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管理制度
一、 总则
1. 规范公司物资采购、产品销售的管理,确保公司采购物资质量可靠、价格优惠,产品销售利润最大化。
2. 及时掌握市场动态信息,准确全面向公司和生产部门反馈市场信息,加强对产品用户的访问,了解用户要求。
二、 采购职责的划分
1. 办公室低值易耗品和员工食堂膳用物质的采购,由综合部拟定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2. 机械设备、基建绿化、生产经营等物质采购,由供销部拟定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三、 采购报批程序
1. 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实际需要以及库存情况每月15日前申报次月的采购计划(申请采购计划应列明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要求、估计价值、交货日期、用途等)由供销部长汇总后,编制采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 未列入月份采购计划或超出计划的临时采购申请需根据需求物品的性质和权属向综合部、供销部提交申请,并经初审后报总经理批准。
3. 供销部门在采购前须将采购计划或申请,会同财务部进行比价;在执行采购计划或申请的同时,供销部门应对新采购物品进行询价或实地调查。
4. 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维修、3万元以上的单台(套)设备的采购需三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报价比价;10万元以上的必须采取招标方式采购。《采购合同》形成后,原件交综合部存档。
5. 对常用大宗原辅材料实行比质比价采购,公司根据市场行情来确定采购价格和供应商。市场行情在已定价格基础上,如属国家政策调整等客观原因所致采购价格上涨,经公司董事长会或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后,价格可以上调。
6. 供销部门根据批准的采购计划组织采购,除零星采购外,批量采购业务必须先与供货方签订采购合同,并与财务部、质检部、生产技术部等相关部门进行会审。在采购合同有效期内,若因市场行情发生较大变化时,经过总经理批准可以与供货商签订《调价协议》,并报请财务部门备案。
7. 采购物资运到本公司时,先由供销部门对照采购计划,经确认无误后交质检部部门进行质量检验,验收完毕后出具检验报告单,检验合格的物资由仓库保管点数入库并办理入库手续,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不得办理入库。
四、 采购物资款的支付
1. 无论是现款采购还是赊购,在结算付款时均需由供销部门填开《付款申请单》,需相关部门审核后连同有关凭证报经财务部门审核,并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后,财务人员方可付款。
2. 采购发票按规定能够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且在我方能够抵扣增值税的采购项目必须索取增值税发票。
3. 财务部在对采购物品结算付款时,应当认真审核《材料请购单》、《采购合同》、《采购计划单》、《付款申请单》、《入库单》、《发票》等有关单据,账目结算不清或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款以及不符合税务制度规定的结算凭证,财务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4. 低值易耗品、员工食堂膳用物质采购款的支付采取预付月清制。
五、 产品销售管理
1. 公司对公司产品销售实行目标任务责任制。 2. 对所有供应商的经营情况、终端用户情况、竞争对手的产品结构及销售状况
以及当地市场情况等信息,供销人员必须了如指掌。
3. 供销人员不能私自收取供应商回款和货款,若遇特殊情况必须收取的应及时
将该款项汇回公司。
4. 供销人员在工作推进过程中产生的费用需事先向公司领导请示。
5. 供销人员不得擅自超越常规与客户进行商务谈判,超越常规的条款与价格应
事先征得供销部长的同意,并由其指导谈判。
6. 对于任何客户提出的特殊费用(如市场促销费用、临时雇佣人员等费用)要
求必须在征得公司领导同意的情况下方可承诺
7. 特殊费用的支付到底采用何种形式必须向公司领导请示后方可执行,违反规
定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赔偿损失
8. 正式《销售合同》形成后,《销售合同》形成后,原件交综合部存档。若无
正当推迟理由,销售人员应在一个工作日内组织发货。
供销管理制度
一、 总则
1. 规范公司物资采购、产品销售的管理,确保公司采购物资质量可靠、价格优惠,产品销售利润最大化。
2. 及时掌握市场动态信息,准确全面向公司和生产部门反馈市场信息,加强对产品用户的访问,了解用户要求。
二、 采购职责的划分
1. 办公室低值易耗品和员工食堂膳用物质的采购,由综合部拟定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2. 机械设备、基建绿化、生产经营等物质采购,由供销部拟定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三、 采购报批程序
1. 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实际需要以及库存情况每月15日前申报次月的采购计划(申请采购计划应列明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要求、估计价值、交货日期、用途等)由供销部长汇总后,编制采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 未列入月份采购计划或超出计划的临时采购申请需根据需求物品的性质和权属向综合部、供销部提交申请,并经初审后报总经理批准。
3. 供销部门在采购前须将采购计划或申请,会同财务部进行比价;在执行采购计划或申请的同时,供销部门应对新采购物品进行询价或实地调查。
4. 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维修、3万元以上的单台(套)设备的采购需三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报价比价;10万元以上的必须采取招标方式采购。《采购合同》形成后,原件交综合部存档。
5. 对常用大宗原辅材料实行比质比价采购,公司根据市场行情来确定采购价格和供应商。市场行情在已定价格基础上,如属国家政策调整等客观原因所致采购价格上涨,经公司董事长会或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后,价格可以上调。
6. 供销部门根据批准的采购计划组织采购,除零星采购外,批量采购业务必须先与供货方签订采购合同,并与财务部、质检部、生产技术部等相关部门进行会审。在采购合同有效期内,若因市场行情发生较大变化时,经过总经理批准可以与供货商签订《调价协议》,并报请财务部门备案。
7. 采购物资运到本公司时,先由供销部门对照采购计划,经确认无误后交质检部部门进行质量检验,验收完毕后出具检验报告单,检验合格的物资由仓库保管点数入库并办理入库手续,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不得办理入库。
四、 采购物资款的支付
1. 无论是现款采购还是赊购,在结算付款时均需由供销部门填开《付款申请单》,需相关部门审核后连同有关凭证报经财务部门审核,并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后,财务人员方可付款。
2. 采购发票按规定能够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且在我方能够抵扣增值税的采购项目必须索取增值税发票。
3. 财务部在对采购物品结算付款时,应当认真审核《材料请购单》、《采购合同》、《采购计划单》、《付款申请单》、《入库单》、《发票》等有关单据,账目结算不清或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款以及不符合税务制度规定的结算凭证,财务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4. 低值易耗品、员工食堂膳用物质采购款的支付采取预付月清制。
五、 产品销售管理
1. 公司对公司产品销售实行目标任务责任制。 2. 对所有供应商的经营情况、终端用户情况、竞争对手的产品结构及销售状况
以及当地市场情况等信息,供销人员必须了如指掌。
3. 供销人员不能私自收取供应商回款和货款,若遇特殊情况必须收取的应及时
将该款项汇回公司。
4. 供销人员在工作推进过程中产生的费用需事先向公司领导请示。
5. 供销人员不得擅自超越常规与客户进行商务谈判,超越常规的条款与价格应
事先征得供销部长的同意,并由其指导谈判。
6. 对于任何客户提出的特殊费用(如市场促销费用、临时雇佣人员等费用)要
求必须在征得公司领导同意的情况下方可承诺
7. 特殊费用的支付到底采用何种形式必须向公司领导请示后方可执行,违反规
定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赔偿损失
8. 正式《销售合同》形成后,《销售合同》形成后,原件交综合部存档。若无
正当推迟理由,销售人员应在一个工作日内组织发货。