射线装置近400套。
2010年末 全市电磁辐射源2911个,其中:通讯基站2803个;通信发射站21个;变电站61个;电视广播发射台3个;其他5个。电磁辐射设备11988台,总功率近57万千瓦。高压输电线路145条。
移动通信基站的电磁环境抽查监测结果表明,电磁环境状况良好,符合《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一级安全区限值要求。
二、主要污染物控制状况 (一)废气
2010年,全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65100.0吨,其中:工业排放60515吨,占92.96%;生活排放4585吨,占7.04%。氮氧化物排放总量98057.8吨,其中:工业排放71332.8吨,占72.75%;生活排放26725吨,占27.25%。烟尘排放总量38346.1吨,其中:工业排放29715.1吨,占77.49%;生活排放8631.0吨,占22.51%。工业粉尘排放总量1700.1吨。废气污染物排放以工业为主。
全市拥有工业废气处理设施272台(套),其中脱硫设施有89台(套);安装废气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7套。工业二氧化硫、烟尘、粉尘排放达标率均为100%。
(二)废水
2010年,全市废水排放量17437万吨,其中:工业排放8786万吨,占50.4%;生活排放8651万吨,占49.6%。
2010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35650吨,其中:工业排放10961吨,占30.8%;生活排放24689吨,占69.2%。氨氮排放量3706.4吨,其中:工业排放947.3吨,占26.7%;生活排放2759.1吨,占73.3%。废水污染物排放以生活为主。
全市共有工业废水处理设施256台(套),总处理能力265万吨/日,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100%,重复用水率91.11%;市区有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8座,总处理能力42.5万吨/日,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91.85%。
(三)固体废物 1、工业固体废物
2010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312.97万吨,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量329.08万吨(含利用往年贮存量21.77万吨),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8.31%。
2、危险废物
2010年,全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12.45万吨,安全处置率100%;市区医疗废物产生量903吨,集中处置率100%。
3、生活垃圾
2010年,市区生活垃圾产生量27.2万吨,清运量27.2万吨,无害化处理量23.2万吨,无害化处理率85.29%。
全市共有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4个,其中:危险废物填埋场1个;危险废物焚烧处理设施3座,其中:医疗废物处理设施1座;含油污泥处理站2座;生活垃圾填埋场5座,其中:简易填埋场1座;生活垃圾转运站21座。
(四)污染物总量减排
根据环保部和省环保厅对大庆市主要污染物减排核定结果, 2010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35650吨,比2005年削减3350吨,削减率8.6%;二氧化硫排放量65100吨,比2005年削减2735吨,削减率4.03%,实现减排目标。
三、环境保护重点工作
(一)实施绿色生态战略,全力推进生态建设
全市森林生态建设投资6364.8万元,造林15420公顷;草原生态建设投资937万元,种草33667公顷,治理“三化”草原10000公
顷;城市绿化建设投资5423.38万元,建设园林绿地1682公顷,建设公园绿地14公顷。
推进生态示范区建设,4县全部建成省级生态示范区,其中:杜蒙县达到国家级标准;全市58个乡镇中,有29个乡镇建成省级生态乡镇,其中:3个乡镇达到国家级标准。
全市“三品”作物种植面积450万亩,国家级绿色食品基地4个。获得有机、绿色和无公害食品品牌380个,其中:有机食品38个,绿色食品55个,无公害食品287个。
(二)强化环境目标管理,全面推进“创模”复检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创模”复检工作,实行“三城联创”工作机制,落实《大庆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检工作实施方案》,重点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业企业稳定达标、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城市环境管理水平提升,污染控制能力增强,促进了可持续发展。
加强环境保护目标管理。年度市长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我市被省政府评为先进城市;市政府将环保目标纳入县区目标考核。
加大环境保护资金投入。全市环保投资约61.15亿元,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2.11%,其中:环境基础设施建设24.62亿元,污染治理34.47亿元,环境管理0.76亿元,环保设施运行费1.30亿元。
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了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土建工程,配套建设10座垃圾中转站;城市污泥处置中心开工建设;辖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全部开工建设。
实施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开展以低空大气环境污染和居住区油
烟、噪声污染为整治内容的专项行动,建成烟尘控制区45个,面积164平方千米,依法拆除燃煤小锅炉51台套。完成89个居住小区改造,完善了小区功能,改善了人居环境。
(三)全力推进污染减排,超额完成减排任务
实施采取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三大措施,完成污染减排项目25项,新增化学需氧量减排能力11827.4吨/年,新增二氧化硫减排能力9073.01吨/年,圆满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
在结构减排方面,关停了博天糖业肇源分公司等2家高污染企业,淘汰了林甸海达纸业有限公司7台纸机,减少了排污存量。
在工程减排方面,完成了石化公司炼油污水深度处理回用装置等11个工程项目建设,增加了减排能力。
在管理减排方面,工业企业稳定达标,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100%;实施强制清洁审核,44家企业纳入计划;完成了重点企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
(四)严格建设项目审批,强化源头污染控制
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严格准入,提高服务”的原则,实行“三段式,一条龙”的管理模式,依法审批,创新提速,分段控制,全程管理。
在完善审批程序方面。理顺程序,简化环节,压缩时限,完善机制,行政提速。实行发改、规划等6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沟通信息,了解情况,提前介入,关口前移,分类指导,全程服务。
在强化环境监管方面。制定了《大庆市环保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共排查建设项目203个,对存在问题的项目,实施限期整改。
2010年10月,大庆市接受环保部、监察部环评审批工作专项执法检查,检查组对我市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五)突出流域综合治理,推进污染防治工程
列入“十一五”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12个项目,总投资10亿元,已经全部完成。
实施饮用水安全保障工程。完成了水源地保护区划分、保护规划和保护设施建设工作,完善了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强化了水源地保护与管理,切实保障城市生活饮用水安全。
实施城市污水治理工程。新建4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完成了8项污水并网工程。辖县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开工建设,其中肇源县城污水处理厂已投入运行。
(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强化排污企业监管
结合全省“环境执法年”活动,开展了以重点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控制重金属企业环境风险为主要内容的环保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环保设施运行、排污口规范化等方面的环境监管力度,检查1000多家企业,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实施限期整改或依法关停。
(七)健全环保监督机制,关注民生民情民意
高度重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办理省市两级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11件,其中人大建议7件,政协提案4件,办结率100%,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满意率100%。
重视环境信访案件的调处,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年接访953件,同比减少125件,下降11.6%,信访结案率100%。
国家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2010年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满意率调查”结果,大庆市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满意率为91.83%,对空气质量的满意率为83.70%,对环境卫生的满意率为88.26%。
(八)完善环境监管能力,有效控制环境风险
全市环境监控能力提升,各级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基本达到国家建设标准。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通过了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和省级计量认证,县、区环境监测站通过了省级计量认证。
投资1200万元,建成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并通过省级验收。完成了环境空气、饮用水源地、环境噪声在线监控和企业视频监控、应急决策及电子地图等子系统建设;完成了国控重点企业的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并与省、市监控平台联网,实现24小时监控,数据信息实时上传;完成了23个重点监控点位终端监视设备的安装,包括视频装置13个,噪声监控装置10个;空气自动监测系统与国家联网。初步实现了环境监控由传统方式向全方位、立体化、自动化、数字化、网络化的智能方式的转变。
完善了环境应急措施,配备了3台环境应急监测车,组织协调大型企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应对能力。参与处置吉林化工原料桶进入松花江事故等多起突发环境事件,得到上级的好评。
2010年大庆市环境状况公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现发布2010年大庆市环境状况公报。
大庆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杨占鳌 2011年5月31日
2010年是“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收官之年,也是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检关键之年。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我市以建设“生态、自然、现代、宜居”城市为目标,以“创模”复检和污染减排为中心,以环境安全和污染防治为重点,大力实施减排、蓝天、治水、洁净、安静、专项整治等六大工程,全面落实“百湖治理”、“百园建设”、“百区改造”、生态屏障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等五大举措,持续改进,成效显著,城市环境综合定量考核全省排名第一,市长环境目标责任制考核名列全省前列。
一、环境质量状况 (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10年,城市环境空气污染指数(API)平均值为52,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状况良好。全年城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为355天,优良率为97.26%,主要污染因子为可吸入颗粒物。
1、二氧化硫
2010年,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年均浓度为0.011毫克/立方米,日均浓度范围为0.003~0.045毫克/立方米,年、日均值均优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
2、二氧化氮
2010年,环境空气中二氧化氮年均浓度为0.018毫克/立方米,日均浓度范围为0.003~0.075毫克/立方米,年、日均值均优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
3、可吸入颗粒物
2010年,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为0.053毫克/立方米,日均浓度范围为0.006~0.419毫克/立方米,年均值满足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4、降尘
2010年,环境空气中降尘年均值为11.40吨/平方千米·月,月均值范围为7.63~22.39吨/平方千米·月,符合黑龙江省推荐标准。
(二)水环境质量状况 1、饮用水水源地
市辖区共有集中式城市生活饮用水水源地12个,其中:地表水水源地4个,地下水水源地8个。
2010年,地表水水源地水质109项指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其中80项未检出;地下水水源地水质39项指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2、水环境功能区
全市地表水划定水环境质量功能区27个,市区内有13个,其中:饮用水水源地4个,渔业用水区3个,农业用水区2个,混合区4个。
2010年,市区主要水环境质量功能区各项指标均达到执行标准,满足保护目标要求。主城区内黎明河、乘风湖、碧绿湖等12个纳污湖渠,经过治理后退出排水系统,水质由劣Ⅴ类改善为Ⅴ类,功能由混合区提升为景观区,成为市民文化生活、休闲娱乐的自然景观区域。
全市主要水环境功能区水质情况
水体 名称 大庆水库 红旗水库 东湖(城)水
监测 断面 大庆水库出红旗水库出东湖出口
水体 功能 水源地 水源地 水源地 水源地 渔业用水 渔业用水 渔业用水 农业用水 农业用水
功能 类别 Ⅲ Ⅲ Ⅲ Ⅲ Ⅲ Ⅲ Ⅲ Ⅴ Ⅴ
水质 现状 Ⅲ Ⅲ Ⅲ Ⅲ Ⅲ Ⅲ Ⅲ Ⅴ Ⅴ
水质达标率 (%)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达标 情况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大龙虎泡水库 大龙虎泡出
北湖 连环湖 南引水库 库里泡 西大海
北湖出口 西葫芦泡 南引水库 库里泡闸口 西大海
市辖区主要景观水体水质情况
2008
水体名称
现状功能
水质现状
碧绿湖 黎明湖
景观 景观
Ⅴ Ⅴ
水质现状
Ⅴ Ⅴ
水质现状
Ⅴ Ⅴ
2009
2010
明湖 三永湖 万宝湖 新华湖 乘风湖 果午湖 新潮湖 燕都湖 兰德湖 黎明河
景观 景观 景观 景观 景观 景观 景观 景观 景观 景观
Ⅴ Ⅴ Ⅴ Ⅴ Ⅴ Ⅴ Ⅴ Ⅴ Ⅴ Ⅴ
Ⅴ Ⅴ Ⅴ Ⅴ Ⅴ Ⅴ Ⅴ Ⅴ Ⅴ Ⅴ
Ⅴ Ⅴ Ⅴ Ⅴ Ⅴ Ⅴ Ⅴ Ⅴ Ⅴ Ⅴ
3、主要河渠
市区内无天然河流,属于闭流区,人工引、排水渠道和湖库,构成大庆独特的人工小流域。引水与排水系统相对独立,通常没有水力联系,半封闭、少径流,补水不足、排水不畅。
引水系统由北引、中引、南引3条引水干渠和大庆水库、南引水库等5座水库构成,成为主要地表水水源。排水系统由安肇新河、西排干、中央排干、东二排干(黎明河)和纳污泡构成。安肇新河在北二十里泡入境,贯穿中内泡、库里泡,经古恰闸口入松花江。
2010年,引嫩来水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黎明河水质基本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Ⅴ类标准;西排干、中央排干和中内泡为混合区,不适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库里泡为农业(旱作)用水区,水质满足执行标准。
渔业用水 农业用水 景观用水
跨市界水体 混合区
主要监测断面水质比较
4、跨市界水体
全市共有跨市界水体3个,其中:安达市入境水体2个,即兴隆排水干渠和先锋排水干渠;大庆市出境水体1个,即古恰闸口。
2010年,入境水体水质为劣Ⅴ类,出境水体长年处于断流状态。 (三)城市声环境状况 1、区域环境噪声
2010年,建成区布设266个监测网格,覆盖150平方千米、82.7万人口。获得监测数据1064个,噪声等效声级分布在46.9~60.5dB(A)之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5.7dB(A),满足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2、城市道路交通噪声
2010年,市区52条交通干线,设置163个监测点位,监测道路总长度285.9千米。获得监测数据652个,噪声等效声级分布在61.6~75.4dB(A)之间,年均值为68.8dB(A),满足道路交通噪声标准。
3、功能区噪声
2010年,城市环境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8个,其中:1、2、3、
4类功能区各设2个监测点位。获得监测数据3072个,各类功能区均满足功能区噪声标准(见下表)。
城市功能区噪声统计表
4、噪声声源构成
2010年,环境功能区噪声源以生活和交通噪声为主,其次为施工噪声和工业噪声。各类噪声比例为:生活噪声63.53%、交通噪声30.45%、施工噪声1.88%、工业噪声0.8%、其它噪声3.38%(见下图)。
(四)生态环境状况 1、自然保护区
2010年,全市建成自然保护区16个,其中:国家级2个、省级
2个、市级3个、县级9个;总面积3454.97平方千米,自然保护区覆盖率16.28%,比2005年提高4.68个百分点。
2、植被与耕地
2010年,全市草原面积68.9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32.49%,全部实行禁牧;森林面积22.4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为10.60%;耕地面积61.96万公顷,其中:基本农田54.49万公顷。
3、湿地环境
全市湿地面积6143平方千米,主要分布在松、嫩两江沿岸和乌裕尔河下游地带。扎龙湿地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面积的67%在境内。
2010年,全市共有湿地自然保护区8个,面积2716平方千米,其中:国家级1个,面积1200平方千米;省级2个,面积629平方千米;市级2个,面积396平方千米;县级3个,面积491平方千米。
(五)辐射环境状况
2010年末,全市放射源应用单位22家,共有密闭放射源16种912颗,非密闭放射源3种,射线装置近400套。
2010年末 全市电磁辐射源2911个,其中:通讯基站2803个;通信发射站21个;变电站61个;电视广播发射台3个;其他5个。电磁辐射设备11988台,总功率近57万千瓦。高压输电线路145条。
移动通信基站的电磁环境抽查监测结果表明,电磁环境状况良好,符合《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一级安全区限值要求。
二、主要污染物控制状况 (一)废气
2010年,全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65100.0吨,其中:工业排放60515吨,占92.96%;生活排放4585吨,占7.04%。氮氧化物排放总量98057.8吨,其中:工业排放71332.8吨,占72.75%;生活排放26725吨,占27.25%。烟尘排放总量38346.1吨,其中:工业排放29715.1吨,占77.49%;生活排放8631.0吨,占22.51%。工业粉尘排放总量1700.1吨。废气污染物排放以工业为主。
全市拥有工业废气处理设施272台(套),其中脱硫设施有89台(套);安装废气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7套。工业二氧化硫、烟尘、粉尘排放达标率均为100%。
(二)废水
2010年,全市废水排放量17437万吨,其中:工业排放8786万吨,占50.4%;生活排放8651万吨,占49.6%。
2010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35650吨,其中:工业排放10961吨,占30.8%;生活排放24689吨,占69.2%。氨氮排放量3706.4吨,其中:工业排放947.3吨,占26.7%;生活排放2759.1吨,占73.3%。废水污染物排放以生活为主。
全市共有工业废水处理设施256台(套),总处理能力265万吨/日,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100%,重复用水率91.11%;市区有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8座,总处理能力42.5万吨/日,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91.85%。
(三)固体废物 1、工业固体废物
2010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312.97万吨,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量329.08万吨(含利用往年贮存量21.77万吨),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8.31%。
2、危险废物
2010年,全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12.45万吨,安全处置率100%;市区医疗废物产生量903吨,集中处置率100%。
3、生活垃圾
2010年,市区生活垃圾产生量27.2万吨,清运量27.2万吨,无害化处理量23.2万吨,无害化处理率85.29%。
全市共有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4个,其中:危险废物填埋场1个;危险废物焚烧处理设施3座,其中:医疗废物处理设施1座;含油污泥处理站2座;生活垃圾填埋场5座,其中:简易填埋场1座;生活垃圾转运站21座。
(四)污染物总量减排
根据环保部和省环保厅对大庆市主要污染物减排核定结果, 2010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35650吨,比2005年削减3350吨,削减率8.6%;二氧化硫排放量65100吨,比2005年削减2735吨,削减率4.03%,实现减排目标。
三、环境保护重点工作
(一)实施绿色生态战略,全力推进生态建设
全市森林生态建设投资6364.8万元,造林15420公顷;草原生态建设投资937万元,种草33667公顷,治理“三化”草原10000公
顷;城市绿化建设投资5423.38万元,建设园林绿地1682公顷,建设公园绿地14公顷。
推进生态示范区建设,4县全部建成省级生态示范区,其中:杜蒙县达到国家级标准;全市58个乡镇中,有29个乡镇建成省级生态乡镇,其中:3个乡镇达到国家级标准。
全市“三品”作物种植面积450万亩,国家级绿色食品基地4个。获得有机、绿色和无公害食品品牌380个,其中:有机食品38个,绿色食品55个,无公害食品287个。
(二)强化环境目标管理,全面推进“创模”复检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创模”复检工作,实行“三城联创”工作机制,落实《大庆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检工作实施方案》,重点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业企业稳定达标、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城市环境管理水平提升,污染控制能力增强,促进了可持续发展。
加强环境保护目标管理。年度市长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我市被省政府评为先进城市;市政府将环保目标纳入县区目标考核。
加大环境保护资金投入。全市环保投资约61.15亿元,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2.11%,其中:环境基础设施建设24.62亿元,污染治理34.47亿元,环境管理0.76亿元,环保设施运行费1.30亿元。
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了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土建工程,配套建设10座垃圾中转站;城市污泥处置中心开工建设;辖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全部开工建设。
实施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开展以低空大气环境污染和居住区油
烟、噪声污染为整治内容的专项行动,建成烟尘控制区45个,面积164平方千米,依法拆除燃煤小锅炉51台套。完成89个居住小区改造,完善了小区功能,改善了人居环境。
(三)全力推进污染减排,超额完成减排任务
实施采取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三大措施,完成污染减排项目25项,新增化学需氧量减排能力11827.4吨/年,新增二氧化硫减排能力9073.01吨/年,圆满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
在结构减排方面,关停了博天糖业肇源分公司等2家高污染企业,淘汰了林甸海达纸业有限公司7台纸机,减少了排污存量。
在工程减排方面,完成了石化公司炼油污水深度处理回用装置等11个工程项目建设,增加了减排能力。
在管理减排方面,工业企业稳定达标,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100%;实施强制清洁审核,44家企业纳入计划;完成了重点企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
(四)严格建设项目审批,强化源头污染控制
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严格准入,提高服务”的原则,实行“三段式,一条龙”的管理模式,依法审批,创新提速,分段控制,全程管理。
在完善审批程序方面。理顺程序,简化环节,压缩时限,完善机制,行政提速。实行发改、规划等6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沟通信息,了解情况,提前介入,关口前移,分类指导,全程服务。
在强化环境监管方面。制定了《大庆市环保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共排查建设项目203个,对存在问题的项目,实施限期整改。
2010年10月,大庆市接受环保部、监察部环评审批工作专项执法检查,检查组对我市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五)突出流域综合治理,推进污染防治工程
列入“十一五”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12个项目,总投资10亿元,已经全部完成。
实施饮用水安全保障工程。完成了水源地保护区划分、保护规划和保护设施建设工作,完善了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强化了水源地保护与管理,切实保障城市生活饮用水安全。
实施城市污水治理工程。新建4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完成了8项污水并网工程。辖县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开工建设,其中肇源县城污水处理厂已投入运行。
(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强化排污企业监管
结合全省“环境执法年”活动,开展了以重点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控制重金属企业环境风险为主要内容的环保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环保设施运行、排污口规范化等方面的环境监管力度,检查1000多家企业,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实施限期整改或依法关停。
(七)健全环保监督机制,关注民生民情民意
高度重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办理省市两级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11件,其中人大建议7件,政协提案4件,办结率100%,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满意率100%。
重视环境信访案件的调处,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年接访953件,同比减少125件,下降11.6%,信访结案率100%。
国家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2010年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满意率调查”结果,大庆市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满意率为91.83%,对空气质量的满意率为83.70%,对环境卫生的满意率为88.26%。
(八)完善环境监管能力,有效控制环境风险
全市环境监控能力提升,各级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基本达到国家建设标准。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通过了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和省级计量认证,县、区环境监测站通过了省级计量认证。
投资1200万元,建成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并通过省级验收。完成了环境空气、饮用水源地、环境噪声在线监控和企业视频监控、应急决策及电子地图等子系统建设;完成了国控重点企业的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并与省、市监控平台联网,实现24小时监控,数据信息实时上传;完成了23个重点监控点位终端监视设备的安装,包括视频装置13个,噪声监控装置10个;空气自动监测系统与国家联网。初步实现了环境监控由传统方式向全方位、立体化、自动化、数字化、网络化的智能方式的转变。
完善了环境应急措施,配备了3台环境应急监测车,组织协调大型企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应对能力。参与处置吉林化工原料桶进入松花江事故等多起突发环境事件,得到上级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